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PPP協議是什麼協議
點對點協議(PPP)為在點對點連接上傳輸多協議數據包提供了一個標准方法。PPP 最初設計是為兩個對等節點之間的 IP 流量傳輸提供一種封裝協議。在 TCP-IP 協議集中它是一種用來同步調制連接的數據鏈路層協議(OSI 模式中的第二層),替代了原來非標準的第二層協議,即 SLIP。除了 IP 以外 PPP 還可以攜帶其它協議,包括 DECnet 和 Novell 的 Internet 網包交換(IPX)。
PPP 主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封裝:一種封裝多協議數據報的方法。PPP 封裝提供了不同網路層協議同時在同一鏈路傳輸的多路復用技術。PPP 封裝精心設計,能保持對大多數常用硬體的兼容性。克服了SLIP不足之處的一種多用途、點到點協議,它提供的WAN數據鏈接封裝服務類似於LAN所提供的封閉服務。所以,PPP不僅僅提供幀定界,而且提供協議標識和位級完整性檢查服務。
鏈路控制協議:PPP 提供的 LCP 功能全面,適用於大多數環境。LCP 用於就封裝格式選項自動達成一致,處理數據包大小限制,探測環路鏈路和其他普通的配置錯誤,以及終止鏈路。LCP 提供的其他可選功能有:認證鏈路中對等單元的身份,決定鏈路功能正常或鏈路失敗情況。
網路控制協議:一種擴展鏈路控制協議,用於建立、配置、測試和管理數據鏈路連接。
配置:使用鏈路控制協議的簡單和自製機制。該機制也應用於其它控制協議,例如:網路控制協議(NCP)。
為了建立點對點鏈路通信,PPP 鏈路的每一端,必須首先發送 LCP 包以便設定和測試數據鏈路。在鏈路建立,LCP 所需的可選功能被選定之後,PPP 必須發送 NCP 包以便選擇和設定一個或更多的網路層協議。一旦每個被選擇的網路層協議都被設定好了,來自每個網路層協議的數據報就能在鏈路上發送了。
鏈路將保持通信設定不變,直到有 LCP 和 NCP 數據包關閉鏈路,或者是發生一些外部事件的時候(如,休止狀態的定時器期滿或者網路管理員干涉)。
應 用:假設同樣是在Windows 98,並且已經創建好「撥號連接」。那麼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來設置PPP協議:首先,打開「撥號連接」屬性,同樣選擇「伺服器類型」選項卡;然後,選擇默認的「PPP:Internet,Windows NT Server,Windows 98」,在高級選項中可以設置該協議其它功能選項;最後,單擊「確定」按鈕即可。
②即「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機制下,對社會需要的特定公共服務,政府不再直接投資興辦公共項目,而是鼓勵企業投資興辦(或企業與政府合資興辦)項目並提供公共服務,政府根據服務的數量與質量進行購買。
PPP工作流程:
當用戶撥號接入 ISP 時,路由器的數據機對撥號做出確認,並建立一條物理連接。
PC 機向路由器發送一系列的 LCP 分組(封裝成多個 PPP 幀)。
這些分組及其響應選擇一些 PPP 參數,和進行網路層配置,NCP 給新接入的 PC機分配一個臨時的 IP 地址,使 PC 機成為網際網路上的一個主機。
通信完畢時,NCP 釋放網路層連接,收回原來分配出去的 IP 地址。接著,LCP 釋放數據鏈路層連接。最後釋放的是物理層的連接。
PPP和HDLC之間最主要的區別是,PPP是面向字元的,HDLC是面向位的。
③PPP在GPS應用領域代表著「精密單點定位(Precise Point Positioning)」,精密單點定位是利用國際GPS服務機構IGS提供的或自己計算的GPS精密星歷和精密鍾差文件,以無電離層影響的載波相位和偽距組合觀測值為觀測資料,對測站的位置、接收機鍾差、對流層天頂延遲以及組合後的相位模糊度等參數進行估計。用戶通過一台含雙頻雙碼GPS接收機就可以實現在數千平方公里乃至全球范圍內的高精度定位。它的特點在於各站的解算相互獨立,計算量遠遠小於一般的相對定位。
PPP的特點:
①主要觀測值為載波相位
②採用精密的衛星軌道和鍾數據
③採用復雜的模型
PPP定位精度:亞分米級。
PPP用途:全球高精度測量,衛星定軌。
ppp
在RFC 1661中提供詳細的PPP規范
PPP是指政府與民營機構(或更廣義點,任何國營/民營/外商法人機構,下同)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授權民營機構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電廠、水廠等)或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如醫院、學校、監獄、警崗等)並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兩種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過特許權協議,授權民營機構進行項目(主要是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的融資、設計、建造、經營和維護,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種基本形式和十多種演變形式,如BT、TOT等。
由定義可見,PPP本質上和BOT差不多,都屬於狹義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ing),即「通過項目來融資——通過該項目的期望收益來融資的活動」,而非廣義項目融資,即「為項目融資——為特定項目的建設、收購以及債務重組進行的融資活動」。從金融學而言,所謂狹義項目融資,是指債權人(銀行)對借款人(項目公司)抵押資產以外資產沒有追索權或僅有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活動,而廣義項目融資,往往是有100%追索權的,即債權人對借款人抵押資產以外的資產也有追索權。
PPP和BOT項目對民營機構的補償都是通過授權民營機構在規定的特許期內向項目的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回收項目的投資、經營和維護等成本,並獲得合理的回報(即建成項目投入使用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成為支付經營成本、償還貸款和提供投資回報等的唯一來源),特許期滿後項目將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但PPP的含義更為廣泛,反映更為廣義的公私合夥/合作關系,除了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還可包括公共服務設施和國營機構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來國際上越來越多採用PPP這個詞,以取代BOT。
BT屬於BOT的一種演變形式,政府在項目建成後從民營機構中購回項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與政府借貸不同,政府用於購買項目的資金往往是事後支付(可通過財政撥款,但更多的是通過運營項目收費來支付);民營機構用於建設的資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獲取銀行的有限追索權貸款。筆者認為,如果建設資金不是從銀行借的有限追索權貸款的話,BT實際上是「墊資承包」或「延期付款」,已經有點超出狹義項目融資的原有含義范疇了。
政府在PPP和BOT中的責任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但細節上有,如PPP項目中,民營機構做不了的或不願做的,由政府來做,其餘全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只起監管的作用;而BOT項目中,絕大多數工作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則提供支持和擔保。但無論什麼方式,都要合理分擔項目風險,從而提高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標。
Ⅱ 有誰知道ppp合作模式,有可以給我一份合同嘛急急急!
所謂的PPP合作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通過特許權協議合作形式,建設基礎設施項目等公共產品和服務提供,以優化項目融資,實現「雙贏」或「多贏」的局面。
PPP模式典型的結構為:政府或部門通過公開采購與中標人簽訂特許合同,設立特定項目公司 (即中標人即工程商、服務經營公司即運營商或項目投資第三方即投資商三方共同成立的股份公司),負責合作項目的籌資、建設及經營維護。政府向借貸金融機構承諾將按合同支付費用,使項目公司及時有效獲得融資。
1、一般的,政府方需要與投資方簽訂兩份最重要的協議:項目授權協議及投資框架協議;
投資框架協議,也可以稱為投資協議。簽約方一般是政府與投資方,主要內容是明確政府與投資方在具體項目上的核心權利義務。對投資方而言,可以起到鎖定項目投資權利及政府的主要支持條件的目的;對於政府而言,可以起到鎖定投資方的投資責任的目的。
項目授權協議。一般在投資框架協議簽署後30日內,政府授權的實施機構會與投資方成立的項目公司(SPV)簽訂項目特許協議,對項目的商業條件進行全面、詳細、具體的約定,是一份保證項目從啟動、建設、運營、移交整個過程的完整的、可操作的協議。
2、股東協議(出資方成立SPV公司時候需要,如果是一個出資方就不用了);
3、融資協議;
4、履約協議體系,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運營服務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產品或服務的購買合同等;
5、中介服務協議,包括項目咨詢機構,律師服務及融資顧問等。
Ⅲ PPP是什麼協議
點對點協議(PPP)為在點對點連接上傳輸多協議數據包提供了一個標准方法。PPP 最初設計是為兩個對等節點之間的 IP 流量傳輸提供一種封裝協議。在 TCP-IP 協議集中它是一種用來同步調制連接的數據鏈路層協議(OSI 模式中的第二層),替代了原來非標準的第二層協議,即 SLIP。除了 IP 以外 PPP 還可以攜帶其它協議,包括 DECnet 和 Novell 的 Internet 網包交換(IPX)。
PPP 主要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封裝:一種封裝多協議數據報的方法。PPP 封裝提供了不同網路層協議同時在同一鏈路傳輸的多路復用技術。PPP 封裝精心設計,能保持對大多數常用硬體的兼容性。克服了SLIP不足之處的一種多用途、點到點協議,它提供的WAN數據鏈接封裝服務類似於LAN所提供的封閉服務。所以,PPP不僅僅提供幀定界,而且提供協議標識和位級完整性檢查服務。
鏈路控制協議:PPP 提供的 LCP 功能全面,適用於大多數環境。LCP 用於就封裝格式選項自動達成一致,處理數據包大小限制,探測環路鏈路和其他普通的配置錯誤,以及終止鏈路。LCP 提供的其他可選功能有:認證鏈路中對等單元的身份,決定鏈路功能正常或鏈路失敗情況。
網路控制協議:一種擴展鏈路控制協議,用於建立、配置、測試和管理數據鏈路連接。
配置:使用鏈路控制協議的簡單和自製機制。該機制也應用於其它控制協議,例如:網路控制協議(NCP)。
為了建立點對點鏈路通信,PPP 鏈路的每一端,必須首先發送 LCP 包以便設定和測試數據鏈路。在鏈路建立,LCP 所需的可選功能被選定之後,PPP 必須發送 NCP 包以便選擇和設定一個或更多的網路層協議。一旦每個被選擇的網路層協議都被設定好了,來自每個網路層協議的數據報就能在鏈路上發送了。
鏈路將保持通信設定不變,直到有 LCP 和 NCP 數據包關閉鏈路,或者是發生一些外部事件的時候(如,休止狀態的定時器期滿或者網路管理員干涉)。
應 用:假設同樣是在Windows 98,並且已經創建好「撥號連接」。那麼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來設置PPP協議:首先,打開「撥號連接」屬性,同樣選擇「伺服器類型」選項卡;然後,選擇默認的「PPP:Internet,Windows NT Server,Windows 98」,在高級選項中可以設置該協議其它功能選項;最後,單擊「確定」按鈕即可。
②即「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在這種機制下,對社會需要的特定公共服務,政府不再直接投資興辦公共項目,而是鼓勵企業投資興辦(或企業與政府合資興辦)項目並提供公共服務,政府根據服務的數量與質量進行購買。
PPP工作流程:
當用戶撥號接入 ISP 時,路由器的數據機對撥號做出確認,並建立一條物理連接。
PC 機向路由器發送一系列的 LCP 分組(封裝成多個 PPP 幀)。
這些分組及其響應選擇一些 PPP 參數,和進行網路層配置,NCP 給新接入的 PC機分配一個臨時的 IP 地址,使 PC 機成為網際網路上的一個主機。
通信完畢時,NCP 釋放網路層連接,收回原來分配出去的 IP 地址。接著,LCP 釋放數據鏈路層連接。最後釋放的是物理層的連接。
PPP和HDLC之間最主要的區別是,PPP是面向字元的,HDLC是面向位的。
③PPP在GPS應用領域代表著「精密單點定位(Precise Point Positioning)」,精密單點定位是利用國際GPS服務機構IGS提供的或自己計算的GPS精密星歷和精密鍾差文件,以無電離層影響的載波相位和偽距組合觀測值為觀測資料,對測站的位置、接收機鍾差、對流層天頂延遲以及組合後的相位模糊度等參數進行估計。用戶通過一台含雙頻雙碼GPS接收機就可以實現在數千平方公里乃至全球范圍內的高精度定位。它的特點在於各站的解算相互獨立,計算量遠遠小於一般的相對定位。
PPP的特點:
①主要觀測值為載波相位
②採用精密的衛星軌道和鍾數據
③採用復雜的模型
PPP定位精度:亞分米級。
PPP用途:全球高精度測量,衛星定軌。
ppp
在RFC 1661中提供詳細的PPP規范
PPP是指政府與民營機構(或更廣義點,任何國營/民營/外商法人機構,下同)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授權民營機構代替政府建設、運營或管理基礎設施(如道路、橋梁、電廠、水廠等)或其他公共服務設施(如醫院、學校、監獄、警崗等)並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兩種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過特許權協議,授權民營機構進行項目(主要是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的融資、設計、建造、經營和維護,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種基本形式和十多種演變形式,如BT、TOT等。
由定義可見,PPP本質上和BOT差不多,都屬於狹義項目融資(Project Financing),即「通過項目來融資——通過該項目的期望收益來融資的活動」,而非廣義項目融資,即「為項目融資——為特定項目的建設、收購以及債務重組進行的融資活動」。從金融學而言,所謂狹義項目融資,是指債權人(銀行)對借款人(項目公司)抵押資產以外資產沒有追索權或僅有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活動,而廣義項目融資,往往是有100%追索權的,即債權人對借款人抵押資產以外的資產也有追索權。
PPP和BOT項目對民營機構的補償都是通過授權民營機構在規定的特許期內向項目的使用者收取費用,由此回收項目的投資、經營和維護等成本,並獲得合理的回報(即建成項目投入使用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成為支付經營成本、償還貸款和提供投資回報等的唯一來源),特許期滿後項目將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但PPP的含義更為廣泛,反映更為廣義的公私合夥/合作關系,除了基礎設施和自然資源開發,還可包括公共服務設施和國營機構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來國際上越來越多採用PPP這個詞,以取代BOT。
BT屬於BOT的一種演變形式,政府在項目建成後從民營機構中購回項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與政府借貸不同,政府用於購買項目的資金往往是事後支付(可通過財政撥款,但更多的是通過運營項目收費來支付);民營機構用於建設的資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獲取銀行的有限追索權貸款。筆者認為,如果建設資金不是從銀行借的有限追索權貸款的話,BT實際上是「墊資承包」或「延期付款」,已經有點超出狹義項目融資的原有含義范疇了。
政府在PPP和BOT中的責任本質上沒有什麼不同,但細節上有,如PPP項目中,民營機構做不了的或不願做的,由政府來做,其餘全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只起監管的作用;而BOT項目中,絕大多數工作由民營機構來做,政府則提供支持和擔保。但無論什麼方式,都要合理分擔項目風險,從而提高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效率,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標。
Ⅳ ppp項目融資模式的適用范圍
建設工程領域5種融資模式全解析,PPP、BOT、BT、TOT、TBT別混淆!-工保網
模式內涵
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運營-移交方式,實質上是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的一種方式,以ZF和私人機構之間達成協議為前提,由ZF向私人機構頒布特許,允許其在一定時期內籌集資金建設某一基礎設施並管理和經營該設施及其相應的產品與服務。ZF對該機構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服務的數量和價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證私人資本具有獲取利潤的機會。整個過程中的風險由ZF和私人機構分擔。當特許期限結束時,私人機構按約定將該設施移交給ZF部門,轉由ZF指定部門經營和管理。
BOT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將基礎設施的經營權有期限的抵押以獲得項目融資,或者說是基礎設施國有項目民營化。在這種模式下,首先由項目發起人通過投標從委託人手中獲取對某個項目的特許權,隨後組成項目公司並負責進行項目的融資,組織項目的建設,管理項目的運營,在特許期內通過對項目的開發運營以及當地ZF給予的其他優惠來回收資金以還貸,並取得合理的利潤。特許期結束後,應將項目無償地移交給ZF。在BOT模式下,投資者一般要求ZF保證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許期內無法達到該標准,ZF應給予特別補償。
BOT具有市場機制和ZF干預相結合的混合經濟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夠保持市場機制發揮作用。BOT項目的大部分經濟行為都在市場上進行,ZF以招標方式確定項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競爭機制。作為可靠的市場主體的私人機構是BOT模式的行為主體,在特許期內對所建工程項目具有完備的產權。這樣,承擔BOT項目的私人機構在BOT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完全符合經濟人假設。
另一方面,BOT為ZF干預提供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和私人機構達成的有關BOT的協議。盡管BOT協議的執行全部由項目公司負責,但ZF自始至終都擁有對該項目的控制權。在立項、招標、談判三個階段,ZF的意願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履約階段,ZF又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項目經營中價格的制訂也受到ZF的約束,ZF還可以通過通用的BOT法來約束BOT項目公司的行為。
發展歷史
近些年來,BOT這種投資與建設方式被一些發展中國家用來進行其基礎設施建設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圍廣泛的青睞,被當成一種新型的投資方式進行宣傳,然而BOT遠非一種新生事物,它自出現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歷史。
17世紀英國的領港公會負責管理海上事務,包括建設和經營燈塔,並擁有建造燈塔和向船隻收費的特權。但是據專家調查,從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當中,領港公會連一個燈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燈塔至少有十座。這種私人建造燈塔的投資方式與現在所謂BOT如出一轍。即:私人首先向ZF提出准許建造和經營燈塔的申請,申請中必須包括許多船主的簽名以證明將要建造的燈塔對他們有利並且表示願意支付過路費;在申請獲得ZF的批准以後,私人向ZF租用建造燈塔必須佔用的土地,在特許期內管理燈塔並向過往船隻收取過路費;特權期滿以後由ZF將燈塔收回並交給領港公會管理和繼續收費。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燈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資建造的。可見BOT模式在投資效率上遠高於行政部門。
參與主體
一個典型的BOT項目的參與人有ZF、BOT項目公司、投資人、銀行或財團以及承擔設計、建設和經營的有關公司。
ZF是BOT項目的控制主體。ZF決定著是否設立此項目、是否採用BOT方式。在談判確定BOT項目協議合同時ZF也占據著有利地位。它還有權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必要的環節進行監督。在項目特許到期時,它還具有無償收回該項目的權利。
BOT項目公司是BOT項目的執行主體,它處於中心位置。所有關繫到BOT項目的籌資、分包、建設、驗收、經營管理體制以及還債和償付利息都由BOT項目公司負責,同設計公司、建設公司、製造廠商以及經營公司打交道。
實施過程
投資人是BOT項目的風險承擔主體。他們以投入的資本承擔有限責任。盡管原則上講ZF和私人機構分擔風險,但實際上各國在操作中差別很大。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在BOT項目中分擔的風險很小,而發展中國家在跨國BOT項目中往往承擔很大比例的風險。
銀行或財團通常是BOT項目的主要出資人。對於中小型的BOT項目,一般單個銀行足以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資金,而大型的BOT項目往往使單個銀行感覺力不從心,從而組成銀團共同提供貸款。由於BOT項目的負債率一般高達70-90%,所以貸款往往是BOT項目的最大資金來源。
對於確定以BOT方式建設的項目也可以不採用招標方式而直接與有承擔項目意向的私人機構協商。但協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協商成功,往往也會由於缺少競爭而使ZF答應條件過多導致項目成本增高。
投標階段。BOT項目標書的准備時間較長,往往在6個月以上,在此期間受ZF委託的機構要隨時回答投標人對項目要求提出的問題,並考慮招標人提出的合理建議。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前向招標人呈交投標書。招標人開標、評標、排序後,選擇前2-3家進行談判。
談判階段。特許合同是BOT項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並在整個特許期內有效,它規定ZF和BOT項目公司的權力和義務,決定雙方的風險和回報。所以,特許合同的談判是BOT項目的關鍵一環。ZF委託的招標人依次同選定的幾個投標人進行談判。成功則簽訂合同,不成功則轉向下一個投標人。有時談判需要循環進行。
履約階段。這一階段涵蓋整個特許期,又可以分為建設階段、經營階段和移交階段。BOT項目公司是這一階段的主角,承擔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許合約可以激勵BOT項目公司認真負責地監督建設、經營的參與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風險分析
BOT項目投資大,期限長,且條件差異較大,常常無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風險較大。BOT項目整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有五種類型:政治風險、市場風險、技術風險、融資風險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風險。
政治風險。政局不穩定,社會不安定會給BOT項目帶來政治風險,這種風險是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特別考慮的。投資人承擔的政治風險隨項目期限的延長而相應遞增,而對於本國的投資人而言,則較少考慮該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在BOT項目長長的特許期中,供求關系變化和價格變化時有發生。在BOT項目回收全部投資以前市場上有可能出現更廉價的競爭產品,或更受大眾歡迎的替代產品,以致對該BOT項目的產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謂市場風險。通常BOT項目投資大都期限長,又需要ZF的協助和特許,所以具有壟斷性,但不能排除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帶來的市場風險。此外,在原材料市場上可能會由於原材料漲價從而導致工程超支,這是另一種市場風險。
技術風險。在BOT項目進行過程中由於制度上的細節問題安排不當帶來的風險,稱為技術風險。這種風險的一種表現是延期,工程延期將直接縮短工程經營期,減少工程回報,嚴重的有可能導致項目的放棄。另一種情況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設過程中的遺留問題。該類風險可以通過制度安排上的技術性處理減少其發生的可能性。
融資風險。由於匯率、利率和通貨膨脹率的預期外的變化帶來的風險,是融資風險。若發生了比預期高的通貨膨脹,則BOT項目預定的價格(如果預期價格約定了的話)則會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於高的負債率,則BOT項目的融資成本大大增加;由於BOT常用於跨國投資,匯率的變化或兌現的困難也會給項目帶來風險。
不可抗拒的外力風險。BOT項目和其他許多項目一樣要承擔地震、火災、降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難以預計的外力的風險。
風險管理
應對風險的機制有兩種。一種機制是規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況發生的概率;另一種機制是分擔,即事先約定不利情況發生情況下損失的分配方案。這是BOT項目合同中的重要內容。國際上在各參與者之間分擔風險的慣例是:誰最能控制的風險,其風險便由誰承擔。
政治風險的規避。跨國投資的BOT項目公司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政治風險問題。而這種風險僅憑經濟學家和經濟工作者的經驗是難以評估的。項目公司可以在談判中獲得ZF的某些特許以部分抵消政治風險。如在項目國以外開立項目資金帳戶。此外,美國的海外私人投資公司(OPIC)和英國的出口信貸擔保部(ECGD)對本國企業跨國投資的政治風險提供擔保。
市場風險的分擔。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由於新技術的出現帶來的市場風險應由項目的發起人和確定人承擔。若該項目由私人機構發起則這部分市場風險由項目公司承擔;若該項目由ZF發展計劃確定,則ZF主要負責。而工程超支風險則應由項目公司做出一定預期,在BOT項目合同簽訂時便有備無患。
技術風險的規避。技術風險是由於項目公司在與承包商進行工程分包時約束不嚴或監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項目公司應完全承擔責任。對於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應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規定,與承包商的經濟利益掛鉤。項目公司還應在工程費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維修保證金或施工後質量保證金,以便順利解決工程缺陷問題。對於影響整個工程進度和關系整體質量的控制工程,項目公司還應進行較頻繁的期間監督。
融資風險的規避。工程融資是BOT項目的貫穿始終的一個重要內容。這個過程全部由項目公司為主體進行操作,風險也完全由項目公司承擔。融資技巧對項目費用大小影響極大。首先,工程過程中分步投入的資金應分步融入,否則大大增加融資成本。其次,在約定產品價格時應預期利率和通脹的波動對成本的影響。若是從國外引入外資的BOT項目,應考慮貨幣兌換問題和匯率的預期。
不可抵抗外力風險的分擔。這種風險具有不可預測性和損失額的不確定性,有可能是毀滅性損失。而ZF和私人機構都無能為力。對此可以依靠保險公司承擔部分風險。這必然會增大工程費用,對於大型BOT項目往往還需要多家保險公司進行分保。在項目合同中ZF和項目公司還應約定該風險的分擔方法。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中,ZF可以分擔BOT項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風險,保證貨幣兌換,或承擔匯率風險,其他風險皆由項目公司承擔。
西方國家的BOT項目具有兩個特別的趨勢值得中國發展BOT項目借鑒。其一是大力採用國內融資方式,其優點之一便是徹底迴避了ZF風險和當代浮動匯率下尤為突出的匯率風險。另一個趨勢是ZF承擔的風險愈來愈少。這當然有賴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和經濟法規的健全。從這個意義上講,推廣BOT的途徑,不是依靠ZF的承諾,而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強法制建設。
案例分析
我國第一個BOT基礎設施項目是1984年由香港合和實業公司和中國發展投資公司等作為承包商在深圳建設的沙頭角B電廠。之後,我國廣東、福建、四川、上海、湖北、廣西等地也出現了一批BOT項目。如廣深珠高速公路、重慶地鐵、上海延安東路隧道復線、武漢地鐵、北海油田開發等。
深圳地鐵4號線由港鐵公司獲得運營及沿線開發權。根據深圳市ZF和港鐵公司簽署的協議,港鐵公司在深圳成立項目公司,以BOT方式投資建設全長約16km、總投資約60億元的4號線二期工程。同時,深圳市ZF將已於2004年底建成通車的全長4.5km的4號線一期工程在二期工程通車前(2007年)租賃給港鐵深圳公司,4號線二期通車之日始,4號線全線將由香港地鐵公司成立的項目公司統一運營,該公司擁有30年的特許經營權。
此外,香港地鐵還獲得4號線沿線290萬m2建築面積的物業開發權。在整個建設和經營期內,項目公司由香港地鐵公司絕對控股,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營期滿,全部資產無償移交深圳市ZF。
經驗借鑒
西方國家的BOT項目具有兩個特別的趨勢值得中國發展BOT項目借鑒。其一是大力採用國內融資方式,其優點之一便是徹底迴避了ZF風險和當代浮動匯率下尤為突出的匯率風險。另一個趨勢是ZF承擔的風險愈來愈少。這當然有賴於市場機制的作用和經濟法規的健全。從這個意義上講,推廣BOT的途徑,不是依靠ZF的承諾,而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強法制建設。
Ⅳ PPP的融資模式
(1)服務協議(Service contract)。對於一些特殊的基礎設施項目,如環保、垃圾處理,政府可以把服務出包給私人企業,政府仍需對設施的運營和維護負責,承擔項目的融資風險,這種協議的時間一般比較短,只有一年或幾年的時間。
(2)運營和維護協議(Operate--maintenance contract)。在該模式下,政府部門同民營機構簽署運營和維護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獲取商業利潤。在該協議下,私人企業承擔基礎設施運行和維護過程中的全部責任,但不承擔資本風險。政府部門對該項目擁有所有權。該模式的目的就是通過引入私人企業,提高基礎設施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
(3)擴建後經營整體工程並轉移(Wraparound Addition)。城市政府與私人企業簽訂協議,由私人企業負責對已有的基礎設施進行擴建,並負責建設過程中的融資。完工後由私人企業在一定特許期限內負責對整體基礎設施進行運營和維護,並獲取商業利潤。但在此模式下,私人企業可以對擴建的部分擁有所有權,因而會影響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公共產權問題。
(4)設計和建造DB (Design-Build)。在該模式下,由私人企業或機構為城市政府提供基礎設施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該合作模式能有效減少工期,節約資金,提供更有效的項目擔保以及能將額外的項目風險轉嫁給民營機構。通過由唯一的機構負責項目的設計和建造,能避免多方共同參與所可能產生的沖突,在此模式下,政府仍然擁有項目的所有權並負責運營和維護整個項目。
(5)設計一建造一運營(Design-Build-Operate)。在該模式下,某承包商負責設計、建造和運營某項基礎設施項目。總承包商會和設計單位簽訂項目設計合同;和建築商簽訂項目建造合同;最後自己來運作項目。通過把設計、建造和運營三個環節統一由某民營機構來運作,可以加快發展速度,保持基礎設施項目的連續性,也便於機構融資的進行。
Ⅵ 怎麼寫ppp項目的居間合同才合法
主要是看你的身份,如果你是公務員,且是利用職務之便介紹,即可涉嫌受賄。不是公務員但如果介紹本單位的業務給他人,就是拿回扣,怎麼簽都違法。如果你沒有這些情況,只是一種純商業行為,就可與雙方或某方簽訂一份《居間合同》,居間即居中介紹的意思,我國合同法有專門規定,受法律保護
Ⅶ PPP是什麼協議它有什麼用。在什麼層工作
PPP,又稱PPP模式,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運作模式。在該模式下,鼓勵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
PPP是以市場競爭的方式提供服務,主要集中在純公共領域、准公共領域。PPP不僅是一種融資手段,還是一次體制機制變革,涉及行政體制改革、財政體制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
(7)ppp項目融資居間協議擴展閱讀:
規范有序推進PPP:
1、加強示範引領,優化資源配置激發市場活力
PPP一頭連著財政資金,一頭連著社會資本,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這一模式已被全球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採用。
2、嚴守財政承受能力底線,堅決遏制隱性債務風險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指導意見》強調,要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金融風險,嚴禁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嚴禁以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名義變相舉債。
在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方面,財政部明確要求,要統籌評估和控制PPP項目的財政支出責任,每一年度從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PPP項目支出責任,不得超過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