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應計入資產成本」對不對
正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
具體而言: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
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可以採取成本法核算嗎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按照公允價值對金融資產進行後續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
費用。但是,下列情況除外:……(二)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以及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
衍生金融資產,應當按照成本計量。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
1、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相關費用記入成本,已宣告但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記入應收股利。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3620
應收股利 400
貸:銀行存款 4020
2、收到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400
貸:應收股利 400
3、公允價值變動18.4×200=3680,公允價值上升40。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4、公允價值上升到18.8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0
5、公允價值跌到18.60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0
6、對外出售100萬股
借:銀行存款 1880
資本公積 4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1810
-公允價值變動 40
投資收益 70
大概思路是這樣,因為沒有打草稿,所以中間具體計算不知道對不對。你再核算一下吧。
Ⅳ 會計實訓: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如何進行
【導語】企業為獲取股利、利息或者市價增值而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作為會計,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工作就是會計的日常工作內容,所以需要全面掌握,下面就帶大傢具體了解一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如何進行?一起來看看吧。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如何進行?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應按其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
企業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投資的,應按債券的面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等科目,按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2)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債券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應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債券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應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
可供出售債券投資發生減值後利息的處理,比照「貸款」科目相關規定。
(3)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的目的是近期出售,採用短期獲利方式管理的資產,如:短期股票、債券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沒有明確意圖的短期股票或沒有明確意圖購入的國債、企業債券,企業購入短期股票投資等,目的是獲取價差的,劃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否則,劃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哪個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資產類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作為會計人員,進行會計實訓,是會計人員進行技能提升的重要途徑,所以需要不斷進行學習和提升,加油!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既按攤余成本計量,又按公允價值計量,無法理解。攤余成本和公允價值有關系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但是在按照實際利率計算利息收入時,要採用攤余成本*實際利率來計算。
因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不影響攤余成本,所以在確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不等於攤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是影響攤余成本的,因此在確認減值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攤余成本。
(5)可供金融資產按成本法核算擴展閱讀
演算法: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4、期末攤余成本=初始確認金額-已償還的本金±累計攤銷額-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5、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6、攤余成本實際上是一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1)實際利率法攤銷是折現的反向處理。
(2)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期末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 現金流入(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本期計提的減值准備
(3)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本金)=期初攤余成本(本金)-支付利息(即面值×票面利率)+ 實際利息(即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4)未確認融資費用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付款的期初余額-未確認融資費用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5)未實現融資收益每一期的攤銷額=(每一期的長期應收款的期初余額-未實現融資收益的期初余額)×實際利率
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怎麼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債券投資和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的處理類似於持有至到期投資,股票投資的處理類似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債券投資要根據減值後的攤余成本進行計量。
攤余成本(amortized cost)是指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過調整後的結果。
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賬面余額及攤余成本三者之間的關系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需要減去減值准備 (報表列示的)。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在沒有減值時等於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只有債券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才存在這個,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就是和攤余成本比較,差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
(7)可供金融資產按成本法核算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應設置的會計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綜合收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也可以單獨設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方登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回的減值損失等。
2、「其他綜合收益」科目核算企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盈利或損失等。
借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
(8)可供金融資產按成本法核算擴展閱讀: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則其形成的匯兌差額也應計入當期損益。
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可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
3、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相互轉換的會計處理
1、因追加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為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的基礎上追加投資,從而形成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或實施共同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時,公允價值計量轉為權益法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為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新增投資成本之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都計入改按權益法核算當期的投資收益。
2、因追加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為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權轉換為具有控制權的長期股權投資,公允價值計量轉為成本法核算。
轉換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初始投資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轉換日的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都計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當期的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