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融資一般會如何處理
非法集資罪通常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1、按照國務院《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2、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五十萬元以上的。
3、量刑標准: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二、集資詐騙罪
1、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 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單一犯罪客體(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資詐騙罪的犯罪客體屬於復雜客體,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集資詐騙罪中的「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將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佔有目的」歸納為: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
根據《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予以刑事追訴。由於集資詐騙罪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大,對於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集資詐騙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4、量刑標准:
犯集資詐騙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犯集資詐騙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l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犯集資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融資抓起來擴展閱讀:
非法融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非法融資的特點:
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
二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五和非法集資一樣,集資方式變換多樣,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
2. 剛買的期房,開發商因非法融資被抓了,怎麼維護自己的
看看是否還有保證金等款項,或讓政府出面處理等。或起訴等處理。
購買期房應注意:
1、定金問題:
購期房一般要交付定金,對於定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如開發商提出「無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後訴之法院,由法院認定合同無效,讓法院幫你把多付的錢要回來。《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出合同標的額的20%」。由這一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第一,定金條款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只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第二,應當在定金條款中註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第三,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消費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可能沒有能力履行合同,就不要交付定金,因為交付定金合同才會生效。
2、不可抗力問題:
《民法通則》第107條明確規定:「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一旦延期交房,開發商多以「不可抗力」為由推卸責任。為防止這方面的損失,購房人在簽約時,一定要對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關條款給予高度重視,購房合同示範文本中延期交房的免責條款有二條:一是「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二是「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或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從實際發生的商品房買賣糾紛來看,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問題產生的糾紛較少,因「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或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問題產生的糾紛較多。如果施工中遇到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或有其他賣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等可能存在,購房人可以考慮放棄
3、面積糾紛問題:
期房最大的特徵是在預售合同訂立時,房屋所有權並未現實存在,有關房屋狀況中能體現在圖紙上。這樣,使得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和竣工後現場實測的建築面積常有誤差。而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又往往是按圖紙預測的建築面積來計算的。為防止花冤枉錢,購房人應在合同中這樣明確:「誤差率為?0.5%時,房屋單價不另行結算;誤差率低於為?0.5%時,合同繼續履行,按每建築平方米據實結算,誤差率超過?0.5%時,購房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雙倍返還定金、追究法律責任「。
4、房屋產權證的發放期限問題:
開發商在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為何一再拖延時,一個常用借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其實,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登記機關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登記機關在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後,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關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證。也就是說,造成房屋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的原因很可能在於開發商,比如,開發手續不健全、欠繳出讓金、進度有誤等,一旦屬於這些情況,購房人就要提高警惕,一方面了解能否解決,一方面考慮是否要放棄購買該房產的計劃。
3.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
個人融資算犯法嗎?融資本身並不是違法的,但融資行為不當有可能造成違法和犯罪內,例如非法集資容、貸款詐騙等就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非法集資的特徵和危害:非法集資的主要特徵有以下四點;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準的集資。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3.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
4. 我在投資公司上班,老闆因為融資罪被抓起來了,我也放了兩百萬給老闆,結果錢也沒了,我可有事
你那兩百萬是自己的嗎?如果是自己的應該沒事。如果是你收或借其他客戶的錢用你的名字投進來的,就涉嫌非法集資了。
5. 非法融資被抓進去了能取保候審嗎
看事情的嚴重性了,如果涉嫌金額小的話是可以取保的
6. 你好,我朋友因融資公司倒閉欠款,無力償還,被對方控告集資詐騙!現在被公安局抓回去了!請問他會被判刑
會,看金額大小來定刑
7. 企業經營者為什麼要抓融資
就一句話,有錢干什麼都行,沒錢你干什麼都不行。還有就是中央銀行現在對企業的放款不是那麼有信心了,並且還有限制性的放款,所以現在的企業需要用錢的話要麼就融資,要麼就什麼也不做等著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