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包括哪些
貿易融資業務是指服務於國際及國內經濟貿易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包括信版用證(含國際及國內權信用證)、托收、匯款、保理等業務項下的授信及融資(包括由此派生的遠期結售匯項下授信)業務和本外幣非融資類保函項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證、托收、匯款項下授信及融資業務包括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出口貼現、福費廷、風險參與、進口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授信開立國內信用證及國內信用證議付等。風險包括:出口信用保險的除外責任風險,審單風險,資金風險,企業信用風險和銀行資信的風險.
❷ 國際貿易的融資方式
國際貿易融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就狹義而言,國際貿易是指外匯銀行在為進出版口商辦理匯款托收權和信用證項下的結算業務時對對進口商和出口商提供的與結算相關的短期和長期的融資便利。
其基本方式包括出口項下的:打包放款,押匯,票據貼現;進口項下的:押匯,信託收據,提貨擔保等。
廣義上的國際貿易融資是指外匯銀行對進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有關的一切融資活動,其包括以上的狹義的常規貿易融資外,還包括在此基礎上的各種創新,如,結構貿易融資等。
❸ 國際貿易融資的品種
適合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開展國際貿易融資的品種,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回
1貨權;答或動產質押授信業務、
2、出口退稅託管貸款;
3、出口信用險項下融資;
4、出口保理業務;
5、大力發展銀行融資風險較低的福費廷業務;
6、供應鏈融資。
❹ 貿易融資業務有哪些
貿易融資業務是商業銀行提供的一類服務,是指服務於國際及國內經濟貿易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旨在促進國與國、企業與企業間的進口和出口業務。包括以下幾種:
(一)進口押匯。
(二)限額內透支。
(三)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四)假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匯票為遠期,開證/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的融資方式。
(五)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採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後,委託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六)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並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七)進口托收押匯。
《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第九條貸款按期限長短劃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
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中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
長期貸款,系指貸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貸款。
❺ 國際貿易融資主要有那些業務類型
1、貨權、或動產質押授信業務、
2、出口退稅託管貸款;
3、出口信用險項下融資;
4、出口保理業務;
5、大力發展銀行融資風險較低的福費廷業務;
6、供應鏈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運用短期性結構融資工具,基於商品交易中的存貨、預付款、應收款等資產的融資。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品提供便利資金的總和。
當代特點
1、融資方式多樣化
2、融資手段更為靈活
(5)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比較擴展閱讀
貿易融資表現方式
1、進口押匯。是指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項下單據,審單無誤後,根據其與開證申請人簽訂的《進口押匯協議》和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先行對外付款並放單。開證申請人憑單提貨並在市場銷售後,將押匯本息歸還給開證行。
2、限額內透支。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的資信情況和抵(質)押、擔保情況,為客戶在其銀行往來帳戶上核定一個透支額度,允許客戶根據資金需求在限額內透支,並可以用正常經營中的銷售收入自動沖減透支余額。
3、進口代付。是指開證行根據與國外銀行(多為其海外分支機構)簽訂的融資協議,在開立信用證前與開證申請人簽訂《進口信用證項下代付協議》,到單位憑開證申請人提交的《信託收據》放單,電告國外銀行付款。開證申請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4、假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開立的規定匯票為遠期,開證/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貼現費用由開證申請人負擔的融資方式。
5、出口托收押匯。是指採用托收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單據後,委託銀行代向進口商收取款項的同時,要求托收行先預支部分或全部貨款,待托收款項收妥後歸還銀行墊款的融資方式。
6、出口保理押匯。是指出口商在獲得進口保理商信用額度後,發貨並將發票及相關單據提交出口保理商(銀行)代其收款時,銀行以預付款方式為其提供不超過80%發票金額的融資方式。
7、進口托收押匯。是指代收行在收到出口商通過托收行寄來的全套托收單據後,根據進口商提交的押匯申請、信託收據以及代收行與進口商簽訂的《進口托收押匯協議》,先行對外支付並放單,進口商憑單提貨,用銷售後的貨款歸還給代收行押匯本息。
❻ 國際貿易和國際金融的業務有哪些詳細點
國際金融業務。。有外匯業務(即期的遠期的,涉及套匯套利和一般性的外匯投機業務),有國際金融期貨和期權業務,還有對外貿易融資、對外投資、國際租賃、證券投資、國際結算、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等等。。。。。涉及的范圍那是一個廣泛。
國際貿易!這個對應是國內貿易,按行業來分,可以涉及各行各業,比如農業貿易、工業貿易、服務業貿易等等。。說白了國內貿易可以有的,國際貿易就都可以有。只是把原來從一個國家內的業務擴展到兩個國家或者多個國家之間而已,中間涉及到國際運輸、通關、稅費、匯率、國際支付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你的問題太大了。真真要回答,得寫兩本書。一本叫《國際貿易》一本叫《國際金融》。想再知道的具體些,還是找兩本書看看吧。
❼ 銀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一共有哪些品種
常見的有:打包貸款、出口押匯、進口押匯,近來開始流行發票融資、出口保險融資,此外還有針對中長期信用證的福費廷,保理也包含有融資服務內容。其它就是有融資作用的國結產品了,如假遠期信用證、提貨擔保、出口信用證保兌等。
❽ 國際金融與國際貿易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國際貿易是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國際金融是國家和地區之間由於經濟、政治、文化等聯系而產生的貨幣資金的周轉和運動。
2、組成不同:國際金融由國際收支、國際匯兌、國際結算、國際信用、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構成。國際貿易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
3、學科範疇不同:國際貿易專業屬於經濟學學科範疇,主要以經濟學理論為依託,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計量經濟學、世界經濟學概論、政治經濟學等。國際金融作為一個學科可以分為兩個構成部分:國際金融學(理論、體制與政策)和國際金融實務。
(8)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比較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注意事項:
1、貿易從業人員必須了解相關的貿易國別海關對船務相關單證的要求有什麼不同,從而針對不同的國家採取不同的貿易方式和結匯方式,如:中東國家,北美和中南美洲國家對運輸的船務文件有特寫的要求。
2、採用靈活變動的運輸方式有時可以提高運輸的速度和時間,在盡可能快速的前提之下,最大限度地減低運輸成本。如採用海鐵聯運,海空聯運,鐵海聯運等方式。
3、每個貿易商對信用證船證的要求常常是大相徑庭,所以熟練掌握和運用船證要求,可以避免貿易過程中對方欺詐或者是惡意設下陷阱,避免事後索賠事件的產生。
4、選擇不同的承運人所產生的運輸的效果有可能是不一樣的,熟練了解一些可靠的承運人對貿易的准確完成也具有重大的意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金融
❾ 國際貿易融資有哪些形式如果進行分類和操作
減免保證金開證
產品定義
減免保證金開證是指我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戶開證保證金,為客戶開出信用證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客戶申請減免保證金開證需要有授信額度,開證時扣減額度,信用證付匯時恢復額度。
產品優勢
為您提供進口前的融資,您只需佔用少量資金,就能辦理開立信用證業務,有助於您擴大業務。
進口押匯
產品定義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在掌握進口信用證項下的進口貨權的前提下,在申請人對外付款時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請人還本付息的業務。
產品優勢
本業務是為進口商提供的進口後的融資,對客戶從貨物進口到實際銷售收回貨款之間這段時間進行了強有力的融資支持,有助於客戶加快周轉速度。
提貨擔保
產品定義
提貨擔保是指當我行根據客戶申請開立的信用證項下正本海運提單未收到,而貨物已到達港口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給承運單位先予提貨,待客戶取得正本單據後,再以正本單據換回原提貨擔保書。
產品優勢
為進口企業提供的進口後融資,滿足客戶提前提貨減少貨物滯港帶來的影響。
打包放款
產品定義
信用證打包貸款(PACKING FINANCE)又稱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向我行申請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的采購、加工、包裝和生產。
產品優勢
為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前的融資,解決企業裝船前的資金需求。
出口押匯
產品定義
出口押匯是指我行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在未收妥有關款項的情況下,對即期或遠期出口單據有追索權地向受益人給付對價,受讓有關單據權利,向受益人融通資金的一種短期出口貿易融資方式。
產品優勢
對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後的融資,滿足客戶提前收匯的需求。
福費廷
產品定義
福費廷又稱票據包買,是指我行無追索權地買入或代理買入客戶因真實貿易背景而產生的經開證行承兌的遠期匯票業務。福費廷業務包括由我行自行買入和由我行作為中間商兩種操作方式。
產品優勢
為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後的融資,對客戶沒有追索權並且買斷利率固定。
信保融資
產品定義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貿易融資,簡稱信保融資,是指出口商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並將出口信用保險的賠款權益轉讓給我行後,我行對出口商按照出口合同規定出運貨物、申報出口並繳納保費的出口業務辦理的短期貿易融資業務。
產品優勢
出口商憑投保中國信保相應的險種的保單,可以在我行免擔保辦理信用證、托收及匯款項下的押匯和貼現業務。
出口退稅貸款
產品定義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指我行為解決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款未能及時到賬而出現短期資金困難,在對企業出口退稅專用賬戶進行託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出口退稅應收賬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產品優勢
緩解企業由於出口退稅指標不足而造成的短期資金緊張,解決部分貸款的抵押擔保問題,扶持企業進一步擴大出口。
❿ 貿易融資的發展狀況
中國現狀
入世以來,中國對外貿易的數量及范圍迅速擴大,對外貿易的主體將向多層次擴展,國際貿易結算工具將呈現出多樣化且新業務不斷推出,與之相應的國際貿易融資方式亦將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多樣化、復雜性和專業化,其潛在的風險也在不斷的增長和變化。對於中國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如何把握機遇,擴大國際貿易融資、攬收國際結算業務,最大限度地獲取融資效益和中間業務,同時,又要有效地防範和控制融資風險,也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中國商業銀行融資業務操作管理較粗放,還沒有完全建立各種融資業務的嚴格標准和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開展的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以減免保證金開證、出口打包放款、進出口押匯等基本形式為主,而像國際保理等較復雜的業務所佔比重較少,國際貿易融資業務量與市場提供的空間相比很不協調。因此必須借鑒國際貿易融資的經驗教訓,結合中國實際,分析融資風險的成因。
對貿易融資業務的重要性和風險認識不夠
首先,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缺乏了解,也無經驗,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性普遍認識較為膚淺,表現為兩種傾向:一是錯誤地認為國際貿易融資不需要動用實際資金,只需出借單據或開出信用證就可以從客戶賺取手續費和融資利息,是零風險業務,這直接導致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於大量信用證墊款形成的銀行不良資產;二是當出現問題後,又認為國際貿易融資風險很大,採取的措施又導致國際貿易融資授信比一般貸款難,審批時間長,制約了該業務的發展。
其次,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是本幣業務,國際業務的比重相對較少,在機構、人才、客戶方面均不佔優勢,以致大部分人以為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發展國際貿易融資,還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幣業務。另外,對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在提高銀行的盈利能力,優化信貸資產質量等方面的作用認識不足、認為貿易融資業務在整個信貸資產中的數量少,作用不大。
銀行內部缺乏有效的防範管理體系,風險控制手段落後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所涉及的風險有客戶風險、國家風險、國外代理風險、國際市場風險和內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的管理需要先進的技術手段將銀行相關部門之間、分支行之間高效有機地聯系在一起。而中國銀行在外匯業務的處理程序方面較為落後,不同的分支行之間、不同的部門之間業務相互獨立運行,缺少網路資源共享,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以至無法達到共享資源、監控風險、相互制約的目的。如融資業務由國際業務部一個部門來承擔信貸風險控制、業務操作風險控制和業務拓展。風險控制既顯得乏力,又缺乏銀行內部相互制約和風險專業控制,面對中國進出口企業普遍經營虧損,擁有大量不良銀行債務的客觀實現,銀行的貿易融資潛伏著巨大的風險。
融資業務無序競爭破壞風險管理標准
中國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時間相對國外較短,市場尚不成熟,各種約束機制還不健全,隨著商業銀行國際結算業務競爭的日益激烈,各家銀行業務形式又較為單一,為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競相以優惠的條件吸引客戶,對企業客戶的資信審查和要求也越來越低,放鬆了對貿易融資風險的控制,例如有的銀行降低了開證保證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採取授信開證,免收保證金;有的在保證金不足且擔保或抵押手續不全的情況下對外開立遠期信用證等等,這些做法破壞了風險管理的標准,加劇了銀行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
營銷隊伍薄弱,缺乏復合型的高素質業務人員
國際結算業務專業性強,對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但中國商業銀行在國際貿易融資方面人才匱乏,有限的人才資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層,同時,人才的知識結構單一。由於各家銀行都是把國際業務當作獨立的業務品種來經營,在機構設置上由國際業務部門負責國際結算和連帶的貿易融資業務。這就造成相關從業人員只熟悉國際結算而缺乏財務核算和信貸管理等方面的業務知識,無法從財務資料和經營作風准確判斷和掌握客戶資信,對國際貿易融資的全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沒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國際業務的產品功能和市場效果,對其風險也就缺乏了強有力的控制力度。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的法律環境不完善
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涉及到國際金融票據、貨權、貨物的抵押、質押、擔保、信託等行為,要求法律上對各種行為的權利和責任有具體的法律界定,但是中國的金融立法明顯滯後於業務的發展。有些國際貿易融資的常用術語和做法在中國的法律上還沒有相應的規范。例如,押匯業務中銀行對貨物的單據與貨物的權利如何,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債券關系如何,進口押匯中常用的信託收據是否有效,遠期信用證業務中銀行已經承兌的匯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這種不完善的法律環境,使中國的貿易融資業務的風險進一步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