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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信保

發布時間:2022-05-07 01:33:44

⑴ 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

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進一步加強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以下簡稱信保業務)監管 ,規范經營行為 ,防範化解風險 ,促進信保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 ,是指以履約信用風險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信用保險的信用風險主體為履約義務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為權利人;保證保險的投保人為履約義務人 ,被保險人為權利人。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 ,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財產保險公司;所稱專營性保險公司 ,是指經銀保監會批復的直保業務經營范圍僅限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的財產保險公司。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信保業務 ,是指保險公司為借貸、融資租賃等融資合同的履約信用風險提供保險保障的信保業務。

本辦法所稱合作機構 ,是指在營銷獲客、風險審核、催收追償等信保業務經營過程中的相關環節 ,與保險公司開展合作的機構。

第二條 保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 ,應當堅持依法合規、小額分散、風險可控的經營原則。

第二章 經營規則

第三條 保險公司開展信保業務應當遵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 ,充分考慮償付能力監管要求對信保業務的資本約束 ,確保信保業務的發展與公司資本實力、風險管理能力相匹配。

第四條 保險公司經營融資性信保業務的 ,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最近兩個季度末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 ,且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
(二)總公司成立專門負責信保業務的管理部門 ,並建立完善的組織架構和專業的人才隊伍。
(三)建立覆蓋保前風險審核、保後監測管理的業務操作系統;具備對履約義務人獨立審核的風險管控系統 ,且需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通過互聯網承保個人融資性信保業務 ,由總公司集中核保、集中管控 ,且與具有合法放貸資質的金融機構的業務系統進行數據對接。
(四)具有健全的融資性信保業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條 保險公司承保的信保業務自留責任余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10倍。除專營性保險公司外 ,其他保險公司承保的融資性信保業務自留責任余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4倍 ,融資性信保業務中承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佔比達到30%以上時 ,承保倍數上限可提高至6倍。

保險公司承保單個履約義務人及其關聯方的自留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5%。除專營性保險公司外 ,其他保險公司承保的融資性信保業務單個履約義務人及其關聯方自留責任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季度末凈資產的1%。

第六條 保險公司不得承保以下信保業務:

(一)非公開發行的債券業務、公開發行的主體信用評級或債項評級在AA+以下的債券業務(專營性保險公司除外);
(二)底層履約義務人已發生變更的債權轉讓業務;
(三)非銀行機構發起的資產證券化業務;
(四)金融衍生產品的業務;
(五)保險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子公司以及其他關聯方的資金融入業務;
(六)銀保監會禁止承保的其他業務。

第七條 保險公司開展信保業務 ,不得存在以下經營行為:

(一)承保不會實際發生的損失或損失已確定的業務;
(二)承保融資性信保業務貸(借)款利率超過國家規定上限的業務;
(三)承保融資性信保業務的被保險人為不具有合法融資服務資質的資金方;
(四)以拆分保單期限或保險金額的形式 ,承保與同一融資合同項下期限或金額不相匹配的業務;
(五)通過保單特別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等形式 ,實質性改變經審批或備案的信保產品;
(六)對同一承保主體的同一保險責任 ,出具與保險合同的法律效力類似且具有擔保性質的函件;
(七)自行或委外開展催收追償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八)銀保監會禁止的其他經營行為。

第八條 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的 ,應當按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 ,在官網顯著位置對保險產品、保單查詢鏈接、客戶投訴渠道、信息安全保障、合作的互聯網機構等內容進行披露;同時要求合作的互聯網機構在業務網頁顯著位置對上述內容進行信息披露。

第九條 保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 ,應當謹慎評估風險和運營成本 ,准確測算風險損失率 ,並結合履約義務人的實際風險水平和綜合承受能力 ,合理釐定費率。

第三章 內控管理

第十條 保險公司開展信保業務應當由總公司集中管理 ,分支機構在總公司的統一管理下開展信保業務。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的分支機構 ,應當在銷售、核保等重要環節設立專職專崗 ,不得兼職。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總公司應當配備或聘請具有經濟、金融、法律、財務、統計分析等知識背景或具有信用保險、保證保險、融資擔保、銀行信貸等從業經驗的專業人才 ,並不斷加強業務培訓和人才培養 ,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涵蓋信保業務全流程的業務系統 ,業務系統應具備反欺詐、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風險跟蹤等實質性審核和監控功能。融資性信保業務系統還應具備還款能力評估、放(還)款資金監測等功能。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信保業務評估審議及決策機制 ,確保相關決策可追溯。融資性信保業務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核保政策、業務操作規范、產品開發與管理、合作方管理、抵質押物管理及處置、催收追償、內部人員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信保業務的承保標准和操作規范。融資性信保業務應當建立承保可回溯管理機制 ,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要求保存相關資料;通過互聯網承保的融資性信保業務 ,應當對投保人身份信息真實性進行驗證 ,完整記錄和保存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信息 ,確保記錄全面、不可篡改。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對融資性信保業務履約義務人的資產真實性、交易真實性、償債能力、信用記錄等進行審慎調查和密切跟蹤 ,防止虛假欺詐行為。保險公司不得將融資性信保業務風險審核和風險監控等核心業務環節外包給合作機構 ,不得因合作機構提供風險反制措施而放鬆風險管控。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對合作機構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 ,由總公司制定統一的合作協議模板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對合作機構的管理制度 ,根據不同環節合作機構的特點和風險 ,在准入、評估、退出、舉報投訴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應當結合信保業務的風險狀況 ,與被保險人建立一定比例的風險共擔機制 ,並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與第三方徵信機構進行數據對接 ,並制定數據保密管理制度 ,不得泄露客戶信息 ,不得利用客戶所提供的信息從事任何與保險業務無關或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的活動。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審慎評估信保業務風險 ,並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針對主要風險類型 ,設定預警指標和參數 ,做到早預警、早介入、早處置。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銀保監會關於流動性管理的要求 ,每半年對信保業務開展壓力測試。保險公司開展融資性信保業務的 ,應當每季度開展壓力測試 ,壓力測試應當包括流動性風險、系統性風險、償付能力風險等方面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應當嚴格按照監管規定 ,遵循非壽險精算的原理和方法 ,審慎評估業務風險 ,並根據評估結果 ,合理提取和結轉相關准備金。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要求 ,在法律規定及保險合同約定的時效內做出核定、以及賠付或拒賠決定。保險公司應當在信保業務保單中明確全國統一的投訴、理賠電話。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應當依法合規開展催收追償工作。對於委外催收的 ,保險公司應當與催收機構制定業務合作規則 ,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加強對催收機構業務行為管理。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對信保業務的追償款確認和計量應當嚴格按照會計准則相關規定執行 ,嚴禁虛增追償款 ,影響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准確性。同時 ,保險公司應當至少每季度對追償款進行回溯評估 ,確保財務報表真實准確反映相關風險。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結合信保業務發展戰略和當前的風險狀況 ,制定風險偏好策略 ,採用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方式 ,確定信保業務的風險容忍度和風險限額 ,根據公司風險承受能力 ,進行與之匹配的再保險安排。

第二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信保業務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明確處置部門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 ,及時化解風險 ,避免發生群體性、區域性事件。同時 ,應當加強輿論引導 ,做好正面宣傳。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經營信保業務的 ,應當將信保業務納入內部審計范疇。經營融資性信保業務的 ,應當每年進行內部專項審計。審計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經營成果、制度建設、財務核算、系統建設、風險管控、准備金提取、合法合規等情況。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信保業務突發事件報告機制 ,按照銀保監會關於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要求 ,報送至銀保監會及風險事件所在地銀保監局。信保業務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負面輿情較多、可能造成公司償付能力不足或流動性風險、影響公司或行業聲譽的事件及群體性事件等。

第二十九條 經營信保業務的保險公司應於每年2月底前向銀保監會及屬地監管局報告上一年度業務經營情況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信保業務管理制度、組織架構、隊伍建設、系統建設等情況;
(二)業務整體經營情況及融資性信保業務經營情況 ,包括經營成果、賠付情況、承保關聯方情況、再保險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風險、消費者投訴及處理情況、風險處置情況等;
(三)合作機構的相關情況 ,包括合作機構的管控、合作家數、合作業務領域、合作模式、主要問題及風險、法律糾紛、應對風險措施等;
(四)下一年度信保業務發展規劃;
(五)銀保監會要求報告的其他情況。

保險公司應於每年4月底前將上一年度信保業務審計報告或審計報告中涉及信保業務的內容及年度壓力測試報告 ,報送銀保監會及屬地監管局。保險公司應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的要求 ,於每半年或每季度後1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信保業務的壓力測試報告 ,報送銀保監會及屬地監管局。

第三十條 銀保監會負責整體信保業務的監督管理及統籌指導風險處置工作。銀保監局負責屬地機構及轄內分支機構的信保業務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保險公司或省級機構首次開辦或停辦信保業務的 ,應當自出現上述情況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銀保監局報告。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在經營信保業務中 ,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 ,銀保監會及銀保監局可以依法採取監管談話、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等監管措施。

保險公司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的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依法採取責令停止接受信保新業務的監管措施。

保險公司使用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監管規定的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依法採取責令停止使用條款費率、限期修改的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 ,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禁止申報新的條款費率。

第三十二條 保險公司在經營信保業務過程中 ,存在以下情形的 ,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整改。對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有關規定的 ,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的;
(二)存在承保第六條所列禁止性業務的;
(三)存在第七條所列經營行為的;
(四)未按第八條規定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規定使用經審批或備案的保險條款和費率的;
(六)未按本辦法規定報送相關報告的;
(七)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政策性保險公司的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業務不適用本辦法。政策性保險公司不適用本辦法第五條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銀保監會負責解釋和修訂。銀保監會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 ,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保監財險〔2017〕180號)同時廢止。

⑵ 什麼是轉租賃 什麼是合成租賃 信用保險結合跨境融資租賃操作流程

轉租賃就是融資租賃公司A將資產轉給B ,實際是資產轉移。

合成租賃不是法定概念,基本就是融資租賃加其他模式混合的方式。

⑶ 什麼叫信保啊

是信用保險。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貨,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或者不清償債務的,應當按照遭受經濟損失的保險方法承擔賠償責任。

通常情況下,信保會在投保企業的欠款遭到延付的情況下,會按照事先與企業約定的賠付比例向被保險企業賠付。這種延誤可能是由政治風險(包括外匯限制、徵用、戰爭和債務人國家的騷亂)或商業風險(包括欠款、拒絕貨物、無力償債、破產等)造成的。

主要有出口信保、抵押貸款信用保險等形式。為防止被保險人因信用保險而經營不善和濫用信用,通常要求被保險人作為共同保險人承擔一定份額的損失,對信用標的也有一定要求,以防止保險人遭受不合理的損失。


(3)融資租賃信保擴展閱讀:

信保的作用:

1、有利於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穩定發展。

銀行向企業發放貸款必然要考慮貸款的安全性,即貸款能否及時收回。企業投保信用保險後,可以將保險單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擔保,將保險賠償金轉移給貸款銀行,並要求保險人向貸款銀行出具擔保,使銀行得到收回貸款的可靠保證,解除銀行發放貸款的後顧之憂。

可見,信用保險的介入使企業更容易獲得銀行貸款,可以緩解資金短缺,促進生產經營的發展。

2、有利於促進商品交易的健康發展。

在商品交易中,當事人能否按時履行供貨合同,銷售款能否及時收回,一般都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商品轉移與生產者、批發商、零售商和消費者之間存在著連鎖關系。

信用危機一旦發生在商品交易的某一環節,不僅會造成債權人自身的損失,而且往往會引起連鎖反應,從而中斷商品交易關系,最終阻礙商品經濟的健康發展。有了信用保險,無論發生何種交易信用危機,所有保險公司都提供風險保障。因此,即使一個環節出了問題,也可以及時補救。

⑷ 融資性信保業務屬於洗錢風險較低的保險業務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4

⑸ 陽光抵押車貸款合法嗎

靠譜。
陽光保險的車抵貸產品是正規金融機構的車抵貸業務,靠譜是沒問題,結清貸款解押時也有保障。利息不低,在一分左右的月息。汽車抵押貸款的產品可以簡單的分為銀行產品、信保產品、貸款公司的產品。
信保公司的資金來源是保險公司,比如陽光、大地、人保、太平洋,普惠等等,月息在1分左右。而貸款公司的產品資金來源主要是商業銀行和融資租賃公司,月息在1分-1分5之間。選擇汽車抵押貸款產品的優先順序也是銀行>信保>貸款公司。對於車抵貸來說,除了平安不押車鑰匙和裝GPS以外,其他的都會有這兩個要求。車抵貸中常見的套路是:砍頭息,高額的雜費,利息倒掛,押月供,以融資租賃的形式收取服務費等等。車抵貸由於利息高於房抵和信貸,一般都是貸款的最次選擇,所以在選擇的時候,一定要謹慎。

⑹ 淺談出口信用保險推動我國外貿增長的策略參考文獻急急急

個人見解,具體公司好找,方向不好確定
下面的都是方向性的題目,你定下來用那個,在給你斟酌相關公司
5.浙江省中小企業國際競爭力問題研究
6.浙江省中小企業國際化經營案例分析
7.歐洲市場的開拓問題
8.中外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差異研究
9.外貿企業核心競爭力問題
10.地方外貿發展研究
11.我國應對反傾銷問題
12.我國外貿應對技術壁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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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經濟全球化和國際經濟競爭的新態勢
25.我國面對國外"反傾銷"的策略
26.中國出口商品頻遭國外反傾銷調查的原因及對策
27.中國與印度經濟的比較分析
28.中國農業貿易發展的現狀,問題與建議
29.中美經貿關系的現狀,問題與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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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美貿易逆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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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對溫州外貿的影響與政策建議
68,溫州市旅遊業利用外資現狀的分析及對策
69,歐盟對我國鞋類產品反傾銷問題及對策研究
70,淺論農產品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出口貿易的影響及對策—
71,溫州利用外資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72,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現狀,問題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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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對我國出口信用保險的分析及發展思考
76,匯改後,我國外貿企業在進出口貿易中如何防範匯率風險
77,信用證的欺詐與防範
78,淺析我國發展國際保理存在問題與對策
79,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工業產品貿易發展的影響及對策
80,淺析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應對綠色壁壘的發展思路
81,綠色壁壘及我國應對措施研究
82,紡織服裝技術貿易壁壘及應對研究
83,反傾銷對我國紡織品的影響及對策
84,溫州企業品牌戰略的發展對策分析
85,我國彩電遭受反傾銷的現狀及對策
86,淺析信用證風險及其防範
87,淺析專業外貿公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88,淺談出口信用保險推動我國外貿增長的策略
89,淺析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的影響及應採取的對策
90,論國際保理在中小企業中的應用
91,運用出口信用保險降低出口收匯風險
92,淺析我國企業出口農產品應對綠色壁壘的策略
93,反傾銷預警機制的構建
94,我國產品在境外遭受民間壁壘的原因及其對策分析
95,印度對華反傾銷的動因及我國的對策研究
96,非信用證支付方式的運用模式分析
97,電子商務對我國中小專業外貿公司的影響及對策
98,我國中小企業出口的障礙分析
99,溫州市利用外資現狀及對策與對策
100,沿海地區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分析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融資都有哪些方式

融資方式即企業融資的渠道。它可以分為兩類: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前者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債券和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後者主要指股票融資。債務性融資構成負債,企業要按期償還約定的本息,債權人一般不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對資金的運用也沒有決策權。權益性融資構成企業的自有資金,投資者有權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有權獲得企業的紅利,但無權撤退資金。
1.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企業競爭的勝負最終取決於企業融資的速度和規模,無論你有多麼領先的技術,多麼廣闊的市場。
融資可比作一個商品項目,交易的標的是項目,買方是投資者,賣方是融資者,融資的訣竅是設計雙贏的結果。融資有商務模式劃分,還有專業分工,程序分工,融資者需根據投資者的特點,去設計自己的融資模式。融資不是一錘子買賣,是一個過程。
關於國內融資的難點有三個瓶頸:一是項目包裝,二是資金退路,三是資產溢價,這三個難點,房老師認為是有融資者自身的弱點和我國經濟體制存在的問題構成。
投資者退路房老師給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上市套現,中策是溢價轉讓,下策是溢價回購。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⑻ 國稅發[2003]16號文件,原文誰有啊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16號
2003-1-15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對營業稅若干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於徵收范圍問題
(一)燃氣公司和生產、銷售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在銷售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時,代有關部門向購買方收取的集資費(包括管道煤氣集資款<初裝費>)、手續費、代收款等,屬於增值稅價外收費,應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
(二)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徵收營業稅。
以上所稱追償款,是指發生保險事故後,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並從被保險人處取得對保險標的價款進行追償的權利而追回的價款。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福利彩票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59號)規定,「福利彩票機構發行銷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徵收營業稅」,其中的「福利彩票機構」包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機構和與銷售管理機構簽有電腦福利彩票投注站代理銷售協議書,並直接接受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的電腦福利彩票投注點。
(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徵收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02]157號)規定,「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徵收營業稅」,這里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包括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出口信用擔保業務。
以上所稱出口信用擔保業務,是指與出口信用保險相關的信用擔保業務,包括融資擔保(如設計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貿易融資擔保等)和非融資擔保(如投標擔保、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等)。
(五)隨汽車銷售提供的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徵收增值稅,單獨提供按揭、代辦服務業務,並不銷售汽車的,應徵收營業稅。
二、關於適用稅目問題
(一)電影發行單位以出租電影拷貝形式將電影拷貝播映權在一定限期內轉讓給電影放映單位的行為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二)單位和個人從事快遞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三)單位和個人在旅遊景點經營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旅遊業」項目徵收營業稅。
(四)單位和個人開辦「網吧」取得的收入,按「娛樂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五)電信單位(指電信企業和經電信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下同)提供的電信業務(包括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下同)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徵收營業稅。
以上所稱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路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語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網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移動通信業務、衛星通信業務、網際網路及其它數據傳送業務、網路元素出租出售業務、電信設備及電路的出租業務、網路接入及網路託管業務,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無線尋呼業務和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
以上所稱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路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行動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衛星網增值電信業務、網際網路增值電信業務、其他數據傳送網路增值電信業務等服務。
(六)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於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七)單位和個人轉讓在建項目時,不管是否辦理立項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續,其實質是發生了轉讓不動產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於轉讓在建項目行為應按以下辦法徵收營業稅:
1、轉讓已完成土地前期開發或正在進行土地前期開發,但尚未進入施工階段的在建項目,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
2、轉讓已進入建築物施工階段的在建項目,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在建項目是指立項建設但尚未完工的房地產項目或其它建設項目。
(八)土地整理儲備供應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徵收營業稅。
三、關於營業額問題
(一)單位和個人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發生退款,凡該項退款已徵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以從納稅人以後的營業額中減除。
(二)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註明的,以折扣後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電信單位銷售的各種有價電話卡,由於其計費系統只能按有價電話卡面值出賬並按有價電話卡面值確認收入,不能直接在銷售發票上註明折扣折讓額,以按面值確認的收入減去當期財務會計上體現的銷售折扣折讓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並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稅。
(四)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五)保險企業已徵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後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並入當期營業額中。
(六)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並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八)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股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九)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並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於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後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十)金融企業從事受託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託方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十二)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託,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三)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於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築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十四)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並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五)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簡訊公益特服號「8858」為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六)經地方稅務機關批准使用運輸企業發票,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徵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並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七)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在中國境內旅遊的,以收取的全部旅遊費減去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八)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九)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十)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關於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發票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五、關於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
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下同),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為收入的時間為准。
六、關於納稅地點問題
(一)單位和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不動產的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土地、不動產所在地;單位和個人出租物品、設備等動產的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出租單位機構所在地或個人居住地。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信單位提供電信業務的營業稅納稅地點為電信單位機構所在地。
(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單位提供的設計(包括在開展設計時進行的勘探、測量等業務,下同)、工程監理、調試和咨詢等應稅勞務的,其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單位機構所在地。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單位通過網路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培訓、信息和遠程調試、檢測等服務的,其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單位機構所在地。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凡在此之前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此前因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稅款不再退還,未征稅款不再補征。

⑼ 什麼是信保融資

1,信保融資: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申請,在出口後憑客戶轉讓的中國信保保險保單賠款權益提供融資的業務。
2,信保融資種類包括:出口押匯、應收賬款買斷、授信額度等品種。
(1) 出口押匯: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在向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的申請,憑企業提交的全套單證相符的單據作為質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將款項墊付給企業,然後向開證行寄單索匯,並向企業收取押匯利息和銀行費用並保留追索權的一種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2)應收賬款買斷: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無追索權的轉讓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的一種重要融資方式。
(3)授信額度:是指商業銀行為客戶核定的短期授信業務的存量管理指標,只要授信余額不超過對應的業務品種指標,無論累計發放金額和發放次數為多少,商業銀行業務部門均可快速向客戶提供短期授信,即企業可便捷地循環使用銀行的短期授信資金,從而滿足客戶對金融服務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⑽ 什麼是信保融資

信保融資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申請,在出口後憑客戶轉讓的中國信保保險保單賠款權益提供融資的業務,融資種類包括出口押匯、應收賬款買斷、授信額度等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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