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市公司常見的財務舞弊手段是什麼財務報表外部使用者如何採取手段發現這些舞弊行為
虛增利潤、隱藏成本、
外部使用者看不出來,報表只反映余額或者發生額
如果有舞弊那都是精心設計隱藏好的
規避風險 可以看 上市公司 管理層的動向
風向標
⑵ 財務舞弊手段的分析
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行為頻繁發生,不僅傷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擾亂了市場的秩序。本文從收入舞弊和費用舞弊兩方面分析了財務舞弊的手段,並對其進行了動因分析,提出防範措施,以防範財務舞弊的再發生。
一、財務舞弊內涵
財務舞弊是指利用會計制度及編制財務報表方面的漏洞,有目的、有預謀、有針對性的財務造假和欺騙,用財務欺詐等違法違規手段,給舞弊人帶來經濟利益,而最終導致他人或投資人受到傷害或遭受損失的故意行為。
二、財務舞弊的常用手段
(一)收入舞弊
1.管理層隱瞞虛構收入
虛構收入,是指通過其他方,使用不當的手段,然後根據其提前確認收入的行為,而這種現象往往較容易發生在企業的管理層之間。公司的管理層為了達到一定的業績,使公司的財務報表看起來很好,讓投資者相信公司的盈利能力,從而能夠順利融資,同時也為了減輕公司退市的風險,經常採取一些手段虛構收入,例如篡改收入確認時間,舉一典型事例,昆明機床公司將2014年應確認的3筆收入調整至2015年收入確認,使得2015年確認收入共計1.41億元。
2.引入三方公司虛構收入
在虛增收入時,企業使用較為常見的一種方法是引入第三方公司,也稱「過橋公司」。通過這一第三方公司,企業可以在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既體現收入,又能夠避免賬務的抵銷。舉例來說,在2002年曝光的美國HPL技術公司的財務舞弊案中,虛構了320萬美元的售後回款,該公司引入了第三方公司佳能公司,HPL公司私下與佳能公司協商,讓佳能公司先購買HPL技術公司的價值320萬美元的軟體,之後佳能公司再以400萬美元的價格將該軟體銷售給HPL技術公司在日本的子公司。
3.虛構銷售收入
銷售是利潤的主要影響因素,所以上市公司為了粉飾報表,會在銷售方面進行舞弊,常用方式主要有虛構銷售合同、虛開發票等。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至2016年虛造境外工程項目、虛假采購、虛構國內及出口建築材料貿易,僅在2015年一年就虛增當期營業收入5.8億元,利潤2.8億元。
(二)費用舞弊
1.收益性支出資本化
收益性支出資本化,也就是指通過利用權責發生制、收入和成本配比等會計原則,對已經實際發生的本應為收益性支出的費用或損失,卻通過待攤費用、開辦費、在建工程、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等科目予以資本化,形成大量虛擬資產,並將其作為「蓄水池」,不及時確認、少攤或不攤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利息費用資本化,例如,國內的渝鈦白公司將應計入財務費用的借款利息8064萬元資本化計入了鈦白粉工程成本。
2.變相調整應收賬款賬齡,少提壞賬准備
少提或不提壞賬准備也是上市公司調節利潤的一個手段,一些上市公司往往通過調整應收賬款的賬齡來達到財務舞弊的目的。一般來說,超過三年未收回的應收賬款能夠收回的可能性較低,五年以上的基本難以收回,所以要全額計提壞賬准備。因此,企業為了避免計提的大額壞賬准備影響利潤,可能會與購貨方相聯合,通過借款、轉款等方式虛列當期應收賬款,減少長年未收回的應收賬款。如此一來,從賬面上看,應收賬款當期的發生額很大,而期末余額卻很小,股東們便會誤以為應收賬款的周轉率很高,從而誤導投資者的判斷。
3.資產不及時入賬,少計攤銷費用
除產品價格因素外,費用的攤銷與計提是對會計盈餘影響最大的一個因素。固定資產的折舊、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的延長或縮短均可使當期費用減少或增加。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待攤費用和遞延資產實質上是已經發生的費用,應在規定期限內攤入有關科目,計入當期損益,但一些上市公司則為了某種目的少攤、甚至不攤。
(三)非經營性損益操縱利潤
非經營性損益一般通過政府補助和固定資產的處置損益來操縱利潤。首先,政府補助是可以直接計入損益的,這類補助金額通常金額巨大,收入款項的原因和時間不確定性強,很多企業在面臨退市的年度,往往都會通過政府補助資金的流入,操縱提高凈利潤;其次,固定資產的處置,通常屬於非正常經營的業務活動,企業可以在盈利的年度計提減值,然後在虧損的年度進行資產處置,轉回以前年度超額計提的減值准備,從而形成利得,影響了利潤,或者在虧損的年度,大量處置固定資產以換取流動資金,也能達到大大改善利潤的目的。
⑶ 2009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⑷ 1.企業一般會有哪些財務造假動機
會計造假的動機一、公司為了獲得上市,配股,增股的資格而造假。二、相關利益主體為了業績考核而造假。三、為了獲取銀行和商業信用而造假四. 為了減少納稅而造假。
補充資料:
會計造假的動機具體闡述
一、公司為了獲得上市,配股,增股的資格而造假。受到我國相關法律的限制,一些不夠條件的公司通過會計造假來達到在股市募集資金的目的。例子:南紡股份於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間,持續虛構利潤,掩蓋公司連續虧損的財務狀況。而萬福生科、綠大地和海聯訊等為了上市而造假,其中,萬福生科成為創業板造假第一股。
二、相關利益主體為了業績考核而造假。經營業績的考核關繫到經營者能力的評定,影響了他們留用,升遷,獎金等切身經濟利益。還有員工的薪水,獎金,福利等。通過會計造假,能夠提升經營業績,可以為企業和員工帶來額外的經濟利益和好處。例子:1999年轟動全國的東方鍋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大經濟案件中,便是以何允明、江仲生等人為首的領導班子利用職務之便並藉助假賬的掩護,鯨吞國家財產近千萬元之巨。
三、為了獲取銀行和商業信用而造假。一些經營狀況不佳,資信狀況差的企業通過提供虛假的會計資料等,從銀行貸款或向供應商賒銷產品,以獲得資金。例子:2013年10月,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為了騙取銀行貸款,明知公司實際經營規模不大且處於虧損狀態,找到武漢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陳某。陳某按照杜某的授意,為該公司虛增2011年、2012年、2013年的營業額,杜撰了公司盈利的財務報表。杜某在虛假的財務報表上簽字,將財務報表提供給會計師事務所。陳某依此報表出具了虛假的財務審計報告,收取1.2萬元好處費,幫助杜某成功騙取銀行1000萬元貸款。
四. 為了減少納稅而造假。應納稅所得額通常是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經過納稅調整而得到的。所得稅額則是在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上,乘以適用的所得稅率而得出的。企業為了偷稅,漏稅等目的,通過隱秘收入,調節會計利潤等方式進行會計造假,對企業會計報表進行粉飾。
⑸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什麼法律責任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
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
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
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
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5)財務舞弊融資上市擴展閱讀
我國證券市場是政府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
⑹ 2006年至今中國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http://www.stockest.cn/nia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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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顯「神通」
我國上市公司的會計造假現象屢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風」形容。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上市公司會計造假泛濫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權結構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結構存在缺陷(一股獨大)、獨立會計師喪失獨立性等。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筆者對近年來影響重大的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選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
該公司自成立到上市兩年時間內初始投資不實,頻繁變動股東、虛增資本、對公司資產進行兩次大幅度的調賬升值並對升值部分進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資產評估中虛列資產項目。1989—1991年該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隱匿管理費用、炒賣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虛增利潤2.22億元,1989—1991報表累計盈利為7742.5萬元,實際累計虧損14457.5萬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與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簽署合作建造兩座大廈的工程及承包利潤的合同,合同規定,原野負責提供土地並辦理開發經營許可證等有關事宜,I公司具體負責工程施工及房產經營,並承諾付給原野公司承包利潤8500萬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兩座大廈王曙暉個沒有動工、一個剛打地基的情況下,將所有承包利潤8500萬元作為本年實現的利潤入帳,並倒算出銷售收入2.76億元,同時倒擠出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等數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發生管理費用8300萬元,其中1989年為1440萬元,1990年為2730萬元,1991年為4130萬元。原野公司將管理費用或列作開辦費掛帳,或分攤給下屬公司,下屬公司攤不了的作為待攤費用等掛帳。
原野公司上市後,由於市價遠高於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將名義上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價股票按市價拋向社會,從中獲利3400萬元記入當期利潤。股票賣出後,原野公司在帳務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劃轉股票的會計記錄。
原野公司下屬的福華公司自用廠房建成後,由原野公司決定按建造成本劃轉給另一下屬物業公司,再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出售,按售價劃轉給福華公司,因此虛增利潤2000多萬元。
2、 瓊民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該公司1996年度虛構了5.66億元利潤、虛編資本公積金6.57億元。虛增的利潤主要來源於:
(1)將合作方香港冠聯置業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資金1.95億元確認為收入;
(2)通過三次循環轉帳手法,虛構收到轉讓北京民源大廈部分開發權和商場經營權的款項2.7億元,從而確認收入3.2億元;
(3)將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廈的建設補償費5100萬元確認為收入。該公司還將其未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未有處置權的的民源大廈對外投資,並對土地使用權和民源大廈進行評估,評估增值作為資本公積金。上述虛構的結果導致公司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都大幅度增加。
3、 東方鍋爐管理舞弊案(會計師——四川會計師事務所)
「東方鍋爐」在上市之前,就通過調整財務報表而虛增凈利潤1.23億元,上市後,又在「利潤截期」問題上大做手腳,將1996年度的銷售收入1.76億元和銷售利潤3800萬元,調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樣的方法,將該年度的銷售收入2.26億元和銷售利潤4700萬元轉移到1998年,從而創造連續3年穩定盈利,凈資產利潤率增長平衡的假象。
4、 紅光實業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
(1)編造虛假利潤,騙取上市資格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稱1996年度盈利5400萬元。經查實,紅光公司通過虛構產品銷售、虛增產品庫存和違規帳務處理等手段,虛報利潤15700萬元,1996年實際虧損10300萬元。
(2)少報虧損,欺騙投資者 紅光公司上市後,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報告中,將虧損6,500萬元虛報為凈盈利1674萬元,虛構利潤8174萬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報告中,將實際虧損22952萬元(相當於募集資金的55.9%)披露為虧損19800萬元,少報虧損3152萬元。
(3)隱瞞重大事項 紅光公司在股票發行上市申報材料中,對其關鍵生產設備彩玻池爐廢品率上升,不能維持正常生產的重大事實未作任何披露。
5、 鄭百文管理舞弊案(會計師——鄭州會計師事務所)
鄭百文公司上市前採取虛提返利、少計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虛增利潤1908萬元,並據此製作了虛假上市申報材料;上市後三年採取虛提返利、費用掛帳、無依據沖減成本及費用、費用跨期入帳等手段,累計虛增利潤14390萬元。此外,該公司股本金不實,上市公告書存在重大遺漏,年報信息披露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 張家界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湖南會計師事務所)
ST張家界1996-1998年間年報中共虛構收入累計12261萬元,佔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49%;虛構其他業務利潤528萬元,虛增稅前利潤4662萬元,佔三年稅前利潤總額的62%.
(1)1995-1996年,張家界股份公司先後與張家界電業局、深圳全達貿易有限公司、深圳達佳實業公司簽訂了364畝土地轉讓合同,轉讓金額合計7965.9萬元,並約定土地使用權證在買方付款後移交。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亦未轉移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7965.9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7965.9萬元,稅前利潤虛增2165萬元。
(2)1997年,張家界股份公司與張家界市土地房產開發公司、深圳市凱萊德實業公司、湖南兆華投資公司簽訂了150畝土地轉讓協議,轉讓金額合計4295萬元。協議約定,受讓方需在半年內付清全部價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權證。如受讓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價款,轉讓方將收回土地或另行轉讓。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在未開具發票和收到款項,土地使用權亦未轉移的情況下,將合同約定的4295萬元轉讓金確認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虛增4295萬元。
(3)1998年8月,張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萬元價款從香港振升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購得張家界地區索張公路的權益。按合同約定,該權益包括投資本金和投資利息補償,且當年應收回591萬元投資回收款。但是,張家界股份公司將591萬元投資回收款全部計入了其他業務利潤,在扣除了63萬元的攤銷費用後,差額528萬元虛增了利潤。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會計師—華倫會計師事務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為了粉飾其經營業績,虛增資產8996萬元,虛增負債1956萬元,虛增所有者權益7413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虛增利潤總額8679萬元,其中虛增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兩項分別占該公司對外披露數字的37%和166%.經過檢查組審定後,該公司利潤總額由檢查前對外披露的5231萬元,變為-3448萬元。更為嚴重的是該企業出現的上述問題,除常規性的少提少轉成本、費用掛賬、縮小合並范圍等違規行為外,有90%以上的數額是人為編造假賬、虛假核算虛增出來的。
(1)對開增值稅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通過與關聯企業或非關聯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的形式,虛擬購銷業務,在迴避增值稅的情況下,虛增收入和利潤。比如,該公司所屬的黎明毛紡織廠通過與11戶企業對開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1.07億元,虛轉成本7812萬元,虛增利潤2902萬元,虛增存貨2961萬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稅抵扣制度,對開增值稅發票,既達到了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又不增加稅負。
(2)虛開產品銷售發票,虛增收入和利潤。即為了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虛擬銷售業務和銷售對象,不惜付出真納稅的代價,虛開銷售發票,虛增收入。該公司所屬的營銷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虛擬了兩個銷售對象即沈陽紅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飾公司,虛開不能作進項抵扣的普通增值稅發票,虛增主營業務收入2269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1124萬元,管理費用105萬元,虛增利潤1039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1748萬元,壞賬准備105萬元,預提費用174萬元,應交稅金224萬元,虛減內部往來206萬元,表面上依法納稅,實質上卻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
(3)利用有關出口貨物優惠政策,虛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貨物企業可以自製銷售發票的條件,虛擬外銷業務,以達到虛增收入、利潤的目的。例如,該公司所屬的進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過這種方式虛增主營業務收入582萬元,虛增主營業務成本519萬元,虛增利潤63萬元,相應虛增應收賬款582萬元,虛減存貨519萬元。
(4)人為擴大企業銷售業務的核算范圍,虛增收入。即為了虛增收入,將不屬於「銷售」科目核算的業務,人為調整到「銷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進出口公司擅自將其本應在「委託發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裝業務,通過與被委託方對開發票的形式,進行銷售核算,虛增銷售收入888萬元。
8、 大東海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海南會計師事務所)
大東海股份公司為取得上市資格,1993年至1997年間,虛列收入及投資收益等共計2.4億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虛掛應收海南國際有限投資公司、海南大東海旅遊中心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海集團公司)及下屬關聯企業在南中國大酒店、游樂公司、濱海渡假村的消費款,虛列營業收入21307萬元;二是將其承包經營海國投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屬海南港澳國際旅遊有限公司的虛假利潤414萬元並入本公司;三是以濱海大酒店裝修收入為名,虛列其他業務收入,虛增利潤1087萬元。四是大東海股份公司為虛增期末貨幣資金數,通過大東海集團公司向海南港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借款9325萬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帳8500萬元,入「投資收益」825萬元,虛增了投資收益。五是將購買港澳信託股份中的應收股利375萬元轉作投資收益。以上各項扣除已計提的營業稅及附加1170萬元,共虛增利潤2.28億元。
9、 銀廣夏管理舞弊案
銀廣夏通過偽造購銷合同、偽造出口報關單、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免稅文件和偽造金融票據等手段,虛構主營業務收入,虛構巨額利潤7.45億元,其中,1999年為1.78億元,2000年為5.67億元。
10、 麥科特管理舞弊案(會計師——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
麥科特公司通過偽造進口設備融資租賃合同,虛構固定資產9074萬港元;採用偽造材料和產品的購銷合同、虛開進出口發票、偽造海關印章等手段,虛構收入30118萬港元,虛構成本20798萬港元,虛構利潤9320萬港元,其中1997年虛構利潤4164萬港元,1998年虛構利潤3825萬港元,1999年虛構利潤1331萬港元;為達到上市規模,將虛構利潤9000多萬港元轉為實收資本,以及倒制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隱慝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從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謂管理舞弊與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稱為員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詞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階層, 所謂管理舞弊簡單地說是指管理階層所從事的各種舞弊。 員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經管理階層的授意,均可借內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預防及檢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於事前精心設計,事後並極力設法隱瞞,作弊者的管理層次愈高,注冊會計師愈難加以有效檢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動機
(1)融資(圈錢):資金與企業,猶如血液與人體,賺錢的公司為擴充設備,需要更多的資金;虧本的公司為了營運周轉,更需要資金。資金不足,可能導致周轉不靈,因而倒閉。企業為了達到借款或增加資本的目的,可能虛報其財務報表,以便說服資金提供者,作出決策。
(2)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為了能上市,就進行財務包裝。這與發行體制有關系。
(3)配股階段。證券會要求上市公司凈資產盈利率6%,才能配股。為實現配股,上市公司也會進行財務包裝。
(4)增發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發新股,總額為10個億以上,定價由承銷商與發生公司協商。這也會導致上市公司的財務包裝行為。東方鍋爐、紅光實業、麥科特、鄭百文、大東海都是「包裝」上市,虛構前三年利潤,以達到IPO目的。
(5)二級市場炒作(操縱價格):企業股票如果上市,為維持股價或為使股票價格能達到預期的波動,常利用不實的財務報表,以達到目的。股票價格預期的波動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價作暫時性的下跌,以便操縱者得以廉價購進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權或待價而沽。瓊民源與銀廣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莊家二級市級操縱價格
(6)其它考慮:我國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另外一個目的避免帶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帶帽了,「ST」不想淪為「PT」,「PT」不想最後退市,這些帶帽公司一般都表現出強烈扭虧為盈的慾望以達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階層為了達成預算目標,藉以表現其為成功的經理人;或是為了貪得績效獎金或分紅,可能虛報財務報表。前者可能為了表現自我或與工作職位安全有關;後者則是為了物質報酬。有人稱此類舞弊為「績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張家界舞弊動機目前還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種動機,他們造假首要目的是不虧損,以避免帶帽並為以後圈錢作準備。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徵兆
健全的內部控制有助於預防及檢查員工舞弊,如管理階層蓄意舞弊以虛報財務報表,則內部控制將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內部控制制度對於預防及檢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審計人員於後事審計工作時,必須對可能導致管理舞弊的徵兆提高警覺,這些徵兆有人稱之為紅旗(Red Flag)或警訊(Warning Signal)。
l 美國五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舉了29個警號,提醒審計人員及公司監察人注意,並將其中比較重要的幾個警訊列舉如下[2]:1.現金短缺、負的現金流量、營運資金及/或信用短缺,影響營運周轉。
2.融資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資)減低,營業擴充的資金來源只能依賴盈餘。
3.為維持現有債務的需要必需獲得額外的擔保品。
4.訂單顯著減少,預示未來銷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長超過收入或遭受低價進口品的競爭。
6.對遭受嚴重經濟壓力的顧客,收回欠帳有困難。
7.發展中或競爭產業對新資金的大量需求。
8.對單一或少數產品、顧客或交易的依賴。
9.夕陽工業或瀕臨倒閉的產業。
10.因經濟或其他情況導致的產能過剩。
11.現有借款合約對流動比率、額外借款及償還時間的規定缺乏彈性。
12.管理階層嚴格要求主管達成預算的傾向。
13.迫切需要維持有利的盈餘記錄以維持股價。
14.管理階層不提供審計人員為澄清及了解財務報表所需的額外資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記錄。
16.存貨大量增加超過銷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產業的產品過時的嚴重風險。
17.盈餘品質逐漸惡化,例如折舊由年數總和法改為直線法而欠正當理由。
⑺ 上市公司常見的財務舞弊造假手段有哪些
財務作假,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向審計所索賠,而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並處一定罰金。所有的財務造假都與公司高管有關,只要斷絕了高管的推卸責任之路,上市公司造假的動力就可以消除大半。
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手段
1、利用企業之間的關聯交易,提高經營業績,粉飾財務報告。
一般而言,國內的上市公司大多屬集團型企業,無論是從公司結構、組織形式、還是經營涉足范圍、各個運作環節等,大多處於一種復合形的多元架構。
其向公眾披露的合並會計報表數據范圍涵蓋了母公司、子公司、各類合營公司、聯營公司、及控制、共同控制、有重大影響等各類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
關聯企業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核算,但關聯企業之間往往在整個集團內又相互配套,甚至互為商業購銷客戶,這些在理論上為上市公司通過內部交易調節合並數據提供了一個平台。
2、通過「泡沫重組」,或突擊進行資產轉讓等方式,追求一種華而不實的短期逐利行為。
這種通過債務重組和轉讓資產等方式所獲得的非經常性收益並不是總能得到,由於主營業務沒有實際成長,這些企業在業績大幅提升一兩年後,往往又出現業績大幅縮水的情況,投資者則因為只看重企業表面收益的增長而投資失敗。
我國證券市場是zf主導型市場。上市公司在初次發行階段,證監會要求公司必須連續三年盈利,企業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的主要方式是配股,導致很多企業為了利益進行財務包裝。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起源,是由於公司管理者基於自利可能有操縱利潤、虛報業績的動機,作為財產所有者的股東為了保護自身利益,委託獨立的審計人員對管理者履行經濟責任的狀況進行審查、鑒證和報告。
但目前注冊會計師制度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財務造假行為不斷出現,其原因主要是注冊會計師制度本身存在一些問題。
⑻ 財務舞弊的動機
任何事情都離不開「動機」二字,財務舞弊也是一樣。要想識別財務舞弊,首先要了解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動機是什麼。常見的財務舞弊的動機有兩種:
(一)提升股價,一般是由股東套利或市場融資需求的壓力所導致。通常這種動機帶來的舞弊,會刻意營造出企業靚麗的業績表現,打造明星企業光環,以達到吸引投資者目的。
(二)滿足財務指標,即為滿足各利益相關方對於特定財務指標的要求而發生的舞弊。這里的利益相關方主要包括大股東、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公司董監高等。比如有的公司某些財務指標低於監管要求,為避免公司面臨退市風險,利益相關方就有可能通過財務舞弊粉飾數據;再比如有的公司取得金融機構等貸款時,一般須滿足財務指標等附加的限制條件,一旦公司面臨現金流壓力,利益相關方就有可能通過財務舞弊來滿足債權人的財務指標要求,避免金融機構停止放貸或採取其他限制措施。
⑼ 求企業財務舞弊的成因,要詳細的,謝謝
、、、、財務舞弊的成因財務舞弊的成因財務舞弊的成因財務舞弊的成因 (一)經濟利益的驅動作用經濟利益的驅動作用經濟利益的驅動作用經濟利益的驅動作用 1、欺詐上市。在現實狀況下,一部分公司在上市前,其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並沒有達到上市公司的資格的相關標准,比如,上市公司要連續三年盈利的嚴格規定,因此,一時期間形成「有條件要上,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的情形,像提前確認收入,隱瞞重大事項,虛假編制公司前三年的財務報表,實現賬上盈利,帳下虧損,從而取得上市資格。藍田股份,大慶聯誼,麥科特等就是上市欺詐的典型。 2、騙取信貸資金。公司難免在資金周轉上會出現一點困難,這是往往需要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然而一個公司要想取得銀行的貸款,就必須通過銀行的相關考核指標,比如償債能力指標,信用能力指標等,這些都需要考察該公司的財務報告等財務信息。一些業績欠佳的公司或企業為了獲得金融機構的巨額貸款,緩解財務危機,於是乎通過舞弊行為,虛增利潤來通過各項考核指標。 3、為了再融資。在證券市場上,潛在投資者主要依據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或經營業績來做出投資決策的,一些公司為擴大公司規模,需要大量資金,增發新股,但2001年監證會對其做出的具體限制,使得不少上市公司靠自身主營業務的正常經營無法達到融資的條件,於是乎對財務報表進行粉飾,釋放良好的業績信息,已達到向社會募股集資的目的。 (二)內部治理結構的缺陷內部治理結構的缺陷內部治理結構的缺陷內部治理結構的缺陷 如今,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還很不完善,存在諸多問題,這為上市公司進行財務舞弊提供了契機。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股權結構不合理。(1)「大股東控制」的局面。通過截止到2006年下半年滬深股市的數據顯示,第一大股東控股比例沒有超過25%的只有219家,60%-70%的上市公司都存在著大股東侵佔上市公司款項的情況。在所有權高度集中的情況下,上市公司治理失效的可能性隨之增大,控股股東將出於自利目的報告會計信息,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董事會獨立性缺失。當今在很多上市公司中,董事長和總經理常常兩職合一,董事會成員絕大多數是企業經理人員,使得經理人員在公司的經營決策、利潤分配、聘任或解聘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方面具有更大的發言權。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董事會的運作通常被「內部人」控制,而不是以集體利益為基礎的。由於經理人員的目標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與上市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存在偏差,信息披露必然按照有利於經理人員利益的要求披露。這種現象的出現導致公司經理操縱利潤、侵蝕公司外部中小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不能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財務舞弊現象時有發生。 3、監事會形同虛設。(1)監事會獨立性差。我國上市公司監事會的成員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股東提名,另一部分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由股東提名的監事會代表往往是由大股東選派的,其作用更多的是維護大股東的利益,配合董事會和經理進行工作;由職代會推薦的職工代表則由於工作上受公司董事和經理的領導,其行為易受到董事會和經理層的影響,很難對其進行監督,以致監事會的監督工作虛化。因此,職工監事和股東監事對大股東和管理層的舞弊行為起不到應有的監督作用。(2)監事會監督能力不強。監事的整體素質不夠高,尤其是在國有企業中,不少監事是由上級主管部門選派來的行政幹部,並不具備監督企業所需的專業知識。這些因素都會導致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弱化。 (三)社會監督體系不嚴密社會監督體系不嚴密社會監督體系不嚴密社會監督體系不嚴密 社會監督體系分為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外部監督主要指財政監督、審計監督.內部監督主要是指內部審計。 1、內審職能弱化。(1)審計的獨立性不足。獨立性是社會審計的靈魂。但從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卻遠未達到市場經濟發展的規范要求。這體現在:第一,公司內部法人治理結構失效;第二,會計事務所的規模偏小,導致其在業務和經濟上對客戶的依賴。(2) 審計人員業務素質欠佳。一些公司盡管在形式上設置了內部審計機構,也名義上賦予了相應的職權,但實質上卻將內部審計機構作為擺設,聘用一些非專業人員從事內部審計工作或者專業內審人員無所事事,再加上對後續教育又往往重視不夠因此,審計執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 2、外部監督措施的弱化 。(1)外部監督相關法規不健全。《會計法》、《公司法》、《證券法》等法規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行現代企業制度、規范公司行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但目前這些法規尚存諸多待完善之處。特別是一些條款的表述模糊。如《企業會計制度》在執行其中的計提八項減值准備、借款費用核算方法、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合並政策以及不同的折舊方法等,這些方法的選用,大部分是會計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相關信息。給企業舞弊留下了很大的彈性空間。從這方面就可以看出法規,條例的不完善,給舞弊行為以可乘之機。(2)外部監督主體執法不嚴。一方面,我國《證券法》、《公司法》、《會計法》等相關法規對上市公司退市均作出了明確規定。但事實上因財務舞弊而退市的公司少之又少。顯然,這是與其密切相關的證券監督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監督力度弱化所致,才會使其死裡逃生。另一方面,我們雖然制定了各種相關的會計法規,但在執行過程中執法人員本身就存在著舞弊行為,收受企業賄賂,惡意與企業串通,那麼有再多的法律法規,恐怕也只能變成一紙空文。並且,就算舞弊企業作假被發現,對於財務舞弊單位更多的是給予較低的罰款。因此,執法機關在實踐中,客觀存在不完全執行會計法規的條款來制止財務舞弊行為。這就會導致企業無視法律法規,在財務舞弊的收益遠大於其成本的情況下,任意製造虛假會計信息。 (四)誠信文化的缺失誠信文化的缺失誠信文化的缺失誠信文化的缺失 上市公司財務人員的執業技能應該沒有什麼評論的,但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社會不良風氣給會計人員職業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響。人們在追求物質利益時,個人主義、利己主義、享樂主義等不良思想逐步抬頭,私慾不斷膨脹,削弱了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部分會計人員不顧會計行業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道德規范,在個人利益的驅使下,不顧一切地故意偽造、變造、隱匿、毀損會計資料,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財務舞弊
⑽ 財務造假為何屢禁不止
財務造假屢禁不止的原因為造假成本低,違規成本低。
對財務造假動因分析比較全面的就是「財務舞弊風險因子理論」,在此不做贅述。這個理論把造成財務舞弊的原因分為兩種,即個別風險因子和一般風險因子。個別風險因子因人而異且在組織控制范圍外的因素,主要包括道德品質和動機等個體因素。
而一般風險因子則指那些可以由組織或機構來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機會、舞弊被發現的概率以及被發現後舞弊者受到懲罰的性質和程度等,強調的是組織、制度層面的風險。
財務造假的介紹:
從支付角度來說,股權類融資所籌集的資金無償還本金的壓力,也不用定期支付利息;從使用角度來說,通過上市融資獲取的資金,其用途限制遠小於常規的貸款融資,並且一次性籌集金額較大。
此外,上市還能夠幫助企業提高知名度,為企業帶來良好聲譽。但是,交易所對於企業上市有著非常嚴格的要求,尤其是財務方面。例如,證監會針對主板發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