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企業年金的問題
下面一一回答你的問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職工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時才可以領取。如果你中途辭職,一般情況下是取不出來的,但是你已經繳納的部分也不會消失,直到退休時領取。如果你再找了新的單位,新的單位也建立了企業年金,你可以辦理轉移。
2、企業年金具體繳納方式,要看你們公司的企業年金計劃方案是如何規定的,每個企業都不太一樣。像聯想公司的企業年金,就是企業和員工1:1,各繳一半,到最後都歸於員工個人賬戶。
3、企業年金採取的是信託制,也就是說企業年金基金是企業委託其他專業機構進行管理,繳納以後的基金管理基本上企業不插手。因為這是職工的養老錢,所以它的安全至關重要,社會保障部等監管部門專門制定了法規,規范這個事情。企業年金基金不在企業倒閉之後的清算之列,也就是說企業年金是獨立於企業之外的財產,誰也不能動。
『貳』 企業年金投資運營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年金投資運營中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年金投資總量規模小
近年來,我國企業年金規模不斷增加,於2016年突破萬億。2019年我國企業年金積累基金1798
5.33億元,我國2019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990865億元,企業年金占國內生產總值的
1.82%,比重較小。
(二)企業年金投資組合規模較小
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市場過度分割,投資組合規模較小。截至2019年底,企業年金實際運作資產達到
1.79萬億,投資運作滿全年的投資組合共3600個,其中單一計劃組合3408個,平均規模為
4.5億;集合計劃組合173個,平均規模為9億,低於同期公募基金規模。
(三)企業年金投資收益不穩定
企業年金承擔著重要的社會功能,在運營過程中需要一種較為穩定、收益合適的投資渠道。國內可供投資的產品有存款、債券、基金、股票、養老金產品等,需要較強的專業知識,必須經由專業的投資公司完成。不同的投資公司的管理能力、不同的投資經理的投資能力、同一投資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資組合、同一組合的不同投資期間投資策略相差很大,加之經濟狀況的影響,使得企業年金發展受到影響。
(四)企業年金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國企業年金由企業和職工自主繳納,遵循信託法原則。相關的法律主要包括《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等,但是這些法律在頒布時,整個信託制度不夠成熟,未對企業年金方面做出具體的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也沒有形成一套健全的配套法規。在企業年金的開展和具體運營中缺乏相對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五)企業年金風險防範能力較弱
企業年金的投資行為主要由具有資質的投資管理人來完成。不同的投資管理人,其業務范圍、管理水平、風險評估能力各不相同,且容易受到投資經理的個人投資能力和偏好影響,長期運營能力缺乏制度保證,運營過程風險較多。受託人是投資運營過程的重要角色,而受託人的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受託人重經營、輕管理,受託能力嚴重不足,使得受託人功能的空心化,這些都是企業年金運營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來源:科教創新與實踐2021年2期
『叄』 年金計劃的如何建立一個卓越的企業年金計劃
隨著我國企業年金各項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各省市稅收優惠政策的頻頻出台,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考慮為本企業員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以增加企業的凝聚力,提高企業在本行業中的競爭力。但是,大多數企業對在新的法規框架下如何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卻不是十分清楚,本文旨在幫助企業了解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大致步驟。
首先,企業要審查自身是否符合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條件,即是否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是否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和是否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等。如符合上述要求,企業要和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建立企業年金的決策。
第二,企業確定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後,應制定企業年金方案。企業年金方案應包括參加人員范圍、資金籌集方式、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管理方式、基金管理方式、計發辦法和支付方式、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條件、組織管理和監督方式、中止繳費的條件等內容。企業可自行制定企業年金方案,也可聘請人力資源咨詢公司提供企業年金計劃設計的咨詢服務。需要注意的是,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三,企業還應將企業年金方案報送所在地區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中央所屬大型企業企業年金方案,應當報送勞動保障部。勞動保障部門企業年金基金監管機構將出具企業年金計劃確認函(含登記號),該確認函是以後企業年金基金託管人為企業年金基金開立相關賬戶所需要的重要文件。
第四,企業年金方案生效,企業確定年金計劃的受託人。企業年金方案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企業即可確定本企業年金基金的受託人,正式運作企業年金計劃。企業年金基金的受託人可以由企業內部成立的理事會擔任,也可以選擇外部法人受託機構。從我國企業年金市場發展現狀來看,成立企業年金理事會作為企業年金的受託人是較快速、實際和可行的方法。企業年金理事會是指在發起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內部設立,依託年金計劃存在,由企業代表和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的特定自然人集合。年金理事會作為企業年金的受託人需符合以下規定:一是年金理事會須在內部設立並依託年金計劃存在,企業外部的自然人集合、其他企業的年金理事會不得成為本企業年金受託人;二是年金理事會為特定信託目的存在,企業內其他性質的理事會也不得擔任企業年金的受託人;三是年金理事會主要由企業內部職工構成,其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四是年金理事會理事是企業年金基金資產的共同受託人,共同處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事務。
第五,企業年金理事會(受託人)選擇本企業年金基金的託管人、投資管理人和賬戶管理人。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機構作為賬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基金的個人賬戶;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受託人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託管機構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企業年金基金。受託人與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確定委託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在選擇賬戶管理人時主要應考慮其企業信譽、賬戶管理經驗、賬戶管理系統的先進性和方便性、服務水平等因素;在選擇投資管理人時主要應考慮其資本實力、企業信譽、投資管理的業績、服務水平等因素;在選擇託管人時主要應考慮其資本實力、企業信譽、託管經驗、服務水平、從業人員素質等因素。
第六,企業年金計劃進入正式運作階段。企業年金理事會選擇好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後,企業年金計劃就可以正式開始運作實施。在企業年金計劃運作過程中,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各自承擔的職責如下:
1、企業年金理事會主要承擔下列職責:監督、更換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務機構;制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策略;編制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和財務會計報告;根據合同對企業年金基金管理進行監督;根據合同收取企業和職工繳費,並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接受委託人(企業)、受益人(職工)查詢,定期向委託人、受益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供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等等。
2、賬戶管理人主要承擔下列職責:建立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記錄企業、職工繳費以及企業年金基金投資收益;及時與託管人核對繳費數據以及企業年金基金賬戶財產變化狀況;計算企業年金待遇;提供企業年金基金企業賬戶和個人賬戶信息查詢服務;定期向受託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等等。
3、託管人主要承擔以下職責:安全保管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以企業年金基金名義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對所託管的不同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和獨立;根據受託人指令,向投資管理人分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根據投資管理人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負責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和估值,復核、審查投資管理人計算的基金財產凈值;及時與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核對有關數據,按照規定監督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定期向受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向有關監管部門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報告等等。
4、投資管理人主要承擔下列職責:對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投資;及時與託管人核對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和估值結果;建立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准備金;定期向受託人和有關監管部門提交投資管理報告等等。
以上是企業在新法規框架下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大致要經歷的步驟。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企業年金運作在我國是一個全新的事物,實際運作過程中企業、尤其是企業年金基金各個管理運營機構,會面臨很多紛繁蕪雜的細節問題,我們相信,在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和企業的共同努力之下,這些問題必將得到良好的解決,為我國企業年金市場健康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肆』 什麼是企業年金,是干什麼用的可以投資嗎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國家規定企業年金必須採用信託模式對資金進行管理,是可以投資的,但必須委託一個企業年金受託人,受託人再委託投資管理人來對企業年金進行投資。其具體的資金運作,企業是不參與的
『伍』 企業年金選擇投資組合方案時應考慮哪些因素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編輯本段]企業年金的類型一般來說,企業年金基金可分為設定繳存基金和設定受益基金,不同的基金類型所遵循的會計處理方法不同。(一)設定繳存基金設定繳存基金為每個計劃參與者提供一個個人賬戶,並按照既定的公式決定參與者的繳存金額,並不規定其將收到的福利的金額;將來在其有資格領取養老金時,個人所收到的養老金福利僅僅取決於其個人賬戶的繳存金額、這些繳存金額的投資收益以及可被分攤到該參與者賬戶的其他參與者罰沒的福利。這樣基金的主辦者(企業)承擔了按預先的協議向職工個人賬戶繳費的責任。當職工離開企業時,其個人賬戶的資金可以隨之轉移,進入其他企業的企業年金賬戶,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職工更換工作的成本,促進了人力資源的流動。設定繳存基金的會計處理較為簡單。因為企業僅承擔按期向賬戶繳費的義務,不承擔職工退休後向職工支付養老金的義務,也不承擔與企業年金基金有關的風險,這些風險將由企業年金基金的託管機構或基金參與者自行承擔。因此,企業向基金管理者繳存的資產不再確認為企業的資產,企業當期應予確認的養老金成本是企業當期應支付的企業年金繳存金,確認的養老金負債是按照基金規定,當期及以前各期累計的應繳未繳企業年金繳存金。(二)設定受益基金設定受益計劃是基金主辦者(企業)按既定的金額提供養老金福利的企業年金;福利的金額通常是一個或多個因素的函數,如參加者的年齡、服務年數或工資水平;該福利既 可以是一筆年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在這一基金下,按期足額支付養老金的責任由基金主辦者承擔,如果到期不能按照原先的約定支付養老金,則違約責任亦應由基金主辦者承擔,換言之,基金主辦者承擔了不能足額支付的風險、投資失敗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一系列風險;而該基金的參與者如果提前離開企業,則他過去服務所賺得的養老金福利很有可能部分、甚至全部喪失。由於設定受益基金需要涉及大量的精算假設和會計估計,如職工未來養老金水平、領取養老金的年數、剩餘服務年限、未來工資水平、能夠領取養老金的職工人數的折現率等,故其會計處理比較復雜。企業當期應確認的養老金成本除當期服務成本外,還涉及過去服務成本、精算利得和損失和利息費用等項目。企業對職工的養老金義務符合負債的定義,因此,理應確認為企業的一項養老金負債。養老金負債是企業採用一定的精算方法、估計合適的折現率所計算出的未來需要支付的養老金總額的折現值。[編輯本段]企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區別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層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聯系主要體現在兩種養老保險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聯系、密不可分。企業年金實行市場化運營,應選擇經勞動保障部認定的運營機構管理。企業年金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單位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單位和職工合計繳費一般不超過上年度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編輯本段]企業年金的作用有些人認為,企業年金是企業的一種福利。其實,企業年金與企業福利有本質上的不同。福利是當期消費,企業年金是未來消費,企業年金的消費權利發生在退休之後;福利體現公平,企業年金體現效率;企業的福利項目一般與生活需求等物質條件直接相關,與人的地位、級別沒有關系,福利標准對事不對人,企業年金則不同,重點體現效率,企業經濟效益好壞、個人貢獻大小等,都可以導致企業年金水平不同;福利屬於再分配范疇,企業年金仍然屬於一次分配范疇。所以說企業年金是一種更好的福利計劃,它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為企業解決福利中的難題提供了有效的管理工具,真正起到了增加企業凝聚力、吸引力的作用。(一)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有利於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知識經濟的到來,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最終是人的競爭。但是,伴隨著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人才流動機制已逐步形成,企業有選擇人才的權利,個人也有擇業的自由,人才的合理流動已成為時代的潮流。因此,企業單位建立良好的員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決員工的醫療、養老、工傷及亡撫恤等問題,有利於落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市場競爭力,從而吸引優秀人才加盟。同時,又切實保障了員工利益,穩定了現有員工隊伍,增強了企業的凝聚力,調動了員工的積極性,對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二)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設計具有差異性的年金計劃,有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分配製度,充分發揮員工的潛能。根據期望理論,當員工認為努力會帶來良好的績效評價時,他就會受到激勵進而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設計年金計劃時,企業可以充分利用年金保險的靈活性特點,打破傳統薪酬福利的「平均主義」原則,對於不同服務年限、不同職級、不同崗位、不同貢獻的員工提供不同的保障計劃,服務年限長、職級高、崗位技術含量高、貢獻大的員工的保障額度更高,保障計劃更全面。而服務年限短、職級低、崗位技術含量低、貢獻小的員工的保障額度較低,保障計劃較單一。建立差異化的企業年金制度,可在單位內部形成一種激勵氛圍,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自身的最大潛力,為企業的發展多做貢獻。(三)通過年金計劃中「權益歸屬」的設定,利用福利沉澱實現有效激勵,留住人才。很多企業在用高薪酬福利制度實現激勵的同時,用期權的形式作一些規定以起到留住人才、長期規劃的目的。在企業年金的計劃中,設定權益歸屬方案,規定服務滿一定的年限後方可獲得相應的年金權益,與即時兌現的獎金福利相比,企業年金即使員工得到了鼓勵,又達到了類似期權的良好效果,而且操作上又比期權要簡單、方便得多。同時,設制權益歸屬還將與未來國家可能設立的遞延納稅政策很好地銜接。(四)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在提高員工福利的同時,利用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為企業和個人合理節稅。可將企業年金分成兩個階段,分別討論如何通過避稅增加企業福利的問題。第一階段為繳費、增值期間。假定企業購買年金保險,除了可充分利用國家財稅政策,無須繳納企業所得稅;與假定企業進行其他投資形式相比,在假定投資收益率相同的情況下,由於保險作為復利計算,只在最終扣除相關稅金,而其他投資每年都將扣除相應的所得稅,因此年金保險與其他投資形式相比,將會獲取更大收益。第二階段為領取期間,將保險儲蓄轉換為養老金。個人收入一生均勻化可使企業福利最大化。假設企業給其員工一生的福利費用總額一定,其員工建立的企業年金由於權益歸屬或權益實現的原因,在年金領取之前是不交個人收入調節稅的。根據現行的個人收入調節稅征繳辦法來看,個人收入調節稅將在年金領取時徵收。如果市場利率與資金增值率相同,現值相同的資金分不同時期的現金流入,最後的終值必然相等。但由於退休後總收入(基本養老保險收入+企業年金收入)相對下降,從總量上看,可節約相當數量的稅金。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其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企業年金被稱為「第二支柱」,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個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相繼出台了《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標志著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已走向規范化運作,越來越多的企業走上了年金制度這條道路,它必將對現代企業乃至整個社會都產生舉足輕重的作用[編輯本段]企業年金的風險識別及管理就我國的現狀來看,企業年金制度還不成熟、不完善,社會公眾對企業年金的關注度還不夠,一些政策、法規的缺位阻滯了企業和職工積極發展和參與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投資管理的市場化程度不高,在這其中,企業年金的風險識別及管理是我們要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風險管理技術導入企業年金的管理流程就顯得十分必要了。(一)企業年金的風險識別企業年金在運行過程中面臨的風險種類有很多,主要風險是信用風險和投資風險。信用風險是指企業年金的受託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或賬戶管理人違約而給受益人造成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風險。信用風險根植於企業年金的治理結構之中。在這種「信託———委託」關系鏈中,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的信用風險狀況如何,將直接影響一項企業年金計劃運行的成敗與否,所以信用風險是進行企業年金風險管理時首先要考慮的風險。而信用風險最終表現形式是違約。投資風險是指在對企業年金基金進行投資時,由於市場整體或單只證券的波動性所造成的未來收益不確定性,特別是投資收益低於目標值甚至發生虧損的可能性。在企業年金的運作流程中,投資管理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一旦投資失敗將會直接影響受益人的經濟利益,甚至會導致整個年金計劃的失敗,而且投資風險是和投資人的信用風險聯系在一起的,投資失敗在很大程度上會引發信用風險。(二)企業年金的風險管理策略企業年金的風險管理是一個長期的、復雜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與風險管理有關的制度安排以及這些制度的運作效率是影響風險管理效果的關鍵。1、信用風險管理。政府應該對受託人、賬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設立嚴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企業年金的監管機構要制定全面和詳細的規則,對申請從業的機構的資本規模、治理結構、人員素質、資信水平、經營業績等各方面進行嚴格審核,把不具備資格的申請機構排除在外,從源頭上預防信用風險的發生。對於在運行中出現違規行為的機構,要堅決取締其相關從業資格並給予嚴厲懲罰。為了從根本上避免某些違規機構和人員到異地從業的現象發生,監管部門還應當逐步建立企業年金從業機構和人員的信用檔案信息系統,並與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相關信息系統聯網,互通信息。要明確界定從業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旨在預防從業機構之間出現利益勾結而損害企業年金受益人的利益。建立嚴密的相互制衡機制。例如,託管人如果發現投資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其它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並及時向受託人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對於金額很大的企業年金應當選擇多個投資管理人進行管理,以分散信用風險。這屬於損失抑制的措施,主要是確保一旦某個投資管理人出現信用危機,也不至於導致整個企業年金計劃全盤失敗,從而把損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2、投資風險管理。明確禁止某些風險極大的投資行為,直接進行風險迴避。例如,規定企業年金基金不得用於信用交易,不得用於向他人貸款和提供擔保。投資管理人不得從事使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等。對企業年金的各種投資工具的比例做出規定,限制股票等高風險工具的投資比例。單個投資管理人管理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投資於一家企業所發行的證券或單只證券投資基金。這類規定是一種損失抑制措施。對企業年金實行有計劃的風險自留。風險自留屬於財務型風險管理技術,有計劃的風險自留是指風險管理者察覺到了風險的存在,估計到了該風險造成的期望損失,決定以其內部資源(自有資金或借入資金),來對損失加以彌補的措施。企業年金採取有計劃的風險自留的方式包括:企業年金的投資管理人每年從當期收取的管理費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投資風險准備金,專項用於彌補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虧損;企業年金的受託人也應當按企業年金基金凈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專項用於彌補投資風險准備金不足而造成的重大虧損。3、綜合性風險管理。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應當完善各自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在實際經濟生活中,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的一種基礎性的風險管理制度,它的有效運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發現和化解這些機構本身遇到的外部風險,阻斷風險傳遞鏈條,從而降低企業年金運作的整體風險。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及時發現從業機構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把各種風險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在每季度和年度結束後規定的時限內,受託人應向委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賬戶管理人應當向受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報告;託管人應當向受託人提交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和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管理人應當向受託人提交經託管人確認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相應地,應同時建立起定期審計的制度。委託人每年應聘請會計師對企業年金基金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並把審計的結果作為對相關當事人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定期風險評估制度。企業年金面臨的風險種類以及發生的頻率、程度是在不斷變化的,因此當前實施的風險管理措施也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而應該根據經濟、社會和政治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地進行調整。所以,企業年金的受託人應當定期(如每季度)對整個企業年金的風險狀況進行分析評估,檢查現有風險管理措施的實施情況,並向委託人提交風險評估報告。我國可以借鑒美國的經驗,通過建立第三方擔保的方式為企業年金的受益人設置一道安全屏障,這也是一種財務型風險管理技術,實質上是對企業年金進行風險轉移。隨著我國養老體制的改革與完善,近幾年來企業年金發展迅速,並且存在著進一步加速發展的趨勢,未來一段時間內將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企業年金制度正處於剛剛起步階段,還不成熟、不完善,如何對規模和覆蓋范圍日益擴大的企業年金在其建立、管理和投資等方面加以適當引導和正確規范,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編輯本段]建立企業年金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一 ) 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二 ) 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三 ) 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建立企業年金,應當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並制定企業年金方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編輯本段]企業年金的類型(一)根據法律規范的程度來劃分,企業年金可分為自願性和強制性兩類。1.自願性企業年金。以美國、日本為代表,國家通過立法,制定基本規則和基本政策,企業自願參加;企業一旦決定實行補充保險,必須按照既定的規則運作;具體實施方案、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由企業制定或選擇;雇員可以繳費,也可以不繳費。2.強制性企業年金。以澳大利亞、法國為代表,國家立法,強制實施,所有僱主都必須為其雇員投保;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籌資方法等完全由國家規定。(二)根據待遇計發辦法來劃分,企業年金可分為繳費確定和待遇確定兩種類型。1.繳費確定型企業年金。通過建立個人賬戶的方式,由企業和職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其中職工個人少繳或不繳費),職工退休時的企業年金水平取決於資金積累規模及其投資收益。其基本特徵是:(1)簡便易行,透明度較高;(2)繳費水平可以根據企業經濟狀況作適當調整;(3)企業與職工繳納的保險費免予征稅,其投資收入予以減免稅優惠;(4)職工個人承擔有關投資風險,企業原則上不負擔超過定期繳費以外的保險金給付義務。2.待遇確定型企業年金。基本特徵是:(1)通過確定一定的收入替代率,保障職工獲得穩定的企業年金;(2)基金的積累規模和水平隨工資增長幅度進行調整;(3)企業承擔因無法預測的社會經濟變化引起的企業年金收入波動風險。[編輯本段]企業年金投資范圍年金繳款可以交給信託管理人或者其他受託投資管理機構。年金在IFRS中有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大類,其中設定提存計劃的處理基本與補充養老保險一致。設定受益計劃在國內的法規中未作規定,實務上國內目前也沒有,所以准則中對此未作規定。企業年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歷史進程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自建立以來發展迅速,積累的企業年金基金近1000億元,企業年金基金安全、合理運用資金的需求十分迫切。早在2004年,工商銀行企業年金就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此後,所有金融機構的企業年金都獲准進入銀行間債市投資。截至2006年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工行和招行的企業年金託管量逾215億元,同年全國銀行間債券託管量高達9.25萬億元。但非金融類企業年金基金一直被擋在門外。2007年2月28日,千億企業年金獲准投資銀行間債市,央行與勞動保障部聯合發布了《關於企業年金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的發布為企業年金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安全、有序地進行債券投資、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礎。[編輯本段]延伸: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源自於自由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是一種屬於企業僱主自願建立的員工福利計劃。企業年金,即由企業退休金計劃提供的養老金。其實質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職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職工分享企業利潤的一部分。
『陸』 企業年金信託業務的特徵是什麼
第一,說句「廢」話,企業年金信託與企業年金基金不同;
第二,企業年金信託業務的重大特徵就是信託財產是企業年金;
第三,由於企業年金是養老的保命錢,而且是長期繳納、不斷積累的,對管理的獨立性(避免被挪用以及侵吞)和投資的安全性(比增值更重要的是保值)等方面要求很高。因此,企業年金信託對受託人的要求較高。
其他從略~
『柒』 企業年金的問題
企業繳費是如何歸屬給員工個人的?
企業年金制度建立後,員工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一個專門賬戶。這個賬戶下又分為三個子賬戶:個人繳費子賬戶和歷史繳費子賬戶的積累額及其投資收益屬於員工個人;企業繳費子賬戶積累額及其投資收益,區別以下情況歸屬員工個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益全部歸屬個人:
---達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
---因病(殘)喪失勞動能力,辦理提前退休(職)的;
---在職去世的;
---出國(境)定居的;
---因企業經營原因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如企業重組、改制等。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權益完全不歸屬個人:
---員工未與單位協商一致而辭職或擅自離職的;
---按照《北京市郵政公司員工獎懲辦法(試行)》的規定,被企業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
(3)企業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經市公司批准,根據員工截止到解除勞動關系之日、其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實際繳費年限,按下列標准分別確定權益歸屬比例:
---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歸屬比例為零;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6年的,歸屬比例為50%;繳費年限滿6年不滿7年的,歸屬比例為60%;繳費年限滿7年不滿8年的,歸屬比例為70%;繳費年限滿8年不滿9年的,歸屬比例為80%;繳費年限滿9年不滿10年的,歸屬比例為90%;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歸屬比例為100%。
參加企業年金後離開單位怎麼辦?
員工變動工作單位並且參加了新單位的企業年金計劃時,年金個人賬戶已積累並歸屬的資金可以隨同轉移。員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年金制度的,個人賬戶在原單位保留,待具備條件時予以轉移。到退休時或其他可領取條件下仍不具備轉移條件的,由北京郵政核准支付企業年金待遇。個人賬戶保留後,員工個人需自行承擔各項管理費用。
企業年金怎麼查詢呢?最簡單最直接的辦法是通過企業年金網站系統查詢個人賬戶。那麼企業年金查詢個人賬戶里都可以查詢哪些信息呢?大家保保險網將在本文為您介紹。
上述五項是企業年金查詢個人賬戶中查詢次數較多的欄目,除此之外,您也可以在企業年金查詢個人賬戶中查詢權益變動、對賬單等信息。
『捌』 企業年金的投資
基金的投資范圍
年金繳款可以交給信託管理人或者其他受託投資管理機構。年金在IFRS中有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大類,其中設定提存計劃的處理基本與補充養老保險一致。設定受益計劃在國內的法規中未作規定,實務上國內也沒有,所以准則中對此未作規定。
企業年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歷史進程。
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自建立以來發展迅速,積累的企業年金基金近1000億元,企業年金基金安全、合理運用資金的需求十分迫切。
早在2004年,工商銀行企業年金就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此後,所有金融機構的企業年金都獲准進入銀行間債市投資。截至2006年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工行和招行的企業年金託管量逾215億元,同年全國銀行間債券託管量高達9.25萬億元。但非金融類企業年金基金一直被擋在門外。
2007年2月28日,千億企業年金獲准投資銀行間債市,央行與勞動保障部聯合發布了《關於企業年金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的發布為企業年金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安全、有序地進行債券投資、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礎。
基金的投資限制
企業年金實行的是完全的市場化運營,為了維護企業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國家對基金的投資范圍做了嚴格的限制。
根據新修訂的《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規定,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限於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債券回購、萬能保險產品、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金融產品。企業年金不得用於信用交易,不得用於向他人貸款,但可進行短期債券回購。
據規定,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銀行活期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債券回購等流動性產品以及貨幣市場基金的比例,不得低於投資組合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5%;清算備付金、證券清算款以及一級市場證券申購資金視為流動性資產;投資債券正回購的比例不得高於投資組合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40%。
投資銀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國債、金融債、企業(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萬能保險產品等固定收益類產品以及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債券基金、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股票投資比例不高於30%)的比例,不得高於投資組合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95%。
投資股票等權益類產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股票投資比例高於或者等於30%)的比例,不得高於投資組合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凈值的30%。其中,企業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資於權證,但因投資股票、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等投資品種而衍生獲得的權證,應當在權證上市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賣出。國資委將直接持有上市央企股權。
『玖』 什麼是企業年金企業年金有什麼作用,如何享受企業年金
年金 就是等額,定期的系列收支.例如付款賒購,分期償還貸款,發放養老金等還有什麼遞延年金,永續年金等.我想買本財管書都會有的年金保險,是被保險人生存期間,保險人按合同約定的金額、方式、期限,有規則並且定期向被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生存保險。在我國,長期以來一直將年金統稱為養老金。在我國香港特區,所謂年金亦是指退休養老金,有時也稱為"公積金",香港的壽險公司、銀行和基金會都可以承辦公積金保險業務。傳統的年金是在退休年齡或是先於退休年齡時提供一筆固定收入,一到規定年齡,領年金者即可領取等額分期支付的固定年金,通常直到領取年金者逝世為止,以回收一次性支付或按年度支付的保險費。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企業年金,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 一 ) 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 二 ) 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
( 三 ) 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建立企業年金,應當由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確定,並制定企業年金方案。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年金方案草案應當提交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企業年金的類型
(一)根據法律規范的程度來劃分,企業年金可分為自願性和強制性兩類。
1.自願性企業年金。以美國、日本為代表,國家通過立法,制定基本規則和基本政策,企業自願參加;企業一旦決定實行補充保險,必須按照既定的規則運作;具體實施方案、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由企業制定或選擇;雇員可以繳費,也可以不繳費。
2.強制性企業年金。以澳大利亞、法國為代表,國家立法,強制實施,所有僱主都必須為其雇員投保;待遇水平、基金模式、籌資方法等完全由國家規定。
(二)根據待遇計發辦法來劃分,企業年金可分為繳費確定和待遇確定兩種類型。
1.繳費確定型企業年金。通過建立個人賬戶的方式,由企業和職工定期按一定比例繳納保險費(其中職工個人少繳或不繳費),職工退休時的企業年金水平取決於資金積累規模及其投資收益。其基本特徵是:(1)簡便易行,透明度較高;(2)繳費水平可以根據企業經濟狀況作適當調整;(3)企業與職工繳納的保險費免予征稅,其投資收入予以減免稅優惠;(4)職工個人承擔有關投資風險,企業原則上不負擔超過定期繳費以外的保險金給付義務。
2.待遇確定型企業年金。基本特徵是:(1)通過確定一定的收入替代率,保障職工獲得穩定的企業年金;(2)基金的積累規模和水平隨工資增長幅度進行調整;(3)企業承擔因無法預測的社會經濟變化引起的企業年金收入波動風險。
企業年金投資范圍
年金繳款可以交給信託管理人或者其他受託投資管理機構。年金在IFRS中有設定提存計劃和設定受益計劃兩大類,其中設定提存計劃的處理基本與補充養老保險一致。設定受益計劃在國內的法規中未作規定,實務上國內目前也沒有,所以准則中對此未作規定。
企業年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歷史進程
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自建立以來發展迅速,積累的企業年金基金近1000億元,企業年金基金安全、合理運用資金的需求十分迫切。
早在2004年,工商銀行企業年金就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此後,所有金融機構的企業年金都獲准進入銀行間債市投資。截至2006年底,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工行和招行的企業年金託管量逾215億元,同年全國銀行間債券託管量高達9.25萬億元。但非金融類企業年金基金一直被擋在門外。
2007年2月28日,千億企業年金獲准投資銀行間債市,央行與勞動保障部聯合發布了《關於企業年金基金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的發布為企業年金基金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安全、有序地進行債券投資、交易奠定了制度基礎。
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源自於自由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是一種屬於企業僱主自願建立的員工福利計劃。
企業年金,即由企業退休金計劃提供的養老金。其實質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職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職工分享企業利潤的一部分。
(Annuity)在一人或數人之一生中,或僅是一段特定期間中,每隔一段固定時段所支付之約定金額。此外,本名詞亦可用簡稱提供這種安排之契約。 新華網北京9月16日電(記者何雨欣、李延霞)記者16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於近日發布通知,就企業向職工發放交通通訊補貼扣繳個稅等相關問題進行明確。
通知稱,企業採用報銷私家車燃油費等方式向職工發放交通補貼的行為,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交通補貼全額的3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通知還稱,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訊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准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准,按通訊補貼全額的2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
針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通知指出,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並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應按企業統一計提年金時所用的具體標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資總額計算個人每月應得年金,扣繳個人所得稅。
通知還強調,企業為職工繳付的補充醫療保險應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企業委託保險公司單獨建賬,集中管理,未建立個人賬戶,應按企業統一計提時所用的具體標准乘以每人每月工資總額計算個人每月應得補充醫療保險,全額並入當月工資扣繳個人所得稅。
稅務總局相關人士指出,在近一段時間開展的2009年度稅務總局部分定點聯系企業稅收自查工作過程中,很多基層稅務機關和企業在執行中提出諸多問題,此次發布通知中的相關內容是對這些問題的明確。
『拾』 企業補充性保險(如企業年金)
企業之間的競爭,其實質就是對人才的競爭。企業年金制度作為一種補充的養老保險計劃,被稱作是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二支柱,在世界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劇的今天,企業年金計劃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國家認可和採用。在國外,年金、股票和期權一起被稱為企業留住人才的三副「金手銬」。對於企業來說,企業年金是一種具有遞延性質的激勵模式,它是企業和職工之間的長期契約,有利於增加企業和職工的長期人力資本投資,減少或克服企業和職工的「短期化」行為。企業年金制度建設直接影響到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中的企業薪酬激勵制度、人力資本投資和財務決策。
因此,企業年金制度建設能較好地把員工個人利益與其個人對企業的貢獻度或經濟效益緊密聯系起來,吸引和留住人才,穩定員工隊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我國企業員工和高管的年金觀念普遍淡薄,對企業年金缺乏必要的了解,有的甚至一無所知,還有的把年金和年薪混為一談。
從政府的角度看,現階段我國發展企業年金制度的性質依舊不清,定位依舊不明,政策界限比較模糊。
從企業的角度來講,企業管理人員對企業年金的認識也存在偏差,他們一是擔心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加大企業支出,影響利潤;二是他們看不到企業年金所產生的經濟效應和社會效應,有的認為企業為社會基本養老、醫療等保險已付出很多,建立企業年金將進一步增加企業負擔,企業沒有責任支付這筆「額外」的費用;有的認為與其讓員工未來才能享受到企業年金的福利,還不如直接向員工發放住房公積金或者獎金等即期福利,後者的激勵效果更明顯。從職工的角度來說,長期以來,我國員工信奉「養兒防老」、「儲蓄養老」,普遍缺乏對制度性養老的基本認識。年金費用的繳納引起員工每月工資收入減少,一些員工誤以為是企業額外收取的費用。還有些員工缺乏對未來養老保障進行投資的長遠觀念,故參與企業年金的積極性不高。我國建立信託型企業年金制度正處於探索階段,在人員、機構、產品等方面都難以滿足年金市場投資的需要。首先,缺乏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年金產品,我國還不夠發達的資本市場難以提供多樣化的投資工具和投資渠道,對個性化和多樣化年金產品的設計和提供形成了嚴重製約。
其次,缺乏有經驗的基金管理人才和專業機構。信託型企業年金制度需要大量的投資、服務、風險管理、產品設計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再次,企業年金託管綜合費用高也進一步降低了投資收益率,出現投資收益低於同期銀行儲蓄和國債利率的非正常現象,致使一些企業年金過度依賴繳費而不是投資績效,最終將影響企業年金的支付能力。此外,企業年金投資渠道的狹窄,阻礙了高投資回報的獲得,進一步削弱了企業年金的吸引力。
(三)企業年金的管理不夠規范
我國企業年金的管理運營主要採用三種模式:企業自辦模式。是在企業的大財務賬下開立企業年金賬戶,當企業遇到資金困難時,難以控制被挪用的風險。
社保機構經辦模式。由社保機構收取、管理、經營、發放企業年金。該模式的弊端在於監管與運營合一,沒有披露信息的強制性,企業和員工對資金的投資、收益、分配等一無所知,更談不上監管。保險公司模式。由保險公司負責設計企業年金計劃,並運營和管理企業年金資產,通常以團體養老年金保險的形式體現。這種模式下,企業年金資產與保險公司的資產沒有截然分開,也難以保證年金資產的獨立性和安全性,且存在管理成本高、基金運用渠道少等缺陷。
未得到普遍體現
由於相關優惠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尚未落實或力度不夠,許多有實力、有條件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尚處於觀望態度。
國外實踐經驗證明,對企業年金繳費實行免稅或推遲征稅,是推動企業年金發展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大多數國家(如美、英、日等國)一般在企業和職工繳納年金費用及年金基金投資這兩個環節免稅,只在退休職工領取企業年金時進行征稅。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和職工都享受到稅收優惠,有利於企業年金的發展。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源頭上應以稅收優惠政策拉動,資產運作中應以風險控制,但我國的企業需求沒有釋放,全國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出台,投資環境不理想,監管體系尚未建立,配套法規缺失。企業年金的稅收優惠政策是從制度層面調動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的積極性。
建立企業年金,宏觀上旨在減少國家財政的負擔,微觀上旨在幫助一個企業解決其職工養老問題,從而激發職工的工作熱情,這對企業的發展也是至關重要的。因此,政府應當從稅收層面上給予企業年金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盡快研究出台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並完善相關法規,促進企業年金和個人自願性養老保險發展,並鼓勵其通過專業化的投資機構投資資本市場,實現養老金保值增值。
(五)採取區域推進式企業年金發展戰略作為對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企業年金要走各地區全發展的道路,絕不能因為經濟水平落後就放棄建立與發展企業年金制度,否則當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下降後人們將失養老的第二重保障。由於現實狀況的約束,我國企業年金制的全國施行不可能一蹴而就,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企業年金制度在我國不同地區、不同行業間發展水平有異,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企業年金在我國的覆蓋進程。為此,應當首先選擇效益好、具有長期發展能力的企業作為試點先建立,然後再逐步展開發展到大部分企業。可以首先選擇石油、石化、電力、航空等大型企業作為試點先行,這類企業不僅規模大、效益好,有建立企業年金的能力,而且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職工對企業的信賴程度高,具有建立企業年金的需求,因此,有利於企業年金的順利建立和運行;其次在此基礎上再推廣到中小型企業,在經濟發達地區以及中小企業較為密集的地區,將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聯合起來舉辦企業年金計劃。由於這些參與聯合的中小企業是通過地域聯系起來,受相同地理環境的共同影響,對企業年金計劃的需求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而且相同的地理環境有助於各個企業在建立聯合年金計劃以後,保持密切的聯系,並根據當地的環境特點和職工需求,制定適合當地情況的聯合企業年金計劃。然後再逐步發展到大部分企業,這樣可以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擴大企業年金在我國的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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