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間借貸融資有哪些形式
一、低利率互助型借貸
這種形式也就是民間常見的「幫困濟貧」,主要是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之間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的無償或有償的相互借貸行為。相互熟悉、相互信任的借貸雙方直接見面,約定借款金額、期限、利息,由口頭約定、或打個借條,用於個人之間,主要是親友之間臨時性資金調劑,金額從幾百元到數萬元,企業之間金額由數萬元到數百萬元,有的甚至單筆達上千萬元。此種借貸借款期限靈活,有不定期、幾天、幾個月,借貸雙方私交好時期限可以長達幾年。互助型借貸基本不考慮盈利或只有微小利益。借款的用途主要是解決生活、生產急需。
二、企業集資型借貸
企業集資型借貸主要分為企業集資和社會集資。企業集資,主要是企業向股東、職工借債或以入股的方式籌措資金,以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也有部分企業向員工收取所謂「工作保證金」,一方面穩定員工工作和防範經營風險,另一方面也達到集資的目的;還有些企業委託職工以個人名義,用個人房產作抵押取得貸款後由企業使用,利息由企業支付;企業集資的利率、股息一般相當或略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
社會集資,主要是一些規模較大的民營企業由於暫時資金周轉不靈,面向社會進行季節性集資。也有個別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逃避一些正規的規費,或因為不具有開發資質,將社會購房者編造為本企業職工,進行虛假集資建房,購房者所交首付款成為建房的集資款項。還有基層政府出面融資,是指為保證行政區域屬下的重點項目建設正常進行,以政府名義向特定對象集資。
三、發放高息型借貸
這種借貸的融資主體主要是個體及民營中小企業,以關系和信譽為基礎,籌措資金多用於生產資金的周轉。資金相對比較富裕的個體戶和中小企業主,在暫時沒有新的資金投向的情況下,為了給閑置資金尋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資金匱乏且又急需資金的企業及個人提供高息借貸。這種以信用交易為特徵、利率水平較高的借貸是民間借貸的最主要方式。這種借貸利率根據借款的主體、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時間長短、借款的急緩程度而定,大部分在商業銀行同期利率四倍以內,月利率從8‰到30‰。
四、不規范的中介借貸
這些中介公司對外公開的身份是「投資咨詢」、「投資顧問」、「投資管理」、「財務管理」和「財務顧問」公司等,它們藉助於正規中介機構的融資行為或以非正規中介機構為依託進行民間借貸。另外,民間注冊成立擔保公司,為企業(多為中小企業)、個體私營業主、自然人借款提供擔保。
Ⅱ 常見的融資手段有哪些
現代企業經營者,是應當具有強烈的籌、融資意識和籌、融資技能。
現代經濟中融資的具體方式可以分為:企業內部融資,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證券、融資租賃等等。企業經營者只要認真掌握其技巧自然可在商海中縱橫捭闔,解除資金上的後顧之憂了。也可以說只要「謀借」成功,就為會今後企業的發展開拓了更廣闊的前景。
企業內部融資有哪幾種形式?
具體來說,企業內部融資是指企業籌集內部資金的融資方式,企業的內部融資屬於企業的自有資金。』而自有資金的形成有很大一部分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通過自身積累逐步形成的,同其他融資方式相比,企業內部融資最大特點,就是融資成本最低,所以在具體操作中,這一種融資方式應處於企業主的首選位置。
當前我國企業可借鑒國外經濟採用以下兩種形式。
第一,企業變賣融資
企業變賣融資,是指將企業的某一部門或部分資產清算變賣以籌集所需資金的方法。其主要特點是:
(1)資產變賣融資的過程是企業資源再分配的過程,也就是企業經營結構和資金配置向高效益方向轉換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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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速度快,適應性強。
(3)資產變賣的價格很難精確地確立,變賣資產的對象也很難選擇,因此要注意避免把未來高利潤部門的資產廉價賣掉。
第二,利用企業應收賬款融資
應收賬款融資是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品來籌措資金的一種方法,具體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1)應收賬款抵押
應收賬款抵押融資的做法:由借款企業(即有應收賬款的企業)與經辦這項業務的銀行或公司訂立合同,企業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在規定期限內(通常為一年)企業限向銀行借款融資。
(2)應收賬款讓售
這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出讓給專門的購買應收款為業的應收款托收售貸公司,以籌集
一、像日本一樣,商業銀行可向證券公司提供「經紀人貸款」,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提供新股認購貸款、在並購交易中向投資銀行提供過橋貸款等。
二、發行長期債券。在海外成熟資本市場,負債融資是投資銀行的主要融資渠道。
三、商業票據。商業票據是指對於一些信譽優良的證券公司,可以通過發行有抵押或無抵押有擔保的信用商業票據來融通短期資金。目前,美國金融機構的商業票據已達2240億美元。
四、組建證券金融公司。證券金融公司是亞洲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為發展證券市場普遍採用的一種為證券公司融資服務的方法。
業內人士認為,我國證券市場和日本、韓國的早期情況有許多相似之處:分業經營、市場不發達、個人投資者占據主導地位、投機氣氛比較濃厚等。借鑒日韓的經驗,我國組建證券金融公司,由證券金融公司統一向證券公司融資是必要而又可行的;證券公司還可以通過收購兼並實現效率優化、低成本擴張,從而擴大規模、增強業務和融資能力,盤活不良資產
Ⅲ 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民間借貸融資的形式包括:低利率互助型借貸(主要是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之間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的無償或有償的相互借貸行為);發放高息型借貸(融資主體主要是個體及民營中小企業);不規范的中介借貸;以及企業集資型借貸(主要分為企業集資和社會集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Ⅳ 民間借貸合法融資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民間借貸的融資形式有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融資;法人之間的借貸融資;非法人組織之間的借貸融資;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借貸融資。也可以分為低利率互助型借貸、企業集資型借貸、發放高息型借貸、和不規范的中介借貸融資的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Ⅳ 民間借貸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民間借貸融資的形式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融資;法人之間的借貸融資;非法人組織之間的借貸融資;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的借貸融資。也可以分為低利率互助型借貸、企業集資型借貸、發放高息型借貸、或者不規范的中介借貸融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Ⅵ 民間借貸融資的形式包括了哪些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融資的形式包括如下:1.低利率互助型借貸。2.企業集資型借貸。3.發放高息型借貸。4.不規范的中介借貸。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Ⅶ 民間借貸融資形式有哪些
我國民間的借貸融資形式有:低利率互助型借貸(主要是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之間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的無償或有償的相互借貸行為);發放高息型借貸(融資主體主要是個體及民營中小企業);不規范的中介借貸;以及企業集資型借貸(主要分為企業集資和社會集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Ⅷ 民間融資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民間融資,是指出資人與受資人之間,在國家法定金融機構之外,以取得高額利息與取得資金使用權並支付約定利息為目的而採用民間借貸、民間票據融資、民間有價證券融資和社會集資等形式暫時改變資金所有權的金融行為。 民間融資的主要方式 1.民間借貸 2.有價證券融資 3.票據貼現融資 4.企業內部集資 民間融資是相對於國家依法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融資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機構的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經濟主體(財政除外)之間以貨幣資金為標的的價值轉移及本息支付。民間融資是游離於國家正規金融機構之外的、以資金籌借為主的融資活動。據此定義,正常的企業間商業信用不在民間融資范疇之內。但如果商業信用時間超出合同約定時間並收取利息或其他報酬,同樣會被納入民間融資范疇。 民間金融包括所有未經注冊、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種金融形式。,「民間金融」的內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間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規金融機構的非正式產品和形式。在中國由於民間金融的規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間金融部分,而非籠統稱之為非正式金融。 調查顯示,2004年以來,我國民間融資趨於活躍,而民間融資的發展狀況與當地民營經濟的發達程度密切相關。其主要是為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緊急支付和民營企業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的資金需求。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區的民間融資規模分別為550億元、450億元、350億元,約占各省當年貸款增量的15%~25%,而在經濟相對欠發達的江西省上饒市,2004年的民間融資總量也在14億元左右,相當於當地當年貸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與此同時,民間融資也呈現出了與以往不同的新特點。據《報告》分析,2004年民間融資與以往不同的新特點主要有: 1、融資活動半公開化。商業銀行個人委託貸款業務的推出和宏觀調控後中小民營企業資金的緊張,使得民間融資更為活躍,用於生產投資、商貿活動的大額民間融資時有發生。該行為逐漸為公眾所認同,並轉向半公開化或公開化; 2、融資行為漸趨理性。由於民營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民間融資的需求日益旺盛,並能提供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從而拓寬了民間融資理性選擇的范圍。
Ⅸ 民間借貸融資形式有哪幾種呢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融資形式有下列四種:1、低利率互助型借貸。主要是城鄉居民、個體私營企業主之間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的無償或有償的相互借貸行為。2、企業集資型借貸。主要分為企業集資和社會集資。3、發放高息型借貸。融資主體主要是個體及民營中小企業。4、不規范的中介借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Ⅹ 民間借貸融資的相關形式具體有什麼呢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融資形式有下列四種:1、低利率互助型借貸。2、企業集資型借貸。3、發放高息型借貸。4、不規范的中介借貸。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