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的招標,都需要委託招標代理機構么
並不是所有的招標,都需要委託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自行辦理也可以。
很多人認為所有的招標投標都要委託代理機構,也有人認為工程項目是基礎設施,或者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那就一定要委託代理機構招標。其實這些想法都與法律規定不符。
法律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是指招標人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業人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對於工程項目是基礎設施,或者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如果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只要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就可以了。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哪幾個條件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直白的說就是要成立一個招標代理公司,需要有辦公的地方和注冊資金,同時公司中要有專業的技術人員,包括有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和招投標領域的專家,最好有資質證書之類的證明文件 。
3. 什麼條件下可以進行委託代理招標
招標代理工作中注意事項
一、簽訂招標代理合同應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1、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代理合同的期限(開始,完成、變更、終止時間)。
3、明確招標人委託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范圍、許可權。
4、在委託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並遵守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5、確定服務的團隊人員、人員更換約定
6、確定服務費用的標准和支付(支付時間、支付貨幣、支付方式),同時應當明確招標代理服務中發生的各項相關費用的承擔者和支付方式。
7、合同的變更、解除、違約責任以及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解決(爭議的友好協商、仲裁)方法。
二、確定招標的基本條件注意事項簽訂代理合同後並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代理合同簽訂完成後,為維護招標投標市場秩序,保護招標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招投標的成效,還應該落實招標的基本條件、編制招標方案。
1、項目招標人應符合相應的資格條件
2、編制招標方案,確定招標內容範圍、招標方式、標段劃分、合同類型、投標人資格條件、招標工作目標、順序、和計劃,分解招標工作內容。
3、根據項目本身的性質、特點應滿足項目招標和組織實施的資金、技術條件、管理機構和力量,項目實施計劃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項目招標的內容、范圍、條件、招標方式和組織形式已經向有關審批部門和招標投標監督部門核准,並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項目計劃、審批、核准或備案等實施方案。
三、編制招標文件注意的事項
A: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和投標人須知;
3、評標標准和評標辦法
4、技術條款(含技術標准、規格、使用要求以及圖紙等)
5、合同協議條款及格式;
6、投標文件參考格式:
7、附件與其他要求投標人提供的材料
B:依法編制招標文件,應體現工程建設項目的特點和要求。
編制招標文件時,必須認真研究有關本項目資料,與招標人充分溝通,了解招標項目特點與需求,包括概況、性質、審批或核准情況、標段劃分、資格審查方式、評標辦法、承發包模式、合同計價類型、進度、質量等要求,並充分反映在招標文件中。
C:合理劃分標段和標包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在招標文件上載明,對工程技術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單位工程不得分割標段,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工期或者標段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D:招標文件必須明確投標人實質性響應的內容
招標文件中必須包括項目的技術要求、技術標准、對投標人資格審查標准、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標准、標段工期、質量和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同時還應該注意以下實質性要求:
(1)明確規定投標保證金的金額、方式和交納方法。
(2)明確規定投標有效期和出現特殊情況的處理辦法。
(3)明確規定貨物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時間
(4)明確規定是否允許價格調整和調整的方法
(5)明確規定是否要求提供備選方案和備選方案的評審方法
(6)明確規定是否對主體、非關鍵性工作或者貨物進行分包及相應要求。
(7)明確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及相應要求。
(8)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明確規定提供工程量清單及相應要求。
(9)明確規定各項技術規格是否符合國家技術法規的規定。
(10)明確規定對投標文件的簽署及密封要求等。
E:防範招標文件中的違法、歧視性條款。
F:招標文件的格式和合同條款的規范一致。
G:明確投標人是否可以提交投標備選方案以及對備選投標方案的處理辦法。
H:招標文件語言要規范、簡練
I:招標代理費、交易服務費、場地使用費的收費標准、收費方式(如果有)
四、審核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審核人應對招標文件逐頁逐條進行閱讀檢查,特別應注意以下內容
(1)招標范圍在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表、合同條款、投標文件格式前後保持一致。
(2)投標人資格的要求在整個招標文件中必須一致,不能出現前後矛盾
(3)投標保證金遞交方式、時間、形式、金額在招標文件中前後一致
(4)購買招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至時間、開標時間、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時間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5)履約擔保的形式、擔保金額、格式。
(6)評標標准、方法對投標人資格的要求是否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一致,尤其注意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強制性標準是否出現遺漏。
(7)授標原則的確定,是否合理,是否會出現異議。
(8)合同條款中對工程的質量、工期、預付款、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時間),提前交工獎勵措施、違約處罰等是否與招標人要求一致且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五、發售招標文件、圖紙、補遺及澄清注意事項
1、核查前來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所遞交資質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是否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2、填寫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單位欄必須是招標人全稱,聯系人、聯系方式、傳真號碼等信息登記完整、清晰可辨。
3、審查完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遞交資料後,進行登記,交納購買招標文件費用、隨後將所有招標文件(技術規范、圖紙)當面點清交與購買人。
4、招標文件必須按照購買人到達出售現場先後順序進行出售。
六、投標前,組織踏勘現場、標前會議
1、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踏勘現場時間前一天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集合時間、地點、踏勘天數等提醒事項(本條適用只進行現場踏勘)
2、確定踏勘現場參與人員(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設計人員、各投標人)
3、制定踏勘現場注意事項、留好各負責人的聯系方式、書面質疑提交時間。
4、組織標前會議,制定會議簽到、發放會議綱要,由業主和設計單位對項目情況進行介紹,對投標人提出的相關問題和答疑情況做好會議紀要。
七、交納投標保證金
1、與公司財務人員聯系,告知項目名稱、交納方式、時間、金額、人員安排。
2、開具投標保證金交納單(本條使用現金交納)
3、開標前與財務人員聯系,整理投標保證金交納情況,制定交納單位統計表格等。
八、准備評標工具、評標表格、預支評標費、聯系評標專家
1、開標前一天,應准備開標所用物品、布置會場。
必備物品:
①列印機(數據線、電源線)、A4白紙、記號筆、美工刀、中性筆、鉛筆、夾子(大、小)、捆紮繩、計算器、訂書機、釘書針、檔案袋、透明膠、投影儀、信封、插板、乒乓球、抽標箱、熒光筆、橡皮、墨盒;
②招標文件、補遺文件、技術規范、清單、批文、範本、圖紙、評標費;
③所有參加開標、評標人員一律著工裝。
④橫幅、桌簽、礦泉水
2、評標表格按照評標報告後附表的內容制定,且保持一致。內容按照評標方法的要求進行摘錄。
3、在開標前一天,聯系專家,確定專家人員到達評標現場時間,接送專家車輛和人員。
4、開標時間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公司財務申請所需公證費、評標費。
5、確定開標、評標人員
6、開標時間提前三個工作日,與公證人員聯系。確定開標到場時間。
九、開標、評標、接送專家注意事項
1、開標前注意標書接收人員的安排(接收標書並編號人員、核驗保證金收據、通知投標人繳納場地費人員、檢查密封並擺放標書人員)。
2、遞交標書的投標人代表必須按標段在遞交標書登記表上登記。接收標書人員一定要仔細核對標段後對標書進行外封套編號。
3、開標前10分鍾,接收標書人員將實際接收的標書與投標文件遞交登記表進行核對(數量、標段號),隨後進行匯總統計,報公證人員。
4、開標時,注意人員分工、唱標人、核對評標基準價和電子投影人員、拆封投標文件人員(負責封面與投標文件編號一致);負責正本編號人員、負責擺放副本編號人員、整理拆封後的投標文件正、副本人員;劃價人員。
5、清標按投標單位進行清查,組長負責本組清標外聯、協調、匯報工作,清標結果的匯總、統一表述語言,各人匯總完畢後交相關人員匯總。
6、清標標准要統一,工作認真負責,按照招標文件評標辦法進行清查。個人清查完成後,兩人一組對照交叉復核。
7、專人負責評標報告編制並按專家討論意見進行修改。報告列印後交由評標專家簽字核實,核對評標專家簽字情況以及報告、表格數量及完整性,仔細核對,避免專家漏簽。
8、清標時原則上個人負責清查問題的解釋,如不在場則由交叉復核人員負責清標問題的解釋工作。
十、參加定標會,發放定標費。同時中標結果應當在相關監督部門網站進行公示或者公告,公示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7天)
十一、起草施工合同、監理合同、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所列內容必須與投標文件正本上一致)、招標代理費的致函。
十二、參與合同談判,做好合同談判會議記錄,發出中標通知書
十、發放中標通知書注意事項
1、中標通知書所列內容必須與投標文件正本上一致。
2、中標結果應當在相關監督部門網站進行公示或者公告,公示期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
3、在公示期結束後,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告知中標人中標結果,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十一、收取招標代理費注意事項
1、按照中標金額、招標文件規定的代理費計費標准,計算相應的招標代理費和交易服務費
2、向中標單位發出代理費、交易服務費致函,注意跟蹤催促。
3、向財務部門遞交項目的中標單位,代理費金額一覽表。
十二、落實退還投標保證金注意事項
1、落實中標人是否提交履約擔保,協助招標人簽訂合同。
2、在簽訂合同後,通知所有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3、告知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時所攜帶材料。
4、與財務部溝通,約定退還保證金時間和人員。
十三、整理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注意事項
1、從簽訂代理合同開始,注意整理相關資料。
2、在完成代理合同時,整理本次代理合同范圍內所以資料,移交招標人。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代理合同
(2)招標文件
(3)媒體發布的招標公告
(4)補遺文件
(5)圖紙
(6)技術規范
(7)清單
(8)評標報告
(9)公證書
(10)中標通知書
(11)中標結果公示函
招標代理工作是一個聯系溝通招標人、投標人、技術專家、招標監督管理部門各方的橋梁和紐帶。充分利用自己的經驗、知識、專業技術為招標人服務,在工作中積累
知識、經驗。招標代理公司是一個服務機構,服務人員的素質和知識就是公司的形象。服務態度、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公司的聲譽,在日常的工作當中多一份心,就
會減少一份錯。
4. 招標代理(代理勘察)的許可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
第 3 號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已於2000年4月4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布施行。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 曾培炎
二○○○年五月一日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
(2000年4月4日國務院批准
2000年5月1日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布)
第一條 為了確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五)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第三條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四條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五條 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六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范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八條 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部門的限制,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規定本地區必須進行招標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但不得縮小本規定確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范圍。
第十一條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規定確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進行部分調整。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 新手如何快速入門招標代理工作
招標代理第一需要有好的體力,因為你負責一個項目,你需要幫助業主跑各種手續,蓋無數章。
第二要懂規范。一般各類項目國家都制定了標准施工範本,你要套用 結合項目實際修改,另一反面要學習當地使用的文件範本格式 因為各地都不一樣。
第三要懂專業。各類項目,特別是稀奇古怪的政府采購項目,種類繁多,,如何替招標人設置條件 ,評標辦法是一道難題
第四要懂法律。招投標是個利益集中的地方,有利益就有爭斗,質疑投訴是在所難免,所以在整個招投標過程各種時間節點,程序都要符合法律法規,做到項目程序合法合規,面對質疑投訴,也要運用法律法規對投標人質疑進行受理 回復。
我認為招標是個技術活也是體力活,同時是一個知識涵蓋面很廣的工作,編制招標文件這種工作你不能說每次都很輕松的編制,因為每次招標,內容和范圍都不一樣,所以建議你抓住以下幾點:
1、招標文件的範本及模版,不同行業的招標會有範本可供參考。具體在結核項目實際情況。
2、招標人的意願需要體現,比如招標人要求的資質、業績、規模等等情況。
3、招標師教材是不錯的學習材料,新手可買來一讀。如果從事本行業,還可以用來考取招標師。
4、招投標法以及政府采購法是招投標的主要依據,在工作過程中要理解、吃透。
5、招標過程中回頭一些其他的環節,比如簽訂合同、收取保證金、開標會議的組織、唱標、信息的公布公示、招標資料的製作及存留等等。
6. 2019簽訂招標代理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
首先,要審查建設項目是否必須招標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律師承辦建設工程招標法律服務,首先應查明委託人的工程項目是否屬於必須公開招標的范圍,並據此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而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的規定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上述項目中,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①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②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③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④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①、②、③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同時,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規定,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 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② 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③ 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項目;
④ 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⑤ 道路、橋梁、地鐵和輕軌交通、污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⑥ 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⑦ 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② 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③ 體育、旅遊等項目;
④ 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⑤ 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⑥ 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 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② 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③ 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國家融資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 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② 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③ 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④ 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⑤ 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范圍包括:
① 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② 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③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其次,明確可不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國家計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和《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過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二)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術採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四) 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六)停建或者緩建後恢復建設的單位工程,且承包人未發生變更的;
(七)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準的;
(八)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把握好工程招標的條件
按照相關規定,工程招標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經履行審批手續;
(三) 工程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四) 施工招標的,應有滿足需要的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資料;
(五)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把握好自行招標和委託招標
按照法律規定,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對於招標人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
第五,明確招標代理機構及其資格許可權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分為甲、乙兩級。根據法律規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可以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但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投資額(不含征地費、大市政配套費與拆遷補償費)3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第六,開展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招標方式可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在依法應當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邀請招標,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批准;地方重點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並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的邀請招標,應當經項目審批部門批准,但項目審批部門只審批立項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批准。
(一)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三)設計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適宜公開招標的;
(四)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需要注意的是,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路或者其他媒介發布。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招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第七,嚴格招標人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預審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需要,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也可以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
資格預審文件一般應當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可以由招標人從中選擇不少於7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第八,擬制好招標文件
(一) 施工招標的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工程的特點和需要,自行或者委託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應特別注意,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 投標須知,包括工程概況、招標范圍、資格審查條件、工程資金來源或者落實情況(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標段劃分、工期要求、質量標准、現場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標文件編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標報價要求、投標有效期、開標的時間和地點、評標的方法和標准等;
② 招標工程的技術要求和設計文件;
③ 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
④ 投標函的格式及附錄;
⑤ 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⑥ 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應注意,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的同時,將招標文件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 設計招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 工程名稱、地址、佔地面積、建築面積等;
② 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
③ 工程經濟技術要求;
④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規劃控制條件和用地紅線圖;
⑤ 可供參考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工程測量等建設場地勘察成果報告;
⑥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礎資料;
⑦ 招標文件答疑、踏勘現場的時間和地點;
⑧ 投標文件編制要求及評標原則;
⑨ 投標文件送達的截止時間;
⑩ 擬選用的合同示範文本或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未中標方案的補償辦法。
第九,把握招標文件的修改和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時限
相關規定是: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並同時報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日。
7. 國有資金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的有關規定有哪些對招投標代理機構有什麼要求
招標投標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五條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條件、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庫。
第十四條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並遵守本法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8. 在服務項目招標方案中,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招標方案主要包括()
A,B,D,E
答案解析:
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招標方案包括:(1)招標項目名稱、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招標的內容、范圍、基本目標要求、項目的背景、項目實施機構和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咨詢機構;(2)招標方案編制依據、融資和招標條件、方式、方法;(3)項目融資和建設控制目標;(4)項目招標工作質量、進度目標;(5)項目招標工作分解和保障措施。
9. 招標代理服務費是什麼意思
招標代理費是由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擬招標項目投資額,雙方依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標准,在雙方充分協商溝通的基礎上,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的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全過程所需的全部費用。
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
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標准如下:
服務類型、費率、中標金額(萬元)貨物招標服務招標工程招標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以上0.01%0.01%0.01%
1、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
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招標代理服務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受發包方的委託,代理招標工作時,依據招標項目收取的服務費用。
10. 招標投標法要求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招標投標法要求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條件如下: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招標代理機構主要是招聘具有一定數量的具備編制招標文件以及組織招標等相應能力的人員,並且還要在招標人委託的范圍之內去開展相應的招標代理業務,並且與並被委託人的招標代理機構簽訂書面的委託合同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