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稅法對售後回租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有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房屋、建築物,為20年;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如果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符合加速折舊情形,也可以加速折舊。
Ⅱ 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的折舊年限及折舊方法
折舊年限分情況:
1、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最低為20年以上(包括20年);
2、專用設備、交通工具、陳列品最低為10年以上(包括10年);
3、一般設備、圖書及其他最低為5年或5年以上。
折舊方法有四種: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綜合法。
拓展資料: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固定資產而使其損耗導致價值減少僅餘一定殘值,其原值與殘值之差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是固定資產折舊。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在所考察的時期中,資本所消耗掉的價值的貨幣估計值。在國民收入賬戶中也稱為資本消耗補償(capital consumption allowance)。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
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的預計壽命,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金額。已計提減值准備的固定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累計金額。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企業在確認固定資產時,需要判斷與該項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業。實務中,主要是通過判斷與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到了企業來確定。
通常情況下,取得固定資產所有權是判斷與固定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到企業的一個重要標志。凡是所有權已屬於企業,無論企業是否收到或擁有該固定資產,均可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反之,如果沒有取得所有權,即使存放在企業,也不能作為企業的固定資產。
但是所有權是否轉移不是判斷的唯一標准。在有些情況下,某項固定資產的所有權雖然不屬於企業,但是,企業能夠控制與該項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流入企業,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將該固定資產予以確認。
例如,融資租賃方式下租入的固定資產,企業(承租人)雖然不擁有該項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但企業能夠控制與該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流入企業,與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轉移到了企業,因此,符合固定資產確認的第一個條件。
Ⅲ 2021年折舊年限的最新規定
如果你問的是企業所得稅的規定,那沒有變化
(1)房屋、建築物,為20年;
(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5)電子設備,為3年。
當然另外還有加速折舊和一次性扣除等優惠政策,相關文件為《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適用范圍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6號):自2019年1月1日起,《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規定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擴大至全部製造業領域。
Ⅳ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能否計提折舊
需要。企業採用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由於在租賃期里承租企業實質上獲得了該資產所提供的主要經濟利益,同時承擔了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因此承租企業應將融資租入資產作為一項固定資產計價入賬,同時確認相應的負債,並且要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財稅[2005]165號第六條:一般納稅人注銷時存貨及留抵稅額處理問題
一般納稅人注銷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
因此,融資租賃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一般納稅人撤銷後,其進項稅額不予以退回。當月新增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下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下月開始不計提。
無形資產與固定資產恰恰相反:
當月增加的無形資產,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無形資產,當月不再攤銷。
折舊方法
平均年限法
又稱直線法,是將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各期的一種方式,各期計提的折舊額是相同的。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也可是月數)。
例:甲企業有一廠房,原值為300000元,預計可使用10年,預計報廢時的凈殘值為5000元,廠房採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要求計算該廠房的年折舊額。
年折舊額:(300000-5000)/10=29500元。
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時先計算出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乘以預計使用的工作總量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例:乙企業有一輛專門用於運貨的卡車,原值為30000元,預計總行駛里程為300000公里,(假設報廢時無凈殘值),當月行駛30000公里,要求計算卡車的月折舊額。
解: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月折舊額=30000×0.1=3000元。
如今最常用的最簡單的一種方法就是這種方法。
Ⅳ 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答案為B
(180+8+10)/10=19.8
租賃業務人員差旅費2萬元不應計入資產原值
Ⅵ 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何確定
一、如果承租期滿,承租人能夠取得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版租賃資產尚可權使用年限。
二、如果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夠取得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一般為租賃期限)。
企業租入固定資產應計提折舊,折舊政策應和自有固定資產折舊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資定一樣,折舊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等。確定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折舊期應視租賃合同而論,如果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企業將會取得資產的所有權,即可認為企業擁有該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而轉移到商品或費用中去的那部分價值,也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由於使用固定資產而在其使用年限內分攤的固定資產耗費。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范圍是計提折舊的前提。
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的預計壽命,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後的金額。
Ⅶ 融資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需要計提折舊嗎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要視同自有資產計提折舊。
「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提折舊。
Ⅷ 融資租賃折舊期限的確認
對於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視同自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折舊年限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如果能夠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將會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
2、如果不能確定租賃期滿時承租人能夠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折舊年限應為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者(一般為租賃期限)。
滿意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