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計劃怎麼寫
創業融資計劃書怎麼寫
融資計劃書,其實是一份說服投資者的證明書。投資者通過創業計劃書認識了創業項目,除了創業計劃書外,投資者往往需要融資者出具融資計劃書,說明資金數量、資金用途、利潤分配、退出方式等等。在融資過程中,融資計劃書就顯得很重要。
編制融資計劃書的內容包括:
一、企業介紹:企業簡介,企業現狀,現有股東實力,資信程度,董事會決議。
二、項目分析:項目的基本情況,項目來歷,項目價值,項目可行性。
三、市場分析:市場容量,目標客戶,競爭定位,市場預測。
四、管理團隊:管理人員介紹,組織結構,管理優勢。
五、財務計劃:資金需求量,資金用途,財務報表。
六、融資方案的設計:
1.融資方式
2.融資期限和價格
3.風險分析
4.退出機制
七、摘要,即計劃書摘要,寫在計劃書前面。
融資計劃書的內容很多與創業計劃書雷同,但是側重點不一樣,融資計劃書要側重項目可行性分析、團隊實力、股本結構、資金數量、資金用途、利潤分配和退出方式。
特別要強調的是需要預測資本的需求量,創業者需要明確資金用途,然後估算資本需求量,相對准確預計固定資本和運營資本的數量。創業融資計劃是一個規劃未來資金運作的計劃,在計劃中需要考慮長期利益和短期利益。
首先,需要估算啟動資金,啟動資金包括企業最基本的采購資金、運作資金等等,是企業前期最基本的投資。
其次,預測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對於新創企業來說,預估營業收入是定製財務計劃和財務報表的第一步。在市場調研的基礎上,估計每年的營業收入。然後估算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收入和成本都估算出來了,就可以估算出稅前利潤、稅後利潤、凈利潤。
最後,編制預計的財務報表。預計利潤表可以預計企業內部融資的數額,另外可以讓投資者看到企業利潤情況。預計資產負債表反映了企業需要外部融資的數額。預計現金流量表反映了流動資金運轉情況,新創企業往往會遇到資金短缺或資金鏈斷裂的問題。預計現金流量表就顯得十分重要,但是影響預計現金流量的不確定因素太多,很難准確預計現金流,創業者可以採用各種假設預計最樂觀和最悲觀的情況。
撰寫融資計劃書的五個步驟:
1.融資項目的論證。主要是指項目的可行性和項目的收益率。
2.融資途徑的選擇。你做為融資人,應該選擇成本低,融資快的融資方式。
比如說發行股票,證券,向銀行貸款,接受入伙者的投資.如果你的項目和現行的產業政策相符,可以請求政府財政支持。
3.融資的分配。所融資金應該專款專用,已保證項目實施的連續性。
4.融資的歸還。項目的實施總有個期限的控制,一旦項目的實施開始回收本金,就應該開始把所融的資金進行合理的償還。
5.融資利潤的分配。
B. 什麼是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具有貸款期限較短、手續較簡便、周轉性較強、且融資成本比較低。其適用對象為有中、短期資金需求的工、商企業客戶。
(2)流動資金融資報告擴展閱讀:
一、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
2、借款的用途明確並且合法的;
3、借款人的生產經營項目是合法、合規的;
4、借款人擁有持續經營的能力,且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5、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或不良的信用記錄。
二、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方法:
1、對借款人營運資金量進行預估;
2、對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進行預估;
3、其他因素,如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關聯客戶等。
三、流動資金貸款調查事項:
1、借款人的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組織架構、公司治理情況、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2、借款人在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核心主業、生產經營、以及經營范圍等情況;
3、借款人的真實財務狀況,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C.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可用於哪些用途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可用於:
1、企業如果使用流動資金貸款,可有效降低企業財務成本,因為企業貸款的利息可以進入成本在稅前抵扣,這樣就減小了稅基。
2、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時,這筆款項不會成為企業主的個人負債,所以可順利申請房貸。
3、申請流動資金貸款後,企業主可以在銀行規定的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還,這就大大增加了資金的靈活使用。
流動資金貸款是不得是用於固定的資產的、股權等的投資,是不得用於是國家的禁止的生產、經營的領域的和用途的。
流動資金貸款的是不得挪用的,貸款人是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是檢查的、監督的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的情況。
(3)流動資金融資報告擴展閱讀: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辦條件:
根據《貸款通則》,貸款對象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1、恪守信用,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2、除自然人外,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3、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4、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
5、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6、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D. 如何測算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應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一般來講,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關鍵因素為存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同時,還會受到借款人所屬行業、經營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當期財務報告和業務發展預測,按以下方法測算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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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醫療用品生產基地建設項目
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零一三年四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 論1
1.1項目概要1
1.1.1項目名稱1
1.1.2項目建設單位1
1.1.3項目負責人1
1.1.4項目建設性質1
1.1.5項目建設地點1
1.1.6項目投資規模1
1.1.7項目建設規模2
1.1.8項目資金來源3
1.1.9項目建設期限3
1.2項目承建單位介紹3
1.3編制依據4
1.4 編制原則4
1.5研究范圍5
1.6主要經濟技術指標5
1.7綜合評價6
第二章 項目提出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7
2.1項目提出背景7
2.2本次項目的發起緣由7
2.3項目建設必要性分析8
2.3.1推動我國醫療器械產業快速發展的需要8
2.3.2滿足當前一次性醫療器械市場迫切需求的需要8
2.3.3提升企業競爭力水平,有助於企業長遠戰略發展的需要9
2.3.4增加當地就業帶動產業鏈發展的需要10
2.3.5促進項目建設地經濟發展進程的的需要10
2.4項目建設可行性分析10
2.4.1政策可行性10
2.4.2技術可行性11
2.4.3市場可行性12
2.4.4管理可行性13
2.5分析結論13
第三章 行業市場分析15
3.1我國醫療器械發展現狀分析15
3.2我國醫療器械市場需求分析17
3.3一次性醫療器械行業發展分析18
3.4一次性醫療器械行業市場分析19
3.5市場小結20
第四章 項目建設條件22
4.1項目擬建地址選擇22
4.2區域位置23
4.3區域概況23
4.4區域地理環境24
4.4.1地形地貌24
4.4.2氣候環境24
4.4.3自然資源25
4.4.4工業發展26
4.4.5區域經濟發展27
第五章 總體規劃方案31
5.1土建方案31
5.1.1方案指導原則31
5.1.2總圖布置原則31
5.1.3土建方案的選擇32
5.2項目總平面布置32
5.3總平面設計33
5.3.1總體設計原則33
5.3.2總體設計方案34
5.4主要建設內容35
5.5十萬級潔凈車間建設方案35
5.6工程管線布置方案37
5.6.1給排水37
5.6.2供電39
5.6.3通風41
5.7道路設計方案41
5.8總圖運輸方案41
5.9土地利用情況41
5.9.1項目用地規劃選址41
5.9.2用地規模及用地類型42
第六章 主要產品及技術方案43
6.1主要產品方案43
6.2產品標准43
6.3產品價格制定原則43
6.4產品生產規模確定44
6.5項目產品生產工藝流程44
6.5.1產品工藝方案選擇44
6.5.2產品工藝流程圖44
第七章 原料供應及設備選型50
7.1主要原材料供應50
7.2主要設備選型50
7.2.1設備選型原則50
7.2.2主要設備明細51
第八章 節約能源方案53
8.1本項目遵循的合理用能標准及節能設計規范53
8.2建設項目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分析54
8.2.1能源消耗種類54
8.2.2能源消耗數量分析54
8.3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狀況分析54
8.4主要能耗指標及分析55
8.4.1項目能耗分析55
8.4.2國家能耗指標55
8.5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56
8.5.1工業節能56
8.5.2節水措施56
8.5.3建築節能57
8.5.4企業節能管理58
8.6結論58
第九章 環境保護與消防措施60
9.1設計依據及原則60
9.1.1環境保護設計依據60
9.1.2設計原則60
9.2建設地環境條件61
9.3 項目建設和生產對環境的影響61
9.3.1 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61
9.3.2 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污染物62
9.4 環境保護措施方案62
9.4.1 項目建設期環保措施62
9.4.2 項目運營期環保措施64
9.4.3環境保護措施評價65
9.4.4環境管理與監測機構65
9.5綠化方案66
9.6消防措施66
9.6.1設計依據66
9.6.2防範措施66
9.6.3消防管理67
9.6.4消防措施的預期效果68
第十章 勞動安全衛生69
10.1 編制依據69
10.2概況69
10.3 勞動安全69
10.3.1工程消防69
10.3.2防火防爆設計70
10.3.3電力70
10.3.4防靜電防雷措施70
10.4勞動衛生71
10.4.1防暑降溫與冬季採暖71
10.4.2衛生設施71
10.4.3衛生防疫71
10.4.4照明71
10.4.5防燙傷71
10.4.6雜訊72
10.4.7個人防護72
10.4.8安全教育及防護72
第十一章 企業組織機構與勞動定員73
11.1組織機構73
11.2激勵和約束機制73
11.3培訓計劃74
11.4人力資源管理74
11.5勞動定員75
11.6福利待遇75
第十二章 項目實施規劃76
12.1建設工期的規劃76
12.2 建設工期76
12.3實施進度安排76
第十三章 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77
13.1投資估算依據77
13.2建設投資估算77
13.3流動資金估算78
13.4資金籌措78
13.5項目投資總額78
13.6資金使用和管理81
第十四章 財務及經濟評價82
14.1總成本費用估算82
14.1.1基本數據的確立82
14.1.2產品成本83
14.1.3平均產品利潤與銷售稅金84
14.2財務評價84
14.2.1項目投資回收期84
14.2.2項目投資利潤率85
14.2.3不確定性分析85
14.3綜合效益評價結論89
第十五章 風險分析及規避91
15.1項目風險因素91
15.1.1不可抗力因素風險91
15.1.2技術風險91
15.1.3市場風險91
15.1.4資金管理風險92
15.2風險規避對策92
15.2.1不可抗力因素風險規避對策92
15.2.2技術風險規避對策92
15.2.3市場風險規避對策92
15.2.4資金管理風險規避對策93
第十六章 招標方案94
16.1招標管理94
16.2招標依據94
16.3招標范圍94
16.4招標方式95
16.5招標程序95
16.6評標程序96
16.7發放中標通知書96
16.8招投標書面情況報告備案96
16.9合同備案96
第十七章 結論與建議97
17.1結論97
17.2建議97
附 表98
附表1 銷售收入預測表98
附表2 總成本表100
附表3 外購原材料表101
附表4 外購燃料及動力費表103
附表5 工資及福利表104
附表6 利潤與利潤分配表105
附表7 固定資產折舊費用表106
附表8 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攤銷表107
附表9 流動資金估算表108
附表10 資產負債表109
附表11 資本金現金流量表110
附表12 財務計劃現金流量表111
附表13 項目投資現金量表113
附表14 借款償還計劃表115
F. 流動資金貸款的管理辦法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劉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信息,建立流動資金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規模和周期特點,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的業務品種和期限,以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實現對貸款資金回籠的有效控制。
第七條 貸款人應將流動資金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八條 貸款人應根據經濟運行狀況、行業發展規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貸需求等,合理確定內部績效考核指標,不得制訂不合理的貸款規模指標,不得惡性競爭和突擊放貸。
第九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十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 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對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採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履行盡職調查,形成書面報告,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等情況;
(二)借款人的經營范圍、核心主業、生產經營、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等情況;
(三)借款人所在行業狀況;
(四)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
(五)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七)貸款具體用途及與貸款用途相關的交易對手資金佔用等情況;
(八)還款來源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綜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風險評價機制,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全面審查流動資金貸款的風險因素。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內部評級制度,採用科學合理的評級和授信方法,評定客戶信用等級,建立客戶資信記錄。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經營規模、業務特徵及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資金循環周期等要素測算其營運資金需求(測算方法參考附件),綜合考慮借款人現金流、負債、還款能力、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結構,包括金額、期限、利率、擔保和還款方式等。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根據貸審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建立規范的流動資金貸款評審制度和流程,確保風險評價和信貸審批的獨立性。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授權與轉授權機制。審批人員應在授權范圍內按規定流程審批貸款,不得越權審批。
第四章 合同簽訂
第十八條 貸款人應和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協議,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九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與借款人明確約定流動資金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二十條 前條所指支付條款,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貸款資金的支付方式和貸款人受託支付的金額標准;
(二)支付方式變更及觸發變更條件;
(三)貸款資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為;
(四)借款人應及時提供的貸款資金使用記錄和資料。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由借款人承諾以下事項:
(一)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貸款人進行貸款支付管理、貸後管理及相關檢查;
(三)進行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並、分立、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前徵得貸款人同意;
(四)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五)發生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採取的措施:
(一)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二)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諾事項的;
(四)突破約定財務指標的;
(五)發生重大交叉違約事件的;
(六)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 發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流動資金貸款發放和支付審核。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行業特徵、經營規模、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因素和貸款業務品種,合理約定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及貸款人受託支付的金額標准。
第二十六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動資金貸款,原則上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一)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一般;
(二)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
(三)貸款人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根據約定的貸款用途,審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請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是否與相應的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相符。審核同意後,貸款人應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二十八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二十九條 貸款支付過程中,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變更貸款支付方式、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三十條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發放後的管理,針對借款人所屬行業及經營特點,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分析借款人經營、財務、信用、支付、擔保及融資數量和渠道變化等狀況,掌握各種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風險因素。
第三十一條 貸款人應通過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指定專門資金回籠賬戶並及時提供該賬戶資金進出情況。
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融資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簽訂賬戶管理協議,明確約定對指定賬戶回籠資金進出的管理。?貸款人應關注大額及異常資金流入流出情況,加強對資金回籠賬戶的監控。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應動態關注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重大預警信號,根據合同約定及時採取提前收貸、追加擔保等有效措施防範化解貸款風險。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應評估貸款品種、額度、期限與借款人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依據,必要時及時調整與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內容。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參與借款人大額融資、資產出售以及兼並、分立、股份制改造、破產清算等活動,維護貸款人債權。
第三十五條 流動資金貸款需要展期的,貸款人應審查貸款所對應的資產轉換周期的變化原因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展期,並合理確定貸款展期期限,加強對展期貸款的後續管理。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金貸款形成不良的,貸款人應對其進行專門管理,及時制定清收處置方案。對借款人確因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可與其協商重組。
第三十七條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貸款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進行核銷後,應繼續向債務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的;
(三)貸款調查、風險評價、貸後管理未盡職的;
(四)對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三十八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其進行處罰:
(一)以降低信貸條件或超過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貸款的;
(二)未按本辦法規定簽訂借款合同的;
(三)與借款人串通違規發放貸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以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的;
(七)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依據本辦法制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3附件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應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一般來講,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關鍵因素為存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同時,還會受到借款人所屬行業、經營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當期財務報告和業務發展預測,按以下方法測算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G. 如何做好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需要注意幾方面: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應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 一般來講,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關鍵因素為存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 同時,還會受到借款人所屬行業、經營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響。 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當期財務報告和業務發展預測, 按以下方法測算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 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
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H. 投資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
1、零售預包裝食品。 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技術推廣服務;家庭勞務服務;銷售日用品、機械設備、五金交電。
2、投資管理;資產管理;銷售機械設備;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3、企業管理咨詢;經濟貿易咨詢;會議及展覽服務;企業形象策劃;銷售電子產品、工藝品。
4、經濟貿易咨詢;企業形象策劃;企業管理咨詢;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計算機技術培訓;家庭服務;清潔服務;投資顧問;營銷策劃。
5、投資管理;房地產開發;接受委託從事物業管理;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承辦展覽展示;會議服務;勞務服務;廣告設計;圖文設計;企業形象策劃;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培訓;投資顧問;銷售建築材料、裝飾材料、針紡織品、百貨、五金、交電、化工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機電設備、工藝美術品、電子計算機。
6、投資管理;出租商業用房。
7、投資管理;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企業策劃。
8、投資咨詢;經濟貿易咨詢;企業管理;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會計咨詢;企業策劃;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技術推廣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電腦圖文設計、製作;室內裝飾及設計;物業管理;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進出口。
經營范圍:項目投資、風險投資、項目融資、投資管理、戰略策劃、資產重組、融資上市、私募融資。
業務受理須知:
受理企業基本條件:
一、企業依法成立、證照齊全;
二、企業正常運作、效益良好;
三、企業(項目)及行業有一定的發展前景和較強的競爭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投資環境;
五、企業領導人及管理團隊具有開拓、創新、敬業、務實的精神和誠實守信的處事態度。
業務受理基本要求:
一、融資內項目:
1.融資金額;
A、流動資金:50萬以上 B、固定資產:100萬以上 C、項目融資:300萬以上
2.使用年限:1至5年。
3.行業限制: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股權(合作)方式:
依照固定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各佔一定比例股份,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1.投資額度:1000萬人民幣以上。
2.合資年限:1至5年
3.投資行業:重點在房地產開發、化工、能源、發電、礦山及其深加工、旅遊及其它配套七套項目、城市建設(舊城改造)項目,以及其它有一定發展前景的科技創新項目。
項目受下前期資料:
一、法律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相關資質證書、法人身份證、代辦人身份證和授權書;如特種行業請提供特種行業許可證。
二、財務資料:上二個年度財務年終報表,近三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三、資產資料:房產證、土地證、固定資產清單(或發票、證明等)
四、政府批文:相關項目的政府批文。
五、融資報告:項目融資的用途、融資額度和用款期限,還款保障等。
六、企業介紹:企業基本狀況、人員、產品、原材料及供應商、銷售渠道及客戶,近兩年銷售額和利潤等。(以南京築拓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參考)
I.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如何申請
請流動資金貸款的主體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要有一定的擔保,比如公司有自己的房產,可以抵押房產,如果商用房有產權,也可以抵押商用房。要在貸款行有賬戶,還應該有貸款卡。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還應該上交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和貸款前期的財務報告。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最高貸款期限為一年,如果企業信用等級高,可以延長到三年。銀行會申請企業的申請資料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性,還會審查企業的抵質押物形式是否可靠。工商聯投融資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