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些公司融資租賃擔保公司,融資租賃我懂了,就是通過租賃的形式放款回收款,那「擔保」呢是什麼意思
你可以將租賃保證金視為是某種形式的承租人預付款,是其自行承擔該融資租賃項目中的風險的基金。
比如,你公司借款20000萬元,並且是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而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收取2000萬元的保證金,則該項交易的租賃融資額——租賃公司所承擔的信用風險——實際上不是20000萬元,而是18000萬元。它的經濟實質在於,在20000萬元的投資需求面前,你自己出2000萬元,金融租賃公司出18000萬元。
你將保證金和服務費都扣除之後,實際融資金額是16500萬,你要求的年綜合利率實際上就是資本成本,那現在這就是一個現金流量貼現解方程的問題了。
K為年綜合利率。時間:共20期,每四期一個還款額,所以把每四期當作一年,正好5年
你可以手工計算,用插值法,建議你用excel的"單變數求解「計算。結果是14%。
16500=
(1202.4*4)/(1+K)+(1227.45*4)/(1+K)^2+(1252.5*4)/(1+K)^3+(1189.875*4)/(1+K)^4+(1152.3*4)/(1+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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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融資租賃合同中誰是擔保人是承租人嗎
是承租人。
擔保人即保證人。一般是指用人的信用來擔保債務人的債務,向債權人出具的保證。此外保證人分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 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融資租賃的擔保方式包括抵押擔保、質押擔保、以及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方式,例如采購擔保,即通過多階段的采購來提供擔保;租賃擔保,即出租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交給承租人使用;以及司法擔保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條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七百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不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4. 融資租賃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1.采購擔保。對於大型設備,租賃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給供貨廠商,通常採用三個以上的支付階段,既:預付貨款、階段付款(可分多階段)和尾款。
2.租賃擔保。是指出租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委託第三人向出租人擔保,當承租人未按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給付租金時,由擔保人代為給付。
3.融資擔保。融資擔保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4.司法擔保。為了制止承租人的違約行為,當承租人嚴重拖欠租金時,租賃公司採取財產保全司法行動,中止承租人對租賃物件權益的繼續損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5. 什麼是融資租賃擔保
融資租賃的擔保方式:租賃擔保,即出租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委託第三人向出租人提供擔保;融資擔保;以及采購擔保等,即租賃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給供貨廠商,而是採用三個以上的支付階段。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條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七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6. 融資租賃承租人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給承租人標的物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行為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 融資租賃擔保方式是什麼樣子的
法律分析:1、采購擔保。對於大型設備,租賃公司往往不是一次性付款給供貨廠商,通常採用三個以上的支付階段,既:預付貨款、階段付款(可分多階段)和尾款。
2、租賃擔保。是指出租人將自己所有的財產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委託第三人向出租人擔保,當承租人未按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給付租金時,由擔保人代為給付。
3、融資擔保。融資擔保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4、司法擔保。為了制止承租人的違約行為,當承租人嚴重拖欠租金時,租賃公司採取財產保全司法行動,中止承租人對租賃物件權益的繼續損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