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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儲備中心信託

發布時間:2022-05-10 07:16:27

A. 土地儲備中心是怎樣的一個機構

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局的直屬事業單位,於2001年4月28日正式成立。2002年2月28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場正式掛牌。中心的成立和市場的組建是本市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基本國策,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的重要舉措。

中心編制50人,內設「七部一室」,即:財務管理部、儲備管理部、開發管理部、市場交易部、項目開發一部、項目開發二部、項目開發三部、綜合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土地儲備方面:依法通過收回、收購、置換和徵收等方式進行土地儲備;建立土地儲備庫;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一級開發。

土地交易方面:受政府和其他單位的委託,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和掛牌交易;管理土地交易市場,為政府主管部門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提供交易場所。

中心是政府實行土地儲備制度和按照市場方式配置土地資源的平台,將以「團結、務實、開拓、創新」為宗旨,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竭誠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B. 什麼是土地儲備中心

土地儲備中心的含義

1.土地儲備中心就是幫政府完成建設用地指標儲備的單位。他們有的負責征地,拆遷的談判和辦理用地手續,把生地變成熟地。

2.這樣一來為了城市的建設發展,徵收非建設用地變成國有建設用地。用地單位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時,就可以直接使用,避免了征地、拆遷、辦理手續等繁瑣流程。

拓展資料

關於土地儲備

1.土地儲備,是指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許可權范圍內,對通過收回、收購、徵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進行儲存或前期開發整理,並向社會提供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

2.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於2007年11月19日聯合制定發布了《土地儲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土地儲備主體與工作環節進行了界定,起到了統一規范土地儲備工作,完善土地儲備制度的作用,以「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范土地市場運行,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建設用地保障能力」。

(參考資料:網路:土地儲備)

C. 中國土地儲備融資模式有哪些

1,中國土地儲備融資模式有:
(1)土地財政:土地是政府的壟斷資產,可專以「低收高賣屬」,形成的壟斷利潤收歸財政。
(2)經營城市:主要是經營城市土地資產,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對土地資源通過資產經營的方式,實現城市土地資產的保值增值。
(3)儲水池、中轉站:土地儲備就是政府把城市發展需要的土地提前征回來、收回來,一是降低土地徵收、收購成本,二是保證建設及時使用,起到儲水池、中轉站的作用。
2,土地儲備,是指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許可權范圍內,對通過收回、收購、徵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進行儲存或前期開發整理,並向社會提供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

D. 政府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一、直接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以地方政府為融資主體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具體表現為:

1、財政資本金投入而獲得的股權收益。

2、由財政投入一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而帶動外資和民營資本的投入。

3、獲得中央轉貸的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內外政府債券。

4、向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和地區金融機構貸款。

5、獲得中央轉貸的由中央政府向外國政府的貸款。

6、外國政府援助贈款。

二、間接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通過銀行、保險公司和投資公司等中介機構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和資金。目前地方政府主要採取此種方式進行大規模融資。具體表現為:

1、政府授權一些從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國有投資公司,向銀行貸款,財政實施擔保並進行貼息。

2、政府授權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於地方基礎設施建設,財政實施擔保並承擔債券利息。

三、項目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利用政府各種特定資源,為達到政府特定目的,採用各種市場手段而獲得的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的資金。具體表現為:

1、利用土地級差效應,獲得土地出讓金。

2、由企業進行建設經營政府授權的特別項目,到期轉讓給政府的BOT方式。

3、政府將業已建成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轉讓給企業,經過一段時間運營後,企業再無償轉讓給政府的TOT方式。

4、由企業建設經由政府授予的特別項目,財政給予補貼,到期轉讓給政府的BOST方式。

5、政府把具有商機的盈利項目和公益性非盈利性項目「捆綁」在一起,企業通過比較利益,進行自行開發和還款的項目。

6、由政府授權一些大型國有公司,對特別項目實施融資租賃。

四、非項目融資

這類融資主要運用資產動作手段吸引社會各類資金的融資方式。具體表現為:

1、通過有關投資信託公司,採用集合信託方式向社會投資者籌資,獲得的資金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2、對一些公用事業企業進行包裝上市,由這些企業從資本市場籌資的方式。

3、政府出讓部分公用事業股權而獲得的用於該項目或其他項目的建設和改造資金。

(4)土地儲備中心信託擴展閱讀:

政府融資的作用:

1、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可以較有效地配置資源,促進經濟增長

一方面,政府利用其信用平台,提高政府資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競爭日趨激烈和貸款風險較大的背景下,銀行也願意貸款給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資平台公司,以降低金融風險。

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率之所以保持較高水平,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功不可沒。由於中國東、中、西部經濟發展不平衡,東部產業要轉型升級。

中、西部渴望承接東部產業轉移,投融資平台公司對交通和城建的巨量資金投入,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的產業轉移,有利於中國經濟的均衡發展。

2、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大加快了城鎮化進程

投融資平台公司所籌集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城鎮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地方投融資平台公司,就沒有這些年來中國城市面貌的日新月異。

城鎮化的大發展,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了長期堅實的基礎,為工業化創造了需求源泉,也為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拓展了空間。

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促進了民生改善

依託投融資平台公司,地方政府籌集了大量的資金,其中的相當部分投入了廉租房、公租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項目。

一部分資金投入了公立醫院設施、教育基礎設施、文化體育基礎設施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還有一部分資金投入了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垃圾焚燒廠(填埋場)、水環境治理工程建設等。這些項目的建設和投入使用,有效地改善了民生,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

4、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還有利於拉動民間投資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是政府性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可以通過發行信託資金計劃和公司債券、聯合投資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進入。

充分發揮民間資本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建設的作用,實現短期政策調控與利用民間資本長期機制的較好結合。

E. 內蒙古自治區土地收儲制度建設與資金運作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元重舉

土地儲備是隨著全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市場發展過程中應運而生的一項新型管理制度,是政府對土地集約化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障了國家作為城市土地所有者的權益,也為國有企業脫困及凈化土地市場創造了良好條件。土地儲備經過幾年的長足發展,全國各地從儲備機構的隸屬、融資渠道、收購儲備方式等方面已經形成了風格迥異的收儲模式。現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和省級收儲模式的資金運作流程與各位同仁共同探討。

一、內蒙古土地儲備制度的建立

自《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下發之後,全國各地土地儲備機構在制度的保障下如雨後春筍般建立,其中包括隸屬於人民政府和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土地儲備機構。在2001年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內政辦字〔2001〕167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又於2003年出台了《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自治區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土地儲備機構共73個,有80%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其中自治區1個,盟(市)9個,市轄區6個,旗(縣)57個。

省一級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隸屬於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面向全自治區開展土地儲備工作。主要職責是:應地方政府的要求,根據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需求,制定收購儲備計劃,通過徵收、收購、置換、轉制、收回等方式,經人員安置、房屋拆遷、土地平整、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後,將土地儲備並出讓。主要目標是:通過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供應,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防止土地收益流失,為地方經濟建設作貢獻。

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融資渠道狹窄、授信額度有限、貸款申請審批周期長等問題擺在各級機構面前,成為土地儲備工作開展的「瓶頸」。針對這一實際情況,內蒙古自治區積極探索土地儲備的新模式,搭建土地儲備新的融資平台,規避風險,解決矛盾,「省級土地收購儲備模式」應運而生。截至2008年9月底,省級機構收儲土地4000多公頃,已出讓土地的收益率均達到50%以上,走出了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道路,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工作模式

以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為主體,對擬儲備地塊進行可行性論證並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提交自治區收儲專家組審核,通過後向金融機構遞交信貸申請。儲備資金到位後,委託項目地收儲中心具體實施收購補償方案,並負責土地出讓前的管理維護工作。土地出讓後,在收益中扣除貸款本金、利息及融資成本費用後,余額全部留與地方財政。

(二)工作經驗

1.把握導向,嚴格運用國家政策指導具體工作

自治區土地收儲嚴格執行土地宏觀政策,把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作為對項目地政府的首要要求,在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兩大業務關鍵點上率先垂範,將工作重點放在閑置、存量和舊城用地的儲備上,認真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要求,新增建設用地一分不收,積極培育土地市場,所有儲備土地只能以招標、拍賣、掛牌形式出讓,有效避免了土地資產流失和腐敗行為的發生,在為政府取得土地收益的同時,也為土地管理部門樹立了良好的行政形象。

烏蘭浩特項目區動用收儲資金2500萬元,拆遷棚戶危房居民60餘戶,合理處置兩家破產企業,收回土地7.6公頃,經整理達到「五通一平」後以3700萬元掛牌出讓,既改造了舊城區,又安置了下崗職工,受到地方政府和群眾的歡迎。

烏海市濱河新區項目的實施,使400多戶農民喜遷新居,通過發展「訂單農業」和「公司加農戶」搞起了塑料大棚種植和奶牛飼養,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該項目既改變了城市危舊房面貌,又解決了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被中美可持續發展中心評為「西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點」。為了推廣這種模式,中美可持續發展中心於2007年6月和2008年10月兩次派員來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實地考察,同意對烏海濱河區新村建設給予規劃設計、環保建築及附屬設施等方面的支持。濱河新區二期項目自治區擬再投入3億元土地收儲資金,大力支持烏海市政府的新農村建設。

2.有效利用,確保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用

自治區土地收儲可以在全自治區范圍內實施,在項目的選擇上能夠充分權衡利弊,同時充足的項目源也可以確保有限資金的充分利用,避免資金、人員的閑置。2005~2007年,自治區對全區30多個擬收儲項目進行了可行性研究,經過細致、深入、全方位的分析,首批選定烏海市、烏蘭浩特市、滿洲里市、阿爾山市作為收儲項目區,具體實施土地收儲,其他地區作為備選放入項目庫,待時機成熟進行運作。實踐證明,「貨」源充足,優中選優的項目可以確保儲備資金的有效利用,實現效益最大化。

3.防範風險,保障資金運作的安全

實施自治區土地收儲,在項目選擇上和資金使用上不會受地方政府左右,能有效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或追求局部利益而置大局於不顧的現象,有利於規范土地市場、保障資金的安全回籠。同時,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作為承擔貸款而收益不歸己的主體,必然會運用業務理論對抵押資產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進行審核,防止擔保虛設,最大程度地降低還貸風險,保障資金運作的安全。在項目可行性論證過程中,土地儲備機構把抵押資產的權源、權屬審核作為重要論證內容,從使用權設定登記到貸款後的他項權利登記,認真把關,從源頭上為資金安全設立保護網。

4.立足基層,全面開展全區儲備業務

土地儲備也是資金儲備,在開展業務時需要大量資金支撐。當前,土地儲備資金主要來源於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在全國范圍的資金緊缺情況下,一些邊遠、經濟欠發達地區土地收儲機構很難取得收儲資金,直接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可以利用自己在融資方面的便利性,幫助這些地區開展工作,進而促進全區儲備業務的順利進行。已開展業務的阿爾山市地處邊遠的林區,多年來一直未得到過國家的信貸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城市面貌與國家級旅遊城市的稱號相去甚遠。儲備項目落地後,阿爾山市對阿爾善河西岸舊居民區進行拆遷,收回土地30公頃,使這一地區臟、亂、差的環境得到根本改觀,同時也帶動了當地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將阿爾山建設成為旅遊推薦不可不去的地方。

5.充分利用業務信息優勢,多方探討融資方式

土地儲備資金不足是各級收儲機構都面臨的難題。為了拓寬融資渠道,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發揮省級收儲的優勢,多方搜集各種政策、業務、金融信息,與各金融機構多方聯絡,積極籌措資金。除銀行貸款外,又於2008年年初發行了「利得盈」信託理財產品,由銀行擔保通過信託公司向社會募集資金,指定投向內蒙古自治區用於土地收儲,一次就募集資金10億元。在當前各金融機構緊縮貸款規模的不利情況下,獨辟蹊徑,找到了一條融資新路,有效緩解了資金不足給各級收儲工作帶來的壓力。

二、「陽光」下監管土地儲備資金

(一)規范土地儲備資金的運作流程

嚴格、規范的資金運作流程是資金監管的前提,內蒙古自治區在土地儲備項目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摸索出了一套與銀行系統合作進行項目管理的規范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1)貸款行將貸款資金劃入自治區土地儲備中心在貸款行的賬戶,並共同對該賬戶進行監管。

(2)在項目地開設土地儲備資金專用賬戶,專項用於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的撥付和土地出讓後資金的回籠。

(3)同項目地土地儲備中心簽訂《授權委託書》,同項目地銀行簽訂《儲備資金撥付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4)由項目地提交《土地儲備資金年度用款計劃》,實行土地儲備資金的計劃管理,在實際過程中如遇計劃調整,需提前告知,計劃調整方案獲得批准後方可繼續用款。

(5)項目地根據《土地儲備資金年度用款計劃》制定《分項資金使用計劃》,《分項資金使用計劃》的內容審核無誤後,報貸款行進行審批,貸款行確認後撥付資金。

(6)資金封閉運行,通過銀行直接撥往被補償人或承擔工程建設單位的銀行賬戶,不與項目地政府發生資金往來,避免了資金被挪用的風險,保證了收儲項目的如期運作。

(7)項目進行過程中,凡是在項目地中發生的各項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均要劃入專用賬戶,充實項目地土地儲備資金。撥付資金對應的儲備土地將隨時增補到貸款行的抵押物中。

(8)項目結束後,對土地進行出讓,土地出讓金直接劃入專用賬戶,暫時進行專戶管理,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支付必要的中介費用後,將所有收益全部劃歸當地財政,保證了地方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為地方經濟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在實際運用中,這套流程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貸款發放各方的監督作用,充分運用了多種手段以達到防範資金使用風險的目的,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1.實行封閉管理

土地儲備資金遵循「開設專戶、設立專賬、設置專人、封閉運行」的使用原則。每個項目實行單獨核算,各個項目所發生的收入、成本、費用等設專賬管理。實行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專戶核算,封閉運行。

2.避免資金使用中間環節出現現金

資金撥付過程中,使用安全、准確、快速的網上銀行系統進行操作。資金撥付到項目地的土地儲備專戶後,項目地銀行根據自治區《儲備資金撥付計劃書》、補償協議原件和支票領款金額核對具體領款人的身份,確認無誤後方可發放補償款,自然人領款只能以存摺方式,法人只能以轉賬方式進行,避免了現金交易可能出現的風險。

(三)規避潛在風險

1.預留貸款利息,規避財務風險

在運作過程中,嚴格控制賬戶資金數量,綜合考慮金融動態和央行有關政策,提前預留銀行貸款利息,確保銀行按期足額提取土地儲備貸款利息。

2.資金發放後及時審計

資金撥付後,及時派出資金管理人員和專業審計人員對項目地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實地監督、檢查,並對資金發放材料進行取證。

3.同銀行共同掌控項目進度

派專人與每一個項目地的有關人員隨時溝通,並同貸款行一起到項目地實地檢查,掌握項目進度,掌控土地交易、資金回籠的時間。

4.接受銀行監督,定期向貸款行報送財務報告

按月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報告到貸款行,做到內容完整,數字准確,編報及時。

通過以上措施,以規范的操作流程為基礎,多種有效手段為保障,對土地儲備資金的監管真正做到了「陽光」化,銀行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安全放心,對及時回籠資金放心,地方土地儲備機構也對資金高效、及時、准確地撥付感到滿意。

三、土地儲備的市場前景

(一)主管部門的支持

2007年,國土資源部肯定了內蒙古省級收儲模式,提出將支持和關注省級收儲模式的發展。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聯合財政廳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項目銀行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2006年4000萬元和2007年5000萬元財政貼息專項資金已撥付到位,為全區土地儲備事業的發展注入了催化劑。

(二)金融機構的信任

隨著省級土地儲備工作的全面開展,省級收儲模式也漸漸灌輸到金融系統的理財觀念中。土地儲備貸款一批批地下撥、運作、如期還款,自治區的土地收儲管理體製得到了金融系統的認可,信用等級已提升為「AA」級。金融機構與我們建立了長久的合作關系,2008年1月發行了10億元的「利得盈」理財產品,所募資金全部用於自治區的土地收儲,截至9月底,10億信託貸款已有7億陸續撥入鄂爾多斯市、滿洲里市、霍林河市、扎蘭屯市、烏海市、包頭市、錫林浩特市等18個項目區使用。

四、土地儲備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工作超前,理論滯後

土地儲備工作剛剛興起,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目前的土地儲備制度也只是從宏觀方面作了規定,因而很多具體工作缺少制度支持,困難重重,只能用一些創新的做法開展工作。在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基層土地儲備機構在為土地儲備事業和城市經濟建設作貢獻的同時,也承擔了不必要的人身和法律風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亟待得到法律法規方面的保駕護航。

(二)資金缺口較大

內蒙古地區屬於我國北部落後偏遠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後,嚴重影響了土地儲備的融資問題,收儲資金的短缺嚴重製約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的開展,因而,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基金、統籌安排儲備項目成為迫在眉睫的大事,這將直接關繫到土地儲備事業的存亡。

(三)抵押資產轉移缺少依據

目前我們貸款使用的抵押資產是由項目地政府提供的,這部分資產的調撥已受到稅務部門的密切關注,盡快出台這方面的操作辦法是國土管理部門的當務之急。

土地收儲要本著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加強聯系與溝通,與金融機構建立一種長期穩定、優勢互補的戰略合作關系。我們相信,借著自治區經濟發展的強勁東風,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產的基礎性作用,盤活國有土地資產,就能走上儲備業務發展的快車道,進而推動全區土地收儲工作的健康發展。

F. 外國土地儲備融資模式有哪些

一)財政撥款
財政撥款是指政府為支持城市土地儲備制度順利運行,為能有效調控城市土地市場為目的而採取的行動。財政撥款屬於一種政府行為(二)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土地儲備中心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貸款的方式融通資金,是目前最主要的籌資模式,在土地儲備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三)土地儲備收益
土地儲備機構通過對收購的土地進行再開發,將其由「生地」變為「熟地」之後進行轉讓,用土地轉讓收入扣除土地收購、開發、儲備支出後為土地轉讓增量收入,該收入構成了土地儲備收益。這部分收益除了用來維持土地儲備機構的日常開銷、償還貸款外,剩餘的部分可以用來征購新的土地。 以上三種融資模式是目前比較常用的土地儲備融資模式,根據各自的特點,它們都有自己適用的范圍。 創新的土地儲備融資模式
(一)土地信託
土地信託是指土地儲備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將儲備的土地委託給專門的信託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作為受託人,負責信託土地開發的融資活動。 (二)土地基金
土地基金是指由政府設立的,以土地資源為載體,通過對外發行以土地的未來收益流為擔保的土地收益憑證,向大眾募集資金,然後將募得的資金委託給土地儲備中心,進行城市土地開發、經營等土地整理工作,土地的出讓、出租等所獲得的收益都進入土地基金,並根據土地收益憑證進行收益分配。
(三)土地置換
土地置換是指土地儲備中心按照城市土地儲備計劃,在進行土地儲備的過程中,為了節省土地收購費用、安置現有土地使用者,用已經進入土地儲備體系的土地置換使用者目前所使用土地的行為。
(四)土地債券
土地債券是指土地儲備機構為籌措土地收購、整理資金,以收購儲備土地或政府指定范圍的土地作抵押,而向投資者發行並承諾以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G. 土地儲備中心是做什麼的

土地儲備方面:依法通過收回、收購、置換和徵收等方式進行土地儲備;建立土地儲備庫;組織實施和管理土地一級開發。 土地交易方面:受政府和其他單位的委託,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和掛牌交易;管理土地交易市場,為政府主管部門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提供交易場所。

H. 哪家信託公司恆大的抵押土地被收回了

安慶粵通置業有限公司。
據媒體報道稱,恆大安慶中央公園一項目土地被政府收回,因欠繳土地出讓金。9月22日,安徽省安慶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官網發布公告稱,因安慶粵通置業有限公司欠繳土地出讓金,安慶市人民政府已依法解除恆大中央公園項目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I. 江西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記

1、1981年5月13日,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江西南昌成立。
2、1984年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公司開辦金融業務。
3、1984年9月1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公司經營外匯業務。
4、2003年4月3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公司重新登記成立,注冊資本3億元人民幣,其中外匯1500萬美元,成為目前江西省唯一一家經營信託業務的地方金融機構。
5、2003年8月7日,公司發起設立「南昌市土地儲備中心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金額人民幣1億元,成為我省首個資金信託計劃。
6、2003年10月22日,公司發起設立我省首個股權投資信託計劃——「江西速達股權投資信託計劃」
7、2004年4月28日,中共江西省委決定裘強同志任公司黨委書記。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推薦,中國銀監會核准,6月2日,公司董事會選舉裘強同志為公司董事長。
8、2004年8月公司實現年內首個月度盈利。
9、在省委、省政府的關心支持下,在省國資委的指導下,公司董事長帶領員工以打包剝離的方式,於2004年9月29日成功剝離公司歷年不良資產9.28億元。
10、在董事長的帶領下,公司2005年度實現年度扭虧為盈,開始步入快速發展軌道。
11、2006年11月10日,公司發起設立金麒麟1號信託理財產品,規模5250萬元,並於2007年11月按約如期交付。截至2008年10月底,公司金麒麟已形成系列理財產品,發行7期,累計金額6.2億元。
12、2007年11月,公司受託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累計突破100億元。
13、2007年12月,公司受託管理的信託資產存量規模突破100億元。
14、2007年7月公司金融理財中心實現單個部門信託收入過千萬,11月份實現信託收入突破2000萬。
15、2008年3月,公司受託管理的信託資產規模累計突破500億元。
16、2008年10月,公司信託三部門實現單個部門信託收入突破4000萬元。
17、截至2008年11月底,公司累計為省內各地市發行信託發行32個,累計為當地經濟建設募集資金30億元。
18、2004年10月27日公司設立深圳聯絡處,並於2008年11月3日正式設立深圳金融研發中心。
19、2004年12月8日,公司設立北京金融研發中心,邁開了公司省外信託業務拓展的步伐。截至2008年10月底累計為公司創收3700萬元。
20、2004年12月8日,公司設立上海金融研發中心,截至2008年10月底累計為公司創收290萬元。
21、2008年9月8日,公司設立西部金融研發中心。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即實現創收過百萬。
22、2008年11月3日,公司設立南部金融研發中心。
23、2012年10月由江西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中江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11.5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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