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創業公司怎樣融資需要注意什麼
1. 股份:各方股份比例;預留多少給員工期權;期權股份池(即ESOP;通常暫不發放,也就暫時不存在)將來發放時稀釋誰的股份,稀釋多少。還有,創始人的股份在多長時間之後兌現。
2. 董事會:創始團隊在董事會的席位、投資人有幾個席位;投資人指派的董事對哪些事情有否決權。
3. 公司的知識產權(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商標)是否已經(或書面承諾了)從個人或第三方轉給公司(娃哈哈案就是因為宗慶後在這點上反悔,造成很大麻煩和訴訟)。
4. 交割時間:Term Sheet(或稱條款清單)通常沒有法律效力(除了保密和排他條款),只有簽了合同,一手交錢,一手交股份,才算數。雙方都靠譜的話,簽了合同,交易就算完成了,交錢只是時間問題,在矽谷簽字和入資通常在同一天發生。[補充:創業公司往往有需要盡快達成交割的重要考量,比如計劃並購某個公司、需要立即雇一批人開發某個新產品,或者需要搶在某個標桿型公司(比如Facebook)上市之前完成融資。]
5. 創始人在內的員工是否都和公司簽了所有重要協議:勞動合同、知識產權所有權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根據中國法律,競業限制僅限高層員工和接觸保密信息的員工)。
6. 投資人的控制權:交易文件會規定哪些一些列事項需要由股東會和/或董事會來決定,而且往往寫明優先股股東(某一位或者所有優先股股東中佔多大比例)或他們提名的董事關於事項的否決權。這些否決權很多是行業常見的而且比較難通過談判要求投資人放棄,但是有很多具體事項可以談,最好讓律師幫忙看。比如說,比較嚴格的否決權不僅要求公司的期權池大小和期權協議內容要股東會或董事會批,甚至還要在每次給員工授予期權時也要批准,這時只要創始人爭取,投資人往往可以同意後者不需要再經過批准,以便提高公司運營的效率。
7. 投資人是否要求特殊權利:投資人通常會要求優先購買權(如果公司增發新股,或者其他股東出售股份)和共同售賣權(如果創始人出售股份),這些都是標準的做法而且可以接受。但是也有投資人要求超額的優先購買權 -- 即在有新股可以買時,其可以購買的比例超出該投資人與其他投資人之間的比例,這個權利涉及的百分比如果過大,會導致在公司未來下一輪融資時,該投資人有進行領投的絕對權利,這會讓其他潛在的下一輪投資人對公司失去興趣。但是如果這個超額百分比不大,則不會有該負面效果,而只是顯示該投資人對公司有信心,希望下一輪時能夠增加持股比例。
B. 剛開始創業公司、團隊在融資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剛開始創業的公司、團隊,在融資方面需要注意的問題很多,包括了解融資的相關知識、融資流程、融資方式、融資途徑、融資技巧,警惕詐騙和融資誤區,注意融資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和風險風險等等
因此建議當事人認真進行學習和了解,必要時多參考專業人士的意見和建議,防止因為融資問題給創業企業造成困境、甚至是致命打擊,導致創業失敗。
由於要注意的問題很多,因此公司、團隊要以繁就簡,抓住問題關鍵,通過窺斑見豹來分析和發現問題,及時將融資方面的問題加以處理,可以就以下淺顯問題來加以注意:
一、融資總收入與融資總成本的問題
融資目的就是投資收益,而融資則意味著需要成本投入,融資成本包括資金的利息成本、融資費用和可能的風險成本。因此,只有籌集的資金所預期的總收益大於融資的總成本時,才可以進行融資。
計算的比較簡單的演算法就是預期收入的利潤百分比是否比融資利息高。因此要特別警惕高利息的高利貸融資適得其反的融資,這種融資可能是飲鴆止渴。
二、企業融資要控制負債率。
在籌集資金時,要評估企業的融資規模。籌資過多可能增加融資成本,或者導致企業負債過多,增加經營風險。而融資不足,可能會影響企業經營目標和發展。因此,企業要根據實際需要、自身條件以及成本情況,確定合理的融資規模。
三、選擇合理的融資方式。
通過選擇合理的融資方式,控制融資成本是決定企業發展決定性因素,防止因為融資方式不合理帶來的高成本或者高風險,為企業經營和發展留下隱患。
在當前實體融資有難度情況下,應該考慮多途徑融資方式,如利用互聯網融資方式。
利用互聯網實現信息對稱、實現資源高效利用,做到投資者和有融資需求的需求方進行直接對接,盡量減少復雜的中間的環節,讓投資人能直接的享受到企業經營發展的成長紅利,相比之下企業直投信息更加透明化,而且投資人收益也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收益有了顯著的提高。
四、掌握一定的融資技巧
創業致富投資的獲得除創企業項目和企業家的素質外,還需一定的融資技巧。包括做好充分准備,提供合理有說服力的計劃和數據,對被融資方給予信心和動力等等。
五、選擇合適融資時機。
要及時掌握利率、匯率等金融市場信息,了解國家宏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分析和預測影響企業融資的各種條件以及各種趨勢,選擇最佳融資時機,果斷制定和實施融資計劃。
六、通過選擇合理融資計劃,確保資本結構優化。
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評估融資的風險,合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通過重組、公司治理重構和激勵制度再造等配套策略,確保實現資本結構優化。
我國領導人曾經說過:「金融很重要,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著棋活,全盤皆活。」由此可看出,融資對於創業企業的重要性,科學合理的融資,是創業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關鍵。
C. 創業融資需要和投資機構對賭嗎
1、新起點,融資1200萬
在15年年末,新平台成立一年左右,我們拿了1200萬的preA,平有錢了,我們可以走的更快。這次融資對外宣稱是2000萬,套路大家懂得,這1200萬時分期到賬,但為了順利拿這融資也費了不少周折,因為我們跟投資方前的是對賭協議。
對賭協議我簡單給大加介紹下,對賭是投資方與融資方在達成投融資協議時,雙方對於未來不確定情況的一種約定。如果約定的條件出現,投資方可以行使一種權利;如果約定的條件不出現,融資方則行使一種權利。所以,對賭協議實際上就也是期權的一種形式。
為什麼有對賭協議,他的出現是由於VC對創業者不夠信任,但這種「不信任」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比如整個行業造假很普遍、會計做賬不同、時間緊迫來不及做深入盡職調查等等)。對賭協議有一個重要作用就是約束創業者,給創業者建立起一種與vc想法相一致的中短期激勵機制,讓創業者更多考慮對賭期這幾年的業績增長,規模增長。反而忽視了長遠,很有可能讓創業者犧牲未來的發展機會,去實現一兩年的短期收益,站在企業角度不見得是好事。
1、我們在簽完對賭後,為了順利拿錢,所有精力都在給投資人做業績,到處被動,為了刷交易量,在平台上了快消品,低價砸市場,被大供貨商斷貨,倉庫堆滿了的臨期食品。為了刷用戶量僱傭水軍大量注冊新用戶,增加新用戶補貼等等。如果創業者能靠自己的人品或能力消除VC的不信任,可以不用簽對賭;但簽了「對賭協議」並把公司做大、上市的創始人在國內也不少(比如京東,蒙牛大家可以課後了解一下這個),所以還是要根據創業者對資金的飢渴程度和對公司增長速度的判斷來權衡是否要簽對賭,我的建議是不簽。
2、第六個坑,人的問題,團隊擴張,官僚主義,內訌
3、第七個坑,組織架構問題,架構復雜,高管不去一線,過於樂觀
在公司融資成功,業務逐漸走上正軌,團隊擴張,團隊內部矛盾開始出現,之前公司的老員工,團隊新成員,還有我們新成員內部之間,出現了幾個派別,開始了內耗。
首先是組成派別,圍繞崗位晉升開始搞小圈子,排擠其他成員,造成不同部門銜接出問題。
然後是邀功,有成績都往自己部門攬誇大自己部門作用,再就是推責任,出現問題推給其他部門。甚至出現官僚主義,幾個創始人都把自己定義為各種總,開始擺架子,不去一線,只聽數據只看匯報,同時高管們也因為派別原因,自己人業務范圍內出問題不上報私下解決或者乾脆不加懲罰,跟自己不是一個派別的,有問題小題大做。內耗也是讓公司之後走下坡路的最虧禍首。
根源有這么幾個
1、公司的拍板權在新的老闆,新老闆不到員工內部,不了結除了數據之外的情況
2、因為創業初期並沒有制定具體的崗位級別,只定了大概的業務方向,初心是大家在一個起跑線誰有能力誰上,但隨著公司發展,相對應的人事晉升制度未完善導致上述結果的出線。
3、第三個原因是是組織架構問題,我們被並購後成立的新公司有一個架構,而後來的人員並沒有融入之前架構,也沒有打亂之前架構重新調整,導致部門有重復,有的業務找不到具體負責人。
所以創業者在公司規模擴大後,選人用人,崗位晉升,崗位職責明確上要多下功夫,一個優秀的HRD在公司發展的中期作用是很大的。要特別重視中期的HRD人選。
也是因為在這個階段,公司業績開始下滑,期初的創世團隊成員接連離職,再後來業務調整,人事調整,我也選擇離開公司。第一次創業就此結束。
4、第八個坑,業務方向選擇問題,謹慎做全產業鏈
在很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在解決了行業一個點之後,就想做整個產業鏈,包括我在內,我們開始做的F2C是農業基地到用戶,中間涉及的環節有種植,養殖,初加工,倉儲,運輸,售賣等等,這每一個環節都是一個系統。因為農業的周期較長,受天氣等外界影響因素較多,單單一個種植養殖環節就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還因為周期原因,農業品類原因,當計劃種植養殖的產品上市後,市場是否對產品認可以及此時的市場價格是否跟之前預期一樣,這些不穩定因素都會影響整夜系統的運行。
這導致我們的F2C在運行半年後就停止。我也是建議大家慎做全產業鏈,製作產業鏈當中最適合你的環節。
可以這么理解,整個產業鏈就是一個大系統,其中一個環節是個子系統,每個系統都有他的穩定性都有風險系數,當這些子系統構成新系統後,子系統的風險系數都會累計到整個系統,這樣就意味著企業做的環節越多,承擔的風險系數越高,系統的穩定性越低,導致企業失敗的幾率大大增加,所以我建議大家,謹慎做全產業鏈。
D. 融資居間公司簽了合同是不是要付錢,不管貸款成不成功 個人需要找了一個融資居間公司做貸款,開始時簽
一般以合同約定的條款為准,建議仔細看看合同,如果對方要求無合同依據自然可以拒絕。如果有依據你覺得合同條款不合理,建議帶合同找律師研究後再分析了。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要具體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分析。咨詢完畢請及時採納結束咨詢。
E. 試用期公司簽期權協議,公司d輪融資,未上市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4
F. 創業融資該不該簽對賭協議,投資人真的是穩賺不賠嗎
一般來說,半數以上的投資人都會要求簽對賭協議,如果對賭協議預期過高,那麼千萬不能接受。畢竟,你永遠也無法保證公司未來會如何發展,所以找一個志同道合、戰略合拍的投資人是非常重要的——恩美路演
G. 我們老闆想讓我們簽期權協議我要不要簽有什麼好處
簽訂股票期權協議,是公司為了調動職工工作的積極性,讓利給職工,在簽訂協議前要仔細看好合同,如果沒有如下法條的問題簽訂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H. 股權融資流程是什麼
股權融資首先需要公司與融資顧問簽訂協議,雙方准備私募股權融資資料。融資顧問與公司共同篩選出合適的投資者,與投資人達成合作意向,簽訂意向書以及合同。
【法律依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適用本辦法,其他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對上述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I. 公司和自然人能簽融資服務協議嗎 自然人和自然人能簽嗎
可以的,只要當事人之間達成協議即可,但前提是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無效事由
J. 如果個人跟融資公司簽了融資協議,然後幾個小時後,由於個人原因不想融資了,那麼會有什麼後果
這個是不是被騙了呀,是不是這個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