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可以向個人借款嗎
公司可以依法向個人請求借款。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活動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即可認定有效。但是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應當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⑵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但是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且需要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⑶ 企業向員工融資合法嗎
企業向員工融資合法。
通常情況下,公司向職工借錢融資的,屬於民間借貸行為,不是非法融資。
《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集資與民間融資的界定:
民間融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前提下發生的借貸行為,是為了生產經營需要,解決資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為;非法集資犯罪則是破壞金融秩序或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刑事犯罪行為,兩種行為性質截然不同,決不能混為一談。
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是區分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的重要界限。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闡法釋理,形成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的共識,堅決防止將非法集資犯罪等同於民間借貸,堅決防止非法集資活動蔓延發展。
公司向職工融資是非法融資嗎?公司如果要想職工融資,必須要符合融資的規定,職工面對公司融資的要求,有權拒絕,不一定非得遵循公司規定。對於非法融資確認情況自己無法確定,現在點擊華律網在線咨詢系統就能夠讓專業的律師為你服務。
⑷ 公司向員工融資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是通過董事會或股東會產生的公司募集資金的行為,都屬於違規操作,但通常公司對員工借貸,不會有正式的通知,或者決議類的正式文件,特別是單獨股東的企業,基本上就是老闆一人說了算的,那麼這樣就會成為普通的民間借貸,個人借款給公司,是屬於合法行為,個人借款給個人,也是屬於合法行為,所以你們最後的行為應該是歸納為債權人是員工,債務人是老闆。所以,公司向員工等特定人員籌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一般屬於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但是如果明知單位員工及員工親友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轉化為非法集資犯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二條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民間借貸合同並不當然無效。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以及本規定第十三條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⑸ 公司可以向員工集資借款嗎
公司可以向員工集資借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⑹ 企業能向個人借貸是不是合法的
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借款行為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
4、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
企業之間借款的雙方自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利息即可,注意利息約定不能過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⑺ 公司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法律分析:企業可以向個人借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⑻ 企業可以借款給個人嗎
公司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個人。《公司法》規定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所以對於符合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可以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對法院審理的民間借貸進行了定義,明確民間借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