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舊企業會計准則的區別到底有那些
一)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由或有事項導致的符合條件的現時義務,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引入了中間值、概率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確變成虧損合同的待執行合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條件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例如,企業原簽訂的合同明確,企業將向購買方按每單位100元銷售一批商品,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該商品的進價已經達到110元,企業履行該合同必定虧損,企業應對履行上述合同可能產生的虧損計提預計負債。該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相一致。 (四) 企業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為預計負債,但可以為符合條件的重組確認預計負債。 十五、《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一)收入定義變化。新准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引入要素定義的資產負債觀,表明我國會計准則制定部分地轉向了資產負債觀,與國際會計准則逐漸趨同。 (二) 明確銷售商品的合同價或協議價與公允價值差額的會計處理。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實質上引入了貨幣時間價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劃分商品(或勞務)收入與利息收入。 十六、《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本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差異不大,在此不予贅述。(續) 十七、《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一) 政府補助全面採用收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我國原來許多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應採用資本法進行會計處理,即將政府補助計入資本公積。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政府補助均採用收益法,即將政府補助均計入收益。本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全面趨同,要求採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 (二) 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然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 (三)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十八、《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一) 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可以達到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從而將存貨納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例如,船舶、飛機等製造時間非常長,相關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二) 擴大了可以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新准則規定,可以資本化的借款,不再僅僅局限於專門借款,還可以包括為生產、製造「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發生的一般借款。國際會計准則第23號也允許一般性借入資金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價攤銷的直線法。新准則規定,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不再使用直線法進行攤銷,而國際會計准則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十九、《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一) 禁止採用應付稅款法,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財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4〕第025號)規定的損益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用暫時性差異取代時間性差異。這是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結果,也是與國際會計准則第12號趨同的結果。暫時性差異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所有的時間性差異均是暫時性差異,但某些暫時性差異並非時間性差異。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三) 暫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稅率變化時,要求相應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五) 禁止對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 (六) 要求在資產負債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 二十、《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一)明確了記賬本位幣和境外經營記賬本位的確定方法。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企業收入、支出及融資活動的所使用的主要貨幣;境外經營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經營活動的自主性、企業交易占境外經營交易的比重、現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現金流量是否足夠償還可預期的債務。 (二)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按採用的計量模式分別折算。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該規定與企業會計制度關於期末對外幣賬戶按期末匯率進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與國際會計准則第21號規定相比,新准則沒有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方法。
『貳』 請問遞延收益科目是核算什麼的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與國際會計准則相比較,在我國會計准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遞延收益應用的范圍非常有限,主要體現在租賃准則和收入准則的相關內容中。
遞延收益在租賃業務核算中的體現及運用
在2001年財政部發布並實施的《企業會計准則———租賃》准則中,出租方在核算中增設了「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由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應收而尚未收到的融資收益總額。該科目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確認未實現融資收益。出租人在出租資產時,應當確認未實現融資收益,並記入「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未實現融資收益的計算公式為:
未實現融資收益=(最低租賃收款額+未擔保余值)-(最低租賃收款額的現值+未擔保余值的現值)
其會計處理為: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和「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2.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分配。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未實現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確認為各期的融資收入。出租人每期收到租金時,按收到的租金數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同時,根據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入金額,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科目。
3.未擔保余值損失的確認與恢復。期末,如果出租人的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其差額應當確認為當期的損失,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如果已確認的未擔保余值損失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確認的損失金額內轉回,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4.在售後租回業務中,承租人的會計處理。在售後租回業務中,承租人應設置「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用以核算在售後租回交易中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租賃資產按高於資產賬面價值出售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主營業務收入」、「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等科目;租賃資產按低於資產賬面價值出售時,借記「銀行存款」、「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等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
分攤遞延收益時,如果租賃資產是按高於資產賬面價值出售的,應借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貸記「製造費用———折舊費」、「營業費用———折舊費」、「管理費用———折舊費」等科目;如果租賃資產是按低於資產賬面價值出售的,應借記「製造費用———折舊費」、「營業費用———折舊費」、「管理費用———折舊費」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科目。
遞延收益在收入業務核算中的體現及運用
在2001年財政部修訂並實施的《企業會計准則———收入》中,涉及遞延收益核算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申請入會費和會員費收入。這方面的收入應以所提供服務的性質為依據。如果所收費用只限於取得會員資格,而所有其他服務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費,則在款項收回不存在任何不確定性時確認為收入。如果所收費用能使會員在會員期內得到各種服務或出版物,或者以低於非會員所負擔的價格購買商品或勞務,則該項收費應在整個受益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尚未確認的收入在「遞延收益」科目核算。如某公司網站於2003年元月份向會員收取會員費,按照協議向會員提供2003年全年的資料查詢服務。則:該公司在收到會員費時,應當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每月末攤銷確認收入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2.特許權費收入。特許權費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後續服務、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及專門技術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屬於提供初始及後續服務的部分,在提供服務時確認為收入;屬於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部分,應在這些資產的所有權轉移時,確認為收入。未確認收入的特許權費收入,應在收到時記入「遞延收益」科目。
3.高爾夫球場果嶺券收入。「果嶺券」是高爾夫球場會員消費時的有價憑證。高爾夫球場如果一次性售給會員若干張「果嶺券」,由會員分次消費的,在收到款項時,應借記「現金」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待提供服務收回「果嶺券」時,將應確認的果嶺券收入轉為當期收入,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合同期滿,未消費的「果嶺券」應全部確認為收入,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
4.包括在商品售價內的服務費。如果商品的售價包括可區分在售後一定期限內的服務費的,企業應在商品銷售實現時,按售價扣除該項服務費後的余額確認為商品銷售收入。扣除的服務費遞延至提供服務的期間內確認為收入。
企業銷售商品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確認的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確認的遞延收入,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在以後各期結轉遞延收入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叄』 新企業會計准則
2007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會計准則與舊版內容的不同比較
一、《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一) 仍然稱為基本准則,所有企業均須執行,未按照國際慣例使用「財務會計概念框架」(CF)一詞。
(二)明確了會計目標。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從理論上講,我國的會計目標兼具受託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但是,我國會計目標顯然將受託責任觀放在第一位,強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與國際上普遍強調會計信息的相關性有一定差別。
(三) 刪除了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而代之以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關性、清晰性、可比性、實質重於形式、重要性、謹慎性和及時性等八個方面。
(四) 權責發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計量部分。
(五) 會計要素定義遵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但收入與費用的定義部分地引入了資產負債觀,這主要是借鑒了國際會計准則理事會(IASB)《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相關條款。
(六) 引入利得和損失兩個概念。同時,對於利得和損失又區分為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在理論上,前一種利得和損失實質上尚未實現,後一種利得和損失已經實現。
(七) 首次規范會計計量屬性。規定了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五種計量屬性,而且強調企業在會計計量時,一般應採用歷史成本。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規定,財務報表的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現行成本、可變現價值和現值。
(八) 取消了會計記賬須用中文以及劃分資本性支出與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一) 符合條件的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這一規定體現在《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中,即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范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如造船廠的船舶)。因為象大型船舶這樣的存貨,造船廠僅靠自有資金根本完不成,必須藉助於銀行借款,而企業取得的銀行借款又分不清專門借款與非專門借款,原准則規定只允許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規定不夠合理。
(二) 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一是因為改進後的《國際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二是因為後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流轉的真實情況。
(三) 取消了移動加權平均法。因為移動加權平均法實質上是加權平均法的一種形式,國際會計准則也沒有移動加權平均法。
(四) 明確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採用一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三、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一) 縮小了適用范圍。與原《企業會計准則——投資》相比,本准則僅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由《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范,這一規范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
(二) 對於企業合並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採用不同的方法確定其投資成本,這主要是與《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相協調。
(三) 重新規范了成本法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成本法適用於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適用於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上述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完全一致。也就是說,對於納入合並范圍的子公司,母公司應以成本法核算,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時,應當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即俗稱的「表上權益法」,完全不同於我國原來使用的「賬上權益法」。關於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圍的變化,與相關國際會計准則協調一致。
(四) 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四、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一) 投資性房地產須單獨列報。企業持有的土地、房產中專門用於投資而非自用的部分,應按本准則的規定核算,並在會計報表中單列「投資性房地產」項目。
(二) 規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後續計量可以採用成本模式或公允價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為主導。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成本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時,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類似,應提取折舊(或攤銷)及減值;在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情況下,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此時不再對該部分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折舊或攤銷。已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但是,國際會計准則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模式為主。
五、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一) 首次定義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固定資產的各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壽命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折舊方法的,應當分別將各組成部分確認為單項固定資產。
(二) 取消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與固定資產初始確認的原則相同,即該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也就是說,後續支出如果進行資本化,必須符合資產確認的條件。
(三) 規定了未來棄置費用的會計處理。固定資產預計棄置費用等於未來處置固定資產所發生費用的現值,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並計提折舊。此類費用對於核電站、海上石油鑽井平台等大型固定資產尤為重要。企業確認的棄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確認一項負債。
(四) 重新定義預計凈殘值。一是強調預計凈殘值應是現值,而不是終值;二是在企業准備出售固定資產時,應復核預計凈殘值(通常等於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這一規定類似於《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第5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和終止經營》的相關規定。
(五) 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的改變均屬於會計估計變更。
(六) 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六、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一)明確了生產特產的分類。生物資產分為消耗性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和公益性生物資產。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對生物資產並沒有明確的分類要求。
(二) 規定企業應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生物資產。但有確鑿證據表明生物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生物資產採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國際會計准則第41號要求全面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生物資產。
(三) 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准備,而且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但公益性生物資產不得計提減值准備。
七、《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定義發生了變化。新准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徵,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准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准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三)改革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新准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後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我國關於研究、開發費用的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但美國會計准則規定所有研究開發支出均資本化,但這一規定並沒有完全貫徹到所有準則中去。
(四) 根據無形資產使用壽命是否能夠確定分別采有不同的攤銷方法。使用壽命確定的無形資產,在其使用壽命內進行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
(五) 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八、《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1.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資產,分別採用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計量。交易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否則,應當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2. 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是判斷非貨幣資產交換公允性的基本標准。判斷一項非貨幣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主要考慮兩項因素:一是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在產生現金流量時間、金額、風險方面是否發生變化,以及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是否不同,以及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否重大;二是交易的雙方是否具有管理關系——存在關聯方關系的情況下,非貨幣交易一般不具有商業實質。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基本一致,與美國最近修訂的第154號准則完全相同。
3. 改變了非貨幣交易損益的處理方式。對於具有商業實質的非性資產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同時確認資產處置損益和非貨幣交易損益;對於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交易,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來計量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交易的雙方均不確認損益。
九、《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一)單列准則規定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准則主要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使用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會計處理進行了規范。
(二)引入的資產組及資產組組合。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這一規定與定義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資產組組合,是指由若干個資產組組成的最小資產組組合,包括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攤的總部資產部分。資產組在國際會計准則中稱作現金產出單元,而對資產組組合則沒有單獨定義。
(三) 明確資產減值跡象的判斷。只有資產存在減值跡象時,才需要估計其可收回金額,但對因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四) 詳細規定了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可收回金額應當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資產賬面價值小於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即發生減值。
(五)明確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主要是為了防止利潤操縱,這也是我國新會計准則體系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異之一,但與美國公認會計准則的相關規定相同。必須注意的是,根據該准則的規定,不得轉回的減值准備只包括固定資產減值准備、無形資產減值准備和按成本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減值准備;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規定,消耗性生物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提取的減值准備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存貨》規定,存貨跌價准備可以轉回;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對於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後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後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六) 單獨規定商譽減值。企業合並所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在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商譽難以獨立於其他資產為企業單獨產生現金流量,應當結合與其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國際會計准則也規定商譽只能進行減值測試,不得攤銷。
十、《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一) 規范了職工薪酬所涵蓋的內容。職工薪酬是企業付給職工的所有報酬。值得注意的是,新准則規定非貨幣性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的范圍,意味著企業必須確認職工帶薪休假等類似福利所產生的負債。
(二) 統一了各項社會保險支出的列支渠道。目前,對於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有些企業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有些企業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費用。本准則規定所有的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崗位分別計入成本或費用。
(三) 單獨規定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對於滿足一定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支出,企業應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1. 鑒於我國法律法規的限制,我國企業年金基金會計只規定了類似於國際會計准則第26號中的設定提存計劃退休福利的會計處理,這也是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的實質性差別之一。
2. 企業年金是一個獨立的會計主體,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以及投資管理人的資產與賬戶要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分開管理,分別核算。
3. 企業年金基金形成的投資按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4. 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報表由資產負債表、凈資產變動表和附註組成。
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一)明確了股份支付會計規范的范圍。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企業為獲得商品而發行股份,不屬於本准則規范的內容,而國際會計准則所規范的股份支付包括通過發行股份而獲得商品的交易。
a) 股份支付均以公允價值計量。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
本公積;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其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
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一) 重新規范債務重組的含義,將讓步作為判斷債務重組的基本標准。新准則關於債務重組的定義與2001年修訂後債務重組准則相比變化較大,但與1998年最初發布的債務重組准則基本一致。
(二)允許確認債務重組損益。債務人應確認債務重組利得,債權人應確認債務重組損失。同時,對於以非貨幣資產進行的債務重組,債務人還要確認資產轉讓損益。
(三)債務重組形成的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四)債務人應當確認或有應付金額,但債權人不得確認或有應收金額。
十四、《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一)企業不應當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由或有事項導致的符合條件的現時義務,應確認為預計負債。
(二)預計負債的計量引入了中間值、概率及貨幣時間價值等因素。
(三) 首次明確變成虧損合同的待執行合同的會計處理。如果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條件的,應當確認為一項負債。例如,企業原簽訂的合同明確,企業將向購買方按每單位100元銷售一批商品,但在資產負債表日,該商品的進價已經達到110元,企業履行該合同必定虧損,企業應對履行上述合同可能產生的虧損計提預計負債。該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相一致。
(四) 企業不應當就未來經營虧損確認為預計負債,但可以為符合條件的重組確認預計負債。
十五、《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一)收入定義變化。新准則規定,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該定義引入要素定義的資產負債觀,表明我國會計准則制定部分地轉向了資產負債觀,與國際會計准則逐漸趨同。
(二) 明確銷售商品的合同價或協議價與公允價值差額的會計處理。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採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採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這一規定實質上引入了貨幣時間價值概念,可以有效地劃分商品(或勞務)收入與利息收入。
十六、《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本准則與原《企業會計准則——建造合同》差異不大,在此不予贅述。(續)
十七、《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一) 政府補助全面採用收益法進行會計處理。我國原來許多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獲得的政府補助應採用資本法進行會計處理,即將政府補助計入資本公積。而《國際會計准則第20號——政府補助的會計和政府援助的披露》規定,政府補助均採用收益法,即將政府補助均計入收益。本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全面趨同,要求採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
(二) 將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然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
(三) 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十八、《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一) 擴大了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可以達到可使用狀態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從而將存貨納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例如,船舶、飛機等製造時間非常長,相關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這一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二) 擴大了可以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新准則規定,可以資本化的借款,不再僅僅局限於專門借款,還可以包括為生產、製造「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發生的一般借款。國際會計准則第23號也允許一般性借入資金借款費用的資本化。
(三) 取消了借款溢折價攤銷的直線法。新准則規定,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不再使用直線法進行攤銷,而國際會計准則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十九、《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一) 禁止採用應付稅款法,規定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財政部1994年制定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的暫行規定》(財會字〔1994〕第025號)規定的損益表債務法。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確認和計量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二)用暫時性差異取代時間性差異。這是採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結果,也是與國際會計准則第12號趨同的結果。暫時性差異是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的差異,所有的時間性差異均是暫時性差異,但某些暫時性差異並非時間性差異。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三) 暫時性差異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稅率變化時,要求相應調整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
(五) 禁止對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進行折現。
(六) 要求在資產負債日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應當轉回。
二十、《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一)明確了記賬本位幣和境外經營記賬本位的確定方法。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企業收入、支出及融資活動的所使用的主要貨幣;境外經營記賬本位幣的確定要考慮經營活動的自主性、企業交易占境外經營交易的比重、現金流量是否存在限制以及取得的現金流量是否足夠償還可預期的債務。
(二)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項目按採用的計量模式分別折算。外幣貨幣性項目,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時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該規定與企業會計制度關於期末對外幣賬戶按期末匯率進行折算的要求有所不同,與國際會計准則第21號規定相比,新准則沒有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折算方法。
(三)首次規定 惡性通貨膨脹條件下境外經營外幣報表的折算。企業在並入處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中的境外經營的財務報表時,應首先對資產負債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予以重述,對利潤表項目運用一般物價指數變動予以重述,然後再按照最近資產負債表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折算。
(四) 明確了處置境外經營時相應外幣折算差額的結轉方法。企業在處置境外經營時,應當將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的、與該境外經營相關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自所有者權益項目轉入處置當期損益;部分處置境外經營的,應當按處置的比例計算處置部分的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轉入處置當期損益。
二十一、《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一) 明確了企業合並的定義。企業合並,是指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並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企業合並還包括業務合並(如聯想集團購買IBM的PC電腦業務)。
(二) 規定了企業合並的兩種類型及其相應的合並會計處理方法。根據參與合並的企業合並前後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終控制,把企業合並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是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該控制並非暫時性的(判斷是否屬於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要運用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應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即按賬面價值核算所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合並方取得的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並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美國公認會計原則及國際會計准則均禁止使用權益結合法,由於我國的企業合並大多涉及同一控制下的國有企業合並,加之我國市場發不完善,此類合並所支付的對價一般不夠公允,按權益結合法進行會計處理容易抑制企業對利潤的操縱。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指參與合並的各方在合並前後不屬於同一方或多方最終控制的情況下進行的合並,屬於非關聯企業之間所進行的合並,對此要求採用購買法進行會計處理,按公允價值進行核算,相關規定與國際會計准則一致。
(三) 對於形成母子關系的企業合並,要求編制購買日的合並財務報表。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須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合並利潤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賬面價值計量,被購買企業的自合並期初實現的利潤及現金流量均應納入合並;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形成母子關系的,在購買日只編制合並資產負債表,被購買企業的可辨認資產和負債均以公允價值計量。
二十二、《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一) 取消了承租人未確認融資費用的直線攤銷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承租人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採用實際利率法。
(二) 取消了出租人未實現融資收益分攤的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要求出租人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將未實現融資收益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
二十三、《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一) 明確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三是貸款和應收款項,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分為兩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負債、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二是其他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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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會計准則有哪些
2010年新會計准則
新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
第三章 計量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初始計量
第三章 後續計量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三章 後續計量
第四章 轉換
第五章 處置
第六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
第三章 初始計量
第四章 後續計量
第五章 處置
新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初始計量
第三章 後續計量
第四章 收獲與處置
新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
第三章 初始計量
第四章 後續計量
第六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可能發生減值資產的認定
第三章 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
第四章 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
第五章 資產組的認定及減值處理
第六章 商譽減值的處理
第七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列報
新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第三章 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第三章 債權人的會計處理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銷售商品收入
第三章 提供勞務收入
第四章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
第五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合同的分立與合並
第三章 合同收入
第四章 合同成本
第五章 合同收入與合同費用的確認
第六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18號——企業所得稅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計稅基礎
第三章 暫時性差異
第四章 確認
第五章 計量
第六章 列報
新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記賬本位幣的確定
第三章 外幣交易的會計處理
第四章 外幣財務報表的折算
第五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第三章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租賃的分類
第三章 融資租賃中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第四章 融資租賃中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 經營租賃中承租人的會計處理
第六章 經營租賃中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第七章 售後
第八章 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第三章 嵌入衍生工具
第四章 金融工具確認
第五章 金融工具計量
第六章 金融資產減值
第七章 公允價值確定
第八章 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定義
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2006)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金融資產轉移的確認
第三章 金融資產轉移的計量
新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
第三章 套期確認和計量
新會計准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原保險合同的確定
第三章 原保險合同收入
第四章 原保險合同准備金
第五章 原保險合同成本
新會計准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分出業務的會計處理
第三章 分入業務的會計處理
第四章 列報
新會計准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礦區權益的會計處理
第三章 油氣勘探的會計處理
第四章 油氣開發的會計處理
第五章 油氣生產的會計處理
第六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計政策
第三章 會計估計變更
第四章 前期差錯更正
第五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
第三章 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資產負債表
第四章 利潤表
第五章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第六章 附註
新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第四章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第五章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第六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中期財務報告的內容
新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合並范圍
第三章 合並程序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三章 稀釋每股收益
第四章 列報
新會計准則第35號——分部報告-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報告分部的確定
第三章 分部信息的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關聯方
第三章 關聯方交易
第四章 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金融工具列示
第三章 金融工具披露
新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確認和計量
第三章 列報
『伍』 新會計准則中沒有遞延資產科目了,遞延收益還有嗎
新會計准則中,有遞延資產科目。
遞延收益主要分兩種情況:售後回租的收入,對銷售的商品提供後期服務取得的收入。這兩種收入都記入遞延收益,未確認融資收益,只是在融資租賃當中實用。
新准則下遞延收益的賬務處理:
根據新會計准則及其應用指南的有關規定,企業收到的政府補助,應區分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在核算時,應借記「其他應收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然後分期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利得」科目。
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未非貨幣性資產的,應首先確認一項資產和遞延收益,然後在相關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平均分攤遞延收益。需要注意的是,遞延收益的分攤的起點時「相關資產可供使用」時,遞延收益分攤的終點是「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或資產被處置時(孰早)」,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時或結束前被處置(出售、報廢、轉讓等),尚未攤銷的遞延收益應當一次性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遞延。
企業在進行遞延收益處理的時候,應特別注意與此相關的所得稅問題。根據《關於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081號)第一條:企業取得國家財政性補貼和其他補貼收入,除國務院、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應一律並入實際收到該補貼收入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根據該規定,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核算要求,企業在以後期間收到政府補助金額,如例1,在年度所得稅匯總清算時,符合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條件時應確認一項遞延所得稅負債;如果企業在當期收到該政府補助金額,如例2,在年度所得稅匯總清算時,符合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條件時需要確定一項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將遞延收益科目余額正確地列示在資產負債表中。有人認為根據《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附錄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的有關信息,應將遞延收益的科目余額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中,因為遞延收益的會計科目代碼為2401,在其後為長期借款,科目代碼為2501,這說明遞延收益不屬於長期負債。其實這種觀點時錯誤的,因為沒有認真分析遞延收益的核算內容。由例2我們知道,遞延收益的核算的期限比較長的,需要在以後的期限攤銷的,特別是因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而確認的遞延收益時,因而應區分對待,將遞延收益中1年內到期的部分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其他流動負債項目中,其他部分列入資產負債表中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中。同時在財務報表附註中,有關政府補助的披露中,應列示尚需遞延的金額。
『陸』 地方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補助資金應計什麼科目
營業外收入
『柒』 政府補助對企業現金流的影響
當然是現金流比較寬裕,對企業經營有促進的作用,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捌』 2007年新會計准則的內容
1、新會計准則體系基本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准則的趨同。2005年。財政部先後發布了6批共22項會計准則的徵求意見稿,此外,對現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間頒布的16項具體會計准則,也進行了全面的梳理、調整和修訂,最終在2006年初構建起一套企業會計准則的完善體系。
2、2006年2月財政部在京舉行會計審計准則體系發布會,39項企業會計准則和48項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正式亮相,這標志著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慣例趨同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准則體系正式建立,上市公司將在2007年開始執行新的會計准則。會計准則的歷史性變革,可能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財務報表數據,從而使上市公司的利潤在短期內發生較大變化。對於企業管理者,接受新會計准則體系首先要了解新舊准則的不同內容,制定自身的會計政策體系以適應執行新准則的要求。本文總結了新會計准則中出現的一些主要變化,通過比較新舊會計准則的賬務處理,提出賬務調整的建議,旨在幫助財務人員及企業管理者進一步理解新准則,減少新舊准則銜接過程中的成本,提高會計工作的效率。
『玖』 一般遞延收益是什麼賬務用的會計科目怎麼做會計分錄
遞延收益是指尚待確認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說是暫時未確認的收益,它是權責發生制在收益確認上的運用。企業可以在遞延收益下設置「遞延收益」「 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在核算時,應:
借記「其他應收款」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遞延收益」科目,然後分期借記「遞延收益」科目
貸記「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利得」科目。
(9)政府補助融資會計處理擴展閱讀:
遞延收益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政府補助准則確認的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xx資產」或其他資產類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相關的資產的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益」科目,處置該資產時,將該資產對應的遞延收益科目余額轉入資產處置收益(營業外收入)科目。
(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按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以後期間確認相關費用時,按應予以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於補償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
(三)返還政府補助時,按應返還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在以後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五、遞延收益是負債類科目,科目編號2401。
六、2017年會計准則增加「其他收益」科目,在政府補助相關會計處理中余遞延收益運用廣泛。
『拾』 我國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可使用的方法有哪些
http://www.easyfinance.com.cn/special/Accounting-Standards.htm 這兒有最新准則應用指南,裡面有具體介紹。修改科目有: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教材第六章金融資產)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教材第五章投資性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11.新准則增設了「商譽」科目,從「無形資產」科目分離出來,產生於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並。 12.原制度要求採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所得稅會計處理的企業設置「遞延稅款」科目,而新准則設置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其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教材第五章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 13.新准則取消了「應付短期債券」科目,而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負債」科目。核算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14.「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科目合並為「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15.「應交稅金」和「其他應交款」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 16.新准則中設置的「預計負債」科目,其核算內容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7.「盈餘公積」科目取消了法定公益金有關的核算。 18.新准則增設了「庫存股」科目,核算企業收購、轉讓或注銷本公司股份金額。 19.新准則增設了「研發支出」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和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20.新准則增設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以及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21.「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變為「其他業務成本」科目。 2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變為「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23.「營業費用」科目變為「銷售費用」科目。 24.新准則增設了「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25.「所得稅」科目變為「所得稅費用」科目。 26.新准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 財政部令第33號和財會[2006]3號下發了新39個會計准則。 它替代現行的准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 企業會計准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企業會計准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5號——生物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 企業會計准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企業會計准則第8號——資產減值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 企業會計准則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企業會計准則第11號——股份支付 企業會計准則第12號——債務重組 企業會計准則第13號——或有事項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 企業會計准則第15號——建造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16號——政府補助 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 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 企業會計准則第19號——外幣折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20號——企業合並 企業會計准則第21號——租賃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企業會計准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保值 企業會計准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 企業會計准則第27號——石油天然氣開采 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 企業會計准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企業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35號——分部報告 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 企業會計准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