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租賃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融資租賃業務的主要形式有:
1、直接融資,單一投資者租賃,體現著融資租賃的基本特徵,是融資租賃業務中採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資的其它形式,者是在此基礎上,結合了某一信貸特徵而派生出來的。
2、轉租憑,是指由兩家租賃公司同時承繼性地經營一筆融資租賃業務,即由出租人A根據最終承租人(用戶)的要求先以出承租人的身份從出租人B租進設備,然後再以出租人身份轉租給用戶使用的一項租賃交易。
3、售後回租,又稱租租賃,指由設備的所有者將自己原來擁有的部分財產賣給出租人以獲得融資便利,然後再以支付租金為代價,以租賃的方式,再從該公司租回已售出財產的一種租賃交易。對承租企業而言,當其急需現金周轉,售後回租是善企業財務狀況的一種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承租人通過對那些能夠升值的設備進行售後回租,還可獲得設備溢價的現金收益,對非金融機構類的出租人來說,售後回租是擴大業務種類的一種簡便易行的方法。
4、杠桿租賃,杠桿租賃又稱平衡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一種高級形式,適用於價值在幾百萬美元以上,有效壽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資本密集型設備的長期租憑業務,如飛機、船舶、海上石油鑽井平台、通訊衛星設備和成套生產設備等。杠桿租賃是指在一項租賃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資租賃設備購置款項的20-40的金額,即可在法律上擁有該設備的完整所有權,享有如同對設備100投資的同等稅收待遇;設備購置款項的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的無追索權貨款解決,但需出租人以租賃設備作抵押、以轉讓租賃合員和收取租金的權利作擔保的一項租賃交易。參與交易的當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結構比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復雜。
B. 融資租賃方式都有什麼
融資租賃的方式有直接租賃;轉融資租賃;售後租回融資租賃;杠桿融資租賃;委託融資租賃;項目融資租賃;銷售式租賃;抽成融資租賃。融資租賃無需大量資金就能迅速獲得資產;財務風險小,財務優勢明顯;融資租賃籌資的限制條件較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C. 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是
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為:
(1)直接租賃。直接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主要形式,承租方提出租賃申請時,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選購,然後再出租給承租方。
(2)售後回租。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由於急需資金等各種原因,將自己資產售給出租方,然後以租賃的形式從出租方原封不動地租回資產的使用權。在這種租賃合同中,除資產所有者的名義改變之外,其餘情況均無變化。
(3)杠桿租賃。杠桿租賃是指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資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資租賃業務。一般來說,當所涉及的資產價值昂貴時,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資金,通常為資產價值的20%~40%,其餘資金則通過將該資產抵押擔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為銀行)申請貸款解決。租賃公司然後將購進的設備出租給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償還貸款,該資產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出租人既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資產所有權則轉移給資金的出借者。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D. 什麼是融資租賃,融資租賃包括幾種形式
三種 內資 外資 合資、
融資租賃公司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美元; 2、提供符合要求的外資企業作為投資股東,外資企業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需提供審計報告、資信證明、公證文書等材料; 3、提供2名以上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相關行業的從業經驗人員;
融資租賃公司執照都是全國通用,且可在外地設立辦事處,基本情況是這樣,希望能夠幫到你 謝謝
內資公司設立驗資報告需要准備的材料
1.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
2.各股東身份證
3.企業設立申請表(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簡歷、地址證明)
4.銀行入資單(工商局備案、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5.公司章程
辦理內資公司變更驗資報告需要准備的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公司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3.企業變更申請表(除了第3頁必要意外,剩下的變更那頁要那頁,變更注冊資金只要第3頁就行)
4.本次出資人身份證
5.銀行入資單(工商局備案、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6.股東會決議、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如有轉股還需要轉股協議)
7.公司公章
外資公司驗資(美元)流程
內資公司是先驗資,後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但外資公司是先辦理工商等注冊登記,待開設外資公司外匯賬戶,再由外國投資者打入注冊資本(必須是外幣)後進行驗資,然後變更外資公司營業執照。
E. 融資租賃是什麼意思具體有哪幾種分類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的分類有:直接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
1、直接租賃是指出租人用自有資金或在資金市場上籌措到的資金購進設備,直接出租給承租人的租賃。
2、售後租回交易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租賃業務,是指賣主(即承租人)將一項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買主(即出租人)租回。
3、杠桿租賃是指涉及到承租人、出租人和資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資租賃業務。一般來說,當所涉及的資產價值昂貴時,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資金,通常為資產價值的20%~40%,其餘資金則通過將該資產抵押擔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為銀行)申請貸款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F. 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
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為:
(1)直接租賃。
(2)售後回租。
(3)杠桿租賃。
融資租賃期滿後,租金支付完畢,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義務,對租賃物的所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但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歸出租人所有。
(6)融資租賃方式有幾種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業務本身確實具有融資服務和貿易服務的兩種市場功能。以融資租賃業務具備的市場功能來界定融資租賃公司是從事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還是從事促進租賃物流通銷售的非金融的貿易機構,顯然都不太合適。
融資租賃公司從事的債權投資業務對承租人來說就是融資服務,具有金融服務的性質。但是並不是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機構就一定是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機構完全由公司的股東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場准入標準的相關法規取得的經營范圍來確定。
G. 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spi綠能寶融資租賃主要有五種方式,包括:1、直接融資租賃。2、售後回租。3、委託租賃。4、杠桿租賃。5、轉租賃。
H. 融資租賃有以下幾種類型:( )
1、直接融資租賃
由承租人指定設備及生產廠家,委託出租人融通資金購買並提供設備,由承租人使用並支付租金,租賃期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轉移設備所有權。
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賃物所有權和收取租金為條件,使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取得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這是一種最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
2、經營性租賃
由出租人承擔與租賃物相關的風險與收益。使用這種方式的企業不以最終擁有租賃物為目的,在其財務報表中不反映為固定資產。企業為了規避設備風險或者需要表外融資,或需要利用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可以選擇經營租賃方式。
3、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有時又稱售後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買賣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4、轉租賃
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向其他出租人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租賃物品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人。
5、委託租賃
出租人接受委託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託人的書面委託,向委託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託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
6、分成租賃
一種結合投資的某些特點的創新性租賃形式。租賃公司與承租人之間在確定租金水平時,是以租賃設備的生產量與租賃設備相關收益來確定租金,而不是以固定或者浮動的利率來確定租金,設備生產量大或與租賃設備相關的收益高,租金就高,反之則少
(8)融資租賃方式有幾種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I. 項目融資租賃的主要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常見的有三種,直租、回租、經營性租賃。
1、直接租賃:是融資租賃的最普遍最簡單也是最主要的形式。即租賃公司通過籌/集資金,直接購入承租企業選定的租賃物品,並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租賃形式。按三方(出租人、承租人、供貨人)參與,至少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購買合同)構成,具有不可解約性。因為設備是承租人特殊定購的,是特定設備,如果承租人解約,出租人很難再將此設備租給他人,出租人為此要承擔較大的風險。這種租賃方式關系簡單、手續較為簡便。
2、轉融資租賃:由出租人從另一家融資租賃公司租進設備,然後轉租給承租人使用。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動用自己的資金而通過發揮類似融資租賃經紀人的作用而獲利,並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國家的稅收優惠,降低融資成本。轉融資租賃多發生在跨國融資租賃業務中。
3、售後租回融資租賃:一般簡稱回租,由設備使用方首先將自己的設備出售給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再由租賃公司將設備出租給原設備使用方(承租人)使用。廠
商通過回租可以滿足其改善財務狀況(資產負債表)、盤活存量資產的需要,並可與融資租賃公司共同分享政府的投資減稅優惠政策帶來的好處,以較低的租金即可
取得繼續使用設備的權利。財產(設備)所有人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不影響自己對財產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將物化資本轉變為貨幣資本。
4、杠桿融資租賃:國外杠桿融資租賃的運作方式十分復雜,涉及的當事人較多,一般包括承租人、生產廠商、物主出租人、物主受託人、債權人、經紀人等。融資租賃公司(出租人)只承擔設備成本的一小部分,一般為20-40%,
並以此為「杠桿」,大部分由銀行或銀團等金融機構提供。出租人要把租賃物的所有權、融資租賃合同的擔保受益權、租賃物的保險受益權及融資租賃合同的收益權
轉讓或抵押給貸款人,貸款人對出租人無追索權。該融資租賃對象大都是一些購置成本非梵谷的大型設備,如飛機、輪船、衛星等。
5、委託融資租賃: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6、項目融資租賃:承租人是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
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來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可採用這種方法
J. 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
融資租賃的三種形式為:
(1)直接租賃。
(2)售後回租。
(3)杠桿租賃。
融資租賃期滿後,租金支付完畢,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義務,對租賃物的所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但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歸出租人所有。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是國際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銀行金融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
2007年後,國內融資租賃業進入了幾何級數增長的時期。業務總量由2006年的約80億元增至2011年約9300億元。2012年底,全國注冊運營的融資租賃公司約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20家,內資租賃公司80家,及外資租賃公司約460家。注冊資金總額達1820億人民幣,租賃合同餘額約15500億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