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移民美國後如何轉移財產才能合理避稅
你好,應該如何轉移財產,才能做到合理避稅,下面整理了以下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在資產轉讓上,美國稅法對三種身份的人有著不同征稅規定,這三種人分別是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國人。
在征稅上,美國是「以人為本」,只要你是美國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不管你的財產在哪,在中國也好、美國也罷,到了天涯海角,都跑不了被課稅的狀況。即使是非常住美國的外國人,如果在美國有資產,「山姆大叔」也會先判定此人是否屬於在美國正式居住,一旦答案是YES,好了,這些人資產轉讓金額超過豁免額也需要納稅。
「山姆大叔」這一招夠狠,您在中國辛辛苦苦打拚一輩子積攢的財富,只因拿到了一張綠卡,不僅無法全部留給後代,到頭來還要向「山姆大叔」進貢。說起來這也不能全怪「山姆大叔」霸道,申請綠卡、成為美國公民,是個人的選擇,既然選擇了美國,就要按照美國的稅法繳稅。
外國人的全球資產和美國資產轉讓哪些需要繳納美國遺產稅和贈與稅,美國人在面對財產問題的時候,是怎樣做到合理的規劃和轉移呢?
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征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征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徵收增值稅的。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征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如喜歡再買回來,提高成本,還有可以登陸報稅前購買美國的大額人壽保險,把錢藏起來,免稅投資,永不交稅。或待到獲得身份後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移民前增值的財產繳稅了。不過除了人壽保險里的投資外,其他投資以後的增值還是要交稅的,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後再賣,這樣以後可抵稅。
合理利用每年贈與豁免額
按照稅法,2015年每個人每年可向任何人贈與$14000美元,在這個額度以下任何的財產贈與都無需繳納贈與稅。如果一對夫妻有2個未成年孩子,每一個孩子夫妻兩人一年可以贈與28000美元,2個孩子就可以贈與$56000美元而不必繳稅。
這樣算下來,10年的時間,父母轉讓給孩子的財產便可以達到 $560,000美元,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如果把這些錢用來投資,投資所得和本金則都屬於孩子的財產,這個時候所賺的錢都名正言順的落入了孩子的腰包,就無需繳納贈與稅。
合理利用贈與稅
在美國,贈與稅是給錢的人付稅,收錢的人不用付稅。如果父母沒有美國公民或綠卡身份,那麼他們的匯款是不需要繳納贈與稅的。但是收到的海外資金有一定規定,如果金額超過10萬美元以上,就必須填寫3520稅表申報,但申報不意味著你要付稅。因為申報制度是方便於美金稅務局做好記錄,了解您的錢來自何處。
無限婚姻扣減原則
美國稅法規定,夫妻之間財產轉移不受年度贈與豁免限制 (但夫妻必須都是美國公民),因為美國法律定義夫妻為單一經濟共同體,夫妻之間的財產轉來轉去沒有限制。這種無限婚姻扣減是對美國公民的優惠政策,永久居民因本質上還是外國人,所以「山姆大叔」就會另眼相待。夫妻雙方如果都擁有綠卡,成了永久居民者,來去美國可做到暢行無阻,但不享有無限婚姻扣減,一方去世了,即使將全部財產留給了健在的配偶,配偶如果要獲得遺產,必須要先繳納遺產稅才能獲得遺產,而不是要等到遺產傳給後代時才繳納遺產稅。
美國稅法對非美國公民繼承美國公民遺產很不利,在婚姻關系中還有兩種情形會對繼承遺產造成不同的結果,而這就要看是美國公民留下遺產還是繼承遺產。比如丈夫是美國公民,妻子從內地移民美國只擁有綠卡,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就不享受無限婚姻扣減。來自內地的妻子可以繼承丈夫留下的遺產,但前提是這位來自內地的妻子,在扣除遺產免稅額後必須馬上交遺產稅,否則「山姆大叔」不會讓這位綠卡持有者繼承任何遺產。
購買人壽保險
為自己,為配偶,為子女購買保險,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財產順順利利延續下去。比如很多人一生中能留給子女的財產可能不會超過百萬美元,如果買下一份保額為百萬美元理賠的人壽保險,這就等於是實實在在為子女留下了百萬現金。而且人壽保險的理賠受益人不用繳納所得稅,也不用繳納遺產稅。
隨著中國投資者對財產的規劃,不少人也意識到了境外保險的好處。
設立家族信託
信託有多種多樣,基本可劃分為可撤銷的與不可撤銷的兩類。前者常見的有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和Pension 信託等;後者包括人壽保險信託、朝代信託等。
關於信託有兩條必須明白:第一,可撤銷的信託既沒有多少省稅的功能,更沒有資產保障的作用。道理其實很簡單,就因為它可以隨時撤銷。
第二,真正具有遺產規劃作用的是不可撤消信託,但放進去的現有財產或未來財產(如人壽保險)法律上講已經不屬於你,你沒有支配權,更沒有受益權。如果你確實擔心成為被告,怕債權人日後染指你的財產,你就要設立不可撤消的信託,把自己用不著的財產放進去,指明你的子女作受益人。
這樣做有兩大好處,一是以今天的價值把財產轉移進去了,日後該財產包括升值不會算作你的遺產,因而沒有遺產稅。二是因為該財產已經不屬於你了,如果被告,別人拿不到該信託中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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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信託避稅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稅,可以予提的費用應該進行予提。 2—對設備採取快速折舊法來,來降低當期所得。 3—採用「分灶吃飯」的方法,把業務分散,原來一個公司名下做的業務分成2-3個公司做,這樣既可以增加成本攤消,又可以降低企業所得:比如你現在公司做一年30萬利,需要交9萬9的所得稅,如果分成3個公司做,一年利每個公司就是9萬9的利,那麼所得稅3個公司一共是8萬1,而其實因為成本渠道的增加,3個公司年利也不會做到30萬了,很多成本已經重復攤消和予提了,其節約下來的稅就不僅僅是近2萬的稅了。 4—採用「高稅區往低稅區」走的方式:各個特區和開發區在稅率方面國家都有優惠政策,把公司總部就轉設在到這些地方,比如深圳的企業所得稅才15%。公司的工廠和分公司的一切業務總核算就算到公司總部去,也就享受到了國家的優惠政策了。把企業結算做到:高所得稅向低所得稅地方走;搞了稅賦率的地區向沒有搞稅賦率的地區走。 5—採用「把工廠和公司注冊到香港」的辦法,香港是個自由港,是個低稅區,一般企業的所得稅不超過8%,其他稅也特別低和少。 6—借用「高新技術」的名義,享受國家的稅務優惠政策:有2免3減,還有3免8減的。把其他業務和產品套進這個裡面來做—搭「順風車」。 7—借用「外資」的名義對企業進行改制,各個地區對外資企業都有稅務優惠政策。 8—使用「下崗工人」和「殘疾」人,也都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稅務優惠政策。 9—和學校的校辦工廠「聯合」,校辦工廠在稅務方面國家是有特別優惠政策的。 10--特別「另類」的辦法,我就不說了。 這些做法是在企業具體運轉中可以採用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業避稅方法
❸ 如何合理地利用生前信託避稅
在資產保護方面,醫生、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利用離岸信託規避可能發生的高額訴訟費。 離岸信回托非常答適於稅收規劃、規避資本利得稅。也有很多公司在避稅天堂設立離岸信託作為外派人員做稅務規劃的工具,還有一些公司將離岸信託作為員工福利
❹ 遺產信託會投資什麼
遺產信託的投資也是非常的靈活的,由律師會計師以及投資經理組成的管理團隊來進行相關業務的打理。
個人建議:
信託機構將目標客戶的股份或其他股東權益納入信託計劃,在客戶去世之後也可以更好的保障客戶的財產分配,你如果有信託遺產的需求的話,也可以選擇在生前與信託公司簽訂相應的合同。這樣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財產得以延續,對於遺產信託的專業管理來說,也有助於財產的風險分割,避免配偶再婚影響非法侵佔,合理避稅也可以更好的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不受影響,遺產一般來說是交給受託人獨立管理,並且由受益人所享有的,我建議你再進行遺產分配之前最好制定相應的規則,可以避免出現債務問題的產生。
(4)生前信託避稅擴展閱讀: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二、透過遺囑信託,由受託人確實依照遺囑人的意願分配遺產,並得為照顧特定人而做財產規劃,不但有立遺囑防止紛爭的優點,並因結合了信託的規劃方式,而使該遺產及繼承人更有保障。因此,遺囑信託具有以下功能:
1、可以很好地解決財產傳承,使家族永保富有和榮耀。通過遺囑信託,可以使財產順利地傳給後代,同時,也可以通過遺囑執行人的理財能力彌補繼承人無力理財的缺陷。
2、可以減少因遺產產生的紛爭。因為遺囑信託具有法律約束力,特別是中立的遺囑繼承人介入,使遺產的清算和分配更公平。
3、可以避免巨額的遺產稅。遺產稅開征後,一旦發生繼承,就會產生巨額的遺產稅,但是如果設定遺囑信託,因信託財產的獨立性,就可以合法規避該稅款。
❺ 國內信託可以避稅
避不了稅。國內不管做什麼信託,該交的稅都得交。現在信託產品獲得的收益都要繳稅。
❻ 什麼是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何謂「生前信託」?
「信託」(TRUST),是有法律效力的安排,「生前信託」,顧名思義,是在生前設立,通常由律師制定信託文件,詳細列明遺產安排指示和條款。
信託一般分為可撤銷(REVOCABLE)和不可撤銷(IRREVOCABLE)兩種,大部份生前信託都屬前者,即訂立人在生時,可隨時修改甚至取消。因此,該信託對訂立者的稅務及資產產權並無任何影響,亦不會對債務起任何保護作用。
生前信託內訂明,將來夫婦中任何一方離世,屬於死者的資產應如何處理。信託可指定由未亡人或子女繼承產業,或指定其遺產全部或部份歸入特別信託內,該信託稱為「繞道信託」(BY-PASS TRUST),或簡稱為「B信託」,為不可撤銷的信託,作用是保留死者的個人遺產免稅額。
舉個簡單例子:夫婦有兩個孩子,年紀還小,夫婦設立生前信託,將自住房屋及銀行戶口改由生前信託擁有,由夫婦作為共同信託人(CO-TRUSTEE),任何一方離世後,其所屬之資產便歸入「B信託」,由未亡人作信託人全權,並可取得信託賺得的全部收益;未亡人本身的資產,則繼續留在生前信託內,並繼續為該信託之信託人。將來未亡人離世,信託內預先指定的「繼任信託人」(SUCCESSOR TRUSTEE) 便接過責任,將信託內的產業按信託條款處理,包括待子女成年後,將資產交予子女繼承,之後,所有信託結束。
❼ 信託可以避債避稅嗎
信託當然也是不可以避債避稅的,這樣子是違反法律的,我建議你不要做這樣子的事情。
❽ 如何利用信託實現避稅
在資產保護復方面,醫生、會計師制等專業人士利用離岸信託規避可能發生的高額訴訟費。
離岸信託非常適於稅收規劃、規避資本利得稅。也有很多公司在避稅天堂設立離岸信託作為外派人員做稅務規劃的工具,還有一些公司將離岸信託作為員工福利、退休、股票期權計劃、保險計劃的解決方案。
近些年,離岸信託也被影子銀行在資產證券化中廣泛使用。信託在金融產品設計、結構性金融、資本運作、轉移風險、表外融資等業務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❾ 信託遺產避稅
個人信託是指委託人(指自然人)基於財產規劃的目的,將其財產權移轉予受託人(信託機構),使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本旨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的行為。不少高資產凈值的客戶已經試圖通過這種方式來規劃自己的財產。
雖然國內很早就出現「試水」遺囑信託的說法,但是尚未聽說任何實例。專業研究人員介紹說,國內相關法律不健全及信託公司綜合資產管理能力較弱,使得我國遺囑信託「先天不足」。就目前情況來看,許多高額壽險保單頻頻出現,更多的富人更願意通過購買高額人壽保險,將受益人指定為其兒女,該筆財富既可合理避稅又能避免遺產紛爭。
信託本來就有財產轉移和傳承的功能,但是在國內「監管部門擔心信託可能成為黑錢洗白的渠道,因此只允許信託資金在同一個賬戶中出入,使得父母購買的信託產品收益無法進入兒女的資金賬戶,給產品設計造成困難。」
遺產里除了錢,還包含了不動產等很多資產形式,如果要做遺產信託,要求信託公司必須具有綜合的資產管理能力,可是大部分信託公司只具有投融資的能力。而國內的整體信用體系和法律體系也不是很健全,導致該業務「一直處於萌芽階段」。
我國徵收遺產稅的話題已經爭論了數年之久,雖然目前還未正式徵收,但也只是時間問題。專業理財人士介紹,雖然在我國遺囑信託「欲投無門」,但按照我國現行法律,保險金所得也可以達到「免稅」的效果。子女作為保險金受益人,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現在許多父母買房子直接掛在子女名下,也是將來規避遺產稅的方式之一。
❿ 以慈善為名設立基金來避稅,美國富豪都是如何處理遺產的
前段時間喬布斯的老婆“裸捐”了喬布斯留給她的所有遺產,這筆巨額財富大概有200多億美元,當時的國際輿論基本上都是稱贊喬布斯老婆的,但是大家只不過是沒有了解過美國財產繼承的制度。因為美國高額的遺產稅,大部分美國富豪都不會選擇直接將遺產繼承給他們的兒女,基本都會捐給慈善基金會,但是這個慈善基金會基本上都是自己家運營的,相當於不用交稅就可以輕而易舉的繼承遺產了。
找到了可操作性的漏洞,這些美國的富豪們在生前基本都會成立慈善基金會,而慈善基金會的成員都是家族成員,這樣既不用交稅,每年百分之五的支出中,成員會的工資還佔一大部分,所以後來的美國富豪們都選擇將自己的遺產捐給自家經營的慈善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