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和你搶貸款和直接投資的是政府和國營企業
2、由於一直是低利率、高通脹--因此融資競爭就很激烈
3、由於人力資源和自然資源基本壟斷在政府那裡,你的可抵押資產少
4、由於你一直是中小企業,你的信用額度低--銀行不願意貸
5、由於你一直沒有好的商業計劃吸引私募股權投資和風險投資
6、由於企業本身可能就是投機企業,沒有戰略性計劃,因此沒人看好你的服務和產品
㈡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中小銀行業主要上市公司:目前我國中小銀行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浦發銀行(600000.SH);招商銀行(600036.SH);興業銀行(601166.SH);中信銀行(601998.SH);民生銀行(600016.SH);光大銀行(601818.SH);平安銀行(000001.SH);華夏銀行(600015.SH);北京銀行(601169.SH);盛京銀行(HK.02066);重慶銀行(601963.SH);寧波銀行(002142.SZ);廣州農商行(01551.HK);重慶農商行(601077)。
本文核心數據:新三板發行規模;私募債行規模;小微企業貸款余額
疫情常態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下降
自新冠疫情爆發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生存環境急劇下降,據銀行家問卷調查報告數據顯示,2020年1季度以來,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指數波動下降,截止2021年1季度,中小企業貸款需求指數分別下降至62.3%和72.3%。
—— 以上數據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中小銀行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
㈢ 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可以從哪些方面分析
想分析中復小企業融資現狀就從現階制段中小企業融資的渠道進行分析,每個渠道都有優缺點,針對這些優缺點進行對比分析。企業融資渠道根據融資對象分為兩個融資渠道,分別是內部融資渠道和外部融資渠道。內部的例如對內進行原始股的發售,對外的比如銀行貸款,股權交易等等......
㈣ 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問題有哪些
一、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
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融資困難的現狀,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融資途徑不暢通
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
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
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析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原因,分別來自於企業本身、銀行與政府三個方面。
(一)企業信用等級低,融資意識淡薄
中小企業自身信用等級低,這是其普遍存在的現象。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有限、資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沒有完整的企業規劃、倒閉率高、貸款償還違約率高。中小企業一般是由具有血緣關系的人共同創立,大多實行家族式管理,產權結構不明晰,企業經營效率不高,開拓新的市場難,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場風險,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償債能力,造成了其履約能力的下降。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願放貸。
同時,中小企業對金融系統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嗅覺不靈敏,主動出擊意識不強,而且缺乏高素質的金融人才,對金融市場和融資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樹立和宣傳自身金融形象,從而束縛自身開拓融資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體系不完善,銀企信息不對稱
1.缺乏市場化的利率調節機制,損害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從國外的情況來看,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於市場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國的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利率就比對大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高出1~1.5個百分點左右。但是中國中央銀行目前對利率和收費的規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動的范圍十分有限,這種機制不利於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貸款。限制金融機構對金融服務和產品的收費會挫傷金融機構調查和收集中小企業信息的積極性,從而影響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和其他金融服務。
2.信用擔保體系的不完善,中小企業尋求擔保困難。我國從1999年才開始進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工作試點,存在著擔保機構不多,擔保資金不充足,擔保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而且,許多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中小企業需要交納一定的押金才能成為會員,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也增加了擔保的難度。出於對自身利益的保護,銀行則在中小企業的擔保貸款問題上又比較謹慎。同時,銀行對抵押物的要求十分嚴格,目前國內銀行一般偏好於房地產等不動產的抵押。而中小企業大多受經營規模所限,固定資產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難提供合乎銀行標準的抵押品。
3.銀企信息不對稱和銀行的不利選擇。許多中小企業為實現融資目的,往往會想盡一切辦法,甚至不惜弄虛作假。這不僅會產生有損銀行與投資者利益的道德風險,亦會進一步損毀企業自身的社會公信度。因此,銀行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只有加大人力資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質量,否則銀行的貸款違約率將會很高。同時,由於中小企業對資本和債務需求的規模較小,金融機構為規避自身的經營風險和降低經營成本,只有選擇不向中小企業貸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家都設有專門的政府部門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幫助。在我國,長期以來,政府在資金、稅收、市場開發、人才、技術、信息等方面一直給予國有大中型企業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業市場競爭環境的不確定和競爭條件的不平等。同時,由於政策原因導致我國中小企業基本無法進行直接融資。深滬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這使處於成長期的效益好但規模較小的企業難以進入證券市場。同時債券市場上,受到「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級審批」的約束,中小企業也很難以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因此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沒有。
我國2003年實施的《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以法律條文的形式為廣大中小企業的發展、融資提供了保護和支持。但是該法在內容上相當原則,缺乏具體的優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應的配套法規和制度,最終導致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很多都沒有落到實處。
㈤ 中小企業融資真實案例中存在哪些問題
一個企業的發展壯大是與許多的因素有關的,那麼中小企業融資真實案例中存在有哪些問題呢?原因又是什麼?其實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成為現狀,融資難的原因也是有多方面的,下面
的小編將為您解答關於中小企業融資中出現的問題,請繼續閱讀。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長期存在的系統性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從企業的角度來看有三個關鍵的制約因素:
1、規模小,積累少,較難提供有效的抵質押擔保
2、財務制度不規范,信息透明度差,信用狀況較難給予客觀評判;
3、普遍缺乏核心競爭力,業績不夠穩定,發展前景較難評估。從銀行的角度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也存在現實性困難:
(1)由於直接融資渠道不暢,多元化融資平台還未全面向中小企業開放,導致中小企業大部分的資金需求依賴於銀行信貸,融資壓力集中於銀行體系
(2)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中小企業貸款經營成本高,風險大,由銀行獨自承擔,加重銀行謹慎放貸
(3)不良貸款的稅前核銷政策比較嚴格,加之嚴格的經營問責和績效考核,面對投資者和監管機構的評價壓力,銀行開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受到影響。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現狀
1、中小企業貸款覆蓋率和融資規模比重較低。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上公開發行股票及債券融資的門檻較高。
2、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一般是基準利率的23倍。民間融資成本更高。據一些大的擔保公司反映,目前年息一般在200%。而且中小企業的融資手續繁瑣,時間長。
3、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中小企業融資很不平衡。如中西部地區比不上東部地區,製造、飲食、零售等傳統企業比不上科技型企業。
4、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比較復雜。小企業資產負債率高,資本實力弱,受經濟周期和行業政策影響波動大;小企業貸款具有「短、小、頻、急」等特點,傳統的大企業模式很難適應小企業需求;小企業單筆融資金額小,難以從資本市場融資。
三、中小企業的自我提高和完善
中小企業業務自身也具有一些獨特的優勢:
1、中小企業市場資源豐富、發展潛力大;
2、地域和行業分布比較分散,可以有效降低集中性風險;
3、融資需求以短期信貸產品為主,利於銀行調整資產結構,提高資金流動性;
4、銀行更容易實施風險定價,可以通過合理的貸款定價取得較高回報。中小企業是市場經濟中最具生機和活力的經濟體,往往率先從經濟危機中復甦,並會有更大的發展。
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應該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和優勢,努力完善自己,熟話說得好:最不會拋棄自己的人就是自己。企業自身的能力提高了,獲得的融資機會也更多、條件也更便利,當然也更能使自己變得更強,這樣才是一個良性循環,也才算是真正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由此看出,中小企業中出現融資難的現狀取決於很多方面,主要有三個因素,分別是抵質押擔保規模小、財務制度不健全以及缺乏競爭力,對於融資難的問題要提高並完善企業,應該要發揮好中小企業自身的良好優勢。以上是對中小企業融資真實案例中存在問題的回答,若有其他疑問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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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㈦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融資途徑不暢通。從內源融資來看,我國中小企業的現狀不盡人意,一是中小企業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積累意識差。二是現行稅制使中小企業沒有稅負優勢。三是折舊費過低,無法滿足企業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資金來源有限,資金難以支持企業的快速發展。從外源融資來看,中小企業可以選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公開融資和私募融資等三種渠道,但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外源融資渠道方面並不暢通。
(二)融資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1)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主要依靠自身積累、嚴重依賴內源融資,外源融資比重小。單一的融資結構極大地制約了企業的快速發展和做強做大。並且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表現為銀行借款;(2)在以銀行借款為主渠道的融資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擔保貸款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業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貸款,若以固定資產投資進行科技開發為目的申請長期貸款,則常常被銀行拒之門外。
(三)融資成本較高。企業的融資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關籌資費用。與大中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借款方面不僅與優惠利率無緣,而且還要支付比大中型企業借款更多的浮動利息。同時,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多採取抵押或擔保方式,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為尋求擔保或抵押等,中小企業還要付出諸如擔保費、抵押資產評估等相關費用。正規融資渠道的狹窄和阻塞使許多中小企業為求發展不得不從民間高利借貸。所有這些都使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貸款通則》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給能力由借貸雙方共同商議後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十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可以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組織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第二十九條 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提供貸款,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但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㈧ 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哪些問題
其實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很大程度是因為我國中小企業的管理回不答成熟、不規范,財務、管理信息不透明,抗風險能力較弱,平均壽命較短,貸款違約概率較高等原因。供應鏈金融的出現已經能解決好這一問題,文瀝公司作為行業領先的供應鏈金融科技企業,構建了企業與上下游、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互聯互通的資金橋梁工具和平台,為中小企業提供交易融合的金融科技服務,助力企業更好的獲得融資,解決企業資金周轉的難題。
㈨ 哪位能幫我找廣東中小企業融資現狀的數據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中小企業發展很快,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我國的經濟增長做出了極大的貢獻。現在,我國中小企業佔全部企業數的99%,工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佔60%和40%,每年出口創匯佔60%,提供了75%的城鎮就業機會。但近些年來由於企業競爭的激烈,使許多企業面臨較大的困難,影響和制約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因素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我們必須解決這些問題,多給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促使它們在未來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在世界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中小企業在其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都相當高,如美國、英國、日本的國民經濟中中小企業的比重都超過90%.它們在發展中都或多或少的也遇到了融資方面的困難。但是,其政府為其提供了各種各樣的支持,幫助其消除這些障礙,使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得到解決。我們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過具體的研究、分析,在政策上進行調整和中小企業自身的完善,同樣會使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得到很好解決的,從而推動國民經濟的快速、穩定的發展。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問題
1.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狀況。目前,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狀況並不十分理想。我國在主板市場上市的企業有1000多家,而且大都是國有企業,僅有那些產品成熟、效益好、市場前景廣闊的高科技產業和基礎產業類的少數中小企業可以爭取到直接上市籌資、或者通過資產置換借「殼」買「殼」上市的機會。盡管我國有關部門即將出台企業債券管理新條例,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將有所放寬,原先對項目的限制將有所松動,但對中小企業來說,在一定時期內還將不在眾券商備選企業之列。職工集資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手段。由於企業在開辦初期很難得到金融機構的支持,所以大多數中小企業採用職工集資的方式籌集資金。入股是改制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大多數已經占總資產的10%.
2.信用歧視。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3.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4.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5.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6.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