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避免虛假信託
在美國,個人申請信託必須要求信託財產合法且真實存在,其對信託財產仍具有財產所有權,但其託管目的必須合乎法律法規,同時信託財產必須具有至少一個第三方受益人。託管人則必須嚴格按照與委託人之間的協議對託管財產進行管理、經營和使用,為受益人提供最大利益,另外區分固有財產及信託財產,將兩者分別管理記賬是託管人必須要做的,並且為自身信託行為填報納稅申請表,以確保自身不會以私人名義使用信託財產並從中獲利。託管人可以根據簽訂的協議獲取一定的勞務報酬。
『貳』 中融助金80解決了嗎
還沒有解決。
38名投資者舉報中融信託瞰金73號違規的舉報信在網上流傳開來,無獨有偶,2020年6月,一封20人的中融—助金80號的舉報信再次流傳。投資者認為,中融信託涉嫌業務違規,對產品風控失察,並且虛假宣傳,更是在材料上註明兜底。可同濟堂成功上市後,中融股東盛世景成功減持,數百位投資人卻「被同意」簽訂了無限期延遲計劃,直至同濟堂面臨退市風險。投資者6月份在北京中融大廈園區要求解釋和查看合同,中融信託經理人拒不提供原件並阻攔投資者進入。8月份12月投資者再次去了北京,要求查看項目盡調報告,中融信託再次上演甩鍋把戲。多位投資者表示了多方面的質疑,明確要求中融回答。至於中融信託是否利用了他們的信託資金為股東進行了利益輸送就不得而知了。
我們投資者不是沒有風險承受能力,因為客觀原因導致的風險及損失我們能承受,但因為中融信託管理失責及違法違規而導致的風險及損失,我們不買單。
其實不管任何行業,都應該受到人民群眾的監督,我們人民群眾的力量是比較龐大,面對於這種違規的操作,我們人民群眾,應該團結起來,應該利用我們本身的力量一起來進行舉報或者是投訴,希望有關部門,給予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我們參與者,也應該及時的提供一些證明或者是證據,然後及時的交給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調查,通過提交證據的方式,來證明我們是受害者,當然了,調查的過程,可能是比較漫長的,但是我們還是要有耐心的,我們應該耐心等待,我們應該相信國家,相信人民法院,會給我們一個比較公道的,然後我們平時應該調整好心態,不能因為自己損失了錢財,就變得鬱郁寡歡了,心情還是比較重要的。
『叄』 我在網上填寫了貸款申請資料然後就有人給我打電話說是北京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的給辦理貸款,但先讓我給打5
當然是騙人的,先叫你打500元,又叫你打多少元,沒完沒了的要錢,最後什麼款子都沒有,什麼事情都沒辦,你白白損失了幾百,幾千,幾萬的錢。千萬不要相信。
『肆』 北京國際信託有爆雷產品嗎
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
『伍』 國投信達是真的假的
是真的。
國投信達投資基金(北京)有限公司,是證監會私募基金管理協會備案批準的獨立基金管理機構,是一家專注於為中國高凈值人士提供全方位的財富管理服務的金融機構。
國投信達為客戶進行全方位的資產配置,根據客戶的需求,從獨立、客觀、專業的角度,為高凈值人群提供橫跨信託、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一級市場、二級市場、政信基金、PE私募股權基金等資本市場 的理財配置方案。
國投信達投資基金(北京)有限公司是由中國華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華信電子企業集團、中鐵一運煤炭有限公司,及雲南國眾投資有限公司等多家國有企業合資設立。 國投信達是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核准備案、專注於為投資人提供全方位財富管理服務的金融機構。
政信投資集團前身為國投信達集團,集團成立於2014年3月,政信投資有限公司總部設立於北京。
對於當下的每一個人,我們都應該學會理財,理財的方式有很多,有投資黃金、有投資理財產品的、有投資基金的,有各種不同的方式,針對於不同的理財產品,我們應該不斷的學習,所謂理財,就是利用空閑的錢,然後用錢來賺取金錢,也就是我們最好的生活方式了,因為通過這樣的方式,才能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好,才會變得更加幸福。
基金公司有特別多,所以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來進行選擇,因為基金產品不同,所以利率不同,所以期限也會有所不同的。
學會理財,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這樣可以培養我們勤儉節約的好習慣,還能夠積攢更多的財富,我們可以利用這些財富,來購買自己需要的東西,也可以用這些錢,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質,還能夠用這些錢來孝順父母,還可以用這些錢,來教育我們的孩子。
『陸』 為什麼「你貪的是利息,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傳遍朋友圈
2015年9月21日下午13點30分,超過1000位來自全國各地的泛亞投資人聚集在證監會門口維權。他們身著印有標語的白色T恤,拉起橫幅,高喊「活捉單九良,還我血汗錢」等口號。監管的缺失,人性的貪婪,令這家號稱世界最大的稀有金屬交易所,延續了數年瘋狂的圍獵資本游戲。最終資金鏈斷裂,20多個省份的22萬投資者的430億元資金難以討回。
以高額回報誘惑客戶開戶,然後開始向你介紹現貨白銀,說現貨白銀交易更加靈活,可以雙向買賣,漲的時候可以做多,跌的時候可以做空,盈利空間大,開戶後,有專業的老師帶著操作,做了幾天可能會賺一些,然後會說你的錢太少來錢慢,又讓投資者加大資金量,結果就是無休止的虧損。
實際上就是一場對賭游戲,交易軟體被後台人為操縱,交易所、會員、代理商層層設置陷阱,行情處於高位時不能平倉、本該下跌的白銀價格,在交易軟體上卻直線飆升……勢單力薄的散戶們要想賺到錢,幾乎是不可能的,虧損的錢都被代理商賺走了
參與白銀投資一定要選擇正規的平台操作和交易軟體,而且正規的平台均有模擬盤,方便投資者進行模擬實際操作。
在多地貴金屬亂象之後,監管層下定決心開始下猛葯整頓交易所亂象。經營「貴金屬現貨」的交易場所將被集中清理整頓,此類交易所最後在全國將被砍至20家左右
結語:
經過一番羅列,發現金融詐騙幾乎已經涉及了金融業的所有領域,而所有的金融騙局都有一個典型的特徵,就是高息。而其背後的本質則是人性的貪婪。最後還是用這句話來總結下吧:「你貪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謹記謹記。」
『柒』 有人統計過信託公司歷史違約事件嗎
2021年2月,有違約記錄的非標資產風險產品有51個,包括信託計劃、私募基金、債券計劃、基金賬戶等,涉及30名產品經理。在非標爆發性增長中,信託產品違約較多,佔比較高,這與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有關。保監會以電話、視頻等形式召開2021年信託監管年會,要求行業在2021年繼續開展“兩壓一減”:縮小信託渠道業務規模、縮小非法融資業務規模、縮小金融同業渠道業務規模,加大風險處置力度。2017年以來,信託監管政策日趨嚴格,再融資壓力加大,疊加的信貸資格分層加大了信託違約風險。風險管理是信託業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新時代信託、安信信託、四川信託等高風險機構出現危機後,市場對信託業真實的風險狀況憂心忡忡。
2020年2月4日,中國司法文書網公布一審判決。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交通銀行國際信託公司與小營農牧業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湖北省作出判決,小營農牧業向交銀國際信託支付轉讓價款本金6億元和約定返還款3141.37萬元,並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罰款1.36億元。目前,交銀國信·小鷹農業產業並購基金單一基金信託計劃違約金額為7.67億元。過去,雛鷹農牧業的“養豬第一股”曾經十分繁榮。但2016年後,雛鷹農牧業業績大幅下滑,公司債務持續增加。2019年10月,小營農牧業正式退市。
『捌』 農行一員工用「假信託假理財」騙8千萬炒股票,銀行有責任嗎
網上流傳一個段子,外甥正月在理發店剃頭時,正好被舅舅撞見,兩人因此起了爭執,差點打起來。據說這也是真實事件,可見,「正月剃頭死舅舅」有多麼深入人心了。今天研究金融侵權案例時,發現一宗比較有意思的案例,也是外甥坑舅舅。這次涉及的銀行是交通銀行。
(一)損失數額計算,應當有基礎事實證據
賠償損失是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因此確定財產損失數額是這類案件審理的基礎。《侵權責任法》第十九條規定,「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故侵權賠償的損失是以直接經濟損失為限,以填補損失為原則。
任何人不能因訴訟獲利。當事人自己確認的損失數額,能否認定為財產損害賠償的數額?筆者認為不能,理由是這類侵權案件不是合同糾紛案件,合同糾紛案件是要最大限度尊重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但侵權糾紛案件不能,是以保護直接損失為限。
換個角度,倘若該案中霍某以合同糾紛為由,訴請盧某按照《還款承諾書》約定的數額還款,尚且不一定能得到支持,何況侵權糾紛?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僅有借條、借據等債權憑證訴請還款的,法院還要通過銀行流水等客觀證據佐證,沒有銀行流水等證實的,不能輕易認定借貸數額。
舉重以明輕,在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僅有當事人確認的損失數額不能作為認定依據,應當根據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其直接經濟損失。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具體計算方式和銀行流水等證據,則應按照法院查明的有證據證實的數額認定。盧某的侵權行為是持續性的,《還款承諾書》是侵權行為發生以後才出具的,怎麼能以事後行為認定在先損失呢?
在事實真偽不明的情況下,應當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處理。該案中,法院依據《還款承諾書》認定損失數額的做法,值得商榷。
(三)罰酒三杯,判銀行承擔10%補充責任過輕
盧某的侵權行為,對霍某的損失具有百分百的原因力,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這點並無爭議。判決也查明,銀行承擔責任的性質,與盧某承擔責任的性質完全不同。
其實判決沒有說透。盧某與銀行之間屬於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盧某是因為其主動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為直接故意。銀行是因為是管理漏洞和不作為承擔責任,主觀狀態是間接故意。所以,銀行是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第三人侵權而按照過錯程度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銀行的責任是第二位的,銀行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盧某追償。銀行與盧某之間實際是不真正連帶責任。
判定銀行責任大小的比較對象,不是銀行、盧某、霍某三方,應該是霍某與銀行兩方之間比較。判決最終認定銀行承擔10%責任,即意味著由霍某承擔90%責任,這不合理。判決理由為「霍某將理財產品全權交由盧某進行管理和操作,是盧某實施侵權行為並造成巨大損失的基礎條件和重要原因。霍某是基於對盧某個人的信任而非基於對其銀行工作人員身份的信任,且對於理財產品疏於管理和控制,長期未與盧穎敏進行對賬,未及時發現資金被侵佔的事實,亦導致了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如果盧某不是銀行工作人員,霍某會信任嗎?如果盧某提供的不是銀行加蓋公章的理財合同,霍某會持續信任嗎?霍某有基於親屬關系的信任,但對於這種大額銀行業務,主要還是基於對銀行的信任,基於對盧某銀行員工身份的信任。誠然,霍某確實未盡到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可以減輕銀行責任,但要霍某承擔90%責任,銀行僅承擔10%責任,則過於輕率了。筆者個人認為,銀行與霍某之間的過錯無法區分大小,應各承擔50%為宜。
四、總結:
在最終結果上,銀行方面承擔60多萬的責任,可能是比較公平的。這可能就是裁判技巧,一打一壓,損失數額計算是傾向於原告霍某的,比例分擔是傾向於銀行方面的,兩邊都不太好挑理。
近年來,銀行疏於管理職員被判承擔責任的案例比比皆是。銀行該怎麼防範呢?好像也不太好防範。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者有之。案發之後,銀行就被判承擔一定比例責任,銀行只能祈禱這類案件越少越好。
其實這些涉及銀行的案例,完全可以整理出來讓銀行員工學習。看守所、監獄這些地方,也要多帶員工去參觀。只有經得起訴訟考驗的制度,才是好制度;經得起判決檢驗的合同,才是規范的合同。
『玖』 北京國際信託有限公司是否只要身份證就可以貸款了
胡說八抄道,是假冒信託公司名義行騙的李鬼。
凡異地辦理、基於互聯網平台辦理的信 用卡、融資、貸款業務基本上全是騙局,尤其是收取什麼材料費、人身保險費等貸前費用的,以個人銀行帳戶收取費用的,或要求將銀行卡綁定的手機號碼預留為對方手機號,並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的。
再次強調,使用個人(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銀行賬號作為收款、收費賬號是多類詐騙的常見特徵。
『拾』 信託產品虛假的是屬欺詐行為還是屬違約行為信託公司負什麼法律責任!銀監會管嗎可請你們邦打官買嗎
具體要看你這個問題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目前就信託公司的一些產品來說,嗯,這個道德風險是沒有的。不會出現說有故意欺詐的這個行為。然後你說這個違約的話,違約往往是來自於這個融資方這塊的,跟信託公司這邊相關的沒有什麼太大關系。如果是信託公司盡調產品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問題,那這個是由信託公司來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