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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會風險

發布時間:2022-05-08 12:33:52

㈠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

(1)持有意圖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明確,持有時間短,是為了短期之內進行交易,賺取交易差價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期限就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那麼明確。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通過「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則是計入了資產的初始確認成本。

當然,根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資產形式不同,計入的賬戶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均構成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應當計提減值准備。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會風險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㈡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有什麼區別_

一、持有期限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持有期限是長期。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一般大於1年。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期限是短期。

二、目的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目的是長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差價。

三、股票債券類型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股票債券類型是債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類型是股票或債券。

四、風險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風險低。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風險不明確。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風險高。

五、初始計量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是賬面價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歷史成本(實際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是完全公允價值。

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您好,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
(一) 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二) 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三) 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四) 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
(五) 企業對兩類金融資產的重分類處理不同
(六) 企業出售兩類金融資產時,會計處理方式有所不同

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和聯系如下: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費用處理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處理上不同。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

㈤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有何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是為了近期獲利。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字面理解,即持有時間段不限制,又靈活。沒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近期出售。沒有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長期持有一直到期(債券的核算)。
2、發生的直接交易費用處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沖減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計入成本。
3、2者之間不能重分類。

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的持有目的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
2、持有時間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1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㈦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如下:
1、持有意圖不同。
2、初始取得時的交易費用的處理不同。
3、資產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不同。
4、金融資產資產減值的處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的目的是近期出售,採用短期獲利方式管理的資產,如:短期股票、債券投資。
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㈧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定義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

二、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三、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

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

1、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

2、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四、初始計量時存在差異

1、交易性的金融資產主要是將取得的公允價值作為企業交易時初始確認的金額,將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一些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耗的費用,在取得交易性的金融資產支付的款項中。

如果存在尚未被發放但已被宣告的股利現金,就應當將其單獨確立為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交易性的金融資產處事的確認金額。

2、可供出的金融資產,其初始的確認金額就應當包括企業金融資產相關的交易費用和公允價值的和來確定,在所支付的款項中如果包含尚未發放但已經宣告的現金股利,就應當將其確認為企業應收的股利,不能將其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例如,2010年9月28日。甲公司將乙公司中的每股價值l元的股票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入本公司,共購買780000股該股票,總共需要付給乙公司交易費用3000元,在這部分資金中,同時包含以每股0.5元計算的已經被宣告但並沒有領取的現金股利。

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9)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會風險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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