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A輪,B輪,C輪融資股權不被稀釋
一般情況下,創業企業融資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創立:自己出注冊資本金
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
A輪:經過基本驗證,具有可行性
B輪:發展一段時間,公司還可以
C輪:繼續發展,看到了上市希望
IPO:投資人要套現離場。
在公司各輪融資的過程中,為了避免新投資人加入造成老投資人股份貶值,股權投資基金都會在融資協議中加入:
反稀釋條款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舉個栗子
如果A輪融資200萬元,按每股優先股10塊錢的初始價格共發行A輪20萬股優先股。在B輪融資時,優先股的發行價跌為每股5塊錢,則根據完全棘輪條款的規定,A輪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也調整為5元,則A輪投資人的20萬優先股就可以轉換為40萬股普通股。
法律文本協議
【各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標的公司以任何方式引進新投資者的,應確保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不得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
【如新投資者根據某種協議或者安排導致其最終投資價格或者成本低於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或者成本,則標的公司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投資方,或又原股東無償轉讓所持標的公司的部分股份給投資方,直至本協議投資方的投資價格與新投資者投資的價格相同。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要求標的公司或者原股東履行上述義務。】
【各方同意,投資完成後,如標的公司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的新投資者)的權利優於本協議投資方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協議投資方將自動享有該等權利。】
⑵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做到股權不被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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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稀釋過程中,建議創始人「設立雙層股權結構」以保持控制權
轉一篇最近看到的很靠譜的乾乾乾乾貨:
為什麼需要設立雙層股權結構?
雙層、多層結構上市公司實證分析
一般來說,發行公司債券要求很大的公司規模和較低的負債率,而很多成長性公司資產比例低,很難發行公司債券。它們急需資金發展,投資者又看好這個行業,因此 創始人在公司融資的時候稀釋自己的股權是常用的手段。公司融資會使得公司創始人的股權被反復稀釋,以至於公司股權與投票權相分離就是一個普遍的選擇。如今,接受「雙層或多層股權」的國家並非只有美國,加拿大、新加坡、以色列、日本、丹麥、芬蘭、德國、義大利、挪威、瑞典和瑞士等國家也接受。
1、谷歌的雙層股權結構
2004年,谷歌在上市時就採用了雙層股權結構,其中A種股票每股有1份投票權,B種股票每股有10份投票權。只有創始人謝爾蓋·布林、拉里·佩奇和前首席執行官埃里克·施密特三人持有B種股票。這種設計使得三人對公司的控股權超過50%。兩位創始人表示,雙層股權結構是新生代技術公司的一種發展趨勢,符合谷歌上市時的經營理念,可以保護公司不受短期壓力干擾,給公司長遠發展帶來更多靈活性。
2、FaceBook的多層股權結構加「投票協議」
2009年11月25日,Facebook宣布調整公司的股權結構,將所有股份分為A級和B級兩個級別。兩種股票的唯一區別就是代表的投票權不一樣。同時,若持有B級股票的股東在上市之後選擇出售股份,那麼這些股票將被自動轉換為A級股,以此確保現有股東的表決權不會因IP0而稀釋。根據Facebook招股書,截至2011年12月31日,Facebook上市前共發行了1.17億股A級股和17.59億股B級股。公司創始人馬克??扎克伯格持有5.34億B級股,佔B級總數的28.4%。這個比例並不能確保扎克伯格的絕對控制權,因此其雙層股權結構的設計還加入了一個表決權代理協議(Voting Agreement),前十輪融資中Facebook的所有投資者都需要同Facebook簽訂這份表決權代理協議,同意在某些特定的需要股東投票的場合,授權扎克伯格代表他們進行表決,且這項協議在IPO完成後仍然保持效力。這部分代理投票權為30.5%,加上其本人所擁有28.4%的B級股,扎克伯格總計擁有58.9%的投票權,具有對Facebook的絕對控制權。
3、赴美國上市的網路的雙層股權結構
在中國公司中,網路首次在海外設立採用雙層股權結構的離岸公司,進而讓離岸公司赴美國上市。其具體實施方法是,上市後的離岸公司股票分為A類和B類,其中在美國新發行的股票屬於A類股票,每股有1份表決權,而創始人股票為B類股票,每股為有10份投票權。
根據網路招股說明書,在網路赴美上市前發行的B類股票中,Google持股2.6%,DFJ持股28.1%,IDG持股4.9%,Integrity Partners持股11%,PeninsulaCapital Fund持股10.1%;李彥宏作為創始人及CEO持股25.8%,另一位創始人徐勇則持股8.2%,其他4位高管共持股3.7%,普通員工持股5.5%。兩位創始人共持股34%的B類股,再加上10倍投票權,因此他們能夠控制公司,在公司赴美上市後也能貫徹他們的經營理念。
⑶ 如何避免股權被稀釋
問題實際上是如何保證乙方的絕對控股,這要是一個反收購的問題。
反收購策略有多種,企業應在有關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在促進企業長遠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根據並購雙方的力量對比和並購意向選用一種策略或幾種策略的組合。具體的策略有:
預防性策略。要想從根本上預防敵意收購,上市公司必須建立合理的股權結構,通過增持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以防止收購。控股超過50%則肯定不會出現惡意收購,但低於50%就可能發生惡意收購。當然,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一般持有25%的股權就可以控制公司,上市公司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控股程度,防止控股比例過低,無法起到反收購的效果或控股比例過高而影響資金流動的問題。
相互持股策略。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與有關公司達成協議,相互持有對方股份,並確保在出現敵意收購時,不將手中的股權轉讓,以達到防禦敵意收購的目的。此策略實質上是相互出資,缺點是需要佔用雙方公司大量資金,對資金緊張的公司會造成困難。
「白衣騎士」策略。白衣騎士(White Knight)策略是指在惡意並購發生時上市公司的友好人士或公司,作為第三方出面解救上市公司,驅逐惡意收購者,造成第三方與惡意收購者共同爭購上市公司股權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收購者要麼提高收購價格要麼放棄收購,還往往會出現白衣騎士與收購者輪番競價的情況造成收購價格的上漲。直至逼迫收購者放棄收購。這種反收購策略將帶來收購競爭,有利於保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中訂立反收購條款。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董事的更換每年只能改選1/4或1/3等。該規定會導致收購者即使收購到一定的股權,也無法對董事會做出實質性改組,即無法很快入主董事會控制公司。因為董事會的大部分董事還是原來的董事,他們仍掌握著多數表決權,仍然控制著公司,他們可以採取各種合法的方式稀釋收購者的股份,也可以決定採取其他辦法來達到反收購的目的。這是降低收購方收購動力的一個有效方式。
帕克曼策略。又稱「小精靈防禦術」是指當敵意收購者提出收購時,針鋒相對地對收購者發動進攻,也向收購公司提出收購。這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策略,其遵循的是「有效的進攻是最好的防禦」這一理念。這種策略對公司財務狀況影響很大,公司只有在具備強大的資金實力和便捷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才能採取這一策略。因此,採用該策略時,上市公司應注意其在經濟上的可行性:一是必須考慮其發出的抵禦性收購要約能否在敵意收購者奪取上市公司控制權之前獲得成功;二是必須考慮其能否首先選出自己的代表進入敵意收購公司的董事會;三是必須考慮是否有充足的財力;四是必須考慮帕克曼策略可能造成的嚴重不利後果就是上市公司在運用該策略時,如果雙方實力相當,帕克曼策略的結果很可能是兩敗俱傷,甚至造成雙方都被第三者兼並。
⑷ 股權稀釋是什麼意思如何操作如何防止被稀釋
當公司具有復雜的股權結構,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以外,還有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的時候,由於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可以通過轉換使自己成為普通股股東,認股權證持有者可以按預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其行為的選擇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變小。通常稱這種情況為股權稀釋,即由於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的稀釋。
由於我國目前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屬於簡單股權結構,中國證監會目前還未對復雜結構下的每股收益的具體計算方法做出規定,原則上規定發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種類股票的公司應該按照國際慣例計算該行指標,並說明計算方法和參考依據。
如何避免:
眾所周知,很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了股權稀釋的現象,因此後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業在融資之處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可預防出現這種現象,如何在融資中避免股權稀釋呢,我們以卡聯科技與LP簽訂的「反稀釋條款」來說明,具體內容:
增資完成後,如果卡聯科技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
如公司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低於公司投資後估值的,PE有權調整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以保證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果公司以低於本次投資後的估值再次增加註冊資本的,則李兵和張捷將向PE進行現金補償。
⑸ A輪,B輪,C輪融資,如何保證股權不被稀釋
如果沒有這項條款保護,投資人極有可能被惡意淘汰出局。
比如:創業者可以進行一輪「淘汰融資」, A輪投資人購買價格是每股1塊錢,但是B輪進行每股5分錢融資,使當前投資人被嚴重稀釋而出局。
反稀釋包括兩個內容:防止股權比例降低,防止股份貶值,條款主要針對可轉換優先股。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
防止股權比例降低,兩個條款可以起到作用:
➤ 轉換權
這個條款是指在公司發生送股、股份分拆、合並等情況時,優先股的轉換價格作相應調整。
舉個栗子:優先股按照10元/1股的價格發行給投資人,初始轉換價格為10元/1股。後來公司決定將每1股拆5股,進行股份拆分,則優先股新的轉換價應該調整成2元/1股,對應每1股優先股可以轉為5份普通股。
➤ 優先購買權
這個條款要求公司在進行下一輪融資時,此前一輪投資人:
有權選擇繼續投資,並且獲得至少與其目前股權比例相應數量的新股。
防止股份貶值
公司在其成長過程中,往往需要多次融資,但誰也無法保證每次融資時發行股份的價格都是上漲的,投資人往往會擔心由於下一輪降價融資,而導致自己手中的股份貶值,因此要求獲得保護條款。
實踐中,主要有兩種形式:棘輪條款和加權平均反稀釋條款。
⚑ 完全棘輪條款
如果公司後續發行的股價低於原有投資人的轉換價格,那麼原投資人的實際轉化價格也要降低到新的發行價格。這種方式僅僅考慮低價發行股份時的價格,而不考慮發行股份的規模。
在這個條款下,哪怕公司以低於原有優先股的轉換價格只發行了10股股份,所有上一輪發行的優先股轉化價格也都要調整跟新的發行價一致。
⑹ 股權融資,創始人如何防止股權稀釋被踢出局
1.股權的稀釋,股權保證在51%以上的相對控制權,即便不在51%相對控制權也需要幾個創始人聯合起來有控制權相互簽訂《一致行動人協議》要求採取一致的行動。
2.在資本進入期間要求資本將選舉權等一些重大決策權委託給創始人並簽訂《授權委託書》,將公司一些重大決策權委託給創始人行使。
3.在董事會成員中保證多數成員是自己人,資本方一定會派自己人來進入董事會,董事會是單數,一般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時候你要安排多數人是自己人,保證決策的順利實行。
—恩美路演
⑺ 如何保護股權不被稀釋
你的問題實際上是如何保證乙方的絕對控股,這要是一個反收購的問題
反收購策略有多種,企業應在有關法律法規的框架內,在促進企業長遠發展及股東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根據並購雙方的力量對比和並購意向選用一種策略或幾種策略的組合。具體的策略有:
預防性策略。要想從根本上預防敵意收購,上市公司必須建立合理的股權結構,通過增持股份、增加持股比例以防止收購。控股超過50%則肯定不會出現惡意收購,但低於50%就可能發生惡意收購。當然,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一般持有25%的股權就可以控制公司,上市公司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控股程度,防止控股比例過低,無法起到反收購的效果或控股比例過高而影響資金流動的問題。
相互持股策略。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與有關公司達成協議,相互持有對方股份,並確保在出現敵意收購時,不將手中的股權轉讓,以達到防禦敵意收購的目的。此策略實質上是相互出資,缺點是需要佔用雙方公司大量資金,對資金緊張的公司會造成困難。
「白衣騎士」策略。白衣騎士(White Knight)策略是指在惡意並購發生時上市公司的友好人士或公司,作為第三方出面解救上市公司,驅逐惡意收購者,造成第三方與惡意收購者共同爭購上市公司股權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收購者要麼提高收購價格要麼放棄收購,還往往會出現白衣騎士與收購者輪番競價的情況造成收購價格的上漲。直至逼迫收購者放棄收購。這種反收購策略將帶來收購競爭,有利於保護全體股東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中訂立反收購條款。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規定董事的更換每年只能改選1/4或1/3等。該規定會導致收購者即使收購到一定的股權,也無法對董事會做出實質性改組,即無法很快入主董事會控制公司。因為董事會的大部分董事還是原來的董事,他們仍掌握著多數表決權,仍然控制著公司,他們可以採取各種合法的方式稀釋收購者的股份,也可以決定採取其他辦法來達到反收購的目的。這是降低收購方收購動力的一個有效方式。
帕克曼策略。又稱「小精靈防禦術」是指當敵意收購者提出收購時,針鋒相對地對收購者發動進攻,也向收購公司提出收購。這是一種比較特殊的策略,其遵循的是「有效的進攻是最好的防禦」這一理念。這種策略對公司財務狀況影響很大,公司只有在具備強大的資金實力和便捷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才能採取這一策略。因此,採用該策略時,上市公司應注意其在經濟上的可行性:一是必須考慮其發出的抵禦性收購要約能否在敵意收購者奪取上市公司控制權之前獲得成功;二是必須考慮其能否首先選出自己的代表進入敵意收購公司的董事會;三是必須考慮是否有充足的財力;四是必須考慮帕克曼策略可能造成的嚴重不利後果就是上市公司在運用該策略時,如果雙方實力相當,帕克曼策略的結果很可能是兩敗俱傷,甚至造成雙方都被第三者兼並。
⑻ 創業公司融資股權如何稀釋
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他們在加盟公司時拿到的期權比例,並非最終公司上市時手中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隨著公司的不斷壯大,外部融資會不斷稀釋大家的股份。究竟最後能拿到多少公司股份,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的融資和期權池。 首先,創業者需要理解融資和股權轉讓的區別。
融資是企業融資,企業引入外部投資者的資金做大公司,投資人則拿到公司的一部分股權成為公司的新股東(即「增資入股」)。
而創始人轉讓出自己手裡的公司股權,其實質是股東的套現,股權轉讓的收益歸屬於股東個體而非公司,除非,該股東又將轉讓收益作為新的注冊資金再次投入公司,這樣的投入會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的變化,與融資效果類似。
融資時,企業注冊資本增加,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不變;股權轉讓時,企業注冊資本不變,且原股東股權計稅成本調整。
融資帶來的股權稀釋
通常,一個不斷做大的公司在上市前往往需要4-5輪的融資。
典型的情況下,企業根據融資輪數可以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初期 :股東自己出注冊資本金
天使輪:改革發展,天使投資人「看人下菜碟「
A輪:經過基本驗證,具有可行性
B輪:發展一段時間,公司還可以
C輪:在前面的基礎上繼續發展,看到上市的希望
IPO:發展壯大,投資人要套現離場,大家都覺得該上市了。
第一輪天使輪融資在50萬-200萬之間。天使投資人也會拿走10%到20%的股權。接下來,公司的商業模式初步取得成效時,VC會投出A輪。A輪融資通常在500萬-1000萬間,同時拿走公司20%至30%的股份。下一輪(B輪)融資額進一步擴大,數目通常在2000萬-4000萬。當然了,公司要繼續發展壯大投資人們才會給錢。這時候,公司一般出讓10%到15%的股份。最後,公司進一步擴大,如果達到年營業收入2000萬以上,PE或其他戰略投資者會進一步投C輪,數額在5000萬左右。此時他們拿5%-10%的期權。
為了留住老員工和吸引新員工,公司會設立期權池,這也會稀釋原有股東的股份。每年,公司都要保證期權池占據一定的比例,來激勵員工們。員工們在加入公司初期,因為心裡清楚,公司其實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較高比例的期權補償。而每一次給新員工發期權,公司創始人和部分老股東的股份就會被稀釋。
一個簡易的稀釋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業A,他們兩人的出資比例為6:4,則此時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老員工和舊股東的期權稀釋過程
每一次新一輪的外部融資進來後,隨之而來的期權池的調整和新的投資者的權益都會使老員工和原有的投資者手裡的股份被同等的稀釋。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員工手裡期權的價值反而是增加的。例如:一個員工在公司種子輪融資後加入時拿到了1%的期權,但是公司在A輪融資後,他手裡的期權只剩下0.6%。但公司的價值其實是在不斷增加的。
即便是公司創始人,經過了多輪融資和期權池調整後,最終手裡剩下的股權比例也大為減少。例如一個創始人在公司成立之初有60%-70%的股份,上市後可能手裡只有20%-30%的股份。
為了防止股權稀釋而導致控制權大大減少,創始人們可以採取特殊的股權設計,以起到類似Google,Facebook的」雙層股權結構」的效果,保證自己對公司的發展占據主導。
如果公司資金鏈有問題,財務總是不順暢,那麼公司需要以相對較低的估值來融到更多的資金。這樣的話,老員工和原有股東的股份會被稀釋的更厲害。
風險越大,收益越大
期權的稀釋在員工的工作Offer上也能體現。以一個中級軟體工程師的offer為例。他在不同階段加入公司時,能夠拿到手的期權比例都是不同的。如果該工程師選擇在A輪融資前加入公司(此時公司有5-20個員工),那麼他大約拿0.27%的期權;如果該工程師等到公司快要B輪融資前加入(此時公司有20-50個員工),則他會拿到0.084%的期權。C輪融資之前加入公司的員工,可以拿到0.071%的公司期權。可以看到,即便是同一個職位,越往後加入公司,能拿到的期權越少。這是因為,除了因公司融資和增加期權池帶來的稀釋效應外,越往後加入公司的員工所需承擔的風險也在減少。「風險越大收益越大」,似乎是一個社會中普遍通行的法則。
捨得捨得,有舍才有得
公司通過設立期權池的方法給員工做股權激勵,雖然CEO自己手中的股份被稀釋掉一部分,但此舉留住了關鍵人才,且吸引了優秀的人才加入公司,長遠來看是值得的。如果吝惜股份,則較低的薪酬禮包吸引不了最好的員工,對公司的負面效應不小。
小結
一個股份逐漸稀釋的模型可以幫助你更好的理解這個過程。稀釋不一定是壞事。籌集資金,把公司進一步做大做強,能做到這一步的話,稀釋股份就很值得。公司持續的市值增加帶來的收益會遠高於出
⑼ 引入投資如何保證自己的股權比例不被稀釋
如果你是獨資,引入新的投資,你的股權肯定被稀釋,你需要的是確保自己的控股權,股權比例大於50%是底線。
在你控股的情況下,你的股份公司再次引資,為確保你的股權不被稀釋,你需要同步出資。
比如,公司注冊100萬元,凈資產100萬元,你占股80萬元。
引資50萬元,你仍占股80%,需要你出資多少呢?
(80+x)÷(100+50+x)=80%
求得,x=200
你需要跟投200萬元。
所以,保持控股權是底線,完全保住持股比例代價很大。
現在很多公司創立者爭取的是話語權,規定創始人有絕對話語權,而不是按照股權比例投票決定公司重大決策。
這就是同股不同權的新決策機制。不少新型互聯網公司採用這種形式。
股權分紅還是同股同權。
⑽ 股權稀釋的融資中如何避免股權稀釋
眾所周知,很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了股權稀釋的現象,因此後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業在融資之處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可預防出現這種現象,如何在融資中避免股權稀釋呢,我們以卡聯科技與LP簽訂的「反稀釋條款」來說明,具體內容:
增資完成後,如果卡聯科技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
如公司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低於公司投資後估值的,PE有權調整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以保證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果公司以低於本次投資後的估值再次增加註冊資本的,則李兵和張捷將向PE進行現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