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財政部87號文是否規定企業資質不能作為評分細則
到啦時候就知道了,現在的任何設想,都充滿變數,到時候財政收入沒有錢支持,都是空老吹。 經濟困難就可以申請低保。 1-6月低保發放完畢,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異常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 需要知道名單名冊以及某人低保情況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因為涉及隱私,中國上不宜公布。 需要舉報或者投訴或者認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因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單位。 許多中國友問低保每個月是中國錢或者某人的低保是中國錢?低保發放時間?低保類別,等級的回復: 錢中國是依據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申請人家庭具體的困難程度確定的,沒有唯一的數字答案,有的會多點有的會少點。例如同為低保北京的低保與雲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額不一樣,北京的多,雲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額也不一樣,一般困難戶的少特困難戶的多。 由於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開支,各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政策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如類別的劃分、補助等級的確定,補助金額的中國,最低生活標准線的確定、低保補助金是按照月發,季度發還是年度發等都需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 許多中國友問中國殘疾人的福利是中國?回復於下: 各個地區的殘疾人福利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標准,詳細的福利詢問當地殘聯。有的富裕的地方福利會好些,比如深圳一個殘疾人一年有1000快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沒有一分錢。要說殘疾人福利就是香港了,香港一個殘疾人一個月有1萬-1萬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還要高,大陸現在根本沒法比。 低保只是保的買米錢,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於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的困難,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准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准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築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註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後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並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說詞: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行社會救助體系,以便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麼?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是我國社會救助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證國民基本生活。現行我國低保主要分為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兩大類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我國申請低保手續比較簡單,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即可。經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審批意見。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如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低保標準是中國?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回答問題者註:你所在地區的標准咨詢當地民政局)。例如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第一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類地區城市低保為520元,農村低保為386元,第四類地區城市低保為410元,農村低保為260元。 殘疾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20%發放低保金,城鄉分別發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殘補貼金。非重度殘疾人在根據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低保標准增發20%。根據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30%-40%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准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准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80元/月人的標准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准。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復核,按月或按季度於首月10日前由金融機構打卡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准,採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對象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經查明後取消。 2、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鄰居生活標準的可以取消。 3、保障對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間,家庭添有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移動中國、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裝修房屋、購買貴重家用電器、新裝固定中國的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村級公益性勞動的可以取消。 5、保障對象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低保金或無特殊理由請他人替領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娛樂和休閑消費的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享受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大辦紅白喜事,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9、家庭年內一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報刊載低保中的常見舞弊與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2014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餘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餘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餘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託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中國」。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裡,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中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迴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矇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余元,並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復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復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後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暢通監督機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中國農業大學[微博]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幹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規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保戶亡政策: 從《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詢到,基本殯儀服務內容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屍、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務,其服務執行民政部《殯儀接待服務》、《遺體保存服務》、《遺體火化服務》、《骨灰寄存服務》等服務標准。「比如免除普通殯葬車遺體接送費用、三天內普通冷藏櫃遺體存放費用等。」對低保戶可以減免。 減免的辦理程序:符合減免政策的親屬,向者戶籍所在地民政辦申請,按要求提供亡證明、低保證等相關材料。報經區縣民政局審批後,到殯儀館辦理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手續。 關於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資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會的口頭語,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兩種社會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由於是社會福利性住房,因此兩種住房的申請均需達到一定資格,由政府部門審批、搖號後獲得。
『貳』 南玻A的公司情況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前身為中國南方玻璃公司,是由香港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築材料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北方工業深圳公司及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共同投資於1984年9月在深圳市成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美元500,000元。1991年10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辦復(1991 )828號文批准,中國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改組後總股本為71,232,5 50元,每股面值1元。 經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深人銀復字(1991)第087號文及深人銀復字(1992 )010號文批准,本公司分別於1991年10月及1992年1月向社會公開發行20,300,000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及16,000,000股外資股(「B股」),並於1992年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掛牌上市交易,發行後本公司總股本增至107,532,550元。
經國務院證券委證委發[1995]16號文、國家計劃委員會計外資[1994]1748號文及國家外匯管理局[95]匯資復字第191號文批准,本公司於1995年6月至7月在瑞士資本市場發行4,500萬美元B股可轉換債券,其中4,400萬美元已於1997年12月31日前轉為75,411, 268股B股,其他的到期後已償還。 本公司於1993年至2005年期間通過配股、送股和資本公積轉增等方式累計增加股本 832,519,306元。
根據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國資委[2006]190號文《關於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復》,本公司於2006年4月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本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所約定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5月23日) 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10股支付3.55股對價股份,共計57,065,893股企業法人股。自2006年5月24日起,本公司所有國有及境內法人股獲得深交所上市流通權。但根據約定的限售條件,由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約26,999,837股企業法人股目前尚未流通。
太陽能超白玻璃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231號文核准,本公司於2007年9月20 日至2007年9月27日非公開發行A股172,500,000股,發行價格8元每股,發行後本公司總股本增至1,187,963,124元。
根據本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本公司於2008年6月16日採用非公開發售方式向激勵對象(均為本集團員工)授予49,14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8.58元/股,發行後本公司的注冊資本增至1,237,103,124元(附註七(24))。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稱「本集團」)的主要經營業務為:浮法玻璃、特種玻璃、工程玻璃、精細玻璃及結構陶瓷材料產品、節能及以玻璃為介質的能源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多晶硅以及太陽能組件的生產和銷售;房地產開發及物業管理,投資興辦實業等。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一九八四年,為中外合資企業。一九九二年二月,公司A、B股同時在深交所上市,成為中國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集團目前資產規模已超過100億元,員工近萬人,是中國玻璃行業和太陽能行業最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集團主營業務為進行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等節能建築材料,硅材料、光伏組件等可再生能源產品及精細玻璃、結構陶瓷等新型材料和高科技產品的生產、製造和銷售(涉及生產許可證、環保批文的項目由各子公司另行申報),為各子公司提供經營決策、管理咨詢、市場信息、技術支持與崗位培訓等方面的相關協調和服務。
集團總部位於深圳蛇口,在澳洲、中東和香港設有子公司。集團的十大生產和原材料基地分別位於深圳、東莞、廣州、成都、天津、廊坊、吳江、宜昌、海南文昌、四川江油等地,形成了兩大完整產業鏈:
南玻集團從一九九六年即開始了節能玻璃的研發和生產,成為最早的低輻射節能玻璃製造商,培育和引導了中國的節能玻璃市場,參與多項節能建築、節能產品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和制定與修訂。隨著產品的不斷創新和產能的擴大,集團一直是國內最大的節能玻璃供應商。 從二〇〇五年開始,集團響應國家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的政策,投巨資全面進入太陽能光伏產業,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隨著東莞麻涌綠色能源產業園的建成和宜昌硅材料生產基地的投產,集團完成了由高純多晶硅材料到矽片、太陽能超白玻璃、太陽能電池片及組件等完整產業鏈的建設。
南玻集團的核心競爭力來自於擁有一支勇於進取、銳意創新、具有豐富專業經驗的管理團隊和技術骨幹隊伍。公司以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為基礎,以規范的管理制度為手段,以走高端產品路線和精品意識為經營理念,不斷創新運行機制,嚴格控制經營風險,為公司持續快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叄』 江蘇省電力公司試點改革後,下屬的集體或多經企業怎麼改革
自2002年啟動電力體制改革以來,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化,電網多經改革已成為體制改革的重要一環。2005年,中國的電力行業改革幾乎未向前推進,這也加大了在未來三到五年內,電力「主多分離」工作的緊迫性。國家電網公司人資[2005]745號《關於加強和規范多種經營企業管理的意見》中明確指出:要逐步實現多經企業與主業「資產分開、人事分開、管理分開」使多經企業真正成為社會化的市場競爭主體。2006年4月,國家電網公司以國家電網體改[2006]287號文印發了網省層面多經企業規范管理檢查驗收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網省公司層面多經企業必須按照「資產、人事、管理三分開」的原則,實現網省層面沒有多經企業的目標。
一、目前多經企業的改革思路
對於電力多種經營改革的基本思路,國內很多專家學者提出了很多意見和建議,在充分考慮電力多種經營的歷史成因和二十多年改革發展所作重要貢獻的基礎上,再綜合多經企業的現狀,基本形成了「主多分離」改革的幾條思路:
1、股權分離
採取對價、信託方式實現股權分離。所謂對價,就是類似於股權分置改革中處理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做法,對於民營電力多經企業的資產在國有與個人(參與投資的職工)之間進行有效的切割。通過對價,既一定程度上解決由於關聯交易造成的壟斷利益歸國家所有的問題,電力主業持股職工在電力多經企業中的身份不再是股東,而是購買了社會上相關信託公司信託產品的信託委託人。這種做法解決了主業職工投資權益不被簡單剝奪的問題,同時又避免了主業職工按照一般的投資股東方式參與公司決策(否則會引起不公平交易問題,還會牽涉到有關政策法規的限制)。股權的分離,為主多分離提供了法律基礎和保障。
2、管理分離
採取設立多經企業集團總公司,構築多經企業集團管理模式。在全國很多省份,一些網省、地市一級的電力主業公司,較多地設立了多經企業的集團公司。採取公開競聘的方式聘任集團公司中層幹部和分、子公司經理,經理和職工實行雙向選擇,職工競爭上崗。設立集團公司並重新安排組織機構,為主多分離構築了組織條件和管理基礎。
3、人力資源激勵與分配機制改革
由於多經改革的深化,很多電力多經企業開始向市場化的運作邁進,在激勵與分配機制方面建立起經營者報酬與企業經營效益成正比關系的分配製度。企業的發展主要體現在不斷創造附加值,附加值的源泉是人力資源。經營者的動力決定企業的活力。經營者的勞動是一種高風險、高效益性的復雜勞動,對他們的勞動應給予充分的尊重與肯定,同時給予較好的激勵才能較好發揮他們的才能。對經營者有效的激勵機制一般採取實行固定基薪與風險加薪組成的年薪制和股權持有制,其經驗和做法值得學習和借鑒。
企業發展的根本在人,尤其在經營團隊,主多分離改革過程中以及改革後的運作發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營團隊的管理意識與經營能力。要使多經企業由過去的人浮於事變成人人有危機感,人人都找事做,就必須搭建社會化的用工和分配平台,逐步打破企業員工的身份界限,實施社會化用工和以「社會平均工資」為指導的員工分配製度,落實企業用工、分配、提拔任用的自主權。人力資源和激勵制度的改革為「主多分離」後的多經企業提供了後續發展的動力。
二、對於促進多經企業改革發展的一些思考
1、積極發展現有的多經企業、加速實現產權多元化
浙江省電力公司系統的多經企業在歷年改革和市場經濟有關法律政策的指引下,已初步構建起以民營股權為基本持股形式的投資主體。
首先,以產權界定的形式將主業資產、集體資產、個人資產進行區分,主業資產歸還主業,集體資產設立集體資產經營中心,個人資產以「信用委託」的形式形成若干自然人股東,完成在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與職工利益間的區分和量化,以合法的途徑完成產權制度改革。
其次,實現產權多元化。從目前全國供電多經企業產權多元化態勢的初步形成以及對發展較快的多經企業的原因分析,不難看出:實現供電多經企業產權多元化是拉動多種經營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供電多經企業在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軌改革中的必然結果。我省所屬的多經企業初步探索建立了多元投資結構的股份制公司,部分企業還吸收社會法人單位和私人資本參股,鼓勵企業通過社會多元參股(法人)、職工投資入股等方式進行產權改革。這樣做,有利於為構築市場化的法人治理結構提供法律基礎和保障。實現產權多元化過程中,走「強強聯合」之路,使企業直面市場,佔領市場。市場化業務的培育發展是企業的重要任務,也是分離改革後能否生存的命脈。
2、規范運作法人治理結構,努力實現集團化管理
《公司法》頒布以後,大部分多經企業建立了以股份持有為基礎的公司制,雖然持股方式各不相同,但總體上符合了法律的要求。然而,作為與現代企業制度價值觀相適應的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還有距離。從市場經濟的要求來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公司制度的核心。按照新《公司法》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賦予公司各層次的相應職責,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權力運行機制是我國市場經濟制度的本質要求。雖然歷經多次改革,領導兼職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但在實際運作中仍離不開主業領導的支持和決策。
要使多經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逐步走上正軌,目前較好的方法是通過輔助決策機制等體系的建立從流程上予以規范。專門的輔助決策機構,由主業的相關領導和社會外聘專家學者組成,形成良性的決策機制。
針對電力多經企業與主業在人員、業務、管理等方面具有的密切關系,可以通過實施集團化管理較好地實現協同和規范。建立集團母體,一方面可以理順下屬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同時可以為主業與下屬多經企業建立一個管理緩沖帶,是實現多經企業治理結構優化,科學決策的一條捷徑,很多大型企業集團的成功經驗已經充分證明了集團化管理與經營的優勢。
在實施集團化管理中必須抓住幾條主線,人員、資產、財務是企業運行的命脈,也是集團化體現規模效應、整合優勢的立足點。人力資源、財務中心、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年薪制考核等是集團化管理通行並且行之有效的手段。另外,實施集團化也可以體現出整合優勢,通過資金、人員、業務統一協調調配等,讓下屬子公司看到統一經營、整體作戰的優勢。從企業發展的角度講,集團公司與下屬企業更多是一種協作關系,集團也不能忽視自身支持、服務的功能定位。實行集團化管理,是實現管理分開的基本要求和最終途徑。
3、建立市場化用人機制,切實做到人員分開
目前多經企業在用人機制方面仍受到諸多限制,集團公司成立後,市場化的人員管理機制亟待建立。
首先、在用人方面,大多數多經企業在人員招聘、解僱等方面沒有自主權,無法形成人員良性流動,良性競爭的市場化用人機制,無形中增加了企業成本和規范難度。
其次,在人員激勵方面,多經企業與主業之間、多經企業內部往往存在著多重標准。 「同工不同酬、同崗不同酬」的情況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內部公平性,不利於引入和留住人才。
因此,必須建立多經企業自主用人制度和體系。首先,考慮主業的領導,包括中層幹部全部退出多經企業的管理層和經營層,通過公開的競聘(內部),重新建立集團公司和下屬多經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其次,這些被重新確認的董事、監事、經理中有主業員工或領導的,在主業人事部門實行「停薪留職」,在多經集團以合同形式實行「聘用」。最後,由這些新確定的董事、監事、經理按照市場經濟法則,法人治理結構來確定集團公司及下屬多經企業的經營管理事項,包括人員招聘,實行雙向選擇。此外,對於在集團公司下屬多經企業中工作的全民職工、集體職工,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進行逐步置換。
另外,江蘇省電力公司通過設立人才交流中心,由主業通過派遣合同,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具體用工合同的方式進行人員分離,也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但在地市一級層面建立人才中心,一方面必須及時得到網省公司一級的支持和指導,另一方面也需得到當地政府的諒解和幫助。
實現組織人員的重構和多經自主用人方式是人員分開的根本辦法,也是主多分離後多經企業得以存續的原則保證。
總之,電力多經的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經過多次反復的優化和按照市場經濟要求不斷推進,多經企業已在各個層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實踐證明,只要多經企業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要求出發,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不斷調整和完善以市場為導向的管理體制,認真抓管理,促效益,並從內部挖潛、成本控制、產業結構、市場機遇等方面著手,注重品牌建設,就一定能夠促進多經企業走上科學、持續、健康的良性發展的道路。
『肆』 如何解讀87號文
1、87號文早已不是空穴來風
5月份財預[2017]50號文出來時,加大了對平台公司的監管力度,明確一些紅線和禁令,比如公益性資產禁止裝入平台。當時已經有內部人士得到消息,得知即將規范政府購買服務。所以平台公司對各行貸款催促較緊。
2、重申政府購買服務的側重點
87號文重點是重申政府購買服務側重輕資產(勞動密集、技術密集),而不是建設工程(資產密集)。
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以及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嚴禁將鐵路、公路、機場、通訊、水電煤氣,以及教育、科技、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 ,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農田水利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
可以從財綜[2014]96號文 《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 里看出來:
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性服務、技術性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其他適宜由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事項應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
以政府購買名義大興基礎建設,應該在目前來說各地都有很多案例,87號文主要是為了遏制這種政府變相舉債,PPP要求太多,進度太慢,政府購買服務就沒有太多限制。各地大行其道各顯神通,導致實際上大部分政府購買實際上還是政府債務。
3、87號文應該是將政府「采購」和「購買」進一步區分。
「采購」的是物品(基建工程),「購買」的才是服務。涉及基建工程該走《采購法》走《采購法》,該走《招投標法》走《招投標法》,不得搭政府購買服務順風車違規舉債。
4、銀行同業如何操作
一是看本行自己的相關規定,二是看客戶如何解讀。87號文和之前的50號文不一樣,50號文是多部委聯合銀監會、人行下發,明確規定「對違規政府部門、平台公司、金融機構的違規行為嚴加懲戒」。
對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的,依法依規追究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對融資平台公司從事或參與違法違規融資活動的,依法依規追究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責任;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究金融機構及其相關負責人和授信審批人員責任;
而87號文是財政部單部門下達的通知,最後懲戒力度最多也是整改,所以下面還是敢打擦邊球的。
最後商談結論總結:項目將土地整理、收儲、拆遷補償打包,目前已將額度中涉及道路建設、綠化工程等配套工程的額度全部砍掉,只放征地補償部分。
=========================原答案===================================
利益相關:剛剛作為主辦從總行獲批10個億+的土地一級開發額度,政府購買形式,尚未放款。
正文:6月2號,正在與客戶反復溝通提款細節,從微信群里獲悉87號文出台,有點措手不及的意思,研究了一夜。說幾個對應我這個項目的關鍵點:
1、嚴禁將儲備土地前期開發列入政府購買服務。
這一條直接上來把我打蒙,我的項目是土地一級開發➕棚戶區改造打包,如果儲備土地前期開發不讓做了,直接會導致貸款無法投放。土地前期整理不讓做政府購買,個人理解是否是引導政府向剛剛發布的土地儲備專項債靠攏?但是專項債額度有限,而且已經通過政府購買上馬的項目怎麼辦?已經放款的項目如何處理整改?文件沒有說,之後出來的財政部預算司答記者問里,也沒有明確這一條。
2、嚴禁將建設工程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
如果項目包含工程建設,不管是管廊,公益設施,基建,按照此文應該都在被禁行列。通知中還有一條,大意是財政部國務院備案的棚改和易地扶貧可以做政府購買,個人理解如果是純棚改,還可以做,只要涉及到工程,就不行,完全不給活路。
3、購買服務要堅持先有預算,後有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必須體現在當年財政預算內,嚴禁把購買服務作為增加預算的依據。年度預算未安排資金的,嚴禁開展政府購買服務。
這一條,如果項目在預算列完後立項開展,哪怕從明年開始列長期預算,也是不合規定的。這一條我還不太明白,沒有仔細研究過預演算法,還要好好和財政部門的人溝通下。
暫時想到這么多,現在去行里開會討論這個,下午會和政府那邊碰頭溝通,具體下午過來給大家更新。
『伍』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歷史沿革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前身為中國南方玻璃公司,是由香港招商局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建築材料工業集團公司、中國北方工業深圳公司及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共同投資於1984年9月在深圳市成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成立時的注冊資本為美元500,000元。1991年10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辦復(1991)828號文批准,中國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改組後總股本為71,232,550元,每股面值1元。 經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深人銀復字(1991)第087號文及深人銀復字(1992)010號文批准,本公司分別於1991年10月及1992年1月向社會公開發行20,300,000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及16,000,000股外資股(「B股」),並於1992年2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深交所」)掛牌上市交易,發行後本公司總股本增至107,532,550元。 經國務院證券委證委發[1995]16號文、國家計劃委員會計外資[1994]1748號文及國家外匯管理局[95]匯資復字第191號文批准,本公司於1995年6月至7月在瑞士資本市場發行4,500萬美元B股可轉換債券,其中4,400萬美元已於1997年12月31日前轉為75,411,268股B股,其他的到期後已償還。 本公司於1993年至2005年期間通過配股、送股和資本公積轉增等方式累計增加股本832,519,306元。 根據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國資委[2006]190號文《關於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復》,本公司於2006年4月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本公司全體非流通股股東向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所約定的股份變更登記日(2006年5月23日)登記在冊的流通A股股東每10股支付3.55股對價股份,共計57,065,893股企業法人股。自2006年5月24日起,本公司所有國有及境內法人股獲得深交所上市流通權。但根據約定的限售條件,由原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約180,385,000股企業法人股目前尚未流通。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231號文核准,本公司於2007年9月20日至2007年9月27日非公開發行A股172,500,000股,發行價格8元/股,發行後本公司總股本增至1,187,963,124元。 於2007年10月29日,本公司將擁有的深圳南玻汽車玻璃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予信義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陸』 什麼是87號文啊
87就是87
『柒』 財政部87號文禁止融資租賃為什麼地方政府融資嗎
1.第一個關於經營租賃是否計提折舊的問題,你的理解非常正確 2.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3.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相當於出售,相當於別單位的固定資產,所以本單位不再計提折舊;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相當於購買,相當於本單位的固定資產,所以要對其計提折舊
『捌』 拆遷補償87號文件共居人怎麼補償
摘要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將戶口因素作為確定安置面積的標准,在實踐中引發許多問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流動愈加頻繁,戶口變動情況復雜,按戶口進行安置補償,很容易導致糾紛,也會給拆遷工作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所以現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即補償對象是對房屋享有權利的人。在針對公房的拆遷補償時,補償對象往往是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一旦因各種原因,導致共居基礎被破壞,就很難再依據戶口取得拆遷補償。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戶口登記薄和戶口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可見戶口應是一種身份的證明,而不宜被賦予其他財產證明的色彩。
『玖』 87號文,禁止政府兜底,請問高速公路ppp項目中,政府擔保最低車流量,
可行性缺口補助(ViabilityGapFunding),是指使用者付費不足以滿足社會資本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