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表外融資是什麼意思
所謂表是指的資產負債表,而表外融資指的就是不需要列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方式,也就是說該項融資既不在資產方面表現為某項資產的增加,也不在負債及所有權方表現為負債的增加。常見的表外融資有長期租賃、合資經營、資產證券化。
拓展資料:
融資的方式
常見形式
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股票籌資
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
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
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與銀行貸款相比,典當貸款成本高、貸款規模小,但典當也有銀行貸款所無法相比的優勢。
首先,與銀行對借款人的資信條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當行對客戶的信用要求幾乎為零,典當行只注重典當物品是否貨真價實。而且一般商業銀行只做不動產抵押,而典當行則可以動產與不動產質押二者兼為。
其次,到典當行典當物品的起點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當。與銀行相反,典當行更注重對個人客戶和中小企業服務。
第三,與銀行貸款手續繁雜、審批周期長相比,典當貸款手續十分簡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動產抵押,也比銀行要便捷許多。
第四,客戶向銀行借款時,貸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銀行指定的范圍。而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B. 融資結構表外融資是說的什麼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賬外融資、資產負債表外籌資、資產負債表以外融資。
(狹義)未滿足資本(融資)租賃全部條件,從而其承諾付款的金額的現值沒有被確認為負債(也沒有確認資產),而且未在資產負債表或附註中得以反映的租賃進行籌資的財務行為。主要在財務和會計領域由專業人員使用的一個術語(見「經營租賃」)。表外融資還被用於某些舉債經營租賃資金的提供人對出租人沒有追索權,只能向承租人要求以租賃資產收回對出租人的貸款(見「舉債經營租賃」)。(W.W.Cooper,Yuiji ijiri: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untants,6th edition p.357)
(廣義)表外融資泛指對企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切不納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行為。
C. 表外融資的定義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賬外融資、資產負債表外籌資、資產負債表以外融資。
(狹義)未滿足資本(融資)租賃全部條件,從而其承諾付款的金額的現值沒有被確認為負債(也沒有確認資產),而且未在資產負債表或附註中得以反映的租賃進行籌資的財務行為。主要在財務和會計領域由專業人員使用的一個術語(見「經營租賃」)。表外融資還被用於某些舉債經營租賃資金的提供人對出租人沒有追索權,只能向承租人要求以租賃資產收回對出租人的貸款(見「舉債經營租賃」)。(W.W.Cooper,Yuiji ijiri: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untants,6th edition p.357)
(廣義)表外融資泛指對企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切不納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行為。
D. 大神企業表外融資的主要有哪些方式,如何操作
銀監會《關於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發後,商業銀行與信託公司開展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受到30%余額比例管理限制。為了擴大理財資金投資范圍,拓展理財資金投資渠道,商業銀行創新採取了多種表外融資方式。經過對轄內商業銀行開展表外融資業務調研發現,表外融資業務存在不受信貸監管法規控制、表內貸款規模轉移到表外、銀行承擔實質性風險等問題,亟待出台法規進行規范,引導表外融資業務健康發展。
表外融資業務類型
目前轄內商業銀行開辦表外融資業務從開辦主體分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經其總行授權後分行自行籌集資金開辦業務;二是分行將本地項目推薦上報總行,由總行統一安排資金,指導分行開展業務。從表外融資業務類型來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理財委託貸款。是指銀行(即理財計劃代理人)作為委託人,借款人所在地的分支機構作為受託人,委託人運用理財資金(資金來源於購買理財產品的企業)通過受託人向借款人(資金使用企業)發放委託貸款。
(二)承接總行購買的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債權資產。是指法人銀行(即理財計劃代理人)購買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掛牌的資金需求企業的債權資產,同時法人銀行作為委託人,以理財資金委託受託人(該企業所在地的分支機構)向該企業發放委託貸款。
(三)財產(權利)收益權信託業務。是指融資方(即借款人)將擁有的財產(權利)的收益權委託給受託人(即信託公司)成立專項信託計劃,銀行理財資金投資該信託計劃。
(四)票據資產投資業務。是指銀行(即理財計劃代理人)接受客戶委託,按照約定的投資范圍,通過與該行分支機構簽署委託投資協議,委託其向交易對手(擬賣出票據資產的其他商業銀行)買入票據資產,完成對票據資產的投資業務。
以上四類新型的理財資金融資方式大同小異,其本質為銀行用募集的理財資金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外發放貸款或進行投資,以滿足用款企業的資金需求。現以理財委託貸款為例剖析表外融資的問題和風險。
主要問題和風險
(一)理財委託貸款將表內貸款規模騰挪到表外,難以有效控制實際信貸規模。《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紀委書記王華慶在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座談會上講話的通知》(銀監發〔2011〕76號,2011年7月5日)要求「商業銀行不得面向大眾化客戶發行標准化的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來發放所謂的『委託貸款』」。該條監管政策從保護個人客戶的角度出發,防止委託貸款的信用風險波及到個人客戶。在此情況下,商業銀行轉而通過向企業法人發行理財產品募集資金來發放委託貸款。在當前銀行信貸資金有規模控制的情況下,銀行將不能在表內發放的法人貸款轉向表外發放,致使理財委託貸款規模越做越大,風險也由表內轉移到表外。這部分貸款的規模和風險未受到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宏觀調控政策。
(二)委託貸款實質按照信貸資產管理,銀行承擔相應的風險。其一,根據某行《關於開展理財委託貸款業務的通知》規定,理財委託貸款審批要「按自營貸款審批流程完成信用風險審批工作」,「進行理財項目調查、信用風險審查審批、前提條件核准及投後管理」;「在理財項目投資完成後,受託人須承擔項目投後管理工作,保障理財產品的投資安全和投資利益」,說明銀行須承擔理財委託貸款的信用風險和理財項目投資風險。其二,《理財委託貸款借款合同》明確:「委託人應自行承擔委託貸款的風險」,而銀行作為委託人,實質是承擔了委託貸款的風險。其三,銀行發行理財產品雖然聲稱「不保本浮動收益」,但還是承擔理財產品到期不能正常兌付收益的聲譽風險。其四,銀行同時作為委託人和受託人,代理關系不明晰,存在法律風險。
(三)貸款不受信貸監管法規的限制,有違規使用貸款嫌疑。目前表內貸款發放和支付需嚴格執行監管部門「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要求,如受託支付、實貸實付、T+1、測算資金需求量等。但是,理財委託貸款使本應在表內發放的貸款轉至表外發放,達到規避信貸監管法規的目的。如某《理財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中貸款用途為:「用於日常經營周轉和置換存量融資」,提款方式為:「貸款已經劃出受託人賬戶並達到借款人賬戶,即視為受託人已經發放貸款,借款人已經提款」。這類貸款支付方式實為自主支付,無支付時間限制、不測算資金需求量,銀行對這類貸款投向和用途不像表內貸款管理那麼嚴格,而且借款人無需提供資金使用證明,貸款資金走向難以監控,極易流向不符合國家宏觀調控規定的行業。
(四)企業以自有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從而變相發放貸款,規避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和諸多限制。《企業會計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委託貸款,應視同短期投資進行核算」。在實際操作中,一年及以下委託貸款,企業在「短期投資」科目核算,一年以上委託貸款,企業在「長期債權投資」科目核算。企業發放委託貸款因屬於投資行為受到董事會、股東大會決策約束,投向受到公司章程及上級主管部門各種限制,上市公司還需對此進行信息披露;而企業購買理財產品不受上述諸多要求的限制,在會計核算中可在「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不承擔資金對外運作的風險。因此,企業有購買理財產品的沖動。
政策建議
(一)監管部門應引導「影子銀行」體系健康發展。隨著籌資企業和投資企業需求不斷增加、業務的不斷創新,由理財產品帶來的表外融資性業務越來越成為當前「影子銀行」體系的重要部分,同時也反映了銀行從單一的傳統信貸業務向為客戶提供全面金融服務進行轉型,監管部門應審時度勢,既要防範「影子銀行」業務過度增長造成的系統性風險,又要引導「影子銀行」業務健康發展,使其成為促進銀行改革和轉型的積極力量。
(二)制定監管法規來規范以理財委託貸款為代表的表外融資性業務。當前理財產品研發和銷售的火爆,反映市場對理財產品的需求旺盛,因此對於由發行理財衍生出的表外融資性創新業務,監管部門不能強行禁止、堵截,須通過疏通、規范來解決合規性問題,應制定相應的監管制度引導表外融資性業務發展,如提出發展各類型表外融資業務的原則性指導意見、制定風險監管指標、表外融資參照表內貸款管理、要求銀行計提風險資本等。
(三)要求表外融資性業務遵守信貸監管政策。表外融資性業務實質上作為信貸業務,其作用也是為企業籌集生產發展所需的資金,這類業務應納入銀行綜合授信體系管理、整體風險控制范疇,並遵守各類信貸監管規定,杜絕銀行在開展融資業務時存在監管空白地帶的情況,防止新的金融風險聚集。
E. 什麼是信保融資
1,信保融資:是指銀行根據客戶申請,在出口後憑客戶轉讓的中國信保保險保單賠款權益提供融資的業務。
2,信保融資種類包括:出口押匯、應收賬款買斷、授信額度等品種。
(1) 出口押匯: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在向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的申請,憑企業提交的全套單證相符的單據作為質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將款項墊付給企業,然後向開證行寄單索匯,並向企業收取押匯利息和銀行費用並保留追索權的一種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2)應收賬款買斷: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無追索權的轉讓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的一種重要融資方式。
(3)授信額度:是指商業銀行為客戶核定的短期授信業務的存量管理指標,只要授信余額不超過對應的業務品種指標,無論累計發放金額和發放次數為多少,商業銀行業務部門均可快速向客戶提供短期授信,即企業可便捷地循環使用銀行的短期授信資金,從而滿足客戶對金融服務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F. 什麼叫表外融資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是指不需列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方式,即該項融資既不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表現為某項資產的增加,也不在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方表現為負債的增加。
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
1.長期租賃。租賃是一種傳統的、現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資方法。根據所體現的經濟實質不同,租賃分為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兩類。現行會計准則只要求資產負債表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與負債予以反映,對於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項租賃業務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為融資性租賃,否則即為經營性租賃:(1)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將資產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享有廉價購買選擇權;(3)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4)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償付款的現值不小於資產公允市價的絕大部分(如90%以上)。然而在事實上,基於前述的種種原因,承租人往往會想方設法地(有時以放棄一些利益為代價)和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例如:會將租賃期規定得稍短於准則限定的年限,使得盡管從經濟實質上考慮,與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利益已基本轉讓給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為經營性租賃處理。
2.合資經營。近十幾年來在美國出現了不少為滿足大型建設及經營項目的資金需要而進行的表外融資方法,其中常見的是合資經營。具體而言,若某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所有者權益,後者被稱為未合並企業(Unconsolidated Entities),由於該企業並不控制未合並企業,因此只須將長期投資作為一項資產予以確認,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並企業的債務。有些企業在未合並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是為了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又不至於涉及合並問題。例如:合資經營企業有一種流行的形式,稱之為特殊目的主體(special-purpose entity,SPE),《投資者:小心「表外融資」的陷阱》一文中提到的為安然公司服務的馬林基金即是此類公司。這種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廣泛的爭議。
3.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項目融資方式,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初,首先在美國被用於推廣住宅按揭融資。到了80年代,這種融資方式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應用,實行證券化的資產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車貸款、應收帳款、租賃應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資方將某項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金融機構,該金融機構再以此項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在債券市場上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融資。雖然資產證券化在經濟實質上屬於一種融資活動,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它只是某項資產的轉讓,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進行反映。當然,資產證券化的過程非常繁瑣,並涉及大量的法律、外匯管理、會計處理等各方面的問題,特別是在我國實施起來難度較大。
4.創新金融工具,或稱衍生金融工具。近幾年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時期,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掉期、掉期化、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限期權等。由於環境的變化、競爭的加劇和對於風險進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創新的勢頭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未趕上金融工具創新的步伐,在目前階段按現行會計准則,運用創新金融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在財務報表中大都不能得到體現,而只是在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因此,運用創新金融工具在某種程度上也能達到表外融資的目的。
G. 表外融資是什麼意思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Off-Balance-Sheet Financing),簡稱表外融資,是指不需列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方式,即該項融資既不在資產負債表的資產方表現為某項資產的增加,也不在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方表現為負債的增加。
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
1.長期租賃。租賃是一種傳統的、現在仍然流行的表外融資方法。根據所體現的經濟實質不同,租賃分為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兩類。現行會計准則只要求資產負債表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與負債予以反映,對於承租人而言,如果一項租賃業務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為融資性租賃,否則即為經營性租賃:(1)出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將資產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2)承租人享有廉價購買選擇權;(3)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如75%以上);(4)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償付款的現值不小於資產公允市價的絕大部分(如90%以上)。然而在事實上,基於前述的種種原因,承租人往往會想方設法地(有時以放棄一些利益為代價)和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例如:會將租賃期規定得稍短於准則限定的年限,使得盡管從經濟實質上考慮,與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利益已基本轉讓給承租人,但是承租人仍可作為經營性租賃處理。
2.合資經營。近十幾年來在美國出現了不少為滿足大型建設及經營項目的資金需要而進行的表外融資方法,其中常見的是合資經營。具體而言,若某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所有者權益,後者被稱為未合並企業(Unconsolidated Entities),由於該企業並不控制未合並企業,因此只須將長期投資作為一項資產予以確認,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並企業的債務。有些企業在未合並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是為了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又不至於涉及合並問題。例如:合資經營企業有一種流行的形式,稱之為特殊目的主體(special-purpose entity,SPE),《投資者:小心「表外融資」的陷阱》一文中提到的為安然公司服務的馬林基金即是此類公司。這種利用法律漏洞的做法引起廣泛的爭議。
3.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項目融資方式,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初,首先在美國被用於推廣住宅按揭融資。到了80年代,這種融資方式在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廣泛應用,實行證券化的資產通常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汽車貸款、應收帳款、租賃應收款等。其操作方式通常是融資方將某項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金融機構,該金融機構再以此項資產的未來收益為保證,在債券市場上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投資者進行融資。雖然資產證券化在經濟實質上屬於一種融資活動,但從法律角度來看,它只是某項資產的轉讓,所以也不被要求在資產負債表上進行反映。當然,資產證券化的過程非常繁瑣,並涉及大量的法律、外匯管理、會計處理等各方面的問題,特別是在我國實施起來難度較大。
4.創新金融工具,或稱衍生金融工具。近幾年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的時期,這些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掉期、掉期化、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限期權等。由於環境的變化、競爭的加劇和對於風險進行控制的需要,使得金融工具創新的勢頭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未趕上金融工具創新的步伐,在目前階段按現行會計准則,運用創新金融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在財務報表中大都不能得到體現,而只是在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因此,運用創新金融工具在某種程度上也能達到表外融資的目的。
H. 表外融資的實現方式
是融資企業將負債從表內轉移到表外。這種轉移可以通過應收票據貼現、出售有追索權應收賬款和簽訂產品籌資協議實現。其實,應收賬款抵押借款性質,由於會計處理的原因使其負債轉移到表外。表外融資主要是負債融資,其積極的作用在於使企業能夠加大財務杠桿作用,尤其當財務杠桿作用在資產負債表內受到限制時,可以利用表外融資放大財務杠桿作用,提高權益資本利潤率。同時為增加融資方式開辟融資渠道,特別是在表內負債方式有限、渠道不通過時,通過表外融資可實現融資目的。
I. 什麼是表外融資 通俗易懂,謝謝。
狹義上:為未滿足資本(融資)租賃全部條件,從而其承諾付款的金額的現值沒有被確認為負債,而且未在資產負債表或附註中得以反映的租賃進行籌資的財務行為。主要在財務和會計領域由專業人員使用的一個術語(見「經營租賃」)。表外融資還被用於某些舉債經營租賃資金的提供人對出租人沒有追索權,只能向承租人要求以租賃資產收回對出租人的貸款(見「舉債經營租賃」)。(W.W.Cooper,Yuiji ijiri:Kohler』s dictionary for accountants,6th edition p.357)
廣義上:表外融資泛指對企業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的一切不納入資產負債表的融資行為。
特點
通過表外融資,可以提高Return On Assets(總資產收益率)和Return On Equity(凈資產收益率)。
通過表外融資可以優化企業財務表,提高資本市場對上市公司的認同度。
表外融資有助於加速企業商業周轉,擴大銷售,通過賒銷穩固與商業夥伴的合作
編輯本段實現方式
1、表外直接融資
以不轉移資產所有權的特殊借款形式融資。如經營租賃、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等經營活動不涉及到資產所有權的轉移與流動,會計上無需在財務報表中反映,但資產的使用權的確已轉移到融資企業,可以滿足企業擴大經營規模、緩解資金不足的需要。
2、表外間接融資
是由另一企業代替本企業的負債的融資方式。最常見的是建立附屬公司或子公司,並投資於附屬公司或子公司,或由附屬公司、子公司的負債代替母公司負債。
3、表外轉移負債
是融資企業將負債從表內轉移到表外。這種轉移可以通過應收票據貼現、出售有追索權應收賬款和簽訂產品籌資協議實現。其實,應收賬款抵押借款性質,由於會計處理的原因使其負債轉移到表外。表外融資主要是負債融資,其積極的作用在於使企業能夠加大財務杠桿作用,尤其當財務杠桿作用在資產負債表內受到限制時,可以利用表外融資放大財務杠桿作用,提高權益資本利潤率。同時為增加融資方式開辟融資渠道,特別是在表內負債方式有限、渠道不通過時,通過表外融資可實現融資目的。
編輯本段影響
表外融資的重要手段是設計一些復雜的經濟業務,從而使報表使用者難以判斷這一業務對企業資產或負債的影響。這類復雜業務具有如下幾個特徵:
1、將某一項目法律上的所有權和享有與此相關的主要惠益及承擔重要風險的能力割裂開來;
2、一項交易與另外一項或多項交易相互交織,不將它們綜合起來分析,就難以理解該業務的經濟影響;
3、在交易的條款中含有一項或多項選擇權或條件,又可合理地從這些條款推斷出企業將會行使選擇權或條件將會滿足。遠期合約有時也被用來作為表外融資的手段。商品寄售、售後回租債務保收(factoring of debts)、證券化抵押(securitized mortgages)和貸款轉讓等均可能導致表外融資行為。
從80年代起,在英、美等國家,表外融資協議迅速增長。這種協議具有資產負債表項目的重要特徵,但卻沒有確認一面負債,同時也避免了一項資產的確認。表外融資可可以歸結很多原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稅務方面的優惠,也可能是企業不願意反映真實的負債水平。一家企業若負債比率較高,就會引起債權人的關注,若企業同時將等量資產和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從資產負債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負債比率。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企業與現行的債權人訂有必須限制負債水平的協議,表外融資就可作為繞過這一限制的手段。
表外融資行為掩蓋了企業的重要財務信息,很可能誤導信息使用者,因而引起了各國會計准則制訂機構的關注,它們紛紛制訂會計准則,減少表外融資項目,盡可能地將其納入資產負債表。會計准則制訂機構訂為,財務報表應當通過列示濃縮的、排列有序的有關資產、負債和經營業績的信息,有助於作用者了解企業的整體情況。要達到這一目的,財務報表的項目分類和確認必須基於經濟實質重於法律形式這一原則。按其經濟實質處理一項交易,就應當公允地反映復雜業務的經濟影響,為此,要對資產和負債睥確認採取以下兩個步驟:
1、對該項交易進行分析,是否增加或減少了企業現存的資產或負債,或者增加了以前未曾確認的資產或負債。
2、上述認定的資產或負債並不一定能納入資產負債表,要按資產或負債的確認標准加以測試,以檢驗它們是否能夠納入資產負債表,或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上,或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
值得一提的是,各國對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作了較為嚴格的區分,規定了融資租賃的條件。一項租賃若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就應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在承租方確認為一項資產和相應的負債,以減少表外融資現象。這些條件是以業務的經濟實質為基礎的。此外還規定,資產和負債相互不得抵消。企業還需要對這些復雜的業務進行適當的披露,尤其是已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在某些方面與普通資產和負債有所不同的項目,以及未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項目,以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
編輯本段運用和監管
企業表外融資是指不需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企業籌資行為。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企業愈來愈多地採用復雜而巧妙的表外融資方式來融通資金,特別是最近幾年,國際金融市場上出現了以表外業務為主的金融工具創新浪潮,而這些創新的金融工具在資產負債表上大多不需反映。但是,作為一種積極、靈活的融資渠道,表外融資已成為一種可能欺騙公眾、威脅企業所有者及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安然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案例。本文在分析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企業動因、企業各利益關系人的反應的基礎上,提出如何合理運用表外融資,正確監管表外融資的建議。
一、企業表外融資的主要方式
<strong>租賃</strong>
租賃是一種傳統的表外融資方式。由於租賃分為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兩類,其中只有經營租賃被視為一種合理合法的表外融資方式。因此,承租人往往會絞盡腦汁地與出租人締結租賃協議,想方設法地進行規避,使得實質上是融資租賃的合同被視為經營租賃進行會計處理,以獲得表外融資的好處。
<strong>合資經營</strong>
合資經營是指一個企業持有其他企業相當數量,但未達到控股程度的經營方式,後者被稱為未合並企業。人們通過在未合並企業中安排投資結構,從事表外業務,盡可能地獲得完全控股的好處,而又不至於涉及合並問題,不必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未合並企業的債務。還有一種流行的形式叫特殊目的實體(SPE),即一個企業作為發起人成立一個新企業,後者被稱為特殊目的實體,其經營活動基本上是為了服務於發起人的利益而進行的。通常,SPE的負債相當高,所有者權益盡可能地低,發起人盡管在其中只擁有很小甚至沒有所有者權益,但承擔著所有的風險。安然公司正是利用SPE,在1997-2007年累計高估利潤5.91億美元,累計隱瞞負債25.85億美元。
<strong>資產證券化</strong>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進而轉換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證券化融資業務通常是對銀行的信貸資產、企業的交易或服務應收款這類金融資產進行證券化的業務。比如,出售有追索權的應收賬款,本質上它是一種以應收賬款為抵押的借款,但在現行會計實務中,企業對售出的應收賬款作為資產轉讓,而不確認負債。證券化作為企業的一種有效的表外融資方式,最近幾年在美國非常流行,並且無論是在證券化的金融資產種類上還是在價值量上都得到了發展。安然公司「盤活」資產的方法之一就是能源商品證券化。
創新金融工具
當前是創新金融工具大爆炸時期,這些金融工具包括掉期、嵌入期權、復合期權、上限期權、下限期權、上下取勝權等。由於環境的急劇變化及其引起的對風險控制的需要、競爭的加劇、分析技術和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這一勢頭一直不減,並將持續下去。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沒有跟上創新金融工具發展的步伐,因此按現行會計准則規定,創新金融工具在財務報表上大都得不到體現,企業通過創新金融工具進行融資所產生的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自然也沒有反映。安然公司在1995年被<財富>雜志評為「最富創新能力」的公司,它的創新成就主要就是對金融工具的「創造性運用」,如開辟能源商品的期貨、期權和其他衍生金融工具。
此外,代銷商品、來料加工、產品籌資協議、應收票據貼現等也是常見的表外融資方式。
二、企業表外融資的動因
1、優化企業<strong>財務</strong>狀況
企業通過表外融資,甚至將表內融資轉移到表外,將優化企業的財務狀況,使資產負債表的質量得到明顯改觀。這時,根據資產負債表計算出來的有關財務比率,如負債權益比率將會相對降低,至少從表面上改善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增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使借款人處於有利的地位。更重要的是,這樣做可以防止那些不利於借款人的財務比率出現,從而避免形成其他更為不利的發展趨向,例如信用等級下降、借款成本提高等。當然,更有甚者通過表外融資將財務比率控制在其所期望的范圍內,從而達到粉飾企業財務狀況、籌集所需資金的目的。
2、擴大企業經營成果
表外融資籌措的資金以及形成的資產並不在資產負債表內直接反映,而其所形成的費用及所取得的經營成果卻在損益表中反映出來,擴大了企業的經營成果。當企業未來投資利潤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加大了財務杠桿作用,提高了自有資金利潤率;另外一些反映盈利能力的比率,如總資產利潤率、固定費用利潤率等看起來也更樂觀。不過,也有企業通過「假銷售真借款」的形式進行表外融資,以達到掩蓋虧損、美化企業經營成果的目的。
3、規避借款合同限制
一方面,借款合同往往對借款人增添債務明確規定種種限制,例如規定不得突破某一負債權益比率。於是,借款人便通過將某些債務置於資產負債表之外,來規避借款合同的限制。另一方面,擬定借款合同的債權人也會越來越精明,他們可能在判斷是否履行了特定的借款合同時,將某些表外債務(如租賃)與資產負債表上的債務同等對待,而這種壓力同時又將進一步催生新的更富於創新精神的表外融資方式。
4、應付<strong>通貨膨脹</strong>壓力
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歷史成本計量模式很可能造成資產負債表上的許多項目被嚴重低估。當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及相應的資產被嚴重低估時,企業的舉債能力就會大大降低。因此,作為對這類資產被低估價值的抵銷,可通過表外融資,將部分債務置於財務報表之外,以應付通貨膨脹對企業財務狀況和舉債能力造成的壓力。
企業經營者之所以熱衷於表外融資通常來自於以上四個動因。現行會計准則也使得企業表外融資成為可能,如安然公司利用SPE高估利潤、低估負債,就是因為按照美國現行會計慣例,如果非關聯方在一個SPE權益性資本的投資中超過3%,即使該SPE的風險主要由上市公司承擔,上市公司也可以不將該SPE納入合並報表的編制范圍。
三、企業各利益關系人對表外融資的反應
對所有者而言,當企業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表外融資可以提高企業自有資金利潤率或每股收益,從這點來說,企業所有者可以從企業表外融資中得到利益。然而,表外融資的隱蔽性,可能使所有者無從了解企業實際投資收益率,難以辨清企業經營狀況。由於表外融資對所有者的雙重影響,導致所有者的雙重反應,當所有者能夠明確預見企業未來投資收益率高於舉債成本率時,所有者對表外融資會採取支持態度;反之,則持反對態度。
對企業債權人而言,表外融資帶來的主要是危害。首先,債權人受資本的保護作用降低。表外融資加大了企業實際負債比率,使得企業資本負債比率相對加大,所有者投資對債權人投資的保護作用降低。其次,表內債權人利益受到表外債權人利益的侵害。表外債權人本金受法律保護的程度低、風險大,因而表外債權人往往通過提高資金使用費來補償風險,加大了表內債權人收回本息的風險。因此,債權人對表外融資主要持反對態度。
表外融資對潛在投資者也是不利的。由於表外融資不能提供企業的實際財務狀況,對市場的潛在投資者會產生誤導作用。因此,潛在投資者對表外融資也持反對態度。
四、合理運用表外融資,正確監管表外融資
1、合理運用<strong>表外融資</strong>
表外融資所籌集到的資金無需編列在資產負債表中,從而使得企業在獲得借入資金的同時,又保持著會計法規所要求的資產負債率,規避了會計准則及公認會計慣例的限制,向人們展示了較為寬廣的融資渠道。
2、完善立法監管指導
通過立法,建立對表外融資的有效監管制度,將危害較大的表外融資納入表內管理,限制其發展。監管部門通過引導企業正確採用表外融資,將表外融資限制於降低融資成本、調整資產結構等方面,並與企業的自身承受能力相適應,以真正起到改善企業財務狀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作用。
3、加強<strong>會計准則</strong>規范
表外融資自產生以來,方法不斷翻新。然而,會計准則的制定並沒有跟上這一步伐,迄今為止還較少有會計准則涉及對表外融資的會計處理問題,因此,應該加強會計理論的研究工作,加速會計准則的制定工作,並且在對會計要素界定和確認時,盡可能地具體、明確,減少可供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和彈性解釋范圍。會計准則應發揮指導作用,具有超前性。
4、嚴格<strong>財務報表</strong>揭示
表外融資作為企業重要的理財活動,所引起的資產和負債雖然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但根據充分揭示原則,這些融資活動所引起的約定義務和或有負債應該在報表附註中加以說明。嚴格財務報表的揭示,將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表外融資對報表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影響,有利於企業不同利益主體對報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