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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最新政策文件

發布時間:2022-05-23 08:47:43

A. 融資租賃政策在哪發布

國家發布。
融資租賃是現代化大生產條件下產生的實物信用與銀行信用相結合的新型金融服務形式,是集金融、貿易、服務為一體的跨領域、跨部門的交叉行業。

B. 融資租賃有哪些稅收政策

一、增值稅

(一)稅率

1、直租:動產16%;不動產10%。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自2018年5月1日起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為16%;不動產增值稅稅率由11%整為10%

2、回租: 5%。

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二、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根據《契稅暫行條例》第2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

1、直租

出租人(融資租賃企業)購入土地、房屋融資物時,出租人應繳納契稅;融資租賃期間,土地、房屋的產權仍屬於出租人,不涉及契稅;融資租賃期屆滿後,土地、房屋權屬轉移至承租人,則承租人應繳納契稅。因此,對於土地、房屋直租而言,所有權發生移轉的,就應繳納契稅。

2、回租

財稅【2012】82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以售後回租方式進行融資等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後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徵契稅。

三、房產稅

財稅【2009】12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規定,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需要說明的是:

1、房產稅由承租人(實質重於形式,雖然法律上的產權人為出租方)按照房產余值繳納,而非由出租人按照租金繳納。

2、財稅【2010】12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因此,在法律形式上,在租賃期間土地使用權在出租方名下,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承租方還應當將相關地價並入房產原值計算繳納房產稅。但在實際操作中,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的原則,因此一般在確保不發生風險的同時,多採取暫不變更土地使用權等其他變通方法處理,以避免繳納過高的產權轉讓稅。

四、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因此,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不動產權屬發生轉移,出租人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五、印花稅

國稅地字【1988】30號《國家稅務局關於對借款合同貼花問題的具體規定》第4條的規定,關於對融資租賃合同的貼花問題。銀行及其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業務,是一種以融物方式達到融資目的的業務,實際上是分期償還的固定資金借款。因此,對融資租賃合同,可據合同所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第1條規定,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拓展資料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國際上最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佔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20世紀50年代產生於美國的一種新型交易方式,由於它適應了現代經濟發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紀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發展起來,當今已成為企業更新設備的主要融資手段之一,被譽為「朝陽產業」。

我國20世紀80年代初引進這種業務方式後,三十多年來也得到迅速發展,但比起發達國家來,租賃的優勢還遠未發揮出來,市場潛力很大。

C. 2017年融資租賃有什麼新政策

融資租賃公司的黃金時代就從未斷過,上海的金融都市,天津港口優勢,有返稅的政策,深圳是鼓勵大量發展的城市。

融資租賃近年來發展勢頭迅猛,在拉動社會投資、促進產業升級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融資租賃企業也是前海涉外企業佔比最高的一種新興金融業態。今年8月底,首份融資租賃行業實務系列白皮書顯示,前海注冊融資租賃企業達1200餘家,佔全國的1/3。

前海自貿區成為「金融聚集新聖地」
前海被定義為「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成立6年多來,形成了深港合作區與自貿區疊加的72條創新金融政策體系,金融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在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資本項目擴大開放、金融機構創新、創新型金融業務方面實現了多個全國首次和第一,為我國金融業擴大開放探索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前海率先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截至2016年6月底,備案余額超千億元,提款金額356.2億元,有效降低了區內企業融資成本。此外,在跨境人民幣貸款成功發放、企業赴港發債、「熊貓債」、人民幣資金池門檻進一步降低等領域不斷發揮出示範效應, 創造了諸多全國領先的創新案例。

前海自貿區政策優勢明顯
在先行先試探索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方面,前海率先啟動外債宏觀審慎管理試點。截至2016年6月末,共有18家前海企業辦理了22筆外債試點業務的登記手續,簽約金額10.55億美元。已有41家前海企業獲得了QDIE試點資格,累計備案35家境外投資主體,獲批額度高達9.6億美元。此外,QFLP試點管理企業已達106家,基金20家,累計注冊資本超過267億元。在碳排放領域,境外投資者如今也可參與深圳(前海)碳排放權交易,鼓勵境外資本以市場化手段參與我國經濟的綠色轉型。與此同時,保險交易的「深港通」獲得突破,試點為內地人士購買的香港保單續費提供跨境支付渠道。

D. 2016融資租賃稅收政策

財稅字[1999]183號-關於融資租賃業營業稅計稅營業額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財稅字〔1997〕045號)規定: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等費用。最近,一些地方來函詢問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在征稅時能否予以扣除,現明確如下:

納稅人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並依此徵收營業稅。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納稅人為購買出租貨物而發生的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

本規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執行。此前各地在執行中不論是否允許扣除境外外匯借款利息支出,對納稅人以往的營業額均不再調整。

國稅函[2000]514號-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
據了解,目前一些地區在對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時,政策執行不一,有的徵收增值稅,有的徵收營業稅,為統一增值稅政策,嚴肅執法,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對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無論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是否轉讓給承租方,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徵收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租賃的貨物的所有權未轉讓給承租方,徵收營業稅,不徵收增值稅。

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設備租賃業務。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設備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後,承租人有權按殘值購入設備,以擁有設備的所有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相抵觸的,一律以本通知為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對經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內資企業開展的融資租賃業務同樣對待,按照融資租賃徵收營業稅。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租賃業務徵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從事的融資租賃業務。

2000年11月15日

財稅[2003]16號-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對營業稅若干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二、關於適用稅目問題

(六)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徵收營業稅。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於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十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准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財稅[2009]69號-關於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十、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的購置並實際使用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包括承租方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並在融資租賃合同中約定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承租方企業,且符合規定條件的上述專用設備。凡融資租賃期屆滿後租賃設備所有權未轉移至承租方企業的,承租方企業應停止享受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財稅[2009]128號-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完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財稅[2013]106號-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一章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第二條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第二章 應稅服務

第八條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第三章 稅率和徵收率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四)銷售額

1.融資租賃企業。

(1)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以及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後的余額為銷售額。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資產租回的業務活動。

試點納稅人提供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6號-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現予以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62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享受出口退稅政策的融資租賃企業(以下稱融資租賃出租方)的主管國家稅務局負責出口退(免)稅資格的認定及融資租賃出口貨物、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以下稱融資租賃貨物)的出口退稅審核、審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享受出口退稅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和融資租賃貨物的范圍、條件以及出口退稅的具體計算辦法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稅務登記、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管理

第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在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及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方可申報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

第五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首份融資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除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的資料外(僅經營海洋工程結構物融資租賃的,可不提供《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證明;

(二)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本辦法發布前已簽訂融資租賃合同的融資租賃出租方,可向主管國家稅務局申請補辦出口退稅資格的認定手續。

第六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退(免)稅認定變更及注銷,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退稅申報、審核管理

第七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融資租賃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或收取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首筆租金開具發票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國家稅務局辦理融資租賃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稅申報。

第八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融資租賃貨物退稅時,應將不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貨物分別申報,在申報表的明細表中「退(免)稅業務類型」欄內填寫「RZZL」,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

(二)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向海洋工程結構物承租人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

(三)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貨物的,還應提供消費稅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四)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期在5年(含)以上的融資租賃合同(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

(五)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提供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收貨清單;

(六)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已申報抵扣的,不得申報退稅。已申報退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融資租賃出租方不得再申報進項稅額抵扣。

第十條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融資租賃出租方購進融資租賃貨物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辦理認證手續。

第十一條 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照財稅〔2014〕62號文件規定的計算方法審核、審批融資租賃貨物退稅。

第十二條 對融資租賃出租方申報退稅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融資租賃出租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稽核信息比對無誤後,方可辦理退稅;如融資租賃方為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管國家稅務局應發函調查,在確認增值稅專用發票真實、按規定申報納稅後,方可辦理退稅。

第十三條 對承租期未滿而發生退租的融資租賃貨物,融資租賃出租方應及時主動向主管國家稅務局報告,並按下列規定補繳已退稅款:

(一)對上述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再復進口時,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並對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出具貨物已補稅或未退稅證明;

(二)對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發生退租的,主管國家稅務局應按規定追繳融資租賃出租方的已退稅款。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 融資租賃出租方採取假冒出口退(免)稅資格、偽造或擅自塗改融資租賃合同、提供虛假退稅申報資料等手段騙取退稅款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本辦法未作規定的,按照視同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的,以融資租賃出租方收取首筆租金時開具的發票日期為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39號)同時廢止。

財關稅[2014]16號-關於租賃企業進口飛機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租賃企業一般貿易項下進口飛機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與國內航空公司進口飛機同等稅收優惠政策,即進口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的飛機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自2014年1月1日以來,對已按17%稅率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上述飛機,超出5%稅率的已征稅款,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以退還。租賃企業申請退稅時,應附送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進口飛機所繳納增值稅未抵扣證明(格式見附件)。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租賃企業從境外購買並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不能實際入區的飛機,不實施進口保稅政策,減按5%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財稅[2014]18號-關於飛機租賃企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飛機租賃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3〕108號)的有關精神,促進飛機租賃業健康發展,現將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飛機租賃企業購機環節購銷合同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節選有關融資租賃內容)
為統一政策執行口徑,現將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三、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後回租服務,計算當期銷售額時可以扣除的有形動產價款本金,為書面合同約定的當期應當收取的本金。無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的,為當期實際收取的本金。

四、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的納稅人,以保理方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的債權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改變其與承租方之間的融資租賃關系,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並向承租方開具發票。

本公告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財稅[2015]144號-關於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68號)有關規定,為促進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公平稅負,現就融資租賃合同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二、在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徵收印花稅。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此前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請遵照執行。

E. 天津注冊融資租賃公司有哪些返稅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於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的批復》(國函[2011]51號)的規定,決定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試行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及適用范圍
(一)對融資租賃出口貨物試行退稅政策。對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天津東疆保稅港區設立的項目子公司(以下統稱融資租賃出租方),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賃給境外承租人且租賃期限在5年(含)以上,並向天津境內口岸海關報關出口
的貨物,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政策。 融資租賃出口貨物的范圍,包括飛機、飛機發動機、鐵道機車、鐵道客車車廂、船舶及其他貨物,具體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的相關規。
(二)對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試行退稅政策。對融資租賃出租方向國內生產企業購買,並以融資租賃方式租賃給境內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且租賃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海洋工程結構物,視同出口,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出口退稅政策。 海洋工程結構物范圍、退稅率以及海上石油天然氣開采企業的具體范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三)上述融資租賃出口貨物和融資租賃海洋工程結構物不包括在海關監管年限內的進口減免稅貨物,不包括從區外進入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的原進口貨物。

F. 請問現行關於外商投資融資租賃的管理辦法有哪些

意見上報商務部。商務部應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批准設立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不予批準的,應書面說明原因。 (三)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從事租賃業務的,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並按照本條第(一)項規定的程序,依法變更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十二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在收到《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第十三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租賃業務; (二)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三)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四)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四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租賃業務; (三)向國內外購買租賃財產;
(四)租賃財產的殘值處理及維修; (五)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 (六)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五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的選擇,進口租賃財產涉及配額、許可證等專項政策管理的,應由承租人或融資租賃公司按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進口租賃財產,應按現行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為防範風險,保障經營安全,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風險資產一般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風險資產按企業的總資產減去現金、銀行存款、國債和委託租賃資產後的剩餘資產總額確定。 第十七條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商務部報送上一年業務經營情況報告和上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 第十八條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租賃業委員會是對外商投資租賃業實行同業自律管理的行業性組織。鼓勵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加入該委員會。 第十九條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及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如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內地設立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和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中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二○○五年三月五日起施行。原外經貿部2001年第3號令《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G. 融資租賃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融資租賃是國家鼓勵行業,優惠政策比很多行業多太多了。准確的說,不叫優惠,叫行業政策。

給出法規,法規文字太多就不列出。請自行查看。

營改增法規類:
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的納稅人,以保理方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應收租金的債權轉讓給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改變其與承租方之間的融資租賃關系,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並向承租方開具發票。

印花稅:

對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含融資性售後回租),統一按照其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依照「借款合同」稅目,按萬分之零點五的稅率計稅貼花。

進出口類: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融資租賃貨物出口退稅管理辦法》的公告

特區扶持: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北京農投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十一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世欣合匯租賃有限公司等企業為第十二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北京中煤設備租賃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為第十三批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的通知等等很多批次
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天津等4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資租賃企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H. 2017融資租賃政策方向

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現狀
金融租賃(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人(Lessor)對承租人(Lessee)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為其融資為目的的購買,然後,再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該租賃物件中長期的出租給該承租人使用。

融資租賃業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發達程度一般以市場滲透率來衡量。有關資料顯示2001年各國租賃業的市場滲透率,發達國家一般在10%一30%之間。而在中國2000年約1060億元的總投資額中,以租賃方式完成的金額卻僅有160億元,所佔比例僅為1.5%。因此,融資租賃業在中國國民經濟中的重要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本文將對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現狀和問題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相關建議。
一、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基本 現狀

按照目前中國有關部門的規定,專業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主要有三類:

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專營融資租賃業務的金融租賃公司和兼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這類法人機構屬於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他們在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同時,仍可從事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信託、債券、投資等其他金融業務。到2001年6月,中國金融租賃公司有12家,兼營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有近200家。

由原外經貿部根據2001年9月頒布的妙}商投資租賃公司管理暫行辦莪勤批準的,具有準金融機構性質的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如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這類公司作為一個引進外資的窗口,其營運資金來源主要是國外股東或外資金融機構,它們不從事任何其他金融業務。到2002年底,中國中外合資租賃公司共有32家。

作為一般工商企業,由國內貿易局主管、附屬於製造廠商、以促進本企業產品銷售為目的的非金融機構內資廠商類租賃公司。這類公司直接依託製造商開展租賃業務。其營運資金主要是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能從事任何其他金融業務。
從國外租賃業發展來看,租賃業是與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步的。據((世界租賃年報》,2000年全球租賃總額為4989.5億美元,前四名分別是美國、日本、德國和英國,這四個國家也是全球GDP排序最高的四個國家,從這里我們就可以看出一般來講一個國家租賃業的發展程度跟這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成正相關關系。中國經濟已連續多年保持7%以上的高速增長率,而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現狀卻非常滯後,中國目前的租賃額僅相當於美國的l%、日本的2%,由此可見中國融資租賃業的市場空間是極為巨大的。
二.中國融資租賃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從外部環境來看,不利於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I. 上海自貿區迎融資租賃「新政」,都有哪些解讀

為更好地發揮融資租賃服務實體經濟功能,近日,上海發布《關於加快本市融資租賃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爭取到2020年,實現融資租賃業務領域覆蓋面不斷擴大,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顯著提高,融資租賃資產規模佔全國比重達到30%以上。據悉,《實施意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支持在自貿區設專業子公司

《實施意見》指出,支持自貿區先行先試,促進融資租賃業集聚發展。在做好各項服務配套方面,繼續加大對融資租賃產業的扶持力度,設立專項資金;推進建設融資租賃服務創新基地;支持搭建融資租賃資產交易服務平台等。

「探索設立融資租賃產業發展基金」、「搭建融資租賃資產交易平台」等條款,在去年浦東出台的《關於促進浦東新區融資租賃行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也有所涉及。
同時,《實施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開展飛機、船舶和重大裝備等租賃業務。允許融資租賃公司以絕對控股方式設立單機單船等特殊項目公司。允許隸屬於同一母公司的單機單船等特殊項目公司實行住所集中登記,且與母公司住所相同。允許融資租賃公司設立飛機、船舶等專業子公司並可持續經營多個飛機、船舶等項目。
交銀租賃和招銀租賃等租賃公司已在上海自貿區設立專業子公司。交銀租賃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參加「上海自貿區三周年總結評估企業座談會」時表示,上海自貿區掛牌後,交銀租賃首家獲批在區內設立航空航運專業子公司,目前注冊資本已增至15億元,「按照監管要求既可在境內設立項目公司,也可在境外設立項目公司,但資產的管理均由自貿區專業子公司負責,自貿區成立三年以來新增業務已超過了之前業務總和。」

允許開展本外幣資金池

利用上海自貿區的政策優勢,《實施意見》還支持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利用外債,舉債的外債可調入境內存放在外債專戶,實行支付結匯或意願結匯使用。同時,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開展人民幣跨境融資業務。

《實施意見》還允許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本外幣資金池業務,通過開立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和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集中境內成員公司的外債和對外放款額度,實現境內外資金的統一調配。在現行規定允許境內外幣劃轉的范圍之外,積極探索境內外匯資金劃轉管理的新模式,在交易真實、合理的前提下,融資租賃母公司與境內特殊項目公司之間的外幣資金劃轉可向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提出申請。

為加快通關速度,為融資租賃公司發展租賃進出口業務提供便利,《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對注冊在自貿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融資租賃公司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大型設備涉及跨關區的,在確保有效監管和執行現行相關稅收政策前提下,按照物流實際需要,努力協調異地監管,便利通關手續。

鼓勵融資租賃業兼並重組
在培育市場方面,《實施意見》還提出應不斷拓寬融資租賃服務領域,鼓勵引導境內外資本來滬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具有優勢產業背景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兼並重組、增資擴股等擴大規模、拓展業務,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支持有實力的融資租賃公司開展跨境租賃和跨境兼並,培育跨國融資租賃集團;支持設立融資租賃中介服務機構,加快發展為融資租賃企業配套服務的專業咨詢、技術服務、評估鑒定、資產管理、資產處置等相關行業。

截至今年6月底,浦東新區集聚的融資租賃企業達1772家,較去年年末增加239家。

《實施意見》指出,將建立市級層面融資租賃管理部門溝通協調機制,由市商務委、市金融辦牽頭協調各相關部門加快落實本實施意見。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分工合作,落實分管領導和專人負責,細化政策措施,並搞好與國家相關部門的銜接,積極爭取國家相關部門的支持。

詳情可網路自貿家zimaojia了解

J. 注冊融資租賃公司最新政策是什麼

一、注冊資本1億元(含)至5億元,給予500萬元;注冊資本5億元(含)至10億元,給予100萬元;注冊資本10億元(含)以上,給予1500萬元一次性補貼。

二、對新引進注冊資本達到10億元或增資規模10億元(含)以上的融資租賃企業的高管人員,給予每人一次性住房(租房)補貼20萬元;對到位資本金1億元(含)以上的融資租賃企業高管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骨幹人員,經綜合考核評定,給予一定人才補貼。

三、 對為新區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融資租賃企業,根據其當年為新區企業提供融資總額,給予融資總額0.5%的補貼;

四、對融資租賃企業購入新區先進裝備製造企業生產的設備,按照合同金額的0.5%,給予融資租賃企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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