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信託可以投資股權嗎
可以
股權類項目多為浮動收益類產品,固定收益類信託項目的投資方向是不會涵蓋浮動收益領域
❷ 信託公司的固有業務是指什麼
信託公司固有業務是指信託公司運用資本金的業務。信託公司資本金項下回可以開展存放同業、答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
信託公司的固有業務是與信託業務相對應的信託公司業務組成部分。固有資產狀況和流動性良好,符合監管要求,是開展各類信託業務的條件。
(2)信託固有股權擴展閱讀:
基本特徵
1、信託是以信任為基礎,受託人應具有良好的信譽。
2、信託成立的前提是委託人要將自有財產委託給受託人。
3、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信託依法成立後,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運作的財產。
4、受託人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託事務。
信託業務范疇含商事信託、民事信託、公益信託等領域。經央行批準的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可以經營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和其他財產信託等四大類信託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信託公司
❸ 什麼是股權信託,股權信託有哪些特徵
股權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專交給受託人屬,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投資於公司股權。
(一)最終以股權作為信託財產。初始信託財產可能是公司股權、資金或其他財產,如果信託財產是後兩者,經過受託人的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將(逐漸)轉換成為股權形態。
(二)委託人可以是單一主體或是集合主體,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三)根據信託合同的約定,股權管理和處分權可以部分或全部由受託人行使。在股權信託關系中,受託人可能擁有部分股權管理和處分權,此時受託人行使股權的投票權和處分權時要按照委託人的意願進行;受託人如果擁有全部股權管理和處分權,此時受託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價值判斷對股權進行獨立的管理和處分。
(四)股權投資信託是信託機構「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其核心目標是投資回報,而不主要是對目標公司進行控制。股權投資信託的實質是資金信託。股權管理信託是信託機構「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股權,其核心內容是股權表決權和處分權的委託管理。股權管理信託的實質是財產信託。
❹ 什麼是信託和股權轉讓
信託公司股權轉讓條件是:
1、對內轉讓股權,雙方協商一致即可;
2、對外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❺ 辦理信託公司股權轉讓要有什麼條件
信託公司股權轉讓條件是:1、股東依法享有股權;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3、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公司章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❻ 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哪些固有業務
答:信託公司固有業務抄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其中,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信託公司可以不超過自身凈資產20%的固有資金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計劃,所佔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計劃財產的20%;但在信託存續期間不得轉讓受益權,也不得直接或間接以該受益權為標的進行融資,且應當在信託文件中明確其所出資金數額和承擔的責任等內容。
❼ 信託公司可以開展哪些固有業務
答:信託公司固有業務項下可以開展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等業務。其中,投資業務限定為金融類公司股權投資、金融產品投資和自用固定資產投資。信託公司可以不超過自身凈資產20%的固有資金參與私人股權投資信託計劃,所佔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計劃財產的20%;但在信託存續期間不得轉讓受益權,也不得直接或間接以該受益權為標的進行融資,且應當在信託文件中明確其所出資金數額和承擔的責任等內容。
❽ 如何理解股權信託,股權信託的兩種類型
股權信託是指委託人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或委託人將其合法所回有的資金交給受託人答,由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按照委託人的意願將該資金投資於公司股權。
股權作為財產權的一種,可以成為信託財產。
股權信託中,如果受益人為企業的員工或經營者,則稱為員工持股信託或經營者持股信託。
基本的股權信託關系主要有兩種,一是股權管理信託,即委託人把自己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轉移給受託人管理和處分;另一種是股權投資信託,即委託人先把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信託給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使用信託資金投資公司股權並進行管理和處分。在股權投資信託中,受託人以信託資金等所投資的公司股權,其所有權自然地登記在受託人的名下,信託財產則由初始的資金形態(逐漸)轉換成了股權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