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有何區別
一、籌資來源不同
1、內源融資是指公司經營活動結果產生的資金,即公司內部融通的資金,它主要由留存收益和折舊構成。
2、外源融資是指企業通過一定方式向企業之外的其它經濟主體籌集資金。
二、優點不同
1、內部融資的優點
(1)自主性
內部融資來源於自有資金,上市公司在使用時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只要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批准即可,基本不受外界的制約和影響。
(2)融資成本較低
公司外部融資,無論採用股票、債券還是其他方式都需要支付大量的費用,比如券商費用、會計師費用、律師費用等。而利用未分配利潤則無需支付這些費用。因此,在融資費用相對較高的今天,利用未分配利潤融資對公司非常有益。
(3)不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每股收益和控制權
未分配利潤融資而增加的權益資本不會稀釋原有股東的每股收益和控制權,同時還可以增加公司的凈資產,支持公司擴大其它方式的融資。
(4)使股東獲得稅收上的好處
如果公司將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股東,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相反,少發股利可能引發公司股價上漲,股東可出售部分股票來代替其股利收入,而所繳納的資本利得稅一般遠遠低於個人所得稅。
2、外源融資的優點
(1)資金來源極其廣泛,方式多種多樣,使用靈活方便,可以滿足資金短缺者的各種各樣的資金需求,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2)特別重要的是,它是連接資金盈餘者和資金短缺者的重要融資方式,沒有外源融資,金融市場,金融機構也就不復存在。
三、缺點不同
1、內部融資的缺點
(1)內部融資受公司盈利能力及積累的影響,融資規模受到較大的制約,不可能進行大規模的融資。
(2)分配股利的比例會受到某些股東的限制,他們可能從自身利益考慮,要求股利支付比率要維持在一定水平上。
(3)股利支付過少不利於吸引股利偏好型的機構投資者,減少公司投資的吸引力。
(4)股利過少,可能影響到今後的外部融資。股利支付很少,可能說明公司盈利能力較差,公司現金較為緊張,不符合一些外部融資的條件。
2、外源融資的缺點
(1)比較嚴格的融資條件,外源融資的融資者必須符合一定的融資條件,特別是公開融資,比如,公開發行債券和股票,條件比較嚴格,不符合條件者很難獲得資金供給。
(2)要支付融資成本,存在一定的融資風險等。外源融資還可能要支付較高的融資成本,債券融資如果到期不能償債,有可能面臨破產清算的風險,股權融資倒有可能導致原有的企業控制者面臨企業控制權的風險等。
2. 上市公司再融資方式有幾種
法律分析:(一)內源融資
由於在公司內部進行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會減少公司的現金流量時由於資金來源於公司內部,不發生融資費用,使內部融資的成本遠低於外部融資。
(二)外源融資
上市公司外源融資又可分為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方式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上市公司的融資應當按照什麼順序進行
企業的融資順序是指企業為新項目融資時對融資方式選擇的一種優先次序安排。
我國企業的融資順序普遍實行先外源融資後內源融資,先直接融資後間接融資,先股票融資後債券融資,內源融資所佔比例最大不超過20%。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五條,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4. 上市公司融資方法
融資方式指企業融通資金的具體形式,上市公司融資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債券融資:主要包括企業債、項目收益債、公司債、可轉債/可交債、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和股票質押及質押式回購。
2、股權融資:主要包括配股、公開增發、定向增發。
另外,按上市公司的資金來源分,也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這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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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市公司融資融券是利好還是利空。為什麼
融資融券有利好也有利空,這並不一定的,是證券市場一種新的盈利模式。
利好是指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利好是指能刺激股價上漲的信息披露、通貨膨脹融資融券是證券市場一種新的盈利模式、社會資金充足、經濟衰退、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軍事。
利空,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
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
(5)上市公司內外源融資擴展閱讀:
投資者以資金或證券作為質押,向證券公司借入證券賣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入相同數量和品種的證券歸還券商並支付相應的融券費用;投資者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總體來說,融資融券交易關鍵在於一個「融」字,有「融」投資者就必須提供一定的擔保和支付一定的費用,並在約定期內歸還借貸的資金或證券。
6. 上市公司融資方式有幾種
有兩種:(一)內源融資在公司內部進行融資,不需要實際對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二)外源融資上市公司外源融資又可分為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配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方式;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並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7. 上市公司融資方式有哪些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
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3)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如《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避免上當受騙。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
(5)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主要在於可以把握市場先機,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這種貿易中小企業融資適用於已在銀行開立信用證,進口貨物已到港口,但單據未到,急於辦理提貨的中小企業。
(7)上市公司內外源融資擴展閱讀
融資方式選擇:
1、遵循先「內部融資」後「外部融資」的優序理論
在市場經濟中,企業融資方式總的來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內源融資,即將企業的留在收益和折舊轉化為投資的過程;另一種是外源融資,即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儲蓄,以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
2、考慮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經營及財務狀況,並考慮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等情況,選擇較為合適的融資方式。
(1)考慮經濟環境的影響。
(2) 考慮融資方式的資金成本。
(3) 考慮融資方式的風險。
(4) 考慮企業的盈利能力及發展前景。
(5) 考慮企業所處行業的競爭程度。
(6)考慮企業的控制權。
8. 上市企業怎麼融資
當今社會企業融資活動是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重要內容,作為上市公司,資金來源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內源融資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資金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積累部分,是在公司內部通過計提折舊而形成現金和通過留用利潤等而增加公司資本;外源融資包括向金融機構借款和發行公司債券的債權融資方式;發行股票、配股及增發新股的股權融資方式以及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半股權半債權的方式。簡而言之,三種融資方式分別是增發、配股和可轉換債券。按照融資時否需要中介機構劃分,上市公司融資可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包括IPO,增發股票(增發,配股),公司債券,可轉債,分離交易可轉債,權證等。間接融資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其他機構或個人借款。《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條上市公司的定義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一)集資後不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產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二)肆意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三)攜帶集資款逃匿的;(四)將集資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的;(五)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返還資金的;(六)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逃避返還資金的;(七)拒不交代資金去向,逃避返還資金的;(八)其他可以認定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應當區分情形進行具體認定。行為人部分非法集資行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對該部分非法集資行為所涉集資款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非法集資共同犯罪中部分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其他行為人沒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共同故意和行為的,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人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