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間合同協議書範本
居間合同有很多類型,以房屋為例,整理模板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託乙方提供購房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購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咨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位於: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備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於自住,未出租,無它項權利設置;或,本房屋用於出租,租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承租人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權人____,其已書面聲明放棄優先購買權,不購買此房。(附聲明附件)
第二條 :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購房人;
2.乙方帶領有購房意向的人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向購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況的`證明文件等。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保證其有權出售該房屋。如基於該房屋發生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書復印件,甲方承諾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鑰匙一套。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為甲方尋找合適的買方。乙方帶領購房意向人參觀甲方房屋時,不得損壞屋內設施。乙方對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權利。
第五條 :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為____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買家的,本合同終止,乙方向甲方返還甲方提供的材料。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 :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本合同共____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 房屋抵押合同模板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為確保_____年____月 日乙方出具給甲方的欠條款項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理的房屋地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地產抵押。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看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救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 年 月 _日甲方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規定的乙方應支付的人民幣_ 元的欠款及利息,其支付期限為_ 年 月 日支付_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 的房產作為其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 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 _:土地使用證號」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范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范圍限於主合同項下乙方向甲方借款總額人民幣 元,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造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歸還本金和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金,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救本息為止。
第六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力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 誰知道銀行房產抵押貸款委託中介的協議書怎麼寫
委託人(甲方)受託人(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房屋抵押按揭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一、委託代辦事項甲方因購買位於XXXXXXX房屋的需要,現委託乙方辦理以上房屋低押按揭貸款事宜的相關手續。二、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按照金融機構的規定,向乙方提供辦理上述房屋貸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2、甲方向乙方預付辦理抵押貸款辦證費用人民幣(大寫) 元整(¥ 元)3、委託代理擁金的收費標准和期限甲乙方簽訂本協議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委託代理擁金人民幣(大寫) 元(¥ 元 )。三、違約責任1、本協議書簽訂以後,如果甲方中途悔約,則乙方不退回代理擁金。2、甲方對乙方的各項工作給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協助義務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發生延誤的,乙方工作期順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導致上述委託事宜不能完成則乙方不退代理擁金。3、乙方如自身原因沒有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則應退還全部代理擁金給甲方。四、其它約定(此約定需雙方另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五、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地址: 電話:經辦人: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4. 下一個範本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
委託人: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居間人: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鑒(公)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年 月 日
5. 居間合同書
【題 目】居間合同(示範文本)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發文編號】GF—2000—1201
全文 居間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居間人: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_%或者(大寫)______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__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鑒(公)證意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賬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居間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居間人的權利:
居間合同中居間人的權利實際上就是委託人的義務,其權利體現為以下兩個方面:
1、居間人的報酬請求權
報酬請求權是居間人的主要權利。雙方當事人約定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的報酬標准,國家有限制規定的,當事人約定的報酬額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標准。居間合同報酬的給付義務有兩種情況:一是報告居間,因居間人僅為委託人報告訂約機會,並不與委託人的相對人發生關系,所以報告居間僅由委託人承擔給付義務;二是媒介居間,因為交易雙方當事人都因為居間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約定外,由雙方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行使報酬請求權採取報酬後付,即以合同因其報告或媒介成立而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請求報酬;合同雖成立但無效時,居間人也不能請求報酬。
當居間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或違反其對於委託人的義務而為有利於相對人的行為的,不得向委託人行使報酬請求權。
2、居間人的費用償還請求權
居間人所需費用,通常包括在報酬內,居間活動的費用一般由居間人負擔,非經特別約定,居間人不得請求償還費用。但當事人在居間合同中約定由委託人承擔費用的,居間人對其已付的費用有償還請求權。
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託人的義務而作出有利於委託人的相對人的行為,或者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而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時,即使事前約定有費用償還請求權,也無權行使。
(二)居間人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2、忠實義務。居間人應當如實報告訂立合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有關信息。
3、負擔居間費用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4、隱名和保密義務。在媒介居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就負有不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的義務,這就是隱名義務,這種居間又稱為隱名居間或隱名媒介。是否允許公開自己的名稱和姓名是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因此,無論是委託人還是其交易相對人,都可以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名稱告知其相對人。那麼,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隱名義務。居間人對在為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秘密以及委託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後來合同的訂立情況等,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保守秘密。居間人如違反隱名和保密義務致使隱名當事人或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介入義務。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在隱名居間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間人代替隱名當事人以履行輔助人的身份履行責任,並由居間人受領對方當事人所為的給付的義務。居間人承擔介入義務與居間人的隱名義務是一致的,是為了保證隱名當事人保持交易秘密目的的最終實現。居間人僅在一定情形下負有介入義務,並不享有介入的權利。換言之,只有在保護隱名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間人的介入義務,而不存在居間人基於特定情形主張介入的權利問題。
委託人的主要義務
1、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未訂立合同的,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報酬。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2、償付費用的義務。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費用。
注意事項編輯
居間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個合同,關繫到了居間人和委託人的利益,因此簽訂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保密約定
如委託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間人的保密約定
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若委託人要求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則應在居間合同中體現出來。此時,居間人就負有對委託人信息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如違反該義務致使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支付條件
只有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人才能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一、居間活動費用承擔的問題
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來負擔。但是,若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但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二、居間人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後果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