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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礦業項目融資

發布時間:2022-05-19 17:47:11

① 加拿大礦產資源評估

趙左

一、引言

加拿大是一個聯邦體制的國家。聯邦政府、省、地區和市政府的主要領導人都是通過個自獨立選舉產生的。因此,加拿大在國家、省、地區、市及地方政府之間,只有各政府管轄區域范圍大小的差別,沒有上下級之間的關系。聯邦政府主要是管理國家軍隊、海域、領空、屬於英國女皇的土地、各省交界部位的公益事業等。聯邦政府無權干涉各省的行政管理,包括土地及礦產資源的管理。而各省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的情況和民眾的要求,制定個自獨立的各種法律和規章制度。因此,在加拿大沒有統一的礦業法規,省政府有權在任何時候根據各自的情況進行修改。

加拿大的礦業是以各省為單位獨立管理,學會、協會和聯合會等根據行業發展的要求不斷改進各種行業標准。甚至股票交易市場也是由所在省證券交易所自己制定各種股票上市和交易等規則。

在加拿大,各省政府管理著自己所轄區域內的一切。在礦業方面各省政府都有自己獨立的礦產(自然)資源部,執行礦產資源管理的各項職能,包括探礦權、采礦權、采礦證的登記和管理。各省也有地質調查局,負責本省區域內的公益地質測量和填圖等基礎地質工作,主要目的是為礦業開發提供或公開基礎地質數據和資料。

在稅收方面,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政府是分開徵收的,並且徵收的比率不同。收稅的種類和項目也是世界上最多和最高的國家之一。對各種經營、生產(包括礦業等行業),主要是依據其收益進行征稅。

二、加拿大礦業

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大的礦產品出口國之一,生產超過60種的礦產品和金屬。在2002年,加拿大有204個金屬、有色和煤礦企業,3000個採石、砂和礫石場,50個有色冶煉廠、選礦廠和鋼鐵廠。加拿大的鉀鹽和鈾的產量在世界上排名第一,鎳、石棉排名第二,鋅、鎘、鈦精礦、鋁、鉑族金屬、鹽、金、鉬、銅、石膏、鑽和鉛產量在世界上排前5名。加拿大現在也是金剛石生產國。

礦產作為加拿大經濟重要產業已有150年,其出口量超過加拿大出口總量的15%,並為加拿大公民提供高收入的熟練工作崗位36.7萬個。2001年底,在加拿大注冊的礦業權超過3000個,礦業融資超過130億加元。加拿大的礦業公司在過去的10年裡已經成為在其他國家投資礦業的主力之一,其商業地質和采礦業已經進入到150多個國家。加拿大80%的礦產及礦產品是用於出口。加拿大也是最大的礦業金融中心,其礦業融資量超過用於全球礦業開發資金量的60%。

加拿大的礦業勘探是從20世紀80年代末政府為加強礦業發展實施減稅和購買礦業股票免稅政策時開始振興。從1996年起,加拿大開始採用礦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

三加拿大礦業融資發展背景

在過去,由於礦業投資的風險性以及未來還貸所要求的現金流量不確定,礦業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用其某個礦山或有限的礦山資產為股本。由礦業公司再投入現金用於以後的勘探、擴大和開發。為了吸引投資,通過買賣和轉讓使礦業項目股份化。在加拿大,礦業公司以勘探為目的進行融資的通用做法是發行免稅股票。免稅股票就是持股人享受勘探費用中的免稅部分,即:是持股人而不是礦業公司得到免稅。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合資公司成為開發礦業項目的通用做法。這主要是能將風險分擔到各合資夥伴身上。除了合資各方投入資金或現金作為資金來源外,合資公司在融資方面也更為容易。出資方能夠從多方合資中得到保障。同時由於參與者數量的增加,也就增強了項目成功的可能性,並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由於開發大型和新礦山項目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這一點尤為重要。

四、在證券市場中披露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要求和規范

在加拿大礦業股票市場中,有一些非常詳細規范。任何上市的礦業勘探公司都有責任向股市公開其公司及公司董事會的情況,並要確保其信息的及時性和准確性。加拿大國家規范43-101號礦業項目披露標准(國標43-101號)就是證券市場中已經被認可的統一要求。

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都要有技術報告。報告的編寫標准就是參照加拿大證券標准43-101號及其公司政策和43-101F1號表。必須是有資格人准備這份報告,而且公司要能夠解釋報告中沒有依照43-101國家標準的部分。證券市場的作用就是向股市公開由公司披露的或是向證券市場提交的並且也是公司可以直接使用的所有技術報告。

證券市場期望公司向股市公開的技術報告包括(不是一定要)下列內容:

(1)公司正在從哪裡融資;

(2)大多數有關獲得礦權的文件都要包括股票發行內容;

(3)為獲取礦權而進行的股票發行;

(4)報告中要有對探明或控制資源進行的評估;

(5)報告中要有對探明或可能性儲量進行的評估;

(6)要概要完成初步或最終可行性研究;

(7)通過由公司公開的階段性技術報告對正在進行中的項目做出評價。

礦產資源和/或儲量的正確分類對未來市場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礦產資源和/或儲量的披露應該包括如下內容:

(1)所有礦產資源/儲量的評估都必須是由一個有資質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來承擔,他的名字、資質及相對該上市公司或人的獨立性應該進行披露。如果這個人與該公司有著親密關系,那麼他的評價和結論就應該由一個真正有資質的獨立人進行復核和確認。

(2)真正有資質的人應該單獨准備一個評論性的技術報告對資源/儲量進行肯定。這份技術報告可用來由證券市場向公眾公開;

(3)上市公司對資源/儲量進行分類和報告時的參考標准就在國標43-101中;

(4)在披露報告中應較詳細的說明每一種類型資源/儲量的量和品位。不能用金屬含量、相當金屬量、總金屬量及未分類的或混在一起的量來表示。

(5)在披露資源/儲量時應包括用於進行資源/儲量評價時所採用的采樣點和鑽孔的距離。也應該提供報告中用到的有關其他重要假設、參數和方法。報告中,在探明和可能儲量分類或探明或控制資源分類中,應有一個用適當獨立性的檢驗和分析樣品的過程,對采樣程序和結果進行校驗。

(6)要由真正有資質的、具獨立性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估算未來現金流量數據的貼現率,並進行相應的經濟分析。這些數據應該有一個被認可的獨立的可行性研究,至少是一個較詳細的初級可行性研究作為支持性文件。重要假設和參數也應該進行披露,如較詳細的工作成本、回收率、貼現率、礦山壽命、產量、資金成本、環境保護成本、閉坑和復墾成本、金屬價格及這些數據如何確定等。這樣的估算應該嚴格地按照國標43-101號中所定義的探明和可能儲量標准。

由於礦產勘探業的多樣性和缺少一個統一的標准,加拿大證券市場為了行業和投資者的利益,對披露技術報告提出了指導性的標准。

五、加拿大與中國在礦業權概念上的不同

加拿大的礦產資源所有權具有省或地區政府的主權性質。省或地區政府作為其管轄區域內的一切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並制定與礦產資源保護和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和法規。例如:在紐芬蘭省,就有與其他省不同的礦業法規。該省政府為了保護礦產資源,規定開發礦產資源必須交納資源稅等。

各省或地區政府作為其管轄區域內維護公民利益的代表,在管理礦業開發方面必須以礦產資源所在地的公民利益為出發點,決定礦業權的審批和登記。

例如:在安大略省的薩德波里(Sudbury),牆橋礦業公司(Wall-bridge Mining Company Limited),為了在一個湖上進行鑽探施工,花費了一年半的時間才獲得了探礦權。在這一年半的時間里,該公司要多次邀請省內知名教授、環境保護及相關法律人士與當地政府、社會團體和當地居民以公開大會的形式,對該項目進行討論。根據意見和建議,多次修改設計方案。公司必須要給當地民眾詳細說明,這個工程可以給當地居民帶來的利益和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要詳細解釋如何避免產生不利因素和產生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也就是說,必須得到當地居民的完全同意之後,公司才能得到政府的批准。在2002年冬季,該公司趁湖面結冰,租用了7台鑽機同時在湖面上開始進行鑽探。可望在2003年春季到來之前,完成施工,並取得預期成果。

中國的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具有國家主權的性質。這種主權屬性表明,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具有統一性和惟一性。國務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內一切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在可以享有所有權的礦產資源種類和范圍上不受任何限制;國務院作為礦產資源所有權的主體,意味著任何一個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都不能完全擁有礦產資源所有權人的權能,每個國家機關和地方人民政府只能在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代表國家行使處分和利用礦產資源的權能。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國家主權性質決定了礦產資源所有權人與礦業權人之間的關系,國家可以根據需要依法對礦業權進行徵收、徵用或征購。礦產資源所有權的國家主權性質也決定了礦業權審批登記制度的重要性。

六加拿大與中國的礦權評估

在加拿大,由於是聯邦制國家的管理體制,使得礦業權的價值是由一種完全自由和開放的市場定價機制來決定,完全是以價值理論和供求關系來確定價格。政府不幹預礦業權轉讓的過程,也不參與礦業權的評估和定價。礦業主管部門只負責對礦業權轉讓產生的結果進行登記。因此,礦業權價值評估完全是一種市場和行業行為。其定價完全是根據公司在轉讓或合資時,雙方根據其遠景和可能產出的利潤議定價格。

由於礦業權是有價轉讓,而且礦業權或礦產資源評估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因此在估價方面自然就產生了方法研究。礦產資源的分類和評估方法、礦業權的評估方法,均由行業協會、學會、科研機構、咨詢公司和礦業公司等通過探討、研究、統一概念,最終達到行業公認合理的評估標准。

在中國,礦業權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既不能單一以勞動價值理論來確定交換價格,也不能單純從供求關系來確定交換價格。因此,對礦業權價值的評估,則成為礦業權市場建設的重要課題。在礦業權評估中,必須要考慮國家利益,其中包括必須交納的與礦產資源相關各種稅費,如:資源補償費、資源稅和礦業權使用費等。目前,礦業權評估主要有收益、成本、市場3種途徑。

在中國的礦業權轉讓方式主要有:出售、交換、作價出資、贈與和繼承幾種形式,其中出售和作價出資是主要的兩種方式,轉讓的只是礦產資源的使用權即礦業權,礦產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仍然是國家,而且永遠是國家。礦業權的轉讓要經過國家礦業權管理部門審批。

七、礦產資源的分類

在加拿大,勘探權的價值就是指那些還不曾發現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勘探權在進行買賣、轉讓及合資時,都是基於可能會發現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存在。因此,礦產資源評估的內在價值就是以勘探礦產資源遠景為基礎。

加拿大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標准主要是由加拿大礦業、冶金和石油協會(CIM)在1996年9月出版的「礦產資源/儲量類型:種類、定義和指南」中進行了明確的解釋。這個「指南」目前在加拿大編寫礦產資源和儲量信息和分類的報告系統中,已經被廣泛用作參考。此後,加拿大礦業和冶金學會(CMMI)也出版了與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南非和美國相同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定義和報告系統。

1997年6月,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OSC)和多倫多股票交易所(TSE)成立了礦業標准執行署(MSTF)。根據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43-101號國家規范,MSTF在1999年1月公布的「設立新標准」最終報告中,專門推薦採用CIM指南。該指南隨時間進行了改進,並在加拿大提交勘探信息、礦產資源和/或礦產儲量報告中被認為是CIM標准。CIM標准並不包括公司要提交給政府機構的報告,因為政府可能會對礦產報告的內容有另外的要求。

CIM標準是編寫勘探報告、礦產資源和儲量報告的最低標准。盡管沒有限定,上市報告中應包括:公司年報、季報、技術報告和出版物。對於CIM標准來說,技術報告就是含有對勘探報告、礦產資源或儲量報告中的計算和解釋的相關支持性文件。

以地質勘查程度增加為序,礦產資源被分為推測(Inferred)、控制(Indicated)和探明(Measured)等類型。礦產資源不包含為了最終經濟性開發還沒有進行合理勘探的礦床部分。

應該注意到,礦產資源的描述是有時間性的,它受到技術、基本建設、金屬和礦產品價格及其他因素的影響。由於隨時間各種不同因素變化的影響,礦產資源中的有些物質會增加或減少。

在加拿大,礦產資源包括賤金屬、貴金屬、煤和工業用礦物,不包括石油、天然氣和地下水。礦產資源也是能夠通過采樣信息和地質資料勾畫出現在或未來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或礦產聚集體。

當採用數據和地質資料僅足以描述出具有經濟遠景的礦床時,所估算出的品位和量應該算是推測資源。

推測資源量相當於在我國定義的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其推斷可信度還不足以用來作為有意義的技術和經濟參數,也不足以值得將其經濟可行性評價結果進行公開披露。

探明資源指資源中,品位、量及其他如地質和礦體延續性特徵等,可以作為決定主要投資依據的那部分資源。

實測資源是指工作程度很高的資源。負責評估的人沒有理由懷疑用所述的品位和礦石量的變化作為經濟評價依據會產生較大的影響。

針對上市報告中的礦產資源,還有另外的分類方法,即未發現資源。這種資源對政府長期計劃和從事最初級勘查的公司具有重要意義。未發現資源還可以再分為假定資源和預期資源。

因此,在礦產資源分類方面,中國和加拿大有很多的相似之處。從概念上來講,中國的礦產資源分類要比加拿大的分類要更詳細。

八、礦產資源評估對象

加拿大礦權評估中是將評估對象當作一種資產來進行定價。也就是說這種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Surface Property)、勘探權(Exploration Property)、采礦權(Mining property)、采礦證(Mining lease)等統稱為礦業資產,並按下述內容進行分類。

礦業資產主要有3種類型,其評價方法也各不相同。它們是開發型資產、勘探型資產、邊際開發型資產。這種分類主要是根據技術資料,而不是根據資產佔有類型。

開發型資產是那些已經顯示存在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包括生產中的礦山。這類資產的工作程度很高,可以滿足根據現有可靠資料用貼現現金流量分析法對資產進行評估。總的來說,這些資料包括具有相當可信程度的可采儲量、可實施采礦方案和生產量、選冶試驗結果和回收率、資金和運作成本預算、環境和復墾成本預算及產品價格預測。

開發型資產的價值就是依據一系列估算現金流量、反映采礦項目風險的、有適當貼現率的凈現值。開發型資產包括生產中的礦山和那些經濟型開發是可行的、已經計劃的和正在建設中的資產。

勘探型資產是指那些還沒顯示出存在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資產。勘探型資產的真實價值就在具有經濟價值的礦床的發現和存在潛力。盡管只有少量的勘探型資產最終轉變為采礦型資產,但是只要對勘探遠景進行合理可信的評估,它們是有價值的。勘探型資產還可以再進一步分為具有或沒有可以計量的礦產資源。

邊際開發型資產是位於勘探型資產和開發型資產之間的一種。這種資產是在環境得到改善時,那些含有圈閉良好的礦產資源就會成為具經濟價值的可採的儲量。有足夠可信的數據說明這個礦產資源在評估時的技術條件下是屬於邊際經濟型。環境改善可能包括商品價格、技術改進和當地基本建設等。這種資產在這里就叫邊際開發型資產,也包括由於商品價格低而暫時關閉的礦山。

九、評估目的

礦產資產的評估目的主要包括:兼並、收購、交易、最初上市定價、資產協議、訴訟、徵用和保險索賠。

價值和評估是指市場價值或含有各種礦產佔有類型的礦業權公平市場價值,包括礦產權、開發證、采礦權和采礦證及具有礦產權的專用土地。公平的市場價值是指在某基準日,自願購買者在公開的市場中向自願出售者支付現金購買某一礦產資產的貨幣量。

在這個對礦業資產關鍵的定義中,重要的概念之一就是評估有效日。因為礦業資產的價值是隨時間而變動的。它取決於相鄰資產事件、市場利益、商品價格等。有效日在徵用、保險索賠和訴訟等事件中具有發生爭議問題的可能性。由於徵用或法律原因迫使在市場條件不好的情況下進行評估,所以資產的所有者會認為在將來市場條件改善時,資產會更有價值。

十、礦產資源評估

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勘探區塊包括沒有勘探歷史的區域,到那些勘探程度不夠但含有礦化(或礦產資源)的區域,到較高勘探程度但連續性不夠,或可采性及選冶性差的並在評估時還沒有進行開發利用的礦產地或礦床。這並不意味這些礦床沒有價值。

估價的目的就是確定一個「公平市場價格」。它是根據評估時點(即:市場、商品價格、經濟等等)在願買和願賣者之間以現金價或相當現金價格,通過雙方慎重考慮和相互獨立見解和行為,並在公開和無限制的市場中以最高協議價格成交來定義。

評估的目的就是採用盡可能排除主觀性的方法進行評估,達到一個公平的市場價格,使得礦權人就是在一個沒有被認可的公開市場中,仍能夠完成轉讓。

十一、評估方法

勘探權和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公平市場價格可以由4個方面來確定:地質要素;成本;市場或收益。對於沒有礦產資源的資產用收益法是不妥的。地質人員常採用下列方法來確定價格。

(1)對地質方麵包括礦山、礦床和基本建設等條件進行分級和分類(地質要素法)

(2)如果依據充分,對以前的勘探成本和結果進行評估,同時對未來勘探成本和計劃進行評估(價值評估法)

(3)在資產交易之前的而且是近期相關的、有可比性的資產交易(市場法或可比交易法)

對於已經用鑽孔探明了有未開發礦產資源的勘探權進行評估,採用收益法可能是最貼切的,即:如果在評估時點上,該礦床還沒有進行商業性開發,就要對礦床(資源)生產的可能性進行細分,並對現在進行貼現,預算從開采該礦床會得到的稅後現金流量。

在加拿大礦業權轉讓和礦業股票市場中,初級礦業公司是礦業權(探礦權和采礦權)生產和經營的主體。這些初級礦業公司就是利用自己的礦業權,通過上市融資進一步擴大勘探成果。目的是要通過礦業權轉讓獲得利潤或是用礦業權與大公司合作,進一步擴大自己公司的規模和知名度,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十二、結論

礦業融資在加拿大有30年的歷史,已經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礦業可持續發展的系統。這套系統得到了聯邦政府和大公司不斷地改進和完善。加拿大在礦業融資方面有許多可取的經驗值得中國在礦業界改革和發展中借鑒。

中國作為世界上五大礦產資源豐富國家之一,已經發現了世界上幾乎所有已知的171種礦產。在中國已經發現的礦點有20萬個,其中有2萬個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勘探。

目前在中國礦業公司中,隨著政府勘探投資的減少,直接用於地質勘探方面的費用很少。但是在中國有許多非礦行業公司對投資礦業開發的興趣不斷增加,這也會使勘探資金方面得到改善。

根據加拿大礦業發展的經驗,初級礦業公司在加拿大不但是礦業融資的主導力量,也是加拿大股票市場的主體。在礦業發展條件方面相比較,中國已經具備了一些建立礦業融資市場的有利因素。

(1)為了與國際礦業發展規范接軌,中國政府已經在不斷修改和更新礦產資源法和相關法規。

(2)為了進一步發展中國的西部,中國政府發布了許多優惠政策來吸引更多的投資用於中國西部的礦業開發。

(3)中國的地勘單位中有許多受過良好教育、有著豐富地質找礦經驗的人員,他們可以成為組建初級礦業公司從事商業地質和采礦業的技術骨幹。

(4)在中國特別是西部地區,有許多地方還未開發。因此有著更多發現新的礦產資源和找礦靶區的機會。這也是吸引外部投資的有利條件之

(5)在礦業發展中,中國有著引進先進技術和設備的需求。

(6)隨著國民經濟發展特別是進入WTO後,使得中國對礦產資源的需求量明顯增加。

(7)中國在礦業開發方面的投資環境正在走向成熟。按照WTO的要求,中國政府已經實現其在礦業及礦產品關稅方面的承諾。

(8)在最近的幾年裡,中央政府已經開始進行礦業管理體制的改革,並建立起了礦業權市場。公平的礦業權市場的建立表明國家將其在礦業資產方面的部分利益私有化正在得到發展和推進。

(9)中國有需要建立像加拿大那樣的具有國際水平的跨國大型礦業公司需求。所以,需要引進國際上公司兼並和收購理論。

(10)中國大多數省級地礦(冶金)等局在其所在省內擁有礦業權,這將是這些局建立礦業投資公司(Royalty Company)、合資公司或其他類型的合作公司的基礎,從而可為礦業勘探和開發吸引更多的投資。

上述這些有利條件仍不足以吸引西方大量的礦業投資到中國。加拿大的大多數對中國礦業開發感興趣的礦業公司對他們的投資感到不放心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1)需要盡可能多的有關勘探靶區的信息。他們對中國公司喜歡展示對投資者有興趣的項目,但卻把與該項目相關的資料甚至基礎資料保密。

(2)有些與勘探和采礦業相關的法律、規定、稅和費,特別是地方規定還不明確。投資者不清楚在直接用於地質勘探或采礦項目方面的費用之外,還需要支付多少費用。

(3)對投資者來說最重的因素是如果他們的項目開始生產,他們要知道如何將他們的投資和利潤轉回他們自己國家的途徑。

十三、建議

在過去的10年裡,中國經濟快速增長有目共睹。最近幾年,在中國經濟向市場化轉變的過程中,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吸引外國投資最大的受益者,其中也包礦業。今年3月9日和12日期間,在加拿大政府非常重視的PDAC年會上,就專門為中國礦業投資安排了半天時間的專題討論會。討論會上代表們的發言引起了眾多與會者的關注和興趣。這足以說明中國的礦業開發市場已經在國際同行間受到了重視。

為了進一步推進礦業勘探和采礦業的發展,中國礦業權市場已經在政府和私營礦業公司之間發展起來。通過礦業權(勘探權和采礦產權)的轉讓,礦業公司為在新的找礦靶區開展進一步的勘探工作得到了資金。

礦業權市場的建立表明國家已經開始將其在礦業項目上的部分利益私有化來吸引新的投資和技術。這也是解決一些地勘單位缺少勘探投入問題的一個好辦法。

通過在加拿大的短期培訓,對加拿大的礦業發展有了一定的了解。為了加快礦業融資市場的建立,提出如下建議提請選擇:

(1)為了適應在中國建立礦業融資市場,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礦產資源及相關法規。

(2)將部分國有地礦項目私有化,盤活礦業資產,吸引西方礦業公司的投入和技術

(3)確定國家參與礦業開發項目的基本點

(4)與省級政府一起為礦業公司制定出一套可行的操作系統來打破由於各種復雜規定所造成的障礙。

(5)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地方地勘單位中一些有經驗的專家出來創建私有初級礦業公司,並使其成為未來中國地質勘探業和礦業融資市場的主力,同時建立起良好的經營環境。尋求多種方式鼓勵投資公司為初級礦業公司,特別是新成立公司,提供起動資金。

(6)繼續為國內和國際投資者提供參與未來礦業開發的機會。

(7)進一步利用網路技術與國際礦業信息溝通。

(8)借鑒加拿大為促進礦業開發採取的在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以及普通公民用於礦業投資部分減免所得稅等方面的經驗,使礦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得到加強。

(9)讓礦權持有者的地勘單位認識到只有讓礦業權進入市場才能體現其價值並獲得利潤。

(10)加快在中國股票市場中建立創業板塊。

(11)鼓勵引進新的地質、地球化學和物探技術和方法,用於在認為沒有開采價值的老礦中發現新的礦產地。

(12)利用國有和省級地礦(冶金)等類在其所在省內擁有礦業權建立如同加拿大的Franc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和Euro-Nevada Mining Corporation等Royalty公司吸引投資進行勘探,公司可以按其年利潤不超過5%提取收入

(13)按礦種建立國家級礦業總公司,如中國金礦公司和中國銅礦公司等類型進入國際礦業金融市場,發行股票等。

(14)邀請國際上知名礦業企業家到中國礦業公司任職或作為顧問。這類高層管理人員的開發和管理思路將有助於我國礦業發展走向世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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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oyalty Creation:A new financing alternative for mining companies;Presented by M.Craig Haase,etc

[3]A Critique of Valuation Methods for Exploration Properties and Undeveloped Mineral Re-sources;presented by:Ian S.Thompson and Derry,Michener

[4]「Mineral Resource/Reserve Classification:Categorles,Definitions,and Guidelines」,Ad Hoc Committee Report,September 1996

② 加拿大礦業稅收政策(二)

蘇迅

一加拿大主要稅收手段

1.公司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

加拿大聯邦政府及10省3區均開征公司所得稅。加拿大的所得稅制度規定了開征所得稅的兩個基本概念,即收入來源和住所。

(1)收入來源

加拿大所得稅法(包括聯邦和省/區)規定了4種主要收入來源:經營(所得),財產(所得),工資和資本收益。

(2)公司住所

一個公司如果在加拿大注冊成立,通常認為該公司的住所就是加拿大(或稱為加拿大公司),如果一個公司的核心管理或控制層在加拿大,即使其在國外成立,也認為其住所是加拿大。公司的核心管理或控制層的位置是決定公司住所的關鍵因素。

根據憲法規定,所有加拿大公司,不論其位於何處,對其所有收入均開征聯邦公司所得稅,省和地區只對來源於該省區的收入徵收所得稅,對不是來源於本省或區的收入不能使用該省或區的所得稅(率),而應採用較高的聯邦所得稅率。對加拿大公司的境外所得,如果部分或全部已經在國外納稅,給予相應部分的稅收減免。

2.資本稅(Capital taxes)

資本稅是對公司的資本(資產)而不是對收入征稅,資本稅的稅率因公司的規模(如大公司)和公司所處的部門(如財務)不同而不同。資本稅可以申請減免。

聯邦政府對資本超過1000萬(加元,下同)的公司徵收大公司稅(Large Corporation Tax),即LCT。已交納的4%的聯邦附加稅可以抵扣LCT。新斯科舍(Nova Scotia)、新不倫瑞克(New Brunswick),魁北克(Quebec)、安大略(Ontario)、馬尼拖巴(Manitoba)和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等省對盈利的公司(包括礦業)也徵收資本稅。應稅資本通常包括公司所有的凈資產和資本負債,減去貸款和投資的補貼。計算所得稅時資本稅的扣減嚴格遵守扣除法則的規定。

3.采礦稅(Mining Taxes)和權利金(Mining Royalties)

所有的礦業省份或地區對對本區的礦業公司徵收采礦稅(MiningT axes)和/或采礦權利金(Mining Royalties)和/或礦地稅(Mineral Land Taxes),這是與聯邦和省/區所得稅明顯不同的第三層次的稅收。徵收礦業稅的主要目的是對開發省或區所有的不可再生礦產資源的補償。

英屬哥倫比亞(British Columbia)、馬尼拖巴(Manitoba)、安大略(Ontario)、魁北克(Quebec)、新不倫瑞克(New Brunswick)、新斯科舍(Nova Scotia)、紐芬蘭(Newfoundland)和拉布拉多(Labrador)等省和聯邦所屬的3個地區(Yukon,Nunavut and Northwest Territories)的礦山都對采礦收益徵收采礦稅。除英屬哥倫比亞礦產資源稅法(British Columbia Mineral Tax Act)外,其他省均規定采礦稅只對采礦階段的礦業收益徵收。實際上,由於對采礦階段沒有公平的產品市價而言,因此,采礦稅應稅收益的計算通常包括采、選、冶各階段,再減去選冶扣除(Processing Allowance)。選冶扣除(Processing Allowance)根據選冶原始投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但是,該項扣除不能超過采選冶收益之和的一定百分比(通常是65%)。

在計算稅收時,每一項法令都允許采礦和選冶資產折舊的扣除(以不同的比例)以及生產前支出的分期攤銷,然而,沒有一項法令允許(購買)礦產資源產權(Mineral Property)的成本稅前扣除,發生在外省的勘探支出、損失以及利息支出也是如此。英屬哥倫比亞是目前惟一對以前年度經營損失提供救濟(允許當年損失向前或向後結轉)的地區。

表1是一個計算采礦稅應稅收入時選冶扣除的例子。

表1采礦稅計算的案例

一些省並不按照上述模型計算采礦稅,例如,愛爾伯塔(Alberta)只對金礦徵收采礦稅,但是對不同礦產品開征不同的權利金。

4.商品和服務稅、消費稅(Taxes on Goods and Services and Sales Taxes)

(1)商品和服務稅(GST)

對在加拿大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徵收7%的增值稅稱為商品和服務稅(GST),對進口商品也徵收GST,但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食品、大部分醫療服務和器械、處方葯品以及房租免徵GST。GST適用於商品生產和銷售的各個環節,但為了確保GST對最終消費只徵收一次,企業有權對生產應稅產品的進項進行扣除。

(2)營業稅(Sales taxes)

營業稅針對商品和服務最終售價的一定百分比徵收。營業稅又稱直接稅,因為其由最終消費者承擔而不能再轉嫁他人。

聯邦政府不徵收營業稅,在省一級,除了愛爾伯塔(Alberta)外,均在本行政區域內徵收,徵收過增值稅的省和區不再徵收營業稅。省級營業稅稅率從6%到10%不等。

5.財產稅(Property Taxes)

財產稅是由市政當局或地方政府徵收的直接稅,通常按照土地、建築物和其他固定資產評估價值的一定百分比徵收。財產評估值由不同因素決定,包括取得成本和公平市價。徵收財產稅的資產所創造的收入,在計算公司所得稅應稅收入時可以扣除。

二加拿大稅收征管體制

1.聯邦政府(Federal Government)

憲法規定,聯邦政府既有權徵收直接稅也可徵收間接稅。直接稅直接向公司和個人徵收,不能再行轉移。像公司和個人所得稅、資本收益稅(capital-gains tax)和零售稅(retail sales tax)等就是直接稅。間接稅是指不直接向商品和服務的最終消費者徵收,而是通過費、稅或高價等手段間接徵收,關稅(custom ties)和消費稅(excise taxes)是典型的間接稅。

對於礦業,加拿大政府負責以下稅種徵收:

(1)根據所得稅法徵收公司所得稅;

(2)資本稅;

(3)商品和服務稅;

(4)工資稅(Payroll levies),例如失業保險和養老金,財產稅(property taxes);

(5)消費稅(Excise taxes),對礦業有所限制,實行選擇徵收,例如生產用油料和金剛石;

(6)關稅。

根據1985年的西部協定(Western Accord),對不可再生礦產資源的開發,加拿大政府不再徵收任何形式的權利金。

2.省和地區政府(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 Governments)

省和地區政府有權徵收直接稅,例如公司所得稅和營業稅。省和地區政府徵收:

(1)公司所得稅;

(2)資本稅(Saskatchewan,Manitoba,Ontario,Quebec,New Brunswick and Nova Scotia);

(3)采礦稅和權利金;

(4)工資稅-醫療和/或中等教育稅(post-secondary ecation tax-es)和各省都徵收的工人補償(Workers' Compensation);

(5)增值稅(Quebec,New Brunswick,Nova Scotia,and 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6)消費稅(尤其是油料)和營業稅(Prince Edward Island,Ontario,Manitoba,Saskatchewan and British Columbia)。

三加拿大礦業稅收體系

加拿大礦業領域的稅收體系有3個層次:

(1)聯邦所得稅;

(2)省所得稅;

(3)省或地區的采礦稅或權利金。

總體來說,上述各項稅收在計算應稅收入時,與其他領域相比並沒有什麼扣減,然而,聯邦和大部分省的稅收制度通過資源補貼(resource allowance)的形式間接減輕礦業的負擔水平。但是,在聯邦2003年2月的預算中明確規定,在未來5年內,這種「資源補貼」將逐步取消。

加拿大的稅收規則充分考慮了礦業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體現在3個層次的稅收體系中,也體現在對礦業特點的長期認可。

盡管近年來遭到一些批評,但多數人還認為加拿大的礦業稅收制度具有國際競爭力。

從正面講,加拿大礦產資源稅收制度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1)在充分認識礦業是高風險和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基礎上,聯邦和省所得稅制度以及大部分省的采礦稅制度都允許礦業公司在賦稅前先行回收其投資;

(2)所得稅制度考慮到礦業生產周期的特點,允許損失向前或向後結轉;

(3)一般地,稅收或權利金都以利潤(Profits)而不是總收入(Gross Revenues)為稅基。甚至一些省的采礦稅還以凈利潤(Net Proction Profits)為稅基;

(4)要開發一個礦山,需要承擔項目各個階段的大量義務,一個穩定的礦產資源稅收制度就顯得特別重要,加拿大的稅收制度確實穩定了很多年。重大的政策變化也是通過透明的、協商的程序進行;

(5)加拿大的礦業稅收制度體現了與時俱進。所得稅制度緊跟行業發展的重大趨勢,如全球化、避稅以及對礦山閉坑成本的推測等。

然而,加拿大的礦業稅收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一些規定也成為人們批評的對象:

(6)其一就是聯邦和省政府越來越多地依靠非利潤為稅基的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來源。主要包括資本稅、工資稅、財產稅、使用費和關稅等。因為生產者又是購買者,這些支出不能轉讓給消費者,必須由礦業公司承擔;

(7)加拿大礦業稅收制度不容易搞明白。主要因為各省或地區都有自己的礦業稅制,並且內容又大相徑庭。

在2003年2月聯邦預算中,其中一些已經涉及,如資本稅的逐步淡出、強化投資稅收扣除規定等。

四、加拿大礦業特殊政策(聯邦)

這部分簡要介紹礦業領域聯邦公司所得稅的稅收政策。當然,省和地區也有一些關於公司所得稅和采礦稅方面的礦業特殊政策,由於各省情況差別很大加之時間有限,就不作重點介紹,附錄「稅收計算模型」中反映了安大略省的主要政策。

聯邦和省的所得稅制度通常將礦業活動劃分為4個階段:

(1)勘查和開采;

(2)選礦;

(3)冶煉;

(4)其他如製造和加工。

前3個階段是法定的礦業活動,適用特殊的政策和機制。最後一個階段在法律上劃為加工製造業適用不同的規則。

在聯邦層次,這些特殊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拿大勘探費用(Canadian Exploration Expenses-CEE);

(2)加拿大開采費用(Canadian Development Expenses-CDE);

(3)資源補貼(Resource Allowance);

(4)通過股票融資減稅(Flow-Through Shares-FTS)和加拿大勘探投資稅收扣除(Investment Tax Credit for Exploration);

(5)資本折舊(Capital Cost Allowance-CCA);

(6)加速資本折舊(Accelerat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ACCA);

(7)損失結轉(Loss carry over);

(8)大公司稅(Large corporations tax-LCT);

(9)環境保證金(Qualifying environmental trust);

(10)非居民投資的特殊政策(Special considerations for non-resident investors)。

1.加拿大勘查費用(CEE)

CEE是指納稅人為了確定礦產資源、石油、天然氣的存在、地點、范圍或品質,發生在加拿大境內的費用。包括:

(1)探礦;

(2)地質、地球物理或地球化學測量;

(3)打鑽(旋轉,金剛石,沖擊或其他手段);

(4)探槽、測試和取樣。

CEE的支出在當年允許全部扣除。這種扣除(期限)是可以選擇的,因此大公司不會造成非資本損失。在一定的年度中未扣除的CEE余額可以不定期地向進行結轉或申請在以後的納稅年度里抵扣。

所有的勘探支出或成本的累計成為加拿大累計勘探費用(CCEE),納稅人在資源的收益范圍內可以抵扣全部的CCEE,未抵扣的CCEE可以結轉或在以後的年度中抵扣。

2.加拿大開發費用(CDE)

CDE包括:

(1)加拿大資源財產:(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ies)的取得成本;

(2)礦硐成本、礦山巷道成本以及進入商業生產之後發生的類似地下工作的支出。

沒有申請(抵扣)的CDE余額可以隨時向以後年度結轉,無論公司是否有收入,都可以申請抵扣CDE,也就是說,納稅人可以通過申請CDE製造虧損,符合條件的虧損可以向前或向後結轉。

正向CCEE一樣,所有CDE的累計成為CCDE,在每年年底公司最多可申請30%的CCDE進行抵扣。在不足納稅年的情況下,這種申請受到實際納稅天數的限制。

通常,當納稅人要處置加拿大資源財產(Canadian Resource Property)時,其收益可抵扣CCDE的余額,如果納稅人的CCDE的余額為負值,按收入處理。

在實踐中要確定一項支出是CEE、CDE或是可折舊資產(Depreciable Property)是非常困難的。通常要區分CEE和CDE,主要根據礦山是否達到商業生產階段。

可折舊資產(Depreciable Property)與CEE和CDE的區別在於,可折舊資包括實物資產和滿足特定條件的建築物。既滿足可折舊資產又滿足CEE和CDE條件的支出,按可折舊資產處理。

正像以上所述,CCEE每年100%的扣除,CCDE每年30%的扣除,而礦業公司的大部分資產年折舊率僅為25%。除了扣除率不同外,資產折舊還直接影響資源收益進而降低資源補貼,勘探費用和開發費用對資源補貼的計算沒有影響。

3.資源補貼(Resource Allowance)

資源補貼按資源收益的25%來計算,此時的「資源收益」指納稅人收入中的以下部分:

(1)在加拿大生產和加工(通常包括采、選、冶)的收入,既從礦產資源到基本金屬狀態前任何階段的收入;

(2)基於礦業產值或產量所計算的權利金。

計算資源補貼所採用的收益不包括納稅人處置資源財產(權)的收益。

計算上述資源收入時,多數的扣減也會降低資源收益,除非能合理地區分該項支出與資源活動無關。在計算資源收益時,利息和其他籌資成本或與CEE、CDE有關的支出不必扣減,但是被視為加拿大勘查和開發的日常管理費用是個例外。

結果,資源補貼有效地將聯邦稅率降低了1/4,即從29.12%將到21.84%,但是對融資和勘探和開發支出並沒有降低減少納稅的效果。從某種意義上講,資源補貼政策刺激了勘察和開發行為。

資源補貼的確定非常復雜,因為區分一項支出是否與資源活動有關是非常困難的。比如,公司的合理管理支出應該與確定資源收益有關,然而,往往沒有嚴格遵守的規則,而是由加拿大稅務總局(Canadian Customs and Revenue Agency-CCRA)根據個案處理,因為沒有法律規定。

為了降低成本或避免來自於現貨價格的變化帶來的影響,很多礦業公司使用財政衍生工具。但如何確定它們怎樣影響資源補貼還是困難的事情。考慮用會計學方法是很有用的出發點,但要附加很多的分析。從1996年開始,對納稅的資源損失實施對稱處理,即在計算應稅收入時把25%的損失加回來。

表2說明了勘探支出對資源補貼的影響和重要性。在這個例子中,兩個納稅人在賬面上有相同的稅前收益,但一個人的CEE多於另一個,在這種情況下,CEE較多的納稅人就有權申請高的資源補貼從而降低應稅收入,減少納稅義務。(利息支出也是同樣的效果,計算資源收益時也不扣減)

表2資源補貼計算比較

4.股票融資減稅(Flow-Through Shares-FTS)和投資勘探稅收扣除(Investment Tax Credit-TC)

FTS是一種允許礦業或石油公司獲得勘探和開發資金進行融資的機制。公司放棄或將特定的費用流向特定的股票購買者,這些費用被認為是投資者支出的而不是公司支出,因此所得稅扣減方面的優惠就交給投資者(可以是個人或其他公司)。因此,FTS機制不僅允許成本支出在其實際發生前就可申請,而且還可以申請沖減適用高稅率的所得。

對個人投資者而言,投資FTS可以有兩方面的好處:①他們可以就購買該股票的投資享受100%的稅收扣減;②在成功勘探時他們還可享受其投資增值。

FTS機制是加拿大礦業和油氣公司長期的獨特的稅收制度。

近年來,加拿大越來越多的勘探活動通過FTS融到了大量的資金。僅去年(2002)一年就通過FTS融資超過350百萬美元。

1992年出台了一項特殊規定,允許一定的開發支出視為勘探支出轉移給FTS的投資者以幫助初級油氣公司通過FTS融資。從而,FTS投資者可以100%地扣減CEE,而不是30%地扣減CDE。

在2000年2月18日的經濟分析與預算調整中,作為進一步刺激礦業勘察和開發的措施,除了投資FTS的正常稅收扣減外,聯邦政府還為在加拿大投資勘探的行為出台了15%的投資稅收扣除。

5.資本折舊(Capital Cost Allowance-CCA)

CCA制度是建立在「資產種類」的基礎上,每一類都包括了各種不同的折舊資產。

簡單地說,個別資產的折舊是屬於某一類。每一種資產的處置收益(不超過原始資本成本)加上以前年度的投資稅收扣除(ITC)就得到從該類資產中的扣減額。規定的資本折舊率是適用某一類資產的凈余額。

考慮到資產的獲得要通過一年這一事實,只有一半的增加資產有資格提取折舊,不管資產在當年何時取得。

納稅人可以從零到規定的最大值之間申請任一資本折舊額,在這種情況下,對納稅人來講,申請低於最大值的折舊可能有好處,比如,一家公司在到期之前使用其以前年度是資本損失(結轉)有困難時,就是如此。

每一類資產都隨著折舊而減少,年終每一類資產的余額稱為未折舊資本,並轉為下一納稅年度的資本余額。

CCA制度的結構如表3所示:

6.加速資本折舊(Accelerated Capital Cost Allowance-ACCA)

上述41類資產除了按25%的折舊率正常折舊外,資本的加速折舊(ACCA)還能使資本成本達到100%的折舊。然而,為了達到符合加速折舊的條件,對大多數擴建資產必須是進行商業性生產之前購買,或者是1996年以後超過礦山總收入5%的投資支出。

表3資本折舊的結構

ACCA允許預生產前的資本支出全部回收,也就是說,稅收規定允許企業保護礦山早期的收入,實際上ACCA制度允許礦山企業在納稅前可將全部資本成本沖減收入。

某一年度申請ACCA的數量等於某類資產未折舊的余額,但不能超過礦山的收入,申請的數量可以在最大值和零之間任意選擇。

在計算應稅收入時,ACCA的扣減在CCA正常扣減之前進行,但要在資源補貼、CEE、CDE之後。

在1996年的聯邦預算中,關於CCA出台了兩項對資源產業有利的提議,第一項提議是對油砂礦實施加速折舊政策,第二項提議是對所有的開礦項目實施新的形式的加速折舊政策,即允許納稅人全部扣減當年礦山的資產折舊成本,可超過當年礦山總收入5%,但在納稅人礦山收入的范圍內。

7.損失結轉(Loss Aarryovers)

在計算應稅收入時,非資本損失可以向後結轉3年、向前結轉7年,凈資本損失可以後結轉3年、向前不定期結轉7年。

當公司被控股時,將失去所有凈資本損失結轉的機會,且控股前的非資本損失結轉也受到限制,即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產品,在計算其所得扣減時,控股前的非資本損失結轉受到限制。另外,在被控股之前納稅年度被認為終止,加速了任何非資本損失結轉的期限。

8.大公司稅(Large corporations tax-LCT)

LCT是一種年度聯邦資本稅,應稅的加拿大公司和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他所有公司都要交納:

(1)在加拿大有永久的組織;

(2)應稅資本在加拿大。

稅額為納稅人在加拿大應稅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部分的0.225%,一千萬美元的免徵資本必須是相關公司的股本。LCT不能抵減應稅收入,但是能沖減4%的聯邦附加稅。公司是應稅資本是全部資本減去投資的差額。

公司的資本以會計通則(GAAP)為基礎,包括:

(1)股票資本;

(2)盈餘公積和保留收益;

(3)貸款和預付款;

(4)各種形式的負債;

(5)遞延稅項;

(6)或有負債,投資和存貨。

在計算應稅資本時符合條件的投資可以扣除,如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對其他公司的貸款和預付款、購買公債、抵押、遞延稅項等資產。對任何財務機構的短期貸款或存款則不符合條件。

9.環境保證金(Qualifying Environmental Trust)

聯邦和省政府都對礦業公司提出了環境復墾的要求,且要提供充足的資金保證實施。總的原則是,提供環境保證金的數量要與法律義務相當,超過實際復墾所需要的支出,不能進行稅前扣除。為了降低對現金流量的影響,當年交納的保證金可以進行扣除,支付的保證金應包括在納稅人當年的收入中。另外,保證金的(利息等)收入每年也要納所得稅。

收入的增加和減少取決於支付的保證金數量,但是不影響計算資源補貼時的資源收益,但是實際的復墾支出會逐步降低資源收益。

表4表示了聯邦所得稅的計算過程:

表4聯邦所得稅的計算

10.對非居民投資的特殊考慮

加拿大總的政策是對國外投資趨於寬松的。礦產勘查和開發是對外國投資者開放的,但是聯邦政府期望這種外資能夠為加拿大和它的居民提供可確定的利益(比如提供就業)。

加拿大產業部制定的投資法(ICA)規范了外國投資問題。ICA提供了寬松的環境,並且大部分新的商業項目不用審批就可通過。然而,如果加拿大公司被非加拿大公司控股,要麼公告要麼獲得審批。

加拿大有一套成熟而完善的金融服務業,外國的投資者可就地獲得資金。此外,對於外商和當地投資者還有相同的一套激勵機制,比如,研發支出的投資稅收扣除(ITCs)、生產礦山資產加速折舊等。

在加拿大,外國投資者與國內投資者可以使用所有的經營方式,但是要通過與一個或者多個獨立的加拿大企業經營。然而,如下所述,剛開始作為一個經濟實體的分枝機構可能更可取。

(1)子公司

對於礦業公司沒有最大和最小的資本條件限制,並且對於地方參股人也沒有要求。組成公司可以在聯邦或者省內完成,並且相對的簡單和便宜。

加拿大強調向國外返還利潤或者外商投資資本方面沒有外匯控制和其他的限制。稅收公平規則應用於所有的加拿大的公司,不管公司是被加拿大的當地居民還是非當地居民控制。

(2)外資分公司

分公司的稅收基礎是把分公司視為是一個獨立的實體並且稅賦計算與公司的計算方法一致。對於這條規定的一個例外就是上述的資本計算規則不能應用於分公司。分公司利潤轉賬到總公司時不適用代扣所得稅的規定。然而,如果分公司的稅後利潤沒有在加拿大再投資的話還要交納分公司稅(Branch Tax)。

五、對中國的啟示

作為工業化國家和世界礦業融資中心,加拿大有完善的稅制、誘人的激勵機制鼓勵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和礦產品生產。加拿大的制度和經驗對中國開發利用礦產資源,以滿足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要非常有益。

(1)中國需要授予省級稅收立法機關更多的許可權並且對省級財政收入分配給予傾斜

在加拿大,每個省或地區都有權制定自己的稅收政策,並且能夠根據世界經濟形勢的發展(如全球化)及時作出調整。然而,在中國由於受到政治體制的影響,每個省的立法許可權較小。同時,因為每個省的財政需要不同且地區差別較大,中央政府在全國的統一政策往往造成較高的執行成本。為了加快地區尤其是西部地區發展,應該授予省級政府更多的在稅收方面的立法許可權。

考慮到省級財政收入比例(相對中央財政)較低,有必要給予增加以防止地方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亂收費,最終增加在中國投資者的負擔。

(2)提高股東在礦業收益中的比例

在中國,由於更多地強調礦產資源國家所有,因此中央政府對礦業收益擁有較高的份額而對公司和其股東的收益考慮的較少(表現為礦山企業的負擔非常沉重)。相反在加拿大,股東對礦業收益擁有非常高的份額,例如在紐芬蘭省,股東擁有全部礦業收益的65%的比例,而聯邦政府佔18%,省政府佔17%(如圖1所示)。

(3)中國需要促進礦業發展的特殊稅收政策

中國的稅收制度將礦業和其他行業一視同仁,忽略了礦業的高風險和資本密集型的特點,造成礦業的稅收負擔高與其他行業。同時,礦業領域又缺乏降低稅收負擔的政策,直接影響了礦業的投資環境。相反,而加拿大政府充分考慮礦業的高風險和資本密集特徵,出台了若干專門針對礦業的特殊政策,為礦業的發展吸引了大量的資金。

圖12002加拿大稅收分配結構

在加拿大有3種稅率,法定稅率、邊際稅率和實際平均稅率。盡管法定稅率可能很高,但實際稅率卻非常有競爭力,大大降低了稅收負擔,下圖顯示了基於各項扣減對稅收的影響:

如圖2所示,對一個具有10年服務年限的金礦來說,由於各種政策的作用,經營者從第七年才開始納稅,完稅年限只有一年。

(4)中國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密切協調

中央政府有很多政府部門與礦業有關,如國土資源部、發展與改革委、商務部等,省級也有類似的機構。因此,協調各部門的政策,對建立現代高效的財政管理體系、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和融資系統以及高度透明和穩定的辦事程序,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圖2各項扣減對納稅的影響(Ontario,200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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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Keith Brewer,2003,Government Approaches to Mineral Policy,Taxation and Transparency,Natural Resource Canada

[6]Nature Resource Canada website:http://www.nrcan.gov.ca

③ 礦產勘查融資機構

一、證券交易所

過去,全球有 6 個證券交易所擅長初級勘查公司證券交易,它們是溫哥華、多倫多、紐約、倫敦、悉尼、約翰內斯堡證券交易所。先是溫哥華證券交易所與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合並,2011 年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又與倫敦證券交易所合並。

以下以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為例介紹。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主板(TSX) 是加拿大的主板股票市場,也是全球最大的礦業融資市場;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 (TSXV) ,是加拿大國家級創業類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發行人的數量,居北美第一、全球第二,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主板和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合稱為證券交易所,均屬於加拿大上市的 TSX 集團。對加拿大境內外的擬上市的公司,實施同一上市標准。近年來,TSX 集團到中國來開拓市場,開展培訓,幫助中國的礦業公司和勘探公司到多倫多證券交易所的主板和創業板上市。

在加拿大,證券法由各省證券監管委員會監管實施。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主板掛牌上市的,屬安大略省的申報發行人,必須遵循安大略省證券法。而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的,則為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艾伯塔省的申報發行人,必須遵循兩個省的證券法,這是因為大量從事創業的初級勘查公司分布在這兩個省。

2009 年,多倫多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有 2 250 家初級公司上市,其中 60%為礦產資源的初級勘查公司。初級公司總市值 248 億加元,平均每個公司市值 1 100 萬加元。由於初級公司的成長,每年有幾十家公司,從創業板畢業,升級到主板。

為了保障礦產勘查投資者的利益,證券交易所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監控和管理辦法。溫哥華證券交易所曾是全球最大的礦產勘查證券交易所,有百年的運作和管理經驗,積累了豐富的礦產勘查股票運 作 規 律 的 數 據。溫 哥 華 證 券 交 易 所 有 一 個 監 控 中 心(Surveillance) ,使用 VCT 系統,時時監控礦產勘查股票的價格和交易量的狀況,一旦發現某上市的初級勘查公司的交易出現異常,就立即進行監控。例如,該公司並沒有發布見礦的利好消息,也沒有發布未見礦的利空消息,但該公司股票的價格和交易量均出現異常,超出了正常范圍。如監控中心的獨立勘查地質學家感到股價格上漲的情況不正常,有誇大找礦成果的可能。此時監控中心就會要求該初級勘查公司和其股票承銷商對此做出解釋。若在時限內不能回到正常交易狀況,則立即停止該公司交易,由勘查項目評價經理進行調查。

例如,加拿大初級勘查公司——亞洲現代資源公司 (Asia NowResources Corp. ) ,在沒有發布任何新聞的情況下,於 2011 年 4 月 4日,股價放量上漲異動。股價上漲 80%,比日平均交易量上升 5倍。多倫多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對這一異動做出解釋。次日亞洲現代資源公司發布股價波動聲明,稱 「公司宣布,管理層未察覺到,在公司經營中,有任何實質性的變動,引起了近期股票價格的上漲」,才了結了此事。

凡是可能影響礦產勘查投資者利益的因素,證券交易所都要進行監控。例如,一家初級礦產勘查公司利用中國的地質報告,公布了合作項目的資源量/儲量。由於加拿大的證券交易所不接受中國的資源量/儲量標准,當日就取消了這條新聞,要求這家公司立即聘請獨立勘查地質學家,按加拿大冶金礦業協會制訂的編制地質報告的 N143-101 條款,重新估算,並在規定的時限內,重新公布該礦的資源量/儲量。

二、風險投資機構

礦產勘查投資的風險投資機構,包括上市的風險投資公司、私人風險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基金、大型跨國礦業公司或銀行的風險投資機構等。有些上市的風險投資公司、私人風險投資公司專營礦產勘查的籌資。礦產勘查投資的風險投資機構,通過私募的形式,購買公司認為值得投資的上市初級勘查公司的股票。礦產勘查投資的風險投資機構,也向未上市的初級勘查私公司投資。風險投資公司和初級礦產勘查私公司簽訂協議,明確權益返還的形式,例如礦產品返還 (NSR,net smelter return) 、純利潤權益 (NPI,net profitinterest) 、銷售權利金 (gross sales royalties) 等。這些權益在協議中有一個固定百分比,一般在 1% ~5%。勘查失敗,這些權益無從體現,勘查投入就風險掉了; 勘查成功,這些權益將帶入開發階段。風險投資公司無需進一步投入,若能在礦山中佔有礦產品返還、純利潤權益或銷售權利金,風險勘查投資就獲得了高回報。

現以兩個筆者曾訪問過的風險投資公司為例來說明。

1. Repadre 資本公司

Repadre 資本公司 (Repadre Capital Corporation) 是在多 倫 多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風險勘查投資公司,以私募方式購買初級勘查公司股權,或以風險投資換取礦產資源的權利金。公司投資的初級勘查公司的項目,以拉丁美洲國家為主,分布於玻利維亞、墨西哥、阿根廷、哥倫比亞、尼加拉瓜、宏都拉斯,還有加拿大、美國、迦納、布吉納法索。投資的礦種是金銀、金剛石和賤金屬。Repadre 資本公司一般採用礦產品返還 (NSR) 的收益形式。例如,Repadre 資本公司投資一家初級 礦產勘查 公司——Orvana MineralsCorp. 在玻 利維 亞 Don Mario 金 礦勘查, 約 定 的礦產 品 返 還 為2. 25% 。即該 礦勘查成 功 投 入 開發 後, Repadre 資 本 公司 擁有2. 25% 的礦產 品 分成的 權 利。又 如 投到 初 級 勘查 公司 GeomaqueExploration Ltd. 在宏都拉斯 Vueltas 河金礦,約定的礦產品返還為2% 。該礦後探明資源量 13. 7 噸,金品位 2. 5 克 / 噸,Repadre 資本公司便擁有 2%的礦產品分成的權利。

2. Haywood 資本公司

Haywood 資本公司 (Haywood Securities Inc. ) 成立於 1981 年,是一家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上市的風險勘查投資公司。公司投資的宗旨是: 選擇那些年輕的、有新鮮思想的、有成長潛力的公司投資。公司的戰略投資方向之一是在中國表現良好的初級勘查公司。Haywood 資本公司將以定向增發的方式為其籌措風險勘查資金,並建立起長期的關系。不僅提供資金服務,而且還提供金融的咨詢和培訓服務。例如,2006 年 12 月 14 日,為在內蒙古、雲南開展金、鉑礦產勘查開發的初級勘查公司——金山礦業公司 (Jinshan MiningInc. ) 籌資 3 000 萬加元; 2005 年 10 月 4 日,為在遼寧貓嶺金礦勘查開發的曼德羅礦業公司 (Mondoro Mining Inc. ) 籌資 2 507 萬加元。

還有一些跨國的更大的機構投資者,例如 Canacord FinancialInc. 、TD Canada Trust 等,它們涉及幾乎所有領域的信託投資,礦產勘查開發是其一個重點領域。

三、銀行

有的銀行以礦產開發為重要業務方向。主要業務有提供礦產開發可行性研究、礦山建設的貸款、勘查、礦業股票的承銷、礦業項目籌資、礦業項目籌資咨詢、礦業公司收購並購、「借金還金」等。有的國家還專門設立礦業銀行,如玻利維亞。以 BZW 投資銀行為例,該銀行集團市場資本 2 500 億美元,為礦產勘查開發提供貸款60 億美元。公司擁有地質、采礦、選礦、冶金專家,會同金融、法律專家,開展礦產勘查開發的貸款業務。主要是為大型礦業公司開發礦產提供貸款和組合項目融資,例如為紐蒙特金礦公司籌資 1. 5億美元,改造烏茲別克穆龍套金礦。銀行在風險礦產勘查融資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我國的國家開發銀行也開展了礦業項目的貸款。例如,中國五礦集團獲得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於 2005 年 5 月31 日,與智利國家銅業公司簽署協議,以 20 億美元投資兼並購買智利的銅礦。首期投資為 5. 5 億美元。中國五礦集團獲得了購買智利加維銅礦 25% 股權的優先權。銀行的礦業貸款會有一些用於礦產勘查,但主要還是用於礦業開發。

④ 加拿大礦業管理制度及給我們的啟示

此文系作者和張忠義(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合作。原載《中國地質礦產經濟》2003年第16卷第3期

摘要 文章介紹了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各省政府礦業立法的歷史沿革、五個方面的立法宗旨、六個方面的礦業管理制度。並提出了在我國明確中央和地方的權利責任、設計低門檻的優惠礦業投資政策、走可持續礦業發展道路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 加拿大;礦業立法;管理制度;礦業活動;融資

加拿大國土面積997萬平方千米,人口不到3000萬,人均擁有資源量相當豐富,是名副其實的礦業大國。在已開發的62種礦產中,產量名列世界前茅的有11種,分別是鉀、鈾、石棉、硫、鎳、鋅、石膏、鈦、鋁、鋼和鉑族元素。加拿大礦產品生產主要用於國際貿易,1999年出口量占其產量的80%,礦業貿易順差達70億加元。下面簡要介紹加拿大的礦業立法宗旨和管理制度,並據此提出明確中央和地方的權責、設計低門檻的優惠礦業投資政策、走可持續礦業發展道路的建議。

1 加拿大礦業立法

加拿大是聯邦制國家,聯邦憲法規定,聯邦和省政府分別有自己的獨立立法權。由於加拿大地表權和地下權的分離,而土地大部分為省管轄或屬於私人所有,因而各省礦業法是相對獨立的。

加拿大的礦業法形成於安大略省和薩斯喀徹溫省。起初,聯邦礦業法主要規定如何運輸和尾礦儲藏等,限制內容很少。20世紀50年代,加拿大礦業法即允許外國投資者勘探本國礦產資源,只要有加籍人參與即可開發;70年代末期開始的稽徵購地稅(20%)和增加審查過程、僱傭本地人、使用本地材料等政策的實施,使加拿大一度成為礦業投資高風險的國家,以致20世紀80年代前期外來礦業投資驟減;20世紀80年代後期再次逐步推行鼓勵礦業投資政策。

目前,無論是聯邦還是省的礦業法規,立法宗旨均堅持:

(1)由一個部門來對礦業活動進行控制,相關的部門只是協助,以使投資者與政府的接觸和對法律的執行相對來說更協調和直接;

(2)保證可依之法相對直觀,以便每個人均能讀懂它們而不必通過律師的解讀;

(3)對於礦產普查和礦地的佔用盡少設限或設有資格要求,諸如居民或公民,財政或技術能力,是否有可采礦石的存在等方面的要求;

(4)站在為「用戶」服務基礎上設定各項費用,盡量減少投資者的相關服務支出的費用;

(5)維護廣泛的公開數據記錄,包括政府已經完成的和由私人勘探者所完成的地質工作記錄。這些資料均為公開的資料,可以隨意查閱和繳納名義上的復制費進行復制。

2 加拿大的礦業管理制度

加拿大礦業管理部門分兩級,即聯邦和省,兩級間是分工、協作關系,除環境和礦山復墾等涉及社會公眾利益或省間協調的問題外,分別按各自的立法管理許可權履行職責。聯邦政府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聯邦自然資源部,其職責主要是,國有企業有關的礦業活動;在國有土地或海域上的礦業活動;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財政和金融政策;環境保護和保護區;統一協調聯邦與各省在礦業政策問題上的合作行動;全國礦業活動信息及統計;核能源,包括鈾礦開采。

省級礦業管理部門的職能,包括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以及礦山的建設管理、清理改造和關閉的全過程。

2.1 關於礦業活動的程序性規定

首先是申請普查證。18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個人或公司均可申請加拿大聯邦或省屬土地上的探礦權;對私有土地,一般通過協商進入。在安大略省,一般的申請范圍不超過1萬公頃;一旦發現有資源前景的目標靶區,則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礦地聲明。這是在探礦證持有人對有前景礦地的「非專利」(unpatented)聲明,即圍繞礦地下樁或標定以圈定其聲明需要的范圍。一個礦地聲明的意義在於,聲明持有人有權開展評估工作以及在達到法令要求前提下延長聲明有效期和申請采礦租約的權利。評估工作的結果,要向礦產登記人報告,並視具體情況向社會公布。此時的評估面積一般是數百至1000公頃,而且,按政府規定完成每年單位面積的最低勘探投入。

第三階段——開采租約。對證明是經濟礦床的采礦租約有兩種處置方式,即轉讓(由租約持有人自由地整個或部分轉讓,轉讓通過承租人和受讓人之間經協商達成私下協議的方式來完成)或者自行開采。此時,按法律要求必須完成的兩項工作是:礦山環境評價和礦山閉坑時的復墾計劃,這是聯邦和省政府均十分關心的事,任何一項通不過審查,開采活動均無法進行。

2.2 關於礦業活動融資

加拿大礦業融資方式主要有三種:

(1)捆綁式融資,即小公司說服大公司購買部分礦權或參與有前景礦地的勘探;或在證券交易所以上市大公司的名義募集勘探資金。

(2)小公司以其勘探成果說服銀行,直接向銀行申請勘探貸款;

(3)大公司從生產礦山利潤中拿出部分用於新礦山建設。

通常礦業融資為以上3種形式的綜合,而不是單一的一種形式。

2.3 關於礦業活動監督的資格制度

加拿大的礦業活動監督是全程的(即從申請探礦開始直到閉坑後的復墾)、制度化的、公眾化的,更從法規上明確了監督員、資格人制度。監督員是專業人士(如環境專家),受政府機構委託,同時監督幾個礦山,既可經常性檢查,亦可臨時性抽查,一旦發現有違規礦區,立即提出制止或修正措施,在一定時期內未達到法規要求的,當即下達停產通知,否則交由法庭按法律規定處理。

2001年2月,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CSA)頒布的《礦業項目資料公布的新標准》對礦業開采和勘探工業資料簽發人的資格要求及責任作了明確規定。

資格人是指某個個人,他是「一個工程師或地質學家,並且在礦業勘探,礦山開發或經營或礦業項目評估或以上某幾項工作中有至少5年工作經驗,有與礦山項目和技術報告相關的經驗,是某個專業協會的較有聲望的會員。」資格人負責准備技術報告以及根據專業和工業標准提供科學和技術方面的建議。資格人可能是公司雇員,負責日常事務,但如果處理重大事項,如地質儲量增加,提交可行性報告,則需要獨立資格人(與公司無關的資格人)來完成,報告審查時,則可能由幾個資格人進行審查,並聯合簽名,交至相關部門發布消息。

2.4 關於礦業稅及優惠政策

加拿大礦業稅制,既考慮了一般企業和個人的稅收,同時也注意到了礦業稅收的特殊性,設計了優惠的稅收制度,以鼓勵投資礦業,保證礦業生產的投資效益。加拿大礦業稅包括三級稅:聯邦企業所得稅;省級企業所得稅;省級開采稅或權利金。

聯邦一級稅收由加拿大海關及稅務機構來徵收,省一級稅收由各省財政部徵收。聯邦政府自然資源部監督稅制,並向政府建議確保加拿大在全球投資市場上競爭地位的措施;各省政府礦業部門同樣具有政策建議職能。

計算稅基時的優惠包括:

(1)資本成本補貼。一是基於礦業投資的高投資及高風險性,從收入中快速扣除用於礦產開采經營的機器、選廠設施、基礎設施及礦山開拓等的投入,折舊年限一般4~5年;二是允許新礦山或產量增加25%以上的礦山投入從新礦山經營的最大經營利潤中扣除。這有效地消除了經營一個新礦山需繳的任何聯邦所得稅,直至經營收入償付了資本投資。

(2)資源補貼。這是基於資源的有限性的消耗補貼。這項補貼幾經修改,1972年以前按經營利潤的33%扣除;後來被「投資凈得」所代替:1990年1月1日執行的是以25%的資源利潤(礦產品的銷售收入-經營成本-資本成本補貼)作為抵扣額,從礦山開采經營收入中扣除。

(3)特殊考慮的稅前扣除。允許所有加拿大境內勘探費用及10%國外勘探費用稅前扣除;在計算稅基時,扣除對生產能力達到60%且持續生產6個月的開采性投資。

扣除上述(1)~(3)項優惠後,聯邦礦山企業所得稅有效稅率由28%降為21%。省礦山企業所得稅計算稅則遵從聯邦稅制,各省稅率有所區別。范圍從最低的8%~9%,到最高的17%。平均13.5%,扣除優惠後實際有效稅率只有10.2%左右。

(4)開采稅和加工補貼優惠。省級開采稅是基於礦產資源為省所有,基本與權利金相當,除薩斯喀徹溫省外,多數是以利潤為基礎計算的。開采稅的優惠主要用以刺激企業優先選擇在本省進行深加工,各省開采稅一般在18%~20%之間。各省對加工補貼優惠水平不同,以安大略省為例,對投入於礦石選冶的投資,基於經營活動內容和經營地點,具體為:

如果僅從事選礦,補貼率為8%;如果含冶煉,則為12%;含精煉,則為16%;如果在安大略省的北部並含精煉、加工,補貼率高達20%。

2.5 礦山環境評估制度

加拿大將礦山環境視為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方面,是采礦許可證的必備部分,在礦山投產前必須提出礦山環保計劃和准備採取的環保措施,根據不同的礦山開發項目,運用的評估方式有:

篩選:即對礦山提出的環保計劃和措施進行篩選,適於小型礦業項目;

調解:對礦山開發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涉及當事人不多的礦業項目,由環境部指定調解人協調;

綜合審查:對礦山開發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涉及多個部門或跨幾個地區的大型礦業項目,必須聯邦組織綜合審查;

特別小組審查:適用於任何政府機構或公眾要求必須包括一個獨立小組的公眾審查項目。

2.6 礦山關閉及復墾制度

這是加拿大推行礦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側重點。各省通常均要求頒發采礦許可證前,礦山提出關閉計劃,即關閉、復墾及後續的處理或監督費用的估計及實施計劃。據了解,安大略省自今年開始,准備3年內投資2700萬元,用於轄區內7000餘座廢棄礦山的復墾。

由於復墾是一項長期的費用較高的投入,對部分礦山來講,很難按計劃實施,因此,往往採取多種方式:

現金支付:按單位產量收費,積累資金,經營結束後返回;

資產抵押:礦山用未在別處抵押的資產進行復墾資金的抵押;

信用證:銀行代表采礦公司把信用證簽發給國家機構的買方並保證它們之間合同的履行;

債券:采礦公司以購買保險的形式,由債券公司提供債券給復墾管理部門;

法人擔保:由財政排名高過一定程度的法人擔保或信用好的公司自我擔保。

3 幾點啟示

(1)明確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的職責和共同的追求目標是保證礦業活動秩序的基礎。盡管加拿大聯邦政府和省政府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是分權的,利益分配界限是明確的,而且省的權力較聯邦大,但兩者在管理宗旨和目標方面卻是一致的。聯邦的管理許可權是具體的,直接管理的地域范圍主要是育空地區等加拿大北方三省,據介紹,聯邦政府已在考慮將權力下放,以便充分發揮省的作用;各省的權力則詳細、全面,除鈾礦之外,無論礦產資源賦存量的多少,從勘探證的申辦到礦山閉坑,基本上均由各省辦理,聯邦不幹預其具體過程,除非涉及省間關系的協調、公民意見較大的環境問題、復墾問題等。這給我們的啟示是:

①明確各級政府的礦業管理許可權及管理內容、管理目標,發揮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動性、自覺性;

②以服務礦業活動為根本,減少管理層次,透明管理程序;擴大督察范圍,減少收費項目;

③收集整理轄區內的礦產信息,以科普性的語言向社會公開,免費查詢;發揮網路功能,向全球公布。

(2)設計符合礦業生產特點的靈活融資、優惠稅收制度是激發礦業乃至其延伸產業活力的常效葯。加拿大得天獨厚的資源優勢表現為找礦潛力巨大,有多個世界級的大型礦山,但更具吸引力的是其管理機制。

①用政策機制吸引礦業投資者。大小互補,各盡所長是加拿大礦業政策靈活性的重要表現。低門檻進入、政府支持的政策為吸引眾多投資者進入礦業領域打下了基礎。聯邦政府每年有財政專款用於地質調查工作;省政府每年用礦產勘查基金資助(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勘查設計書及工程部署,一般資助金額為1萬加元,作為回報,資助部門要求申請人提交勘查成果)支持小公司找礦活動。

由於加拿大的稅收以公司為納稅單元,而且計征礦山企業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減投入礦產勘探的費用,這在很大程度上鼓勵了大型礦業公司投資勘查,尤其是專業勘探公司發現的有前景礦地的積極性;通過協商雙方(也可以是幾個公司)達成礦業權轉讓協議,或者合作/合資勘查協議(政府對此不作任何限定)。另一方面,礦山正式生產並盈利後,允許合資/合作公司轉制,可以申請共同形成股份合作公司。

②用經濟杠桿調控礦業經濟活動。基於礦業活動特點的各項扣減、補貼,使得礦山企業的稅負水平與其他行業接近。如上所述,聯邦政府所得稅名義稅率是28%,扣除資產成本補貼、資源補貼、勘探成本之後,有效稅率只有21%;省所得稅有效稅率比名義稅率降低2.3個百分點(有效稅率平均是10.2%);采礦稅稅率平均是14%。另外,據介紹,加拿大政府幫助收益低於15%的礦山企業,使其達到最低盈利水平。

由上給予我們的啟發是:

①站在礦業發展的高度,根據礦業生產的特點設計稅制及不同內涵的優惠措施。我國的計稅依據多是銷售收入,據統計,1993年,我國採掘業稅費負擔較輕,平均在銷售收入的5%以下,1994年一躍達到12%左右,而全國工業總體稅負水平為7%多;加拿大礦業計稅依據的是扣除經營成本後的資源利潤,稅負占銷售收入的比例在6.5%~10%之間。受總體稅負水平和不規范收費項目的綜合影響,使得我國礦業的實際盈利水平降低,盈利風險加大。因此,應借鑒加拿大的經驗設計稅制,具體包括針對礦業的高投入、高風險,允許礦業投資快速收回;根據礦業生產現金流量的特殊性,設計階段性的稅負及相應的優惠政策;在堅持規模經濟的前提下,鼓勵礦產品精加工、深加工;等等。

②改減、免稅政策為適合礦業生產特點的補貼、扣減政策。

(3)樹立全民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是保證礦業活動全程化協調、健康發展的重要策略。可持續發展是「既能滿足當代人需求,但又不會影響到後代滿足他們需求的發展方式」。其含義至少包括:探明足夠的現實可采或在可預見的未來可採的資源;在時間上合理分配各期的可消耗資源量;現實開采過程中減少污染,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加拿大的礦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在經濟鼓勵政策和環保、復墾方面是明顯的。在這方面,我們應該:

①擴大公益性地質工作面,投入更多的資金,爭取在急缺礦種的勘查中有所突破;

②鑒於我國特有的成礦條件和已探明礦產的分布情況,堅持大、中、小一起上,切不可一味地追求大礦;

③用經濟杠桿解決礦山環境和閉坑復墾問題。

⑤ 專欄三:礦業境外並購風險防範建議

發達國家通過境外投資(主要是礦業並購)在全球范圍內迅速佔有或控制優質資源,從而保障原料供應穩定和收益水平提高,並迅速造就大型國際礦業航母,取得礦業壟斷優勢,掌握了定價話語權。雖然我國是世界資源的消費中心,但是我國的冶煉企業並沒有從中獲得太多利益。當前,產業鏈的結構與利潤空間分布是逆向的,絕大部分利潤主要集中在採掘環節。這樣的利潤分布及我國對境外資源需求的渴望,使得我國企業走出去的想法愈來愈強烈。近年來,我國企業積極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已經取得明顯成效,但是,我國參與境外礦業並購的主體主要是非礦企業,不僅缺乏關聯業務背景,而且並購中的軟環境約束也日益突出,使得礦業境外並購風險不斷凸顯。因此,加強境外並購風險防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礦業境外並購風險狀況

2012年,全球經濟低迷,礦業並購在數量和金額上都大幅下滑;全球共有礦業並購941起,總金額1040億澳元,分別比2011年下跌9%和36%。金融危機引發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礦業資本市場面臨融資困境,初級勘查公司和非常規能源企業市值大幅縮水,以及部分礦業發達國家的地方政府加強游說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使得我國境外並購逆勢而上,2012年,我國並購交易額佔全球礦業並購交易額的21%。國際礦業蕭條成為我國礦業及非礦企業加快境外投資的重要機遇。但是,機遇與風險並存,礦業境外並購風險接踵而至,主要體現為東道主國的政治風險和社會環境風險兩方面的宏觀風險,中方企業經營背景風險和項目成本控制風險兩方面的微觀風險。

1.東道主國的政治風險

中國對全球資源行業成規模的投資引起外界的種種不正常猜測和不必要的擔心,導致一些國家政治上的警覺,從而調整其國外資本投資政策,對來自中國的投資加大了政府審查的力度。例如,2012年蒙古政府叫停持有合法許可證的中國南戈壁資源有限公司勘查開采活動而引發「南戈壁案」;中海油收購尼克森案,雖在加拿大已經獲得通過,但此案促使加拿大政府調整了關於外國國企收購加拿大資源性公司的政策,使得類似並購案例在未來難以復制。

2.東道主國的社會環境風險

從投資地域來看,大洋洲、亞洲及非洲仍然是我國境外投資的主要目標區。這些地域的社會環境相對較差,致使我國境外礦業投資屢遭社會環境風險沖擊。例如,紫金礦業在吉爾吉斯斯坦控股經營的金礦發生中國工人與當地居民大規模斗毆事件,造成數人受傷,當地居民舉行示威抗議,要求將中國工人趕出該國。除此之外,在境外投資過程中,環境保護與社區問題摻雜了文化傳統與民族感情的因素,遠遠超出法律范疇,解決起來非常困難。因為土著文化保護等問題,一般來講,中方人員一時難以融入當地的民情風俗,生產經營中容易受地方的排斥和刁難,同時還涉及當地的勞工政策及工會組織的影響等問題。

3.企業經營背景風險

按照投資金額多少排序,當前,中方境外投資的主體依次是:跨行業企業、礦山企業、地勘單位。由此可見,包括製造、貿易、工程、地產等在內的非礦企業境外投資的積極性比較高。根據中國礦業聯合會備案數據顯示,2012年,全國非礦企業跨行業投入境外礦業領域的資金為46.85億美元,佔中方境外礦業總投資額的69%。非礦企業跨行業境外投資礦業,既是一件好事,又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因為缺乏專業技術背景和行業經驗,少數項目投資質量不高,個別項目甚至無法正常生產和經營。

4.企業項目成本控制風險

十餘年來,全球礦業企業之間的兼並整合浪潮迭起,優質資源已經掌握在國際礦業巨頭手中。當前,中國企業獲得的項目往往質量一般或者情況欠佳,有的項目由於基礎設施條件不好,或者當地勞動力工資水平畸高等原因,被迫追加項目投入,導致部分企業境外投資預算不夠准確,成本難以控制。

二、風險發展趨勢

軟環境,是指影響礦業並購的制度、法律、政策、文化乃至思維觀念等因素和條件的總和。世界經濟深度調整導致的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呈現的新的隱憂,加上資源保護主義困擾等,各種矛盾交織,不可避免地映射到境外礦業並購活動之中,使得軟環境風險呈現出一些新的變化趨勢。

1.資源保護主義抬頭

其主要表現是,東道主國政治風險加劇,中方企業投資並購所涉及的法律、政策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增多。不少東道主國逐步加強國家對資源的控制,既希望引進國外投資來緩解自身的發展困窘,又擔憂別國佔有其資源而賦予本國國有公司更多的開發特權;既通過實施國際並購政策來挽救本國礦業經濟的衰退,又限制外資對國內資源性公司的控股而大幅抬高並購准入門檻。這樣,東道主國資源政策的不穩定性必將產生礦權變更的不確定性,使資源保護主義成為境外礦業並購的新困擾,如果資源保護主義繼續畸形發展,勢必產生境外礦業並購活動更多的變數。

2.環境保護和社會准許日益苛刻

如果准備不足,中國企業對境外投資所涉及的環境保護和社會准許就可能產生陌生感。當前,一些東道主國和投資所在地環境保護和社會准許的條件日益苛刻,甚至會影響境外礦業並購活動的正常開展。例如,由於沒有考慮到不同國別環境保護成本和社區義務要求、礦區經營區域居民搬遷成本等問題的嚴重性,已經出現個別中國企業境外並購的礦山成為呆礦的投資失敗案例。

3.境外熟練勞工短缺

安永公司的報告顯示,未來五年,澳大利亞資源行業需要增加17萬名技術熟練的員工,否則將會導致行業性產出下降。40%的加拿大礦業工作人員將於2014年達到退休年齡,這些人平均擁有21年礦業經驗,他們的退休將使技術人才的缺口在2017年達6萬~9萬人,不少礦業企業可能出現「人才荒」的被動局面。此外,部分東道主國強大的工會組織所持有的傾向性的勞工保護政策增加了境外礦業並購的成本,加大了項目推進的難度,人才問題成為制約項目落地的短板。

4.項目缺乏資金鏈條的持續支撐

當前,境外資產和礦權難以進行抵押,投資境外礦業項目主要是通過「內保外貸」的方式獲得貸款,增加了國內實體的融資負擔。一般來講,國內多數地勘單位在境外礦業並購的過程中首選控股自營的運作模式,登記或購買探礦權,運用自有資金、企業資金、國家基金或補貼開展勘查,集投資者、運作者、承包商於一體,這使得中方企業資金鏈條緊張,支撐力度不強,應對東道主國資源政策變化的能力較差,境外礦業並購資源的資產得不到有效保護。另外,民營企業參與境外礦業並購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就是難以獲得貸款和融資支持,呈現出單打獨斗的窘態。

三、對策建議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委在專項資金、領事保護等方面對我國企業境外礦業並購予以積極支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礎上,根據境外礦業並購風險現狀和軟環境風險變化趨勢,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進一步做好風險防範工作。

1.健全境外礦業並購投資融資機制

一是完善投資風險防控體系。要建立健全促進境外礦業並購投資的規劃、協調、服務和管理機制,尤其要完善境外礦業並購活動的融資管理體制,針對境外礦業並購風險現狀和軟環境風險變化趨勢,制定或修訂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是建立礦產勘查融資市場。可在我國現有的資本市場創業板塊中開展境外礦業並購勘查融資活動,明確勘查企業上市標准,培育新的礦產勘查主體。三是積極開放境內外礦業權平台。利用天津國際礦業金融改革示範基地這個載體,積極鼓勵將境外並購的礦業權置於這個平台交易,以期實現境內外礦業權共同整合的目的。四是大力推進融資改革。盡快制訂與國際通行資源儲量標准接軌的相關標准,促進礦業企業股權融資、基金融資、信託融資、債券融資等多途徑的融資改革。

2.政府協商對話抵制資源保護主義

一是簽訂境外礦業投資互惠協議。與相關的資源富裕國家搞好政府間的協商對話,建立資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進一步加強對資源富裕國家及投資所在地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與幫助,積極推動建立均衡與共贏的國際資源版圖。二是建立境外礦業並購預警機制。在各境外礦業投資相關國家的大使館設立和加強資源參贊的力量。積極建立海外聯絡點,及時了解和掌握當地關於礦業並購軟環境的信息。國土資源部及時制訂並每年修訂《世界重要國家礦產資源勘查投資指南》,對資源富裕國家最新資源政策尤其是軟環境變化情況予以及時預警。

3.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境外礦業並購

一是制定民營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核准條例。轉變政府職能,簡化民營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審批手續,並結合礦業行業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境外礦業並購備案管理細則。二是提供政策信息發布和共享機制。應在國家層面上進一步加強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合作,通過天津礦業權交易所向企業發布、共享國家支持「走出去」的事前調查等相關政策和措施。三是在融資上對境外礦業並購的民營企業予以傾斜。國內財政部門和金融單位要支持民營企業向價值鏈高端的境外礦業並購項目進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要為民營企業從事境外礦業並購等礦業投資活動提供優惠待遇。

(執筆:余韻)

⑥ 加拿大風險勘查公司融資體制的啟示

黃彩麗 楊群周

(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

新中國成立以來,在礦產勘查方面,勘查資金主要來源於國家財政投入。改革開放後部分社會資金也進入了勘查市場。據劉益康的研究,2002年全國固體礦產勘查的總投入為19.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投入8.4億元,占總投入的42.7%。社會投入為11.4億元,占總投入的57.3%。社會投入包括礦業投資者、礦業企業、地勘單位自籌、外資等。其中民營資本已佔了相當比例。2002年固體礦產勘查社會資金投入超過國家財政投入,是我國礦產勘查史上的一個重要的歷史轉折。近兩年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社會投入大幅度減少,為拉動內需政府投入大幅度增加。礦產勘查是個高風險領域,找礦的成功率不到5%。將政府資金大量投入這個高風險領域,這個問題值得探討。加拿大風險勘查公司融資體制也許能給我們以啟示。

一、加拿大風險勘查公司融資體制

目前,加拿大的資本市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礦業資本市場之一,尤其是在風險勘查資金的籌集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截至2005年底,共有190家高級礦業公司在高級板(相當於主板,TSX)上市,股票市值超過1300億加元;另外,還有超過900家初級礦業公司(又叫資源性公司)在風險投資板(相當於創業板,TSX-V)上市,占整個風險投資板股票總市值的35%。加拿大的礦業股市值,約佔世界礦業股市值的48%。

在過去的幾年裡,加拿大對全國的股票交易所進行了重大的改革,把以前位於溫哥華、阿爾伯特、魁北克、蒙特利爾的區域性初級股票交易所合並成單一的初級市場,即加拿大風險交易所。後來,加拿大風險交易所又被並入溫哥華交易所,形成了加拿大單一的國家級資本市場———多倫多股票交易集團。現在,加拿大股票市場由一個高級和一個初級兩個股票市場組成。多倫多股票交易所的交易對象是成熟公司,而溫哥華風險交易所的交易對象是初級公司。

溫哥華證交所對風險勘查初始上市要求不高,滿足下列條件即可:

地質找礦技術經濟管理研究

初級礦產勘查公司在溫哥華證券交易所上市相對容易,而籌資難。上市成功不等於籌資成功。沒有一個資深獨立勘查地質學家認可你的「找礦故事」,公司的領導層,在勘查圈內沒有知名度,是不會有多少人買你的風險勘查股票的。

加拿大的礦業小公司,像開發一個軟體一樣,可以用私募的方式籌資,然後到創業板上市。風險勘查,其實就像研究新葯品和開發新軟體一樣,關鍵是一個理念,在風險勘探領域,則要講好一個故事,說服投資人,在某個區域是可以找到礦的,有一些機構和人就買他的股票,一旦找礦成功,股價就會幾倍幾十倍的上漲。

初級礦業公司吸引投資人的「那個故事」頗為重要,不能自己講,要獨立勘查地質學家來講。投資人是否買你股票,會看你的團隊行不行,如果這個團隊歷史上為股民賺過錢,他們可能會繼續捧場。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慧眼識真金,這個人雖然沒有名氣,但想法很有創意,投資者可能也願意為他花一筆錢。

另外,給予擁有天才構想的地質學家以豐厚回報,也是加拿大等國風險勘探公司能遍布全球的重要原因。據介紹,「一個具有關鍵技術和關鍵思路的技術骨幹,在勘探成功後,得到幾百萬、幾千萬甚至更多的收入是正常的。」他們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還是一套成熟的風險勘探機制在發揮作用。

目前外商在國內進行風險勘查的公司較多,據不完全統計,僅加拿大就達37家(表1)。

表1 加拿大在華進行風險勘查的上市公司情況

續表

二、國內風險勘查融資現狀

目前,中國的幾個礦業圈內的上市公司也活躍,如福建紫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招金集團有限公司、西部礦業有限公司、靈寶黃金有限公司、洛鉬集團、神火集團等都在加大商業性礦產勘查投入,獲取探礦權,探礦增儲,依靠地勘單位,實現資源擴張的發展方向。一些有實力的企業也在向這方面發展,如中鋁、永煤集團等。總體看來,幾個上市公司在這方面做得比較好。

另外,中國的地質勘探隊無論是機制還是薪酬,都沒有這么靈活。因為多數地質隊是事業單位編制,資金由國家劃撥。哪怕是在礦上打幾口井,都是年初計劃好的,如果要改動,還要打審批報告,等等,程序十分繁瑣。如果真的發現了一個好礦,作為發現這個礦的技術骨幹,一個「五一勞動獎章」,然後是十萬、二十萬的獎金,比風險勘探公司的回報差得遠了,如果勘探隊也搞幾百萬、上千萬的獎勵,制度就不允許。

除了機制之外,加拿大等國的高度繁榮和活躍的礦業權交易和資本市場,也讓風險勘探商們在全球獲得成功。反觀中國,礦業上市融資仍是鳳毛麟角。

三、高風險中的高回報

下面以河南發恩德礦業有限公司為例對此予以說明。

河南發恩德礦業有限公司是河南省有色金屬地質礦產局所屬的河南有色地質礦產有限公司與加拿大希爾威金屬有限公司(Silvercorp Metals Inc.)的全資子公司英國威克多礦業有限公司(VictorMin-ing Ltd.)進行合作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對河南省洛寧縣沙溝鉛鋅礦等礦產資源開展風險勘查與開發。加拿大希爾威金屬有限公司是一個在加拿大一板交易所(多倫多)上市的公司,有較強的融資能力。目前加拿大希爾威金屬有限公司占公司權益比例的77.5%,河南有色地質礦產有限公司占公司權益比例的22.5%。

外方在此投資的主要依據是:大的成礦背景有利,位於盆地的邊緣;在規模很大的1∶20萬銀異常范圍內;有航磁、重力異常(推斷有寨凹隱伏岩體);有1∶5萬分散流異常;礦區內含礦構造破碎較多,已發現的達30餘條,主要分布於礦區西北部4km2的范圍內,基本呈密集平行分布,含礦破碎帶延伸方向以北東、北北東向為主,其次為近南北向;地表、近地表有礦(盡管多已采空);深部有礦(ZK0816)。

兩年多來的勘查投入情況如下:①2004年勘查投入650萬元,完成坑探掘進進尺1450m,完成坑道鑽探510m。②2005年勘查投入3400萬元,完成坑探掘進22662m,鑽探12143m(78個鑽孔)。③2006年勘查投入4700萬元,完成坑探掘進30100m,鑽探33470m(132個鑽孔)。

通過以上工作獲一個銀中型,鉛鋅中型的鉛鋅銀礦床。

河南發恩德礦業有限公司於2006年3月底取得月亮溝鉛鋅銀礦采礦證,當年實現銷售收入2億多元,2007年實現銷售收入超過7億元,凈利潤超過5億。中方在該項合作中從經濟上受益匪淺,而加拿大希爾威金屬有限公司的股票價格也在與中方的合作中得到大幅度的攀升(上漲70多倍),目前是數十家在華進行風險勘查的加拿大上市礦業公司中股票價格最高、最為成功的公司。

四、加拿大風險勘查公司融資體制的啟示

如前所述,礦產勘查是個高風險領域,將政府資金大量投入這個高風險領域是有問題的。在融資領域,中國應向西方國家借鑒,尤其是加拿大。他們不需要「二權價款」、「基金項目」等,就是靠風險股市。另外,將「彩票」機制引入到風險地質勘查融資,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⑦ 加拿大股票市場

王浩

一、概述

世界經濟的全球化帶來了金融資本市場的全球化,資本的流動已經沒有了國界。它們尋求投資和在設定風險條件下的最佳投資回報的機會。隨著資本流的全球化,資本市場已經成為服務於商業的中介和基礎。很多大型的中介都是全球化的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服務業的組成的聯合體。

加拿大已經成為全球主要的風險資本市場。作為一個發達國家,加拿大有完整、開放和活躍的資本市場。它是由銀行、股票、證券和各種基金組成。13家加拿大國內銀行,34家外國銀行的子公司和11家外國銀行的分支機構共同管理著總量為1.6萬億(加元,下同)的資產。加拿大排名前100名的私人基金管理著5111億的資產。加拿大的法律和政策保護和鼓勵私人投資。加拿大有非常強的股票文化,投資是加拿大人生活的一部分,50%的加拿大成年人擁有股票。

在良好的融資環境中,加拿大的礦業得以高速發展。在礦業的發展過程中,加拿大形成了一套基於市場的完成有效的礦業融資方式,礦業已經成為加拿大經濟的主要部分。2001年,采礦和礦石處理業為加拿大經濟貢獻351億元,佔了國民生產總值的3.7%。(GDP=9486.49億元),在加拿大股票市場上市的礦業公司籌集資金凈值超過了13億元。使得計劃花費400多萬元用於世界范圍內勘探的加拿大公司的數量,2001年期間為22家,2000年為29家。

2001年末,在加拿大股票市場上上市的所有規模的公司擁有加拿大3000多個礦山區塊。多倫多股票交易所是世界上主要的礦業融資地,每年新增加的平均股票資本額為25億元。其引以為自豪的是280多家的礦業上市公司擁有800億元的市值。這些成績的取得都是由於資本市場在其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二加拿大的股票市場

多倫多股票市場已有151年的歷史,由原多倫多股票交易所與為了促進早期的探礦者為開發加拿大巨大的礦業潛能而專門成立於1890的礦業交易所合並而成。加拿大股票交易所在過去的4年中進行了重大的改革,把以前位於溫哥華(Vancouver)、阿爾伯特(Alberta)、Winnipeg、蒙特利爾(Montreal)區域性的初級股票交易所合並成單一的初級市場,即加拿大風險交易所(CDNX)。後來加拿大風險交易所又被並入多倫多交易所形成了加拿大單一的國家級資本市場多倫多股票交易集團(TSX group)。1999~2001年,加拿大對股票市場又進行了重組,形成了一個由高級的股票市場(多倫多股票交易所)和一個初級的風險市場(多倫多風險市場)組成的國家級的股票交易市場,多倫多股票集團的組成公司有多倫多風險交易所、多倫多股票交易所和多倫多股票市場。因此,現在加拿大股票市場由一高級和一個初級兩個股票市場組成。多倫多股票交易所的工作重點是成熟的公司,而多倫多風險交易所的工作重點是初期的公司。多倫多股票交易在北美位於第3,在世界范圍內位於第7,擁有市值1萬億元,4000多家公司在多倫多股票集團上市,多倫多股票交易所1300多家佔多倫多股票集團總數的30%左右,多倫多風險交易所有2600多家占總數的60%左右。

多倫多股票交易所和風險交易共有1100多家從事地質勘探和礦業開發的公司,超過了世界其他國家礦業上市公司總數的50%(見表1)。多倫多股票交易所的200家成熟礦業公司擁有的市值總和為1270億元,這些公司的前20名所擁有的市值就超過了10億元。

表1礦業上市公司數量表

多倫多風險交易所(擁有超過900家礦業上市公司)是世界初級勘探公司優質股票的歸宿。在其上市的礦業公司擁有的總市值為47億元,超過了倫敦可選擇投資市場的兩倍,多倫多風險交易所大量上市的初級勘探公司反映了其對正在成長的礦業公司一種健康的和諧狀態。

三加拿大證券委員會

在加拿大,各級政府的證券委員會是證券法律法規的執行者。13個省、區都有自己的證券委員會,他們為了提高同樣的監管職能與加拿大證券管理者委員會一道工作。證券委員會是一個自收自支的單位,他們的資金來源於上市公司在證券委員會必須的「注冊」。證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保護投資者使其免遭不公平、不合適的待遇和被欺詐;

(2)維護公開和有效的資本市場;

(3)樹立和保持公眾和投資者對全部市場的信心;

(4)審核公司的上市預招股說明書和批准股票發行;

(5)負責證券機構和希望從事證券業務的個人的所有注冊事宜;

作為各級政府的一個組成部門,證券委員會管理著上市申請和證券機構,如果你的公司想到多倫多股票交易所和多倫多風險交易所上市,你必須最終得到你所申請的省(區)和你的股票將發行到的省(區)的證券委員會的批准。因此,13個省和區政府的證券委員會是上市管理的權力部門,它們決定著你的公司是否可以在加拿大股票市場上市。一旦你的公司被證券委員會批准上市,你的公司就可以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中籌集到50~2000萬元的資金。

四、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上市的4種方式

由於初級公司對於商業和融資的渴望高於成熟的公司,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為初級公司提供了4種上市選擇。初級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公司特點選擇其中的一種方式上市。

(1)直接發行原始股票;

(2)資本聯合公司;

(3)反向收購;

(4)直接上市;

(一)直接發行原始股票

直接發行原始股票是在股票市場上市的傳統方式。在為發行股票作準備的幾個月里,你的公司將完成上市申請和與證券委員會一道填寫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提供給潛在的持股者所需要的詳細信息以便他們作出投資的決定。

(二)資本聯合公司

由多倫多風險投資市場專門提供的富有創意的資本聯合公司項目把具有管理實踐經驗的團隊和需要資本與管理經驗的公司聯系在一起。在資本聯合公司項目的初期,要尋找一個在多倫多風險投資市場上通過直接發行原始股票市的殼公司(被稱為資本聯合公司),它的商業意義就在有發現和獲得有潛力的公司或者資產。人們投資它的債券是為了研究和勤奮處理的職責,在直接發行原始股票的18個月內,資本聯合公司要完成獲得適當公司或資產的有資格的交易,這種交易可以獲得國家和資本聯合公司的公眾股份的投資,從而通過聯合減少上市的時間和費用,最終成為正式的上市公司。

(三)反向收購

反向收購允許私人公司的股東購買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上市的公司(或者叫「殼」),這類公司已經沒有真正的商業活動。這種交易可以通過幾種方式來完成,包括合並或為其他資產或股權發行股票。決定適當的反向收購人選應該得到公司的贊助商、律師和審計員的協助。

(四)直接上市

如果你的公司在過去或現在在其他交易所正式上市,你就有資格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直接上市,如果你的公司滿足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的最低上市要求,就不需要填寫招股說明書。

五、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成功上市的7個步驟

1.如果你的公司已經准備上市成為公眾公司

(1)回顧你的商業計劃和政策;

(2)對於未來商業計劃決定是否有擴大財務的要求;

(3)回顧過去5年你公司的財務報表;

(4)考慮作為上市公司的稅收。

2.管理者決定他們已經准備作為上市公司

(1)發展公眾;

(2)決定怎樣向公眾講述公司發展情況;

(3)組織公司國內的文件,以證明招股說明書和所做工作是完整有效的;

(4)決定目前的董事會成員和管理者是否滿足上市公司調整的需要。

3.管理者選擇職業顧問

(1)選擇一個代理商或推薦商;

(2)選擇一個證券律師;

(3)選擇一個外面的審計員;

(4)選擇一個公共關系專業人員。

4.管理者、職業顧問和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一道決定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對你公司的股票上市是正確的市場

(1)與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法人融資專業人員協商。

5.職業顧問開始上市程序

(1)准備3年的財務告;

(2)開始經銷商或與經銷有關人員的工作;

(3)從直接發行原始股票、聯合資本公司和反向收購中,選擇一種上市方式。

6.形成招股說明書

(1)與證券律師一道准備初步的招股說明書;

(2)與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和有關的證券委員會一道,填寫初步的招股說明書和支持文件,包括財務報告;

(3)完成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上市申請;

(4)接收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或證券委員會提出的有關初步招股說明書不足的反饋意見;

(5)向批准單位陳述全部不足直至滿意;

(6)提交最終的招股說明書。

7.開始交易

(1)收到證券委員會有關公司招股說明書的最終批復;

(2)舉行上市儀式。

六、怎樣填寫招股說明書

當你的公司即將上市時,你的招股說明書是投資者評價的文件。它提供給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的信息。完成一個成功的招股說明書需要經營者、律師、審計人員、證券委員會和股票交易所的共同合作。

填寫招股說明書的5個步驟

(1)你的公司應該與多倫多風險股票交易所和公司所在省的證券委員會以及在其管轄范圍內將發行股票的其他地方的證券委員會一道填寫初步的招股說明書。

(2)制定規章的政府機構對招股說明書進行審定並把不足之處通報給你的公司和你的專業顧問。

(3)所有的不足之處被弄清楚,直到管理者滿意後,你就可以填寫一個最終修改好的招股說明書。

(4)證券委員會出具一個作為同意招股說明書憑證。

(5)這個正式批准允許你的公司在出具最終憑證的地方管轄范圍內發行股票。

作為證券委員會需要一個全面、真實和清楚的披露。因此,招股說明書包含非常詳細的資料,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你公司的歷史和它的運作說明;

最近的審計財務報告;

你的商業計劃;

收益的使用包括所有將獲得的主要資產和發展前景的詳細說明;

負責人、董事和主要持股人的說明;

以第三方保存方式持有股本的詳細說明;

七上市的費用

准確說出上市的成本是非常困難的,因為每一個公司的上市都有其自己的獨特性。上市成本取決於上市的復雜程度和有無正確的支持文件可以利用。如財務報告、專家的評估報告。這些成本通常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申請上市不成功,這些成本的花費是不可能收回的。不管怎麼樣,你不得不支付一些必須的成本費用,如經紀人和投資經銷商的傭金

1.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的費用

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申請上市的成本在5000至1.5萬元之間,可在一個統計年度後支付。還有一些附加費,如財產取得、提供上市和私密場所

2.證券協會的費用

證券協會對每一個招股說明書收行政管理費1000元。收取毛收入0.025%的附加費,一旦你有毛收入,附加費在250至1000元之間,費用各省不一樣。

3.推薦費

推薦者的費涵蓋了與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協商上市所需要的一切工作費用。推薦公司必須完成上市公司被評估額的商業計劃。如果公司業務包含了獨特的技術需要特殊的上市處理,其上市工作將會對公司產生另外的附加成本費用。

雖然推薦費的高低取決於上市工作量的大小,對於聯合資本公司推薦商的費用在8000至1.2萬元之間。直接發行原始股票和反向接管等其他上市形式,其收費在1.5萬至5萬元。

4.投資經銷商費用

經銷商經銷你公司的股票,其傭金按銷售額的10%提取,這筆銷售傭金由上市收益以外的錢支付。

雖然推薦費是按照公布的標准收取,投資經銷商可以改變法人融資的收取費用。

5.職業人員收費

審計的成本取決於公司的復雜程度,會計記錄和財務狀況。對於首次審計的公司,其成本在1.2萬至8萬元。也可能會發生一些附加服務的成本。

對於加拿大公司在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上市,其律師費用在2萬至5萬加元。對於外國公司或一些特殊類型的公司其律師費用高出這個范圍。

如果你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財務主管准備自己起草招股說明書,那麼,上市成本就可以降低。

6.維持上市公司的成本

一旦你的公司成為上市公司,你就會每年支付大約2.5萬元的律師和審計費用。如果你的公司是復雜的或超出了多倫多風險交易市場批準的業務范圍,將會增加公司的成本。

八、對中國礦業權融資的思考

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對中國和世界者是一個重要的機會。中國巨大的市場向世界打開,另一方面,中國的企業也可以進入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市場。中國有豐富的礦業資源,包括煤、稀土、鎢、鉬、鉛和鋅在內的一些礦種其經濟儲量在世界范圍內具有競爭力。中國的礦業佔了世界總量的1/3,年產礦石50多億噸,有66689個礦山,其中煤礦44296個。在中國的西部勘探區域具有巨大的潛力。隨著中國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很多省、直轄市、自治區針對礦業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如四川省制定了《鼓勵外商投資礦業條例》,在中國的西部投資勘探和開展礦業有著巨大的商業機會。世界資本將聚焦於這個地區並獲得巨大的利益。國土資源部應該如何在制定礦業企業融資特殊政策,簡化上市程序,降低上市成本方面,借鑒加拿大政府的成功經驗。勘探投資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在中國勘探公司基本上都是一些處於初級階段的公司,在其上市的條件上它應該有別於其他的已處於成熟期的公司。中國應該盡早建立自己的風險交易市場。

⑧ 加拿大礦業勘查融資(二)

鄭鴻

中國地質勘查資金匱乏,後備資源儲量的增長趕不上消耗,制約了經濟的發展。加拿大是全世界地質勘查融資的中心。據統計,1996年加拿大資本市場提供了70億加元的巨額資金用於地質勘查,佔全世界勘查總投資的50%。研究加拿大的經驗,有助於中國解決勘查融資難的問題。

一、礦產勘查融資的特性

地質勘查具有極高的風險。據估計,每100個勘查項目中,只有1個可以最終進入商業開發階段,成功率僅1%。傳統的融資渠道不適合勘查項目,因為絕大部分的勘查項目無力償還本金和利息,這是銀行所不能接受的。高風險的特性是造成地質勘查融資難的主要原因。

二加拿大勘查投資的主要來源

加拿大的政府不投資地質勘查,只投資基礎地質調查。其地質勘查投資主要有2個來源:一是礦業公司的自有資金,二是社會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的資金。

礦業公司的自有資金構成了整個勘查業投資的主體,約佔2/3。礦業公司高度重視勘查的理由很簡單,資源是礦業公司的生存發展之本,沒有接續資源就沒有礦業公司的明天。

加拿大的礦業公司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大公司,一類是初級公司。大公司像因科、普來索多姆等從事從勘查到開發各階段的工作。初級公司則一般僅從事勘查工作。這類公司的構成非常簡單,一般由4至5人組成,人員精悍,決策快,通常由懂勘查的地質人員當家。在勘查方面很有效率。,20世紀90年代的許多重要發現都是由初級公司完成的。以1997年為例,初級公司花費了30%~40%的資金,卻發現了60%的礦產地。大公司為了保持一定的資源儲量,有兩條道路可供選擇。一是自己勘探,二是購買初級公司發現的礦產地。有些大公司傾向於自己勘探。有些大公司傾向於購買。但大多數的公司是綜合這兩種辦法。許多大公司都與初級公司合資進行勘探。

加拿大個人投資者具有投資股票及其他投資工具的傳統。據估計,50%的加拿大成年人投資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他們熱衷於投資礦產勘查的理由可以歸結為3個方面:

一是高風險伴隨著高回報。投資於地質勘查,確實使投資者獲得可觀的回報。一般而言,個人投資者投資地質勘查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購買初級公司的股票。二是購買基金,再由基金把錢投入勘查項目。這兩種方式都可以使投資者獲利。先說購買初級公司的股票。如果初級公司找到了前景良好的礦產地,可以使股票價格番幾番。以加拿大溫哥華的西南資源公司為例,由於在中國雲南找到了金礦,使公司股票從2加元漲至10多加元。如果是投資基金,基金經理將這些投資分散投往不同的勘查項目,一些項目可能無功而返,另一些則可能有很大的盈利。在有經驗的基金經理管理下,盈利往往大於虧損,這就保證了給投資者的分紅。高回報是刺激個人投資者投資地質勘查的關鍵因素。

二是加拿大對地質勘查的稅收扶持政策。加拿大政府規定,投資者每投資100元到礦產勘查業,可以減免大約135元的所得稅。由於加拿大是高稅收的國家,這一政策極大刺激了礦產勘查投資。據估計,20世紀80年代,至少有40%的加拿大礦產勘查投資要歸功於稅收扶持政策。

三是完善的市場環境提高了投資者的信心。多倫多股票交易市場風險板塊是全世界最著名的礦業投資市場。有947家礦產勘查企業在這個板塊上市,占上市公司總數的36%。2002年,礦產勘查業通過這個板塊籌資額達到4.5億加元。這一股票交易市場歷史悠久,監管制度完善,增強了投資者的投資信心。

三、勘查融資的方式

加拿大勘查項目融資主要採取4種方式。

(一)上市融資

多倫多風險股票交易市場分為兩層,第一層是為高級公司准備的,上市要求較嚴,但監管較松;第二層則是為初級公司准備的,上市要求較松,但監管很嚴。75%的上市公司屬於第二層。勘查公司一般在第二層上市。具體要求包括:公司必須擁有前景良好的勘查地,上市前3年已至少投入10萬加元;由獨立咨詢師提出至少75萬加元的進一步投資計劃;有足夠的流動資本用於支付必要的管理及運營費用。所有的地質報告必須符合43-101條款的規定。對於外國公司來說,董事會必須有兩名加拿大人。外國公司上市一般要用9至18個月時間,花費15至20萬加元的費用。

(二)私募

私募是指把公司股票賣給特定的投資者,從而融得資金。私募歷來被認為是投機性和風險性很強的融資方式。中國目前還禁止私募融資的存在。但在加拿大,這種融資方式很普遍。加拿大法律對所謂「特定投資者」有專門的要求。只有達到了這些要求,才有資格以私募的方式投資。這類投資者往往具備專業投資知識和投資經驗,抵禦投資風險的能力比較強。在地質勘查項目融資中,特定投資者一般包括財富額巨大的個人、高級礦業公司以及各類私人和公共基金。私募融資一般是由初級公司向投資者出售普通股融資,普遍通過投資銀行機構來進行。在多倫多,共有34家投資銀行性質的機構。它們大都長期從事礦業融資業務,在投資者和礦業公司之間建立了牢固的紐帶。它們可以幫助地質勘查企業快速高效地找到融資對象。由於私募的高風險性,在融資達成之前,投資者往往需要很細致地對勘查項目進行考察。通常都需要獨立地質師(資格人)出具技術報告,證明勘查項目具有較好的前景。

(三)合作(選擇權協議)

這一融資方法在加拿大十分普遍。在典型的選擇權協議中,勘查地的所有者一般給合作方一段時間,讓他仔細了解並評估勘查地的前景,如果前景樂觀,則合作方會正式購買勘查地的股權。如果合作方經過考察或評估,認為前景不佳,可以停止投資,不購買股權。還是用西南資源公司為例進行說明。該公司去年與雲南省核工業209隊簽訂了一份典型的選擇權協議。西南資源公司同意分4年投入400萬美元用於雲南博卡金礦的勘查,分別是第一年50萬,第二年100萬,第三年150萬,第四年100萬。如果前景樂觀,西南資源公司將在第四年花170萬美元購得博卡金礦90%的股權。如果協議執行過程中,西南資源公司發現金礦沒有進一步開採的前景,可以隨時中止投資。對西南資源公司而言,選擇權協議可以有效地規避風險。對雲南核工業209隊來說,成功地引來了對勘查地的投資。這是一份雙贏的協議。

(四)合作(收益權出讓)

這一融資方式通常用於勘查項目的後期。這時,礦產地儲量基本探明,公司需要一筆投資來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就通過出讓一部分礦產地未來的收益權來獲得融資。這一融資方法的好處在於不會稀釋股權,也不會對公司的控制權有任何影響。交易的金額一般在100萬至1000萬加元之間。交易的雙方一般是初級公司與大型礦業公司。

四、建議

一方面參與國際競爭,到加拿大資本市場融通地質勘查資金。加拿大資本市場為全球地質勘查提供了60%的資金。中國是礦業大國,完全有能力參與國際競爭。許多加拿大金融家看好中國的礦業發展前景。我們可以綜合運用上市、私募、合資合作等各種融資方式,為地質勘查項目融得資金。國土資源部目前正致力於清除礦業引資方面的障礙。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有越來越多的中國地質勘查項目成功從加拿大資本市場融資。

另一方面,吸引國內資本投資地質勘查。中國儲蓄存款余額已突破8萬億元,而且還在不斷遞增。大量的資本苦於找不到合適的投資機會。我們應該借鑒加拿大的成熟經驗,吸引本國資本投入地質勘查。這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建立投資銀行機構,發展投資於地質勘查的互助基金,建立良好誠信的投資環境等等。

⑨ 加拿大礦產勘查融資(三)

吳太平

加拿大是世界著名的礦業融資中心,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礦產勘查融資機制。其做法和經驗對建立完善我國商業性礦產勘查融資機制具有一定的啟示。

一加拿大礦產勘查融資的主要角色

主要包括三類:資金使用者、證券公司和投資者,他們在礦產勘查資本市場上發揮著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資金使用者

可以劃分為探礦人、小公司和大公司3類。2001年加拿大有553個礦產勘查項目經營者,勘查資金支出5.13億加元。其中,110個大公司占勘查資金支出的65.3%;小公司405個占勘查資金支出的34%,探礦人38個占勘查資金支出的0.7%。

在加拿大,小型勘查公司的數量很大。根據加拿大礦山手冊2002~2003年粗略統計,小型勘查公司有1200多家。其中大部分在TSX Venture和TSX交易所掛牌,還有40家左右不掛牌的公司在加拿大非上市部門交易股票,向公眾籌集資金,還有少量只能向數量有限的投資者出售股票,而且股票不能公開交易的私有公司。當一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就會希望到一家證券交易所掛牌。在加拿大,公司掛牌的主要途徑有初始公開發行、資本集中公司計劃和反向購買。公司上市可以為股東提供一個現成的市場,擴大股東基礎,提高股票身價,最重要的是通過交易所的條件影響公司股票初始配售。

(二)證券公司和礦業發起人

是指各類從事證券買賣的公司。多數屬於加拿大投資交易者協會和TSX、TSX Venture證券交易所。它們以自身身份或代理人身份承銷或交易公司證券。在加拿大禁止個人和公司從事股票交易,從事股票交易必須注冊為交易商、經紀商、經紀-交易商或證券發行商。無論是在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還是在不掛牌市場交易的小型礦產勘查公司幾乎完全依賴這些證券公司籌集勘查資金。

承銷商通常是專門的投資公司或證券商,通過談判達成的協定承銷公司的股票。有時礦產資產最初的發起人和礦業公司也可以成為承銷商。一般來說,承銷商自己購買新股票,然後再賣掉。但也存在例外。一是承銷商以「最大努力」為基礎承銷股票,就是承銷商盡最大努力代銷股票,賣不出去的可以退回,並按銷售額收取傭金。二是私下安排,就是證券公司規模很大信用等級很高,向少數幾家大的機構投資者發行股票而幾乎不承擔風險。

不掛牌市場中的證券公司和經紀-交易商將通過電話、郵件直接向公眾銷售股票,而且由於這個市場的特殊性,該證券公司得不到二次交易的傭金,其收益主要依靠承銷股票。

在大多數情況下,成功的融資活動取決於礦業發起人和經紀人的密切合作。礦業發起人是介於礦業資產所有者和投資者之間的中間人。礦業發起人的判斷和經驗在選擇融資來源和確保礦業資產銷售者達成最佳交易中是必不可少的。作為對其知識和管理服務的回報,該礦業發起人收取相應的費用,通常是該礦業資產中一定比例的權益。礦業發起人通常掌握公司大量股份並實施有效控制。礦業發起人取得公司控制的途徑主要有兩種,一是向公司出售礦權地,在這種情況下,10%的股票要由第三方保存,未經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不能出售。二是在公開市場上購買公司股票,以這種方式取得的股票可以自由交易。一個成功的礦業發起人可以通過自身的活動激發公眾購買公司股票的廣泛興趣,促進價格上升。這時發起人和初始投資者可以賣掉公司的股票獲利。礦業發起人可以作為承銷商與以自己身份購買股票的經紀人簽訂協定,但也經常採用承銷辛迪加的形式來分散承銷風險。這樣,礦業發起人不僅可以通過交易股票獲利,還可以通過參與承銷獲利。

(三)投資者

包括為礦產勘查提供投資的個人和機構。個人投資者主要包括公司創始人(有時是礦業發起人),其家庭成員和朋友,富人或商人,公眾。他們投資高風險的礦產勘查領域,一是出於對企業創始人和礦業發起人的信任,二是為了獲得高回報,三是為了獲得政府為鼓勵勘查投資提供的稅收優惠。總體上看個人投資者多數是理智的,其風險投資一般在其收入的5%左右,最多不超過10%。公司創始人、礦業發起人、其家庭成員和朋友、富人或商人還經常成為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的主要股東(占公司股份10%以上),而且通常占據公司總裁、副總裁、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董事會主席、董事等主要職位。

機構投資者是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的重要股東。在加拿大大約有200家小型礦產勘查公司至少有一個控股10%的機構投資者作為公司主要股東。這些機構投資者包括各類投資公司、大型礦業公司、小型礦產勘查公司、其他領域的公司。投資公司以投資為目的,通過提供可轉換的貸款或直接股權投資持有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的股份。這些投資公司有的來自加拿大,有的來自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不少大型礦業公司控制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的股份,一方面是為了充分發揮小公司在勘查上的優勢,另一方面也可以按照本公司的發展戰略對小公司實行控制。這些大型礦業公司事實上起著「風險資本家」的作用。Cominco公司是這方面的典型。主要業務集中在中國的Minco公司就是受這家公司控制的。一些資金實力較強的小型礦產勘查公司也可以在其他小型礦產勘查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以獲得對更多礦產資產的控制。個別情況下,一些制葯和食品公司也在小型礦產勘查公司中持有重要股份。

二加拿大探礦人和小型勘查公司的融資方法

對於探礦人和小型礦產勘查公司來說,有許多籌集勘查資金的方式。

(一)以利益條件供給資金協定(Grubstaking Agreement)

這可能是最古老的籌資方式:一個有錢人(一般是當地商人)為一個找礦人提供足夠的資金使之能夠在整個季節開展野外工作,作為回報,資金提供者獲得任何礦產發現收益的一半。

(二)勘查辛迪加(Prospecting Syndicate)

就是一夥人聯合起來,通過購買該辛迪加管理人發行的一定數量具有一定面值的單位為一個礦產項目的勘查或初步開發提供資金。這個辛迪加管理者可以是探礦人但更經常是發起人,有權處置該辛迪加的資金,安排勘查活動,或處置通過打樁或購買取得的礦業資產。辛迪加的每個成員共同和分別地對發生的債務負責,而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要按照其個人所得稅稅率納稅。另外,辛迪加的股份通常是可以評估的,至少達到其面值,並且可以要求辛迪加成員為了保持其權益有效,進一步投入資金。辛迪加單位不能發行給公眾或者由注冊的證券交易商交易。辛迪加很少有能力支持初步開發以外階段的投資,通常是把其資產處理給一家更大的公司,換取在公司中的股權權益。

(三)聯合風險協議、選擇權協議和參入協議

聯合風險協議(Joint Venture)不是一個法定實體而是一個以合同為基礎的經營安排。合同每一方為特定的任務作出一定貢獻,對於該任務享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權,並有權按比例分享實物利潤。根據聯合風險協議,各方獨立處理自己的扣除、補貼、成本和利潤。通常,大型礦業公司提供勘查資金換取其與小型勘查公司建立的聯合風險協議中的權益。

根據選擇權協議(Option Agreement),一方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其投入和工作義務從而有權選擇獲得另一方擁有的礦產資產中的一項權益。

在一個典型的參入協議(Farm-in Agreement)中,一方可以通過在另一方礦產資產上投入特定數量的勘查費用來換取在另一方礦產資產中的所有權權益。

(四)初始公開發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這是公司在一個股票交易所獲得掛牌的傳統方式。公司要提出掛牌申請,編制一份招股說明書並由證券委員會批准。招股說明書要提供詳盡的信息,為投資者決策奠定良好的基礎。

(五)私下安排(Private Placement)

就是承銷股票並以很大的數量銷售給少數幾個購買者,通常是機構投資者。根據經過密切協商的協議,這些懂行的投資者通過購買該公司的股票獲得重要的或控制性的權益。如果投資者是以自己的身份購買股票並且滿足規定的要求,就不需要編制招股說明書。這種籌資方式由於時間短成本低越來越流行。

2002年,在TSX Venture股票交易所上市的974家礦業公司共籌集資金5.75億加元,其中90.6%是私下安排方式,6.3%是公開發行方式,3.1%是初始公開發行方式。平均每個公司籌集資金數額為588296加元。

小型礦產勘查公司還可以自己注冊為股票發行商並直接向公眾發行。它還可以為公司現有股東提供購買更多股票的權利,這種方式被稱為「權利發行」(Right Offering)。

總之,探礦人和小型礦產勘查公司融資的實質是,各類投資者通過一定方式投入一定數量的資金,換取在礦產地中的權益或小型礦產勘查公司中的股份。

三、近20年影響加拿大礦產勘查融資的主要因素

據加拿大一家公司調查,1982~2002年間,加拿大共籌集勘查資金70億加元,平均每年3.5億加元,這些籌資活動大約是由500家左右的公司完成的。

在這20年的時間內,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的勘查支出經歷了3個周期。

第一個周期:從1983年的0.95億加元(佔全部勘查支出的15%),增加到1987年的7.7億加元(佔全部勘查支出的51%),然後下降到1991年的1.1億加元(佔全部勘查支出的21%)。

第二個周期: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期,到1997年增加到近3億加元(佔全部勘查支出的31.5%),達到過高峰,然後開始大幅度下降到1999年的1.4億加元。

第三個周期:從2000年的1.56億加元上升到2001年的1.8億加元(佔全部勘查支出的35.4%),然後上升到2003年的2.8億加元(佔全部勘查支出的41%)。

在這個時期影響礦產融資的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的稅收鼓勵政策、引入全部流動通過股票、礦產資源的重大發現和1997年BRE-X股票欺詐事件。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加拿大聯邦和省政府對礦產勘查一直實行鼓勵政策,除允許礦產勘查費用從公司收入中100%稅前扣除外,還在不同時期實行額外的稅收優惠。例如1983年開始實行礦產勘查耗竭補貼。即每3加元符合條件的加拿大礦查勘查費用可以享受1加元的補貼。這項政策一直執行到1987年,後來補貼率調低,並在1989年以後停止。再比如,聯邦政府針對礦產勘查費用急劇下降、礦產儲量下降和金屬價格低落的狀況,從2000年10月開始對礦產勘查實行投資稅收優惠。合格的勘查費用可以享受15%的稅收優惠。目的是幫助小型礦業公司通過發行流動通過股票增加股權投資。隨後部分省份積極響應,也實行了類似的優惠政策。目前,這項計劃結束期已經從2003年年底延長到2004年年底並且合格的勘查費用可以在該計劃結束的一年內享受稅收優惠。

流動通過股票是加拿大為促進礦產勘查投資實行的一項融資機制創新。流動通過股票實行於20世紀80年代初期。流動通過股票術語和相關條款於1986年首次出現於所得稅立法中。這種辦法一直使用至今。其主要特點是:

一是這種機制允許公司將其稅收扣減的權利轉給投資者。公司可以直接與投資者簽訂流動通過股票協議,也可以與流動通過股票有限合夥企業簽訂協議。流動通過股票有限合夥企業吸收公眾資金,然後投資到不同的資源公司中。

二是與聯合風險協議、聯合勘查公司(股東數量不超過10個)或合夥企業不同,這種機制在股東數量上沒有實踐和法律上的限制,每一投資單位的成本很低,潛在投資者的范圍更寬,並可以避免對發行公司現有管理和決策結構產生影響。

三是允許投資者進入資源部門並且主張資源支出而不需要積極參與到資源經營中。流動通過股票的投資者取得一項具有一定投票權的股權權益,其股票可以在一個公認的股票交易所交易,承擔有限責任。

四是每個投資單位的成本較低使得投資者在購買一定的股權權益時不至於承受過大的項目風險或部門風險。當投資者通過一個有限合夥企業購買一項股份權益時,投資門檻經常比直接購買略低,並且對特定的投資數量來說,投資者可以實現在多個資源公司投資的目的。

政府對礦產勘查稅收優惠政策與流動通過股票融資機制相結合,促進了礦產勘查融資。在礦產勘查耗竭補貼政策的支持下,1983~1990年通過流動通過股票籌集資金總計37.83億加元。在礦產勘查投資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下,從2000年10月到2003年6月,通過發行741筆流動通過股票籌集了4.25億加元礦產勘查資金。

礦產勘查取得重大發現成為促進礦產勘查融資的重要因素。在90年代初期一系列重要礦床的發現成為刺激礦產勘查投資的重要因素。例如Arequipa Resources在秘魯發現Pierina金礦,Diamond Fields在加拿大發現Voisey Bay鎳礦,Dia Met Minerals在加拿大西北地區發現金剛石礦,International Musto,在阿根廷發現Bajo de la Alumbrera金礦,BRE-X宣稱在印度尼西亞發現Busang金礦等。1995和1996年礦產勘查公司成為股市投資熱點。這里以加拿大西北地區金剛石礦的發現為例,C.H.Fipke等人經過多年艱苦努力,克服了融資、技術、自然條件上的重重困難終於取得了找礦的重大突破,在加拿大引發了一輪金剛石勘查熱潮,大約有200家國內外大小不同的公司捲入其中,圈佔勘查用地達10萬平方英里。許多投資者競相購買金剛石股票。Dia Met Minerals公司的股票價格從1990年的每股12分迅速上升到1992年的每股67加元。許多投資者發了財。在這種環境下,籌集礦產勘查資金變得非常容易。

到1997年初,BRE-X在分析樣品中摻假的欺詐事件開始被逐步揭穿,嚴重打擊了投資者的信心。BRE-X公司的股票價格一落千丈,從最高每股280加元下降到一文不值,市值損失數十億加元,股東遭受巨大損失。一名證券公司的經紀人因無法償還替投資者買股借的錢而跳樓自殺。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特別是在印尼開展勘查的小公司的股票受到嚴重影響。在1997年加拿大股票市場損失最大的公司中小型礦業公司佔30%。多倫多股票交易所的黃金和貴金屬分類指數下降了40%。盡管無論在歷史上還是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在加拿大股市上都發生過一些欺詐事件,但就其規模和影響程度而言,BRE-X公司欺詐案是空前絕後的,以至於此後的很多年裡,加拿大小型礦產勘查公司籌資處境十分困難。

除了上述因素外,礦產勘查融資還與經濟發展狀況,礦產品價格、資本市場狀況、礦業管理規定有著密切關系。而在過去20年中加拿大礦產勘查融資和支出發生的周期性變化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四、加拿大成為世界重要勘查融資國的有利條件

加拿大之所以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礦產勘查融資國,E.Mahoney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條原因:

一是在距離、時間和文化上與美國投資者接近。正是來自美國的投資者成為加拿大小型礦產勘查公司融資的重要驅動力。

二是同美國股票交易所相比,加拿大的股票管理者和管理規定更有利於礦業風險資本。

三是采礦被認為是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交易的核心部分,而在紐約礦業壓根就沒有受到關注。

四是由於在過去100年有大量的礦產勘查活動在加拿大持續開展,在溫哥華和多倫多集中了大量的有經驗的勘探者和礦山開發者。

五是由於以上原因在加拿大存在大量積極進取的小型礦產勘查公司。

澳大利亞具備上述2至5個條件,也籌集了大量的礦產勘查資金,但由於上面提到的第一條原因而不能與加拿大相匹敵。

倫敦正在成為小型勘查公司的風險資本市場,但是它也是距離大多數美國投資者太遠、太陌生,並且除了第二個條件外其他條件都不具備。

我基本贊同上述分析。需要補充的一點是,加拿大政府對礦產勘查實行特殊的鼓勵政策,而且有大量在礦產勘查融資方面具有專門知識的證券公司和礦業分析師,對加拿大成為世界領先的礦產勘查融資國具有重要作用。

五、對改進我國礦產勘查融資機制的啟示

從加拿大的情況看,礦產勘查融資是企業的市場行為,具有周期性變化的特點,同時政府也根據勘查融資市場的變化實施必要的宏觀調控。從改進我國礦產勘查融資的機制角度而言,我認為有幾點值得重視:

一是要繼續抓好大型礦業公司自身投入。就加拿大全部礦產勘查支出而言,大型礦業公司通常佔50%~80%。我國礦業企業規模小而分散,經濟實力不強。要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對我國現有礦山企業進行改造,實行礦產勘查投入的稅前扣減制度,改革礦業稅費政策,增強這些企業投資開展礦產勘查的能力。

二是不斷健全完善礦產勘查風險資本市場。加拿大礦產勘查投資者和使用者之間通過各種協議方式建立密切聯系,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勘查資本市場。我們要認真學習借鑒。進一步放寬對從事礦產勘查的企業或個人的資質要求。鼓勵個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投資於礦產勘查,建立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多樣化的投資機制。爭取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機構放寬礦產勘查開發企業上市的標准或開辟專門市場,為其面向社會公眾籌集風險資金創造條件。

三是重視發揮政府對礦產勘查融資的調控作用。加拿大有關政府部門對本國礦產勘查行業的情況進行全面系統及時的調查統計,認真吸納有關協會團體提出的政策建議,及時出台調控措施,密切跟蹤分析政策成效,並不斷調整改進,在促進礦產勘查行業健康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對這些有益的做法和經驗我們要認真研究借鑒。要在充分分析我國礦產勘查投資狀況、趨勢和問題的基礎上,對商業性礦產勘查活動提出扶持措施,包括直接補貼或稅收優惠政策等,推動形成政府調控與市場運作密切結合的商業性礦產勘查運行機制。

四是積極探索我國礦產勘查開發企業到加拿大上市的途徑。近年來,加拿大對股票交易所進行了大規模的調整重組,TSX和TSX Venture都屬於TSX集團管理。目前,加拿大正在積極推進各省證券管理規定的整合和統一。我國礦產勘查開發企業到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雖然要付出一定成本代價,但其上市條件比較寬松,經過努力是可以實現的。這樣做,有利於促進礦產勘查開發企業的規范化管理,熟悉了解國際行情和慣例,充分利用國外風險資本,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對我國具有一定條件的礦產勘查企業到加拿大股票交易所上市應當給予扶持和鼓勵。

五是吸引加拿大礦產勘查公司到中國投資。加拿大在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小型礦產勘查公司有1000多家。目前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加拿大本土、南美和北美。與中國有業務聯系的只有10多家。許多公司有在中國投資的意向,但是在選擇投資項目上存在信息獲得和聯系渠道方面的困難。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吸引外資的促進工作,投入一定資金,委託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開展相關信息收集整理和服務。

⑩ 加拿大礦業權評估比較

王蓓

一、礦業權評估管理方面的比較

眾所周知,礦業權評估在現代礦業融資中佔有很重要的位置。礦業權的價值是交易的核心或焦點。在真實的、公開的市場中,一項成功的交易可以使礦業權的價值得到實現。評估,作為咨詢意見,在這個過程中起著重要的輔助性作用。市場、信息和知識的日益復雜化已使評估成為礦業的一個重要的部分。

(一)礦業權評估的歷史

中國是一個礦業大國,在開采和利用礦產方面有很長的歷史,但第一部礦業法律直到1986年才誕生。她在歷史、社會和經濟制度方面走了一條與西方國家完全不同的道路。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開始於1998年。國務院發布的3個法規規定了,申請和轉讓礦業權時對國家出資勘查並發現有礦產地的礦業權要進行評估。其他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是否需要評估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相信隨著市場的發展和交易的活躍,當事人將在礦業權交易前和礦業融資時對礦業權評估有需求,自願地聘請評估師評估他們的礦業權或他們打算獲得的礦業權。

1998年以前,礦產資源法尚不允許礦業權交易。但是作為申請礦業權的前提條件,礦業權申請人需擁有勘查成果—地質勘查報告。因此,在20世紀90年代出現了勘查成果的交易,伴隨之也就出現了勘查成果的評估。這或許可以算作是中國礦業權評估的前奏曲。

關於加拿大礦業權評估的歷史,需要將它與其他西方國家聯系起來看,因為他們有著相同的制度和體系。

西方的礦業權評估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19世紀的下半葉。E J Mal-one寫到:評估的方法從最早由Henry D Hoskold 1877年在他的論文「工程師的評估助手」中提出的技術上得到了發展。根據E J Malone的研究,礦產價值和評估的基本原則在20世紀初就開始形成了。20世紀50年代的後期,折現現金流分析法被引入並廣泛應用於礦業界。但是,評估的方法和原則以及標準的重要發展產生於20世紀後期。

1987年,美國評估師協會建立了「專業評估從業統一標准」(US-PAP)。但是直至今日,美國還沒有任何專門的礦業權評估的標准和准則。

澳大利亞在起草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方面帶了個頭。1995年發布了VALMIN Code,1997年做了修訂。VALMIN Code成了其他國家的樣板。

在加拿大,直到2003年5月才有了一個完整的、綜合性的用於礦業權評估的規則和准則,是「Bre-X」公司的丑聞推進了這個歷史進程。多倫多股票交易所和安大略證券委員會(TSE/OSC)設立了一個礦業標准特別工作組(MSTF)審查礦業中的行為、標准和習慣作法。1999年1月,該特別工作組建議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學會(CIM)成立一個委員會審查和咨詢礦業權評估的途徑和方法。這個委員會(CIMVal Committee)從2000年春到2002年秋先後起草並公布了「供討論的初步框架」、「討論稿」、「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草稿」及「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修改稿」。2003年2月已形成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的最終稿,將於2003年5月在蒙特利爾正式發布施行。與此同時,其他的專業委員會也在全力以赴對其他關鍵領域進行制度建設,例如為礦產儲量/資源量進行標准化定義、勘查在礦業中進行某些專業技術活動的資格的資格人制度,以及勘查從業者的勘查准則。在這個過程中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是,CIMVal委員會2000年3月8日在多倫多的CIM年度大會(采礦世紀年2000)上組織了一個「評估日」。許多來自於各領域專家的關於礦業權評估的論文提交給了大會或在會上做了介紹。這些論文可被視作為CIMVal標准和准則的基礎。

同時期,國際評估標准委員會正在准備一套期望最終能被全球所接受的國際評估標准。

在另一個重要的礦業國家——南非,南非采礦和冶金協會正步澳加兩國後塵制定礦業項目、礦業權和礦業資產評估的標准和准則。

(二)礦業權規范的形成和創建

礦業權評估規范是礦業活動發展和競爭的結果。礦業權交易的目的是籌措有限的資金和分散風險。因此,礦業權交易涉及多種行業。這些行業都是關注交易對象的真實價值的當事人,包括礦業權持有人、礦業權的潛在持有人或申請人及銀行和銀行家、大礦業公司和股票持有者等投資者。

獨立礦業咨詢公司在礦業界有他們的重要角色和位置。他們在礦業權交易和融資中為當事人提供了包括礦業權評估在內的多種服務。

在加拿大、澳大利亞和南非,有關各界的組織和團體參加了有關礦業權的各種標准和其他方面准則的起草、討論、評論和辯論。參與者以不同的角度和觀點表述了他們的意見,盡管不能達到觀點的完全一致,他們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很有意義的。

加拿大參加標准和准則起草過程的組織和團體包括:

加拿大采礦協會(MAC)

加拿大會計師協會(CICA)

加拿大管理會計師協會(SMAC)

加拿大金融分析委員會(CCFA)

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協會(CIM)

多倫多股票交易所(TSE/TEX)

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CSA)

銀行

礦業公司

咨詢公司

中國是在一個較小的范圍內完成同一項工作的。在這個工作組中缺少勘查公司、礦業公司、證券管理者的礦業權人的代表。

(三)礦業權評估的管理

目前,根據現行國務院的有關法規,監督和管理礦業權評估從業仍是中國政府的職責。國土資源部發布了3個關於礦業權的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和《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國土資源部的職能部門組織起草和編纂了兩版應用於礦業權評估的技術指南。第一版名為《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方法指南》。現在正被應用於實踐的第二版是《礦業權評估指南》。目前正在修改編纂第三版。作者認為政府將逐漸從這個領域的管理位置隱退,特別是,而且首先是從技術方法方面撤出。

在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國家,最相關的自律性專業組織負責這些事務和任務,如加拿大采礦、冶金和石油協會(CIM),澳大利亞采礦和冶金協會(AusIMM),南非采礦和冶金協會。這些組織由不同專業的人員組成,在不同的領域為礦業提供咨詢服務。為了約束從業行為,公平競爭,保護從業者和被服務者的利益,自律性專業組織已經建立了一些制度來規范其成員。在這些制度中一個主要的措施和特徵是「具有懲戒力,包括中止和開除成員或成員的雇員的權力」。

(四)礦業權評估的條件和環境

在加拿大,與礦業相關的幾個領域都已發布了標准和/或准則,為評估師從業和建立評估方面的規范提供了較好的和較規范的環境。

加拿大礦業融資

中國礦業界中的各專業領域尚缺少這種協調、默契和合作。政府各部門的管理也不盡協調。現行的有關勘查規范和資源儲量標准不適用於為礦業權交易和礦業融資提供服務的礦業權價值的評估。

(五)管理制度

建立一個有效的制度對於管理礦業權評估是非常重要的。加拿大的資格人制度和勘查准則是有效率的管理制度,它的社會、文化基礎是「誠信原則」。

中國也有相近的管理制度,但效果不能令人滿意。

1.資格人和資格評估師

由礦業標准特別工作組(MSTF)建議起草、由加拿大證券管理委員會(CSA)發布的43-101國家規范的重要成就和貢獻之一是資格人概念和資格人制度。這個概念是從用於澳大利亞、英國和南非的「能勝任的人」概念衍變過來的。

43-101國家規范將資格人定義為:一個自然人,他是具有至少5年礦產勘查、礦山開發或礦山經營或礦業項目評價,或這些領域的綜合的經歷,具有與礦業項目對象和技術報告有關的經歷的工程師或地質學家,同時是聲譽良好的專業協會的成員。

資格人是受約束的專業人,他要在給公眾的技術報告中體現專業標準的應用和他的責任。資格人概念的執行將確保只有具備資格的人方能實施和報告勘查和采礦活動。這是Bre-X公司丑聞的教訓之一。確切地說,資格人制度是幫助重建投資者信心、重建關繫到加拿大的未來的礦業的需要。

資格人制度在西方國家有其基礎,即對專業人員的管理。工程師在其被管轄地獲得執照已在全加拿大實行了多年,至少有7個省和地區還實行了地質學家執業許可制度,其他的管轄地也在制定相關的規章。

資格評估師的概念由資格人概念演化而來,CIMVal標准和准則定義其為:一個自然人,他是具有經證實的在礦業權評估中經驗廣博的專家,有與目標礦業權有關的經驗,或依賴於由資格人完成的目標礦業權的當前的技術報告,受聲譽良好的專業協會或自律性專業組織的規范,或是它們的成員。

中國也有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制度,由政府職能部門掌管。它不能滿足市場經濟活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一是沒有從業范圍的限制,實際成為萬能的資格;二是沒有從業風險,沒有懲戒制度進行道德和能力的約束。

2.勘查准則

上世紀末,面對數起與礦產勘探和采礦公司股票有關的惡性事件,礦業投資者的信心發生動搖,礦業和礦業股票遭受巨大挫折。加拿大礦業在過去的6年裡做出了很大努力以恢復投資者的信心。根據43-101國家規范制定的勘查准則是加拿大礦業界的另一個重要的成就。礦產勘查准則於2000年6月發布,礦產資源和礦產儲量估算準則正在制定中。這些從業准則均是為支持和約束資格人從業而制定的,也為監督和檢查提供了可遵循的依據。它相當於加拿大全國通用的統一的技術標准,要求資格人遵照執行,但同時它也聲明並不限制資格人的獨創性思考和新方法的應用。

中國也有一套礦產勘查規范,指導全國的地質勘查工作已有40多年了。雖然2002年修訂後的《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在適應市場經濟制度下的勘查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努力,但仍缺少用於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的規范或准則類的東西。我國的礦產勘查規范與加拿大勘查准則相比較,所涉及的內容方面差別不大,且我國的勘查規范要詳細得多。主要區別在於加拿大的勘查准則突出了對責任的要求,我國的勘查規范突出的是對技術的要求。加拿大的資格人如果沒有按照勘查准則進行工作,面臨的是法律後果和失去資格的風險。我國的勘查工作若未達到勘查規范的要求,只是影響勘查成果的等級,而無其他後果。可見二者約束力的強弱了。這種差別是制度性的。加拿大的勘查准則針對商業性礦產勘查,因此責任是極為重要的。商業性礦產勘查各個環節做到什麼程度,不僅是技術問題,還是取得信息的可靠程度的問題、真實與虛假的問題、法律責任的問題。

(六)宗旨

CIMVal標准和准則列出了5條評估師在評估過程中和起草評估報告中必須遵守的基本宗旨。它們是實質性、透明度、獨立性、勝任和合理性。顯然,這些宗旨對於評估師和評估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們始終體現在評估的全過程中。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和《礦業權評估指南》沒有具體地提出從業宗旨,但要求評估師和評估公司獨立地從事科學和公正的評估,對其評估報告的客觀性、公平和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七)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或法規的內容

國土資源部1999年和2000年發布了3個關於評估和評估從業者資格的暫行辦法,組織起草了兩版應用於該行業的技術性指南。它們與《加拿大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一樣包含了全部管理和指導評估從業的必要內容,並且兩者在內容的范圍和措施上也是相似的。

差別主要是,加拿大的標准和准則對礦業權評估中的某些關鍵概念和術語做了較詳細和較清楚的定義,這是非常必要的。他們將評估的礦業權價值類型確定為「公平市場價值」;確定評估結果有效期為一天,並且用一個價值范圍來表示評估值。

中國的評估暫行辦法除了對評估師有資格要求外,對開展評估業務的公司也有資格規定;沒有確定礦業權的價值類型,評估結果有效期確定為一年;評估結果為單一值。

(八)從業者

目前在加拿大,任何滿足「資格評估師」定義所述全部特徵、遵循CIMVal標准和准則並與其保持一致的個人均可以以資格評估師的身份從業,沒有額外的考試和登記,無需審查和批准。但必須以誠信為原則,在評估報告中附具專頁聲稱滿足資格評估師的條件,列述有關經歷,承諾遵循標准和准則。據了解,加拿大正在以加拿大工程師專業協會和美國評估師協會為參考籌建評估師協會。

中國的評估業實行了考試和注冊制度。成為一名資格評估師,需要通過統一的和綜合的考試。滿足某些基本條件的人可以參加這個專門的考試。成為一名執業評估師,資格評估師需受聘於一個資格評估機構並到管理機構進行注冊。中國的評估師協會正於籌建之中。

二、礦業權評估技術方面的比較

評估的途徑和方法可以歸類為技術問題。西方國家將礦業權作為不動產的一部分進行評估有較長的歷史。與之相比,在中國只有6年的時間。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促進了評估技術的引進。中國從業人員進行了有意義的實踐和研究,特別是在世界性難題探礦權的評估方法方面。

(一)礦業權和礦業權的價值的內涵或定義

搞清楚兩國礦業權概念的差別是比較研究首先要做的事。加拿大與中國的「礦業權」相對應的概念和術語是「礦地(產)」。礦地(產)根據CIMVal標准和准則,由全部的為獲得物質性資產所取得的權利和它們的權益組成,包括各種執照和許可。礦業權的價值由這些權利、權益和各種在權力機關登記和備案了的資產法定范圍內的實物資產的價值組成,實物資產除了礦產儲量和資源量外還包括地下開拓建設,加工廠和地表設施。但對於勘查早期階段的礦業權,其資產和價值主要指礦產。礦地(產)被進一步劃分為勘查礦地(產)(Exploration Property)、開發礦地(產)(Development Property)、礦產資源礦地(產)(Mineral Resource Property)和生產(Proction Property)。

CIM也在各種各樣的價值類型中給了礦業權價值一個定位,即公平市場價值(FMV)。它是指在一個公開的無限制的市場中能夠獲得的,用錢或錢的價值來表示的最高價格。這個市場中的各方都是有知識的、信息均衡的和謹慎的,行為獨立,交易均未受到任何強制力。公平市場價值的定義似乎是對一份資產在一個假想市場中產生其交換價值的過程的描述。

在中國,「礦業權」術語通常只理解為對礦產的權利、權利憑證和權益。它被定義為進行勘查或開采礦產資源的經濟活動的權利。《礦業權評估指南》定義礦業權價值為投資於礦產資源所可能獲得的收益額。這個定義是對在生產中產生價值的過程的描述。

(二)評估原則

CIMVal標准和准則中提出了6條應用於礦業權評估的一般原則。它們可被概括為價值的時點性、價值預測的時間性、價值的可獲得性、最高級和最佳使用原則、信息的現時性和市場決定回報。

《礦業權評估指南》列出了評估師在評估中要考慮的12條原則。即;

(1)尊重地質規律和資源經濟規律的原則;

(2)遵守地質勘查規范的原則;

(3)預測原則;

(4)供求原則;

(5)替代原則;

(6)變動原則;

(7)競爭原則;

(8)收益遞增遞減原則;

(9)最有效利用原則;

(10)協調原則;

(11)收益分配原則;

(12)均衡原則。

(三)評估途徑

3個在中國和加拿大均被普遍接受的評估途徑是收益途徑、市場途徑和成本途徑。它們被分別用於不同的條件下。這在兩個國家裡沒有什麼差別。

(四)評估方法

CIMVal標准和准則提出了14種方法供評估師在評估中選擇使用。這14種方法進一步被劃分為主要方法(7種)和次要方法(4種),並分別做了注釋。4種方法屬於收益途徑,6種方法屬於市場途徑,3種方法屬於成本途徑。某些方法在加拿大被廣泛使用和普遍接受作為首選方法。某些方法未被廣泛使用但已被接受。還有些方法即未被廣泛使用也未被接受,因此,這些方法未被劃分為主要的或次要的評估方法。在准則中列出未被接受的評估方法的目的是不限制評估師使用和發展它們。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指南》推薦了3種途徑的8種方法。

市場途徑和其方法在加拿大和其他西方國家得到廣泛地應用。它們是較好的和較理想的途徑和方法。但某些方法的技術問題還需進行一步討論和改進。市場途徑的評估方法還未用於中國的礦業權評估。其主要原因是缺少足夠的礦業權交易,特別是那些不受限制的和不受強迫的礦業權交易。

(五)儲量和資源量

在礦業權評估中,礦產儲量和資源量是非常重要的參數。從許多討論礦業權評估的論文和文章中可以知道,在過去的20年裡西方國家的評估界關心和爭論的是是否在評估中考慮礦產資源量的問題。這個領域里的大多數人現已能夠接受在評估探礦權價值中考慮礦產資源量的觀點。但尚未很好地解決如何確定用於探礦權評估的礦產資源量的問題。寄希望於能夠產生一個查普遍接受的確定這個參數的原則和方法。它將有助於比較礦業權的價值和應用可比方法。

在中國,從業者從未懷疑過礦產資源和其潛力能在探礦權評估中被考慮的問題。但是恰當地估算仍是個未解決的問題。

(六)探礦權的評估

CIMVal標准和准則推薦了約9種當前應用於某些范圍、評估師可以選擇使用的探礦權評估方法,6種是市場途徑的,3種是成本途徑的。

中國的《礦業權評估指南》提出了6個探礦權評估方法。兩個是成本途徑的,兩個屬於收益途徑,另外兩個是市場途徑的。某些在西方國家廣泛使用的市場途徑的評估方法未應用於中國或未被引入中國,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在中國幾乎不存在適合這些方法的交易,或者說它們對中國的礦業人來說還不夠熟悉。

如果一個探礦權的特徵滿足某些條件,尤其是儲量和資源量,DCF方法和其他收入途徑的方法均可應用於對其價值的評估,這在兩個國家都是相同的。

在現在的礦業權評估中,除了證券管理者外,人們已廣泛地接受了礦產資源量和其可能的潛力的價值應被考慮和估算在礦業權價值之中的觀點,這是一個重要的發展。盡管如此,探礦權評估仍存在兩個未解決的難題。一個是對於沒有圈定出儲量和資源量的探礦權,如何考慮並估算它的價值,什麼要素可以反映它們的價值和用數學進行表達。另一個難題是,對於含有可信程度低的儲量和資源量、有潛力的探礦權,在評估中如何確定資源和潛力的參數。筆者認為這些難題是世界性的,對中國和加拿大都是相同的。

三、結束語和建議

中國和加拿大都是礦產資源大國,礦業在國民經濟中有著重要的地位。兩國均對世界礦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在礦業權評估領域也將會如此。目前加拿大的一些礦業公司正在積極尋求在中國的投資機會,中國的礦業界也在積極地尋找投資者。這將是兩國礦業權評估業共同發展的良好時機。

本報告中所做的礦業權評估主要方面的比較仍然是初步的和概要的。它們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很顯然,中國和加拿大兩國的礦業權評估存在著某些差別,但是差距並不很大,特別是在管理制度和建立和發展方面。相對而言,在評估技術和方法方面的差距要大些。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原因外,中國從業人員與西方同行之間缺少聯系和交流是另一個原因。交流和實踐經驗對於中國的礦業權評估發展是極其重要的。

礦業權評估是伴隨著經濟體制和法律制度產生和發展的。資產的概念和它的基本法律特徵在加拿大等國家當憲法建立時就形成了。它與經濟體制是相吻合的。中國正在進行經濟體制改革並謀求建立一個有效的體制,礦業權即是改革的產物。它的效果將在實踐中得到檢驗。盡管為時尚早,但可以相信中國與礦業權有關的法律和法規正在不斷得到改進。

由於歷史、制度等的不同,人們從不同的角度和經濟觀點考慮和比較價值。評估領域中的加拿大同行主要受在市場條件下資產的經濟意義的驅使,他們考慮對資產的投資和成本較多,而不是礦產自身價值的自然屬性。評估對他們而言是一樁業務,不是理論和科學研究。

引入資格人和資格評估師制度對中國礦業和礦業權評估是有益處的。在中國發展這個制度是值得考慮的。中國礦業權評估領域的發展的進步需要有效的制度的支持。

由於角色和功能的問題,評估是不適合於政府管理的領域。在中國,急需發展滿足市場經濟體制需要的自律性專業組織。它將是礦業融資體系的重要部分。

在中國,礦業權和其他術語需要在廣泛地討論後作出詳細和明晰的定義。

參考文獻

[1]E J Malone礦業權評估方法的歷史回顧.由Ross D.Lawrence先生提供論文復印件

[2]Ross D.Lawrence評估的收益途徑.2001

[3]Ross D.Lawrence DCF預測法確定公平市場價值只能根據證實的礦產儲量和可能的礦產儲量嗎?

[4]Keith Spence加拿大礦業權評估准則的發展和評估實踐綜述

[5]加拿大礦業權評估標准和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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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礦業權評估指南.北京:中國大地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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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探礦權采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源部文件,國土資發[1999]75號,1999年3月30日

[10]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源部文件,國土資發[2001]

[11]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事部、國土資源部文件人發[2000]82號,200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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