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信託,請簡單的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吧,謝謝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內人的容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信託(Trust)是一種理財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信託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
(1)消費信託原理擴展閱讀:
信託行為
在達成一項信託時,構成法律行為所履行的手續就是信託行為。信託行為是指委託者與受委託者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此外,委託人立下遺囑同樣是法律行為、也屬信託行為。
根據不同的信託目的,需要簽訂不同的合同,但屬於同一類別並大量發生的業務,如信託存款,則沒有必要一一簽合同,只由信託部門發給委託者統一印刷,附有文字條款,類似合同的信託存款證書即可;這種證書同樣具有合同的效力。
Ⅱ 消費信託業務如何開展
這類信託在英美等國很常見。但國內很少。原因是多方面,畢竟我國信託法出台就很晚。那麼為什麼信託法出台後,個人信託事務也沒發展呢。
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信託法本身雖然沒有排除個人信託,理論上個人信託在法律上是有依據的。但是信託法出台的時候主要考慮的其實是為營業信託做准備,雖然立法上對個人信託留有餘地,但信託法本身在法律體系中比較另類,不僅不為一般大眾所知悉,司法部門對信託業莫衷一是。所以個人信託應用很少見。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信託只是實現一些目的的一種法律手段,多數情況下並非不可替代,我國現行法律中的代理制度、合夥制度甚至合同法上的一些合同類型足以解決英美法中用信託制度解決的問題,這也是信託看上去沒有西方發達的原因。不過長遠看,信託制度有其優勢,個人信託的推廣會有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但需要信託制度的普及、信託立法的進一步完善以及司法的配套等等。
Ⅲ 消費信託中,消費與投資之間的關系,多少錢用於消費,多少錢用於投資委託人對投資是否有知情權
看來是有同行給你看消費信託產品了。
這個表中的這些機構,都參與到消費信託中。
說白了就是,現在網購盛行,年輕一代奉行消費主義。買東西錢不夠,那就分期付。分期付款就會形成債權債務關系。
信託公司就把投資人的錢募集過來,然後和消費金融公司合作(比如支付寶裡面的網商貸、捷信分期這些專門做分期付款生意的公司)把募集來的錢貸出去。貸款出去自然要收利息。這個利息中的一部分就是買信託的人的收益。
原理就是這樣,把投資人的錢,借給別人花,然後收別人利息。這個利息中的一部分就是委託人的收益。
說的簡單,做起來不容易。借錢給別人花,怎麼保證他還錢呢?這時候需要貸後服務機構、催收服務機構。(要到期了,就要打電話確認,催以下,趕緊還錢了)
中間信託公司的主要作用就是募集資金,然後選好的消費金融公司合作,實時監控資金流進出。確保借出去的錢和收回來的錢+利息能夠覆蓋產品的本金+收益。
委託人對投資有知情權啊。這個知情權就是我上面說的。信託公司會告訴你,這個產品是和哪個消費金融公司合作。你的錢是通過捷信分期借出去的還是通過支付寶網商貸借出去的。僅此而已。
你想看每一筆款的進出,那是不可能的。
話說回來,找信託公司買信託產品,圖的就是一個安全放心。瞄準大品牌,選好好標的。沒啥問題。
消費金融類的信託產品,如果有保險公司承保。這類產品是稀缺貨。幾乎很難買到。
Ⅳ 索妃雅ITM店的信託消費是什麼意思
信託消費一種新型消費模式。是ITM模式創始人引入金融貨幣理論、證券信託等理論用於實體經濟的全新消費。
該消費模式摒棄了傳統消費的「以錢換物」的方式,使消費者一次性購物後的會員積分進入數字虛擬貨幣機制,實現消費者不斷投資增值——兌換法定貨幣——消費的金融閉環體系。
Ⅳ 信託是什麼意思
信託是一種委託人把財產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回益人的利益或特答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受人之託,為人管業,代人理財」。
雖然信託是一種理財方式,但是和傳統理財又有不一樣的地方。比如說財產委託並不僅限於貨幣,可以是房子、土地、股票和債券等等財產,而且受益人也可以不是委託人自己。
舉個例子,某網著名的賈姓人士逃跑美國時,網上就傳出他的一份信託文件,內容是他為他的女兒留下一份7500萬美金資產。委託人是賈某,受託人是信託公司,受益人是賈某的女兒。
(5)消費信託原理擴展閱讀
因為信託投資的資產都需要提供擔保、抵押或者進行結構化設計。結構化設計可以理解為收益分層,典型的方式就是優先劣後級。
信託作為優先資金,享有優先收益分配且承擔次要風險,劣後資金享有次級收益分配且承擔主要風險。
Ⅵ 什麼是信託
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版,藉助發行權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Ⅶ 什麼是信託,信託三方的利益關系是怎麼樣的
大部分信託的門抄檻起點是100萬,信託產品是受法律保護的。目前很多銀行、第三方理財機構,以及券商、基金做的有些產品就是信託。信託公司也是一個金融平台,如果做陽光私募,需要在信託公司成立信託產品計劃才可以,銀行監管資金,私募公司運作資金,但不能轉出,收益了28分成;如果是固定收益類信託類似,就是融資人通過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向資金充足的客戶籌集資金,支付一定的利息(一般比銀行高,這也是為什麼限制銀行存款少了很多,都是拿去做信託去了),這類信託一般都是有抵押有擔保的,有風險,但是信託公司都會採取一定的風險監控措施保障投資人的利益。一般沒什麼問題。專戶理財也會把自己的賬戶委託給他人代理,收益之後按約定分成。都是合法的。如果你您資金缺乏好的投資途徑就可以選擇機構來打來。
Ⅷ 信託計劃是什麼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簡言之,信託是一種為了他人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財產的一項制度安排,也即「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利用信託原理,一個人(委託人)在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親自管理財產的情況下。
可將財產權轉移給自己信任並有能力管理財產的人(即受託人),並指示受託人將信託財產及其收益用於自己或者第三人(受益人)的利益。
(8)消費信託原理擴展閱讀: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
(三)具有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的注冊資本;
(四)有具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任職資格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信託從業人員;
(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四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職責分離的原則設立相應的工作崗位,保證公司對風險能夠進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形成健全的內部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
第四十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規定製訂本公司的信託業務及其他業務規則,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
第四十六條信託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並全面反映其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公司年度財務會計報表應當經具有良好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
Ⅸ 什麼是信託,消費信託,禮贊人生
信託產品分為兩大類:一種是資金信託,就是投資者把錢委託給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出面用這筆錢投向預先選定的項目,為投資者獲取利益;第二種是財產信託,就是財產持有人(主要是以公司為主將土地收益權、房產經營權、股權收益權委託給信託公司,然後通過信託公司這一平台向社會公眾分割轉讓信託受益權。
Ⅹ 什麼是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