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審理涉案逾兩百億集資詐騙案多少人看直播
備受公眾關注的薛秀麗集資詐騙案今日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南京中院同步進行網路庭審直播,超52萬人在線收看。
法庭宣布將擇日宣判。
因該案案情重大,社會關注度極高,涉案人數眾多。庭前,南京、揚州、鎮江、徐州、寧波、紹興、餘姚以及安徽等地均有人要求旁聽庭審。為回應關切,維護訴訟秩序,南京中院高度重視,庭前即發布網路直播通知,建議相關人員在家通過網路觀看庭審了解案情。並按報名順序發放旁聽證,對到現場沒有領到旁聽證的群眾安排到新聞發布廳觀看同步視頻,法院還同時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江蘇法院庭審直播網、南京法院庭審直播網、市法院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等對此案進行庭審直播,回應公眾關切。庭審直播觀看人數超52萬人次。
⑵ 南京融資騙局幾家公司
南京融資騙局騙了有200家左右的公司。
個人建議: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經濟環境等外界因素導致企業融資普遍困難,很多創業者苦苦奔波於融資的路上,每一個人都想快速的找到融資,但是很多人正是因為心急所以才會上當受騙的,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學會仔細甄別才行,一般來說如果是真實存在的融資公司,他們一般會來實地進行考察的,而且費用都是他們自己出具的,希望每個人都能夠對這件事情有一個了解,我們在生活中尋求融資的時候,如果需要自己進行墊付的話,那麼一定是騙子無疑,投資公司是不會要求我們去做包裝的,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學會仔細判斷,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2)南京融資案6擴展閱讀:
融資騙局:
以投資為名,要融資企業交納的各種考察費、立項費及保證金等。
這些費用從幾萬元、幾十萬元到百餘萬元不等,均要求企業支付以後才能幫忙融資。「正規私募股權基金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費用,當他們決定投資一家公司或將一家公司納入考察范圍時,會自行支付差旅費、管理費及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等費用。巧立名目收費的企業往往不是正規投資公司。」姜華說,「同時,在有限合夥制PE里,基金管理人就是GP(普通合夥人),所以融資企業不能存僥幸心理,覺得小恩小惠就可以讓這些人將數千萬元資金投給你。因為投資裡面有他自己的錢,他會非常小心地把控風險,『給錢』往往適得其反。」
投資公司本身並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在考察投資過程中會表示:「項目還是比較好的,但是需要包裝、策劃,要找指定的中介機構做商業計劃書,或者必須找某某會計師事務所、某某評估機構進行財務處理及評估。」企業向這些中介機構「交錢」之後,中介機構會與投資公司分成,之後投資公司卻可能以種種理由,使投資計劃不了了之。
⑶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詐騙犯和詐騙犯的案例 案情經過
新華網北京2月13日電(李煦 高志海)身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與某銀行北京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相互勾結,採取掛失和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等手段,大肆進行金融詐騙,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最終在京受到法律嚴懲。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3日以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朱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1000餘萬元發還銀行;繼續追繳其詐騙所得贓款。
北京市某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與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另案處理)合謀後,並在戴授意、幫助下,採取存摺掛失及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偽造轉賬支票的方法,先後分別於1998年3月,把馬某存入該分理處2000萬元中的1000萬元轉出歸自己使用;於1998年9月,將馬某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義存入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的3000萬元轉入自己的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賬戶。於1999年5月到6月間,將北京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存入分理處2億元中的8400萬元轉出騙走。案發後,支行先後賠付馬某4000萬元,墊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7262萬元。
朱江於1999年6月逃往美國,後於2001年2月26日回國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朱江與銀行內部人員相勾結,大肆進行金融詐騙活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票據詐騙罪和金融憑證詐騙罪,詐騙數額均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能夠主動回國投案並協助追回部分贓款,法院依法對其予以從輕、減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⑷ 南京孫海媚非法集資案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⑸ 「全國首例眾籌融資案」宣判,眾籌真的合法了嗎
海淀法院指出,本案雖系個案,但對於中國發展迅猛的眾籌行業,此案具有積極意義:
一是從判決書內容來看,法院對本案涉及的眾籌融資交易整體上持支持和鼓勵的態度,認定涉案合同有效,這與《指導意見》鼓勵和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指導思想相符,為眾籌融資行業在中國的健康規范發展留下了空間。
二是系統地將當前眾籌融資領域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梳理評述,也呈現出眾籌融資行業具體交易的細節問題。就社會最為關注的交易合法性問題,法院從裁判角度進行了具體分析和梳理,認為案中交易不屬於「公開發行證券」。
三、法院對案件所涉問題設置了判後答疑階段。其中法官講到,該案裁判結論是在客觀把握個案案情、適度結合當下眾籌行業發展現狀的情況下,在依法依規的基礎上所做的裁判。
當前,包括眾籌交易在內的互聯網金融交易仍在快速發展變化當中,規則的形成也並非一蹴而就,有待於實踐的進一步發展和檢驗。
⑹ 張小雷為何被起訴
27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依法對「錢寶系」企業實際控制人張小雷以涉嫌集資詐騙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再次提醒,請廣大集資參與人及時主動報案、登記信息、提供證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利益。同時,請廣大集資參與人依法表達訴求,不信謠、不傳謠,對於編造、散布謠言,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
⑺ 非法集資6000萬會判幾年刑
1、單純的非法集資並不構成犯罪,只是一種違法行為。非法集資在刑法上構成犯罪一般來說牽涉到兩個罪名,一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二是集資詐騙罪。
2、如果是以吸收公眾存款的方式來非法集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集資6000萬會判3到10年。
如果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涉嫌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6000萬會判10年以上。
相關法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全同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要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范圍以及結存款人造成的損失等方面來判定擾亂金融秩序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據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處罰: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00萬元以上的;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 戶以上的,
(2)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50萬元以上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1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500 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 可參照上述數額標准或幅度,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確定在本地區掌 握的具體標准。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⑻ 南京一借貸公司借1500要還6萬是怎麼回事
近日,南京秦淮警方搗毀一個高利借貸公司,抓捕嫌疑人14名。這個團伙成員都是90後的年輕人,為了讓借貸人員還高額貸款,他們設定了一個超高額的違約金,不按時還款罰款是本金的幾十倍,最多一人借了1500元被要求還6萬元,還有不少女貸款人被拍了裸照威脅,最終該團伙成員因涉嫌敲詐勒索被秦淮警方刑事拘留。
團伙核心成員都是90後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秦淮警方初步掌握了該團伙核心成員的身份,是安徽滁州某縣的3個年輕人。他們出資在南京辦了一個借貸公司,裡面所有人都是他們從滁州帶過來的老鄉,這些人年齡都不大,都是90後年輕人,平日里沒有正當工作,靠著借貸收款度日。
⑼ 非法集資陷阱是怎麼挖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請您閱讀鳳凰網的《非法集資「坑」是怎麼挖的》一文,也許答案就在其中。
大案頻發、涉案金額大、參與人數多,已成為非法集資的新特點。投資者為何頻陷非法集資陷阱?非法集資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近日,記者在案發比較集中的北上廣等地進行了追蹤調查。
非法集資披各式「馬甲」
廣州市金融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盡管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資披著各式「馬甲」,但萬變不離其宗。從手法而言,無外乎畫餅、造勢、吸金,即承諾高額回報、虛構或誇大投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等,讓投資者一步步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記者的調查也印證了這一說法,投資者大多都是被「高回報」所吸引,這些所謂理財產品承諾的收益一般都在10%到30%之間,有的甚至高達40%以上,極具誘惑性。
從幾起暴露出的「非法集資」案件看,均是先編造所謂的「投資故事」,再許諾高回報。
先秀「畫餅」。以新近查處的上海中晉資產非法集資案為例。2012年7月起,「中晉系」先後注冊50餘家子公司,控制100餘家有限合夥企業,利用虛假業務、關聯交易、虛增業績等手段騙取投資人信任,並以「中晉合夥人計劃」的名義,變相承諾高額年化收益,其中一款「永久合夥人產品」的年化收益率甚至高達40%。
再秀「造勢」。為顯示「雄厚實力」,「中晉系」不僅冠名贊助上海某衛視相親節目「相約星期六」,找來知名人士做形象代言人,而且租賃的辦公場所不少是地標性的高檔商務樓。
「中晉系」還通過網上宣傳、線下推廣等方式,向不特定公眾大肆非法吸收資金,最終資金鏈斷裂。
帶著僥幸心理投入
廣州市金融局副局長邱億通介紹,從近年來的一些案件看,犯罪團伙實施作案的目標群體多為下崗職工、離退休人員等中老年群體。廣東「邦家」案受害者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甚至還有孤寡老人。「邦家」打著融資租賃等新興產業的幌子,大搞宣傳會、推介會,欺詐中老年投資者。一位被害人告訴記者,「邦家」搞過一個南沙宣傳會,六個大廳,特別氣派,以為是一家有實力的大公司,就上了當。
今年清明節期間,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披露了一起非法集資詐騙案。從去年4月開始,玄武區珠江路一家名為「營口利偉達」的投資公司,僱用專人在鬧市區發放宣傳單頁,號稱在遼寧一縣城投資寺廟復建和墓葬項目,給出2%的月回報率吸引投資。南京有50多位老人參與,投資數額高達300多萬元,但今年春節後,這家公司便人去樓空了。
「以前非法集資案件嫌疑人往往說年收益,但從最近辦理的案件看,有向投入少、看似回報低的方向發展,增加了迷惑性。」玄武經偵大隊副大隊長閆雪松說,「不過,也有一些老人是帶著僥幸甚至賭博心態參與的,調查中有一位老人說,自己感覺可能是騙局,但認為能趕在該公司資金鏈斷裂前全身而退,還是能賺到錢的。」
被騙資金難以追回
廣州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人士說,由於受害者涉及面廣,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巨大,在造成投資人財產損失的同時,還會危害金融體系的安全。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一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多數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破獲前贓款已被揮霍一空或去向不明,即便法院對案件作出生效判決,許多受害人也難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被騙資金。據南京玄武警方介紹,辦案民警在抓獲「營口利偉達」投資公司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馮某時,發現他已沒錢了,騙來的錢都用於支付團隊僱傭費、利息和還過往欠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今年3月聯合出台《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
警方提醒
公安部門提示廣大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一定要全面了解產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資陷阱,如果一時無法判斷,可向有關部門進行咨詢,並可參考以下提示:
一是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利率,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
二是通過查詢工商、稅務等相關資料,看主體身份是否合法、真實。
三是如遇到推銷所謂即將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的股票,可通過政府網站查閱是否已經批准發行等。
四是通過媒體和互聯網資源,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
五是對親朋好友推薦的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要審慎決策,防止自己成為「下線」。
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