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和聯系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為租賃程序不同、租賃期限不同、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租賃期滿後設備的處置方法不同、租賃的實質不同,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聯系為這兩種租賃方式都是使用資金杠桿。
經營租賃,又稱為業務租賃,是融資租賃的對稱。是為了滿足經營使用上的臨時或季節性需而發生的資產租賃。經營租賃是一種短期租賃形式。
經營租賃是為滿足承租人臨時或季節性使用資產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賃。它是一種純粹的、傳統意義上的租賃。承租人租賃資產只是為了滿足經營上短期的、臨時的或季節性的需要,並沒有添置資產上的企圖。經營租賃泛指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賃形式。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剩餘經濟壽命低於其預計經濟壽命25%的租賃,也視為經營租賃,而無論其是否具備融資租賃的其他條件。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②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區別舉例
【法律分析】: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作用不同;兩者判斷方法不同;租賃程序不同;租賃期限不同;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租賃的性質不同。經營租賃,又稱為業務租賃,是融資租賃的對稱。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③ 如何理解經營性租賃與融資租賃的關系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同點,具體體現為以下幾部分。
1、租賃目的相同。租賃一般採用融通設備使用權的租賃方式,以達到融通資產的主要目的。對出租人來說,它是一種金融投資的新手段,對承租人來說,它是一種籌措設備的新方式。
2、租賃標的使用相同。租賃設備的使用限於工商業、公共事業和其他事業,排除個人消費用途。
3、都是有償租賃。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繳納約定好的租金作為代價,且租金具有貸款本息的性質。
4、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都是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5、租賃雙方均有利可圖。租賃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對廣大中小企業而言具有特殊意義。承租人可以藉助租賃保留銀行貸款額度和緊缺的現金資源,增強企業營運資金的靈活運用能力。
企業資產的租賃有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種,兩者存在一定的區別。經營租賃是指以提供設備等資產的短期使用權為特徵的租賃形式,而融資租賃是以融資為目的,從而最終獲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一種租賃形式。對於出租人,租賃也是一種理財方式,通常情況下租賃利息較銀行貸款利息高,因此,租賃公司、金融機構發展租賃交易更具有吸引力。
融資性租賃類似於分期付款租入,一般是由於企業資金周轉緊張無法直接購入該資產而租入的,租期較長,租期結束後一般情況下承租方會將該資產購入,或者此資產已無實用價值,這樣的話就相當於該資產的風險和價值完全轉價到承租方,所以應該確認為企業的資產。而經營性租賃,租期較短,租賃結束後由出租方收回該資產繼續向其他單位出租或自用,故不能確認為本企業資產攤銷折舊。
拓展資料:
1、經營性租賃是兩方,出租人與承租人,一個合同;融資租賃是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二個合同。
2、經營性租賃是出租人擁有設備,出租給承租人,按時間收取租金,租期滿後租賃物收回;融資租賃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要求從出賣人處購買設備,融資租賃給承租人,按融資額收取租金,期滿後一般採取以名義留購價的方式把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④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舉兩個經典的例子,
經營租賃就是所有權是別人的,你給的錢相當於每次的租金,產品不屬於你,你只是借過來用,要還的。融資租賃就是每給一次錢,所有權就屬於自己一分,直到錢全部付完,相當於買東西,產品的所有權就是你的了,以後就當做自己的東西用,不用還
⑤ 融資租賃跟經營租賃的區別舉個簡單的實例而給我解釋一下吧,多謝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有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符合下列義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是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限制,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承租資產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做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最低租賃付款額,是指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應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項(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約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擔保的資產余額。
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是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的,購買價款應當計入最低租賃付款額。
或有租金,指金額不固定、以時間長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銷售量、使用量、物價指數等)為依據計算的租金。
履約成本,指租賃期內為租賃資產支付的各種使用費用,如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最低租賃收款額,指最低租賃付款額加上獨立於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對出租人擔保的資產余額。
經營租賃是指出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以上為制度規定。在理解時,可以這樣看:
經營租賃者只是租用別人的資產,定期赴租賃費,就像我們租別人的房子只需要付租金一樣。資產的保養、維護都歸出租方,因為他們才是資產的主人。
融資租賃者卻是由於種種原因無法一次性支付購買資產的費用。於是向出租方提出融資請求,先將資產拿來用,在約定的租賃期內分期支付資產的價款。對出租方來說,他相當於提供了給承租方一筆貸款,不過貸款的形式是資產形態,在每一個收租的日子收取的租金包括兩個部分:資產的本金、出租方墊付資產本金而要求的利息。融資租賃實質上是一種融資行為。好像我們向銀行按揭貸款買房子一樣,我們是承租方,銀行是出租方,房子就是租賃資產。
⑥ 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與聯系
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有什麼區別
經營性租賃**國際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製造商購買設備,並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國際在法律上擁有設備的所有權,承擔資產風險,享有資產回報,承租企業則在經濟上擁有設備使用權。**國際持有設備殘值,承擔殘值風險。設備反映在**國際資產負債表上,而不出現於承租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租賃期滿,設備可以由承租企業續租或留購,或者由**國際出售或再出租。融資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國際根據承租企業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商的選擇,出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件,並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承租企業則分期向**國際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國際所有,承租企業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結束後,承租企業對設備有留購、續租和退租三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什麼是經營性租賃
經營性租賃又稱服務租賃、管理租賃或操作性租賃,是指出租人將自己經營的租賃資產進行反復出租給不同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直至資產報廢或淘汰為止的一種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供貨商)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期滿,貨物所有權歸屬於承租人的交易。
什麼是融資租賃
融資性租賃又稱金融租賃。它是指租賃的當事人約定,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約定,向承租人選定的第三者(供貨人)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以承租人支付租金為條件,將該物件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並在一個不間斷的長期租賃期間內,通過收取租金的方式,收回或大部分投資。
融資租賃的風險較為穩妥,並且其中的信託財產的獨立性這一制度特色保證了投資者資金的安全。並且為承租人解決了自己短缺的問題。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⑦ 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的區別
法律分析:1,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大部分通常解釋為等於或大於75%)。
4)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幾乎相當於通常解釋為等於或大於90%)。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條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七百三十八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不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⑧ 請問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各都是什麼意思能舉個例子最好!
經營租賃就是日常經營用的短期資產性質的租賃,僅有使用權,支付租賃費;
融資租賃就是日常經營用的長期資產性質的租賃,先由使用權,後有所有權性質;支付超過經營租賃費用的資金,目的是融資性的。
例如旺季租賃設備,旺季過後就退租;若長期需要某個設備,但資金不足,就可以融資租賃,對方出錢
⑨ 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的區別是
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的區別:
1、作用不同。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
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
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
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
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
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