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資管計劃和信託計劃的異同
資管計劃與信託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版計權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發行資格,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信託的雙重風險審核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5.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希望能幫到你。
㈡ 資產管理和信託的區別是有了解的嗎
作為委託人,其主要權利表現如下:(1)您有權了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專,並有屬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2)您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您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您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信託財產的受讓人明知是違反信託目的而接受該財產的,應當予以返還或者予以賠償。(5)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您有權依照信託文件的規定解任受託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如想了解更多的關於信託的信息,可以 Q 我
㈢ 信託與券商資管的區別,股權質押信託是什麼意思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復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審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股權質押信託:顧名思義,就是融資方把股權質押給信託計劃。信託計劃的底層資產就是股權的質押。
㈣ 資管計劃與信託有什麼區別呢
和信託一樣都是融資通道的一種,結構大致上沒有區別,只不過發行主體不一樣,信託由信託公司發行,資管由公募基金的子公司發行。信託公司是屬於銀監會監管的,而資管是屬於證監會監管的。
從發行方資質和牌照優越性上面來講:
信託公司:大部分都有十年以上的產品發行和運營經驗,經過銀監會數次整頓之後,僅剩下六十餘家牌照,持股股東經過多年競爭,實力普遍很強。
資管公司:大部分是上年底或者今年成立的新公司,基本均由公募基金控股,股東實力也都不弱。
信託公司有多年的兌付歷史,而資管公司目前產品大部分都是今年才發出,尚未有兌付歷史,假如融資方無法按時還錢,抵押無法變現,公司是否會兜底為客戶兌付本息,還需時間驗證。
但資管的投資范圍方面比信託有優勢,范圍限制較小,例如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目前只有8家信託公司可以開展股指期貨業務,融資融券還未對信託開放,而券商資管就不存在限制或者限制相對較少。
從融資費用角度看:
據個人所了解,通過券商資管發行產品的通道費用大概在0.3%,信託在1%左右,託管費方面,券商大概是在0.1%,信託在0.2%-0.25%這個范圍。這個雙方都利弊參半,信託公司費用高,盈利豐厚,有足夠的資金為信託項目兜底,為剛兌提供了保障。但是費用過高會導致好的項目的流失,資管通道費用相對較低,對接項目而言,更有優勢,因為往往好的項目,是不願意拿那麼高的費用去融資的。但是也不排除急用錢的融資方為了更快的融到資而選擇信託通道,因為就目前而言,信託通道融資速度要比資管快。
從監管層面方面來看:
這一點很多人都覺得無關緊要,但是我個人覺得恰恰相反,這個反而是非常重要的,在中國尤為突出,行規跟管理者密不可分,剛兌潛規則源自於05年左右,銀監會在處理金新信託,慶泰信託,伊斯蘭信託等事件的基礎上的表態和要求不出現單個信託產風險,自此,剛兌潛規則就逐漸形成,個人認為這跟監管層的原則是密不可分的,因為銀監會監管的是銀行和信託,銀行業是要求絕對安全,保本的,銀監會的要求基本上都是無風險,保障客戶資金,而證監會監管的券商,基金向來都有著買者自負的理念,當資管產品出現風險,無法償還客戶本金的時候證監會是否也會要求資管公司類似的賠償兌付,這個尚不得知。
從客戶角度來看:
信託300萬以下的名額只有50個,而資管有200個,很充裕,對小額客戶來說好很多,不怎麼需要考慮額度問題,同時因為通道費託管費中間費用的減少,同等融資費用的項目製作成產品,客戶的收益也會相應增加。
㈤ 淺析資管和信託的區別
業務本身沒區別,資管(特指基金子公司的資管業務)也屬於類信託回業務,投資方向,產答品類型、產品交易結構都是一樣的。
小區別如下:
發行機構不同:資管是基金子公司發行的,信託是信託公司發行的。
監管部門不同:基金子公司由證監會監管,信託公司由銀監會監管。
投資者數量限制不同:每個資管產品的小額投資人不超過200個,而每個信託產品小額投資人不超過50個。
注冊資本金有差別:這點其實也沒有硬性規定,但實際中,信託公司的注冊資本一般是10億級別,而基金子公司是幾千萬的級別。
其他的一些區別是因為發展時間長短不同形成的,基金子公司2013年才開始逐漸成立並開展業務,所以在業務資源、風控經驗、投資者認可度等方面的積累要弱於信託公司。
㈥ 信託計劃和資管計劃有什麼區別
資管產品,是獲得監管機構批準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託管機構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投資的一種標准化金融產品。目前我國有91家公募基金,但證監會只批復了67家公募基金可以設立全資子公司做特定資產管理業務(這些在證監會網站可查詢)
資管產品與信託產品的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管;
2.資金監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只有68家信託公司,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67家,牌照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4.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監管層的雙重風險審核
5.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6.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
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計劃問題答疑
1、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如何理解其「剛性兌付」?
首先,「剛性兌付」是監管層的一個態度。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他的「剛性兌付」預期強,主要從以下幾方面理解。
一、監管層面:信託業的「剛性兌付」是 銀監會的一個態度,其也並沒有明文規定。證監會與銀監會同屬於一個級別,證監會的監管風格更加穩健。銀監會是總量控制,證監會是事前控制,我們通過基金子 公司的報備次數就可以看出, 證監會雖然放開了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 業務,但是其仍然是審慎的監管態度,通過募集前報備,募集滿後再報備一 次,證監會維持其嚴格的監管風格。
二、行業發展層面:基金子公司由於剛開始發展,其初期的業務指引著這個行業的發展,因此行業內的公司都是很謹慎的在操作業務,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有67家基金子公司成立,而且大部分都是「一對一的專項資管業務」。
三、基金子公司層面: 基金子公司背靠強大的股東背景,他的風險化解能力同樣很強,不比信託差(主要包括產品自身的風控體系化解,大股東接盤,四大資產管理接盤,私募機構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等等)。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團隊幾乎都是挖信託的人才,他的管理風格, 風控體系延續了信託行業嚴謹 的作風。
四、牌照層面:類信託牌照仍然很值錢,這也是為什麼政策放開之後,所有基金子公司一擁而上,爭搶這個牌照, 沒有哪家基金子公司敢於第一個打破「剛性兌付」,從而被監管層檢查,甚至暫停、停止專項業務(即類信託業務)。
五、人員、業務層面:基金子公司都是通過挖掘信託行業的人才,而且都是信託業務骨幹,風控骨幹,中高層領導, 都是信託業中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業務水準可以說高出信託行業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們對優質類信託項目獲取,融資設計,風險把控更加得心應手,從而保障 「剛性兌付」。
2.基金子公司是證監會監管,股市的起伏,公募基金的產品讓股民很受傷,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產品總讓人感覺風險高,怎麼辦?
目標客戶:公募基金的認購起點是1000元,他的客戶群體很大部分不是我們的高凈值客戶。
產品層面:中國的股市,偏股型基金很大程度上是投機,這是投資者,投機者的行為,他願意承擔高風險,獲得高收益,與類信託業務有本質的區別。
對比信託:證券投資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也是不保本的,這不是基金子公司的問題,這是所投向標的和投資人風險偏好問題,與監管層、設計發行機構沒 有關系。我們所指的「剛性兌付」主要指債權類集合型產品。
產品層面: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產品,無論從融資人實力、交易結構、抵質押 擔保、風險控制層面都是很完善的,不是那種投機型的無法掌控,與其有本質區別。
3.基金子公司注冊資本低,風險化解能力弱,他的基金子公司類信託產品的風險化解能力怎麼樣?
信託的化解能力:信託的化解能力主要包括產品的風險控制措施,大股東償付、自有資金接盤、資金池產品過渡、 資產管理公司接盤、保險資金接盤、私募機構接盤等等。
基金子公司的化解能力同樣很豐富,主要包括產品的風險控制措施、大股東償付、資產管理公司接盤、保險資金接 盤、私募機構接盤等等。只比信託少了自有資金接盤,和資金池產品過渡兩個手段。
那麼我們詳細講述下少了的這兩個區別:自有資金接盤,所謂的自有資金,也是大股東的注資才有的,因為基金子公司的規定注冊資本2000萬起,大股東可以花較少的錢提高他的資金使用效率,那麼大股東為什麼要增加註冊資本呢?
當出現風險事件,基金子公司的大股東背景實力都非常強,都是些大型央企、中國500強,世界500強企業,不比信託弱,基金子公司的大股東的償付實力很好。而且,為什麼證監會的規定,注冊門檻2000萬起就可以了呢?我們覺得,這是監管層的一個態度,監管層認為在一定時間內,類信託業務還是很安全的,監管層鼓勵其管理的機構做類信託業務。否則,以證監會事前控制的穩健監管風格,他是不會這樣發文規定。資金池產品過渡:基金子公司的類信託業務,雖然目前未在市場上看到資金池產品,我們相信,未來一定有,因為資金池產品是體現基金子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一個表現。憑借基金子公司的業務團隊,風控團隊都是信託行 業內的精英,他們的資產管理能力,他們帶來的經營體系,風控體系都非常強,他們也會發起資金池產品,並且依靠以往公募基金的發行募集渠道,能夠迅速建立規 模龐大的資金池產品。而現在的類信託產品,期限都是一年,兩年,因此,基金子公司的資金池產品經過嚴謹的規劃 設計(現在應該還在嚴格規劃中)適時推出問世之後,基金子公司的的主動管理能力,以及對旗下的優質類信託產品都是很好的保障。
4.基金子公司人員少,其類信託產品如何保障因其人員不足帶來的風險?
人員的結構:首先,基金子公司都是通過挖掘信託行業的人才,而且都是信託業務骨幹,風控骨幹,中高層領導,都是信託業中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業務水準可以 說高出信託行業平均水平很多很多,他們對優質類信託項目獲取,融資設計,風險把控更加得心應手,從而保障類信託產品的安全。
量化分析:其次,我們做一個量化分析,以市場上做的比較好的,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方正東亞信託做一個類比。 2012年,方正東亞信託的資產管理規模是千億級別,我們按照1000億計算, 他的員工數量是200人左右(上述數據網上可查到)。平均每個員工對應管理的資產是1000億/200=5億,也就是說方正東亞信託平均每個員工管理的資 產是5億/人。而我們看基金子公司的,截止2013年上半年,基金子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是600億,實際開展業務是19家 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的資產管理規模是 600億/19=32億。每家基金子公司的人員大約數十人,我們按照平均水平20 計算,那麼一家基金子公司的平均員工管理的資產數量為32億/20=1.6億,遠遠低於信託行業的平均每個員工管理的資產。人員與業務規模發展:基金子公 司成立之初,就全部是精英團隊,隨著業務規模的發展,其一定會建立起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團隊數量。一個公司的優秀經營管理,也是保障這個公司健康持續發展 的重要條件之一,因此,基金子公司的人員相對於其的資產管理規模,業務發展速度來講並不少,而且可以說,比信託更加具有保障,因為他們都是精英,資產管理 能力非常強,而且平均每個基金子公司員工管理的資產同比信託還要少。
目前資管業務屬於初期起步階段,他們為了佔有市場份額,推廣自己的品牌,肯定會在項目風控上做的特別嚴格,而且未來肯定會對信託公司進行很大的沖擊,瓜分信託公司的項目。
家庭理財關鍵是規避潛在風險,保證財產的穩步的保值增值,所以無論投資什麼,一定要投資合法合規的產品。一定要牢記這一點。
㈦ 信託業務和資管業務的區別是什麼
信託是銀監事前審批,資管是證監事後備案,從發行難度和發行效率上都是資管勝出。
信託內由於有剛性容兌付的潛規則,因此整體來說風控更嚴,之前有段時間信託產品也確實比資管產品好賣,但是最近出的事情讓投資人對剛性兌付的信心在動搖,且資管暫時也還沒出現無法兌付的案例,所以投資人對資管產品的熱情不減。
資管還分為券商的資管計劃和基金子公司的資管計劃。現在基金子公司受到的限制最少,路子也最野。券商在集合資管方面雖然受限制較多,但由於券商有營業部等渠道優勢,募集能力遠高於基金子公司,現在的基金子公司一般都過三方來銷售產品。
今年年初證券業協會出的124號文及其補充通知里對券商資管又收緊了,提高了銀證合作銀行方面的總資產要求,因此未來很多銀信合作及銀證合作的業務會被基金子公司搶食。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補充:
價格因素,二者計提風險資本要求不一樣,所以券商廉價。
之前一部分通道業務本身就是券商提供的客戶,礙於自己不能做,所以聯系信託。87號文過後,自家養的雞能自己吃,幹嘛還拿出去給別人。
談及剛兌,無論信託,資管也同樣面臨剛兌,不過12年底13年初才開始起步的資管,按平均2年的項目存續期來講,只不過是還沒露頭而已。
㈧ 資管計劃與信託的區別有哪些
資管計劃與信託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資管計劃是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投資者(券商/基金子公司)進行管理。它是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針對高端客戶開發的理財服務創新產品,投資於產品約定的權益類或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的資產。
信託是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2、管理內容和運用范圍不同
資管產品只是一個投融資工具。信託除了可以是投融資工具之外,還在家族財富保全與傳承、家族成員養老和教育、消費和娛樂、社會慈善和捐贈等眾多領域具有運用價值。資管產品是資金的管理,信託產品除了資金管理之外,還可以對一些事物進行管理,尤其是在家族信託方面,事務管理比資金管理更重要。
3、優勢不同
資管公司由公募基金、證券公司或者期貨公司這些金融機構控股,股東實力也都不算弱,但注冊資本多為幾千萬元,相對於信託來說還是弱了一些。
但是,資管的投資范圍方面比信託有優勢,范圍限制較小,例如股指期貨、融資融券,目前只有少數幾家信託公司可以開展股指期貨業務,融資融券還未對信託開放,而券商資管就不存在限制或者限制相對較少。另外信託產品的杠桿限制也比資管要多。
㈨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是什麼
資管和信託的區別
1、監管部門不同
①資管產品的監管部門一般是證監會
②信託內產品的監管部門是銀監會
2、適容用的法律不同
①資管產品以《證券法》為主
②信託產品《信託法》為主
3、發行主體不同
①資管產品發行主體為資產管理公司,一般為證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②信託產品的發行主體為信託公司
信託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託人是信託關系的創設者,他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②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約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的法律規定管理好信託財產的義務。
在我國受託人是特指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信託投資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
③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
㈩ 信託和資管是有什麼區別
相同點:
1.必須報備監管部門,信託是銀監會監管,資管計劃是證監會監內管;
2.資金監管、容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3.認購方式相同,項目合同、說明書等類似;
4.本質相同通道不同,都屬於投融資平台,都可以橫涉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產業市場等多個領域。
不同點:
1.全國68家信託公司有發行資格,而資產管理公司只有36家,資源稀缺性更加明顯;
2.資產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強,尤其在宏觀經濟研究、行業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這樣的研究團隊指引下選擇可投資項目,能有效的增加對融資方的議價能力並降低投資風險;
3.資管計劃具有雙重增信,經過資產管理公司、信託的雙重風險審核;
4.資管計劃小額暢打,最多200個名額;
5.收益高,資管計劃一般比信託計劃高1%/年;期限短,資管計劃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今後趨勢:基金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證監會提倡的金融創新結果,因監管嚴格、運作靈活,收益較高,小額不受限制、專業管理等優勢,未來基金專項資管用來分拆信託或發起類信託產品是一種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