A. 信託貸款和銀行貸款的區別
1.銀行貸款與信託貸款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銀行貸款是比較標准化的產品,產品的價格即利率的彈性比較小。信託貸款具有很強的個性化色彩,區別對待。信託貸款的靈活性表現為定價靈活、風險與收益靈活匹配、放款靈活,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2.信託貸款與信託投資是相互結合和互相轉化的,滿足信託資金運用的最大化,在風險與收益的結合點上力求最大平衡。
3.信託公司發放信託貸款,常與借款人約定控制企業公章,以及限制擔保、借款、資產處置和關聯交易等重大經營活動,實時掌握企業經營和財務狀況,出現了所謂債權股份化的趨勢,這是銀行貸款所不具備的特點。銀行往往從企業財務指標、管理指標、行業指標等方面評價企業的債務清償能力和風險度,但並不對企業經營管理施加積極的主動影響,其處罰措施之威懾力有餘,影響力則不足,效果往往不彰。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則是雙刃劍,容易招致多家銀行同時收貸,或者導致借款人經營更加困難。
4.信託公司具有直接投資功能,既可以在發放貸款的同時直接進行股本權益性投資,更增強了對投資項目的控制力。同時,如果項目凈資產回報率高,信託公司不但可以保證貸款安全,而且還分享企業資本增值性收益,如果將來上市,長期投資的綜合收益率較高。有的信託公司推出的夾層融資,即通過股權和債權的混合融資,兼顧多種運用方式之利。
5.信託貸款與投資具有轉化的特點。信託公司在階段性信託投資時,通過公司股東回購股權的方式向企業融資,將股權融資轉換成債權融資,既可以以股東資格指派董事參與經營和決策,還可以在設計產品時讓股東承擔回購義務以及第三人對該回購義務提供擔保,這就擴大了債務償還的保障渠道。
6.除了股權外,信託公司還可以通過附條件轉移所有權的方式購買企業的不動產、應收債權等資產,向企業融資,或者以擔保信託的模式為信託貸款提供擔保,在我國所有權讓與擔保制度付之闕如的情況下,獲得了良好的保障效果,還迴避了擔保制度所否定的流質、流押之弊。這些靈活的組合運用方式為金融產品創新注入了新的元素。銀行囿於不能直接投資的限制,在以貸款債權運用存款資金時,不能主動地配合運用物權和股權,限制了產品創新的空間。
B. 信託理財與銀行理財,哪個更安全
信託屬於理財產品范疇;從風險的角度來講,信託理財屬於中等風險理財產品。
根據理財產品投資領域的不同,可分為貨幣型、債券型、信託型、股票基金類、及QDⅡ型產品等。
貨幣、債券型雖然風險最低但是收益也最低。信託類產品雖然也出現過延期兌付的,但是收益高,因此一直被高端客戶所鍾愛;基本上信託公司的產品項目本息是能夠保證,這也是為什麼信託行業能夠超過保險成為四大金融行業的二師兄。不過在選擇產品時還需防範一些項目虛假信託類產品。
C. 信託公司和銀行的信託產品區別在哪
投資者有時在銀來行自購買的理財產品中,不少就是信託類理財產品。但在銀行購買信託產品與在信
托公司直接購買有不同之處,首當其沖的就是投資門檻。銀行類信託理財產品沒有信託投資200份的數額限制,起價一般在5萬元左右。而直接在信託公司購買的信託產品通常門檻為100萬元;其次,銀行類信託產品的收益率往往比不過信託公司的。因為銀行是購買信託公司的產品,然後再拆分賣給個人投資者,收益自然會打折扣。當然,購買銀行類信託也有好處。從銀行購買就多了一道保護牆,承擔的風險相對比從信託公司直接購買信託產品要小。很多投資者認為銀行發行的信託產品和銀行信譽有關,這是誤解。關鍵還是看信託本身。相對來說,銀信合作的理財產品比較適合對信託不太了解的投資者。如果投資者想追求高收益率,可以直接到信託公司,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來選擇產品。
D. 請問一下銀行信託是什麼意思
其實沒有聽說過你說的這種說法,我的理解應該是在銀行發售的信託產品吧
一般來說銀行銷售的信託產品會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打包銷售,這樣售賣的就是完整的信託產品,另外一種是銀行會把一個完整的單一類信託產品拆分成5W起或者10W起,收益在5%左右的銀行理財產品進行銷售
E. 銀行和信託之間有什麼區別
信託公司和銀行的區別可以從下列幾個方面表現:
(一)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之間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二)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三)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范圍較小。
(四)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五)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六)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託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託財產的損益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七)收益對象不同。信託的經營收益歸信託受益人所有,銀行的經營收益歸銀行本身所有。
(八)意旨的主體不同。信託業務意旨的主體是委託人,在整個信託業務中,委託人佔主動地位,受託人受委託人意旨的制約。而銀行業務的意旨主體是銀行自身,銀行自主發放貸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約。
F. 信託和銀行理財的區別是什麼
1、發行主體不同。銀行理財產品是由銀行發行,信託理財產品是由信託公司發行。信託公司一般不會直接面對普通客戶。它不像銀行理財產品那樣可以在銀行遍布全國各地,因此在發行信託產品時有時候需要藉助銀行、保險、理財公司進行發售。
2、投資方向不同。銀行理財產品募集到的認購資金一般會投入銀行自己的資金池。發行產品的銀行會利用這個資金池在銀行間市場進行票據、債券、貨幣基金等投資。整個資金池的收益再分攤到之前發行的各款理財產品中。本金及收益的兌付來自整個資金池的本金及收益。信託理財產品的種類較多,不同產品的投資方向也不盡相同,主要有房地產,基建,股權,債權等。信託產品的本金安全和預期收益依靠抵押物及公司擔保提供。
3、投資門檻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門檻多為5-10萬,每款信託產品具有200人的投資人數上限,因此投資的門檻多定在100萬。而且300萬以下額度的投資名額一般只有50個。
4、預期收益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多在3%-5%之間,而且經過連續降息降准後收益率有進一步下滑的趨勢。信託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大部分在8%-12%,相比銀行理財優勢很大。
5、投資期限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從30天-180天不等,很少有超過一年。而信託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較長,一般為一年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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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那資金放在銀行安全還是信託公司安全
銀行相對安全。信託公司拿著你存的錢去搞投資,而投資是有風險的。錢存銀行里,錢也被拿去投資了,不過銀行這一般都是低風險,有一定保障
H. 信託公司和銀行的區別
1、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之間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版則多屬於與存款權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3、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范圍較小。
4、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5、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I. 銀行、證券、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這三個不是一個概念,銀行是最基本的金融機構,提供最基礎的金融業務,吸儲放貸,受專到銀監會屬的監管。證券就是我們說的股票,受到證監會的監管,股票操作需要自己來操盤屬於浮動收益類的理財方式,盈利情況完全要看自己的操盤能力的,最後是信託,信託公司受到銀監會的監管,其發行的信託理財產品,是100W起,年化收益在10%左右的高端金融理財產品。
J. 信託與銀行的區別
1,經濟關系不同。信託體現的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之間多邊的信用關系,銀行業務則多屬於與存款人或貸款人之間發生的雙邊信用關系。
2,基本職能不同。信託的基本職能是財產事務管理職能,側重於理財,而銀行業務的基本職能是融通資金。
3,業務范圍不同。信託業務是集「融資」與「融物」於一體,除信託存貸款外,還有許多其他業務,范圍較廣。而銀行業務則是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為主,主要是融通資金,范圍較小。
4,融資方式不同。信託機構作為受託人代替委託人充當直接籌資和融資的主體,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銀行則是信用中介,把社會閑置資金或暫時不用的資金集中起來,轉交給貸款人,起間接金融的作用。
5,承擔風險不同。信託一般按委託人的意圖經營管理信託財產,在受託人無過失的情況下,一般由委託人承擔。銀行則是根據國家金融政策、制度辦理業務,自主經營,因而銀行承擔整個存貸資金運營風險。
6,收益獲取方式不同。信託收益是按實績原則獲得,即信託財產的損益根據受託人經營的實際結果來計算。而銀行的收益則是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務手續費來確定的。
7,收益對象不同。信託的經營收益歸信託受益人所有,銀行的經營收益歸銀行本身所有。
8,監管機構不同。
信託公司和銀行都有監管機構,銀行的上級監管機構有銀監會和人民銀行,信託公司的上級監管機構過去是人民銀行,現在是中國銀監會。
(10)信託和銀行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的基本特徵:
1,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受託人應具有良好的信譽。
2,信託成立的前提是委託人要將自有財產委託給受託人。
3,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依法成立後,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公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