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用證打包貸款
國內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是指銀行應賣方(國內信用證收益人)的申請,以其收到的信用證項下的預期銷貨款作為還款來源,為解決賣方在貨物發運前,因支付采購物、組織生產、貨物運輸等資金需要而向其發放的短期貸款。
申請打包貸款借款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年信用等級為A-級(含)以上的法人客戶;
2、能夠提供我行認可的合法、足值、有效擔保(符合我行信用貸款條件的客戶除外);
3、履約能力強,履約記錄良好;
4、能及時、准確地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調查、審查和檢查;
5、在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現有融資無逾期;
6、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7、貸款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② 什麼是信用證什麼是打包貸款
什麼是信用證?
信用證是銀行用以保證買方或進口方有支付能力的憑證。�
在國際貿易活動中,買賣雙方可能互不信任,買方擔心預付款後,賣方不按合同要求發貨;賣方也擔心在發貨或提交貨運單據後買方不付款。因此需要兩家銀行做為買賣雙方的保證人,代為收款交單,以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
可見,信用證是銀行有條件保證付款的證書,成為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按照這種結算方式的一般規定,買方先將貨款交存銀行,由銀行開立信用證,通知異地賣方開戶銀行轉告賣方,賣方按合同和信用證規定的條款發貨,銀行代買方付款。�
信用證方式有三個特點:一是信用證不依附於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二是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准。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三是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
打包貸款是借款人收到進口商所在地銀行開來的信用證後,以信用正本作抵押向銀行申請的貸款,用於該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的進貨、備料、生產和裝運。
打包貸款是指出口地銀行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運交貨,向收到合格信用證的出口商提供的用於采購、生產和裝運信用證項下貨物的專項貸款。打包貸款是指一種裝船前短期融資,使出口商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采購、備料、加工,順利開展貿易。
③ 國際結算中如何開展貿易融資
貿易融資是指銀行對進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與進出口貿易結算相關的短期融資或信用便利。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運用各種貿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現金流量的融資方式,是企業在貿易過程中充分發揮杠桿作用,以小博大做大貿易的方式。
在國際貿易中,規范的金融工具為企業融資發揮了重要作用。貿易融資,是與國際結算連在一起。
一、國際結算 首先要從國際結算和貿易融資是如何產生開始,銀行用匯款、托收和信用證方式,於是引出了國際結算。 國際結算通過銀行用貨幣收付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的行為。國際結算對比國內業務的特點有:貨幣的活動范圍不同、使用的貨幣不同、所遵循的法律不同。國際結算的發展也從現金結算發展到票據結算、從憑實物結算發展到憑單據結算、從買賣雙方直接結算發展到通過銀行結算。 國際結算方式細分匯款、托收和信用證。 其中匯款分為預付貨款和貨到付款。
其中托收分為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以及其他方式。
其中信用證分為即期L/C、遠期L/C和假遠期L/C。$ A8 b5 @7 N: p
二、進出口商融資需求將三大支付方式的過程分解,加進銀行融資,便產生了國際貿易融資。這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孕含著技術、利益和風險的過程。對於這個過程,參與國際貿易、國際金融的人必須了解和掌握。國際貿易融資是銀行圍繞著國際貿易結算的各個環節為進出口商提供的資金融通與便利。
進出口客戶的深層次需求還包括防範進口商及進口國家風險、匯率等其他風險、擴大海外市場和客戶,有些甚至需要國際貿易結算的專業意見和建議。
三、銀行能夠提供的貿易融資品種 銀行能提供的貿易融資品種,按進出口貿易分:進口貿易融資與出口貿易融資;按貿易結算方式分:信用證貿易融資與非信用證貿易融資。其中出口融資按融資時點分:裝運前融資和裝運後融資。
為進口商提供的貿易融資品種包括:授信開證、進口押匯及提貨擔保;為出口地銀行可以開展的融資活動包括:打包放款、出口押匯、票據貼現、出口發票融資、出口信保押匯、出口保理融資及福費廷等。
1、進口押匯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收到信用證、進口代收項下單據或匯款項下客戶提供的相關單據後,向進口商提供的用於支付該信用證、代收或匯款項下金額的短期資金融通。進口押匯的條件包括:企業具有進口經營權、進口商資信、良好的商業記錄、進口貨物符合國家法規和政策以及在銀行有授信額度或國際貿易融資額度。
進口押匯服務功能包括:推遲償付信用證項下款項、獲得較好的貿易合同價格以及在一定程度規避匯率風險。
2、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指信用證項下進口貨物已到港,而正本貨運單據未收到,開證銀行應進口商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船運公司憑以先行提貨的一種特殊進口信用證項下貿易融資。提貨擔保的條件包括:銀行開證的申請人、進口商資信及商業記錄很好、在銀行有授信額度或國際貿易融資額度,一般應屬於近洋海運方式。
提貨擔保服務功能包括使您及時提貨,避免壓倉,減少倉儲和滯港費用以及避免貨物品質和行情變化帶來的可能損失。為出口商提供的主要貿易融資品種有:打包放款(裝運前)、出口押匯(裝運後)、出口貼現、福費廷、出口保理、出口信保押匯。
3、打包貸款 出口打包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出口企業與國外進口商簽訂的出口銷售合同和國外銀行開立的以該出口企業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證正本,以出口收匯為還款來源保障,為出口企業的備料、生產、定貨和裝運等生產經營活動所做的短期融資。打包貸款的條件包括:企業具有出口經營權、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商履約能力強、出口商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在銀行有授信額度或國際貿易融資額度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且無軟條款。打包貸款服務功能包括:收到信用證或合同、訂單時即獲得資金融通、組織貨源、生產資金有保障。
4、出口押匯 出口押匯是指出口商將全套單據提交銀行,由銀行買入單據並按照票面金額扣除從押匯日到預計收匯日的利息及有關費用,將凈額預先付給出口商的一種融資方式。根據結算方式不同,出口押匯可分為信用證項下押匯和出口跟單托收項下押匯。出口押匯的條件是:企業具有出口經營權、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貨物符合國家法規和政策、已裝船出運,並向銀行提交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出口押匯服務功能包括:發貨交單後即可獲得銀行融資、加速資金周轉、獲得低利率外匯融資、提前結匯,防範匯率風險。
5、出口貼現 出口貼現指遠期信用證項下匯票經開證或承兌銀行承兌或跟單托收項下匯票由銀行加具保付後,在到期日前由銀行從票面金額中扣減貼現利息及有關手續費後,將餘款支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方式。出口貼現的條件是:開證/承兌/保付行國家在總行有國家風險額度、開證/承兌/保付行在總行有單證授信額度、遠期匯票經開證/承兌/保付行承兌或保付、承兌或保付電文真實有效。出口貼現服務功能包括:國外銀行承兌後即可獲得銀行融資、加速資金周轉、獲得低利率外匯融資、提前結匯,防範匯率風險。
6、福費廷銀行作為包買銀行或代理境外包買銀行無追索權的買入境內外代理行開立並承兌或承諾付款的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應收賬款或者代理行加具保付的跟單托收項下遠期匯票的融資行為。自營福費廷的條件是: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國家在總行有國家風險額度、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在總行有單證授信額度、遠期匯票或單據經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電文真實有效。代理福費廷的條件是:風險主體銀行國家及銀行風險為代理買斷行接受、代理買斷行報價在銀行可承受的范圍內、遠期匯票或單據經開證/承兌/付款/保付行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承兌、承諾付款或保付電文真實有效。福費廷服務功能包括:資金融通、風險防範-賣斷、提前核銷退稅、改善報表、防範匯率風險。
7、國際保理國際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在採用賒銷(O/A)、承兌交單(D/A)等信用方式向進口商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時,由出口保理商和進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商業咨詢調查、應收賬款管理與催收、信用風險控制及貿易融資等綜合金融服務。出口保理的條件是: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商行業較適合操作保理、出口貨物符合國家規定並較適合操作保理、以D/A或O/A方式結算、獲得進口保理商核定的進口商信用風險額度、同意將應收帳款轉讓給銀行。出口保理服務功能包括:壞賬擔保、資金融通、賬款收取、帳務管理、改善報表。
8、出口信用保險融資 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是指出口商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險,發運貨物後,將相關單據提交銀行或應收賬款權益轉讓給銀行,並將保險賠款權益轉讓銀行以後,由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從融資日到預計收匯日的利息及有關費用,將凈額預先支付出口商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出口信保融資的條件是:出口商資信及貿易結算記錄良好、出口商履約能力強、出口商、銀行及中信保三方簽訂《賠款轉讓協議》、獲得中信保核定的進口商信用風險額度、履行信保保險項下義務並提交規定的單據和文件。出口信保押匯服務功能包括:壞賬擔保、資金融通、風險管理、改善報表。通過以上內容可以看出,貿易融資具有自償性、短期性、時效性、風險低及高收益等特點。
④ 出口押匯和打包放款的區別
(Outwardbill/outwarddocumentarybills/OutwardBillCredit/billpurchased)出口押匯是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在向銀行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議付時,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的申請,憑企業提交的全套單證相符的單據作為質押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將款項墊付給企業,然後向開證行寄單索匯,並向企業收取押匯利息和銀行費用並保留追索權的一種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打包放款是指在國際貿易中,銀行憑以該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為抵押,向該出口商提供的用以生產、備貨、裝船的貸款。
一、條件不同
1. 出口押匯條件:
(1)出口押匯的申請人應為跟單信用證的受益人且資信良好,銀行為客戶提供出口押匯融資時,與客戶簽定出口押匯業務總承諾書,並要求客戶逐筆提出申請,銀行憑其提交的單證相符的單據辦理出口押匯。出口押匯按規定利率計收外幣 利息。
(2)出口押匯是銀行對出口商保留追索權的融資,但銀行如作為保兌行、付款行、或承兌行時不能行使追索權。
(3)銀行只辦理跟單信用證項下銀行承兌 票據的貼現,申請人辦理貼同業務應向銀行提交貼現申請書,並承認銀行對貼現墊款保留追索權。
(4)貼現票據的期限不超過180天,貼現天數以銀行貼現日起算至到期日的實際天數,貼現利率將按規定執行並計收外幣貼現息,貼現息將從票款中扣除。
2. 打包放款條件:
(1)在本地區登記注冊、具有 獨立法人資格、實行 獨立核算、有進出口經營權、在銀行開有人民幣帳戶或 外匯帳戶的企業。
(2)出口商應是 獨立核算、 自負盈虧、 財務狀況良好、領取 貸款證、信用等級評定A級以上。
(3)申請打包放款的出口商,應是信用證的受益人,並已從有關部門取得信用證項下 貨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 信用證應是不可撤銷的跟單 信用證,並且信用證的 結算不能改為 電匯或 托收等其他的 結算方式, 開證行應該是具有實力的大銀行。
(5) 信用證條款應該與所簽訂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業提供擔保,或提供 抵押物。
(7)出口的貨物應該屬於出口商所經營的范圍。
(8) 信用證開出的國家的政局穩定。
(9)如果信用證指定了 議付行,該筆打包放款應該在議付行辦理。
(10) 信用證類型不能為: 可撤銷信用證、 可轉讓信用證、 備用信用證、 付款信用證等。
(11) 遠期信用證不能超過90天。
二、特點不同:
1.出口押匯業務特點:
(1)押匯/貼現系短期墊款,押匯期限一般不超過90天,貼現不超過180天。
(2)押匯/貼現系預扣利息後,將剩餘款項給予客戶,利息按融資金額×融資年利率×押匯天數/360計算。
(3)押匯/貼現系銀行保留追索權的墊款,不論保種原因,如無法從國外收匯,客戶應及時另籌資金歸還墊款。
2.打包放款特點:
(1)可解除您在備貨前資金不足的煩惱;
(2)令您能以小本錢做大生意。
三、作用不同
1.出口押匯作用:
客戶出口交單後,憑與信用證要求相符、收匯有保障的單據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客戶能在國外收匯到達之前提前從銀行得到墊款,加速資金周轉。
2.打包放款作用:
如果客戶是採用 信用證 結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資的時候,我行可以信用證正本為還款依據向客戶提供裝船前融資,主要用於支付生產或收購信用證項下產品的開支及其他從屬費用。
⑤ 什麼是信用證打包款,怎麼操作
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是出口地銀行對信用證受益人提供的一種短期融資,是基於銀行可接受的信用證發放的,用於信用證項下貨物采購、生產和裝運的專項貸款。還款來源為信用證項下出口收匯。 打包貸款是一種裝船前短期融資,使出口商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采購、備料、加工,順利開展貿易。
1.申請打包貸款的出口商,應是信用證的受益人;
2.打包貸款通常不超過信用證金額的80%;
3.每筆放款通常不超過3個月;
4.申請辦理打包貸款需提交:書面申請、國外銷售合同和國內采購合同、正本信用證等;
5.需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打包貸款)》;
6.憑以放款的信用證以融資銀行為通知行,且融資銀行可以議付、付款;
7.信用證中不含有出口商無法履行的「軟條款」;
8.申請打包貸款後,信用證正本須留存於融資銀行;
9.出口商發貨並取得信用證項下單據後,應及時向銀行交單。
⑥ 大宗商品貿易怎麼融資
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於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它的特點有四個:一是價格波動大,只有商品的價格波動較大,有意迴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二是供需量大;三是易於分級和標准化;四是易於儲存、運輸。
中國已成為國際大宗商品的進口和消費大國。資料顯示,2009年中國多項大宗商品的進口量刷新歷史紀錄,其中,鐵礦石進口6.3億噸,同比增長41.6%;銅進口429萬噸,同比增長62.8%;大豆進口4255萬噸,同比增長13.7%;煤炭進口1.3億噸,同比增長2.1倍。
一般來說,大宗商品貿易融資可分為兩層含義。廣義上講,只要銀行提供融資服務的對象是從事大宗商品貿易的企業,則該業務即屬大宗商品貿易融資范疇。
狹義的概念則是指大宗商品結構性貿易融資,即銀行為大宗商品貿易商或生產企業提供個性化的組合貿易融資方案,以在企業的生產和購銷活動中起到流動性管理和風險緩釋的作用。銀行需以貨物或貨權為核心,重點關注商品和貿易流程,確保融資款能夠基於貿易本身得以償還。它有著兩個顯著特徵:其一,表現形式為產品組合;其二,需要識別貿易各環節風險並通過方案進行緩釋或轉移。
大宗商品結構性貿易融資雖表現為各種產品組合的形式,但其實質卻是各種授信理念的綜合運用。目前銀行的授信理念主要有以下幾種:首先,以企業報表為重點。這種理念是通過分析企業財務報表中各指標數據之間的關系,來識別財務狀況能否支持當前或預期的負債,其核心是關注企業的盈利情況,這種方法的還款理念首先基於財務報表。報表分析方法可以客觀反映企業總體債務情況,因此在大宗商品貿易融資中的作用仍不可忽視。第二種授信理念,是以現金流為關注重點。這種理念認為企業的現金流比盈利更為重要,還款來源應來自於現金流。在該理念下,企業的履約風險非常關鍵,銀行關注借款人能否一直履約以保證應收款的持續流入,需要對企業的履約能力、意願、市場風險以及付款風險等進行分析評估。第三種授信理念,以資產抵質押為著眼點。該方法區別於現金流理念的特徵在於銀行有能力掌握實際押品並變現,可以作為還款來源的補充。
銀行需要更加關注企業資產周轉和存貨情況。它較基於現金流融資的風險要低,因為只要銀行實際控制質物,將比較容易實現現金流。基於資產抵質押和現金流的授信理念是大宗商品貿易融資業務中最常用到的方法,銀行通過控制企業應收賬款、購銷合同及存貨來保障融資的自償性。最後,以信用增級為出發點。該理念通過引入第三方資信好的機構來保證授信項目,確保融資還款。它在風險緩釋方面優勢明顯,如出口信用保險融資在國際清算銀行的資本充足體系中的風險權重為零,因此可作為融資方案的有益補充。
大宗商品貿易融資沒有標准化的結構模型,它的實質在於根據交易各方的需求和環境來度身定製以緩釋風險,模式分為四種:動產融資、發貨前融資、加工融資和背對背融資。
動產融資是指銀行以生產企業或貿易商采購和銷售過程中持有的商品或生產原料為抵質押,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資。常見的結構有:現貨質押融資,未來貨權開立信用證並押匯,出口項下倉單換提單的融資,標准倉單質押融資等。銀行在動產融資業務中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有貨物的適銷性風險、價格風險和管理風險。因此,該融資結構下的貨物需要流通性強並易於保管。同時,銀行需確認該貨物上不應附加任何其他抵押或擔保,以保證銀行確實取得融資貨物的貨權。此外,還需評估倉儲物流公司的監管能力和其內部管理水平,可根據商品性質和存儲環境要求借款人對抵押貨物投保倉儲險或其他相關保險。對於質押物的價格風險,主要通過設定質押率及價格警戒線、套期保值及與鎖定銷售合同等措施來控制。
發貨前融資是指銀行在貨物發運前根據企業需求向供應商或采購商提供的融資。按照融資發放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裝船前融資和預付款融資。裝船前融資是銀行基於訂單或信用證,在生產及發貨前對供應商融資用於其采購原材料,如打包貸款和訂單融資。由於該融資結構的前提是基於信用證或實力較強的采購商訂單,因此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在於供應商的履約風險,銀行需詳細調查賣方的履約能力和履約意願,並限定或跟蹤該融資用途。預付款融資是銀行基於買賣合同中的預付款條款,給予采購商融資並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由於采購商在收到貨物前先行付款,為保障銀行利益,需要採取相應風險緩釋措施,如與賣方簽訂差額回購協議,或約定將貨物發至指定監管商,或受讓買方在合同項下的權益等。
加工融資是指銀行融資給加工或精煉企業用以向原料供應商購買原材料,加工精煉後將產成品銷售給下游用戶,以其應收款向銀行保障還款。該融資不僅可發放給加工企業,還可提供給原材料供貨商和最終用戶,並經常會與動產融資結合使用。該融資結構下,加工精煉企業的履約風險主要取決於企業的加工原材料的能力,因此銀行需要掌握工廠關於加工能力的報告,還要控制融資款的用途,即專項用於對原材料的采購。同時,需要評估最終用戶的付款能力,以確保貨款安全回籠。同時還應考慮價格風險,由於原材料價格與產成品價格波動的不一致性,將帶來加工環節利潤率的變化,甚至出現銷售回款無法覆蓋采購成本的情形,影響企業的還款能力。
背對背融資的適用主體是自營貿易商,採用的最主要形式是背對背信用證,銀行以母證項下的未來應收款作為還款來源為中間商開立子證。背對背信用證結構有很多的變化,如母證為遠期信用證,子證為即期信用證;母證為多張信用證,子證為一張信用證;在背對背信用證中嵌入運費融資等。同時,還可演變成多種背對背融資形式,如准背對背信用證、前對背信用證、憑付款交單合同開立信用證等。該融資結構下,銀行需要對母證的開證行有相應的代理行額度,同時會要求中間商預先提交相關單據,保證替換單據的及時性。銀行在對子證項下單據進行付款後,貨權單據即成為銀行的質押標的,如母證開證行拒付貨款,銀行能夠通過物權憑證控制貨物。
⑦ 打包貸款是什麼,結合案例,分析銀行承擔怎樣的風險
您好!打包貸款是指出口地銀行為支持出口商按期履行合同、出運交貨,向收到合格信用證的出口商提供的用於采購、生產和裝運信用證項下貨物的專項貸款。打包貸款是一種裝船前短期融資,使出口商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辦理采購、備料、加工,順利開展貿易。
(一)發放貸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存款"等科目;按規定計算應收利息時,借記"應收利打包貸款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實際收取利息時,借記"單位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 或"利息收入"科目。收回貸款時,借記"存放境外同業"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應對打包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打包貸款應查明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作為呆賬損失的,應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貸款損失准備一經確認,不得轉回。
本科目應按借款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銀行打包貸款的余額。
中國企業(尤其是出口商)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並具有進出口經營權,即可憑海外銀行開來的以企業為受益人的有效信用證正本,向銀行申請敘做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在流動資金緊缺,中國國外進口商雖然不接受預付貨款的條件但同意開立信用證的情況下適宜選擇打包貸款業務。
企業如需辦理打包貸款,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中國的企業應當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且經營作風良好,無違法違規和違約等不良行為記錄,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2)、中國的企業須有出口虧損彌補來源,有齊全的生產銷售計劃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恪守信譽並在銀行開有帳戶;信譽良好,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中國的企業所持的有效信用證正本需由資信良好的海外銀行開立,不可撤銷,且信用證條款必須經銀行核准,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出口單據必須交銀行進行議付;
(4)、中國的企業應向銀行提供有關外銷合同,如屬代理出口須提供代理協議,以便銀行了解有關貿易背景;企業具有良好的貿易履約能力,制單能力強,能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收購)和交貨計劃。
(5)、能及時、准確地向銀行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6)、貸款用途符合中國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7)、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1、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申請條件
1、企業須有出口業務經營權;
2、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
3、企業具有良好的貿易履約能力,制單能力強,能按期、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收購)和交貨計劃;
4、信譽良好,有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5、能及時、准確地向銀行提供相關貿易背景資料和財務報告,主動配合銀行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6、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打包放款申請書》;
3、企業近期財務報表;
4、不可撤銷信用證正本及全部信用證修改正本(如有);
5、出口銷售合同及與本貸款有關的國內購銷合同正本;
6、出口商品配額或許可證等有關批文;
7、國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應提交國家有權部門同意出口的證明文件;
8、擔保方面的資料;
9、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申辦程序
1、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後,向銀行提出打包貸款申請。並提供信用證正本及內外貿合同、貿易情況介紹等有關資料,如屬代理應提供有關代理協議;打包貸款申辦流程2、銀行對信用證及其修改的真實性、條款等項內容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與出口商簽署《打包貸款合同》,發放打包貸款。為確保專款專用,銀行有權審核客戶的用款情況;
4、出口商利用資金組織或生產出口貨物,按信用證要求及時發貨;
5、出口商出口貨物取得信用證項下有關單據後向放款銀行交單議付,收到出口貨款後,及時歸還銀行打包貸款。
注意事項
1.企業申請辦理打包貸款時向銀行提交:a.書面申請;b.國外銷售合同和國內采購合同;c.貿易情況介紹;d.正本信用證。
2.企業需要與銀行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打包貸款)》;
3.憑以放款的信用證以融資銀行為通知行,且融資銀行可以議付、付款。
4.企業信用證中最好不含有出口商無法履行的"軟條款";
5.企業申請打包貸款後,信用證正本須留存於融資銀行;
6.正常情況下,企業信用證項下收匯款須作為打包貸款的第一還款來源;
7.裝運貨物並取得信用證下單據後,應及時向銀行進行交單。
收費標准
按實際貸款天數計息,貸款各項收費通過合同約定。
打包貸款的案例和銀行的風險舉例如下:
案情:
出口商A是銀行B 的客戶. A收到了以其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在備貨過程中資金不足, 向B申請信用證下的打包貸款. B同意發放打包貸款,貸款金額為信用證金額的80%, 貸款期 30 天. 雙方約定, 當A發運貨物後, 即以全套單據向B議付, B從A應得的議付款中扣除打包貸款本息. 在貸款期內, A因經營不善倒閉, 不再發運貨物, 因而無法提交單據. A也無力以另外途徑向B償還打包貸款. 在打包貸款業務中, 銀行承擔的信用風險與銀行在出口押匯業務中承擔的信用風險有什麼區別?哪個風險的程度更大?為什麼?
分析:
銀行在發放打包貸款時, 依據的僅是出口商收到的信用證. 如果出口商在提取打包貸款後發生情況變化, 無法繼續備貨出運, 那麼貸款銀行手上沒有任何單據. 也就是說, 貸款銀行既沒有憑據可以向開證行要求付款, 也沒有物權可以作價變賣. 在托收出口押匯和信用證議付中, 銀行都承擔出口商的信用風險, 但風險的程度比打包貸款大為降低, 因為銀行在融資時, 掌握了貨運單據和物權。
啟示:
管理對出口商貿易融資的信貸風險, 核心是了解出口商的經營情況, 以及所融資的貿易的具體情況. 基於對特定貿易的了解, 銀行可以盡量縮短融資期限, 使得進口商經營情況在融資期內發生變數的可能性降低. 另外, 在信用證議付中, 銀行還需了解開證行的信譽, 以確保開證行在單證嚴格一致的情況下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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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國際貿易融資有哪些形式如果進行分類和操作
減免保證金開證
產品定義
減免保證金開證是指我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戶開證保證金,為客戶開出信用證的一種貿易融資業務。客戶申請減免保證金開證需要有授信額度,開證時扣減額度,信用證付匯時恢復額度。
產品優勢
為您提供進口前的融資,您只需佔用少量資金,就能辦理開立信用證業務,有助於您擴大業務。
進口押匯
產品定義
進口押匯是指銀行在掌握進口信用證項下的進口貨權的前提下,在申請人對外付款時向其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請人還本付息的業務。
產品優勢
本業務是為進口商提供的進口後的融資,對客戶從貨物進口到實際銷售收回貨款之間這段時間進行了強有力的融資支持,有助於客戶加快周轉速度。
提貨擔保
產品定義
提貨擔保是指當我行根據客戶申請開立的信用證項下正本海運提單未收到,而貨物已到達港口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開立提貨擔保書,交給承運單位先予提貨,待客戶取得正本單據後,再以正本單據換回原提貨擔保書。
產品優勢
為進口企業提供的進口後融資,滿足客戶提前提貨減少貨物滯港帶來的影響。
打包放款
產品定義
信用證打包貸款(PACKING FINANCE)又稱出口信用證抵押貸款,是指出口商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向我行申請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出口貨物的采購、加工、包裝和生產。
產品優勢
為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前的融資,解決企業裝船前的資金需求。
出口押匯
產品定義
出口押匯是指我行應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請,在未收妥有關款項的情況下,對即期或遠期出口單據有追索權地向受益人給付對價,受讓有關單據權利,向受益人融通資金的一種短期出口貿易融資方式。
產品優勢
對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後的融資,滿足客戶提前收匯的需求。
福費廷
產品定義
福費廷又稱票據包買,是指我行無追索權地買入或代理買入客戶因真實貿易背景而產生的經開證行承兌的遠期匯票業務。福費廷業務包括由我行自行買入和由我行作為中間商兩種操作方式。
產品優勢
為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後的融資,對客戶沒有追索權並且買斷利率固定。
信保融資
產品定義
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貿易融資,簡稱信保融資,是指出口商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並將出口信用保險的賠款權益轉讓給我行後,我行對出口商按照出口合同規定出運貨物、申報出口並繳納保費的出口業務辦理的短期貿易融資業務。
產品優勢
出口商憑投保中國信保相應的險種的保單,可以在我行免擔保辦理信用證、托收及匯款項下的押匯和貼現業務。
出口退稅貸款
產品定義
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指我行為解決出口企業出口退稅款未能及時到賬而出現短期資金困難,在對企業出口退稅專用賬戶進行託管的前提下,向出口企業提供的以出口退稅應收賬款作為還款保證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產品優勢
緩解企業由於出口退稅指標不足而造成的短期資金緊張,解決部分貸款的抵押擔保問題,扶持企業進一步擴大出口。
⑨ 供應鏈金融常見分類
1、供應鏈金融的產品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應收類(基於應收賬款的融資)、預付類(預付款融資)和存貨類(現貨質押融資)三大類產品。
2、應收類產品主要應用於核心企業的上游融資,如銷售已經完成,但尚未收妥貨款,則適用產品為保理或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如融資目的是為了完成訂單生產,則為訂單融資,類似於國際貿易中的裝船前融資,擔保方式為未來應收賬款質押,實質是信用融資。
應收類產品是國外供應鏈金融的主要融資模式,因為銀行不需承擔企業的銷售風險,因而承擔較小的市場風險。但應收類模式需要核心企業對應收賬款進行確認,並需承擔一定的額外責任,因此核心企業配合的難度較大。
3、預付類產品則主要用於核心企業的下游融資,即主要為核心企業的銷售渠道融資,包含兩種主要業務模式:銀行給渠道商融資,預付采購款項給核心企業,核心企業發貨給銀行指定的物流監管企業,然後物流監管企業按照銀行指令逐步放貨給借款的渠道商,此即為所謂的未來貨權融資或者先款後貨融資,如金丘金控這類擁有完善業務架構與專業化管理團隊的企業,在第二種模式下,將不再發貨給銀行指定的物流監管企業,而是本身承擔了監管職能,按照銀行指令逐步放貨給借款的渠道商,此即所謂的保兌倉業務模式。
4、存貨類融資主要分為現貨融資和倉單融資兩大類,倉單融資里又包含普通倉單和標准倉單,在涉及貨押的融資模式里,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監管企業的職責邊界、風險認定和收益權衡問題。簡單來說,就是在貨物監管里,監管企業承擔的到底是何種類型的責任?當監管企業獲取的收益較低時,承擔過大的風險是否是匹配的?如果不能解決上述問題,純貨押類業務將逐漸減少,直至消失。
總體看來,預付類產品是國內供應鏈金融業務的主要模式,但銀行需要承擔企業的銷售風險,因而承擔的市場風險較大。沒有核心企業的參與和支持,供應鏈金融無從開展。核心企業為了幫助其提高銷售能力,願意付出必要的成本,所有的預付款都會變成核心企業的現金或應收票據。
⑩ [民企用匯須知]:出口企業如何利用信用證融資
第一,出口押匯出口商辦理好貨物出口手續,備齊信用證所要求的單據,並將單據提交給銀行後,如經銀行審核所交單據與信用證要求相符,不存在不符點,出口商可向銀行申請短期融資,在國外開證行的償付款項到達之前提前從銀行得到墊款,加速資金周轉。 出口商從銀行得到的墊款金額為信用證金額減去押匯利息後的余額。出口押匯是銀行保留追索權的墊款,不論何種原因,如果無法從國外收匯,出口商應及時另籌資金歸還墊款。出口押匯是短期墊款,押匯期限一般不超過180天。 第二,打包放款是指出口商以收到的信用證正本作為還款憑據和抵押品向銀行申請的一種裝船前融資,正常情況下以信用證項下收匯作為第一還款來源。 打包放款的資金專款專用,只能用於為執行信用證而進行的購貨、備料、加工等用途,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時通過打包放款從銀行取得融資,可減輕出口商的資金壓力,使出口貿易得以順利進行。出口押匯的貸款金額一般是信用證金額折人民幣的60%~80%,期限一般不超過4個月。 可見,信用證項下的融資一般為資金的短期融通,為跨國貿易的順利進行提供資金支持,作為進出口商,一定要克守信用,及時歸還銀行墊款,只有這樣才能不斷得到銀行支持。 (侯穎/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