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pp模式中社會資本承擔哪些風險
ppp模式中社會資本方承擔的風險一般情況下多為市場風險類。具體見ppp項目實施方案及ppp項目合同中的規定
B. PPP項目風險分擔有哪些原則
原則一:由對風險最有控制力(包括控製成本最低)的一方承擔相應的風險;
原則二:承擔的風險程度與所得到的回報大小相匹配;
原則三:私營部門承擔的風險要有上限。 根據這些風險分擔原則,可以將PPP項目的風險分擔劃分為風險初步分擔(可行性研究階段)、全面分擔(投標與談判階段)和跟蹤再分擔(建設和運營階段)三個階段。
C. PPP項目的風險分擔怎麼劃分的
一是風險的初步分擔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公共部門初步判斷哪些風險是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可以控制的,對於雙方控制力之外的風險,留待下一階段分擔。公共部門最優控制力的風險(如稅收和匯率等法規變化等)是公共部門應當承擔的,其他風險(如設計、建設等技術風險和通脹、利率等商業風險)則轉移給私營部門。
二是風險的全面分擔階段(投標與談判階段),私營部門就第一階段的風險初步分擔結果進行自我評估,主要評估其擁有的資源和能力(包括經驗、技術、人才等),據此判斷其對第一階段分擔的風險是否具有控制力。對於雙方控制力之外的風險(如自然災害等),則經過談判確定風險分擔機制,之後私營部門計算風險價值並進行自我評估,提出風險補償價格。風險分擔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將簽訂合同。
三是風險的跟蹤和再分擔階段(建設和運營階段),跟蹤已分擔的風險是否發生協議各方意料之外的變化或者出現未曾識別的風險,再根據風險分擔原則進行談判,進行風險的再分擔。
D. PPP項目風險分析,PPP項目風險分析要點有哪些
(一)、PPP項目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在公共領域的合作。簡單說就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搞個項目,故,影響PPP項目的三個主要因素是政府、社會資本和項目。
(二)、由於PPP項目用於社會公眾、使用公共資金、接受公眾監督,所以具有公共性的特徵;由於政府和社會資本在項目中的訴求不一致,項目的成功有賴於政府和社會資本良好的合作,所以具有合作性(或平衡性)的特徵。
由於項目的周期比較長,結構和調整事項比較復雜,所以具有長期性和復雜性的特徵;
由於國家關於PPP的法規和政策多,所以PPP項目具有合規性要求強的特徵。
(三)、對PPP授信的風險分析就是結合上述五個特徵,對政府、社會資本和項目三個要素的綜合分析。
(四)、由於項目有付費方式、合作模式、所屬行業的不同,所以,PPP項目的風險分析可以歸結為以下因素的分析:
1、如何評估政府?
2、如何甄別社會資本?
3、如何分析項目?
4、如何分析各環節的風險點?
5、如何判斷合規性?
其目的仍然是判斷項目綜合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可靠性。
(五)、對於政府的評估可以從以下角度分析:
地區經濟環境
地方政府財政收入
地方政府償債能力
政府治理水平
由於部分數據難以取得,也可以從以下方面簡化分析:
1、看政府的級別。優選省級政府,次選地級政府,再選縣級政府,縣以下不做。開發區也一樣分級別看。
2、看政府的區域。優選東部地區,次選中部地區,再次西北和東北地區。
3、看政府所在城市的分類。優選一線城市,次選二線城市,再選三四線城市。四線以下城市不做。
4、看政府的評比。如中國百強縣等。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則減分。
5、看政府的財力。分析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借新還舊償債率指標。
6、看政府的規范性。
7、看政府的履約紀錄。
可以從以上維度設置指標,結合所在金融機構的資源、風險偏好,劃一個搶做、可做、不做的政府名單。
8、最終看是否能納入預算、通過人大、載入合同。
(六)、對於社會資本的分析,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
1、專業能力
2、行業地位
3、財務實力
4、合作經驗和優勢
5、投資目的和願景
其中,4、5兩點是考慮PPP項目的特性而提出的特別要求。
由於多年來,在一些公共服務領域已經形成了一些行業龍頭企業,它們具有專業能力、行業地位和合作經驗及歷史業績,可以把這些企業作為優選對象。
由於上市公司、大型央企、地方龍頭國企、行業龍頭民企在社會責任、綜合實力、與地方政府的博弈能力方面具有優勢,可以把這些企業作為優選對象。
部分在細分市場領域具有技術、施工、運營、管理優勢的企業,目前的規模雖然不大,也可以作為重點選擇的對象。
(七)、對於項目本身,主要從付費方式、合作方式和所屬行業去分析:
如果是政府付費的項目,主要分析政府的信用以及項目公司的履約能力。
如果是使用者付費項目,主要分析項目的市場收入和項目公司的履約能力。
如果是可行性補助(政府補貼 +使用者付費)的項目,需要分析政府信用、項目的市場收入和項目公司的履約能力,還要分析項目發生不確定性因素後,各方利益和責任協調機制是否完善、平衡。
由於政府在項目甄別、社會資本選擇、保證公共項目運營方面的責任和主導地位,代表項目所處的區域經濟環境,所以,對於政府的分析仍然是PPP項目分析的核心。
(八)、項目的合作形式有O&M、MC、TOT、ROT、BOT、BOO等。
O&M、MC方式一般對銀行融資需求較少,在此不作分析。
BOT、BOO是新建項目,完工風險和市場風險較大,TOT、ROT是存量已建成項目,完工風險和市場風險較低,是比較好的項目。
(九)、行業方面。
1、公用事業
一般屬於「使用者付費」的項目,政府無需承擔運營補貼支出責任。但政府仍將承擔財政或有支出責任。風險在於,公用事業產品的價格是受管制的,而經營成本是市場化的。
2、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公共環保工程
政府在此類項目中一般承擔「最低需求風險」。此類項目的優勢在於,項目的業務量有歷史數據作支撐,最低需求便於測算,但補貼機制設計較為復雜。此類項目有一定的技術專業性,要注意對社會資本的技術資質和行業經驗的分析。
3、保障性安居工程
一般採用和商業捆綁開發的模式,風險在於,商業部分的銷售、租賃受房地產市場波動的影響,對於項目超額收益的分配,也會成為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的一個爭議點。
保障性安居工程還有一種是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這種模式應注意與政府採用BT模式規避債務監管區別開來。
4、交通設施
此類項目一般投資金額都比較大,期限都很長,甚至可以達到20多年,多採用BOT模式,需關注全生命周期的風險。
此類項目的收入模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沒有收入,全靠政府付費;另一種是有部分收入,但需要政府補貼。
對於後一種,難點在於收入的預測,以及政府和社會資本對於預測數據的確認、對於通行費價格的確定和調整。
還需要注意的是,協議對於政府介入權的約定,以及項目排它性條款喪失的風險。
5、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
前景廣闊,但行業尚不成熟,其前期需求難以准確測算。
國家層面對此類項目的扶持政策尚未出台,對項目的影響尚難預料。
屬於軟性服務,服務標準的設置、達標檢測的方法、付費績效的考核不宜確定,受主觀評價較大。
6、城鎮和新區開發
此類項目規模都比較大,投資金額高,回收期較長,土地出讓和升值前景不確定,存在招商引資風險。
對於以園區商業部分補貼基礎設施和公建開發的,還存在房地產市場風險、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招拍掛、政府平台管控等相關的政策風險
7、海綿城市
有一定技術含量,適合專業公司,民營企業有機會。此類項目規模也比較大,與城鎮開發配套,有利於大型綜合性房地產園區開發企業,中型企業主要看其技術和配套能力。
「海綿城市」試點期間受中央政府財政扶持力度較大,多採用政府采購服務模式,投資規模大,存在銀行信貸業務機會。選好政府是關鍵。
(十)、全流程風險的審查要點。
由於PPP項目的期限一般比較長,牽涉環節多、變化情況復雜,所以要注意全流程各個環節的風險點。
1、項目前期階段
應注意審查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對於項目需要完成的前期工作內容、深度、進度要求,以及需要採用的技術標准和規范是否清晰。
2、項目建設階段
主要審查項目工程建設條件,進度、質量、安全要求,變更管理,實際投資認定,工程驗收,工程保險及違約責任等事項約定是否全面。完工風險是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項目運營階段
主要關注合作項目運營的外部條件、運營服務標准和要求、更新改造及追加投資、服務計量、運營期保險、政府監管、運營支出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4、移交資產階段
主要關注移交范圍,如資產、資料、產權等;移交驗收程序;移交標准,如設施設備技術狀態、資產法律狀態等。
(十一)、合規性。
PPP項目與其它固定資產項目投資一樣,也需具備項目自身的合規性要件,主要是:
1、借款主體、資質的合法性
2、行政審批許可等(立項、核准、土地、用水、環保、節能等)
3、貸款用途的合法性
4、還款來源的合法性
5、稅收補貼的合規性
6、爭議解決的完備性
7、商務配套文件的合法性(如特許經營協議、項目合同等的合法性)
8、擔保的合法性及可執行性
PPP項目的特殊性合規要求,分析框架如下:
1、誰有權甄別和認定PPP項目?
2、不同的項目應該適用怎樣的政策路徑?
3、物有所值評價
4、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5、政府承諾的合規性,可否納入政府性債務管理?
6、項目發起、社會資本確定、補貼標準的確定,這些程序是否合規?
7、BT是不是PPP?
8、BT與政府購買服務模式的關系
9、政府購買服務與PPP的關系
10、如何看待和防範PPP項目的合規性風險?
E. PPP融資模式的風險有哪些
PPP項目的主要風險有政策風險、匯率風險、TRANBBS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
政策風險即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而影響項目的盈利能力。為使政策風險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規環境以及特許權合同的鑒定與執行過程應該是透明、公開、公正的,不應該出現官僚主義現象,人為的干擾應是最少的,否則,合作各方均會受到損失。PPP項目失敗原因主要歸結於法律法規與合同環境的不夠公開透明,政府政策的不連續性,變化過於頻繁,政策風險使私營合作方難以預料與防範。因此當政策缺乏一定穩定性時,私人投資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作為承擔更高政策風險的一種補償。有鑒於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關法規,為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的規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規保障。為PPP的進一步廣泛與成功應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營合作方的政策風險。[Page]
匯率風險是指在當地獲取的現金收入不能按預期的匯率兌換成外匯。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貨幣貶值,也可能是因為政府將匯率人為地定在一個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這毫無疑問會減少收入的價值,降低項目的投資回報。私營合作方在融資,建設經營基礎設施時總是選擇融資成本最低的融資渠道,不考慮其是何種外匯或是本幣,因此為了能夠抵禦外匯風險,私營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政府可以通過承諾固定的外匯匯率或確保一定的外匯儲備以及保證堅挺貨幣(如美元)的可兌換性與易得性承擔部分匯率風險,這樣私營合作方的匯率風險將大為降低,在其它條件(盈利預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項目對民營部門的吸引力增強。
技術風險直接與項目實際建設與運營相聯系,技術風險應由私營合作方承擔。以BOT為例,私營合作方在基礎設施建成後需運營與維護一定時期,因此私營合作方最為關注運營成本的降低,運營成本的提高將減少私營合作方的投資回報,這將促使私營合作方高質量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以減少日後的運營成本。
財務風險大小與債務償付能力直接相關。財務風險是指基礎設施經營的現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債務和利息,從而可能造成債權人求諸法律的手段逼迫項目公司破產,造成PPP模式應用的失敗。現代公司理財能通過設計合理的資本結構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財務風險。私營合作方可能獨自承擔此類風險,如果債務由公共部門或融資擔保機構提供了擔保,則公共部門和融資擔保機構也可分擔部分財務風險。
營運風險主要來自於項目財務效益的不確定性。在PPP運用過程中應該確保私營合作方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回報,因此要求服務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費用。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由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狀況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項目盈利能力往往達不到私營合作方的預期水平而造成較大的營運風險。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運營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創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營運收入或減少營運成本降低營運風險,所以理應是營運風險的主要承擔者。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一些合理的方法將PPP運用過程中的營運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或轉嫁。
F. 政府在項目融資過程中承擔的風險 類型
(一)宏觀層面的風險
伴隨於PPP項目的全操作流程與全生命周期的,可能導致PPP項目失敗的宏觀風險包括:政治風險、法律風險、市場風險以及不可抗力風險。通常,政治風險和法律變更風險通常多存在於項目識別階段,市場風險則多出現在項目准備階段,不可抗力風險則各個階段都有可能發生。
(1)政治風險
政治風險指在PPP項目中因政府決策及相關政治因素所導致的各種風險,在政府方面來看,主要指政治反對風險。
政治反對風險主要是指,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公眾利益因PPP項目而得不到保護或受損,或者公眾主觀認為自身利益存在受損的可能性,從而引起政府、公眾反對PPP項目所造成的風險。例如北京第十水廠的水價問題,由於關繫到公眾利益,遭到了來自公眾的阻力,政府為維護社會安定也不支持漲價。
(2)財政風險
為實施PPP項目,政府部門將面臨新型的財政資金需求:一是直接債務,二是或有債務,三是由隱形擔保導致的資金需求。
實踐經驗證明,質量不高的PPP項目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主要表現為:一是政府部門過度承擔項目風險,二是在公共服務的使用費達不到PPP合同規定的水平的情況下,政府部門被要求彌補收入缺口,三是因不能有效識別和分配財政風險導致政府責任不清晰,四是項目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導致政府與運營方的信息不對稱,五是未安排項目的長期預算,六是將政府的財政責任轉移到預算外,七是財政風險監管不到位,八是受PPP項目前期收益較低影響,政府可能過度投資。
(3)法律變更風險
法律變更風險指在項目合同生效後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規或者對法律、法規進行修訂,而導致項目的合法性、市場需求、產品或者服務收費、合同協議的有效性等要素發生變化,影響項目運行或者各方收益甚至直接導致項目中止和失敗的風險。目前PPP模式的法律法規體系並不健全,多以規范性文件與政策為主,不同政府部門頒布的規范性文件與政策存在沖突、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情形下,將產生風險。
法律變更的風險一般由政府一方承擔。為減輕此類風險帶來的不利後果,政府一方應密切監控相關法律的變更動向,由雙方事先商定此類風險的分擔方式,同時,政府一方也可通過排除對稅費變更的補償或通貨膨脹的補償來降低其承擔的法律變更風險。
(4)不可抗力風險
不可抗力風險是指合同雙方無法控制,在簽訂合同前無法合理預見,情況發生時,又無法避免或不能克服的事件或情況,如自然災害或事故、社會異常事件、考古文物、戰爭、禁運等。不可抗力風險是任何項目都會遭遇的風險,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認定標准及其影響後果的評估程序方法,並給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及時通知、積極補救減損等,以維護公共利益。
對於此類風險,除有保險的情況外,一般由私人部門承擔資產的損失或破壞及收入損失,而政府則承擔服務中斷的風險。
(二)具體操作層面的風險
在具體操作流程上,PPP項目分為項目識別、項目准備、項目采購、項目執行、項目移交五個階段,在各個階段所存在的風險如下。
(1)項目識別階段的風險
在PPP項目識別階段,主要對基礎設施與公用事業領域的新建項目、改建項目以及存量公共資產項目進行識別與篩選,並通過物有所值論證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來評估、判斷項目是否適合採用PPP模式。在項目識別階段主要存在的風險包括項目范圍的風險、項目主體的風險、兩個論證的風險以及可能存在的違約風險。
(2)項目准備階段的風險
項目准備階段的風險主要存在於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合同、采購方式、項目運作方式以及交易結構等方面。項目實施機構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如何選擇適格主體、相應的授權內容與職責以及期限等方面;項目合同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項目邊界、交易條件、權利義務以及履約保證等環節;項目采購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如何依法選擇采購方式以及采購程序等方面;項目運作方式的潛在風險主要存在於如何選擇符合項目的運作方式;交易結構的潛在風險在於如何設置投融資結構以及項目回報機制。
(3)項目采購階段的風險
首先,招投標的競爭性和透明性有待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招投標過程中的合謀串標、貪污腐敗等現象,2014年修訂了《政府采購法》,2015年發布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但具體執行情況有待實踐檢驗。其次,部分PPP模式與現行法律法規存在脫節。例如,「使用者付費」模式的PPP項目,其資金來源並非財政性資金,適用《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競爭性談判等非招標方式依據不足。
(4)項目執行階段的風險
PPP合同的長期性及不確定性決定了在PPP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較為頻繁的「再談判」,其應被視為一種常態化的規則而非特殊情況,而我國並沒有建立起就PPP合同條款「再談判」的具體規則,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一些機會主義行為,但也為項目的順利運作埋下隱患。由於經驗和能力不足,PPP合同在最初簽訂時的公平性很難得到保證,若缺乏「再談判」機制則容易導致項目失敗。
融資不足的風險。融資不足的風險是指未能在預期的條件下融到項目所需資金往往會導致項目停工甚至整個項目的夭折。一般認為,融資風險是由項目公司承擔的,然而,即便政府在未能融到資金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合同,但其仍是該風險的最終承擔者。為避免融資不足的風險,一般會要求項目涉及的所有的標書必須有完整的文件證明最低的資金投入,且融資條件的實現不能存在實質障礙。
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指私人部門或項目公司不具備或喪失項目所需的技術,或者其技術水平無法使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項目,導致其無法提供或停止提供服務。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政府有權終止合同,但其仍是不利後果的最終承擔者。為降低此類風險,項目各方都應合理評估和衡量私人部門的技術能力和經驗,同時,通過合同條款的設計,保證服務提供的連續性,並設置服務暫停或停止時,政府一方扣減付款的安排。
(5)項目移交階段的風險
缺乏權威公正的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一方面,在國有企業參與的PPP項目中,國家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有必要引入第三方監督評估機構對項目績效進行公正的評估,防止利益輸送;另一方面,權威的第三方評估機構有助於減少各利益相關方的風險,提高項目運作的整體效率。
G. 目前PPP項目中的風險主要有哪些
PPP項目的主要風險有政策風險、匯率風險、TRANBBS技術風險、財務風險、營運風險。
政策風險即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而影響項目的盈利能力。為使政策風險最小化,就要求法律法規環境以及特許權合同的鑒定與執行過程應該是透明、公開、公正的,不應該出現官僚主義現象,人為的干擾應是最少的,否則,合作各方均會受到損失。PPP項目失敗原因主要歸結於法律法規與合同環境的不夠公開透明,政府政策的不連續性,變化過於頻繁,政策風險使私營合作方難以預料與防範。因此當政策缺乏一定穩定性時,私人投資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作為承擔更高政策風險的一種補償。有鑒於此,有些地方政府出台了有關法規,為基礎設施特許權經營的規范操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規保障。為PPP的進一步廣泛與成功應用提供了政策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私營合作方的政策風險。[Page]
匯率風險是指在當地獲取的現金收入不能按預期的匯率兌換成外匯。其原因可能是因為貨幣貶值,也可能是因為政府將匯率人為地定在一個很不合理的官方水平上。這毫無疑問會減少收入的價值,降低項目的投資回報。私營合作方在融資,建設經營基礎設施時總是選擇融資成本最低的融資渠道,不考慮其是何種外匯或是本幣,因此為了能夠抵禦外匯風險,私營合作方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回報率。政府可以通過承諾固定的外匯匯率或確保一定的外匯儲備以及保證堅挺貨幣(如美元)的可兌換性與易得性承擔部分匯率風險,這樣私營合作方的匯率風險將大為降低,在其它條件(盈利預期等)相同的情形下,項目對民營部門的吸引力增強。
技術風險直接與項目實際建設與運營相聯系,技術風險應由私營合作方承擔。以BOT為例,私營合作方在基礎設施建成後需運營與維護一定時期,因此私營合作方最為關注運營成本的降低,運營成本的提高將減少私營合作方的投資回報,這將促使私營合作方高質量完成基礎設施的建設,以減少日後的運營成本。
財務風險大小與債務償付能力直接相關。財務風險是指基礎設施經營的現金收入不足以支付債務和利息,從而可能造成債權人求諸法律的手段逼迫項目公司破產,造成PPP模式應用的失敗。現代公司理財能通過設計合理的資本結構等方法、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財務風險。私營合作方可能獨自承擔此類風險,如果債務由公共部門或融資擔保機構提供了擔保,則公共部門和融資擔保機構也可分擔部分財務風險。
營運風險主要來自於項目財務效益的不確定性。在PPP運用過程中應該確保私營合作方能夠獲得合理的利潤回報,因此要求服務的使用者支付合理的費用。但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由於基礎設施項目的經營狀況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受各種因素的影響,項目盈利能力往往達不到私營合作方的預期水平而造成較大的營運風險。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基礎設施運營或服務提供過程中創新等手段提高效率增加營運收入或減少營運成本降低營運風險,所以理應是營運風險的主要承擔者。私營合作方可以通過一些合理的方法將PPP運用過程中的營運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或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