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貿易融資與融資貿易的區別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
1)是否有貿易背景:流貸不需要貿易背景,貿易融資貸款內需要有商容務合同等貿易背景材料;
2)授信方式不同:流貸屬於主體授權方式,貿易融資貸款則是主體授信和債項評級相結合,主體授信為輔助;
3)出賬方式不同:流貸是現金,貿易融資貸款以票據為主;
4)表現形式不同:流貸較單一,貿易融資貸款涵蓋出口押匯、進口押匯、TT押匯、保理、福費廷等各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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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國際投機資本進入中國有哪些渠道這些資本有哪些特點
境外投機資本進入中國股市的八個渠道
一是利用「地-下錢庄」進入股市。這是境外投機資本進入中國股市最主要、最復雜的一條渠道,也是被其視為最專業、最快捷的渠道。其具體操作手段是在國內尋找願意配合其做「假貿易(即假出口、假進口)」的公司;尋找對「外資(即投機資本)」進賬可以「寬以相待」的銀行分行、支行;尋找對外商投資審查不嚴、甚至能夠包庇「假投資」的經濟開發區。以前,境外資金大多借道香港入境,現在大多借道我國台灣地區進入內地,目前台灣地區大約有2000家「地下錢庄」。
二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資進入股市。投機資本打著外商投資的幌子,通過提前注資、增資或虛假投資等方式,進入境內關聯企業或轉化為人民幣存款,直接進入股市。
三是利用短期外債進入股市。跨國公司境外關聯企業以墊款、內部往來、預收貨款等形式,為境內關聯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由於對外債結匯人民幣資金的流動缺乏監管措施,一些外債結匯後改變用途進入股市。
四是利用預收、延付貨款進入股市。預收、延付貨款都屬於貿易融資范疇,兼具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雙重特徵。在實際操作中,由於資金流和物資流不匹配,而現行外匯管理對預收、延付貨款的規定較松,因此,許多境外投機資金通過虛假貿易,以預收貨款形式分批匯入我國境內進入股市。主要表現形式是:企業無出口或出口較少,預收貨款卻大量增加;企業預收貨款收匯、結匯後長期周轉使用;推遲付匯、少付匯或不付;低報進口價格、高報出口價格。
五是利用非貿易渠道進入股市。近幾年,隨著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項下因私外匯收入大幅增長,部分投機資本以個人外匯的名義流入境內進入股市。首先,以無償轉讓和各類資本撤回等個人名義流入的外匯資金增長很快。2006年我國個人凈結匯已佔到外匯儲備新增額的20%,其中有不少貿易、資本項下經營性資金也混入個人項下進入境內股市。其次,部分非居民個人在境外收匯並結匯後,有的直接轉為人民幣定期存款,有的則直接投資股票市場,投機套利。
六是非法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進入股市。一些國內外企業或個人利用邊境口岸人員來往頻繁、檢查措施不嚴格之機,向境內轉移套利資金。在實際操作中,資金來源證明一般均為親友或朋友贈款,銀行很難審核其真實性。
七是通過銀行離岸業務頭寸與在岸業務頭寸混用進入股市。銀行混用離岸與在岸業務頭寸(同時還有拆入資金)可以擴大放貸能力,並為境外資金迂迴轉移到境內進入股市提供了間接通道。
八是利用關聯交易進入股市。跨國公司境外關聯企業以墊付形式向境內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如墊付培訓費、研發費、代攤費用,推遲或暫時不向母公司匯回投資利潤等。
目前,銀行、外匯或證券監管部門,對境外投機資本進入我國股市的渠道、規模都缺乏必要的統計監測手段,特別是銀行和證券公司相互隔離,銀行對結匯後人民幣資金的去向無從掌握,證券公司又無法得知進入股市的人民幣資金的來源,因此,究竟有多少境外投機資金流入我國股市目前難以准確掌握。據有的專家估計,目前進入中國股市的境外投機資金可能高達1000億美元。通過上述八條途徑進入中國股市的境外投機資金,主要來源於國際上一些大的對沖基金,特別是美國和日本的頂級對沖基金。這些資金進入中國股票市場後,逐漸向數十隻大盤股靠攏,採取來回倒倉位、拉升大盤股的手段,推升股票指數,因此,境外投機資本「坐莊」操縱是中國股市呈現調控與反調控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C. 國企融資貿易違法嗎
法律分析:融資性貿易是比較容易違法的,因為融資性貿易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時候會存在以融資為目的,但是沒有真實的貨物交易的虛假貿易的行為,所以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以下簡稱責任追究)是指中央企業經營管理有關人員違反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在經營投資中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後果,經調查核實和責任認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工作。
D. 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應該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
1、太小的企業。無法上升到融資的概念。即:幾乎只有ACCOUNTING的業務;而沒有FINANCE的業務涉及及其問題。這是常識。甚至,連懂融資的人員都沒有。更不用說去做這方面的業務和工作的努力。;
2、中國是世界存款比例最高的國家。不像美國人,存款的人數,只佔全國總人口的大約6%。也就是說幾乎全部的美國人,無存款,而全部有貸款。我國在2007年的數據,是全國股市30萬億;人民存款約30萬億。即使,不是很大的數字,也還有超過3億人隨時在赤貧的貧困線的邊緣徘徊。隨時墜入貧困人口的人群中。但是,戶均存款比例高達97%。這是全世界最高的有存款的人民戶均比例之一。那麼,中小型企業,幾乎是最大多數,利用自有資金發展,幾乎是全部的事實。於是,把這部分,想像成需要融資的企業,是有問題的。;
3、貸款和融資。欣聞,人民銀行,央行新批准了《文匯報》報載:8800家全國的私營貸款小型公司。但是,就看到此新聞報道之後,僅僅幾個月里,打給我的貸款電話,就多達至百還多。?!幾乎,全部是無數的高利貸;亦或認識銀行的熟人的關系戶。真正,做抵押貸款業務的:沒有。!做融資金融的公司:沒有。!
那麼,您在此處,提到的所謂的問題,出自何處?!意味幾何?!如何有的?!是個需要具體市場中,有完全事實和數據支持的如果是課題。!?
1、提高公司的服務理念,先進的產品技術或者服務理念
2、提高管理模式,提高公司的構架,引進先進的管理模式
3、融資難的一個問題最重要的是要讓融資者看到你未來企業的效益,讓他覺得投資你這個項目是有價值的。
4、增強自身的抗風險能力
E. 什麼叫融資性貿易
「融資性貿易」是指參與貿易的各方主體在商品及服務的價值交換過程中,依託貨權、應收帳款等財產權益,綜合運用各種貿易手段、金融工具及擔保工具,實現獲得短期融資或增持信用目的,從而增加貿易主體的現金流量。
「融資性貿易」,實踐中又被慣常稱為「貿易型融資」、「供應鏈金融」,常見於大宗商品貿易領域。
「融資性貿易」從2014年以來顯現極大的風險,多地政府國資委部門都非常重視融資性貿易帶來的風險,廣東省曾明確禁止國有企業從事以融資為目的、無真實貨物交易的虛開發票等虛假貿易業務。
2015年,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北京市某律師事務所就融資性貿易的法律風險防控進行了專題調查研究,數家大型中央企業參與法律風險防控措施的研討,再次表明的國資監管部門對該問題的重視。
(5)假貿易真融資擴展閱讀:
「融資性貿易」的騙局
融資性貿易本質上是以融資為目的的虛假貿易。在邏各斯和中民飛的案件中,整個貿易鏈條甚至只有資金流和票據流,而沒有貨物流,脫實向虛,造成金融空轉,嚴重違反中央政策。
早在2014年出台的《關於推進廣東省屬商貿業務風險防控及企業轉型創新的指導意見》就明確規定,以借出資金賺取息差為目的的融資性貿易業務要限期清退,以融資為目的、無真實貨物交易的虛開發票等虛假貿易業務要堅決禁止。
融資性貿易也引起了國資委的高度關注。2015年下半年,國資委政策法規局與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共同完成了融資性貿易法律風險防控及管理課題報告,對國內融資性貿易的發展現狀、產生糾紛的原因和特點以及融資性貿易的參與主體及主要形式進行了分析。
國資委對國企參與融資性貿易明令禁止。2017年兩會期間,國資委主任肖亞慶指出,將嚴格控制盲目投資,單純為了擴大規模,特別是融資性貿易要嚴格禁止。
2017年7月19日,國資委召開會議再次重申:違規融資性貿易要堅持「零容忍」,堅決嚴肅整治。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及時發現、處理企業新發生的融資性貿易損失事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責問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融資性貿易
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融資性貿易」騙局重重 信用證「黑金」利益鏈調查
F. 什麼是虛假貿易它對我們的影響究竟是什麼
虛假貿易是沒有真實的商品買賣或者服務等貿易背景,買賣雙方製作虛假購銷合同,製造虛假發票、貨運單據等資料,進而騙取出口退稅、取出口補貼或出口獎勵的貿易行為。
虛假貿易的危害巨大,影響全國貿易進出口總值數值虛高,進而影響國家高層對經濟的決策,騙取了地方政府的補貼,部分地方zf給予外貿補貼(導致很多真實貿易商反而得不到補貼),引起了更多地熱錢流入,造成通貨膨脹。
虛假貿易處罰
虛假交易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的和《刑法》的非法經營罪的法律規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G. 為什麼禁止國有企業開展融資性貿易
所謂融資性貿易,指企業缺乏足夠資信,無法從銀行獲得資金時,通過第三回方,以第三方名義與答貿易相對人簽訂貿易合同,從第三方處處取得融資,企業銷售貨物後返還本金和一定手續費給第三方的融資方式。
融資性貿易風險主要表現在:
(一)隱含極大的資金風險。
(二)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三)存在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風險。
H. 以虛假貿易行融資行為構成什麼犯罪
在中國絡上散布虛假信息是否構成犯罪 【案情概要】 2011年7月2 3日,甬溫鐵路浙江省溫州市相關路段發生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在事故善後處理期間,被告人秦某某為了利用熱點事件進行自我炒作,提高中國絡關注度,於2011年8月20日使用昵稱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編造並散布虛假信息,稱原鐵道部向動車事故中的外籍遇難旅客支付3000萬歐元高額賠償金。該微博被轉發11000次,評論3300餘次,引發大量中國民對國家機關公信力的質疑,原鐵道部被迫於當夜辟謠。秦某某的行為對事故善後工作的開展造成了不良影響,被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裁判要旨】 法院認為秦某某的行為符合尋釁滋事罪的構成條件,理由是: 從犯罪客體看,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秩序。本案秦某某散布的虛假信息被轉發11000次,評論3300餘次,造成中國絡空間的混亂,同時在現實社會引發不明真相群眾的不滿,擾亂了政府機關善後工作,已造成社會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從罪狀及行為特徵看,尋釁滋事罪規定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通常是指行為人的起鬨鬧事行為擾亂了某一具體公共場所秩序,或者使該公共場所的相關活動不能順利進行。在信息中國絡普及之前,「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行為的實施地與危害後果發生地一般都在該公共場所。但隨著信息中國絡的迅速發展,互聯中國、通信中國、廣播電視傳輸覆蓋中國呈現出「三中國合一」的趨勢,信息中國絡與人們的現實生活融為一體,其工具屬性、公共屬性凸顯,利用信息中國絡實施尋釁滋事的行為方式及危害後果與傳統的尋釁滋事呈現出不同特徵。基於現實情況,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於辦理利用信息中國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5條第2款將刑法條文中「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變動解釋為「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中國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中國絡上散布,起鬨鬧事」,將「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變動解釋為「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康律觀點】 刑法第293條規定「在公眾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眾場所秩序混亂的」是尋釁滋事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尋釁滋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I. 虛假貿易構成什麼罪
會構成貸款詐騙罪。
【法律分析】
虛假貿易融資是無真實交易背景的貿易融資行為。因為融資當時必定會偽造相關貿易證明材料向金融機構申請授信或貸款,故可能構成貸款詐騙罪。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如存在上下級關系、長期業務往來關系,對企業確因資金周轉困難,臨時性、個別的不以收取高息為目的短期借款,經審查不屬於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的違法行為的,結合其他情況可認定該借款行為有效。企業將自有資金出借給其他企業幫助其解決生產經營所急需資金的,孳息按照規定機關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