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原則: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加上交易費用構成其入賬成本,並以公允價值口徑進行後續計量。
2、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3、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可供出售外幣非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其他綜合收益)。
4、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的現金股利,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等)。
(1)金融資產的運用會計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一般會計分錄:
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如果是股權投資則分錄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買價-已宣告未發放的股利+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時,還應注意以下方面:
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入投資收益。
㈡ 會計核算中的金融資產有哪些
一、《企業會計准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
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會計核算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
㈢ 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涉及的會計科目有哪些
為了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
的取得、收取
現金股利
或利息、處置等業務,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
變動損益」、「
投資收益
」等科目。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
債券利息
的,應當單獨確認為
應收項目
,記入「
應收股利
」或「
應收利息
」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
交易費用
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
金融工具
新增的
外部費用
,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現金股利和利息
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對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企業在
資產負債表日
按分期付息、一次還本
債券投資
的
票面利率
計算的利息,應當確認為應收項目,記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並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當按照
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與
賬面余額
之間的差額
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或
貸記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科目,貸記或借記「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
中華會計網校
整理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㈣ 交易性金融資產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處理:
一、初始取得
借: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交易費用可抵扣的增值稅);
貸:其他貨幣資金等(支付的總價款)。
二、後續計量
1.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或到期計提利息時
借:應收股利(或應收息)。
貸:投資收益。
4.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息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
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5.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
借:其他貨幣資金等(實際收到的售價凈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投資收益(差額倒擠,損失記借方,收益記貸方)。
6.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產生轉讓收益時
借:投資收益等。
貸: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7.產生轉讓損失時
借:應交稅費—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等。
【拓展資料】
交易性金融資產指的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同時也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包括企業為賺取差價而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交易性金融資產確認條件為: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屬於金融衍生工具。若衍生工具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則不應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㈤ 會計上如何劃分各種金融資產
1.會計上如何劃分各種金融資產這個問題太大了,分4大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計量問題太大了,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都是有說法的,這個得單獨學習,因為兩句可說不清楚。
2.當然歸類時必須謹慎,因為一旦確定類別,不得隨意變更。准則這樣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調節利潤,因為同一金融資產劃分為不同的類別,對企業的損益影響是不同的,比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和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交易費用計入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採用攤余成本計量,交易費用也計入成本,可見它們對企業損益的影響是不同的。
拓展資料:
一、在現實的金融市場中並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說法,為何在會計上有這樣的分類?其實這是近年來,我國的金融工具交易,尤其是衍生工具交易有了較快的發展,為了如實地反映企業的金融工具交易,便於投資者更好地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對相關會計准則的制定提出了迫切要求,由此《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順應而生。會計上的金融資產分為以下四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這里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應該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管理的要求以及投資的策略等,但概括來講,這四類的劃分應該體現管理者的意圖,根據管理者的意圖對金融資產做出不同的分類。 如果管理者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出售獲利,則應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如果管理者的意圖為持有到3年後再出售,則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如果管理者持有意圖不是很明確(即既不是短期出售,也不準備持有到期),則可以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此不能認為某項金融資產一定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或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必須看管理者的意圖。
㈥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常用會計分錄
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分錄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手續費)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間的股利或利息
借: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損益
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等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可以得到公允價值上升後賣出得到的差額)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或:
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交易性金融資產變動損益
㈦ 金融資產會計分錄
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發布了《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並確定了分步實施新修訂金融工具相關會計准則的方案,對於執行企業會計准則企業,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准則。
新修訂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准則規定以企業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特徵」作為金融資產分類的判斷依據,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三類。
對於每一類金融資產應該如何核算,根據准則應用指南並參考注會考試的教材,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基本的會計處理分錄,供大家學習參考。
一、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涉及的主要科目是「債權投資」。
1、債權投資的初始計量
借: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2、債權投資的後續計量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
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利息調整攤銷額,也可能在借方)
3、出售債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債權投資減值准備
貸:債權投資——成本
——利息調整(或借方)
——應計利息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涉及的主要科目「交易性金融資產」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2、持有期間的股利或利息
借: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應收利息(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一)如果屬於債務工具的,會計處理涉及的主要科目是「其他債權投資」
1、企業取得金融資產
借:其他債權投資——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註:若購買的債券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則購買價款中包含的利息,記入「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其他債權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
其他債權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3、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其他綜合收益——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債權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4、出售其他債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債權投資(賬面價值)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或相反分錄。
(二)如果屬於權益工具的,會計處理涉及的主要科目是「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1、企業取得金融資產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等
2、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
3、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4、出售其他權益工具投資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成本)
其他權益工具投資(公允價值變動)(該分錄有可能借方)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差額計入留存收益,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或相反分錄。
作者:老顧(正保財稅咨詢專家)
㈧ 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完整分錄如何做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公允價值)(扣除下面內容)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含有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間的股利或利息
借: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應收利息(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三)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1.公允價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利潤表上多帶帶有的項目)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價款扣除手續費)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或:
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關注環球網校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完整分錄如何做
㈨ 有關金融資產的這些會計常識你知道嗎
答:金融資產是單位或個人所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無形的權利。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的分類
企業應當結合自身業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四大金融資產的區別
1、持有的目的不同;2、對象不同;3、核算的原則不同;4、初始確認核算不同;5、減值的計提與轉回的方法與渠道不同
㈩ 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購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二、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