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995年後哪些國有信託破產
1997年末,全國共有信託機構242家,資產規模約為4600億元左右。這些信託機構舉步維艱專,普屬遍存在資產質量差、支付困難和破產危機等問題。
1997年2月,我國農村信託投資公司因到期債務不能償還被關閉;1998年6月,我國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因同一原因被關閉:1998年10月,按照市場原則和法律處理程序,號稱我國信託業「老二」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也因資不抵債和支付危機被關閉。1999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華融、長城、東方、信達、中保等五家信託投資公司撤銷;
2004年慶泰信託投資公司投資證券市場資不抵債被關閉;2004年伊斯蘭信託投資公司和金新信託投資公司挪用委託人資產等問題被接管;因為炒作雲大科技(*ST雲大,600181)導致巨額浮虧,北方信託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霍津義涉嫌重大違紀,於2005年12月2日被實施雙規;2005年12月30日,銀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公告:由於金信信託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責令金信信託停業整頓。
從242家信託公司到今天的68家信託公司。被叫停的、破產的信託公司總共有174家。
⑵ 什麼是廣國投事件
廣國投---首宗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終結
2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呂伯濤宣布,歷時4年的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廣信破產案是中國第一起非銀行金融機構破產案,也是全國法院迄今為止受理的最大一宗破產案件。
經廣東高院、廣州中院和深圳中院審理,廣信及其3個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的破產債權清償率分別為12.52%、28%、11.5%和19.48%,均超過了目前國內破產債權清償率8%的記錄。
據了解,廣信破產案終結破產程序後,廣東高院已同意保留清算組,負責追收可以追收的破產財產和追加分紅等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法院對清算組的工作仍將依法進行指導監督,並及時提供有關司法保障。
廣信事件
1999年1月11日,廣信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破產申請書。
與此同時,廣信屬下的三家全資子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東國投深圳公司因出現嚴重的資不抵債,也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廣信等四家企業破產案件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震撼,當年被稱為「廣信事件」。
廣信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信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當時四家破產企業共有494家境內外申報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總額達467億多元。僅廣信一案申報債權金額便達人民幣387億元,其中境外債權佔83%;申報債權人320人,其中境外的佔了52%。
無力重組
廣信曾是一家擁有外匯經營權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於1980年經廣東省政府批准成立,到上個世紀80年代末期,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逐漸從單一經營信託業務發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企業集團,並憑借其「窗口公司信用」在世界范圍融資。
但進入90年代,特別是1997年下半年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由於經營管理混亂,出現了嚴重的外債支付危機。1998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其實行關閉清算。經過行政關閉清算,發現其負債狀況驚人,行政手段已無可挽回,遂決定對其實施破產。
1998年,當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關閉清算廣東國投時,廣信破產時的資產總額214.71億元,負債361.65億元,資產負債率168.23%,資不抵債146.94億元。
如果不實施破產,廣信是否還有重組再生的可能性呢?
據了解,當時如果要重組廣信,所付出的代價將是307億元的「天文數字」:廣信能短期內變現的資產只有24.7億元,但償還1年內到期的內外負債需115.4億元,需凈增資金90.7億元。同時,廣信還有因提供擔保而引起的40.64億元欠款。另外,廣信需注入175.8億元以補充能盈利的資產和完成手頭上的房地產項目。
⑶ 信託項目破產了怎麼辦我的本金能拿回來嗎
信託財產破產隔離保護機制是指委託人或受託人因為出現破產原因而依法被宣告破產後,信託財產並不被劃入破產財產范圍而進行分配。這一概念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委託人的破產隔離和對受託人的破產隔離。
信託破產隔離功能的意義:
(1)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保護信託受益人、委託人利益的必然需求。 《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託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能低於3億元人民幣,但對其可以管理的信託財產規模沒有限制。從理論上講,信託公司破產風險絕對不能說小,而我國政府對金融機構的保護政策不會一直延續,如果上述信託公司經營不善破產,在不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下,信託財產受到沖擊,那麼彼時受損的必將是也只能是受益人、委託人。
(2)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維護信託行業長遠發展的需要。 信託行業發展的趨勢必然是信託的長期化和規模化。完善的破產隔離機制才能保障信託財產的超然獨立性,只有消除了委託人對於信託公司破產可以危害信託財產的疑慮,委託人才會產生設立長期、大規模信託的需求,信託行業健康發展也就有了制度基礎與市場基礎。
(3)完善信託破產隔離職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需要。發達國家在其資產證券化操作中頗為廣泛地運用了破產隔離職能。通常的操作方式是,委託人將其資產出售給一家特殊目的載體(SPV),並以這些資產為支持發行證券。
⑷ 信託公司倒閉和銀行倒閉,資產怎麼處理處理,方式有區別嗎
有區別。
1、處理方式不同。
銀行存款屬於銀行的一般資產,破產的話計入破回產財產,儲答戶只能作為一般債權人申報債權。
根據《信託法》規定信託公司需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自有資產,不參與清算。信託公司如經營不善、倒閉、破產,信託財產應移交給其它公司,使得信託財產的管理連續有效。
2、破產程序不同。
商業銀行破產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頓、破產宣告、清算、注銷登記和注銷公告等階段。
信託公司破產需要經過清收破產企業債權; 清算破產財產;組織破產財產拍賣;編制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分配破產財產; 代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注銷登記等。
3、賠付程序不同。
破產財產是商業銀行依法享有所有權的一切財產,是破產債務清償的物質來源和依靠。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信託公司倒閉以後,其託管的信託資金不受影響,其自有資產進入清算程序,優先支付拖欠的員工工資,國家稅費,然後償債,最後支付股東分紅。
⑸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公司業績
自1998年成立以來,國信信揚秉承「服務至上,勤勉盡職,追求公正」的服務宗旨,在代理各項法律事務中取得了豐碩成果。主要成績有:
國信信揚被廣東省人民政府聘請為法律顧問,協助省政府處理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清算中的有關法律問題;被汕頭市人民政府聘請為專項法律顧問,協助市政府處理有關法律問題;被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高明區人民政府聘請為法律顧問;擔任佛山市順德區容桂鎮人民政府、北窖鎮政府、勒流鎮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本所律師還擔任廣州市政府投資促進辦公室、廣州市政府外商投資管理服務中心、廣州市公安局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協會、廣州市佛教協會、廣東省工商聯直屬會員商會、廣東省工商聯湘籍企業家商會、廣州立白集團有限公司、廣州中科信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福達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喜威(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市振戎燃氣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施恩(廣州)嬰幼兒營養品有限公司、廣州市正傲實業有限公司、廣州德至實業有限公司、廣東國筆科技有限公司、廣東華成信行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廣東奧迪玩具實業有限公司、廣州市頤正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市士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廣州羊城房地產公司、廣州金汕房地產有限公司、廣東昊軒科技公司、廣州種畜進出口公司、海珠區政府經濟發展局及政府機構、廣東省物價局、廣州南沙開發區建設指揮部、廣州天河區教育局、廣東省家電商會等政府機構近三百家法律顧問。
國信信揚擔任了新華社廣東分社、羊城晚報報業集團、粵港信息日報社、新快報、南方周末等主流媒體的法律顧問。
國信信揚擔任中國最大的信用評級企業——中國誠信(被譽為中國的穆迪和標准普爾)、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粵財信託投資公司、廣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大華農動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粵財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法律顧問,以及擔任汕頭市商業銀行停業整頓的法律顧問,處理汕商行停業整頓過程中的有關法律問題。
國信信揚在證券上市、公司購並和企業股份制改造等專業領域取得了突出的業績:
國信信揚為珠江鋼琴、粵美的、粵高速、粵美雅、生益科技、廣東甘化、韶能股份、超聲電子、佛塑股份、南海發展、康美葯業、燕京啤酒、五糧液、雙環科技、特變電工、西寧特鋼、保定天鵝、梅雁股份、茂化永業、冠豪科技、國恆鐵路、穗恆運、風華高科等幾十家企業發行A股、B股、配股、股權質押、股改、增發和可轉債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為科龍電器、萬家樂、美達股份、粵宏遠、公用科技的重組和購並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為廣州冷機提供證券法律服務;為珠江基金、廣發基金、廣證基金、廣信基金、南方基金、華信基金的規范和上市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為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廣東長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深圳交易所創業板上市、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廣東省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並在深圳交易所中小企業板成功上市、河南漢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創業板首批上市、廣東潮宏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中小板塊上市、廣東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增發)、北京中期期貨有限公司成功設立多家分支機構、廣東明珠集團由一個生產廠成功發展為綜合性大型企業集團並成功上市、綠色高寶、連達控股等企業成功在香港主板上市以及廣東最大的投資控股集團——恆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完成多項重大投資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在上市公司收購與資產重組、外商投資領域方面,國信信揚為廣東省電力資產改革重組,(涉及資產人民幣200億元左右)、 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常年法律事務、中國誠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務、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務、中國唱片(廣州)有限公司全國連鎖投資法律事務、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社在國內投資業務、廣州雲豹汽車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涉及資產人民幣20多億元)、珠海證券有限公司資產重組(涉及資產人民幣30多億元)、和記黃埔(中國)有限公司國內投資業務法律事務(投資總額2.5億元人民幣)、日資大金商事株式會社境內投資法律事務、日資益力多(廣州)乳品有限公司境內投資法律事務、青海華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碼:600243)、佛山佛塑集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973)、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589)、以及廣東韶鋼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事務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IPO證券法律業務方面,國信信揚為廣東寶龍特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988)、廣州御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碼:(002177)、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205)、廣東潮宏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345)、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400)、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543)、河南漢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07)、廣東長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300089)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在再融資業務方面,國信信揚為韶鋼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717)、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205)、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589)、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0539)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律師為中山大學達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華南理工大學計算機研究所等60多家企業改制和上市輔導提供專項法律顧問。
國信信揚律師還為珠江船務等多家企業在香港上市和粵海企業集團資產重組提供中國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律師為中國信達、東方、長城、華融、粵財等資產管理公司、廣東省廣晟、廣業等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以及多家外資銀行、國際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各種金融貸款風險控制、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等業務。經過多年的市場開發和發展,國信信揚律師曾經或正在為上述客戶辦理了投資項目策劃、盡職調查、貸款追收、不良資產融資、不良資產招投標、要約邀請、拍賣、專項訴訟、企業並購、資產重組、海外上市等業務。
國信信揚在酒店委託管理合同談判方面:接受中方業主委託:在希爾頓國際有限公司(HILTON INTERNATIONAL CO.)在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的酒店管理合作項目、北京賽洛城四期酒店管理合作項目,萬豪國際管理公司(MARRIOT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COMPANY B.V.)在蘇州國際會展中心酒店管理合作項目,喜達屋酒店管理公司(STARWOOD ASIA PACIFIC HOTEL & RESORTS PTE.LTD.)在廣東省清遠市獅子湖高爾夫度假酒店管理合作項目中,為中方業主與外方締結酒店管理合同,從談判到締約的全過程提供了專項法律服務。
國信信揚為在中國投資的外國投資者提供法律服務是一大特色,尤其是為在華的日資公司的服務。國信信揚律師為味之素(中國)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廣州伊藤忠丸紅鋼鐵有限公司、奧泰斯電子(東莞)有限公司、住友商事株式會社、廣州住友商事有限公司、廣州紅忠汽車鋼材部件有限公司、明治乳業株式會社、吉田拉鏈(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著名的公司提供法律服務。國信信揚律師在為日資公司的服務中,可以同時提供中文和日文的雙語服務。
國信信揚在房地產及建設工程法律服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本所律師曾經或現正為上百個廣東省尤其是廣州地區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項目業主、建築工程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房地產代理公司以及中國建設銀行、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等房地產金融機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曾為廣州羊城花園、華建大廈、天駿花園、新動力數碼廣場、百匯廣場等數十個大中型房地產、建設工程、房地產金融與其他投資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本所律師曾提供過房地產、建設工程法律服務的客戶主要有:廣州市房地產行業協會、廣州市建築業信揚會、廣州城建開發集團公司、廣東亞洲國際大酒店、廣東長大公路工程公司、虎門富民集團、廣州萊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州華夏房地產公司、廣州市建築置業公司、廣東華建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中南建設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等。
代理房地產按揭業務也是國信信揚的一大特色,成績斐然。隨著商品房銷售走向規范化,律師介入房地產銷售環節已不再是新鮮事物。 1998年以來,國信信揚應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的要求,代理該公司房地產各項服務。包括出具法律意見書;代理發展商與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代辦合同公證、鑒證;代辦房產按揭手續等服務。曾代理「康王商業城」、「南國花園」、「仙湖名苑」、「中旅商業城」、「流花雅軒」、「金羊花園」、「麓景雅苑」、「花城苑」、「薈雅苑」、「從化逸泉山莊」等樓盤。目前,國信信揚正在代理「二沙島宏城花園」、「財富廣場」、「南沙濱海花園」、「江南新苑」等花園小區,從簽約到辦理按揭等項目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到目前為止, 廣州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樓盤超過30%均委託國信信揚代理,累計代理銷售面積達800多萬平方米,充分顯示了國信信揚在房地產服務項目的優勢和地位,同時,也樹立了國信信揚穩健、親和的良好形象。多年來,國信信揚在辦理房地產業務過程中,與發展商、房管局、農行、工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光大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相關部門一直保持有良好的合作關系,並越來越受到公眾的注視、信賴與尊重,為房地產發展商和廣大業主所稱道。
國信信揚先後代理了全國以及華南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如代理汕頭市公元感光材料工業總公司、汕頭市人民政府與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37億元人民幣借款及擔保糾紛案件,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與廣東省體育局股權糾紛案件,廣東省高速公路公司與東南亞茂發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糾紛案件,廣東省外經委、廣東省工商局與香港天佳集團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 、廣州市十大明星樓盤之一的翠湖山莊發展商拖欠汕頭建安集團公司3.58億元巨額工程款仲裁糾紛案及強制執行案、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勞動模範、珠海百貨集團董事長張妙然特大貪污受賄案、有中國第一爛尾樓之稱的「中誠廣場」收購重組開發系列案(涉案總標的9.24億元)、汕頭建安集團公司與廣州金澤房地產公司關於廣州黃埔大道金澤大廈拖欠巨額工程款二審案、汕頭建安集團公司關於廣州富信廣場拖欠巨額工程款糾紛案、上海凱城集團公司與陽江稀土廠有限公司及廣州福達集團公司巨額合作投資糾紛案等等。
在國信信揚的訴訟代理業務中,羊城體育報與陸俊名譽權案、深圳泰明商場與楊劍昌名譽權案、粵美的商標權案、萬家樂商標權案以及孝子殺母案等,備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關注,新華社、中央電視台、法制日報、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和廣東電視台等主流媒體都作了廣泛的報道。
⑹ 中國倒閉的三家銀行除了海南發展銀行 還有兩家是什麼銀行
正式關閉的只有一家,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過程: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海南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很多信用社通過高息攬存的形式發展業務。到1997年年底時,海南省已有幾十家信用社出現資不抵債、無法兌付到期存款等問題,並發生多起擠兌事件。最終海南省政府決定讓海發行兼並這些信用社,背起它們的資產和負債。
1998年3月22日,央行在陸續給海發行提供了40億元的再貸款用於「救火」後,決定不再給予資金支持。
1998年6月21日,央行發出公告:由於海發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決定關閉海發行。
海發行關閉後,個人存款轉由工商銀行託管,由於公眾對於工商銀行的信任,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
而對法人(公司)存款則進行債權登記,待清算完後再行兌付,但是直到現在已經過去了近20年至今未完成清算。
(6)廣東省南海國際信託投資破產擴展閱讀:
事件啟示
首先,在海發行關閉事件中,我們看到其原因包括經營管理混亂、承擔接管問題信用社等。而在其背後,則是房地產泡沫崩潰可能導致金融失敗的殘酷事實。
上世紀90年代,海南房地產市場崩盤,導致包括信用社在內的金融機構出現大量不良資產,海發行則不幸成為這輪房地產泡沫危機的「犧牲品」。在當前房地產市場與金融體系關聯更加復雜的情況下,這給我們帶來了更多的警示。
其次,在海發行遺留問題的背後,可以看到中國金融機構的退出制度尚未建立起來,這在客觀上阻礙了中國金融改革深化的步伐。長期以來。
中國的金融機構退出市場,往往都是行政性關閉,或者是關閉後走向行政性主導的破產,因此往往被人戲稱為「計劃性破產」。市場化破產機制的缺位,使金融運行的規范化、程序化、市場化都難以完全建立起來。
再者,海發行關閉的直接原因,就是儲戶因為恐慌引起的「擠兌」所造成的。擠兌的發生往往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由於信息不對稱,儲戶在缺乏銀行的信息,二是由於存款缺乏安全保障,導致儲戶信心喪失。
其中的教訓,一是要求金融機構不斷提高運作規范性和透明度,使公眾能夠充分了解內部的風險收益特徵,二是要求盡快建立起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成為挽救儲戶信心的「最終安全網」。
⑺ 廣信事件的詳細介紹
廣信成立於1980年12月,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的全資直屬企業,其規模在全國244家信託投資公司之中僅次於國務院系統的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信)。1983年,廣信被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為非銀行性金融企業,並同時擁有外匯業務經營權。
從1983年開始,廣信先後與日、美、英、法等國數十家銀行簽訂了貸款協議,信貸額度超過3億美元。在國際債券市場上,廣信也是頻頻出擊,1986、1987、1988年,每年都向香港及歐洲等地發行大額債券。而在整個1980年代,由財政部發行的中國政府主權債才只有一筆。1989年,廣信被確定為全國對外借款窗口,並被稱為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窗口公司」。在當時,就連工行、農行和建行都尚未獲得「窗口公司」資格。
進入1990年代後,享有政策之先機的廣信,先後獲得了美國穆迪公司和標准普爾公司的債信評級,而且是相當於當時主權債的評級。廣信繼續站立在海外融資的潮頭。 1980年代末期,廣信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逐步從單一經營信託業務,發展成為以金融和實業投資為主的企業集團。到1990年代,廣信已經發展成擁有數百億元資產的大型企業集團。它投資參與了三千多個項目,涉及金融、證券、貿易、酒店旅遊、投資顧問,以及交通、能源、通訊、原材料、化工、紡織、電子、醫療、高科技等數十個領域,在房地產業傾注巨資,成為廣東省最大的「地主」。到廣信事發時,它已經成為僅次於中信的第二大信託企業,是在國內外具有一定影響的中國企業。
但是,由於廣信盲目投資,亂鋪攤子,在多個項目上投資失敗,其不良資產也在逐漸累積。同時,1990年代以後,信託業面臨的政策環境也在變化。國家的對外引資戰略有所調整,開始更多地發行主權債;同時在政策上放鬆對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對外融資的限制。1995年國家更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可自行舉借外債,政府也不能再為窗口公司提供擔保,並決定對外債實行全口徑管理。這樣,廣信這類窗口公司不再擁有原來的特殊地位。
長期的過度舉債,卻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監督,再加上大量的高息攬存,賬外經營、亂拆借、亂投資等違規經營活動,給廣信埋下了巨大的支付風險,公司財務的天平逐漸失衡。
從1990年代中期開始,廣信逐漸進入還債的高峰期。由於資金周轉不靈,廣信不得不採用「借新還舊」、「借短還長」、「借高還低」的辦法加以應付。然而,廣信深圳公司經理1996年下半年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深圳公司的巨額債務曝光,廣信問題露出了冰山之一角,廣信的信譽受損嚴重。當亞洲金融風暴開始肆虐時,廣信已經顯出了某些衰敗跡象。1997年下半年之後,廣信仍在海外金融市場奔走,籌劃新一輪發債或是銀團貸款,但主要動機已經成為借新還舊,主要方式仍是借短還長、借高還低。
1998年是廣信的還債高峰年,廣信到期外債超過12億美元。當時面對東南亞金融危機,國家為應付金融危機,確保中國的對外經濟安全,開始加強對外匯市場的管理。由於廣信存在違規嫌疑,中國人民銀行調查小組在1998年6月份進駐廣信,廣信債務危機隨即被揭露。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廣信破產清算組組長劉昆回憶說:「當時廣信及其在海內外的下屬公司,三天一個電報,五天一份傳真,向廣東省政府緊急報告面臨的巨額支付危機。」 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信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並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清算組,對該公司進行關閉清算。中國人民銀行在清算公告里說明,對個人的合法債務或經登記的境外合法債務優先清償。
關閉廣信清算組同時公告說,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准,由廣東證券公司和廣東證券股份公司分別收購原廣信的證券營業部和投資基金。這種處置的考慮是:維護證券市場的穩定和股民與債權人的利益,如不在廣信破產前處置,一旦廣信宣布破產,必將引起股民恐慌性擠提保證金,不僅會引起證券市場的混亂,而且會因擠提導致證券營業部和基金的市場價值大幅度下降。
進入11月,廣信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
1999年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廣東省省長助理、關閉廣信清算組組長武捷思向新聞界宣布:根據清算組三個月關閉清算的初步結果,廣信總資產214億元,總負債361.45億元,資不抵債 146.94億元。原廣信董事會鑒於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支付到期巨額內外債務,決定由原廣信及其附屬廣東國際租賃公司、廣信企業發展公司和廣信深圳公司三家子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產。廣信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武捷思表示,廣信所有債務償還將依據國際慣例,除小額存戶將獲得照顧外,所有內外債務的償付都將一視同仁,外債並沒有優先權。他說,不管是在亞洲的發展中國家如泰國、馬來西亞,還是在歐美發達國家如美國,破產企業都沒有外債優先償還先例。而且中國的《破產法》也沒有外債優先償還這一條規定,因此,廣信所有債務償還都將一視同仁,嚴格按照中國《公司法》、《破產法》操作。
時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的戴相龍對於「所有內外債務都一視同仁」解釋說,中國人民銀行在清算公告里說明,對個人的合法債務或經登記的境外合法債務優先清償,體現了中國金融主管部門對依法保護境外債權人的一片好的心願。但是,經過3個多月的清理發現,廣信的虧損額比原來想像的要嚴重。這樣,若執行以前的償債辦法,那麼,境內的很多機構,包括外資銀行、中外合資企業、國有企業都將得不到清償,甚至出現同一個外國銀行,在香港給廣信的貸款得到償還,而其廣州分行給廣信的貸款卻得不到償還的情況。這顯然危害了境內債權人的利益。
武捷思坦承,實際核查數字虧損可能比初步核實的結果還要擴大。武捷思舉例講,清算組對105家原廣信所屬國內企業進行檢查,資不抵債81.5億元,而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核查的結果卻是111億元,因此,估計實際數字將會較初步核實為大。
依據中國《破產法》規定,破產企業提出破產申請的七天內,法院將決定是否受理企業破產申請,然後還有三個月的登記期,至於廣信債務何時償付,得依據法院裁決才進行賠付。
1999年1月16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呂伯濤向境內外19家新聞單位宣布:廣信等四家企業管理極度混亂,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境內外巨額到期債務,依照《企業破產法》第3條、第8條的規定,省高級人民法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作出裁定,宣告廣信及其三家全資子公司因不能清償巨額到期境內外債務而進入破產還債程序。
1999年4月20日,法院清盤委員會宣布,廣信資不抵債高達323億元人民幣,比原先估計高出一倍。債權銀行等的債權回收率僅為17%。 廣信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
中國在廣信破產之前,就有中國農村發展信託公司、海南發展銀行、中創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被勒令關閉的先例,但由於廣信所欠外債金額巨大,債權人涉及范圍廣,而且在處理過程中又牽涉到不少有所爭議之處,廣信問題一開始便在國際金融界掀起軒然大波。
廣信這個在境內外具有眾多債務的金融機構破產後,對中國主權債務的評級和國內企業的國際信譽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使得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政府和國內企業在海外融資產生融資難度加大、成本提高等現象。
1999年7月,日本首相小淵惠三訪問中國,與中國總理朱鎔基會談時,曾特別提及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廣信)破產之事,並指出這是中日之間嚴重的雙邊問題,影響深刻,要求中國妥善處理。日本外交一向奉行政經分離,一國之首卻對個別企業問題表示關注,這是非常罕有的事。
針對日本方面的異議,戴相龍說,中國的中央政府並未為廣信提供擔保。他承認在過去的時間里地方政府在行為方式上確實有干預金融業的情況發生,但中央政府已經堅定不移地實行政企分開,對資不抵債的企業實行重組,對重組無效的實行破產顯然是項重大改革。 相比日本方面的不滿,歐美金融界基本上廣信破產給予較大的正面評價。由於中國國情特殊,借方的信息披露有限,外國銀行對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或其他中資企業的融資全憑借方背後有政府的支持和保證,而未能就借方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隨著中國今後更進一步貫徹政企分離原則,借貸雙方都須認清誰借誰還的道理。他們認為,讓廣信破產說明,中央政府決心嚴厲處置有問題的金融機構,致力於金融改革,長遠來看這將有助於中國防範源於國內的金融風險。
廣信事件存在一項意識形態問題,就是外國投資者仍然持著國家將會對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債務負擔全責的想法。與此同時,中國部分企業也利用這形勢誤導外國投資者。專家認為,廣信破產事件,預示著一種過去被混淆了的、實際已成了一種泡沫信用的「窗口公司信用」的破滅,這將促使借貸雙方真正按照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辦事。這是中國走向市場經濟的一個里程碑。今後外國投資者需重新評價對華投資或貸款的風險,而中國更需全面檢討如何才能重建中國的國際信譽。這就是廣信這個中國第二大信託投資公司破產的代價。
1999年3月,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閉幕後的總理記者招待會上,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針對日本記者有關廣信事件的提問曾有如下回答:「廣信申請破產這件事情,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這就是說,外國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對這些金融企業進行貸款時,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審慎從事。大多數輿論都認為中國這種做法堅持了金融改革的原則,符合國際慣例。」
「我覺得那些債權銀行以及某些金融機構對這個問題的估計太悲觀,就是認為中國已經發生了金融危機,沒有支付能力,不講信用。中國經濟保持快速發展,現在有1465億美元的外匯儲備,國際收支是平衡的,完全有能力償還債務,問題是這種債務是不是應該由政府來償還。」
「同時,我也認為,盡管你破產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你也不能隨便破產,不要破出甜頭來,大家都搞破產也不行。我想,今後不會有太多的金融機構破產,也許就沒有了。但前提是各個債權銀行不要逼債,不要逼它們提前償還貸款,你逼急了,它就只好破產。如果大家坐下來按照國際慣例談一談,採取資產重組、注資、債權變股權等辦法,這個問題是可以得到解決的,你的債務也能得到償還,它也用不著破產。」
「你剛才說,這件事影響了一些日本銀行的債務,我感到遺憾。但我想大家如果共同努力的話,今後可能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了。」
⑻ 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破產案+中國法院採用的是普及破產主義還是屬地破產主義
摘要 普及破產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