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采礦權抵押
1、辦理采礦權抵押,僅需要提供采礦權許可證,並持該證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手續即可,並不需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2、如果你公司的債權到期後,對方無法兌現支付,那麼起訴到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執行的時候會將該采礦權進行公開拍賣,拍賣所得錢款優先支付對方所欠你公司的債務。
3、如果不起訴到法院,也可以協商解決,要求對方將該采礦權過戶到你公司名下即可,當然你公司必須具備相應的采礦資質和采礦的相應技術、設備和人員。
-----------------望採納本次回答。
補充如下:1、要辦理過戶,必須有資質,這個行業是准入制行業,沒有資質是不會給你辦理過戶的。2、采礦權和股權抵押我認為並沒有必要,如果你掌握了公司的股權,采礦權在公司名下才能體現公司的價值,一個空殼公司並不具備任何價值,除了機器設備外。公司名下有采礦權,才有利潤,你公司作為采礦公司的股東才能享受分紅收益。3、第三個問題不用擔心,肯定不會過戶到你公司的名下的。
2. 采礦證能否抵押
采礦證可以抵押。
采礦權抵押最早的正式定義出自《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根據《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采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採的礦產品的權利。
《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礦業權人可以依照本規定出租、抵押礦業權。
采礦證抵押即采礦權抵押貸款,是指將合法的礦產開采權作為抵押物的抵押貸款。礦業權抵押按照礦業權轉讓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管理,因此可以設定抵押的采礦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采礦權屬無爭議;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3、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已出租的采礦權不得設定抵押,礦權原則上不得部分抵押。
(2)甘肅礦產抵押融資擴展閱讀:
《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礦業權抵押是指礦業權人依照有關法律作為債務人以其擁有的礦業權在不轉移佔有的前提下,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行為。以礦業權作為抵押的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礦業權為抵押物。
可以看出,抵押人一般是基於自身債務履行和融資需要設立抵押權,礦業權抵押主體資格法律並無過多限制性規定,抵押物也並非《物權法》和《擔保法》禁止的標的物。
礦業權的抵押是礦業權作為財產權市場化的必然產物,所以礦業權即探礦權、采礦權是可以抵押的。
3. 采礦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采礦權抵押貸款是指將合法的礦產開采權作為抵押物的抵押貸款。
采礦權抵押貸款中的采礦權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可以設定抵押的采礦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礦山企業投入采礦生產滿1年;
(2)采礦權屬無爭議;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繳納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礦產資源補償費和資源稅;
(4)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5)已出租的采礦權不得設定抵押;
(6)采礦權原則上不得部分抵押。
(3)甘肅礦產抵押融資擴展閱讀:
第五十五條規定,礦業權抵押是指礦業權人依照有關法律作為債務人以其擁有的礦業權在不轉移佔有的前提下,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行為。
以礦業權作為抵押的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礦業權為抵押物。可見,礦業權是可以抵押的。在探礦權、采礦權抵押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規定,采礦許可證在有效期內、采礦權屬無爭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債權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價值的,抵押人應委託評估機構評估抵押物。
3、探礦權、采礦權設定抵押,探礦權、采礦權人應持抵押合同和探礦權、采礦權許可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探礦權、采礦權抵押關系解除後20日內,探礦權、采礦權人應書面告知原發證機關。
4、采礦權人被吊銷許可證時,由此產生的後果由債務入承擔。
4. 礦業企業融資渠道有哪些
礦業融資是指礦業企業在礦產勘查、開采生產過程中主動進行的資金籌集和資金運用行為。礦業有自身的特點,不同的勘探開發階段其融資方式與取得資金的來源不同,勘查階段融資最大的特點是融資風險高,資金需求量小,成功時收益回報率高,可選擇的融資方式相對少;開發階段融資特點是資金需求大,風險程度較低,資金回報率有所下降,可選擇融資的方式多;礦山投產進入經營期,是礦業開發的一個新階段,這個階段的資金需求主要是運營資金以及償還債務。 2、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始於上世紀30年代美國油田開發項目,後來逐漸擴大范圍,廣泛應用於石油、天然氣、煤炭、銅、鋁等礦產資源的開發,如世界最大的,年產80萬噸銅的智利埃斯康迪達銅礦,就是通過項目融資實現開發的。項目融資作為國際大型礦業開發項目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是以項目本身良好的經營狀況和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後的現金流量作為還款保證來融資的。它不需要以投資者的信用或有形資產作為擔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門的還款承諾,貸款的發放對象是專門為項目融資和經營而成立的項目公司。 3、股權融資 股權融資主要是指企業通過公開發行股票或者私募的方式增加資本,藉以融資,無需還本付息,但需要分配紅利。 股權融資的優勢主要表現在:股權融資吸納的是權益資本,因此,公司股本返還甚至股息支出壓力小,增強了公司抗風險的能力。若能吸引擁有特定資源的戰略投資者,還可通過利用戰略投資者的管理優勢、市場渠道優勢、政府關系優勢、以及技術優勢產生協同效應,迅速壯大自身實力。股權融資最大的風險就在於股份稀釋可能失去公司的控制權、一部分收益權,甚至發生在公司戰略和經營目標、經營手法上與新股東有重大分歧而導致公司經營困難,以至分裂。股權融資方式包括VC、私募、上市前融資及管理層收購等。 4、債權融資 債權融資主要是指企業從外部借款,按期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主要包括銀行貸款、信託計劃、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 (1)銀行貸款。 (2)委託貸款。委託貸款是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金融機構(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發放的貸款。受託金融機構只負責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適用范圍:委託人所確定的貸款對象和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項目本身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信託抵押貸款。項目方將采礦權證或其他可以辦理質押的證件抵押給資方,資方委託銀行直接放款給項目方。 (4)礦產品抵押貸款。江西贛州大余縣素有"世界鎢都"的盛名。近年來,該縣金融機構通過試辦、推廣鎢砂質押貸款,為拓寬資源型地區的貸款金融機構融資渠道,破解中小礦業企業融資難困局開出了一劑祛病除痾的"新葯方"。該縣金融機構針對縣域鎢礦資源豐富的特點,加大對鎢製品企業的貸款營銷力度,在貸款管理上結合實際,大膽創新,對鎢企業貸款實行鎢產品質押,實現了銀企"雙贏"。只要企業抵(質)押物價值充足,對採用礦產品質押方式的融資業務都積極介入,支持其發展。
5. 礦產勘查融資類型
一、種子資本
種子資本是指在規模勘查前期就投入的資本,是最早進入勘查領域的風險投資,有的甚至稱為前風險投資。因進入勘查最早,風險最大,潛在收益也最大,是一種權益資本。可以說,種子資本為的是孵化地質學家頭腦中的一個找礦理念或找礦設想。利用種子資本,做了進一步的采樣、地質調查和研究後,當找礦線索進一步明朗,再轉化為規模勘查。
在礦產勘查領域,可表現為私募股權基金 (PE) 。即以私募形式,對非上市公司的權益性投資。在勘查階段,是種子期或初創期的投資。在投資初期,就考慮了未來的退出機制。現在國內已形成了一批境外勘查的 PE 基金,例如華東有色地質勘查局就擬組建境外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種子資本單個項目的規模很小,從其名稱來看,它是做 「種子」的,不是 「吃」的,因此數量不大。勘查前期的種子資本,一般來說,可能只有幾十萬美元,這是一種投資的試探行為。種子投資對投資對象的鑒別至關重要,要有相當的眼力來判斷,勘查地質學家的找礦設想有沒有價值。根據他的經驗、能力和敬業精神,來決定種子資本的投放。境外礦產勘查的種子資本,主要來自風險投資機構的風險投資基金,或來自個人或多個人聯合的風險投資基金,又稱天使基金。
舉一個種子資本投資成功的實例。地質學家、獨立找礦人菲甫克 (Chuck Fipke) 在分析對比了加拿大西北地區的湖區地質條件後,通過近 10 年的探索,形成了在該區尋找金剛石礦的 「瘋狂想法」。1990 年4 月,菲甫克用掉了他的 「最後一塊加元」,租了一架直升機,來到耶洛奈夫以北 300 千米的一個無名湖畔,沿著冰川追索,在一個非常寒冷的日子裡,穿過冰層,終於發現了指示礦物——鎂鋁榴石,證實了有可能發現含金剛石的金伯利岩筒。迪亞麥特 (Dia Met) 投資公司董事長獨具慧眼,賞識這個 「瘋狂想法」,向這位傑出的勘查地質學家提供了 80 萬加元種子資本。有了這寶貴的種子資本,菲甫克可以繼續開展尋找金剛石的探索。這個「瘋狂想法」最後被證實了,在波因特湖底找到了金伯利岩筒。BHP 公司跟進,投入大規模勘查,找到了 Diavik 等金剛石礦床。迪亞麥特風險投資公司股票的價格上升了 100 多倍,菲甫克也得到礦權 10%的權益。到 2003 年,加拿大已產金剛石 1 130 萬克拉,產值17. 7 億加元。從來不產金剛石的加拿大,現在排在俄羅斯、波札那之後,成為全球第三大金剛石生產國。勘查的種子資本,發芽、生長、開花、結果,獲得了大豐收。
二、上市融資
上市融資,是初級勘查公司在礦產勘查資本市場獲得勘查資金的主渠道。初級礦產勘查公司通過上市融資,可以取得礦產勘查的高回報,吸引分散的市場資金。初級勘查公司的股票在初始上市時,因為公司的探礦權僅是一個含有找礦潛力和設想的靶區,探礦權的價值不高,所以此時初級勘查公司的股票價格不高,一般為0. 3 ~ 0. 4 加元 / 股。一旦勘查有新發現,股價會迅速上漲; 一旦發現可以贏利的大礦,股價會幾倍、幾十倍或成百倍地上漲。這種資本的高成長性,吸引了大量投資機構和中小股民投資,將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起來,投入礦產的風險勘查。從某種意義上說,礦產勘查業外人士,購買初級勘查公司的股票,就好像是進了一個 「礦產勘查賭場」。西方國家的投資有大量這樣的機構投資者和股民。
上市融資給了風險投資者退出的路徑。從礦產勘查,經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到礦山建設,再到礦山生產還本贏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一般來說要10 年以上。礦產勘查投資者一般不可能從草根勘查階段開始投資,等到找到礦,開發獲利後才得到回報。投資一個未上市的礦產勘查私公司,還要不斷地投入,對於投資礦產勘查,不是一個投資方式好的選項。大多數找礦項目是失敗的,股價會有所下降,若不打算繼續投資,勘查投資者可以適時退出,不會血本無歸。投資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是風險勘查投資者的「金降落傘」。但投資到一個未上市的礦產勘查私公司,風險大得多,許多投資是徹底失敗,血本無歸。對於廣大的礦產勘查投資者來說,需要一個有保障的投資退出機制,在礦產勘查的任何階段、任何時刻,可以通過退出來實現投資效益和迴避風險。礦產勘查投資,能在勘查的任何階段順暢地退出勘查運作,是礦產勘查投資得以順利、連續運行的關鍵。
雖然上市融資可以得到借貸難以得到的寶貴的風險勘查資金,但也會給初級勘查公司帶來不少麻煩,因此有些有資金來源的初級勘查私公司,並不急於上市融資。准備招股書、和股票承銷商談判、每季度的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審計、信息披露、內部交易報告、大量的文件工作量,以及股東大會、董事會等繁瑣的會議,這些工作對於行政資源匱乏的初級勘查公司是沉重的負擔。有位初級礦產勘查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對筆者講,他的 50% 的時間要用到上述工作中。另外,上市初級勘查公司必須及時披露找礦信息,在礦業秩序不好的國家和地區,會給初級勘查公司帶來麻煩。金屬價格的波動、證券市場的起伏,也會給初級勘查公司的運作帶來一些影響。
三、定向增發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為了再融資而再次發行股票的行為。對於進入方,則是參與境外礦產勘查的一種運作方式。定向增發是非公開地向特定投資者發行,實際上就是海外常見的私募。由於許多初級勘查公司上市後,發行的股票並未出售,定向增發常常是存量發行。已發行股票的初級勘查公司經一定時期後,發行股售完或為擴充股本籌資,則是增量發行的定向增發。初級勘查公司總是傾向於在找礦形勢好、股票價值與市場被市場價格高估時實施定向增發計劃。若因勘查資金無法繼續支持勘查計劃,在股票價格不好時或在市場價格低於股票價值時,不得已實施增發,這對公司原有股東無異於是一次盤剝,對礦產勘查的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和投資信心都是一種打擊。
定向增發不超過總股本的 10%,可以不經過證監會的批准,還可以連續增發一次,簡單易行。例如,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通過私募方式,定向投資加拿大鋅業金屬公司 Canada ZincMetal Corp. ,獲得 1 150 萬股 (每股含 0. 5 股期權) ,占該公司總股本的 13%。意味著加拿大鋅業金屬公司籌得 489 萬加元勘查資金,銅陵有色金屬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則獲得了進入加拿大 BC 省 Akie 鉛鋅礦運作的機會。
一個初級勘查公司,能否以定向增發的方式吸引投資,D.Casey 提出了 8P 標准: ① People (人才) 。初級勘查公司的團隊是否專業、敬業,過去是否有成就。② Property (資產) 。對初級勘查公司而言,就是公司探礦權的質量。③ Financing (現金狀況及融資需求) 。④ Paper (管理層擁有股票) 。擁有越多,工作越上心。⑤ Promotion (業務的推進力) 。董事長或總經理應當是一位勘查商務的有力推手。⑥ Politics (項目所在地的政治風險) 。⑦ Push (緊迫性) 。是否是賺錢的好時機。⑧ Price (價格) 。把握好金屬價格起伏態勢,開展融資。
四、合資勘查
合資勘查實質上是初級勘查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對於進入方,則是一種運作方式。擁有探礦權的初級勘查公司,一般來說在投入礦產勘查以後,以具有找礦潛力探礦權的部分權益,對價換取另一個投資者的現金投入,成立新的法人或非法人的合作或合資公司,繼續進行礦產勘查。關於合資勘查的融資性質和運作方式,將在第五章 境外礦產勘查運作中作進一步的論述。
五、出售項目
初級勘查公司一般都有幾個勘查項目,當公司可供勘查的現金存量不多時,有的公司會出售其中的某個項目,換取現金,維持其他項目的勘查運作。有出高價的項目買家時,只要不是旗艦項目,公司有可能出售某個項目。例如,加拿大初級勘查公司 CarderoResources Corp. ,在 墨 西 哥、秘魯、阿 根 廷 擁有 8 個勘查項目。2009 年 5 月 21 日,將在秘魯的邦溝鐵礦 (Pampa De Pongo) 100%的權益,以 1 億美元的價格,全部賣給了山東南金兆集團,由買家繼續勘查。
六、發行債券
發行債券是指發行人以借貸資金為目的,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投資人要約發行,代表一定債權和兌付條件的債券的法律行為。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來進行融資。採用發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其好處在於還款期限較長,附加限制少,資金成本也不太高。用這種融資手段,一般在預可行性研究以後進行。
七、抵押貸款
由於礦產勘查屬於高風險投資,在勘查階段現金流為負值,難以評估投入、產出,因此在勘查階段難以以貸款的方式獲得勘查資金。如果在勘查中,已發現了品位厚度較好的礦體,進入了可行性研究階段,控制了一定數量的資源量/儲量,有凈現值、內部收益率、生產成本、投資回收期等基本參數後,這類礦權,有可能得到抵押貸款。因為已發現可能開發的礦床,探礦權已經升值,風險已經減小。對於初級勘查公司,固定資產和現金資產很有限,主要資產是探礦權資產。在上述情況下,以探礦權作抵押,有可能貸到繼續勘查的資金。
八、自有資金
因為礦產勘查的高風險,除了像必和必拓公司、力拓公司、英美公司、巴厘克公司、紐蒙特公司、淡水河谷公司等大型跨國礦業公司以外,一般礦業公司都不用自有資金開展礦產勘查。初級勘查公司則沒有能力用自有資金開展礦產勘查。在財務運作上,有的國家允許將勘查費作為公司的長期投資處理,分年度攤銷抵扣所得稅。
在境外開展礦產勘查,如果用自有資金,從勘查做到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大致相當於國內的預查、普查、詳查、勘探,把所有的勘查風險都由自己擔起來,或寄希望於國家支持,是違背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市場規律的,所需的資金量大,也是不經濟的。打算到境外勘查礦產的企業和地勘單位,可用少量自有資金,對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進行定向增發,或在海外上市,再利用這些平台籌資,推進境外勘查持續發展。用辛苦掙來的有限的自有資金,在缺乏退出路徑的情況下,投入到境外勘查的高風險環境中,實在不是一個明智的選項。
九、「借金還金」
「借金還金」是為金礦勘查開發融資的一種產品借貸方法。商業銀行對黃金勘查項目進行評估以後,將銀行儲備的黃金 「借」給初級勘查公司或礦業公司。例如一家商業銀行將 10 000 盎司黃金借給一家初級勘查公司,實際上是按借出時的金價,借出等值的現金,以金價 400 美元/盎司計,實際借出 400 萬美元現金,用於黃金勘查開發。到期歸還 10 000 盎司黃金實物。「借金還金」的利率不高,一般在 1% ~2%,或零利率。到期若金價上揚,則商業銀行贏利; 若金價下跌,則有利於勘查公司。這取決於雙方對黃金價格長期走勢的預測。在 2006 年,以 600 ~ 900 美元/盎司的價位,通過「借金還金」獲得黃金勘查貸款的初級勘查公司,若在 2011 年還金,這時的金價為 1 500 美元/盎司左右,則意味著 「借金」的礦業公司付出了高額的利息。在近年金價飆升的市場環境中,沒有公司願意用 「借金還金」的方式來融資勘查。
為了降低融資成本,最大限度減少股東權益被稀釋,考慮到金屬價格的周期性,在礦產勘查開發不同階段的融資方法是有差別的。定向增發和建立合資企業的融資方式,可以貫穿勘查、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礦山建設和礦山生產的各個階段。出售項目,最好是在預可行性研究以後,根據項目凈現值、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的數據,可以定出一個有一定精度的價格。發行債券一般放在礦山建設之前,需要大量資金的階段。
6. 金礦 礦權購買的都是什麼人
主要是那些富翁和有權利的人;
據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司長曾紹金介紹,黃金作為我國實行保護的特定礦種,長期以來執行著國家分配製度,即由國家批准企業提出采礦申請。
而這次金礦采礦權拍賣則是按照「十五」發展綱要中「深化礦產資源使用制度改革、發展礦業市場,以及在競爭性行業或產業中取消對不同所有制的限制」的有關精神運作,實現了礦業權市場三個方面的突破:突破了以前大多是對河道砂石等建築用非金屬礦產的采礦權拍賣;突破了競標企業所有制性質的限制,而對競標者的資質有了很嚴格的限制,體現了從講究血統到講究能力的轉變;對礦產資源特別是貴金屬進行有償轉讓、徵收資源稅,到現在採取更為市場化的可以照顧到礦藏的品位、地理位置以及當前市場供需情況的拍賣方式,也是一大突破。業內人士同時認為,金礦拍賣還為自然資源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森林、海洋等在使用方面邁開市場化步伐提供了借鑒作用。
根據協議,中標者將獲得應家磁鎢金礦4年開采權。不過,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李洪昌一再強調,金礦的所有權始終屬於國家,這與我國歷來對其它礦產資源的管理相一致:即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具體體現在對礦產資源所有者的財產權收益、對礦業權的設置實行壟斷、向采礦人收取礦產資源補償費、對已經設置的探礦權、采礦權是否被合理利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等方面。
因此,拍賣金礦還意味著一種新的礦業監督模式的試運行,江西相關各級政府部門將面臨如何在一個已經被拍賣采礦權的金礦進行依法監督檢查,以及如何維護本行政區的礦產資源管理秩序,維護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的新課題。
另據曾紹金介紹,國內每年黃金的消費量已達到300噸,至今黃金產品還是滿足不了國內的需求,這與其他四種保護性開采礦種不一樣,因此這次金礦采礦權的拍賣不會影響國內黃金市場價格,這同時也是我國對外商投資開採金礦作了限制的原因之一。
礦業權市場「掘金」路漫漫
這次舉行的金礦采礦權拍賣是我國礦業權市場成長的一個清晰信號,它推動我國礦業權市場向前邁了一大步。但從《礦產資源法》中明確提出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的礦業權概念,到國務院1998年出台的《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再到現在全國各地逐步停止礦業權行政無償授予,開始嘗試對礦業權甚至貴金屬的采礦權進行拍賣,我國礦業權市場發展走過了漫長的歷程。
1998年以前,礦業企業對礦業權大多是通過行政審批無償獲得的,這種體制導致我國礦業的發展和礦產資源的利用存在諸多問題:開采混亂,礦產資源的利用率低,礦業沒有從根本上擺脫粗放式的生產方式。僅以鎢礦的開采為例,在世界鎢都江西近7000個鎢礦山中,大型礦山僅5個,中型礦山47個,大中型礦山僅佔全省礦山總數的0.3%。行政審批的傳統體制下采礦權與探礦權分離,導致礦產後備資源緊張。國土資源部資料顯示,全國礦產資源形勢總趨勢是礦產資源消費增長幅度大於礦山企業生產增長幅度,礦山企業生產增長幅度大於礦產勘查儲量增長幅度。主要礦產資源可采儲量多年呈負增長,老礦山普遍存在保有儲量不足、後備資源難以接替的問題,一些重要礦山因資源枯竭正處於減產或即將關閉的境地。礦產資源大省由於不同的原因都存在礦產資源閑置問題。在礦業資源的行政配置之下,礦業發展資金緊缺,籌資渠道單一,進而發展乏力。另外,礦業權行政審批、無償授予制度,容易滋生腐敗。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種行政配置資源的方式越來越不適應我國礦業的發展,大力培育和規范礦業權流轉市場顯得日益重要和緊迫。1998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之後,全國各地積極探索和實踐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出讓的各種辦法和操作規程。去年下半年以來,在國家各項相關制度不斷完善的基礎上,各地礦業權市場不斷升溫,我國礦業發展出現新曙光。
據國土資源部最新資料顯示,全國采礦權已成功評估239個項目,涉及29個礦種,確認金額49.7億元。全國已有21個省(區、市)實現了采礦權有償出讓,14個省(區、市)成功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出讓了采礦權。去年下半年,甘肅、青海等省份還對探礦權招標拍賣進行了成功嘗試。
針對去年以來礦業權市場的發展現狀,業內專家分析,全國采礦權流轉市場發展已呈現三大特點:當地政府支持,礦產資源管理秩序通過治理整頓較為穩定;招標拍賣的探礦權、采礦權多是建築用非金屬小礦,產權清晰,儲量明確;招標拍賣的礦山有很好的銷售市場,社會需求量和購買力較大。
礦業發展如何走上「金光大道」
此次金礦拍賣中引起業內和媒體關注的另一個焦點就是舉辦此次拍賣活動的南昌礦業權交易服務中心。從2000年開始,江西就在不斷嘗試采礦權的招標、出讓,並在2001年籌建了全國第一個礦業權交易市場——南昌礦業權交易服務中心。它為江西礦業權流轉市場的培育,為江西省國有礦山企業的改制、脫困、礦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近年來,這家交易中心通過礦業權的出讓、轉讓、抵押貸款等形式,使江西獲得礦業權資產出讓收益近4000萬元,國有礦山企業、地勘單位在改制及轉讓中實現礦業權資產變現收入超過3億元,用礦業權抵押取得貸款超過5000萬元。這種對礦業權進行招標、拍賣的實踐,為傳統體制下的探礦和采礦找到了結合點,解決了控礦采礦雙方迫切需要解決的諸多問題,實現了地質資料更大范圍的共享,最大限度避免了重復投資和資源浪費,並且創造了國內同行業的數個第一:在江西鹽礦實施債轉股的過程中,首次將其擁有的采礦權作價5000多萬元轉增為國家資本,推動了礦業企業改制;在促使江西銅業公司收購破產的富家塢公司有效資產中,創造了國內銅業最大規模的一次資產收購,並使江銅取得其采礦權,激活了閑置的礦業資源;德興金山金礦通過礦業交易中心首次將采礦權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3500萬元,投入礦山擴建;今年8月18日舉辦了我國首次金礦采礦權拍賣會,實現了采礦權市場多方面的突破。
至此,我國礦業權流轉市場已從人們的觀念中走入了現實的經濟發展軌道。然而目前我國礦業權市場成熟程度遠低於其它市場建設,在市場法規、有形礦業權市場、礦業權籌融資能力建設等方面,都需要各級政府下大力氣。業內人士甚至認為,只有建立具有統一的「游戲規則」、統一的市場信息發布平台、統一的有籌融資能力的有形礦業權流轉市場,才能最終使我國經營性地質工作走上「金光大道」。而這次金礦拍賣之後,各級政府部門如何維護當地礦業管理秩序、如何對采礦權人加強監管、如何杜絕采礦安全隱患等,將成為人們繼續關注的焦點。
7. 采礦權抵押貸款有什麼要求
能拿到的錢還不如每年交的資源補償費多, 開玩笑呢吧 去銀行貸款?有貸款記錄和礦權交易記錄都難,市縣政府都是賣證,能買的起還要貸款,你是不懂還是裝純的煤老闆呢 磕磣
8. 采礦權抵押貸款的(二)采礦權抵押辦理程序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礦業權設定抵押時,礦業權人應持抵押合同和礦業許可證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備案手續。采礦權抵押必須經過有權機關的審查批准及發證機關的備案才能生效。
我國實行采礦權審批分級管理制度,不同的采礦權分別由國家、省、市、縣四級主管機關審批登記,但采礦權轉讓審批則由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專屬審批,經審批同意後才可到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同時,考慮到法律對國有礦山的特別規定,國有礦山在抵押前,應當徵得礦山企業主管部門的許可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可見,在辦理采礦權抵押登記時應持以下材料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手續:(1)抵押備案申請;(2)由有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的采礦權無爭議的證明材料;(3)由采礦權登記機關出具的轉讓申請人按規定繳納采礦權使用費及采礦權價款的證明材料;(4)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機關有關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5)由資源稅徵收管理部門出具的資源稅繳納情況的證明材料;(6)國家出資形成的采礦權,其價值的評估機構為由國務院地礦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認定的評估機構的證明材料;(7)國有資產部門批准抵押的文件(如果是國有礦山);(8)抵押合同;(9)采礦許可證。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經審查,核准登記備案的,在被抵押采礦權的《采礦權登記表》上註明抵押事項,並在《采礦許可證》上做他項權利記載,最後開具采礦權抵押登記備案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