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信託的老闆是誰他們公司的產品能買嗎
2013年2月4日,大批走投無路的「天信沐雪巴菲特一號」信託產品受害投資者們從四面八方趕來,聚集在天津信託大廈的門口,他們集體請願,希望天津信託的老總王海智能夠維護投資人的利益,能夠出來給投資人主持公道,將屬於投資者自己的信託款還回來。但是天津信託卻一直不願意出面解決,甚至讓安保人員暴力對待這些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投資者。最後還是人民警察的到來才阻止了天信對投資人傷害的進一步擴大。為了幫助投資人解決問題,維護社會的正義,警察同志進駐天信大廈積極調解,為投資人主持正義,親自和天津信託的高層聯系,但是天津信託始終沒有給予投資者正面回復。遠道而來的投資者們,從清晨到正午,在凜冽的寒風中,在這本該是合家團圓共享天倫的時刻,卻在此時遭受這種待遇。天津信託的王海智,求求您,給投資者們一條活路。
B. 購買信託產品有沒有什麼要求為何基本買的都是有錢人
信託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與銀行、保險、證券一起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
信託制度起源於英國,是在英國「尤斯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距今已有幾個世紀了。
但是,現代信託制度卻是19世紀初傳入美國後,在傳入美國後信託得到快速的發展壯大起來的。美國是目前信託制度最為健全,信託產品最為豐富、發展總量最大的國家。
我國的信託制度最早誕生於20世紀初,但在當時中國處於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況下,信託業得以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極其薄弱,信託業難以有所作為。
我國信託業的真正發展開始於改革開放,是改革開放的產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廢待新,許多地區和部門對建設資金產生了極大的需求,為適應全社會對融資方式和資金需求多樣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國第一家信託機構——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誕生了。它的誕生標志著我國現代信託制度進入了新的紀元,也極大促進了我國信託行業的發展。
什麼是信託:
由於信託是一種法律行為,因此在採用不同法系的國家,其定義有較大的差別。歷史上出現過多種不同的信託定義,但時至今日,人們也沒有對信託的定義達成完全的共識。
我國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法律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於2001年出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對信託的概念進行了完整的定義:
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上述定義基本體現了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權利主體與利益主體相分離、責任有限性和信託管理連續性這幾個基本法理和觀念。
按資金來源方式分為:單一資金信託和集合信託
按合作主體分為:銀信合作,證信合作(陽光私募,結構化信託)等
按資金投向方式分為:政府融資平台項目(各類基建保障房等),工商企業管理類,地產類(商業、住宅),股權質押、股權投資(PE管理類),藝術收藏品,礦產等
按資金募集方式分為:私募和公募
按產品結構投向又分:單一(100萬起步),TOT(信託投向信託,起步30萬,50萬都有)
分類方式很多,不需要糾結,主要看投向的主體,風險越小產品越容易被市場接受,一般政府融資平台的項目都是納入財政預算的,相對來說風險最小,再其次是國企或者國企擔保的,再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擔保,再次就是地產、收藏品、礦產等
信託不能只看收益,還要看抵押物等因素,綜合判定
C. 領導幹部資產登記包括信託產品嗎
肯定包括的,資產登記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有價證券,信託屬於有價證券。
但是很多人購買信託不會以自己的名義購買的。
D. 信託投資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家信託公司,70%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其次信託理財計劃絕不是「非法集資」,信託公司在風險控制上和銀行流程基本一樣,必須在抵押足值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企業融資。而且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財方式都是有風險的,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
E. 信託有什麼優勢一般人能購買信託嗎
信託有多重優勢,首先信託允許投資的領域十分多元,有效降低了投資風險;回其次信託由專業團隊管理資產答,不用投資者煩心;最重要的是信託產品不受信託公司破產清算影響,而且所有權、管理權、受益權相分離,從制度上提供了安全保障,綜上所述,信託的安全優勢十分明顯,至少比市面上大多數投資理財項目都安全。信託的起購點比較高,一般是100萬一份起,小老百姓買不起。如果你真的想買信託,可以嘗試百富網的富享人生產品。它其實是一個信託等資產的收益權投資計劃,通過互聯網技術降低投資門檻,只要投資一萬元就可以買到市面上的優質資產。
F. 為什麼想買好的信託產品都買不到呢 是不是讓內部人員都給買走了
也不一定都被內部人買掉了,畢竟信託規模那麼大,即使信託公司的內部人,也不可能有那麼多的資金。不過好的產品一般都是有單一資金對接了,成為單一信託,因為很多機構的資金在排隊等呢。好的集合信託偶爾也會出來一個,不過如果你不夠關注的話,剛出來就會被一掃而空,反應慢根本買不到的。
G. 公務員購買私募基金和信託產品合法嗎
投資理財行為是屬於公務員的個人行為,因此一般情況下公務員能投資私募基金,但是公務員只能投資不能兼職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崗位,也不能動用公用的資金用來投資理財,否則將會收到法律的嚴懲,而且公務員想要投資私募基金,必須達到私募基金投資的門檻才可以。
H. 湖南高速集團買信託產品出問題,打官司卻敗訴,敗訴的原因是什麼
回湖南高速集團買信託產品出問題,打官司卻敗訴,敗訴的原因是什麼?按照我國現行法律制度,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湖南高院這個判決之後,雙方不服的就不能再上訴了,但是後面還有個再審程序,不過這個程序就比較難了,除非有重大錯誤。像這個判決,估計很可能就是最終結果,也就是說湖南高速這個錢,90%以上的概率,是要不回來了。
那麼這個事,可不光是湖南高速一家倒霉,這個判決有著重要的司法意義,他為現在正在進行當中的,還有以後所有的同類事件都打了個模板,而且這個絕對不光是法院的表態,相關監管部門也多次表態。銀保監會的相關領導,對於信託產品對付問題的表態用了12個字,一單一策,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對於有的信託公司出具兜底函,監管態度一直是非常明確的,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因為這不符合信託法律關系的本質特徵,也違背了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履職的基本要求。所以此次湖南高院,必然是跟監管溝通之後,才做出的改判。所以雖然不合理但卻合法,有著積極的引導作用。
湖南高速的背景其實並不弱,他是湖南省交通廳下屬的事業單位,湖南高速集團財務公司相當於湖南高速集團的內部銀行,可謂是掌上明珠,這次也是動用了全集團的資源,甚至是全湖南的資源,在打這場官司。但最後還是敗訴了,可見此次從監管到司法的態度之堅決,那麼一個這么大的事業單位都要不回錢了,普通的投資者還能要回錢嗎?
所以,小編建議買信託的投資者可長點心吧,未來信託這塊,可能會出大問題,不要再對剛性兌付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無論信託公司告訴你兜底,還是他找的擔保方承擔兜底責任,一概全都不能相信。買者自負之前是監管的精神,現在已經變成了司法精神。以後恐怕一審你都不過去。打官司也是輸。還白白承擔訴訟費用。信託雖然暴雷的概率要比P2P小得多,甚至風險只是P2P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是他的殺傷力極強,因為起購門檻高,動輒就是100萬,300萬,很多家庭甚至把一輩子的積蓄都壓在了一個信託一隻產品上,那麼即便他有10%的概率收不回來,你也是無法承受的。所以千萬千萬要小心,最好的辦法就是什麼信託都不投。
固收是個火葯桶,他會一層一層的爆炸,最外面那層就是P2P,已經炸過一輪了,這東西自然也是遵循買者自負的原則,而且基本都刑事立案,即便人抓到了,也攥不出多少錢了,投資者也只能自認倒霉。第二層就是信託了,信託資產很多也都是垃圾債性質的,你想想他給那麼高的收益,一定是做不了貸款,也發不了債的資產,才會去搞信託,承擔高成本,否則有5-6%的錢不借,為啥要借10%以上的錢,那麼自然他資產質量肯定不如債券。前幾年經濟擴張,再加上金融擴張,信託行業風生水起掩蓋了很多問題,並不是他能夠還錢,而是很多信託都是借新還舊,通過資金池的滾動在遮遮掩掩,現在要控制信託規模,那麼他資產質量不足的問題,馬上就會暴露出來。後面很快你就能看到,很多信託暴雷的新聞了。有這個判決在,以後投資者,也就再也別想打官司的事了,即使去告,也是白白承擔訴訟費用。
趕緊告訴你的父母家人,不光是信託,以後買任何理財產品,也千萬別相信,任何形式的保本保息承諾,可以說除了存款產品之外,其他的保本保息都是違規的。最後自然也就在法律上無效。那有人說,這些孫子騙人,難道沒人管嗎?肯定有人管,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都是少不了的,讓他們丟掉工作,甚至蹲監獄,但問題是,處罰了他,你的錢也回不來了。就像當時P2P一樣,大家都以為大機構不會有風險,說大平台沒事,結果大家都看到了。投資需謹慎。
I. 行政事業單位能否購買信託產品
行政事業單位也是法人主體,只要擁有中國境內自然人和法人主體地位,就可以購買信託的
J. 信託投資可靠嗎
首先信託公司是持有國家金融牌照的正規金融機構,和銀行一樣受銀監會監管。目前全國共有68家信託公司,70%為政府背景和央企,因此不用擔心信託公司的資質,它是正規的金融機構,有「領導」看著,有「法律」約束。
其次信託理財計劃絕不是「非法集資」,信託公司在風險控制上和銀行流程基本一樣,必須在抵押足值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幫企業融資。而且信託產品自發售至今13年來都是剛性兌付的。安全性還是很高的,想要買到安全保障性更高的信託產品,要具體看項目本身。
但是任何理財方式都是有風險的,並非所有的信託理財項目都是能100%控制好風險的,有些項目專業人士是能夠發現其中的問題的,所以要麼投資者能獨立審查項目的優劣,要麼就需要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士幫客戶審核項目的風控措施是否完善。