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政治經濟學:當前國際金融的特點。 請簡要回答
當前國際金融的特點主要有以下八點:
1、強大的經濟基礎。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必須以強大的經濟基礎和穩定的經濟增長為支撐。一方面,經濟的發展能夠推動貿易和投資的增長、生產規模的擴大,從而產生對資金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也會帶來收入和儲蓄的增長,從而產生對資金的供給。大量的資金供給和需求帶動金融機構、市場的集聚以及金融環境的完善,推動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
2、發達的國際貿易與優越的區位。國際金融中心在發展初期往往需要國際貿易作支撐,以大量貿易帶動資本集聚,因此,國際金融中心往往也是國際經濟、貿易和航運中心。
3、國際金融業務發達,金融機構集聚。隨著金融市場國際化的不斷加快和國際金融中心競爭的日益激烈,一個金融中心贏得國際外匯交易、國際銀行貸款、跨境兼並金融服務,以及國際債券發行與交易等方面業務的能力,成為衡量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指針,而跨國公司則是這些金融活動的重要參與者和國際金融中心服務的主要對象。
4、完善的金融市場結構,相對開放、自由的市場體系。多層次金融市場包括金融市場、貨幣市場、保險市場、票據市場、期貨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場等。對於國際金融中心而言,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有利於發揮金融中心的規模經濟與集聚效應,擴大金融中心輻射的深度與廣度。同時,對國內外金融機構而言,開放、自由的市場體系意味著較低的進入成本,因而能夠使國際資本在全球范圍內充分流動與集聚,增強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5、較少的外匯管制,相對自由的貨幣兌換。國際金融中心城市所在國的貨幣一般為完全可自由兌換貨幣,否則以該國貨幣計價的金融產品的交易、資本輸出、結算等都將受到限制,以該國貨幣為基礎的金融創新也將受到制約。
6、有利於創新而又不失規范的監管體系。從國際金融中心發展歷史看,一方面政府要進行嚴格的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另一方面又要提供相對寬松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創新,保持金融中心活力和自身發展能力。
7、發達的信息資訊行業,良好的金融基礎設施。金融業是管理風險的行業,與風險直接相關的是不確定性,與不確定性直接相關的是信息,金融中心需要能夠大量實時、客觀反映市場、機構、工具和產品變化的信息,這就需要高質量的金融基礎設施,比如徵信系統、清算系統,高效率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等。
8、大量的一流國際金融人才。金融業是專業性強、知識密度高的行業,人才是金融業的核心要素,也是金融機構最重要的競爭優勢。金融中心需要大量的金融、會計、法律、計算機、管理、外語等方面的人才,一個具有充足人力資源供給的地區自然對金融機構具有吸引力。國際金融中心的活力和發展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人才特別是金融人才的數量和質量。
⑵ 國際融資案例
國際融資是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運用各種金融手段,通過各種相應的金融機構而進行的資金融通。
一、國際融資的主要方式及其特點 根據國際融資關系中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層次來分類,有存在雙重債權債務關系的間接融資,還有隻含單一債權債務關系的直接融資。
(一)直接融資 1.國際債券融資 國際債券即發行國外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企業、私人公司、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等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主要分為歐洲債券和外國債券兩種。
2.國際股票融資 國際股票即境外發行股票,是指企業通過直接或間接途徑向國際投資者發行股票並在國內外交易所上市。
3.海外投資基金融資 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的作用在於使社會閑散的資金聚合起來,並在一定較長的期間維系在一起,這對融資者來說相當有益。此外,穩健經營是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策略,因而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也相當有益。
4.外國直接投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中出現了兩個引人注目的現象:其一、國際直接投資超越了國際貿易成為國際經濟聯系中更主要的載體;其二、國際直接投資超過了國際銀行間貸款成為發展中國家外資結構中更重要的構成形式。
(二)間接融資 1.外國政府貸款 外國政府貸款是由貸款國用國家預算資金直接與借款國發生的信貸關系,其多數為政府間的雙邊援助貸款,少數為多邊援助貸款,它是國家資本輸出的一種形式。估計你用不著!呵呵
華能國際電力公司的股票發行
華能國際電力公司發行了6.25億美元的股票並於1994年11月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這是當時以美元為面值股票發行數額最大的一家中國公司。萊曼兄弟公司是這次發行的國際協調人和牽頭經理。
華能國際電力公司是一家中國最大的電力公司,總部在北京,下轄5個發電廠,分布在河北、遼寧、江蘇、福建和廣東五個省。公司希望建立三個新項目,以提高供電能力,因而需要建設資金。為此,華能國際電力公司到紐約交易所進行了初次公募。市場認為華能國際電力公司具有良好的管理隊伍和宏偉的發展計劃。
華能國際電力公司在發行之前進行了重大改造。華能公司原是政府下屬國有企業,為一些地方電力部門共有,它們各持有不同的股份。在股票發行前,這些必須劃定清楚。在這筆業務中,萊曼兄弟公司作為投資銀行、阿瑟•安德森公司作為審計師、貝克•麥肯茲公司作為律師共同設立了一個控股公司,即華能國際電力發展公司(HIPDC),將公司股份的25%出售。結能國際電力發展公司持有40%的股份,仍保留控股權,地方政府的投資公司擁有的股份共佔35%。公司25%的股份以3125萬份美國股票存托憑證的形式出售,這代表著12.5億N股,即紐約股。
在進行公司資產估值時,牽頭投資銀行與公司密切合作,它們比較了同類公司的股票價格,然後根據預定的1995年贏利水平確定了一個價格範圍。由於首次發行這類股票,且發行規模較大,各承銷投資銀行在向投資者推銷時格外謹慎。萊曼兄弟公司派出公共事業分析家和經濟學家與投資者接觸、交流。緊接著進行了范圍廣泛的推介活動,橫跨美國、加拿大、新加坡、香港和東京五個國家和地區。
萊曼兄弟公司認為這次推介與營銷效果良好,但投資者接受的股價較低。投資銀行曾希望價格能達到1995年收益預測的16—20倍之間,但隨著發生日臨近,國際市場不看好來自新興市場的公司,結果它們僅以每股20美元售出,發行市盈率為14倍。
⑶ 簡述國際金融市場的概念及其特點
按照下面幾點來回答就沒有問題了:國際金融市場是國際貨幣金融業的總和,它由經營國際貨幣業務的金融機構所組成。 (2分)
國際金融市場具有以下特點:
它不受任何一國法規的確管制,(1分)市場的范圍廣,包括西方國家所有的離岸金融業務中心,非居民投資者和借款人可以任意選擇投資和借款地點。(2分)市場上的借貸活動,主要是在外國貸款人或投資人與外國借款之間進行的。(1分)市場上的借貸的貨幣,以西方發達國家的貨幣為主。(1分)
⑷ 國際金融法的國際金融法基本特點
其基本特點是:
1.法律關系的主體。國家和國際組織作為國際金融關系的主體具有雙重地位,既是參與者又是監管者。特定地區作為主體的條件則取決於其獨特的地位,如港澳台。個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作為國際金融法主體與作為國內金融法主體的地位並無本質差別,他們是參與者和受監管的對象;若有差別,主要看他們是否使用外匯。而在國際經濟交往如此廣泛而頻繁的今天,使用外匯是普遍的現象。
2.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本國貨幣、外國貨幣和其他貨幣單位如特別提款權、歐元等,也包括某些跨國運轉的資金工具,如國際證券、大額定期存款單、國際票據、信用卡、信用證等。隨著國際金融活動日漸活躍,某些新的客體形式也在發展,如電子CD和金融票據。因此,國際金融法的客體不應限制在狹窄的范圍內。
3.法律淵源。(1)國際條約,如《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2)國際慣例,具約束性的如《統一國際銀行資本衡量和資本標準的協議》和任意性如ACE慣例規則①;(3)涉外金融法。它是一個廣義的概念,主要指國家對金融資產的跨國流動所確立的各種規范的總和,無論其以何種規范形式表現,主要涉及到:(1)對外籌資,如借款、發行證券(股票、債券等);(2)金融資產的向外移動,如對外投資、國際支付;(3)擔保,如對外籌資和擔保外來投資。
4.國際金融法的內容。(1)國際貿易金融法,主要是涉及到與貿易有關的金融法律制度,如國際票據制度、國際支付規則;(2)國際投資金融法,主要包括各種形式的國際融資如貸款、證券和信託投資、投資基金和融資擔保以及相關的金融市場、銀行及金融監管;(3)國際貨幣金融法,主要包括國際儲備、國際收支和匯率等制度。
⑸ 國際融資的國際股票融資特點
(1) 永久性。這是由股票融資這一方式決定的,由於股票沒有期限的限定,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退股,因此,引進的外資能夠成為永久的生產性資金留在企業內,而不至象一般合資或合作企業一樣,會因合同到期或意外變故,外方抽回資金而使企業陷入困境。特別是通過發行B股融資,籌資國吸引的外資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B股只能在外國投資者之間進行交易而不能賣給國內投資者,因此籌資國所籌外資就較為穩定,該國吸引外資的數量也不會受到游資的沖擊。
(2) 主動性。通過股票吸引外資,籌資國可運用法律和政策性手段約束投資者的購買方式、購買種類、資金進出的方式、稅率等,並做出相應的規定,籌資國還可以自主決定哪些行業、企業允許外商投資,哪些不行,從而正確引導投資方向。
(3) 高效性。國際股票融資有利於對外發行股票的企業在更高層次上走向世界。國外股票持有者從自身的利益出發,會十分關心企業的經營成果,有利於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盈利水平。而企業因股票向外發行,無行中提高了國際知名度和信譽,有利於企業開拓產品銷售市場,開展國際化經營。
3.海外投資基金融資
海外投資基金融資的作用在於使社會閑散的資金聚合起來,並在一定較長的期間維系在一起,這對融資者來說相當有益。此外,穩健經營是投資基金的一般投資策略,因而投資基金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也相當有益。
⑹ 跨國公司國際融資的方式有哪些及其特點,試舉例說明
一、國際融資方式 中小企業,資金,融資為支持我國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中小企業可一次性從商務部、財政中小企業融資徵信系統今增家金融機構交行梯級貸款資金幫小,互聯網正在改變商業規則,聰明老闆使用慧聰買賣通。慧聰網中國領先的行業門戶,提供中芯國際融資京東方行業資訊、中芯國際融資京東方交易市場、電子商務、企業信息服務等,國際結算融資業務慧聰網時信息來源中國銀行總網授信額度授信額度包括我行信貸部門或統一授信評審機構為單一客戶核定的開證額度、信託收據,中小企業融資的國際比較與借鑒慧聰網時分信息。
二、國際融資案例 定義國際融資是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運用各種金融手段,通過各種相應的金融機構而進行的資金融通。隨著國際資本的流動速度的加快,對資金需求的增加,國際融資越來越成為一國融資的重要手段之一。方式和特點根據國際融資關系中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層次來分類,有存在雙重債權債務關系的間接融資,還有隻含單一債權債務關系的直接融資。(一)直接融資1.國際債券融資國際債券即發行國外債券,是指一國政府及其所屬機構、企業、私人公司、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等在國際債券市場上以外國貨幣面值發行的債券。國際債券主要分為歐洲債券和外國債券兩。
三、跨國公司國際融資的方式有哪些及其特點試舉例說明 國際融資是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運用各種金融手段,通過各種相應的金融機構而進行的資金融通。一、國際融資的主要方式及其特點根據國際融資關系中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國際融資開始於二戰以後,隨著戰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國際經貿往來迅速發展,國際資金融通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在日趨全球一體化的現代,,國際融資已成為一國融資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的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債券融資,國際股票融資,海外投資基金融資,外國政府。
⑺ 國際融資的外國債券融資特點
(1) 發行外國債券首先要對借款者進行評級。借款者涉及許多機構或公司企業,其信譽程度決定了能否發行債券及借款的數額,資信高的可以獲准發行,且發行限額較高。如日本政府規定,發行日元債券,屬政府級即AAA級,貸款數額可不受限制;AA級的限定只可發行300億日元;未評級的只能發行100億日元。
(2) 外國債券發行額較大且籌資多國化、多樣化。美國就規定在美國發行美元債券,規模至少5000萬美元,從世界發行境外債券籌資數額來看,相當可觀約占國際籌資總額的60%。
(3) 資金使用無嚴格限制,但不得干擾債權國的財政金融政策。發行外國債券籌到的資金,其具體的用途及使用進度,債權國一般沒有特殊要求,但債券畢竟是在外國發行,各國的經濟、金融、稅收等政策和法令又各異,在發行過程中要熟悉掌握和注意執行當地的法律。
(4) 外國債券要受外國當地有關金融當局的管理,因此籌資手續相當復雜。比如,在美國發行揚基債券要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而且,外國債券融資對資信評級、申請手續和報送的資料都要求較嚴較細,非常復雜。
2.國際股票融資
國際股票即境外發行股票,是指企業通過直接或間接途徑向國際投資者發行股票並在國內外交易所上市。
⑻ 國際項目融資的國際項目融資的特點
⑴以項目為導向,依賴於項目的現金流量和資產,
而非項目投資人本身的資產和實力。
⑵風險分擔。
⑶追索權受到限制。
⑷項目融資結構復雜、金額大、周期長、風險大,所
涉及的法律問題也是比較多的。
國際項目融資的資金主要有如下來源
(1)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是國際項目融資的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2)非銀行金融機構.
(3)國際金融機構。
(4)各國政府出口信貸機構。
(5)公共機構貸款者。
(6)項目主辦人的貸款和預付款。
(7)金融租賃公司。
⑼ 什麼叫融資法
融資即資金融通,是指在現代信用貨幣制度下資金的借貸和籌集活動,它包括存放款、商業借貸、金融信託、有價證券的發行與轉讓、外匯交易等等。對於商業銀行來說,解決好資金融通問題,是一個永恆的主題。在商業銀行所開展的國際業務中,國際融資業務構成了其中的主要內容;恰恰也是在迅速發展的國際融資領域,產生了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的法律問題。
一、 國際融資的發展
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大規模國際融資開始於二戰以後,隨著戰後各國經濟的恢復和增長,國際經貿往來迅速發展,國際資金融通規模也隨之日益擴大。在日趨全球一體化的現代經濟中,各國間資金的流通也更加國際化、自由化。作為不同國籍經濟主體之間的融資活動,國際融資有其自身的特點,例如當事人應按照國際融資法、習慣法、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進行融資活動;國際融資要受到國內配套資金和本國外匯收支的制約等。較常見的國際融資方式有國際商業貸款、國際項目融資、出口信貸、證券發行、國際金融信託、金融期貨等。
80年代中後期以來,國際融資更是產生了質的變化,呈現出全新的特點:
首先,隨著技術手段的長足發展以及各國紛紛實行資本自由化,世界各國和地區的金融市場已經結為一體、同步運作。融資活動以電子速度在全球范圍內全天候進行。金融市場一體化使得各國在經濟上更加相互依賴,一國金融發生變化往往會影響其他國家,甚至波及全球金融市場。
其次,近年來國際金融創新發展極快,新的金融產品日出不窮,全球資本市場金融擴展超越經濟增長的趨勢日漸明顯,結果金融資產總量及其增長率與實際生產總量及其增長率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有相當巨額的資金在金融市場上追逐投機利益,造成金融風險的加大。
第三,國際融資日趨證券化和多樣化,傳統的銀行貸款在國際資本市場籌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下降,以國際股票和債券發行為主的證券化籌資作用不斷加強,各種新的融資工具應運而生。
第四,國際融資本質上是資本的無形交易,比實物交易具有更大的風險。最近,隨著網路技術和金融電子化的發展,這種擬制無形交易的高風險性更是日益凸現。進入90年代以來,國際金融領域動盪不寧,危機發生頻率之高、後果之嚴重,都是前所未有的。92年,英鎊受游資沖擊後被迫大幅貶值,退出了歐洲匯率機制。94年墨西哥爆發嚴重的金融危機;97年初,阿爾巴尼亞也陷入了金融危機;97年下半年,東南亞金融危機更是震動世界,隨後韓國、日本也被不同程度地捲入了這場危機。除了這些國家、地區性的金融危機以外,商業銀行在國際業務中遭遇重大風險的新聞也是接連不斷:95年,尼克·里森投機金融衍生交易失敗造成英國巴林銀行破產;同年,日本大和銀行也爆發了類似事件,損失數十億美元;93年,我國也發生了某銀行分支機構被騙開100億美元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的惡性事件。
以上說明,當今國際資金融通全球一體、規模巨大、方式多樣、風險較高,這就要求各國通過法律對國際融資進行相互協調的、有效充分的監督規制;也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業務時遵守相關的法律、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提高法律意識,加強自律管理,以便更安全高效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
二、 國際融資法的特點
國際融資法就是調整國際上各經濟主體之間的資金融通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從內容和性質上看,國際融資法應該屬於民商法的一個分支,但它又具有顯著不同於傳統民商法的特點,因此不少人主張應該把國際融資法看作是一個正在形成和發展中的獨立法律部門。必須指出的是,國際融資法之所以具有不同於其他法律部門的特點,是由其調整對象——國際融資關系的特性所決定的。
一般認為,國際融資法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主體的廣泛性
國際融資法的主體范圍非常廣泛,國家、國際經濟組織、法人、非法人團體以及自然人都可以參與融資活動,成為融資法律關系的當事人,享有一定的權利並承擔一定的義務。
(二)調整對象的多樣性
融資法的調整對象是由於融資關系主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活動而發生的各種關系。由於融資關系的主體非常廣泛,融資法的調整對象也就顯現出復雜多樣的特點。既有國家與國家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政府貸款;也有國家與國際經濟組織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世界銀行的貸款。既有法人與法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國際商業貸款;也有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發生的融資關系,如外匯存放款。國際融資活動可以發生在各種主體之間,也不受國界的限制,因而融資關系是相當多樣化的。
此外,隨著金融創新的迅猛發展,融資方式也日益多樣化,不斷推陳出新。每一種新的融資方式的出現,往往就意味著形成了一類新的融資關系,也就相應地需要有一類法律規范來調整。現實中,融資關系日愈復雜多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推出,使現有的融資法律制度經常落後於金融實踐的需要。
(三)淵源的復雜性
國際融資法具有復雜的法律淵源,這是國際融資法本身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所謂法律淵源,0一般是指法律規范的存在和表現形式,常見的有制定法、判例法、習慣和法理等等。國際融資法的淵源可以分為法律、習慣、慣例及慣行做法三個層次,包括國際法和國內法兩個方面。
1、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
目前國際上尚沒有專門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統一制定法,但是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國際條約和協議中往往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法律規范,這是國際融資法律的重要構成部分。現代國際金融制度以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所建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為基石,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和《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協定》是國際金融領域內非常重要的國際條約。另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金融組織與其成員國之間或各國之間簽訂的正式協議(如各國相互之間簽訂的借貸協議),也是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在這些正式協議或者國際金融組織的協定(對所有成員國具有約束力)中一般都對融資的基本政策、原則以及融資對象作了規定,對法人或個人之間的國際融資活動具有直接的影響,所以說它們是國際上調整融資關系的法律。
在國內法上,各國制定的含有調整國際融資關系規定的成文法律、法規,如借貸法、證券法、信託法和投資基金法等等,都是國際融資法的國內法淵源。另外,進行融資活動一般也應遵守各國民商法中所確立的基本原則。目前,我國並未制定專門的「融資法」,而是採取針對某種融資方式制定單行法規或條例來調整,如97年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銀團貸款暫行辦法》。值得指出的是,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內法對國際融資具有類似示範法的明顯影響,這是由其金融實力和歷史因素所決定的。
2、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習慣(Custom)
習慣是國際融資法上一種重要的法律淵源。在一定意義上,國際習慣甚至可以說是最重要的國際法淵源,因為盡管有很多的國際條約,但在一般國際法的內容中,國際習慣還是占較大的部分,即便國際條約往往也要以國際習慣為背景來加以解釋和理解。
實踐中,「習慣」經常與「慣例」相混用。其實,國際慣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國際慣例就是指國際習慣,即《國際法院規約》上所指的「作為通例之證明而經接受為法律者」。國際習慣必須是各國認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慣例,因此具有習慣法的效力。廣義的國際慣例則既包括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習慣,也包括尚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一般「慣例」。
二戰後,對國際商務慣例的整理總結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這些經過整理歸納的慣例影響日漸擴大,作用日漸顯著,因而逐漸為各國普遍接受,認為具有類似習慣法的約束力,這種慣例就逐漸轉變為習慣。在國際金融領域,象國際商會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現行為1993年第500號出版物)和《托收統一規則》,對於調整商業銀行的國際結算具有重大作用,得到了世界范圍內的普遍承認,可以說,這種國際慣例已經上升為國際習慣。
3、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Usage)和慣行做法(General Practice)
在國際經貿領域,慣例和慣行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淵源。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並沒有作為習慣法而被各國普遍接受。因而它們不具有國際習慣那樣明確的效力,需要經當事人作出的約定方能確立其法律約束力。可以說,國際習慣和慣行做法的效力,來源於當事人的共同協議和自願選擇。沒有當事人的合意採用,它們的約束力就很難成立。
在國際融資活動中,當事人除了要遵守相關的國際融資法律和習慣以外,一般也都遵守有關融資的國際慣例。由於調整國際融資關系的國際慣例是對長期以來國際融資活動中形成的約定俗成的做法的總結概括,只要當事人認可,即對當事人有法律約束力。慣行做法是指在長期的普遍實踐中形成的習慣做法。與慣例相比,慣行做法往往還未經過歸納整理,上升為成文的慣例,因此其影響力較慣例為弱。但是,只要雙方當事人同意將慣行做法約定在合約中,也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故慣行做法也可成為一種法律淵源。
在國際融資實踐活動中,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大量地被當事人所採用,其根本原因是它們能夠便利交易,減少和避免國際經濟交往中的誤會和紛爭,縮短締約過程,提高國際融資活動的效率,便於解決爭議。因此,各國當事人在國際融資中一般都願意選擇採用已有的慣例和慣行做法,特別是那些經過歸納整理、具有較大影響的國際慣例。
綜上,各國關於建立國際金融組織的條約和協議,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區域性開發銀行(如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規則和決議,國際金融組織和國家間或各國之間關於融資活動而簽訂的協議,各國關於國際融資的法律規定,調整國際融資的國際習慣,國際融資實踐中形成的相關慣例和慣行做法等,所有這一切構成了一套對國家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融資法律制度。必須強調的是,在國際融資法上,制定法意義上的成文法律並不多,即便有也往往只作一些政策性、原則性規定。在國際融資實踐中,真正起到具體規范作用的是大量的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國際融資活動中,那些頗具影響的國際習慣、慣例、不成文的協議或慣行做法、甚至當事人之間通過磋商達成的「君子協議」式的默契往往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很大的效力,這正如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官員格林所指出的那樣,「為取得在經濟問題上的諒解可以不必訴諸嚴格的『游戲規則』」。
三、對國際融資的依法規制和依法自律
正如上文所強調指出的那樣,國際融資是一個發展很快、復雜多樣、風險較高但又缺乏明確、完善的法律規制的領域。不可否認,由於科技和金融創新的推動,國際融資也不斷推陳出新,帶來許多新的法律問題,制定法形式的國際融資法律往往跟不上實踐發展,也不可能對很具體的實際問題作出預見和規定。所以,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事實上成為國際融資法的主體部分,在很大程度上發揮規制國際融資實踐活動的重要作用。在國際融資活動中採用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無疑有利於便利交易,提高安全,降低和避免風險。但是,這些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往往又非常復雜,專業性很強,必須經過專門學習和訓練才能比較好地掌握。而且對於非發達國家的金融從業人員來說,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對這些有關國際融資的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的了解更是基礎薄弱。因此,鑒於國際習慣、慣例和慣行做法在實務中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專業性,我國商業銀行從業人員學習國際融資法和從事國際業務時必須對它們給予充分的重視和注意。
各國政府或國際組織通過制定法律,締結條約和編纂整理國際習慣、慣例不斷完善對國際融資活動的有效規制,這只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國際融資活動的當事人,尤其是各商業銀行,在開展國際融資時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識,加強依法自律,這樣才能更加有效安全地發揮國際融資的作用,預防和避免金融風險的發生。因為,在國際融資法中,大量的規范是以國際慣例和慣行做法的形式存在的,需要當事人通過在合約中的約定才能確立其效力。「有約必守」(pacta sunt servanda),這是一條民商法的基本原則。各國法律一般都規定:依法訂立的契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當事人違反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和《涉外經濟合同法》也有這樣的規定。因此,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適用的慣例和慣行做法作出明確的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畢竟,如果當事人自己沒有法律意識,毫不自律,那麼將很難防範風險的發生;即便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恐怕能做到的也只有事後補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