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表外融資是什麼意思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是指不需列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方式,即該項融資既不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表現為某項資產的增加,也不在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方表現為負債的增加。
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
1.長期租賃。租賃是一種傳統的、現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資方法。根據所體現的經濟實質不同,租賃分為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兩類。現行會計准則只要求資產負債表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與負債予以反映,對於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項租賃業務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為融資性租賃,否則即為經營性租賃:(1)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將資產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享有廉價購買選擇權;(3)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4)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償付款的現值不小於資產公允市價的絕大部分(如90%以上)。然而在事實上,基於前述的種種原因,承租人往往會想方設法地(有時以放棄一些利益為代價)和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例如:會將租賃期規定得稍短於准則限定的年限,使得盡管從經濟實質上考慮,與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利益已基本轉讓給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為經營性租賃處理。
2.合資經營。近十幾年來在美國出現了不少為滿足大型建設及經營項目的資金需要而進行的表外融資方法,其中常見的是合資經營。具體而言,若某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所有者權益,後者被稱為未合並企業(Unconsolidated Entities),由於該企業並不控制未合並企業,因此只須將長期投資作為一項資產予以確認,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並企業的債務。有些企業在未合並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是為了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又不至於涉及合並問題。例如:合資經營企業有一種流行的形式,稱之為特殊目的主體(special-purpose entity,SPE),《投資者:小心「表外融資」的陷阱》一文中提到的為安然公司服務的馬林基金即是此類公司。這種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廣泛的爭議。
3.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項目融資方式,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初,首先在美國被用於推廣住宅按揭融資。到了80年代,這種融資方式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應用,實行證券化的資產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車貸款、應收帳款、租賃應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資方將某項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金融機構,該金融機構再以此項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在債券市場上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融資。雖然資產證券化在經濟實質上屬於一種融資活動,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它只是某項資產的轉讓,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進行反映。當然,資產證券化的過程非常繁瑣,並涉及大量的法律、外匯管理、會計處理等各方面的問題,特別是在我國實施起來難度較大。
4.創新金融工具,或稱衍生金融工具。近幾年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時期,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掉期、掉期化、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限期權等。由於環境的變化、競爭的加劇和對於風險進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創新的勢頭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未趕上金融工具創新的步伐,在目前階段按現行會計准則,運用創新金融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在財務報表中大都不能得到體現,而只是在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因此,運用創新金融工具在某種程度上也能達到表外融資的目的。
❷ 融資過程中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解你的聽眾。
一個好的商業機會總能找到投資者。但也並不是所有投資者都願意這樣做。根據對交易和風險方面的不 同偏好,投資者有很多不同類型,包括:天使投資者、政府種子資金、早期風險投資、後期風險投資、 私有股權投資等。另外,有些風險投資公司會介入被投資公司的日常決策,而另一些投資公司與被投資 企業的聯系很少,對公司運營盡量少進行干涉。一般來說,後一種傾向於投資較多的項目,而較少關注 每個項目公司的運營問題。對於創業者來說,預先了解潛在投資者的情況,以及是哪種類型,是很重要 的。
站在投資者的角度考慮問題,並對自己的商業計劃提出批評。
投資者選擇商業計劃書時腦子里通常至少有3個關鍵要素:一個強大的管理團隊、一個在快速發展的市 場和行業中的好公司、以及一個清晰的未來願景。所以創業者在敲開潛在投資者的門之前最好做好准備 能夠證明這3個關鍵要素。風險投資者可能還會問幾個關鍵問題。是否同時在找其它投資者?團隊對於 公司發展的願景是否意見一致?是否能夠建立需要的銷售渠道?是否有明確的計劃來達到目標?需要從 投資者這里獲得什麼?需要錢用於什麼?這個過程需要創業者在向機構投資者提出融資申請之前就做好 准備工作。
對自己的商業機會進行估值,並准備好談判底線。
投資者用來對潛在交易進行估值的技術沒有多少變化。你應該自己預先做好准備,給你的公司估值。這 將會避免因為你和投資者的期望不同而導致的沒完沒了的談判。通常有這樣一個誤解:開始的時候先做 一個較高的估值來申請融資,之後才能夠達成一個適中的協議價值。這樣做通常會使你失去很多潛在投 資者,因為他們會認為這么高的估值與自己的期望值相差太大,很難達成協議。所以比較好的方法是: 開一個你認為是合適的價格,然後堅持住這個價格。
融資是有成本的,要花費時間和金錢。
與互聯網泡沫高點時期相比,現在的投資者會花費更多的時間在項目考察過程上,包括:與客戶交談、 做背景調查、訪問目標公司、尋找外部推薦人等。成功的項目通常一輪考察要持續大約4個月,有時甚 至要長達1年。許多投資者由投資委員會來做出批准決定,在交易的不同階段,只有獲得批准通過,交 易團隊才能繼續進行下一步。因此在每個階段,交易都可能被終止。創業公司應該明白他們的所有花費 都是為了融到資金,因此所有法律、審計、以及其它費用都將由創業公司支付。然而,如果交易沒有成 功,或者服務提供者是由風險投資者僱用的,費用也可能會由投資者來支付。
可能會需要有經驗的法律幫助。
律師將會幫助創業者與潛在投資者的法律代表打交道。你和律師的交流和合作將幫助你更好地融到資金 。當僱用你的律師時,需要確保他有很強的公司法律專業知識,最好是以前有過風險投資交易方面的經 驗。同時,律師的專業建議對於保護你的知識產權也很重要。盡管投資者往往強調法律幫助的重要性, 創業者應該自己和投資者談好有關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重要問題,因為律師的工作只是將已達成的事宜以 法律文件的形式完整地表達出來。
准備好做路演。
在與投資者進行溝通中,企業家必須就自己的商業計劃做演講,參加會議、並且介紹自己的管理團隊。 這些工作需要重復很多次,但是這些時間花的值得。企業家需要保持樂觀和主動,並注意不要過度推銷 自己的商業計劃書。
准備好開始談判,並且對你的公司進行外部審查。
一旦投資雙方就相關問題達成了一致,盡職審查的過程就開始了。如果你已經准備好了相關的合同文件 ,並且更新了所有法律和稅務文件,這個過程可以被大大加快。許多公司准備好一份盡職審查書,以及 所有需要的文件的一份拷貝,當投資者需要時就提供給他,這樣做可以表現出一種專業性的溝通方式。 有時需要僱用獨立的審計師和律師,通常由創業公司支付其費用,用來評估所有的公司潛在負債。
准備好公司治理結構的改變。
如果這是你第一次把你的公司所有權分配給別人,你需要意識到,即使你仍然持有大多數股份,投資者 通常也將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透明度做重大的調整。現在公司創立者是在為股東工作了,而不僅僅是為 自己。投資者會試圖構造一個平衡的董事會,他們能夠充分的發表觀點和獲取信息。他們會要求得到董 事會席位,並建立某種特權,從而保證能做關鍵的決策,或者對某些事務具有否決權。這些做法的理念 就是為了當公司策略發生改變,但其沒有董事會多數席位時,能夠保護其投資權益。記住是你在過去做 了一個商業計劃書,而所有投資者都批准了你的計劃,並決定給了你投資,現在你該保證他們的權益了 。
理解創業者、首席執行官(CEO),以及股東之間的區別。
創業者和CEO之間有重要區別,在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比較難注意到。通常好的創業者做決策很快,有點 傾向於把決策權集中在自己手裡。這在商業發展的早期當然是至關重要的,但是當公司成熟之後,這將 會危害一個健全公司的發展。發展到一定階段,就需要一個CEO,由董事會授權來管理公司,同時向董 事會匯報工作。有時在公司發展過程中,公司創立者也可能離開管理崗位,這些情況下,創立者仍然會 通過董事會來介入決策制定,而把日常管理交給專業管理團隊。同樣很重要的是需要理解:雖然股東對 於公司發展有著同樣的利益,但是他們應該較少介入公司日常運營。他們必須給管理團隊充分的自由度 和授權來執行商業計劃。
10
確保投資者有相同的願景和價值觀。
融資僅僅是一個開始。目標是發展和開拓一個商業機會,從而能夠為股東創造出很高的價值。資金僅僅 是成功方程式的一個部分,關鍵的是,建立一個有著同樣願景理念的團隊,然後向著這個願景開展有效 的工作。這一點不光對雇員是這樣要求,尋找誰來投資的時候也需要這樣要求,要確保投資者有相同的 願景和價值觀,並且能夠真正幫助發展你的公司。
❸ 什麼是表外融資 通俗易懂,謝謝。
狹義上:為未滿足資本(融資)租賃全部條件,從而其承諾付款的金額的現值沒有被確認為負債,而且未在資產負債表或附註中得以反映的租賃進行籌資的財務行為。主要在財務和會計領域由專業人員使用的一個術語(見「經營租賃」)。表外融資還被用於某些舉債經營租賃資金的提供人對出租人沒有追索權,只能向承租人要求以租賃資產收回對出租人的貸款(見「舉債經營租賃」)。(W.W.Cooper,Yuiji ijiri: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untants,6th edition p.357)
廣義上:表外融資泛指對企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切不納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行為。
特點
通過表外融資,可以提高Return On Assets(總資產收益率)和Return On Equity(凈資產收益率)。
通過表外融資可以優化企業財務表,提高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的認同度。
表外融資有助於加速企業商業周轉,擴大銷售,通過賒銷穩固與商業夥伴的合作
編輯本段實現方式
1、表外直接融資
以不轉移資產所有權的特殊借款形式融資。如經營租賃、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等經營活動不涉及到資產所有權的轉移與流動,會計上無需在財務報表中反映,但資產的使用權的確已轉移到融資企業,可以滿足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緩解資金不足的需要。
2、表外間接融資
是由另一企業代替本企業的負債的融資方式。最常見的是建立附屬公司或子公司,並投資於附屬公司或子公司,或由附屬公司、子公司的負債代替母公司負債。
3、表外轉移負債
是融資企業將負債從表內轉移到表外。這種轉移可以通過應收票據貼現、出售有追索權應收賬款和簽訂產品籌資協議實現。其實,應收賬款抵押借款性質,由於會計處理的原因使其負債轉移到表外。表外融資主要是負債融資,其積極的作用在於使企業能夠加大財務杠桿作用,尤其當財務杠桿作用在資產負債表內受到限制時,可以利用表外融資放大財務杠桿作用,提高權益資本利潤率。同時為增加融資方式開辟融資渠道,特別是在表內負債方式有限、渠道不通過時,通過表外融資可實現融資目的。
編輯本段影響
表外融資的重要手段是設計一些復雜的經濟業務,從而使報表使用者難以判斷這一業務對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影響。這類復雜業務具有如下幾個特徵:
1、將某一項目法律上的所有權和享有與此相關的主要惠益及承擔重要風險的能力割裂開來;
2、一項交易與另外一項或多項交易相互交織,不將它們綜合起來分析,就難以理解該業務的經濟影響;
3、在交易的條款中含有一項或多項選擇權或條件,又可合理地從這些條款推斷出企業將會行使選擇權或條件將會滿足。遠期合約有時也被用來作為表外融資的手段。商品寄售、售後回租債務保收(factoring of debts)、證券化抵押(securitized mortgages)和貸款轉讓等均可能導致表外融資行為。
從80年代起,在英、美等國家,表外融資協議迅速增長。這種協議具有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特徵,但卻沒有確認一面負債,同時也避免了一項資產的確認。表外融資可可以歸結很多原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稅務方面的優惠,也可能是企業不願意反映真實的負債水平。一家企業若負債比率較高,就會引起債權人的關注,若企業同時將等量資產和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企業與現行的債權人訂有必須限制負債水平的協議,表外融資就可作為繞過這一限制的手段。
表外融資行為掩蓋了企業的重要財務信息,很可能誤導信息使用者,因而引起了各國會計准則制訂機構的關注,它們紛紛制訂會計准則,減少表外融資項目,盡可能地將其納入資產負債表。會計准則制訂機構訂為,財務報表應當通過列示濃縮的、排列有序的有關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的信息,有助於作用者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要達到這一目的,財務報表的項目分類和確認必須基於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這一原則。按其經濟實質處理一項交易,就應當公允地反映復雜業務的經濟影響,為此,要對資產和負債睥確認採取以下兩個步驟:
1、對該項交易進行分析,是否增加或減少了企業現存的資產或負債,或者增加了以前未曾確認的資產或負債。
2、上述認定的資產或負債並不一定能納入資產負債表,要按資產或負債的確認標准加以測試,以檢驗它們是否能夠納入資產負債表,或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上,或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
值得一提的是,各國對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作了較為嚴格的區分,規定了融資租賃的條件。一項租賃若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應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在承租方確認為一項資產和相應的負債,以減少表外融資現象。這些條件是以業務的經濟實質為基礎的。此外還規定,資產和負債相互不得抵消。企業還需要對這些復雜的業務進行適當的披露,尤其是已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在某些方面與普通資產和負債有所不同的項目,以及未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項目,以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
編輯本段運用和監管
企業表外融資是指不需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企業籌資行為。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企業愈來愈多地採用復雜而巧妙的表外融資方式來融通資金,特別是最近幾年,國際金融市場上出現了以表外業務為主的金融工具創新浪潮,而這些創新的金融工具在資產負債表上大多不需反映。但是,作為一種積極、靈活的融資渠道,表外融資已成為一種可能欺騙公眾、威脅企業所有者及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安然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本文在分析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企業動因、企業各利益關系人的反應的基礎上,提出如何合理運用表外融資,正確監管表外融資的建議。
一、企業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
<strong>租賃</strong>
租賃是一種傳統的表外融資方式。由於租賃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類,其中只有經營租賃被視為一種合理合法的表外融資方式。因此,承租人往往會絞盡腦汁地與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想方設法地進行規避,使得實質上是融資租賃的合同被視為經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以獲得表外融資的好處。
<strong>合資經營</strong>
合資經營是指一個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經營方式,後者被稱為未合並企業。人們通過在未合並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而又不至於涉及合並問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並企業的債務。還有一種流行的形式叫特殊目的實體(SPE),即一個企業作為發起人成立一個新企業,後者被稱為特殊目的實體,其經營活動基本上是為了服務於發起人的利益而進行的。通常,SPE的負債相當高,所有者權益盡可能地低,發起人盡管在其中只擁有很小甚至沒有所有者權益,但承擔著所有的風險。安然公司正是利用SPE,在1997-2007年累計高估利潤5.91億美元,累計隱瞞負債25.85億美元。
<strong>資產證券化</strong>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進而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證券化融資業務通常是對銀行的信貸資產、企業的交易或服務應收款這類金融資產進行證券化的業務。比如,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本質上它是一種以應收賬款為抵押的借款,但在現行會計實務中,企業對售出的應收賬款作為資產轉讓,而不確認負債。證券化作為企業的一種有效的表外融資方式,最近幾年在美國非常流行,並且無論是在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種類上還是在價值量上都得到了發展。安然公司「盤活」資產的方法之一就是能源商品證券化。
創新金融工具
當前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時期,這些金融工具包括掉期、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取勝權等。由於環境的急劇變化及其引起的對風險控制的需要、競爭的加劇、分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這一勢頭一直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沒有跟上創新金融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按現行會計准則規定,創新金融工具在財務報表上大都得不到體現,企業通過創新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所產生的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自然也沒有反映。安然公司在1995年被<財富>雜志評為「最富創新能力」的公司,它的創新成就主要就是對金融工具的「創造性運用」,如開辟能源商品的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此外,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產品籌資協議、應收票據貼現等也是常見的表外融資方式。
二、企業表外融資的動因
1、優化企業<strong>財務</strong>狀況
企業通過表外融資,甚至將表內融資轉移到表外,將優化企業的財務狀況,使資產負債表的質量得到明顯改觀。這時,根據資產負債表計算出來的有關財務比率,如負債權益比率將會相對降低,至少從表面上改善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增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使借款人處於有利的地位。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可以防止那些不利於借款人的財務比率出現,從而避免形成其他更為不利的發展趨向,例如信用等級下降、借款成本提高等。當然,更有甚者通過表外融資將財務比率控制在其所期望的范圍內,從而達到粉飾企業財務狀況、籌集所需資金的目的。
2、擴大企業經營成果
表外融資籌措的資金以及形成的資產並不在資產負債表內直接反映,而其所形成的費用及所取得的經營成果卻在損益表中反映出來,擴大了企業的經營成果。當企業未來投資利潤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加大了財務杠桿作用,提高了自有資金利潤率;另外一些反映盈利能力的比率,如總資產利潤率、固定費用利潤率等看起來也更樂觀。不過,也有企業通過「假銷售真借款」的形式進行表外融資,以達到掩蓋虧損、美化企業經營成果的目的。
3、規避借款合同限制
一方面,借款合同往往對借款人增添債務明確規定種種限制,例如規定不得突破某一負債權益比率。於是,借款人便通過將某些債務置於資產負債表之外,來規避借款合同的限制。另一方面,擬定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也會越來越精明,他們可能在判斷是否履行了特定的借款合同時,將某些表外債務(如租賃)與資產負債表上的債務同等對待,而這種壓力同時又將進一步催生新的更富於創新精神的表外融資方式。
4、應付<strong>通貨膨脹</strong>壓力
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很可能造成資產負債表上的許多項目被嚴重低估。當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及相應的資產被嚴重低估時,企業的舉債能力就會大大降低。因此,作為對這類資產被低估價值的抵銷,可通過表外融資,將部分債務置於財務報表之外,以應付通貨膨脹對企業財務狀況和舉債能力造成的壓力。
企業經營者之所以熱衷於表外融資通常來自於以上四個動因。現行會計准則也使得企業表外融資成為可能,如安然公司利用SPE高估利潤、低估負債,就是因為按照美國現行會計慣例,如果非關聯方在一個SPE權益性資本的投資中超過3%,即使該SPE的風險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擔,上市公司也可以不將該SPE納入合並報表的編制范圍。
三、企業各利益關系人對表外融資的反應
對所有者而言,當企業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可以提高企業自有資金利潤率或每股收益,從這點來說,企業所有者可以從企業表外融資中得到利益。然而,表外融資的隱蔽性,可能使所有者無從了解企業實際投資收益率,難以辨清企業經營狀況。由於表外融資對所有者的雙重影響,導致所有者的雙重反應,當所有者能夠明確預見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所有者對表外融資會採取支持態度;反之,則持反對態度。
對企業債權人而言,表外融資帶來的主要是危害。首先,債權人受資本的保護作用降低。表外融資加大了企業實際負債比率,使得企業資本負債比率相對加大,所有者投資對債權人投資的保護作用降低。其次,表內債權人利益受到表外債權人利益的侵害。表外債權人本金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低、風險大,因而表外債權人往往通過提高資金使用費來補償風險,加大了表內債權人收回本息的風險。因此,債權人對表外融資主要持反對態度。
表外融資對潛在投資者也是不利的。由於表外融資不能提供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對市場的潛在投資者會產生誤導作用。因此,潛在投資者對表外融資也持反對態度。
四、合理運用表外融資,正確監管表外融資
1、合理運用<strong>表外融資</strong>
表外融資所籌集到的資金無需編列在資產負債表中,從而使得企業在獲得借入資金的同時,又保持著會計法規所要求的資產負債率,規避了會計准則及公認會計慣例的限制,向人們展示了較為寬廣的融資渠道。
2、完善立法監管指導
通過立法,建立對表外融資的有效監管制度,將危害較大的表外融資納入表內管理,限制其發展。監管部門通過引導企業正確採用表外融資,將表外融資限制於降低融資成本、調整資產結構等方面,並與企業的自身承受能力相適應,以真正起到改善企業財務狀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作用。
3、加強<strong>會計准則</strong>規范
表外融資自產生以來,方法不斷翻新。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沒有跟上這一步伐,迄今為止還較少有會計准則涉及對表外融資的會計處理問題,因此,應該加強會計理論的研究工作,加速會計准則的制定工作,並且在對會計要素界定和確認時,盡可能地具體、明確,減少可供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和彈性解釋范圍。會計准則應發揮指導作用,具有超前性。
4、嚴格<strong>財務報表</strong>揭示
表外融資作為企業重要的理財活動,所引起的資產和負債雖然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但根據充分揭示原則,這些融資活動所引起的約定義務和或有負債應該在報表附註中加以說明。嚴格財務報表的揭示,將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表外融資對報表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影響,有利於企業不同利益主體對報表的使用。
❹ 表外融資的反應
對所有者而言,當企業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可以提高企業自有資金利潤率或每股收益,從這點來說,企業所有者可以從企業表外融資中得到利益。然而,表外融資的隱蔽性,可能使所有者無從了解企業實際投資收益率,難以辨清企業經營狀況。由於表外融資對所有者的雙重影響,導致所有者的雙重反應,當所有者能夠明確預見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所有者對表外融資會採取支持態度;反之,則持反對態度。
對企業債權人而言,表外融資帶來的主要是危害。首先,債權人受資本的保護作用降低。表外融資加大了企業實際負債比率,使得企業資本負債比率相對加大,所有者投資對債權人投資的保護作用降低。其次,表內債權人利益受到表外債權人利益的侵害。表外債權人本金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低、風險大,因而表外債權人往往通過提高資金使用費來補償風險,加大了表內債權人收回本息的風險。因此,債權人對表外融資主要持反對態度。
表外融資對潛在投資者也是不利的。由於表外融資不能提供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對市場的潛在投資者會產生誤導作用。因此,潛在投資者對表外融資也持反對態度。
❺ 融資要注意什麼
一、融資前
企業在融資前需要做好盡職調查,確定企業是否需要融資、融資的方式以及融資的金額。
1、做好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是指對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
2、是否需要融資
公司是否到了需要融資的時機,融資能否為企業收益帶來大的增長。
3、融資方式
確定融資方式,比如出讓多少股權。
4、融資金額
確定合理的融資金額,融資金額並不是越多越好。
二、融資時
1、與投資人平等對談
和投資人進行對談時,需要保持正確的心態。融資是一種合作,雙方都能從中獲益,所以在此時,投資人和創業者應該是平等合作的關系。
2、表現項目的價值所在
在談判中,需要表明己方的優勢所在,這樣投資人才能看出項目的真正價值,願意為此花錢。
3、描述清晰易懂
在和投資人對談時,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簡潔的語言,並且有所側重。
4、與投資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夥伴關系
在合作時,雙方需要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為了項目更好地發展。
三、注意事項
1、投資人是否正規
投資人或者投資公司是否正規,將影響協議是否有效。
2、融資需要符合法律法規
融資活動需要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3、融資方式
不同的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也不同,創業者需要做好前期調查,確定合理的融資方式。
4、回報形式和方式的選擇
投資人更關注投資回報的問題,創業者需要提前設計好股權結構等。
5、商業計劃書的撰寫
商業計劃書需要真實准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
6、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需要全面細致。
7、股權安排
股權結構是否合理,將影響企業之後的發展。
企業融資需要注意的事項還有很多,創業者在融資前需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備,才能降低融資風險,為企業帶來收益。
❻ 什麼叫表外融資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是指不需列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方式,即該項融資既不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表現為某項資產的增加,也不在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方表現為負債的增加。
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
1.長期租賃。租賃是一種傳統的、現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資方法。根據所體現的經濟實質不同,租賃分為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兩類。現行會計准則只要求資產負債表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與負債予以反映,對於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項租賃業務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為融資性租賃,否則即為經營性租賃:(1)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將資產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享有廉價購買選擇權;(3)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4)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償付款的現值不小於資產公允市價的絕大部分(如90%以上)。然而在事實上,基於前述的種種原因,承租人往往會想方設法地(有時以放棄一些利益為代價)和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例如:會將租賃期規定得稍短於准則限定的年限,使得盡管從經濟實質上考慮,與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利益已基本轉讓給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為經營性租賃處理。
2.合資經營。近十幾年來在美國出現了不少為滿足大型建設及經營項目的資金需要而進行的表外融資方法,其中常見的是合資經營。具體而言,若某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所有者權益,後者被稱為未合並企業(Unconsolidated Entities),由於該企業並不控制未合並企業,因此只須將長期投資作為一項資產予以確認,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並企業的債務。有些企業在未合並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是為了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又不至於涉及合並問題。例如:合資經營企業有一種流行的形式,稱之為特殊目的主體(special-purpose entity,SPE),《投資者:小心「表外融資」的陷阱》一文中提到的為安然公司服務的馬林基金即是此類公司。這種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廣泛的爭議。
3.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項目融資方式,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初,首先在美國被用於推廣住宅按揭融資。到了80年代,這種融資方式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應用,實行證券化的資產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車貸款、應收帳款、租賃應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資方將某項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金融機構,該金融機構再以此項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在債券市場上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融資。雖然資產證券化在經濟實質上屬於一種融資活動,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它只是某項資產的轉讓,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進行反映。當然,資產證券化的過程非常繁瑣,並涉及大量的法律、外匯管理、會計處理等各方面的問題,特別是在我國實施起來難度較大。
4.創新金融工具,或稱衍生金融工具。近幾年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時期,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掉期、掉期化、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限期權等。由於環境的變化、競爭的加劇和對於風險進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創新的勢頭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未趕上金融工具創新的步伐,在目前階段按現行會計准則,運用創新金融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在財務報表中大都不能得到體現,而只是在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因此,運用創新金融工具在某種程度上也能達到表外融資的目的。
❼ 表外融資的影響
表外融資的重要手段是設計一些復雜的經濟業務,從而使報表使用者難以判斷這一業務對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影響。這類復雜業務具有如下幾個特徵:
(1)將某一項目法律上的所有權和享有與此相關的主要惠益及承擔重要風險的能力割裂開來;
(2)一項交易與另外一項或多項交易相互交織,不將它們綜合起來分析,就難以理解該業務的經濟影響;
(3)在交易的條款中含有一項或多項選擇權或條件,又可合理地從這些條款推斷出企業將會行使選擇權或條件將會滿足。遠期合約有時也被用來作為表外融資的手段。商品寄售、售後回租債務保收(factoring of debts)、證券化抵押(securitized mortgages)和貸款轉讓等均可能導致表外融資行為。
從80年代起,在英、美等國家,表外融資協議迅速增長。這種協議具有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特徵,但卻沒有確認一面負債,同時也避免了一項資產的確認。表外融資可以歸結很多原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稅務方面的優惠,也可能是企業不願意反映真實的負債水平。一家企業若負債比率較高,就會引起債權人的關注,若企業同時將等量資產和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企業與現行的債權人訂有必須限制負債水平的協議,表外融資就可作為繞過這一限制的手段。
表外融資行為掩蓋了企業的重要財務信息,很可能誤導信息使用者,因而引起了各國會計准則制訂機構的關注,它們紛紛制訂會計准則,減少表外融資項目,盡可能地將其納入資產負債表。會計准則制訂機構訂為,財務報表應當通過列示濃縮的、排列有序的有關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的信息,有助於作用者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要達到這一目的,財務報表的項目分類和確認必須基於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這一原則。按其經濟實質處理一項交易,就應當公允地反映復雜業務的經濟影響,為此,要對資產和負債睥確認採取以下兩個步驟:
(1)對該項交易進行分析,是否增加或減少了企業現存的資產或負債,或者增加了以前未曾確認的資產或負債。
(2)上述認定的資產或負債並不一定能納入資產負債表,要按資產或負債的確認標准加以測試,以檢驗它們是否能夠納入資產負債表,或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上,或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
值得一提的是,各國對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作了較為嚴格的區分,規定了融資租賃的條件。一項租賃若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應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在承租方確認為一項資產和相應的負債,以減少表外融資現象。這些條件是以業務的經濟實質為基礎的。此外還規定,資產和負債相互不得抵消。企業還需要對這些復雜的業務進行適當的披露,尤其是已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在某些方面與普通資產和負債有所不同的項目,以及未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項目,以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
❽ 融資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一、公司融資
1、含義:公司融資是指以公司為主體融通資金,使公司及其內部各環節之間資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運動過程。當資金短缺時,以最小的代價籌措到適當期限,適當額度的資金;當資金盈餘時,以最低的風險、適當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從而實現資金供求的平衡。
2、申請方式和辦理流程
申請方式:
(1)、投融資行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資,間接投資。
(2)、投融資申請投入領域:生產性投融資申請,非生產性投融資申請。
(3)、投融資申請方式:對內投融資申請,對外投融資申請。
(4)、投融資辦理內容:固定資產投融資申請,無形資產投融資辦理,流動資產投融資申請,房地產投融資申請,保險投融資辦理,信託投融資辦理等。
辦理流程:
(1)、投融資辦理企業向審批機關提交董事會決議和董事長簽署的申請書等文件。
(2)、審批機關在接到投融資辦理申請文件後,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3)、審批機關進行投融資申請審核。
(4)、經審批機關審核同意後,投融資辦理企業按照變更登記的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投融資辦理完成。
二、個人公司融資注意事項有哪些?
融資所需提交資料:
1、貸款申請書(公司簡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額、期限、擔保方式、還款來源等);
2、有效的法人登記證明正本復印件(須驗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資格認定書、身份證復印件。(授權辦理的,還應出具授權書、受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時前三年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會計報表附註)和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月報表;以及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發票;
5、按《公司法》設立的客戶(含保證人,下同),應提供公司章程、連續的驗資報告、股東名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簡歷等;
6、有效的貸款證卡;
7、貸款用途證明資料(如購銷合同等);
8、股份制企業要提供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當面簽名);
9、擔保方式是保證擔保的,應提供保證人的上述資料;
10、擔保方式是抵(質)押擔保的,應提供抵(質)押品清單、抵(質)品物權憑證原件和所有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綜上所述,個人公司融資注意事項還是非常多的,比如說在進行融資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關的,材料,證明營業執照等等,選擇適合自己的融資方式。
❾ 大神企業表外融資的主要有哪些方式,如何操作
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發後,商業銀行與信託公司開展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受到30%余額比例管理限制。為了擴大理財資金投資范圍,拓展理財資金投資渠道,商業銀行創新採取了多種表外融資方式。經過對轄內商業銀行開展表外融資業務調研發現,表外融資業務存在不受信貸監管法規控制、表內貸款規模轉移到表外、銀行承擔實質性風險等問題,亟待出台法規進行規范,引導表外融資業務健康發展。
表外融資業務類型
目前轄內商業銀行開辦表外融資業務從開辦主體分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經其總行授權後分行自行籌集資金開辦業務;二是分行將本地項目推薦上報總行,由總行統一安排資金,指導分行開展業務。從表外融資業務類型來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理財委託貸款。是指銀行(即理財計劃代理人)作為委託人,借款人所在地的分支機構作為受託人,委託人運用理財資金(資金來源於購買理財產品的企業)通過受託人向借款人(資金使用企業)發放委託貸款。
(二)承接總行購買的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債權資產。是指法人銀行(即理財計劃代理人)購買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的資金需求企業的債權資產,同時法人銀行作為委託人,以理財資金委託受託人(該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向該企業發放委託貸款。
(三)財產(權利)收益權信託業務。是指融資方(即借款人)將擁有的財產(權利)的收益權委託給受託人(即信託公司)成立專項信託計劃,銀行理財資金投資該信託計劃。
(四)票據資產投資業務。是指銀行(即理財計劃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的投資范圍,通過與該行分支機構簽署委託投資協議,委託其向交易對手(擬賣出票據資產的其他商業銀行)買入票據資產,完成對票據資產的投資業務。
以上四類新型的理財資金融資方式大同小異,其本質為銀行用募集的理財資金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外發放貸款或進行投資,以滿足用款企業的資金需求。現以理財委託貸款為例剖析表外融資的問題和風險。
主要問題和風險
(一)理財委託貸款將表內貸款規模騰挪到表外,難以有效控制實際信貸規模。《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紀委書記王華慶在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座談會上講話的通知》(銀監發〔2011〕76號,2011年7月5日)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面向大眾化客戶發行標准化的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來發放所謂的『委託貸款』」。該條監管政策從保護個人客戶的角度出發,防止委託貸款的信用風險波及到個人客戶。在此情況下,商業銀行轉而通過向企業法人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來發放委託貸款。在當前銀行信貸資金有規模控制的情況下,銀行將不能在表內發放的法人貸款轉向表外發放,致使理財委託貸款規模越做越大,風險也由表內轉移到表外。這部分貸款的規模和風險未受到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宏觀調控政策。
(二)委託貸款實質按照信貸資產管理,銀行承擔相應的風險。其一,根據某行《關於開展理財委託貸款業務的通知》規定,理財委託貸款審批要「按自營貸款審批流程完成信用風險審批工作」,「進行理財項目調查、信用風險審查審批、前提條件核准及投後管理」;「在理財項目投資完成後,受託人須承擔項目投後管理工作,保障理財產品的投資安全和投資利益」,說明銀行須承擔理財委託貸款的信用風險和理財項目投資風險。其二,《理財委託貸款借款合同》明確:「委託人應自行承擔委託貸款的風險」,而銀行作為委託人,實質是承擔了委託貸款的風險。其三,銀行發行理財產品雖然聲稱「不保本浮動收益」,但還是承擔理財產品到期不能正常兌付收益的聲譽風險。其四,銀行同時作為委託人和受託人,代理關系不明晰,存在法律風險。
(三)貸款不受信貸監管法規的限制,有違規使用貸款嫌疑。目前表內貸款發放和支付需嚴格執行監管部門「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要求,如受託支付、實貸實付、T+1、測算資金需求量等。但是,理財委託貸款使本應在表內發放的貸款轉至表外發放,達到規避信貸監管法規的目的。如某《理財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中貸款用途為:「用於日常經營周轉和置換存量融資」,提款方式為:「貸款已經劃出受託人賬戶並達到借款人賬戶,即視為受託人已經發放貸款,借款人已經提款」。這類貸款支付方式實為自主支付,無支付時間限制、不測算資金需求量,銀行對這類貸款投向和用途不像表內貸款管理那麼嚴格,而且借款人無需提供資金使用證明,貸款資金走向難以監控,極易流向不符合國家宏觀調控規定的行業。
(四)企業以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從而變相發放貸款,規避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和諸多限制。《企業會計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在實際操作中,一年及以下委託貸款,企業在「短期投資」科目核算,一年以上委託貸款,企業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企業發放委託貸款因屬於投資行為受到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約束,投向受到公司章程及上級主管部門各種限制,上市公司還需對此進行信息披露;而企業購買理財產品不受上述諸多要求的限制,在會計核算中可在「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不承擔資金對外運作的風險。因此,企業有購買理財產品的沖動。
政策建議
(一)監管部門應引導「影子銀行」體系健康發展。隨著籌資企業和投資企業需求不斷增加、業務的不斷創新,由理財產品帶來的表外融資性業務越來越成為當前「影子銀行」體系的重要部分,同時也反映了銀行從單一的傳統信貸業務向為客戶提供全面金融服務進行轉型,監管部門應審時度勢,既要防範「影子銀行」業務過度增長造成的系統性風險,又要引導「影子銀行」業務健康發展,使其成為促進銀行改革和轉型的積極力量。
(二)制定監管法規來規范以理財委託貸款為代表的表外融資性業務。當前理財產品研發和銷售的火爆,反映市場對理財產品的需求旺盛,因此對於由發行理財衍生出的表外融資性創新業務,監管部門不能強行禁止、堵截,須通過疏通、規范來解決合規性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監管制度引導表外融資性業務發展,如提出發展各類型表外融資業務的原則性指導意見、制定風險監管指標、表外融資參照表內貸款管理、要求銀行計提風險資本等。
(三)要求表外融資性業務遵守信貸監管政策。表外融資性業務實質上作為信貸業務,其作用也是為企業籌集生產發展所需的資金,這類業務應納入銀行綜合授信體系管理、整體風險控制范疇,並遵守各類信貸監管規定,杜絕銀行在開展融資業務時存在監管空白地帶的情況,防止新的金融風險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