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取得的不動產他的進項稅額應該是取得之日起分兩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就是說第一年可以抵扣60%的進項稅,剩下的要留在第二年抵扣
Ⅱ 取得用於不動產建設的增值稅發票應該分期抵扣還是一次抵扣
增值稅發票應該分期抵扣。
根據《關於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
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2)融資租入不動產銷項稅抵扣擴展閱讀:
根據《關於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
第三條
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購進貨物和設計服務、建築服務,用於新建不動產,或者用於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並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的,其進項稅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不動產原值,是指取得不動產時的購置原價或作價。
上述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購進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四條 納稅人按照本辦法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五條 購進時已全額抵扣進項稅額的貨物和服務,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進項稅額的40%部分,應於轉用的當期從進項稅額中扣減,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並於轉用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六條 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時,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允許於銷售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第七條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不動產,發生非正常損失,或者改變用途,專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不動產凈值率
不動產凈值率=(不動產凈值÷不動產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小於或等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大於該不動產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應於該不動產改變用途的當期,將已抵扣進項稅額從進項稅額中扣減,並從該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中扣減不得抵扣進項稅額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差額。
第八條 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非正常損失的,其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於當期全部轉出;其待抵扣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條 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時,其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於注銷清算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Ⅲ 融資租賃具體哪些項目可以抵扣進項稅
融資租賃中屬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直接支付給融資性售後回租方的與該筆售後回租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等,不得抵扣。其他融資租賃支出取得的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對金融服務下貸款服務的描述,包含融資性售後回租。
另根據同號文中《附件2: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售稅額中抵扣。」
(3)融資租入不動產銷項稅抵扣擴展閱讀:
一、直接融資
直接融資是資金供求雙方通過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沒有金融機構作為中介的融通資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資金的單位與融出資金單位雙方通過直接協議後進行貨幣資金的轉移。
直接融資的形式有:買賣有價證券,預付定金和賒銷商品,不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貨幣借貸等。直接融資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會游資,直接投資於企業生產經營之中,從而彌補了間接融資的不足。
二、間接融資
間接融資是指擁有暫時閑置貨幣資金的單位通過存款的形式,或者購買銀行、信託、保險等金融機構發行的有價證券,將其暫時閑置的資金先行提供給這些金融中介機構。
然後再由這些金融機構以貸款、貼現等形式,或通過購買需要資金的單位發行的有價證券,把資金提供給這些單位使用,從而實現資金融通的過程。
Ⅳ 5月1日後取得不動產,什麼情況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
一、《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第二條明確了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或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什麼情況下需要分2年抵扣,什麼情況下不需要分2年抵扣。以下是國家稅務總局對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解讀。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2016.5.1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5.1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歲哦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這里的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發生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鞥。建築物,包括住宅、商業營業用房、辦公樓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建造物;構築物,包括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建造物)。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三、不需要分2年抵扣的不動產(可一次性全額扣除)
1、房地產開發企業小樹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工廠購買的廠房和房地產 開發公司開發的樓盤,雖然同屬於不動產,但在進項稅額的抵扣上應區別對待。前者屬於可以為企業長期創造價值、長期保持原有形態的實物資產;而後者在實質上則屬於企業生產出來用於銷售的產品,屬性不同,對後者施行分年抵扣顯然不合適,允許其一次性抵扣。
2、融資租入的不動產:
以融資租入形式取得不動產,其支付的租金一般情況下均是分期支付的,因此租金對應的進項稅也是分期抵扣的,沒有必要再對每期取得的租金進項分2年抵扣,因此,允許一次性全額扣除。
3、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為了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建築企業大多需要在施工現場建設一些臨時性的簡易設施,比如工棚、物料庫、現場辦公房等。
臨時設施雖然也屬於不動產的范疇,但存續時間短,施工結束後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質與生產過程中的中間投入物更為接近,因此,對於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允許一次性抵扣。
(4)融資租入不動產銷項稅抵扣擴展閱讀:
1、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無論是從國內購入的還是進口的或是捐贈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但是,增值稅條例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固定資產的范圍要比會計准則和企業財務通則規定的范圍小,不包括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
2、凡納稅人購進的固定資產在東北地區試點行業以外使用的(包括在東北地區以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其進項稅額一律不得抵扣。
3、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4]156號)有關規定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和大連市從事裝備製造業、石油化工業、冶金業、船舶製造業、汽車製造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品生產為主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一)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和實物投資,下同)固定資產;
(二)用於自製(含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
(三)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凡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514號)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 (四)為固定資產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准予按照規定抵扣進項。
4、目前全國實行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通過該系統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以在稅務局認證,(不論是否抵扣),查驗是否假票,可能該公司認為增值稅專用發票比普通發票更易於鑒別真偽,而不一定是用於抵扣。
Ⅳ 企業購買不動產進項稅額都可以抵扣嗎
營改增首次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製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Ⅵ 如何抵扣不動產的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這里的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建築物,包括住宅、商業營業用房、辦公樓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進行其他活動的建造物;構築物,包括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建造物。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等同於企業生產產品用於銷售,對其施行分年抵扣顯然不合適,應當一次性抵扣。融資租入的不動產(其購置成本已分期支出並分期抵扣,如果再對每期取得的租金進項分兩年抵扣,核算會非常復雜,因此可一次性全額抵扣。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雖然也屬於不動產的范疇,但存續時間短,施工結束後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質與生產過程中的中間投入物更為接近。因此允許一次性抵扣進項稅。
Ⅶ 增值稅抵扣范圍具體哪些可以抵扣
增值稅抵扣最新規定
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核心是在計算應繳增值稅時,允許扣除購入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
一、進項稅額允許抵扣的范圍
允許抵扣的范圍和稅額由於增值稅征稅范圍中的固定資產,主要是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因此,增值稅轉型改革後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也是上述范圍。准予抵扣的固定資產使用期限須超過12個月。顯然,房屋和建築物是否包括在內,是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對固定資產處理的主要區別。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含)實際發生,並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額。
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小汽車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不得抵扣的范圍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個人消費包括交際應酬費。
機器、機械、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經常混用於生產應稅和免稅貨物,如果無法按照銷售額劃分,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也就是說,只有專門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等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資產均可抵扣。所以對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包括免徵增值稅項目)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准予抵扣進項稅額。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個人擁有的應征消費稅的遊艇、汽車和摩托車等物品與企業技術改進、生產設備更新無關,且容易混入生產經營用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為堵塞稅收漏洞,借鑒國際慣例,對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購後銷售的,屬於普通貨物,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5.上述4項固定資產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固定資產的運輸費用,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必須注意的是:房屋、建築物以及用於不動產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是房屋、建築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管是否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房屋、建築物,均不得抵扣。
二是用於不動產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轉型後,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用於機器設備類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允許抵扣,只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不允許抵扣。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5月1日,增值稅可抵扣稅額范圍擴大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注意:
原增值稅納稅人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稱《增值稅暫行條例》)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
進項稅額方面
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可以抵扣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可以抵扣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規定應當扣繳增值稅的,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為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購進貨物勞務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用於《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所列項目的,不屬於《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所稱的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其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得抵扣的范圍
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中涉及的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點、第(5)點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發生不得抵扣情形的處理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服務,發生上述第5點規定情形(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除外)的,應當將該進
Ⅷ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項目運營方利用信託資金融資進行項目建設開發是指項目運營方與經批准成立的信託公司合作進行項目建設開發,信託公司負責籌集資金並設立信託計劃,項目運營方負責項目建設與運營,項目建設完成後,項目資產歸項目運營方所有。
該經營模式下項目運營方在項目建設期內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允許其按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予以抵扣。納稅人通過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只有在其所有權由出租方轉讓給承租方時,才會產生。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當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借記「在建工程」或「固定資產」科目,按最低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在租賃開始日,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的企業,應按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