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金信託是什麼意思
保險金信託是什麼意思:保險金信託是保險投保人以財富的保護和傳承為目的,專將人身保險合同屬的權益(即未來產生的保險理賠金或年金、保險分紅等)和資金(或有)為信託財產,一旦發生保險利益給付,保險公司直接將資金交付於信託公司,信託公司根據與委託人(保險投保人)簽訂的信託合同管理、運用、分配資金,實現對其意志的延續和履行。
2. 人壽保險信託的種類的不同
信託的種類可根據形式和內容進行不同的劃分:
①按信託關系建立的方式可分為:任意信託和法定信託;
②按委託人或受託人的性質不同分為:法人信託和個人信託;
③按受益對象的目的不同分為:私益信託和公益信託;
④按受益對象是否是委託人分為:自益信託和他益信託;
⑤按信託事項的性質不同可分為:商事信託和民事信託;
⑥按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擔保信託和管理信託、處理信託、管理與處理信託;
⑦按信託涉及的地域可分為:國內信託和國際信託;
⑧按信託財產的不同可分為:資金信託、動產信託、不動產信託、其他財產信託等;
⑨按委託人數量不同可分為:單一信託和集合信託;信託產品按投資方式分類主要有:
信託產品可按照投資方式分類為:
①信託貸款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信託公司)的名義給項目公司發放貸款。
②權益投資類: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能帶來穩定現金流的權益。
③證券投資類: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等證券投資類產品受託人一般會委託投資顧問進行管理。
④股權投資類:將信託資金以受託人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股權投資,通過股權增值、分紅或溢價回購等獲得收益。
⑤組合運用類:受託人將信託資金以股權投資、權益投資、貸款等方式組合運用於項目公司。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3. 保險信託和家族信託的區別
具體設立家族信託的時候,需要有非常好的程序保障:
第一,對信託財產和信託目的合法性進行評估;
第二,對於現金類資產應該由委託人提供收入證明;
第三,對於不動產信託應該對產權人各個方面進行核實;
第四,對於動產,委託人要出具購買證明或者取得動產的權屬證明;
第五,對於股權信託,還是採取比較慎重方式來去進行設立;可以採取剛才我講的設立資金信託,把股權裝入資金信託裡面進行設立。
4. 保險金信託1.0和2.0的區別
保險金信託1.0版與2.0版相比,1.0版的設立門檻更低,但是資產保全功能不及2.0版。
1.0模式下,客戶先與保險公司簽立保險合同,再與信託公司簽立信託合同。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金進入保險金信託專戶,信託財產和收益按照信託合同約定的形式進行分配。
2.0模式下,客戶先與保險公司簽立保險合同,在核保通過以後,再將投保人變更為信託公司。同時信託作為保險合同的受益人獲得保險利益,保險金進入信託後,信託對保險金進行管理,並根據信託合同的約定分配給信託受益人。
2.0模式的保險金信託,最大的優點是利用信託財產的獨立性,讓信託公司作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將整張保單的現金價值都納入信託,從而更好地實現資產保護。
拓展資料:
作用
(一)可以實現被保險人生前的理財願望
將人壽保險與信託相結合,不是憑空想像出來的金融服務,是有強烈和客觀的市場需求的。正如前面提及到的,保險信託的一項最主要的功能便是能夠實現委託人的願望。
原本信託的原理就是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幫助委託人管理和運用有關資產。而作為人身保險與信託相結合的保險信託,更是有著特別的功能。委託人身故後,最為擔心的應該是自己的家人能否好好生活、家人是否能好好的運用自己留下的資產、不爭氣的後代是否會馬上就獲得的家財揮霍一光等等,如此種種擔憂,正是保險信託可以解決的事。
如果被保險人採用信託方式,將保險金的管理交給專業的團隊,簽訂信託合約,約定受託人按照委託人自己的安排管理資金,定期定額給信託受益人生存資金或者約定領取受益金需要達到的相關等級條件等,這樣便能實現委託人的願望。
(二)將人壽保險與信託相結合,具有儲蓄與投資理財的雙重功效
如果簡單讓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另一方面的問題便是資金的保值增值。投資理財是一項非常需要專業知識的工作,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的投資渠道主要是存銀行,或者是購買高風險的股票,這樣的投資策略無疑是粗略的,而且極易造成資產的貶值。而如果交給專業性非常強的信託機構,便可以實現儲蓄與投資理財的雙重功效。信託機構擁有比個人更加專業的渠道,投資能力強,相對於個人更加能實現資產的保值及增值。
(三)在遺產規劃中具有免稅功能
在一些徵收贈與稅及遺產稅的國家和地區,保險信託成為了遺產規劃的重要工具。通過保險金信託的形式將資產留給受益人。在我國的一般操作流程為:被保險人購買了人身保險,同時與信託機構簽訂保險信託合同,並與保險公司另行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金將直接支付到銀行為子女開設的信託賬戶,保險合同受益人仍是子女,要保人仍保有保險合同所有權,這種保險信託叫做「自益信託」。通過這種方式既可以在合法的情況下減少遺產稅,又可以合理安排保險金的支出,起到了一箭雙雕的作用。
5. 什麼是保險金信託產品,家族信託和保險金信託區別
一、遺囑信託
遺囑信託,是指委託人預先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將財產的規劃內容,包括交付信託後遺產的管理、分配、運用及給付等,詳細地訂立於遺囑中。待遺囑生效時,再將信託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據信託所設立的內容,管理處分信託財產。遺囑信託所主要解決的是委託人死後財產如何管理和處分的問題,與一般繼承不同之處在於,它藉助引入第三者,也就是受託人,來實現委託人維護家族地位,實現財產保值增值,甚至藉助對財產的控制來實現對後代及社會控制的目的。
遺囑信託的主要特徵有:
(1)遺囑信託以遺囑作為信託設立的方式,是委託人遺囑的具體表現形式。由於遺囑具有單方性,受託人需要以適當的方式做成可以證實的承諾,承諾的形式可以是自書遺囑或代書遺囑。《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第八條規定,信託必須以書面合同的形式設立,受託方可以在遺囑上闡明承諾,也可以由公證機關對承諾內容做出公證。
(2)遺囑信託以委託人的死亡時間為遺囑信託的生效時間,遺囑信託關系不會因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死亡而終止。這與一般信託生效有區別,一般信託雙方就設立信託達成要約和承諾的一致後,信託關系即時生效。
(3)遺囑信託的財產轉移與一般信託的財產轉移不同。一般信託財產是由委託人本人或其代理人進行相應的不動產變更登記或動產交付完成,且在財產登記或交付行為完成時信託生效;而遺囑信託生效時,財產轉移(繼承)才剛剛開始,委託人的財產尚未由其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進行財產的變更登記或交付。
二、保險金信託
保險金信託,是一項結合保險與信託的金融信託服務產品,以保險金給付為信託財產,由保險投保人(即委託人)和信託公司簽訂保險金信託合同書,當被保險人身故發生理賠或滿期保險金給付發生時,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交付給受託人(即信託公司),並由受託人依信託合同的約定管理、運用,並按信託合同約定方式,將信託財產分配給受益人,並於信託期間終止或到期時,將剩餘資產交付給信託受益人。
保險金信託的主要特徵有:
(1)通過信託條款約定,委託人將保險金的受益權委託給受託人。委託人將記載保險利益的保單作為信託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就完成了信託權利的移交。一旦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的理賠條件發生,保險公司將保險金交付於受託人(信託公司),受託人按照保險金信託合同的約定進行管理,使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受益,而不是直接交付於原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
(2)受託人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險金信託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和運作。受託人應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保存、利用信託財產,為受益人維護信託財產,增加信託財產的價值。受託人可以依照信託條款約定從該筆信託財產中獲取應得的報酬,但不得從信託財產中獲得任何其他利益。
三、表決權信託
表決權信託,是指股東根據表決權信託中的約定,在一定時間范圍內,以不可撤銷的方法,將其持有股份上的表決權或與之相關的權利,轉讓給另一或若干受託人(後者可為實現某些合法目的,在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合法行使表決權),股東或股東指定的人享有受益權的一種法律制度。家族成員可通過表決權信託在家族財富傳承的過程中繼續擁有其企業的股份控制權,同時把經營權和決策權轉移給外部,獲得外部關鍵的金融資本和人力資本,同時分享控制權收益。表決權信託是信託在商事領域中的運用形式,其本質在於對公司控制權的集中和爭奪。在家族財富傳承中,控股股東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靈活運用表決權信託來實現自己控制家族企業的目的。
表決權信託的主要特徵有:
(1)表決權信託的不可撤銷性。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控制權」相互分離,表決權信託有效成立後,在當事人約定以及法律規定期限,表決權信託法律關系不得因委託人、受託人或受益人任何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甚至死亡而終止。
(2)表決權信託的有期限性和延展性。通常,一般信託關系沒有期限限制,表決權信託期限可以由當事人自由約定,以防止表決權信託期限過長或不夠出現損害委託股東和受益人權益的現象。
(3)表決權信託證書的有價證券化。表決權信託證書是證明其持有人處於受益人地位的憑證,表決權信託證書可以像股票一樣流通轉讓,是可流通的憑證。
四、離岸信託
離岸信託,是指在離岸屬地成立的信託。一般是指日常管理在境外進行,全部或大部分受託人不在本國居住或不在本國習慣性居住,而委託人為本國居民設立的信託。由於不同的屬地對信託的定義或法律條文有相對寬松或特別的政策,因此受益人的利益能夠得到更多的保護;離岸信託一般創立在財產授予人的注冊成立地以外的司法權區;同時由於避稅地在稅收上能夠給與受益人更多的優惠,大多數的離岸信託都建立在避稅地。
離岸信託的主要特徵有:
(1)利用離岸信託來轉移財產。如果委託人所在的國家或地區稅負較高,委託人可以建立信託關系,將信託財產轉移給在避稅地設立的離岸信託,從而合理地避免由這些財產所產生的高額稅收。
(2)利用離岸信託來實現繼承計劃。對於資產所有人而言,離岸信託不僅可以避免因民事繼承須在資產所有權利當地申請辦理而產生的繁瑣法律程序,又可避免因委託人本身國籍所附加要求的「強制繼承」而引發的問題。
(3)稅負優化。委託人通過信託安排,使資產所有權的「國籍」產生了轉移,從而轉移了「征稅權」,尤其對於「被動投資」收入的稅收而言,合理的信託選擇,可以產生潛在稅項利益。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信託和保險合作信託和保險合作模式有哪些
銀行主要是存儲蓄,貸款業務等。證券是券商開戶,資產上市,股票融資類業務。保險是保險業務,當然也會牽扯很多保險理財產品和證券,銀行合作。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
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相互依存,互相促進完善金融體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7. 保險信託是什麼東西
保險信託,是一項結合保險與信託的金融服務產品。
1.保險信託是一種家庭財富管理服務工具。保護、繼承和管理財富是客戶的使命。將與人壽保險合同相關的權利[如死亡保險金權利、生存保險金權利、獎金權利(如有)等]以及相應的權利[如死亡索賠、生存基金、保單紅利(如有)等]和基金(或有事項)作為信託財產,當保險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發生時,保險公司將根據保險協議將相應資金劃入相應的信託賬戶。
2.信託公司應當按照與委託人簽訂的信託合同管理、使用和處分信託財產,實現委託人意志的延續和履行。保險信託是一種跨學科的信託服務,它將保險與信託管理服務相結合,而不是一種金融產品。保險金用於支付信託財產。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即信託和信託機制。當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或到期時,保險公司將保險人的利益交付給信託,受託人將按照信託合同的條款管理和使用保險,信託合同將轉讓給信託財產的受益人。
3.信託終止或者到期時,將剩餘財產交付信託受益人。信託期(即,將利益置於信託照管之下的期間)可在某一日期終止,該日期取決於受益人的年齡或特定期限。信託財產的使用方式(即保險金的使用方式)可以由委託人在信託合同中事先約定。適用范圍包括:存款、債券基金、債券、保險等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對象(包括境內外上市股票和基金)。人壽保險受益人的變更。如果在申請時說明了信託代表被保險人獲得利益的條款,則不存在變更受益人的問題。
拓展資料:雖然家庭富裕,但個人也負責家庭人壽保險的經濟風險規避,保險事故發生後,他的家庭可以過上美好的生活,但我們仍然不能排除被保險人的意圖由於一些人為因素而無法實現,保險受益人不能真正享受保險利益。
8. 什麼是信託產品,信託產品有哪幾種
信託產品是一種為投資者提供了低風險、穩定收入回報的金融理財產品。信託品種在產品設計上非常多樣,各自都會有不同的特點。各個信託品種在風險和收益潛力方面可能會有很大的分別。信託產品按照投資方式可分為五大類:一是證券投資類信託產品,主要投資於證券市場,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定向增發等證券投資類產品,受託人一般會委託投資顧問管理。 第二,權益型投資是將信託資金投資於能夠帶來穩定現金流的權益。 信託貸款類:以受託人(信託公司)名義向項目公司發放信託資金。 第四,股權投資類信託資金以受託人的名義投資於項目公司,通過股權增值、股息或溢價回購等方式獲取收益。 第五,組合運用類受託管理人將信託資金通過股權投資、股權投資、貸款等方式對項目公司進行組合運用。
拓展資料:
貸款作為一種傳統業務,業務流程相對簡單,風險控制方法比較成熟,所以信託公司在展業初期,選擇這種方式進入市場、樹立公司品牌也就順理成章了。採取貸款方式進行投資,使得這類信託產品在收益風險上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項目的收益是封頂的。收益來源於貸款利息,執行人民銀行相關利率標准。這意味著委託人的收益高限是貸款利率,而且面臨著信託公司提取管理費用,可能對這一收益產生抵扣。不同的管理費用計提方式意味著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樣的,直接影響著投資人的收益。
其次,盡管信託公司基於自身的專業技能挑選了相關的項目進行貸款,但由於信息不對稱,只能依賴對信託公司的信任。而信託公司整頓完畢,自身的信譽機制並沒有建立起來,貸款的信用風險必須通過外部機制來控制。所以信託的風險控制對投資人來說是重要的,首先要了解和判斷是否對此投資。
9. 保險產品和信託哪個好
人壽保險信託和投資連結型保險在設計理念上都運用了信託和保險的理念,在資金運作上也會有一些重疊,但是二者有明顯區別:
1、投資連結型保險是連接信託的保險產品,屬於創新型人壽保險,最初被設計出來是為了防止經濟波動或通貨膨脹對長期人壽保險造成損失,其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逐步演變成一種更注重投資的金融工具,其中風險和收益均由客戶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和享受;
2、而人壽保險信託是連結保險的信託產品,即是將賠付的人壽保險金用於投資理財的信託產品,相比前者具有更完備的理財功能。
3、投資連結型保險具備投資和融資功能,產品的增值是其側重點;而人壽保險信託只能投資,更注重保本功能,以犧牲資金流動性換取安全性。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