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華鑫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理財怎麼樣
華鑫信託復是銀監會批準的制64家信託公司之一,受銀監會管理,信託公司的業務很廣泛,
(一)資金信託;
(二)動產信託;
(三)不動產信託;
(四)有價證券信託;
(五)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託;
(六)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
(七)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並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
(八)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
(九)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
(十一)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
(十二)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十三)從事同業拆借;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不知道你是去裡面當理財經理,還是讓華鑫幫你理財呢?總之都是可靠的,受法律保護的
Ⅱ 請問韓慶雲擁有「廣州63層」廣東國際大廈嗎
不擁有,不知哪裡的出處炒作是qi財富而已。
尷尬的63層 掛牌一年無人問津與中航地產倒數時刻
觀點地產網大約20年前,在經歷了著名的廣國投破產案後,廣東國際大廈曾有過一次拍賣過程,但當時幾經叫賣卻始終無人接手,起拍價也跟著一路縮水,由20.11億元跌至11.3億元。
現在被稱為「63層」的廣東國際大廈,又迎來掛牌待售無人接盤的窘境。去年8月24日,中航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國際控股」)選擇以2.97億元的轉讓底價,將其持有的廣東國際大廈實業有限公司(「廣東國際」)75%股權在北京產權交易中心正式掛牌,該公司的主要資產即廣東國際大廈。
然而,將近一年過去,因開價過高,這座曾是中國第一高樓、俗稱「63層」的廣州老地標,遲遲難覓接牌東家。
與廣東國際大廈面臨著同樣尷尬的,是中航系大舉剝離房地產業務之後餘下的「尾貨」。在航空軍工類國企退出房地產領域的背景下,2016年以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開始大刀闊斧剝離房地產業務,中航里城、中航萬科、中航地產等房地產平台或部分資產成功出售,而其它則沒那麼幸運。
「尷尬」的廣東國際大廈
在北京產權交易中心進行正式掛牌的一年後,2018年8月16日,廣東國際75%股權迎來了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沒有收到意向受讓方,有的話也用不著掛一年。」知情人士告訴觀點地產新媒體,對項目感興趣的投資人包括房地產企業,在了解項目之後均打起了退堂鼓。「價格是主要因素,有的投資人反映價格高了,最開始他們以為可以購買整座大廈。」
從廣東國際的股東結構可以看到,大廈被一分為二,其中中航國際持股比例為75%,而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控股的信託公司——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信託)——則持有餘下的25%。
對於為何出售這一公司,中航國際控股在去年發布的公告中稱,廣東國際多年來因自身債務負擔較重,導致長期經營虧損。為優化資產配置、減少帶息負債,故決定掛牌出讓。董事會認為,潛在出售事項有利於提升集團業績、盤活存量資產、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及資產運營效率。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根據2016年度審計報告數據,廣東國際資產總計5.03億元,負債總計7.63億元,所有者權益為負,將近-2.6億元;2017年7月31日,其資產總計4.93億元,負債則為6.11億元,所有者權益為-1.18億元。
公司在經營上持續虧損。2016年,廣東國際實現營業收入2.71億元,營業利潤和凈利潤均為負,分別達到-1559.97萬元和-1.64億元;截至2017年7月31日,其實現營業收入1.49億元,營業利潤和凈利潤分別為-568.11萬元和-569.7萬元。
「有些企業確實效益不好,確實賣不出去,掛了一年也賣不出去,能怎麼辦?」上述知情人士無奈地說道。
該人士告訴觀點地產新媒體,如果信息披露期滿,但項目仍然無法徵集到意向受讓方,則會在不更改信息披露內容的條件下,再延長5個工作日,「應該延遲到8月23日。如果確實徵集不到意向方,再想賣就要重新評估了。」
中航地產倒數時刻
與廣東國際大廈面臨著同樣尷尬的,是中航系大舉剝離房地產業務之後餘下的「尾貨」。知情人士向觀點地產新媒體透露,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旗下的房地產業務「現在陸陸續續在轉(讓),國資委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清理完畢」。
盡管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的地產業務曾經形成年收入近200億元、利潤20億元左右的產業規模,但在國務院國資委主導的中央企業進行產業重組合作整合下,中國航空工業集團不得不對其地產業務進行剝離。
2016年9月,時任中航工業集團總經理譚瑞松曾對外表示,由於身處航空製造業中,地產業務未被核准為主業,在業務開展上受到政策層面的限制,在當前激烈復雜的市場競爭環境下,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因此,中航工業下決心主動退出,將地產業務整體剝離。
在這之後,中國航空工業集團開始大刀闊斧剝離房地產業務,按照最早與中國航空工業集團進行地產業務整合的保利地產最初的估算,彼時潛在交易事項涉及房地產項目約70個左右。按照目前的清理結果看,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先後剝離的房地產業務包括:中航地產旗下的9個房地產項目、房地產平台中航里城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萬科有限公司等。
其中,2016年底,中航地產旗下的9個房地產項目以20.30億元的價格授予保利地產兩家全資子公司,佔地面積合計約169.27萬平方米,規劃容積率面積331.02萬平方米,累計開工面積約214.17萬平方米,累計竣工面積135.49萬平方米,累計簽約面積約116.10萬平方米。
剝離房地產項目後的中航地產,將業務方向集中在物業資產管理業務,並更名為中航善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中航國際全資子公司中國航空技術深圳有限公司將深圳中航城發展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給保利地產全資子公司。
實際上,除了上述兩次交易,保利地產還另外收購了中航系旗下3個房地產項目,從而使得總體收購項目數量達到20個,合計規劃容積率面積高達910萬平方米。
今年1月份,中航國際控股聯合中航國際,將其持有房地產平台中航萬科有限公司合計60%的股權,以23.48億元價格,出售給橫琴中長勝啟航投資中心(有限合夥)。據悉,中航萬科所含資產均位於現今樓市較熱的一二線城市,包括位於重慶約21.27萬平方米(佔地面積)的土地儲備及位於重慶、寧波、合肥、廣州、佛山及其他地區約117.84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已建物業。
中航里城、中航萬科、中航地產等房地產平台或擁有部分資產成功出售,而其它則沒那麼幸運,當被問及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旗下房地產資產剩餘數量時,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並不知情。
該人士稱,有些房地產企業確實效益不好無人接手,如果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剩餘的房地產業務未能按時完成剝離,也只能是由國資委進行處分通報批評,並且「明年接著退」。
中航的「房地產尾巴」
以與保利地產的業務整合為例。實際上,按照最初的估算,雙方潛在交易事項涉及房地產項目約70個左右,但最終保利僅選擇了其中了20個房地產項目。原本有望被保利地產收購的貴陽中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惠東縣康宏發展有限公司未被相中,今年7月25日,中航善達(曾用名:中航地產)最終選擇在北京產權交易中心將其進行掛牌轉讓。
那麼,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剩餘房地產或相關業務的姿色幾何?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不完全統計,目前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旗下涉及房地產項目的包括上市公司中航善達、中航國際控股、中國航空工業國際,以及非上市公司中航國際(香港)、賽瑞公司、中航共青城等。
其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航善達旗下仍擁有6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分別為貴陽中航城、崑山九方城(A6地塊)、龍岩中航紫金雲熙、惠東中航元·嶼海、衡陽中航城市花園一期和天津九方城市廣場,土地面積合計124.09萬平方米,規劃建築面積合計333.7萬平方米,累計已竣工建築面積(含不計容建面)147.87萬平方米。房地產項目儲備情況顯示,貴陽中航城和衡陽地塊尚有16.41平方米和47.68平方米的待開發土地面積。
此外,分別由中航國際(香港)集團有限公司、里城地產顧問有限公司持股80%、20%的香港投資平台中航里城(香港)有限公司,旗下資產包括位於重慶渝中區和蘇州新區的兩個房地產項目,計容建築面積合計47.1萬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中航里城(香港)曾於1月份在北京產權交易中心進行預披露,但後續並未進入正式掛牌程序,並於近日再次預披露。
中航國際控股方面,在出售中航萬科之後,其地產板塊旗下仍持有兩家以住宅開發業務為主的公司北京中航信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中航賽瑞置業有限公司,以及以國際建築工程總承包為主的中國航空技術國際工程有限公司。同時,其持有廣東國際大廈,非全資附屬公司成都中航瑞賽置業有限公司擁有成都郫縣面積達420畝的項目。
中航國際旗下擁有酒店管理平台深圳格蘭雲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商業零售平台天虹股份、建築平台中航瑞賽中小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同時,其擁有房地產項目公司東莞中航旅遊投資有限公司100%股權,該公司持有位於惠州市龍門縣南崑山區域的三幅地塊,佔地面積合計14.24萬平方米。
從現有的資料來看,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持股96%的土地開發平台北京瑞賽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仍擁有不小的開發體量,2018年其確立了經營收入100億元的目標。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該公司除了在中小城市進行土地一級開發外,還進行物業管理、酒店經營、商業合作運營,以及商業地產、住宅地產和工業地產的開發,擁有近二十家置業公司,業務覆蓋華北、東北、西南、西北、華東、中南等區域。
上市平台中國航空工業國際亦擁有兩個物業發展項目,分別位於大連和重慶,其中大連項目為中航國際廣場,土地面積合計4.69萬平方米;重慶項目總土地面積約37.53萬平方米,包含12幅地塊。
江西中航共青城實業有限公司目前仍為中國航空工業集團相關公司,主要在共青城主要從事通用航空、文化旅遊產業及配套的星級酒店項目、高爾夫項目、高端地產項目。
Ⅲ st西部資源2020注冊會計師所出具的保留意見
摘要 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Ⅳ 重慶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重慶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信託服務公司。
法定代表人:版權翁振傑
成立時間:1984-10-22
注冊資本:150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00000000005609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投資)
公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金山路9號附7號
Ⅳ 600106的概況和前景
600106重慶路橋,公司參股8.48%的重慶市商業銀行日前已改名重慶銀行,預計今年准備在A股市場上市,有望產生巨額的增值收益,想像空間極大!
Ⅵ 有誰知道重慶國際信託的內部情況
其實,信託公司的內部情況不需要知道很多。
第一,有人的地方,就有你所說的「專勾心鬥角和雜七雜八的事屬情」;
第二,說信託公司的待遇很低,這是不太現實的,畢竟是金融機構還算有錢吧;
第三,說「牛人超級多」,這是好事,正適合你在那裡鍛煉、成長以及競爭;
第四,根據信託理財網(xintuolicai.com)多年來對重慶國際信託的跟蹤分析,該公司在業務經營和產品創新等方面還是不錯的,其他的情況需要你置身於其中才能體會;
第五,去一個公司(包括信託公司),每個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所收獲的東西也不一樣,但自己有一顆平常心就好辦了。
Ⅶ 000652泰達股份怎麼還在停牌呀
【1.最新公告】
2007-05-10刊登關於收購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關聯交易公告
泰達股份關於收購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關聯交易公告
為進一步拓展公司金融主業,改善產業結構和收入結構,以更好的業績回報股東,公司在參考岳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報告》和天津華夏松德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報告》的基礎上,經多方協商確定以1.18元人民幣/股的價格收購天津投資集團公司等8家企業持有的北國投10.39%股權,共計103,970,996股,合計122,685,775.28元人民幣。此次收購完成後,加上公司原來持有北國投5.43%的股權,公司將持有北國投15.82%的股權,成為北國投第一大股東。
因上述事項交易金額較大,且公司和北國投系受同一企業控制的法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述事項構成重大關聯交易。
定於5月25日召開200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公告
1、召開時間:2007年5月25日(周五)下午2:00,會期半天;
2、召開地點:天津泰達環保有限公司二樓報告廳;
3、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4、召開方式:現場方式;
5、會議審議事項:《關於收購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議案》。
【2.最新報道】
2007-05-10泰達股份並購濱海新區唯一信託公司
本報訊 繼入主渤海證券之後,泰達股份(000652)日前在拓展金融業方面再下一城———以1.2億余元並購天津濱海新區唯一的信託公司———北方國際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購完成後,泰達股份將以15.82%的持股比例成為北方國投的第一大股東,將分享天津濱海新區開發收益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據悉,泰達股份日前經多方協商,確定以1.18元/股的價格收購天津投資集團公司等8家企業持有的北方國投10.39%股權,共計10397.0996萬股,合計收購價為12268.58萬元。此次收購完成後,加上泰達股份原來持有北方國投5.43%的股權,泰達股份將持有北方國投15.82%的股權,成為北方國投第一大股東。
據介紹,北方國投是天津本地信託投資公司,也是濱海新區唯一的信託投資公司,具有濱海新區開發概念。2006年,北方國投資產總額超過10億元,凈資產達9.3億元,實現凈利潤2279.09萬元。
作為濱海新區的龍頭企業,泰達股份為更好地分享濱海新區開發帶來的收益,而收購天津本土金融企業,北方國投並非頭啖湯。早在九個月之前,泰達股份即投資6億元,參與了渤海證券重組,並以較低的成本成為渤海證券的第一大股東,以此為標志,泰達股份邁出進入濱海新區金融領域的步伐。
目前,濱海新區已列入國家「十一五」重點發展規劃項目,濱海新區建設以天津開發區為核心,將成為繼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深圳、九十年代的上海浦東之後中國經濟增長的第三極、國家發展的又一次戰略啟動點。北方國投在爭取濱海新區投融資業務時擁有較大的優勢。
而此次並購北方國投,泰達股份看作是繼續拓展金融業務、深入融入濱海新區開發的又一重大舉措。泰達股份就此表示,並購完成後,該公司金融資產占經營資產的比重將進一步提高,產業結構和收入結構都在一定程度上進一步改善和優化。並購北方國投對於該公司的長遠影響,將隨著金融行業改革、發展的不斷加速,隨著濱海新區建設的不斷推進,逐漸顯現。
不過,泰達股份也表示,基於抓住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機遇、投資金融資產並分享收益的考慮,該公司有在未來逐步拓展金融業務、做大金融產業的意願。但對於具體的金融業務是否有利於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介入的時機是否適宜、成本與收益如何平衡等諸多問題都需要進行深入論證和妥善安排。
值得留意的是,北方國投的評估報告中其他應付款項目有對天津北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應付款1.04億元,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尚末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賠償收入,但2007年可以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確認為營業外收入,由此可以增加北方國投凈資產1.04億元。
Ⅷ 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企業歷程
2012年8月
公司榮獲第六屆「誠信託·卓越公司獎」,由《上海證券報》社主辦的「第五屆誠信託」頒獎暨2012中國信託業峰會在上海舉行,重慶信託以突出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成長性榮獲綜合類大獎「誠信託·卓越公司獎」
2012年8月
重慶市國資委按照財政部公布的《金融企業績效評價辦法》和《2011年度金融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依據我公司2011年度財務會計報表中相關財務指標,對我公司進行績效評價。我公司績效評價結果為A級優等
2012年6月
公司獲重慶市國資委授予的「國企新聞獎 優秀獎」
2012年4月
公司獲重慶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獨立企業納稅50強」
2012年1月
公司獲市國資委授予的「國企貢獻獎」
2011年8月
公司參加《證券時報》第四屆「中國優秀信託公司」評選,被評為「中國最具區域影響力信託公司」
2011年8月
公司向中華思源扶貧基金會捐贈2121.41萬元
2011年7月
公司向綠化長江重慶行動定向捐贈100萬元(共計捐款400萬元)
2011年6月
公司參加《上海證券報》第五屆「誠信託」評選,獲「誠信託·卓越公司獎」
2011年5月
公司對口幫扶酉陽縣板橋村整村脫貧,支付幫扶資金150萬元
2011年4月
重慶信託被重慶市政府評為「2010年度重慶市獨立企業納稅50強」
2011年4月
公司首席執行官翁振傑獲國務院批准,享受2010年政府特殊津貼
2011年2月
公司和信託業務二部同時榮獲2010年重慶市「國企貢獻獎」
2011年1月
公司向重慶市政府捐贈危舊房改造項目全部信託報酬累計達3000多萬元
2010年12月
公司成功完成第三次增資擴股,注冊資本金增加到24.3873億元,資本規模居全國第二
2010年6月
公司榮獲全國「最具區域影響力信託公司」和「最具影響力品牌」2項榮譽
2009年12月
公司首席執行官翁振傑榮獲「2009年振興重慶爭光貢獻獎」
2009年11月
公司被評為「重慶市文明單位」
2009年10月
何玉柏董事長被評為「重慶市勞動模範」
2009年10月
公司成功發起成立全國最大公益信託「金色盾牌 重慶人民警察英烈救助基金公益信託」,首期募集規模1.07億元
2009年9月
公司綜合排名躍居全國信託公司第五位、西部第一位
2009年5月
翁振傑首席執行官主持的08年度招標課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交易模式及退出機制研究》榮獲二等獎
2009年2月
公司榮獲重慶市2008年「國企貢獻獎」
2009年1月
公司榮獲重慶市2008年「金融貢獻一等獎」
2008年12月
公司不良資產率降為0,並連續兩年稅後利潤突破5億元
2008年12月
公司榮獲2008全國金融企業慈善榜「信託業突出貢獻獎」
2008年12月
重慶路橋公司投資建設的嘉華大橋工程榮獲2008年度國家最高榮譽「全國市政金杯示範工程」獎
2008年11月
公司為危舊房改造籌集的50億元資金正式交付,市政府黃奇帆常務副市長出席交付儀式並作重要講話
2008年8月
重慶路橋投資建設的嘉華大橋工程,榮獲「2008年度重慶市市政工程金杯獎」
2008年6月
公司「渝信網下新股配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獲全國「最佳信託產品」獎
2008年5月
公司向四川汶川地震災區捐款100萬元
2008年2月
公司被評為「重慶市金融貢獻一等獎」
2008年2月
重慶三峽銀行舉行授牌慶典,重慶市常務副市長黃奇帆授牌
2008年1月
公司遷入較場口「重慶信託大樓」辦公
2007年12月
公司累計管理信託資產385.22億元,累計為客戶創造收益21.98億元,全年實現凈利潤5.09億元
2007年12月
公司不良資產率接近於0,凈資產收益率達29.65%
2007年12月
公司成功重組萬州商業銀行(後更名為重慶三峽銀行)
2007年10月
經中國銀監會批准,公司獲批新的金融牌照並正式更名為「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7年7月
公司綜合排名位列《2006年中國信託投資公司排名榜》第9名
2007年6月
公司榮獲由上海證券報主辦的「誠信託-2006中國最佳信託公司評選」的「最具發展潛力獎」
2007年4月
公司被評為「重慶市貢獻突出的國有企業」
2007年1月初
公司提前成功兌付14.588億元的渝涪高速股權信託
2006年12月
公司累計管理信託資產164.8億元,全年實現利潤1.61億元
2006年8月
公司發行的「龍湖·西城天街資金信託計劃」榮獲證券時報首屆優秀信託公司「最佳房地產信託計劃獎」
2005年12月
公司徹底還清歷史遺留債務,不良資產率降至4.5%
2005年12月
公司控股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開業
2005年10月
公司控股的重慶路橋完成股權分置改革,公司持有限售股1.858億股,持股比例59.9%
2004年12月
公司成功增資到16.3373億元,資本金規模位於全國信託行業前列、西部第一
2003年11月
公司以58.5億元收購渝涪高速公路,持有重慶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的股份。並成功推出「渝涪高速公路股權信託」項目,創全國同類產品發行規模之最。
2003年10月
公司控股企業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投資2億元,成為重慶市商業銀行第二大股東
2003年9月
公司主發起的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獲中國證監會批准籌建
2002年7月
在全國首批推出集合資金信託產品「教育信託」項目
2002年2月
公司改制重組為重慶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10.3373億元,為市屬國有重點企業
1999年5月7日
公司發起設立「西南證券有限公司」,持股33.03%
1998年9月3日
公司控股「重慶路橋」,持有重慶路橋70.97%的股權
1984年10月4日
重慶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正式成立,注冊資本金3500萬元人民幣
Ⅸ 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 9 號——創新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創新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及信
息披露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證券
法》等法律、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
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
的創新層掛牌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當按照本准則的要求
編制和披露年度報告。
第三條 本准則的規定是對公司年度報告信息披露的
最低要求;凡是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不論本准則是否有明確規定,公司均應當披露。
鼓勵公司結合自身特點,以簡明易懂的方式披露對投資
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決策有用的信息,但披露的信息應當保
持持續性和一致性,不得選擇性披露。
第四條 公司年度報告的正文應當遵循本准則第二章
的要求進行編制和披露。
本准則某些具體要求對公司確實不適用的,公司可以根
2
據實際情況在不影響披露內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適當修
改,並說明修改原因。
第五條 同時在境外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如果境外證
券市場對年度報告的編制和披露要求與本准則不同,應當遵
循報告內容從多不從少、報告要求從嚴不從寬的原則,並應
當同時公布年度報告。
年度報告應當採用中文文本。同時採用外文文本的,公
司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
中文文本為准。
第六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經符合《證
券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審計報告須由該所至少兩
名注冊會計師簽字。
第七條 公司在編制年度報告時應遵循以下一般要求:
(一)年度報告中引用的數字應當採用阿拉伯數字,有
關貨幣金額除特別說明外,通常指人民幣金額,並以元、萬
元或億元為單位。
(二)年度報告正文前可刊載宣傳本公司的照片、圖表
或致投資者信,但不得刊登任何祝賀性、推薦性的詞句、題
字或照片,不得含有誇大、欺詐、誤導或內容不準確、不客
觀的詞句。
(三)年度報告中若涉及行業分類,應遵循中國證監會、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全國股
3
轉公司)行業分類的有關規定。
(四)年度報告披露內容應側重說明本准則要求披露事
項與上一年度披露內容上的重大變化之處,如無變化,亦應
說明。
(五)在不影響信息披露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閱讀不便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採取相互引證的方法,對年度報告相關部
分進行適當的技術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和保持文字簡
潔。
第八條 中國證監會、全國股轉公司對特殊行業公司信
息披露另有規定的,公司應當遵循其規定。
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司另有規定的,公司在編制和披露年
度報告時應當遵循其規定。
第九條 由於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特殊原因導致本准
則規定的某些信息確實不便披露的,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
應當在相關章節詳細說明未按本准則要求進行披露的原因。
中國證監會、全國股轉公司認為需要披露的,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條 公司的年度報告披露時間應不晚於母公司及
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報告披露時間。
第十一條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
帶的法律責任。
4
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
人員對年度報告內容存在異議或無法保證其真實、准確、完
整的,應當在書面確認意見中發表意見並陳述理由,公司應
當披露。
第二章 年度報告正文
第一節 重要提示、目錄和釋義
第十二條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對年度報告內容無異議並能夠保證其真實性、
准確性、完整性的,公司應在年度報告文本扉頁刊登如下重
要提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
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
(會計主管人員)應當聲明並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
的真實、准確、完整。
如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
員對年度報告內容存在異議或無法保證其真實、准確、完整
的,應當聲明××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的真實、准確、完整,
並說明理由,請投資者特別關注。同時,單獨列示未出席董
5
事會審議年度報告的董事姓名及原因。
如執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出具了非標准審計
報告,重要提示中應當聲明××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出具
了非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無法表示意見),
或帶有解釋性說明的無保留意見(帶有強調事項段、持續經
營重大不確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
重大錯報說明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本公司董事會、
監事會對相關事項已有詳細說明,請投資者注意閱讀。
如年度報告涉及未來計劃等前瞻性陳述,同時附有相應
的警示性陳述,則應當具有合理的預測基礎或依據,並聲明
該計劃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承諾,投資者及相關人士
均應當對此保持足夠的風險認識,並且應當理解計劃、預測
與承諾之間的差異。
第十三條 公司應當單獨刊登重大風險提示。公司對風
險因素的描述應當圍繞自身經營狀況展開,遵循關聯性原則
和重要性原則,客觀披露公司重大特有風險。公司應當重點
說明與上一年度所提示重大風險的變化之處。
公司如存在被調出創新層的風險,應當進行特別提示。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對可能造成投資者理解障礙以及
具有特定含義的術語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釋,年度報告的釋義
應當在目錄次頁排印。
年度報告目錄應當標明各章、節的標題及其對應的頁碼。
6
第二節 公司概況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披露如下內容:
(一)公司的中文名稱及證券簡稱、證券代碼,外文名
稱及縮寫(如有)。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姓名、聯系地址、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四)公司注冊地址,公司辦公地址及其郵政編碼,公
司網址、電子信箱。
(五)公司登載年度報告的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網址,
公司年度報告備置地。
(六)公司股票公開轉讓場所、掛牌時間、目前分層情
況、交易方式。
(七)公司行業分類、主要產品與服務項目。
(八)公司普通股總股本、優先股總股本、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
(九)公司年度內的注冊變更情況,包括統一社會信用
代碼、注冊資本變更情況。
(十)其他有關信息:公司聘請的年度內履行持續督導
職責的主辦券商的名稱、辦公地址;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
7
所名稱、辦公地址及簽字會計師姓名。
第三節 會計數據、經營情況和管理層分析
第十六條 公司應採用數據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本年度
末公司近兩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包括但不限於:
(一)營業收入、毛利率、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
潤、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
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
(二)資產總計、負債總計、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凈
資產、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每股凈資產、資產負債率、流
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
(三)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應收賬款周轉率、
存貨周轉率。
(四)總資產增長率、營業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
公司在披露「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後的凈利潤」時,應當同時說明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的項
目及金額。
同時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公司,若按不同會計准則計
算的凈利潤和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凈資產存在重大差異
的,應當列表披露差異情況並說明主要原因。
第十七條 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的計算和披
8
露應當遵循如下要求:
(一)因會計政策變更及會計差錯更正等追溯調整或重
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的,應當同時披露調整前後的數據。
(二)編制合並財務報表的公司應當以合並財務報表數
據填列或計算以上數據和指標。
(三)財務數據按照時間順序自左至右排列,左起為本
年度的數據,向右依次列示前一期的數據。
(四)對非經常性損益、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確
定和計算,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披露內容應具有充分的可靠性。分析中
如引用第三方資料及數據,應註明來源及發布者,並判斷第
三方資料、數據是否擁有足夠的權威性;公司自行整理編制
的資料及數據,應說明並註明編制依據。披露內容應突出重
要性,避免過多披露不重要的信息而掩蓋重要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簡要介紹報告期內公司從事的主
要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產品與服務、經營模式、客戶
類型、銷售渠道、收入模式等,並說明報告期內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條 公司應回顧分析報告期內的主要經營情況,
尤其應著重分析導致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發
生重大變化的事項或原因。分析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報告期內業務、產品或服務有關經營計劃的實現
情況;業務、產品或服務的重大變化及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影
9
響。公司在以前年度披露的經營計劃或目標延續到本年度的,
公司應對計劃或目標的實施進度進行分析,實施進度與計劃
不符的,應說明原因。
(二)報告期內行業發展、周期波動等情況;應說明行
業發展因素、行業法律法規等的變動及對公司經營情況的影
響。
(三)對財務報表中主要財務數據進行討論、分析,可
以採用逐年比較、數據列表或其他方式。對與上一年度相比
變動達到或超過 30%的重要財務數據或指標,公司應充分解
釋導致變動的原因,以便於投資者充分了解其財務狀況、經
營成果、現金流量及未來變化情況。討論與分析應當從業務
層面充分解釋導致財務數據變動的根本原因及其反映的可
能趨勢,而不能只是重復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內容包括但
不限於:
1.公司資產、負債構成(應收款項、存貨、投資性房
地產、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借款、長
期借款等占總資產的比重)同比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說明
產生變化的主要影響因素。
2.公司應當結合行業特徵和自身實際情況,分別按產
品、地區說明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及營業成本情況。若公
司的收入構成、利潤構成和利潤來源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
詳細說明具體變動情況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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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主要客戶與主要供應商的情況,
包括公司向前五名客戶的銷售額及占當期銷售總額的百分
比,向前五名供應商的采購額及占當期采購總額的百分比,
並說明前五名客戶和供應商與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受同
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戶或供應商,應合並計算其銷售額或采購
額,受同一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控制的除外。
3.結合公司現金流量表相關數據,說明公司經營活動、
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的構成情況,若相關數
據同比發生重大變動,公司應當分析主要影響因素。若本年
度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與本年度凈利潤存在重大
差異的,公司應當詳細解釋原因。
(四)主要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經營情況及業績分析。
其中對於參股公司應當重點披露其與公司從事業務的關聯
性,並說明持有目的。
本年度取得和處置子公司導致合並范圍變化的,應說明
取得和處置的方式及對公司整體生產經營和業績的影響。
公司存在其控制的結構化主體時,應介紹公司對其的控
制方式和控制權內容,並說明從中可以獲取的利益及承擔的
風險。公司控制的結構化主體為《企業會計准則第 41 號—
—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中所規定的「結構化主體」。
(五)公司應當說明本年度所進行研發項目的目的、所
處階段及進展情況和擬達到的目標,並預計對公司未來發展
11
的影響,同時結合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分析相關科研項目與
行業技術水平的比較。公司應當披露研發人員的數量、佔比
及學歷情況;說明本年度研發投入總額及占營業收入的比重,
如數據較上年發生重大變化,還應當解釋變化的原因;應當
披露研發投入資本化的比重及變化情況,並對其合理性進行
分析。與其他單位合作研發的,還應披露合作協議的主要內
容,權利義務劃分約定及採取的保密措施等。
(六)公司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
標准審計意見的,董事會應當就所涉及事項作出說明。說明
中應當明確說明非標准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是否違反企業會
計准則及其相關信息披露規范性規定。
公司應當披露關鍵審計事項的具體內容,並分析對公司
的影響。
(七)公司作出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或重大會計差
錯更正的,應當披露變更、更正的原因及影響;涉及追溯調
整或重述的,應當披露對以往各年度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
影響金額。
同時適用境內外會計准則的公司應當對產生差異的情
況進行詳細說明。
(八)公司應披露承擔社會責任的工作情況,包括公司
在保護債權人、職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者
合法權益方面所承擔的社會責任;鼓勵公司結合自身生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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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情況、戰略發展規劃、人才與資源優勢等開展各項精準扶
貧工作,並積極披露報告期內履行扶貧社會責任的具體情況,
包括精準扶貧規劃、年度精準扶貧概要、精準扶貧成效和後
續計劃等。
如本條規定披露的部分內容與財務報表附註相同的,公
司可以建立相關查詢索引,避免重復。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對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價,分析
並說明可能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 公司可對下一年度經營計劃或目標進行
說明。說明可以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公司發展戰略及其他可
能影響經營計劃或目標實現的不確定性因素展開。說明包括
但不限於:
(一)行業發展趨勢。公司可介紹與公司業務關聯的宏
觀經濟層面或行業環境層面的發展趨勢、公司的行業地位或
區域市場地位的變動趨勢,並說明上述發展趨勢對公司未來
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的影響。
(二)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應披露公司發展戰略或規劃,
以及擬開展的新業務、擬開發的新產品、擬投資的新項目等。
若公司存在多種業務的,還應當說明各項業務的發展戰略或
規劃。
(三)經營計劃或目標。披露經營計劃或目標的,公司
應同時簡要披露公司經營計劃涉及的投資資金的來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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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使用情況。
(四)不確定性因素。公司應遵循關聯性原則和重要性
原則披露對未來發展戰略或經營計劃有重大影響的不確定
性因素並進行說明與分析。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說明重大風險因素對公司的影
響、已經採取或擬採取的措施及風險管理效果。在分析影響
程度時公司應當盡可能定量分析。
第四節 重大事件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當分類披露報告期內發生的所有
訴訟、仲裁事項涉及的累計金額。
對於以臨時報告形式披露,但尚未在報告期內結案的重
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應當披露案件進展情況、涉及金額、
是否形成預計負債,以及對公司未來的影響;對在報告期內
結案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公司應當披露案件執行情況,
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如報告期內無應當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明
確說明「本年度公司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履行的及尚未履
行完畢的對外擔保合同,包括擔保金額、擔保期限、擔保對
象、擔保類型、擔保的決策程序,以及對公司的影響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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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未到期擔保合同,如有明顯跡象表明有可能承擔連帶清償
責任,應明確說明。
公司應當披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為股東、實際控制人
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金額,公司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
超過 70%(不含本數)的被擔保對象提供的債務擔保金額,
公司擔保總額超過凈資產 50%(不含本數)部分的金額,以
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應當說明本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未
經內部審議程序而實施的擔保事項,如有應說明具體情況,
包括但不限於擔保對象、提供擔保的發生額和報告期末的擔
保余額,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對外提供借款情
形,包括與債務人的關聯關系,債權的期初余額、本期發生
額、期末余額、抵質押情況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報告期內發生股東及其關聯方以各種形
式佔用或者轉移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公司應當
說明發生原因、整改情況及對公司的影響,其中發生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佔用資金情形的,應當充分
披露相關的決策程序,以及佔用資金的期初金額、發生額、
期末余額、日最大佔用額、佔用資金原因、預計歸還方式及
時間。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公司應當予以明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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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發生的重大關聯
交易事項,包括交易金額,與關聯方的交易結算及資金回籠
情況,並說明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續性及對公司生產經營
的影響。
公司按類別對報告期內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進行總額
預計的,應當披露報告期內的日常性關聯交易的預計及執行
情況。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經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的收購及出售資產、對外投資,以及報告期內發生的企
業合並事項的簡要情況及進展,分析上述事項對公司業務連
續性、管理層穩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響。
第三十條 公司應當披露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
或其他員工激勵措施在本報告期的具體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 公司應披露報告期內的股份回購情況,包
括已履行的審議程序和回購股份方案的主要內容,並說明回
購進展情況(包括已回購股份數量、比例、價格、已支付的
總金額等)或回購結果情況(包括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比
例、價格、使用資金總額等,並與回購股份方案相應內容進
行對照),以及已回購股份的處理或後續安排等。
第三十二條 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股
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承諾相關方如存在本年度或持續到本
年度已披露的承諾,公司應當披露承諾的具體情況,詳細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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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承諾方、承諾類型、承諾事項、承諾時間、承諾期限、承
諾的履行情況等。如承諾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應當詳細說明
未完成履行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在股票發行、收購或重大資產重組中,如果公司、認購
對象、收購方或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等存在業績承諾等
事項,需說明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履行完畢及截至報告期
末尚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如果沒有已披露承諾事項,公司亦應予以說明。
第三十三條 公司應披露本年度末資產中被查封、扣押、
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的資產類別、發生原因、賬面價值和
累計值及其占總資產的比例,並說明對公司的影響。
第三十四條 報告期內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應當說明
相關情況: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或其他有權機關
調查,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被中國證監會採取
行政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或受到其他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
大影響的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
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或其他有權
機關調查、採取留置措施或強制措施或者追究重大刑事責任,
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員,受到
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行政處罰。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控股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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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否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如有應說明具體情況。
第三十六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其他發生可能對
掛牌公司股票或其他證券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或者
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以及公司董
事會判斷為重大事件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本節所列重大
事項,可能對投資者決策或者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交易
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視同公司的重大事項予以披
露。
第三十八條 若上述事項已在臨時報告披露且後續實
施無變化的,僅需披露該事項概述,並提供所披露的臨時報
告的相關查詢索引。
第五節 股份變動、融資和利潤分配
第三十九條 公司應當披露本年度期初、期末的股本結
構,以及報告期內股份限售解除情況。對報告期內因送股、
轉增股本、增發新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可轉換公司債券
轉股、股份回購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總數及股東結構的變動、
公司資產和負債結構的變動,應當予以說明。
第四十條 公司應當披露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持股
數量及占總股本比例、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本年度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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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無限售股份數量,並對前十名股東相互間關系及持股變
動情況進行說明。如所持股份中包括無限售條件股份、有限
售條件股份、質押或司法凍結股份,應當分別披露其數量。
第四十一條 公司發行優先股的,應當披露優先股的總
股本,包括計入權益的優先股及計入負債的優先股情況。
第四十二條 公司如存在控股股東,應對控股股東進行
介紹,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若控股股東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
應當披露名稱、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統一
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資本或注冊資金;若控股股東為自然人
的,應當披露其姓名、國籍、是否取得其他國家或地區居留
權、職業經歷。首次披露後控股股東上述信息沒有變動時,
可以索引披露。
如不存在控股股東,公司應當就認定依據予以特別說明。
第四十三條 公司應當比照第四十二條披露公司實際
控制人的情況,並以方框圖及文字的形式披露公司與實際控
制人之間的產權和控制關系。實際控制人應當披露到自然人、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之間達成某種協議或安排的其
他機構或自然人,包括以信託或其他資產管理方式形成實際
控制的情況。首次披露後實際控制人上述信息沒有變動時,
可以索引披露。
如不存在實際控制人,公司應當就認定依據予以特別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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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條 公司應當披露報告期內的股票發行情況,
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發行時間、發行數量、募集金額、
發行對象、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如存在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應當說明變動的具體情況
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