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公司擁有這么多客戶,為什麼不做PE,信託計劃能做PE投資擬上市公司股權嗎
PE的主要退出渠道就是IPO,擬上市公司准備IPO之前是不允許股東中有信託計劃的。
銀監會於2008年對信託投資私人股權有相關規定,即《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
《指引》對私人股權信託投資對象、信託公司業務資格准入、投向限制等作了具體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信託的第三方投資顧問資格也給予明確指引。不過,雖然銀監會對信託私人股權投資給予明確肯定,信託私人股權投資仍受到不能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的限制。
《指引》指出,私人股權投資信託可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及中國銀監會規定可以投資的其他股權的信託業務活動。
《指引》還明確,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參與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所佔份額不得超過該信託計劃財產的20%,用於設立私人股權投資信託的固有資金不得超過信託公司凈資產的20%。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公司既不能轉讓這部分受益權,也不能以該受益權為標的進行融資。
另外,《指引》對投資顧問的資格也有明確規定,投資顧問應滿足以下條件:持有不低於該信託計劃1%的信託單位;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軟硬體設施;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投資立項、盡職調查及決策流程;主要團隊成員從業經驗不少於3年,業績記錄良好等。
《指引》對信託公司開展私人股權投資業務給予了肯定,並將起到規范這一業務發展的作用。但是,信託股權投資的退出機制仍是一大難題。目前,中國證監會通過窗口指導,不允許信託公司的信託產品直接參與擬上市公司IPO過程。
㈡ 股權類的契約型基金可以投資信託計劃嗎
契約型基金可投資的資產或標的包括以下幾類:
證券類:股票、資管計劃、衍生品;
類固收類:非標資產(如:應收賬款);
股權類:通過嵌套有限合夥間接投資於上市、未上市公司、地產股權。
如果是股權類的契約型基金,則只能投資股權類和證券類,信託計劃不在可以投資的標的范圍內。
㈢ 請問高手,信託集合產品可以投資未上市股權嗎,就是會對要上市的企業有影響嗎
OK高手來了。嘿嘿。。。
是可以的,這種在信託行業叫股權收益集合信託。是只受資方用受限股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原始股或者非流通股作為質押資產來向信託公司申請融資,信託公司在嚴格審核風險之後會暫時持有該股份,一直到合同到期日,該公司在以合同價格或者上市時的流通價格來回購。這樣信託公司從中贏利,不知道我說的你懂了沒,不懂沒關系在問我就可以。
還有你問的那個說對上市企業有沒有影響,答案是有的。個人認為是有利得影響,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的運作時需要大批量的流通資金的,所以通過信託融資,可以很好的解決上市公司的流通資金問題,而且回購方便,對自己行使企業股權也沒有影響,還有就是在信託合同期間,信託公司持有股權時,一般不行使股東權利,除非有特定的大事件需要緊急裁決是在形式股東權利。所以信託公司的暫時持股,不會對上市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產生影響。反而解決了上市之前的資金需要。
不知道我說的清楚不?如果清楚,請把分給我,謝謝。
㈣ 員工獎勵信託計劃是股權激勵嗎
事實上,股權激勵作為一個整體,涵蓋了從方案設計、信託設立、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四個方面,方案設計僅僅只是第一步。其中,數據管理和行權落地的重要性自不必多說,這兩個環節直接關繫到了整個激勵流程是否能夠執行順利。
但信託設立在這里的作用往往讓大多數人感到困惑。信託作為非常小眾的行業,其重要性往往不被大家所了解。
ESOP信託建立的重要性:
第一,建立信託可以避免公司股權變動而導致股權被稀釋。
第二,員工發生變動時,可以按照信託契約及計劃對受益人名單進行補充和調整。
第三,建立信託既可以使員工從股份中受益,也可以避免公司對投票權的控制。
㈤ 信託合作理財計劃,原則上不得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嗎
並沒有這個限制。信託理財計劃可以投資於股權項目。或者並購項目重點要分清,信託財產和信託公司自有財產的區別。
㈥ 什麼是信託計劃
信託計劃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信託計劃的特點 a) 信託具有融通資金的性質 b) 信託方式靈活,適應性強 c)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 d) 信託收益穩定,且遠遠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是銀行定期存款的理想替代品 e) 國家信託計劃的發行與運作監管嚴格,有效的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作為一種新型的投資理財品種,信託計劃將成為您投資組合之中中長期、低風險投資品種的最佳選擇。 信託計劃的分類 根據投資方向的不同,資金信託計劃可以分為: 1、流動資金貸款信託計劃 2、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 3、基礎設施投資信託計劃 4、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等。 銀行參與信託計劃的收益 銀行應當非常熱衷於參與信託計劃,信託投資公司是非常重要的渠道類客戶,可以幫助銀行: 1、進入很多非常優質的項目。如很難進入的
㈦ 請問:以信託計劃為主體做股權投資是什麼意思
成立信託計劃進行股權投資
把信託模式和有限合夥模式結合下就可以了
信託計劃是作為有限合夥中LP
㈧ 信託計劃募集資金能否投資於股權投資基金
文/晉銀濤 雲南八謙律師事務所 問:能否通過信託計劃募集資金然後以LP的身份將資金投入PE? 答:信託本身就是私募基金的一種組織形式,因目前證監會對信託持股企業IPO存有異議,導致該類企業IPO受阻。隨後出現了信託PE+有限合夥模式的私募基金,即由信託計劃募資,然後將募集資金投入私募基金。該模式能否獲得證監會認可,所投企業能否順利IPO,目前尚無案例。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去年出台的《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要求:非法人機構投資私募基金,應打通計算該機構及私募基金的投資者總數,這樣直接限制了信託PE+有限合夥模式中信託計劃的投資人數,使信託計劃募資的人數優勢大打折扣。
㈨ 信託計劃可以做股東嗎
可以.
參見:《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2007年第2號回)http://www.trustlaws.net/law/List.asp?SelectID=4556&ClassID=14&SpecialID=
記得主要在第三章答.
㈩ 信託計劃作為主體做股權投資,IPO 會有障礙嗎
你好,會有。
目前證監會規定進行IPO的企業在上市前股東不得有信託計劃,因為本身信託計劃的特性可能形成股東拖拉機,在實際意義上超過證券法對IPO企業股東人數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