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資產分類三類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是指一切代表未來收益或資產合法要求權的憑證,亦稱金融工具或證券。是指單位或個人擁有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徵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
金融資產有以下三種分類:
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論是實物資產還是金融資產,只有當它們是持有者的投資對象時方能稱作資產。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現金和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債券,就不能說它們是金融資產,因為對發行它們的中央銀行和企業來說,現金和股票、債券是一種負債。因此,不能將現金、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簡單地稱為金融資產,而應稱之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對其持有者來說才是金融資產。例如,持有商業票據者,就表明他有索取與該商品價值相等的貨幣的權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與投入資本份額相應的紅利的權利;持有債券者,表示有一定額度的債款索取權。金融工具分為所有權憑證和債權憑證。股票是所有權憑證,票據、債券、存款憑證均屬債權憑證。但在習慣上,這些金融工具有時也稱之為金融資產。
1.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劃分為此類的金融資產應當在活躍的市場上有報價。同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
2. 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主要應解決該金融資產實際利率的計算、攤余成本的確定、持有期間的收益確認及將其處置時損益的處理。
3.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 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2. 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 屬於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在滿足一系列條件之一時,企業才能將某項金融資二、產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明損益的金融資產:
1. 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於該金融資產的計量基礎不同聽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 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等,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並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一般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等,由於在活躍的市場上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從而可以劃分為此類。
四、不同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
1. 企業在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類金融資產;其他類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也不得隨意重分類。
企業在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對其進行分類後,不得隨意變更。同時,金融資產具有資產的一般屬性,一是收益性,即預期可以產生回報,二是風險性,即預期回報具有不確定性。金融資產與實物資產相比具有流動性、人為的可分性、人為的期限性以及名義價值不變性等特點。
⑵ 關於金融資產的重分類
金融資產重分類,主要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等三類金融資產之間的重分類。任何情況下,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能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到期前出售或重分類了的一部分(較大比例),表明它違背了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圖,那麼,剩餘部分也不能再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而應該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且在兩個完整會計年度內,不能把任何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這「兩年」的限制是一種懲罰。兩年以後,符合條件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⑶ 為什麼會計上要把金融資產分類
首先,銀行存款不是金融資產,庫存現金是金融資產,至於你所說的為什麼不把長期股權投資劃分到金融資產當中去,是因為長期股權投資在二級市場中並沒有報價,並且公允價值不能夠可靠計量的投資,這類投資直接作用於企業當中,並不能在一級或二級市場當中直接交易,而真正的金融資產是可以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所以,雖然長期股權投資屬於金融資產,但是並沒有直接納入到金融資產這四類當中去。
銀行存款的確是金融資產啊,cpa教材里有寫的。我還想問下金融資產這一概念在會計和財務管理中是一樣的嗎?
銀行存款的確是金融資產,他是衍生金融資產,不是非衍生,他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是一種索取實物資產的權利,但是金融資產那四類概指的是非衍生金融資產,所以銀行存款不能放進去。並且銀行存款是經常發生的事項,不能單單概括在金融資產里。
金融資產在會計和財務管理當中是一樣的。
⑷ 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什麼意思 是重新分類的意思
重分類是4類金融資產的重新劃分。如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由於持有目的改變等可以重新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反過來不能把交易性金融資產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
⑸ 為什麼會計上要把金融資產分成四類
1.公允價值 2.持有至到期的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注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得重分類為其他金融資產;其他金融資產也不得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⑹ 為什麼金融資產要重分類
企業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使某項投資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出售或重分類的金額較大且不屬於例外情況,使該投資的剩餘部分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企業應當將該投資的剩餘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並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重分類日,該投資剩餘部分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⑺ 將該項投資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至長期股權投資的調整利潤的目的
該項投資口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至長期。股權投資的調整利潤的目的是什麼?應分類的目的就是使那個資產增值。賬目更直觀。
⑻ 金融資產重分類的理解問題
09年注會最新版教材寫明,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所以一樓所說「但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該是錯誤的。至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你網路一下就知道了,很多我就不寫了(嘿嘿,抱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和以兩者是包含的關系。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區別主要是會計處理原則不同:1.取得時,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入賬價值是公允價,交易費用計入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入賬價是公允價+交易費用。2.公允價值變動,交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投資收益的,而可的公允價值變動是計入所有者權益,即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處置時,可還要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出。正因為兩者的會計處理方法不同,所以管理者以自身管理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狀況為基礎,對取得的金融資產進行劃分。
⑼ 交易性金融資產為什麼不能重分類為其他的幾項資產
因為會計准則為了防止企業隨意重分類操縱利潤。
比如交易性資產期末跌幅很大,企業為了不影響當期利潤就把它劃分為可供出售從而不反映在利潤表中可供出售期末漲幅很大,企業為了利潤好看把其劃分交易性體現在利潤里。至於持有至到期,也只能和可供出售債務工具重分類。
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其他類別是非流動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期末雖然按公允價值計量但變動計入資本公積,是不反映在利潤表裡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為債權性投資,期末按攤余成本計量。
(9)金融資產重分類的目的擴展閱讀
對一項金融資產在確認時進行明確的分類,目的是為了將這種變動進行一以貫之的處理。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針對短期持有、以交易為目的的資產,使盈虧能較為迅速的反映在當期的利潤表中,使投資者能在第一時間了解到公司持有的這些資產的表現。
而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資產,公司想要長期持有,但如果也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那樣計算,把短期內的價值變動都計入當期利潤,損益表會產生無意義的波動。所以這些資產一般不會去看他的價值變動,除非真的有很嚴重的、不可挽回的價值減損,比如投資公司清算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介於以上兩者之間,就是公司持有,也不打算持有至到期,也不打算馬上賣掉。那計入當期利潤也不太合適,完全置之不理也不合適。這時候所有者權益就成了一個緩沖:把價值的變動計入到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承認它的價值變化了,但不承認其對利潤的影響。一旦實際交易發生,該盈利該損失的再從所有者權益表中調出來進行當期利潤,並由此名正言順的進入留存收益中。
⑽ 金融資產按持有目的分類和內容不同以及可以重分類
金融資產按持有目的分類和內容不同以及可以重分類,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下幾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