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資租賃物損壞了是由誰承擔損失
法律分析:1、融資租賃物損壞的,由承租人承擔損失。承租人是融資租賃物的使用者,應該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應該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的損失。2、但如果融資租賃合同,有特殊約定的,亦可以由出租人負責維修,或承擔相應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貳』 融資租賃的特點
融資租憑主要分為以下4個特點:
(1)租期較長(一般達到租賃資產使用年限);
(2)租約一般不能取消;
(3)支付的租金包括了設備的價款、租賃費和借款利息等;
(4)租賃期滿,承租人有優先選擇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權利。也就是說,在融資租賃的方式下,與租賃資產有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由出租人轉歸承租人。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徵都有哪些?
1、租賃標的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2、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設備,對該設備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3、出租人保留設備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設備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4、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設備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5、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設備有留購、續租和退租三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合同的含義: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徵:
①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②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為目的;③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在合同中,一般用甲方、乙方來指代交易主體,即甲方、乙方是合同中的簽約雙方。一般訂立合同的一方為甲方,簽約對象為乙方。
合同的形式:
合同形式,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該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對話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達成的協議。當事人在使用口頭形式時,應注意只有及時履行的合同,才能使用口頭形式,否則不宜採用這種形式。在農村土地流轉合同中,只有代耕合同可以採用口頭形式。
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書面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通過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在簽訂書面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除主合同外,與主合同有關的電報、書信、圖表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
『叄』 在租賃期間內,融資租賃的出租入一般需要提供維修和保養設備等方面的服務
錯誤。
融資租賃的設備由承租人承擔設備的維修與保養。
『肆』 融資租賃維修費用由哪方承擔
法律分析:融資租賃物損壞的,由承租人承擔損失。承租人是融資租賃物的使用者,應該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應該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的損失。但如果融資租賃合同,有特殊約定的,亦可以由出租人負責維修,或承擔相應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伍』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在期滿後對於設備處置方法都有哪些的不同
經營租賃是租賃公司將相關物品出租給承租人,收取租賃費用的租賃方式。對於租入方,不得提起折舊。但可以將租賃費分期在稅前扣除。融資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方式。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實質上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是對方的,對方計提折舊,我們只支付租金的。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實質上所有權轉移給我們了,我們計提折舊、支付租金。
兩者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租賃程序不同。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2)租賃期限不同。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3)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4)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5)租賃的實質不同。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陸』 在融資租賃中,一般由承租方負責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嗎
是的,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佔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柒』 融資租賃的設備誰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承租人實際佔有租賃物,對租賃物負有妥善保管、使用的義務。這是因為,承租人需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而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為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為保護出租人利益的需要,都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只得自己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而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轉租,更不得處分租賃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捌』 融資租賃的特點中有沒有:租賃期內出租人提供設備維修和保養服務
設備維修和保養一般由承租人負責或者設備供應商,與出租人無關,或者合同有特別載明。
『玖』 融資租賃的優點和缺點
融資租賃的優點與缺點主要如下:
1、融資租賃的優點
①籌資速度較快。租賃會比借款更快獲得企業所需設備。
②限制條款較少。相比其他長期負債籌資形式,融資租賃所受限制的條款較少。
③設備淘汰風險較小。融資租賃期限一般為設備使用年限的75%。
④財務風險較小。分期負擔租金,不用到期歸還大量資金。
⑤稅收負擔較輕。租金可在稅前扣除。
2、融資租賃的缺點
①資金成本較高。租金較高,成本較大。
②籌資彈性較小。當租金支付期限和金額固定時,增加企業資金調度難度
融資租賃除了融資方式靈活的特點外,還具備融資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壓力小的特點。
中小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所享有資金的期限可達3年,遠遠高於一般銀行貸款期限。
在還款方面,中小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分期還款,極大地減輕了短期資金壓力,防止中小企業本身就比較脆弱的資金鏈發生斷裂。
融資租賃雖然以其門檻低、形式靈活等特點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解決自身融資難題,但是它卻不適用於所有的中小企業。
融資租賃比較適合生產、加工型中小企業。特別是那些有良好銷售渠道,市場前景廣闊,但是出現暫時困難或者需要及時購買設備擴大生產規模的中小企業。
具體特徵
融資租賃的特徵一般歸納為五個方面。
一、租賃物由承租人決定,出租人出資購買並租賃給承租人使用,並且在租賃期間內只能租給一個企業使用。
二、承租人負責檢查驗收製造商所提供的租賃物,對該租賃物的質量與技術條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擔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管理、維修和保養。
四、租賃合同一經簽訂,在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無權單方面撤銷合同。只有租賃物毀壞或被證明為已喪失使用價值的情況下方能中止執行合同,無故毀約則要支付相當重的罰金。
五、租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對租賃物有留購和退租兩種選擇,若要留購,購買價格可由租賃雙方協商確定。
功能介紹
1.融資功能 融資租賃從其本質上看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的,它是為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問題而產生的。需要添置設備的企業只須付少量資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設備進行生產,相當於為企業提供了一筆中長期貸款。
2.促銷功能 融資租賃可以用「以租代銷」的形式,為生產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一可避免生產企業存貨太多,導致流通環節的不暢通,有利於社會總資金的加速周轉和國家整體效益的提高;二可擴大產品銷路,加強產品在國內外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3.投資功能 租賃業務也是一種投資行為。租賃公司對租賃項目具有選擇權,可以挑選一些風險較小、收益較高以及國家產業傾斜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同時一些擁有閑散資金、閑散設備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融資租賃使其資產增值。而融資租賃作為一種投資手段,使資金既有專用性,又改善了企業的資產質量,使中小企業實現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
4.資產管理功能 融資租賃將資金運動與實物運動聯系起來。因為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公司,所以租賃公司有責任對租賃資產進行管理、監督,控制資產流向。隨著融資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還可利用設備生產者為設備的承租方提供維修、保養和產品升級換代等特別服務,使其經常能使用上先進的設備,降低使用成本和設備淘汰的風險。
『拾』 融資租賃的維修義務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實際佔有租賃物,對租賃物負有妥善保管、使用的義務。這是因為,承租人需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而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為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為保護出租人利益的需要,都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只得自己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而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轉租,更不得處分租賃物。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承租人處分租賃物的,是一種無權處分行為,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或者在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賃物且不能返還時,請求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