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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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的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對信託公司的風險監管,促進信託公司安全、穩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信託公司。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凈資本,是指根據信託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公司資產結構的特點,在凈資產的基礎上對各固有資產項目、表外項目和其他有關業務進行風險調整後得出的綜合性風險控制指標。對信託公司實施凈資本管理的目的,是確保信託公司固有資產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以滿足抵禦各項業務不可預期損失的需要。
本辦法所稱風險資本,是指信託公司按照一定標准計算並配置給某項業務用於應對潛在風險的資本。
第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計算凈資本和風險資本。
第五條 信託公司應當根據自身資產結構和業務開展情況,建立動態的凈資本管理機制,確保凈資本等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准。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和審慎監管原則,對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及最低要求、風險控制指標、風險資本計算標准等進行調整。
對於本辦法未規定的新產品、新業務,信託公司在設計該產品或開展該業務前,應當按照規定事前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信託公司新產品、新業務的特點和風險狀況,審慎確定相應的比例和計算標准。
第七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本辦法對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及相關風險控制指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凈資本計算公式為:凈資本=凈資產-各類資產的風險扣除項-或有負債的風險扣除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其他風險扣除項。
第九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充分計提各類資產減值准備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信託公司凈資本計算標准計算凈資本。
第十條 信託公司應當根據不同資產的特點和風險狀況,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系數對資產項目進行風險調整。信託公司計算凈資本時,應當將不同科目中核算的同類資產合並計算,按照資產的屬性統一進行風險調整。
(一)金融產品投資應當根據金融產品的類別和流動性特點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調整。信託公司以固有資金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或其他理財產品的,應當根據承擔的風險相應進行風險調整。
(二)股權投資應當根據股權的類別和流動性特點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三) 貸款等債權類資產應當根據到期日的長短和可回收情況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資產的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分類標準的,應當採用最高的扣除比例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對於或有事項,信託公司在計算凈資本時應當根據出現損失的可能性按照規定的系數進行風險調整。
信託公司應當對期末或有事項的性質(如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擔保等)、涉及金額、形成原因和進展情況、可能發生的損失和預計損失的會計處理情況等在凈資本計算表的附註中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二條 由於信託公司開展的各項業務存在一定風險並可能導致資本損失,所以應當按照各項業務規模的一定比例計算風險資本並與凈資本建立對應關系,確保各項業務的風險資本有相應的凈資本來支撐。
第十三條 信託公司開展固有業務、信託業務和其他業務,應當計算風險資本。
風險資本計算公式為:風險資本=固有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風險資本+其他業務風險資本。
固有業務風險資本=固有業務各項資產凈值*風險系數。
信託業務風險資本=信託業務各項資產余額*風險系數。
其他業務風險資本=其他各項業務余額*風險系數。
各項業務的風險系數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行發布。
第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業務的規模和規定的風險系數計算各項業務風險資本。 第十五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
第十六條 信託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
(一)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
(二)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
第十七條 信託公司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不低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標準的基礎上,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指標要求。 第十八條 信託公司董事會承擔本公司凈資本管理的最終責任,負責確定凈資本管理目標,審定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並監督實施凈資本管理規劃。
第十九條 信託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凈資本管理的實施工作,包括制定本公司凈資本管理的規章制度,完善風險識別、計量和報告程序,定期評估凈資本充足水平,並建立相應的凈資本管理機制。
第二十條 信託公司應當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要求信託公司以合並數據為基礎編制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第二十一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8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季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如遇影響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特別重大事項,應當及時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信託公司總經理應當至少每年將凈資本管理情況向董事會書面報告一次。
第二十三條 信託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應當對公司年度凈資本計算表、風險資本計算表和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簽署確認意見,並保證報表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和重大遺漏。
第二十四條 信託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凈資本、風險資本以及風險控制指標等情況。
第二十五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與上季度相比變化超過30%或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應當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書面報告。
第二十六條 信託公司凈資本等相關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標準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視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信託公司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方案,明確整改期限;
(二) 要求信託公司採取措施調整業務和資產結構或補充資本,提高凈資本水平;
(三) 限制信託公司信託業務增長速度;
第二十七條 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信託公司,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進一步採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分配紅利;
(二)限制信託公司開辦新業務。
(三)責令暫停部分或全部業務。
第二十八條 對信託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繼續惡化,嚴重危及該信託公司穩健運行的,除採取第二十七條規定的相關措施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還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調整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二)責令控股股東 轉讓股權或限制有關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三)責令停業整頓;
(四)依法對信託公司實行接管或督促機構重組,直至予以撤銷。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C. 中鐵信託公司規模有多大
從主要數據來看,2019年中鐵信託管理資產規模4631億元,總體保持平穩;年末母公司凈資產90.57億元,凈資本73.31億元
D. 中國哪些信託公司是A類,哪些是B類,哪位大神有信託公司分類,請賜教,感謝,在線等
2018年初評中斬獲A類的公司包括,百瑞信託、華能信託、華潤信託、江蘇信託、交銀信託、民生信託、平安信託、廈門信託、山東信託、上海信託、外貿信託、五礦信託、興業信託、粵財信託、中航信託、中融信託、中鐵信託、中信信託、中原信託、重慶信託及紫金信託等21家。
2018年信託公司行業評級結果定為B類的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光大信託、國聯信託、國元信託、湖南信託、華澳信託、建信信託、雲南信託、中江信託等等。
所謂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是中國信託業協會從行業角度對信託公司做出的綜合評價,由協會自行組織,每年評一次,信託公司會被劃分為A、B、C三個等級。
2015年末,《信託公司行業評級指引(試行)》(下稱《指引》)下發,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分(含)~100分)、B(70分(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4)信託凈資本佔比擴展閱讀:
信託公司營銷信託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審慎合規原則,加強信託產品、營銷行為合法性、合規性審查管理,加強信託產品風險等級評定,在有效評估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需求的基礎上;
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匹配的信託產品,不得誤導投資者,不得通過對信託產品進行拆分等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信託產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信託公司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
信託公司向自然人委託人首次推介信託產品或與其簽署信託文件之前,應當告知投資者如實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要求其填寫包括調查問卷、風險揭示書等形式的書面文件或在身份認證後通過法律認可的電子形式等方式;
評估其風險承擔能力,並要求其在信託文件中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承諾信託財產來源的合法性。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業協會-新聞中心
E. 簡述信託的構成要素簡答
信託由三個要素構成:信託行為、信託主體和信託客體。
一、信託行為
信託行為是指以信託為目的的法律行為。信託約定(信託關系文件)是信託行為的依據,即信託關系的成立必須有相應的信託關系文件作保證。信託行為的發生必須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進行約定。
二、信託主體
信託的主體為:委託人、受託人以及受益人。
信託的其他關聯方還包括:融資方、銀行(保管人)國家監管機構(銀監局)等
1、委託人。
委託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委託人提供信託財產,確定誰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指定受託人,並有權監督受託人實施信託。
不同監管時期、不同信託產品,對委託人的條件還會有一些相關的規定。例如,09年修改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等。
2.受託人。
受託人承擔著管理和處分信託財產的責任,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託人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必須為受託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託文件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和處分信託事務。
對於作為受託人的信託公司,目前監管部門同樣規定了許多相關條件,例如:「信託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凈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2億元」、「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等等。
3、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信託中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兒。公益信託的受益人則是社會公眾,或者一定范圍內的社會公眾。
4、融資方。
信託公司將信託募集資金向融資方提供資金。在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中,融資方一般以抵押、擔保等方式保證信託資產本息的安全,到期融資方還本付息;在股權投資類(PE)信託中,融資方以相應的股權換取信託資金;在證券投資類信託中,融資方一般為投資公司(基金經理)
監管部門同樣對融資方的條件也有相關的規定。例如,2010年2月發布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信託公司房地產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信託公司發放貸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滿足」四證「齊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二級資質、項目資本金比例達到國家最低要求等條件」、「信託公司不得以信託資金發放土地儲備貸款」等。
5、銀行(保管人)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09頒布的《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的規定,信託計劃的資金實行保管制,信託計劃存續期間,信託公司應當選擇經營穩健的商業銀行擔任保管人。保管人收取保管費,同時肩負安全保管信託財產和監督受託人之責任。
6、國家監管機構(銀監局)銀監局對每一款信託產品的方方面面進行監督管理。
三、信託客體
信託客體主要是指信託財產。
1、信託財產的定義和范圍。
信託財產是指受託人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管理、運用、處分該財產而取得的財產。通常我們也將前者稱為信託財產,而將後者稱為信託收益,信託財產和信託收益是廣義的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特性。
信託財產特性主要表現為獨立性,具體包括三個方面:
(1)信託財產與委託人的自有財產和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信託財產的安全較有保證。
(2)信託設立後,信託財產脫離委託人的控制,由具有理財經驗的受託人對其進行有效管理,進而較好地實現信託財產的保值增值。
(3)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都歸入信託財產。受託人不享有信託利益。
信託財產的管理。為了保證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財產必須與受託人自己的固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只有分別管理,才能保障各個受益人的利益。如果信託財產是貨幣,可以放在一起管理、運用,但必須分別計算。
F. 信託產品投資需注意什麼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首先,注意產品流動性,要選擇期限合適的產品。信託理財產品的期限往往是1至3年,投資者必須明確自己資金的使用周期。有些信託理財產品標明可提前終止,這個終止權利是信託公司的權利,不是投資者的權利。有些產品標明是1加1年期,就是這個產品可能是1年期,也可能是2年期;有些產品標明是1年期可提前半年結束,這樣的產品其實極有可能是半年期。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最好不要選擇有可能產生錯覺的期限產品。
其次,要注意產品的風險控制和產品結構,投資者最好要選擇構架設計合理的產品。例如地產類信託項目,應該盡量選擇那些即將開工或者已經開工的項目,而不要參與那些還沒有開工的項目;也不要購買時限長達3年的地產類信託理財產品,時限長意味著企業還款能力不足。對於礦產項目,盡量選擇安全隱患較少的項目,例如,鐵礦、有色金屬礦比煤礦好,因為煤礦可能發生瓦斯爆炸;露天礦比探井礦好等。投資者最好選擇熟悉領域的信託產品,對於不熟悉的紅酒、藝術品、普洱茶等信託理財產品迴避為妙。
此外,抵押擔保物流動性強的產品也值得關注,比如股票抵押和股權抵押流動性要強於固定資產。從價值評估分析,金融機構的股權要優於企業股權,小面積土地多地塊抵押要優於大面積單一地塊抵押,土地加地面在建工程抵押要優於凈地抵押。一般情況下,收益率越高,風險就越大。因此,買信託不能只看收益率高低,更要看投向哪裡,抵押物是什麼,抵押率是多少,進而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相應收益的產品。
最後,注意產品發起方的資質。目前我國有60多家信託公司,有央企系、銀行系、地方政府系、上市公司系等等。大型央企控股的「中」字型大小信託公司由於股東背景實力強,所以相對穩妥一些。另外,信託公司凈資本非常重要。根據《信託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中的要求,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2億元,信託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因此,凈資本較大且投資比較穩健的信託公司應當作為重要參考之一。
G. 怎樣比較信託公司和信託產品的好壞
信託公司和產品有評級嗎?
信託公司有評級,每年中國信託業協會都會對信託公司做一個A類、B類、C類的排名。
信託產品有風險等級(R1、R2、R3、R4和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等級類似,信託產品多數為R3),但是沒有評級。
會暴雷嗎?
信託會暴雷。投資都有風險。沒有風險那不叫投資。2020年包商銀行都能變成蒙商銀行。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信託產品作為一種投資產品,自然也會爆雷。
有具體指標判斷嗎?
對於信託公司來說,A類、B類、C類的評級,都有一系列的標准。
評級內容包括信託公司資本實力(Capital Strength)、風險管理能力(Risk Management)、增值能力(Incremental Value)、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四個方面,簡稱「短劍」(CRIS)體系。
資本實力:主要評價信託公司凈資本充足程度及其與業務風險的匹配程度,旨在引導信託公司優化資本結構,合理控制業務發展,確保固有資本充足並保持必要的流動性。
風險管理能力:主要評價信託公司信託業務的風險處置情況,以及固有信用風險資產不良情況,旨在引導信託公司強化「賣者盡責」的經營理念,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
增值能力:主要評價信託公司作為專業受託機構對資產的管理能力,旨在引導信託公司通過提高資產運營效率、提供專業化服務,優化收入和成本結構、重視信託主業發展、提升客戶滿意度,不斷增強市場核心競爭力。
社會責任:主要評價信託公司作為社會經濟組織對國家和社會的和諧發展、公共利益實現、自然環境保護和資源科學利用,以及對利益相關方所應承擔的責任,旨在引導信託公司與經濟社會的良性互動,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實現行業可持續發展。
《指引》本著簡單易行的思路,將信託公司劃分為A(85[含]-100分)、B(70[含]-85分)、C(70分以下)三級。
資本實力板塊(28分):包含凈資本(9分)、凈資本/風險資本(13分)、凈資本/加權信託風險項目規模(6分);
風險管理能力板塊(36分):包含信託項目正常清算率(16分)、信託項目風險化解率(10分)、固有信用風險資產不良率(10分);
增值能力板塊(26分):包含凈資產收益率(7分)、信託業務收入佔比(6分)、營業費用收入比(6分)、人均信託凈收益(7分);
社會責任板塊(10分):該指標主要針對社會價值貢獻度(10分)。
但是這個評級排名都沒對外公布過。要想了解各家信託公司評級,只能等信託公司自己在官網官宣。但是這有個問題,得了A的信託公司可以宣傳一波,得了B和C的信託公司那就不好意思宣傳了。還有些得了A的信託公司,也不一定會在官網官宣,因為這類信託公司呢網路建設不一定好,但是它業務做得好。
這個排名有用嗎?有用,但是這不能成為評價一家公司的核心指標。因為現實中就有去年得了A,今年全暴雷的信託公司。
關於爆雷的問題太大。而且原因很多,需要單一產品單一分析原因,不好展開。需要明確的是,你需要一位盡職的投資顧問,需要一位除了了解他自家產品之外,還要對行業里另外67家信託公司的產品有一定了解的投資顧問。
H. 買信託產品安全嗎
轉自網路:
一:法律層面
1,《信託法》第16條規定,信託資產具有獨立性,不能抵債不能被清算,具有債務隔離功能;
2,存在銀行的錢一旦發生債務糾紛,錢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資產,如股票、基金、黃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債的)
二:收益的實際兌現情況
1,自2001年《信託法》成立以來至今,信託業對投資者100%兌現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體不斷炒作房地產信託兌現壓力大,風險高,但實際上房地產信託的收益全部兌現!去網路搜下,看看哪個信託的購買者說自己買信託虧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產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資者虧損的。
2,再去去網路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銀行一共38款理財產品沒有兌現預期收益!(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1011/2691084.shtml)
3,今年以來還不時爆出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比如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財風波,比如中信銀行鄭州黃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無歸的理財風波,再比如有客戶王女士在深發展理財,180萬被理成1萬(50萬理成1萬);雖然最後查出客戶買的理財產品不是銀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銀行業務員私下代理的黃金交易產品,高風險的,交易對手是家普通的投資公司,所以,即使在銀行買理財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鴻遍野。
三,從對風險的控制來看
1,信託類融資有幾個條件:A,融資人的資企資質,信用評估;B,還款來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蓋本息?C,過去的經營業績如何?項目是否有較高的復合增長率?D,抵押物凈值如何?變現能力如何?一旦融資人還不起錢,是否可以及時變現抵押物?
2,銀行的風控指標呢?大同小異。銀行同樣也遇到融資人(借款人)還不起錢的時候,銀行的做法是處理抵押物,銀行的抵押率是70%,信託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銀行當做不良資產自己買單,信託也一樣。
請問:風控過程和指標一樣,做法同樣,抵押率信託更低,憑什麼說信託風險高?
四、從收益的分配來看
1,銀行給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賺大錢,利潤高到不好意思說,可以200米就開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最賺錢的10家上市公司裡面7家是銀行,16家上市銀行的利潤超過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騰訊財經圖片報告《萬億銀行理財與龐氏騙局》(原報道鏈接:http://t.qq.com/p/t/150353055164216)揭秘了銀行理財產品收益主要來自信託與城投債,銀行發行理財產品再買信託,不做產品研發與設計,輕松賺錢收益差。看騰訊財經報道的下圖:
I. 信託制度在中國本土化特點和出現的問題
信託是英美法系的獨特產物,是英國人對世界法律體系作出的重大貢獻。英國的法學家梅特蘭曾說,「如果有人要問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麼,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託理念,我相信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他還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僅僅是因為信託的發明,而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在滿足新的需求和解決新問題的前提下不斷發展和變化的信託制度。[1]信託作為一種財產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獨特的制度功能「長期規劃」、「彈性空間」和對「受益人切實保障」[2]使其成為了一種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如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等。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
信託制度的獨特功能對於尋求有效財產管理制度的轉型期的我國而言,其借鑒意義不言而喻。2001年,我國正式從法律上移植信託制度,制定《信託法》。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時光的指針撥回到亞洲金融危機嚴酷肆虐的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鑒於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稱「廣東國投」)不能夠支付到期債務,從即日起實施行政關閉。
在舉世矚目下,旋即又發生了一系列震動全球金融市場的事件:進入11月,廣東國投在香港的兩家子公司因資不抵債分別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盤;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廣東省高院和廣州、深圳中院分別作出裁定,廣東國投本部及其在境內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
廣東國投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債務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國、德國、瑞士、香港等國家和地區130多家著名銀行。廣東國投破產的消息猶如石破天驚,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場上掀起巨大波瀾。
在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朱鎔基總理會見中外記者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時強調,廣東國投破產是中國金融改革過程中的一個個別事件,但是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發出一個信息:中國政府不會為一個金融企業還債,如果這個債務不是由各級政府所擔保的話。
「我們如果象以前那樣,把廣東國投的債全部背起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可能,但那樣做的後果將是極其危險的。廣東國投的債政府背了,廣東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國不少地方的企業外債,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憶往事,時任廣東省省長的盧瑞華感慨萬端。
時任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的王岐山 (現任海南省委書記)說:「廣東國投的債務並沒有像過去那樣由政府包下來,而是『誰的孩子誰抱走』,這一決定預示著一個重大變化,哪級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級政府解決,國家主權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業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廣東國投破產這一重大決策比喻作「揭房頂,開窗戶」之舉。事實證明,廣東國投破產,使得陰雲密布、危機四伏的金融界開始出現了松動,為全面化解我國金融風險「殺開了一條血路」。
廣東國投關閉直至破產事件,直接觸動了全國信託業的「脫韁野馬」開始「收韁」。1998年底,根據中央要求,對信託業的全行業整頓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啟動了。
廣東國際信託破產案說明, 2001年《信託法》實施八年來,我國信託業雖然已經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頓的混亂狀態,信託業也有一定的發展,但信託業的財產管理的功能還未能很好地發揮,信託信號還存在一定模糊,以至於在實踐中與其他理財制度存在著混淆。本文將就信託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闡述,以尋求正確的發展路徑,充分發揮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作用。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起因在於對當時法律的規避,而後逐漸地演變成為一種融資工具。那麼,我國要引進的是信託制度的哪個方面,是首先應當明確的。在財產管理制度方面,我國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遺產繼承製度等,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並發揮作用。作為財產管理的功能,信託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為融資工具的功能,信託制度對於促進流通、加快資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間。另外,我國在信用管理、產權登記、訴訟證據的確認等方面的制度建設還不完善,把信託制度的財產管理和融資功能全盤引進將會造成制度的混亂。實踐證明,信託制度在我國財產管理方面沒有產生積極的效果。諾斯認為,所有經濟理論的基礎都是貿易收益。全球經濟一體化對於貿易規則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貿易和商業領域,信託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實現。
信託制度不是要置換原來的制度,而應當是補充,同時填補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說的本土化,就是在這個基礎上的制度創新。
J. 有知道信託公司實力排名的嗎
1 中建投 中建投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79-08-27 166574 0 0.00% 浙江省杭州市
2 中江信託 中江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1-06-01 115578.91 85 9.97% 江西•南昌
3 重慶信託 重慶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84-10-22 243873.00 1 10.00% 重慶
4 中原信託 中原信託有限公司 2002-11-27 150000.00 36 9.58% 河南•鄭州
5 紫金信託 紫金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2-09-25 120000.00 6 9.62% 江蘇•南京
6 浙金信託 浙商金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93-05-19 50000.00 2 10.25% 浙江•金華
7 中海信託 中海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8-07-02 250000.00 0 0.00% 上海
8 中誠信託 中誠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5-11-20 245666.67 1 7.00% 北京
9 中糧信託 中糧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9-07-27 230000 1 9.50% 北京
10 中融信託 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93-01-15 600000.00 127 9.74% 黑龍江•哈爾濱
11 中泰信託 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03-08 51660.00 26 9.84% 上海
12 中投信託 中投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79-08-27 150000.00 6 9.13% 浙江•杭州
13 中信信託 中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8-03-01 120000.00 13 9.16% 北京
14 中航信託 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2009-12-28 168648.52 23 9.04% 江西•南昌
15 粵財信託 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 1985-03-07 150000.00 5 5.96% 廣東•廣州
16 英大信託 英大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7-03-12 182175.45 1 9.50% 北京
17 雲 國 投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97-09-03 100000.00 0 0.00% 雲南•昆明
18 新 時 代 新時代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2004-02-27 120000.00 66 8.73% 內蒙古•包頭
19 廈門信託 廈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2-05-10 160000.00 9 9.94% 福建•廈門
20 新華信託 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98-04-20 120000.00 78 10.14% 重慶
21 興業信託 興業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3-03-18 500000.00 3 8.37% 福建•福州
22 西部信託 西部信託有限公司 2002-07-18 62000.00 1 11.00% 陝西•西安
23 西藏信託 西藏信託有限公司 1991-10-05 40000.00 0 0.00% 西藏•拉薩
24 民生信託 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 1996-05-16 100000.00 19 10.09% 北京
25 萬向信託 萬向信託有限公司 2012-08-18 133900 6 9.53% 浙江•杭州
26 陸 家 嘴 陸家嘴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3-10-08 106834.62 17 9.99% 山東•青島
27 昆侖信託 昆侖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2-10-20 300000.00 5 9.06% 浙江•寧波
28 中鐵信託 中鐵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12-11 200000.00 30 9.05% 四川•成都
29 交銀信託 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3-01-30 376470.59 4 9.70% 湖北•武漢
30 建信信託 建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3-12-31 152727.00 1 7.50% 安徽•合肥
31 江蘇信託 江蘇省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2-06-05 268389.90 0 0.00% 江蘇•南京
32 外貿信託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有限公司 1987-09-30 220000.00 5 8.24% 北京
33 吉林信託 吉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03-09 159660.00 6 8.58% 吉林•長春
34 金谷信託 中國金谷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3-04-21 220000.00 2 9.25% 北京
35 五礦信託 五礦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87-09-23 200000.00 5 10.30% 青海•西寧
36 天津信託 天津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6-05-23 170000.00 0 0.00% 天津
37 華宸信託 華宸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8-04-29 57200.00 1 10.50% 內蒙古•呼和浩特
38 華寶信託 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8-09-10 200000.00 0 0.00% 上海
39 華能信託 華能貴誠信託有限公司 2002-09-29 300000.00 2 9.00% 貴州•貴陽
40 華融信託 華融國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08-28 151777.00 16 9.25% 新疆•烏魯木齊
41 華潤信託 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1982-08-24 263000.00 12 8.82% 深圳
42 華信信託 大連華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7-04-24 330000.00 10 8.28% 遼寧•大連
43 華鑫信託 華鑫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84-06-01 220000.00 6 10.43% 北京
44 湖南信託 湖南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5-05-01 85777.21 17 9.44% 湖南•長沙
45 杭州工商 杭州工商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6-12-16 75000 0 0.00% 浙江•杭州
46 華澳信託 華澳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92-11-06 60000.00 51 9.97% 上海
47 蘇州信託 蘇州信託有限公司 2002-09-18 120000.00 6 10.17% 江蘇•蘇州
48 甘肅信託 甘肅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08-05 101819.05 7 10.93% 甘肅•蘭州
49 山西信託 山西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07-02 135700.00 10 10.29% 山西•太原
50 國投信託 國投信託有限公司 1986-06-26 120480.00 0 0.00% 北京
51 山東信託 山東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88-02-28 146666.67 6 9.18% 山東•濟南
52 國元信託 安徽國元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4-01-14 200000.00 4 9.17% 安徽•合肥
53 國民信託 國民信託有限公司 1987-01-12 100000.00 49 10.14% 北京
54 國聯信託 國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7-02-01 123000.00 0 0.00% 江蘇•無錫
55 方正東亞 方正東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1-06-17 120000.00 64 10.22% 湖北•武漢
56 東莞信託 東莞信託有限公司 1987-03-13 120000.00 11 8.75% 廣東•東莞
57 大業信託 大業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92-12-18 30000.00 28 9.52% 廣東•廣州
58 長城信託 新疆長城新盛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11-10-08 30000.00 12 10.56% 新疆•烏魯木齊
59 長安信託 長安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99-12-28 134602.29 36 8.55% 陝西•西安
60 百瑞信託 百瑞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2002-10-16 120000.00 20 9.00% 河南•鄭州
61 上海信託 上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14-06-20 250000.00 0 0.00% 上海
62 四川信託 四川信託有限公司 2010-11-28 200000.00 86 10.21% 四川•成都
63 平安信託 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4-11-19 698800.00 8 7.96% 深圳
64 渤海信託 渤海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004-04-08 200000.00 24 10.30% 河北•石家莊
65 北方信託 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7-10-13 100099.89 0 0.00% 天津
66 愛建信託 上海愛建信託有限責任公司 1986-08-01 300000.00 14 9.48% 上海
67 安信信託 安信信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995-09-15 45411 20 9.57% 上海
68 陝 國 投 陝西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985-01-05 121466.74 6 8.53% 陝西•西安
69 北京信託 北京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1984-10-05 140000.00 2 8.25%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